都知
宋宦官官名。宋内侍省以左班都知、右班都知为最高官职,入内内侍省则更有都都知在其上。都知以下,则两省均同。
都知监
明宦官官署名。十二监之一,有掌印太监主官,下设佥书、掌司、长随、奉御等员。原掌宫廷各监行移、关知、勘合,后仅随皇帝前导警跸。
都指挥使
官名。官末有行在都指挥处置使,为临时差使。五代称诸将统帅为都指挥使。宋殿前司、侍卫亲军步军司、侍卫亲军马军司与各军皆以都指挥使为长官。辽南面官与北面官、金殿前司、京城武卫军与诸总管府皆有都指挥使。元置各军都指挥使与兵马指挥使司,设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等官。明置卫所于各地,以都指挥使司为常设统率机构,简称都司,长官都指挥使为地方最高军事长官,属朝廷五军都督府。明京卫与外卫并置指挥使司,有指挥使等官。
都指挥使司
明官署名。简称都司。掌一方军政,统率其所辖卫所,属五军都督府而听从兵部调令。与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合称三司,分掌地方军政、民政、刑狱。明初,置各行省行都督府,设官如都督府,又置各卫指挥使司。洪武四年(1371)置各都卫断事司,处理军官与军人词讼。八年,命各都卫皆改为都指挥使司,共设十三都指挥使司,三行都指挥使司,此后又有所增置。宣德年间,全国共有十六都指挥司,五行都指挥司。各都挥使司有都指挥使、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佥事等官。
都转
清官名别称。即都转盐运使。
恩贡
科举制度中由地方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明、清定制,凡遇皇室庆典,据府、州、县学岁贡常例,本年加贡一次,作为恩贡。清特许“先贤”后裔入监者,亦称恩贡。参见“岁贡”、“贡生”。
恩监
科举制度中监生名目之一。清由皇帝特许给予国子监生资格的称恩监。参见“荫生”。
恩科
科举制度每三年举行乡、会试,是为正科。若遇皇帝即位及皇室庆典加科,称为恩科。恩科始于宋。明、清亦用此制。如恩科与正科合并举,则称恩正并科,按两科名额录取。
恩骑尉
清爵名。正七品。凡阵亡者子孙,袭爵次数已尽,授以恩骑尉,令其世袭。
恩荫
清制,文职京官四品以上,外官三品以上,武职二品以上,俱准送一子入监读书,称恩荫。此外,因遇庆典而给予入监待遇的,亦属恩荫。
浮梁磁局
元官署名。司属路金玉匠总管府。掌烧造瓷器,并漆造马尾棕藤笠帽等。有大使、副使。
高等检察厅
官署名。清末改革司法,从光绪三十三年(1907)起,在京师及各省省会,于设立高等审判厅外,又陆续设立高等检察厅,以执行检察职权(见“检察厅”条)。置检察长、检察官、典簿、主簿、录事等。民国沿置,惟改典簿、主簿为书记官长、书记官。民国党政府时期,合审、检二厅为法院,高等检察厅改为高等法院的检察处,检察长改为首席检察官。
高等审判厅
官署名。清末改革司法,从光绪三十三年(1907)起,在京师及各省省会,陆续设立高等审判厅,以监督下级审判机关,接受审理上诉案件,轻罪为终审,重罪为二审(终审归大理院)。置厅丞、民刑科推事、典簿、主簿、录事等员。民国沿置,设厅长、庭长、推事、书记官长、书记官、录事等。国民党政府时期,改为高等法院,并将高等检察厅并入,称检察处,置首席检察官,检察官等。参见“审判厅”、“检察厅”。
高等文官
民国时期,特任官、简任官、荐任官为高等文官。
格格
满语,清皇族女子称号,清亲王女郡主,称和硕格格;郡王女封县主,贝勒女封郡君,皆称多罗格格;贝子女封县君,称固山格格;镇国公、辅国公女封乡君,称格格。
恭人
妇女封号。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定,用以封赠中散大夫以上至中大夫之妻,高于宜人而低于令人。元为六品,明、清为四品官之妻封号。明清如封赠四品官之母或祖母称太恭人。清并封赠宗室奉恩将军妻为恭人。
恭使宫人
北魏女官官名。一作“恭信宫人”。地位相当于外廷四品官。
桂坊
唐官署名。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司经局为桂坊,并不隶于原名,仍隶左春坊。
海道运粮万户府
元官署名。至元二十年(1283)始置,掌每年由海道运粮供给大都。有达鲁花赤、万户、副万户等官。
海军部
