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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旭志贺世庆 当前章节:15256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12:20

税务司

官名。清咸丰九年(1859),南洋通商大臣聘英人李泰国(Harato Nelson Lay,1832-1898)为总税务司,英人德都德(H.Tudor Davies,?-1863)为江海关税务司。十年十二月(1861.1),总理衙门正式任命李泰国为总税务司,建立总税务司署。凡各地海关均设税务司,由外国担任。繁盛地方增设副税务司一或二人。同治二年(1863),英人赫德(Robert Hart,1835-1911)继任总税务司后,订定章程,规定各关税务司及其他外国帮办人员均由总税务司委派。光绪二十七年(1901),订立《辛丑和约》后,凡位于通商口岸五十里以内的“常关”也归税务司管辖。税务司对总税务司负责,中国政府任命的海关监督(清由地方官兼,民国以专任为主),号为与税务司共同管理,实际上只能管五十里以外的常关。税务司制度,解放后已废除,台湾一直维持到1952年。

斯帕哈资伯克

官名。南疆维吾尔族伯克之一。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因其旧名设置,掌处理头目争讼,五品,驻叶尔羌。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裁撤。

搜粟都尉

汉官名。武帝时置,为筹集军粮之官,不常置。

遂大夫

官名。一、《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遂大夫,每遂一人,为遂的长官。周制,有乡有遂。郊内为“乡”,是“国人”居住的地区;郊外为“遂”,为“野人”居住之地。遂制,以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遂,一遂为一万二千五百家。二、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地官储的属官有左右遂伯中大夫、小遂伯大夫,以拟《周礼》的遂人中大夫、遂师下大夫,每遂下大夫、正四命,以下有遂正大士、中士。设遂之地区,附会古制,以王畿百里之外为遂,三百里为稍,四百里为县,千里为畿。

遂人

官名。《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遂人,设中大夫二人。西周、春秋时有“国”和“野”对立的乡遂制度,在郊内设有“乡”,为“国人”居住地区;在郊外设有“遂”,为“野人”居住地区。遂人乃总辖各“遂”的政治禁令近官。西周时鲁国有“三郊三遂”,即是三乡三遂。“遂”一作“隧”,春秋时宋、鲁等国设有遂正,相当于遂人。

遂师

官名。《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遂人,为治理“遂”及居住在“遂”的“野人”之官,与乡师相对。设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及旅下士、府、史、胥、徒等人员。其职掌与乡师相同,亦二人共治三遂(王有六遂)。参见“乡师”、“遂人”、“遂大夫”。

遂士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遂人,设中士十二人,下有府、史、胥、徒等人员。掌四郊(指远郊以内六乡的余地)及遂的狱讼。王的直辖地区有六遂,每遂归中士二人负责(“遂”的含意,见“乡遂制度”条)。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夏官府大司寇卿下有刑部中大夫,刑部所属有遂法上士、中士,即以此官为设官根据。详见“乡士”。

塔布囊

清蒙古王公封爵名,位次辅国公。土默特左翼旗及喀喇沁三旗王公祖先曾娶清公主,故称塔布囊,其他各部王公则封台吉,二者爵号不同而地位相同,如授为札萨克者,即有管理旗务之权。

提点

官名。宋各路有提点刑狱公事,京畿地区有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掌司法与刑狱等事,工部军器所有提点官。金、元专管机构常以提点为长官,如金尚书工部有祗应司提点,宣徽院有太医院提点;元宣政院有大都规运提点所提点、上都规运提点所提点,宣徽院有大都尚酝局提点、上都尚酝局提点等。宋另有提举宫观或提点宫观官,用以安置闲散大臣。明太常寺所属有神乐观提点,掌乐舞,以备祭祀天地神祗与宗庙社稷,道录司所属有太和山(即武当山)提点管理道士。清废。