官署名。清光绪十一年(1885),设海军衙门,派醇亲王奕擐总理其事,大学士李鸿章专司筹办。数年,北洋舰队成。甲午一战,舰队覆没。二十一年,裁撤海军衙门,光绪末,改建各部时,海军部独缺。三十三年(1907),始设海军处,暂隶陆军部。宣统元年(1909),派贝勒载洵、提督萨镇冰为筹办海军大臣。次年,设海军部,置大臣、副大臣及参谋官、参事官等,分军制、军政、军学、军防、军医、军枢、军储、军法八司,旋省军防司。各司设长司(以协都统、正参领充)、科长、科员、司法官等。辛亥革命后,民国北洋政府亦设海军部,主官为总长、次长,分军衡、军务、军械、军需、军学五司,后增军法司。1927年,张作霖组织军政府,并陆海两部为军事部。南京国民党政府仍设海军部。
海西辽东哈思罕等处鹰房诸色人匠怯怜口万户
元官署名。属中政院。掌管理领思罕(今辽宁旅大市北)等处、肇州(今黑龙江肇州东)、朵因温都儿(今内蒙古札赍特旗雅克山一带)诸色人匠四千户,打捕造作。有达鲁花赤、万户、副万户等官。所属有镇抚司、哈思罕等处打捕鹰房怯怜口千万所、诸色人匠怯怜口千户所、诸色人匠怯怜口千所、肇州等处女直千户所、朵因温都儿兀良哈千户所、灰亦儿等处怯怜口千万所、开元等处怯怜口千户所、古州等处怯怜口千户所、沈阳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辽阳等处怯怜口千万所、盖州等处怯怜口千户所、幹盘等处怯怜口千户所。
航空署
官署名。宣统二年(1910),清政府在北京南苑设飞行机小试验厂。旋改为航空传习所。民国三年(1914),参谋本部在此创办航空学校,又于清河设厂。八年,国务院设航空事务处。十年,改名航空署。主官有督办(特任官),下有署称(简任官),机构分总务处及军事、机械、航运、经理四厅。南苑航空学校、清河航空工厂、东三省航空处,京汉航空线管理局筹备处均属该署管辖。十六年,改属军事部。
候补
清制,未曾补授实缺官员,在吏部取得候选资格后,吏部汇列呈请分发官员名单,根据职位、资格、班次,每月抽签一次,分发到某部或某省,听候委用,称为候补,如欲免抽签,自行指定到某处候补,须另行交钱,称为指省或指分。
候补道
清制,捐纳文职最高级为道员,捐纳得官后,赴吏部报到,等候吏部依法选用,称为候选。吏部再分发某部或某省,听候委用,称为候补。道员实缺有限,捐纳道员一般无缺可补,仅能得到差委,故称其为候补道。
候人
官名。《左传·宣公十二年》:隋季谓楚使:“崛 敢辱候人?”杜预注:“候人谓伺候望敌者。”今人杨伯峻注谓此义于义可通,然以释为“不劳楚吏之迎送”,以候人为道路迎送宾客之吏,较为妥贴。《左传·襄公二十一年》“使候出诸轘”,杜预注亦以候为迎送宾客之官。候人在《周礼》为夏官司马的属官,设上士六人,下士十二人,以下有史、徒等人员,执掌道路的稽查与禁令,遇有外来使臣,负迎送之责。
候选
清制,内自郎中,外自道员以下官员,凡初由考试或捐纳出身,及原官因故开缺依例起复,皆须赴吏部报到,开具覆历,呈送保结。吏部查验属实,允许登记后,听候依法选用,称候选。
候奄
即“候正”。
候仪郎
司天散官名。金始置,从七品下,元升从六品。明废。
候正
先秦官名。据《左传·成公二年》,晋有此官,与司马、司空、舆帅等并列。为军中掌谍报侦察之官。同书襄公十九年有候奄,与司马、司空、舆尉等并列。清顾栋高认为候奄即候正,亦即《国语》中的“元候”。
家令司
元官署名。属詹事院。世祖至元二十年(1288)始置,掌太子饮膳、供帐、仓库。有家令、家丞、典簿等官。
家令寺
官署名。北齐、隋、唐、辽东宫官署有家令寺,与率更寺(率更令寺)、仆寺合称东宫三寺。元有家令司,属储政院。余见“太子家令”。
贾正
官名。春秋时鲁国置。《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臧会“奔郈,郈鲂假使为贾正焉,计于季氏。”杜预注:“鲂假,郈邑大夫、贾正,掌货物,使有常价,若市吏。”孔颖达疏:“此郈邑大夫使为郈市之贾正。郈在后为叔孙私邑,此时尚为公邑,故命名贾正送计簿于季氏。”
监
一、西周时负监督责任的封君。周武王克商后,为了监视武庚等殷贵族,设有三监。《仲几父簋》:“仲几父使必命名于诸侯诸监”。可知西周于“诸侯”之外,还设有“诸监”。二、官名。西汉时已见。武帝时蜀人杨得意为狗监,《史记·司马相如列传·集解》:“主猎犬也。”后东汉桓帝置秘书监,掌典图书等事。重要官署的长官称监者,以曹魏的中书监(官署名中书省)、秘书监(官署名秘书省)为最早。明以前各代以监为官名者不少,或称太监、少监。北魏女官也有监,位于内司、大监之下,相当于外廷的三品官。三、官署名。出现时代较晚,隋有国子、将作、少府、都水、长秋五监。唐宋、辽、金、元均有诸监。明、清除国子监、钦天监外,一般不称监。
监察御史
官名。隋开皇二年(582)由检校御史改置。唐属御史台察院。职为“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唐六典》)。然品级仅正八品下,无出入朝堂正门的资格,只能由侧门进出,非奏事不得至殿廷。开元初才取消限制。但因内外官吏均受其监察,权限甚广,颇为百官忌惮。员额,唐为十五人。宋减为六人,分察六部百司,品级为从七品。元沿设,员额很多,除内台三十二员,尚有江南行台二十八员、陕西行台二十员。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以都御史、副都御史为主官,所属监察御史分道负责,各冠以地方名称,各道人数不等,总数一百十人,均为正七品官。清同明制,乾隆时提高为从五品官。
监当官
宋掌管盐、茶、酒税场务及治钱事务官员的统称。各地随事置官,征税数目皆有定额,年终据其征收情况予以奖惩。金为管理仓、库、院务官员的统称。
监军
太平天国官名。位于总制之下,编排顺序,于炎(代“火”)、水、木、金、土下,先分正、副,接加天干与数字(一至十),如炎正炎一丙一监军,共一百人,后增加无定数。平时辖军,军帅独任,至出师,则由监军统辖。地方也有监军,位于军帅之上,总制之下。女营监军与总制、军帅的关系,亦如上述。
监军司
西夏地方军区名称。西夏分全境为左右厢,下设十二监军司。每监军司另有专名,即左厢神勇士军司(以下“军司”二字略)、祥祐、嘉宁、静塞、西寿保泰、卓罗和南、右厢朝顺、甘州甘肃、瓜州西平、黑水镇燕、白马强镇、黑山威福。谅诈时又增设翔庆军司,驻西平府,总领兵事。各监军司的长官为都统军、副统军、监军使,属有指挥使、教练使、左右侍禁官等。
监门
战国秦、汉时看守里门小吏。《战国策·楚策一》:“夫史举,上蔡之监门也。”《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为里监门以自食”,裴骃集解引张晏曰:“监门,里正卫也。”《汉书·高帝纪》:“郦食其为里监门。”颜师古注引苏林曰:“监门,门卒也。”
监三省枢密院门
宋官名。掌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及枢密院门钥。原以小使臣及内侍官充任。嘉定六年(1213),改以曾为知县、通判资序人充任,省罢小使臣,内侍官改以三省,枢密院机察百官为官衔。
监生
在国子监肄业的生徒。其名始于唐宪宗元和二年(807)置东都监生一百人(唐原称在监肄业者为国子生)。明初由各省选送了行俱优的生员入监为监生,举人会试落第者亦可入监。清入监肄业的有贡生(即“贡监”,包括岁贡、因贡、副贡、拔贡、优贡、例贡)、监生(恩监、优监、荫监、例监)、官生(七品以上官子弟之聪敏好学者)、经提学官考选提拔的廪增附生、及满州勋臣子弟、先贤后裔等。乾隆以前,考课很严,后渐成虚文,生徒不常在监读书。同治与光绪初年,稍有起色,旋又废弃。清后期捐纳监生泛滥,此类监生多以之求官,监生之名,遂为人贱视,与往日状况不同。
监司
有监察州县之权的地方长官简称。宋转运使、转运副使、转运判官与提点刑狱、提举常平皆有监察辖区官吏之责,统称监司。元廉访使与明布政使、按察使亦因有监察官吏之权称监司。清则布政使、按察使及各道道员皆有督察所属府、州、县之权,通称监司。
监御史
官名。秦以御史监郡,称监御史。详见“御史”。
监治谒者
官名。三国魏置,掌管冶铁。谒者犹言使者,参见“谒者”。
健锐营总统
清官名。乾隆十四年(1749),组健锐营,分左右二翼,各置翼长,选王公大臣兼任总统,常日驻守香山,并在昆明湖习水战,嗣改总统为总统大臣,无定员,并选一人为掌印总统大臣,掌健锐营政令。
借紫
唐、宋三阶三品以上着紫服,未及三品而特许服此者称借紫。
借绯
唐、宋官阶五品以上着绯衣,未及五品而特许服绯者称借绯。
酒醋面局
明宦官官署名。八局之一,有掌印太监主官,下设管理、佥书、掌司、监工等员。掌宫廷食用酒醋、粮酱、面豆等物。与另一宦官机构御酒房不相统辖。
酒正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酒正,为酒官之长,有中士四人、 下士八人及府、史、胥、徒等。掌酒的生产与供给。所属酒官,《周礼》谓有酒人(掌造酒)浆人(掌供应水、浆、醴等六种饮料)。
捐班
清朝官吏凡由科举出身者称正途,由捐纳财物得官者称捐班。
捐监