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

宋官名。掌京畿地区县镇有关刑狱、盗贼、场务、河渠等事务。

提点坑治铸钱司

宋官署名。掌矿产采炼及货币铸造。宋初,发运使兼提点各钱监。真宗咸平三年(1000),以江南转运副使兼都大提点江南、福建路铸钱事。仁宗景祐二年(1035),始置江、浙、川、广、福建等路提点坑治铸钱。神宗元丰二年(1079),增为二员,分置两司,饶州提点司主管江南东路、淮南东路、淮南西路、福建路,虔州提点司主管江南西路、荆湖南路、荆湖北路、广南东路、广南西路。哲宗元祐元年(1086),又并为一司。高宗绍兴二年(1132),复置二提点司五年,饶州提点司除留属官一人外,皆并归虔州提点司,并加“都大”二字于提点之上。二十六年,并其职掌于诸路转运司。二十九年,又分置饶州提点司与赣州提点司。孝宗乾道六年(1170),再并其职掌于发运司。八年,发运司废罢后,又置二提点司如故。淳熙二年(1175),并赣州提点司于饶州提点司,仍加“都大”二字,与提点刑狱公事序官。

提点五房公事

宋官名。简称提点刑狱、提刑、宪。掌稽考一路刑狱,审问囚徒,详覆案牍,凡狱讼长期拖延不决,资窃逃窜长久不能破案,都上报朝廷,加以弹劾,并监察官吏。宋太宗时,曾派官分充诸路转运司提点刑狱。真宗景德四年(1007),置诸路提点刑狱公事,以朝臣充任。嗣曾改提点刑狱劝农使,以武臣为副使。神宗熙宁二年(1069),命诸路提点刑狱尽用文臣。哲宗绍圣初年,以提刑兼管坑治。南宋孝宗乾道年间,一度诏诸路分置武臣提刑,并曾兼管督责总经制钱。提点刑狱公事官署称提点刑狱司,简称提刑司或宪司,属官有检法官及斡办官。

提调

官类名。提举调度的意思。清末各新设机构常置此职,系处理事务的高级人员。其职权大小,因机构而异。

提督

官名。明嘉靖间京营有提督总兵官,旋改为总督京营戎政。隆庆初,仍以总督为提督,后又增至六提督,旋改称总督戎政。各省巡抚、镇守总兵官常加提督军务、提督等衔。明提督多见而非正式官名。清大体上每省置提督军务总兵官一员(福建设两员,陆路、水师各一,另晚清加江北、长江水师二提督),简称提督,为一省绿营兵的最高长官,秩从一品,而仍受总督或巡抚节制。所属有镇、协、黄、汛各级,其直辖部队称提标。清学政以提督某省这政为全衔,此提督与明代同,非正式官名。

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

清官名。简称步军统领或九门提督。掌京师正阳、崇文、宣武、安定、德胜、东直、西直、朝阳、阜成九门管钥,统率八旗步军五营守卫巡缉,清查地方,以亲信满族大臣兼任。清初,置九门军巡捕三营统于兵部职方司,以汉族官员掌其政令,康熙十三年(1647)始设提督九门步军统领,以满族大臣总管其事。三十年(1691),以巡捕三营并属于步军统领,乾隆四十六年(1781)增为巡捕五营。辛亥革命后,民国北洋政府仍保留步军统领,辖左右翼总兵,官署名为京师步军统领衙门。1924年11月裁撤。

提督四夷馆

明官署名。掌译书。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蒙古、女真、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缅甸八馆,置译字生,通译语言文字。正德中增置八百馆,万历中又增暹罗馆。四夷馆先属翰林院,选国子监生习译。宣宗宣德元年(1426)兼选官民子弟。孝宗弘治七年(1494)增设太常少卿、少卿各一人为提督,遂改属太常寺。

提督易州山厂

明官名。掌督办宫廷所用柴炭。宣德四年(1429)置,有专官管理,景泰(1450-1456)年间移于平山县,又移满城县,相继以工部尚书或侍郎监督厂事。天顺元年(1457)再移回易州。嘉靖八年(1529)改设郎中一人管理,四十四年(1565)改设主事管理。

提法使司

清官署名。省级司法行政官署。光绪三十三年(1908),始于东三省各设提法使司,以使为主官。宣统二年(1910),改各省按察使为提法使。掌司法行政,监督各级审判厅,调度检察事务。内设总务、民刑、典狱三科,各有科长、科员。辛亥革命后,各省仅设高等审判厅与检察厅,不设省级司法行政机关。