指明、清两代出资报捐而取得监生资格的人,始于明景帝时。初只限于生员,后无出身者也可捐纳而成为监生,称为例监。
捐纳
捐资纳粟以得官爵。秦始皇四年(前243),因蝗灾大疫,许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历代多沿袭,清中期后尤盛。
科参
明置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侍从、规谏、稽察六部百司。凡皇帝命令,如有不便,给事中可驳正缴还,称科参。
科抄
清沿明制,置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科置给事中(参“六科给事中”),掌稽察官府公事。各科每日派给事中一人赴内阁接收题本,按其内容抄送有关官署承办,称为科抄,抄送承办官署者称正抄,抄送其他有关官署者称外抄。
科道
明、清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各道监察御史合称。明六科为独立官署,清雍正元年(1723),以六科隶都察院,二者合而为一。
科第
汉选拔、考核官吏时评定科别与等第的制度。《汉书·元帝纪》:“诏丞相、御史举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者,光禄岁以此科第郎、从官。”颜师古注:“始令丞相、御史举此四科人以擢用之,而见(现)在郎及从官,又令光禄每岁依此科考校,定其第高下,用知其人贤否也。”
科甲
汉、唐取士有甲乙等科。《汉书·萧望之传》谓望之以射策甲科为郎。颜师古注:“射策者,谓为难问疑问,书之于策,量其大小,署为甲乙之科,列而置之,不使彰显。有欲射者,随其所取得而释之,以知优劣。”又同书《儒林传》谓平帝时岁课博士岁子,分甲、乙、丙科,中者分别授官。唐进士分甲乙科,试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过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按试辞章起于高宗朝)。宋也有甲乙科。明、清称科举为科甲,经科举考试中举人、进士者称科甲出身。
科考
明、清各省每届乡试前,由提学官主持的考试。科考合格者才能应乡试,亦称科试。提学官在任三两,两试诸生,此为其一,在到任的第二年举行,参见“岁考”。
科目
指隋、唐以来分科选拔官吏的名目。顾炎武《日知录·科目》:唐制,取士之科,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三经、学究一经、三礼、三传、史科,“此岁举之常选也。其天子自诏曰制举,……见于史者凡五十余科,故谓之科目。”其中进士科已特受重视。宋分科较少,进士科以外出身者极罕见。明、清只设进士一科,有科无目,而仍沿旧称为科目。
科估所
清工部所属机构。掌估算各项工程所需工科数目。设满族掌印司员一人,满、汉主稿司员各四人,皆在工部司员内委派。
科钱
唐、宋官员于俸禄外,并常另给食料,或折合现钱,称料钱。
凌人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凌人,掌藏冰及供应冰块之事。有下士二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
陵寝礼部衙门
清帝后坟墓分盛京陵(兴京及盛京城郭)、东陵(河北遵化)、西陵(河北易县)三处。盛京陵由盛京礼部、工部、内务府管理,东、西二陵则由礼部、工部、内务府设官管理。礼部官掌判署文案,监视礼仪,岁供物品,工部官掌修茸缮治,内务府官掌祭祀奠享之冖与扫简派府除启闭。总管大臣则由内务,掌督帅官兵保卫陵寝。东陵与西陵礼部衙门各有郎中、员外郎等官,分掌有关祭祀事务。
留馆
清制,翰林院庶吉士学习期满后,经考试八优等,分别授以翰林院正式职官,名为留馆。其原为二甲进士者授编修,原为三甲进士者授检讨。参见“散馆”。
留后
官名。唐安史之乱后,节度使不服朝命,遇事或年老不能任事,常以子弟或亲信代行职务,称节度留后或观察留后。亦有士卒自推留后,事后强迫朝廷补行任命为正式节度使或观察使。五代仍有留后。北宋置节度观察留后,为虚衔。宋政和七年(1117)改名承宣使。
留守
官名。东汉字和帝南巡祠园,太尉张禹留守亦师。北魏孝文帝南伐,太尉元丕等留守京师。唐、宋皇帝亲征或出巡时,以亲王或在臣留守京师,称京城留守,其陪都与行都亦置留守,常以地方行政长官兼任,或以重臣担任。辽五京置留守,留守行府尹事。金五京留守兼本府尹及本路兵马都总管。元有大都留守,掌守卫京城,供应皇室需求,营缮宫室。明有中都(今安徽凤阳)留守,掌防护皇陵。清盛京(今辽宁沈阳)将军似历代陪都留守。
流官
指、明、清在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少数族集居地区所置地方官,有一定任期,相对于世袭的土官而言。参见“改土归流”。
流内
三国时,魏按官员地位高低,分九品,历代相沿下改。隋以后,称一品至九品为流内,未入九品者称流外,吏部铨选亦有流内、流外之分。隋、唐流外铨亦称小选,流外升入流内称入流。隋并于九品外置视二品至视九品,各有正从,唐置视正五品与视从七品,称视流内。
流内铨
宋官署名。属吏部。掌幕职、州县官以下注拟、磨勘等事。元丰改制诸官署胥吏。
流外
隋以后称九品至一品官为流内,唐称未入九品者为流外,多充任京师官署吏员,流外亦分品级,经考铨后,可递升流内,称为入流。宋吏部分置流内铨与流外铨,分掌流内官员与流外吏员铨选事宜。明、清总称流外为“未入流”。
旅
一、军队编制。《周礼·地官》以五百人为旅,旅有旅帅。《国语·齐语》以二千人为旅,由乡良人统率。二、春秋时分赏俸禄田的单位。《国语·晋语八》:“大国之卿,一旅之田。”韦昭注:“五百为旅,为田五百顷。”
旅骑尉
隋武散官名。文帝置,八尉之一,炀帝时废,详见“武骑尉”。
旅帅
官名。一、《周礼》所载兵制,以五百为一旅。以下大夫任旅帅。二、太平天国兵制,亦以五百为一旅,设旅帅。又以军事编制推行于地方,以五百二十六家(一说五百家)为旅,亦设旅帅。
旅下士
官名。《周礼》天、地、春、夏、秋五官(冬官佚)的主官直属的下士均称旅下士。“旅”之意为“众”。下士称旅,以其为理众事的下级官员。天官冢宰的旅下士又有“宰旅”之称。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在天官府的司会中大夫、夏官府的军司马在大夫等位下,也设旅下士,但大部分官员所属称下士。
旅贲郎
唐官名。永徽三年(652),立陈王李忠为皇太子,以“忠”与“中”同音,改中郎将为旅贲郎,郎将也从则改为翊军郎。显庆元年(656),以皇太子废,复原名。
旅贲令
官名。汉卫尉所属有旅贲令。《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旅,众也。贲与奔同,言为奔走之任也。”《周礼》有其名,指夹五车而趋的卫士,汉所任或同。东汉省。
旅贲率
官名。北周禁卫军六率之一。设左右旅贲率上士、正三命,左右旅贲率倅长中士、正二命,左右旅贲倅长下士、正一命。左右旅贲率掌旅贲之士,器服皆青色。
旅贲氏
官名。《周礼》谓夏官司马所属有旅贲氏,设中士二人,下士十六人及史二人,徒二人。掌执戈与盾,随从周王坐车,左右各八人。
秘阁
宋官名。端拱元年(988),就崇文院中堂建阁,称秘阁,收藏三馆书籍真本及宫廷古画墨迹等,有直秘阁、秘阁校理等官。元丰改制,并归秘书省。
秘阁修撰
宋官名。政和六年(1116)置为贴职,用以待馆阁之资深者,多由直龙图阁迁任。
秘书监
一、官名。东汉延熹二年(159)始置。属太常寺,典司图籍。后省。魏文帝又置,掌世文图籍,初属少府。晋初并入中书。永平(291)时又置,并统著作局,掌三阁图书。宋与晋同。梁为秘书省长官,北朝亦置。隋炀帝时曾称秘书省令。唐高宗时曾改称太史,旋复旧。西夏、金秘书监为官署秘书监长官。元、明不设,遂废。二、官署名。辽、夏、金、元秘书监掌经籍图书。辽长官为郎,下设著作局等官署。夏、金以监为长官,下有少监等官,金下设著作局等官署。元以卿为长官,下设太监、少监等官。
秘书郎
官名。三国魏始置。属秘书省,属秘书省,掌图书经籍,或称秘书郎中。南朝士族子弟以为出身之官,唐一度改称兰台郎。后魏后各代另置校书郎校雠典籍,订正讹误,以秘书郎专管图书收藏及校写。明初并其职于翰林院,清末又在翰林院置秘书郎。
秘书令
官名。汉末曹操为魏王,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以秘书丞为其佐官。曹丕代汉,改为中书,置监、令。见“中书令”、“中书监”。
秘书省
官署名。南朝梁始定此名。置监、丞,掌国之典籍图书。秘书监之官则由来已久,自东汉桓帝始置,先属太常寺,魏时曾属少府,晋初裁并,西晋末复置。梁乃定官署之名。北魏亦置。隋秘书省领著作、太史两局。唐改所属太史局为司天台武则天曾改为麟台。旋均复旧,北宋前期,经籍图书归秘阁,秘书仅掌祭祀祝版。神宗元丰改官制,秘书省职事恢复。宋之日历所、会要所、国史实录院等均归秘书省管辖,规模较唐时较大。元朝将职事划归翰林国史院。明因之设翰林院,遂无秘书省之名。
莫敖
楚国官名。《淮南子·修务训》作“莫嚣”。原为楚国最高官职。楚武王初称王时犹然,武王嫌其封号太重( 参见“敖”),始改以令尹为重臣。《左传·庄公四年》以令尹与莫敖并提,当处于同等地位。后莫敖废置不常,地位逐渐降低。《左传·襄公十五年》叙楚国封官事,列莫敖于令尹、右尹、大司马、右司马、左司马之后。今人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谓莫敖本相当相当于大司马,后降至左司马之下。
莫贺咄
室韦部落首领的称号。室韦各部,少则千户,多则数千户,不相联合,首领均用此号。
难荫
清制,凡因先代殉职而录用其子孙的,称为难荫。参见“荫生”。
陪戎副尉
武散官名。唐始置,从九品下。宋升从九品。元废。
陪戎校尉
武散官名。唐始置,从九品上,宋沿置。元废。
起部
官署名。两晋、南北朝时为尚书一曹,属都官尚书或左民尚书或祠部尚书,司其事者为尚书郎,掌营造及工匠等。晋、南朝遇营造宫室宗庙等大工程时,设置起部尚书,工程完成后撤销。隋以工部为六部之一,实即起部改称,而扩大其所辖,并沿袭北周工部在大夫之名。工部所辖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即旧有起部等曹。大业三年(607),修改官制,又改工部一司为起部,主官为起部郎,使与部名有别。唐武德三年(620),仍改起部为工部。
起复
一、明以前,官员因父母丧而辞官守制,未满期而奉召任职。本因战争之需或行殊才能而召,后亦行平时。参见“夺情”。二、降官后又复职。三、明、清官员父母丧服满期后补官。
起居郎
官名。见“起居舍人”。
起居舍人
官名。隋炀帝时始置,属内史省。唐贞观初于门下省置起居郎,废舍人,掌记录皇帝日常行动与国家大事。显庆三年(658),另置起居舍人于中书省。掌记录皇帝所发命令。龙朔二年(662)改起居郎为左史,起居舍人为右史,咸亨元年(670)复旧。天授元年(690)又改为左、右史,神龙元年(705)再复旧,皇帝御殿时,郎左、右人右,对立于殿中,记载皇帝言行,季终送史馆,宋、辽亦置。
起居院
宋官署名。掌记述皇帝言行。每月以起居注与时政记同送史馆。修起居注官以三馆、秘阁校理以上官充任。元丰改制前,起居郎与起居舍人为寄禄官,不治事。元丰改制后,门下省起居郎与中书省起居舍人记述皇帝言行,废起居院。
起居注
官名。原指帝王言行录。传汉武帝时宫中有起居注,此后各朝史官记注皇帝言行,称起居注,为官修史书主要来源之一。魏、晋及南朝以著作郎撰写国史,兼修起居注。北魏始置起居令史,另设修起居注、监起居注等官侍从皇帝,纪录其言行。隋于内史省(中书省)置起居舍人。唐、宋又于门下省增置起居郎,与起居舍人分记皇帝言行,辽起居舍人院有起居舍人、知起居注,门下省有起居郎。金记注院有修起居注官。元初有起居注官,嗣以给事国兼修起居注。明初曾置起居注官,凰渐废。清有日讲起居注官,多由翰林官及出身甲科而曾入翰林者担任。
钱法堂
清官署名。户、工二部皆置,分由满、汉右侍郎兼管。各有铸钱局,属户部者为宝泉局,所铸钱供全国经费之用。各省亦有铸钱局,直隶(今河北省)为宝直局,山西为宝晋局,陕西为宝陕局,江苏为宝苏局,浙江为宝浙局,福建为宝福局,江西为宝昌局,湖南为宝南局,湖北为宝武局,四川为宝川局,川东为东川局,广东为宝广局,广西为宝桂局,云南为宝云局,贵州为宝黔局,新疆为宝伊局,各自鼓铸钱币,流通使用。工部钱法堂所属为宝源局,所铸钱主要用于工部所管各项工程经费。
钱谷
清各州县官署名主办钱粮、赋税、会计的幕僚。俗称钱谷师爷,亦称钱粮师爷。
卿
官、爵的通称。西周、春秋时天子、诸侯的高级长官称卿。春秋时卿中之长,称上卿、正卿或冢卿。战国时为爵位的等级称谓,有上卿、亚卿等。秦汉“三公”下设“九卿”。后沿设,如大理寺、太常寺等各置卿及少卿。清常以三品至五品卿作为官爵虚衔。
卿监
唐、宋统称各寺、监长官如光禄卿与少府监等为大卿监,各寺、监副长官如光禄少卿与少府少卿等为少卿监,总称为卿监。
卿士
一作卿史、卿事。源于商。甲骨文有官名卿史,见《殷虚书契前编》卷二第二十三页第一片等。西周或为卿的通称,如《书·洪范》:“王省惟岁,卿事惟月,师尹惟日。”或指总领诸卿的执政大臣。如《诗·小雅·十月之交》列举七个朝廷大臣,以“皇父卿士”为首位。《诗·大雅·常武》:“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太祖,太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此谓周宣王册命卿士于南仲的祖庙,受命者为大师皇父,足见卿士即是太师。
卿事察
西周官署名。见《令簋》、《番生簋》、《毛公鼎》等。掌主管“三事”与“四方”。“三事”指畿外所分封的四方诸侯地区的政务。属臣为“三有司”即司土(或作司徒)、司马、司工(或作司空)。其长官,西周初期为太师和太保,中期以后主要为太师。郭沫若认为相当于《礼记·曲礼》所说“六大”: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六大”之上有兼摄群职者,或可由“六大”中一人兼领,称为卿事。见《金文丛考·周官质疑》。
请祠
见“奉祠”。
容华
妃嫔称号。汉武帝置傛华。东汉省。曹操为魏王时,置容华。晋为九嫔之一。南北朝时降至九嫔之下。
商品
宦官官名。唐内侍省有高品一千六百九十六人,见《新唐书·百官二·内侍省》,然下云:品官白身二千九百三十二人”,合而观之,此“高品”乃“品秩高者”之意,并非正式官名。至宋,乃以内侍高品为宦官官名,金亦有内使高品。
商伯克
官名。南疆维吾尔族伯克之一。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因其旧名设置,掌征收粮赋,品级从四品至六品不等。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裁撤。
商部
官署名。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置,掌商务及铁路矿务等事。置尚书、侍郎、左右丞、参议等官,分保惠、平均、通艺、会计四司,各有郎中、员外郎、主事;另有司务所,设司务。三十二年(1906),将工部并入商部,改称农工商部。
商特卓巴
官名。藏语音译。亦作“强佐巴”。与“仔本”同为“商上”(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库藏出纳之所)的办事官,品级亦同为四品,员亦二人。参见“仔本”。
射
商武官名。掌射。常以三是人为一队。称为“三百射”或“射三百”。西周有小射。《害簋》:“官司仆、小射、底渔。”
射策
汉考试法之一。主试者提出问题,书之于策。分为甲乙科,射策者随意解答,按其难易而分优劣。射是投射之意。见《汉书·萧望之传》颜师古注。
射人
官名。《周礼》谓夏官司马所属有射人,设下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以下有府、史、胥、徒等人员。掌管公、孤、卿、大夫朝见王的位置,在旁赞相礼依然在射礼仪时,辅导周王发射,并助大司马演习射仪。其职多关礼仪,而以射仪为主,故为夏官司马之属。
射声率
官名。北周禁卫军六率之一。设左右射声率上士、正三命,左右射声率倅长中士、正二命,左右射声倅长下士、正一命。左右射声率掌射声之士,器皿皆用红色。射声指弓箭手,其意见“射声校尉”。
射声校尉
官名。汉武帝置。八校尉之一掌待诏射声,秩二千石。所属有丞及司马,领兵七百人。射声意为善射,虽在冥冥之中,闻声即能射中。待诏意为有诏命方能发射。东汉时属北军中候,领宿卫兵,校尉秩为比二千石。魏、晋、南朝与北朝魏、齐沿置,属领军将军,北齐属左右卫府。隋不置,惟炀帝时称左、右御(御)卫所领军士为射声。
速古儿赤
元官名。为怯薛执事之一,掌内府尚供衣服。
绥德尉
隋散官名。炀帝置,从七品,详见“建节尉”。
唐兀卫亲军指挥使司
元官署名。至元十八年(1281)始置。总领河西军三千人,以备征讨。有都挥使、佥事等官。
特进
官名。西汉后期始置,本非正式官名,为引见之称。如成帝时张禹以老病罢,仍以列侯身份朔望朝见,位特进,见礼如丞相。行之既久,渐成加官。以赐列侯中有特殊地位者,朝会时位仅次三公。魏、晋、南北朝沿东汉之制,皆为加官。隋用文散官名号,位于开府仪同三司之上。唐、宋为文散官,第二阶,正二品,位开府仪同三司之下。金、元位于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之下,官品相同,金从一品。元正一品。明以特进光禄大夫为文散官最高官阶,无单称特进之官。清无。
特进光禄大夫
见“特进荣禄大夫”。
特进荣禄大夫
明文散官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大夫。清废。
特勒
突厥官名“特勤”之误。
特勤
突厥官名。《周书·突厥传》谓:“大官有叶护,次设,次特勤,……凡二十八等,皆世为之。”掌内典机要,处理邦交,奉命名谈判军国大事。《新唐书》谓特勤乃可汗子弟,不在二十八等之内。史籍中“特勒”为传写之误。以后北方各民族沿用此称者,如回鹘的“狄银”,契丹的“惕稳”,即其异译。
特任官
官类名。民国高等文官的第一等,由大总统或国民政府主席特令任用。北洋时期国务院总理、各部总长、各省省长等,国民党时期的中央各院院长,各部部长,各省省主席等,均系特任官。
特支
宋朝廷发给军人的特别赏赐。每年寒食、端午、冬至等节日,或遇其他庆典,或命兵士从事某项重大工程时发给,以示慰劳。
铁官
官名。汉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属官有铁官长、丞。武帝元狩四年(前119)以东郭咸阳、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专营盐铁,禁止私营。于弘农、河东、河内、南阳、蜀、辽东等郡,连京兆等共四十郡,悉置铁官,均隶于大农。主铸造铁器,不产铁的地方,亦置小铁官,隶郡县。东汉时悉隶郡县。
通本
清制,各省将军、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学政、盐政、顺天及奉天府尹、盛京五部本章,俱送通政司,由通政司送内阁,统称通本。六部及各院、府、寺、监本章,由各官署径送内阁,统称部本。
通奉大夫
文散官名。宋徽宗大观二年(1108)置,为文官第九阶。金沿置,从三品中。元升为从二品。明从二品初授中奉大夫,升授通奉大夫,清废。
通阜司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的一个司,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掌矿政币制,稽检银行和造币厂的文移。
通侯
爵位名。秦及汉初原名彻侯,因避汉武帝名讳,改作通作,又称列侯。“通”意有两。一为爵位上通天子,见《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一谓通与彻同义,见同书《高帝纪》颜注引应劭说。
通济监
西夏管理铸钱的官署。始设于仁宗天盛十年(1158)。所铸钱有银、铜、铁三种,文字有西夏文、汉文两种。
通进司
官署名。宋始置。属门下省,由给事中领之。掌受三省、枢密院、尚书省六部与各寺、监等官署奏牍,摘录要点进呈,得批示后,颁布于外。辽门下省亦置通进司,有左、右通进官。
通禁郎
金宦官散官名。从六品上,为宦官第十二阶。
通判
官名。宋为加强控制地方而置于各州、府,辅佐知州或知府处理政务,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等州府公事,须通判连署方能生效,并有监察官吏之权,号称“监州”。明、清各府置通判,分掌粮运、水利、屯田、牧马、江海防务等事。清各州另有州判,分掌粮务、水利、防海、管河等事。
通善君
西域车师前国(在今新疆吐鲁番西)有通善君、乡善君之官,车师后国(在今奇台西南)有道(导)善君。均系归附汉朝以后所置。
通商大臣
清官名。鸦片战争后,汪政府设立五口通商大臣,非正式官衔,以两江总督耆英用“钦差大臣”名义兼管。耆英调任两广总督,仍兼,五口通商大臣驻地亦移至广州。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广州于咸丰七年(1857)被英法联军占领。八年底,以两江总督何桂清为钦差大臣,办理各国商务。此即南洋通商大臣。十年十二月(1861.1),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成立后,加设三口通商大臣,管理天津、牛庄(后改营口)、登州(后改烟台)通商事务。南洋通商大臣亦列于总署之下,除五口外,又兼管南方沿海新开口岸。同治九年(1870),天津教案后,三口通商大臣改为北洋通商大臣,加钦差名义,由直隶总督兼任。南北两通商大臣所司不仅通商,凡涉洋务均在管辖范围之内,军事、交通、税务、教育等无不与闻,遂为全国事权最重的两大疆吏。
通事郎
官名。三国魏始置。与黄门郎同为中书监、中书令的佐官。黄门郎办就文件后,通事郎署名,既毕,入内奏报,请皇帝书可(批准之意)。通事郎员额四人。西晋改为中书侍郎。东晋一度仍称通事郎,后又改为中书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