提举保甲司

宋官署名。掌组织保甲,教以武艺。神宗元丰(1078-1085)初年置于开封府界,再行于河北、河东、陕西三路,不久,各路皆置提举官如开封府界。

提举常平司

宋官署名。简称仓司。掌常平仓、免役、市易、坊场、河渡、水利等事。按收获丰歉而籴粜食粮,按财产多少而征收免役钱,按职役轻重而给吏禄。收买滞销商品,再行出售,以平物价。并监察地方官吏。熙宁二年(1069),先派官提举河北、陕西路常平,旋诸路皆置提举官。元祐元年(1086),并其职掌于提点刑狱司,绍圣元年(1094)复置。

提举都城所

元官署名。属工部。至元三年(1266)置。掌修缮都城内外仓库等事。有提举、同提举、副提举等官。所属有左右厢官。

提举富宁库

元官署名。至元二十七年(1290)始创。有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分掌户部万亿宝源库出纳金银事物。

提举弓箭手

宋官名。掌沿边地区弓箭手名籍,及其组织、训练、常罚等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并以后招弓箭手数目为考绩标准。

提举河北籴使司

宋官署名。掌收买刍粮以供沿边储备。

提举三白渠公事

宋官名。掌潴泄三白渠,灌溉关中地区。

提举修敕令

宋官名。主管编修敕令格式,聚集诏旨,纂类成书。熙宁初年编修三司令式,令宰相王安石提举。后编修敕令格式皆以宰相为提举,执政为同提举,侍从官之通法令者为评定官,就职事官内差充删定官。

提举学事司

宋官署名。见“提学”。

提举制置解盐司

宋官署名。掌盐泽禁令,决定盐价高低及文钞出纳多少,使人民在沿边地区交纳食粮,给予盐钞,凭以领盐。

提牢

官名。清沿明制,刑部置提牢主事,简称提牢,掌管理监狱,稽核罪囚。满、汉各一人,于额外及试俸主事中选充。

提塘

官名。清各省督、抚选派本省武进士及候补、修选守备等,送请兵部充补,驻于京城,三年一代,称提塘官。掌投递本省与京师各官署往来文书。

提斡

宋提刑司属官斡办公事的简称。

提辖

官名。宋常以知州、知府兼提辖兵甲,简称提辖,掌军旅训练教阅,督捕盗贼,镇压民众反抗。南宋榷货务都茶场掌茶、盐、香、矾等专卖。杂买务杂卖场掌采办宫廷与官府所需各物并出售多余物资。文思院掌制造宫廷亨用珍巧器物。左藏库掌收储四方财赋收入以供朝廷经费。以上四官署皆置提辖官主管,合称四辖。南宋工部军器所掌制造兵器,亦有提辖官。

提刑

官名。提点刑狱公事简称,或称提点刑狱。宋置于各路,主管所属各州司法、刑狱、监察地方官吏并劝课农桑。时公文用语称“选”,其官署称宪司。宋神宗熙十年(1077)又置提点京畿刑狱。金有提刑使,后改按察使。明、清皆于各省置提刑按察使。

提刑按察使司

官署名。明置,有按察使、副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兼具司法和监察职能。按察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下设佥事,正五品,员数无定。副使、佥事,分道巡察。其兵备、提学、巡海、清军,驿传、屯田等事,各设专职人员,亦用佥事等名义。清沿置,但仅置按察使一人,省去副使、佥事等官。按察使掌振扬风纪,澄清吏治,审核刑狱,兼领本省驿传,与布政使同为督、抚属员。

提学

官名。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各路置提举学事司,简称提学,掌一路州县教育行政,宣和三年(1121)废。金有提举学校官。元各行省置儒学提举司,掌诸路府州县学校祭祀、教养、钱粮等事,并考校进呈文字。明初置儒学提举司,英宗正统元年(1436)置提督学校官,两京以御史,十三布政司以按察使、副使、佥事充任,称进督学道。清初沿明制,各省置督学道,惟直隶与江南、江北派督学御史,称学院。雍正四年(1726),各省督学道皆改提督学院,长官称提督学政,简称学政。光绪三十一年(1905),罢科举,兴学校,改为提学使,辛亥革命后废。

提学使司

官署名。清末停止科举、兴办学堂时所设省级教育行政官署。光绪三十一年(1905),载撤学政,在各行省设提学使司,以提学使为主官,管理全省学务。下设总务、专门、普通、实业、图书、会计,各有科长、科员。辛亥革命后,改设教育厅,主官为厅长。

童生

即儒童,也叫文童。明、清两代,凡习举业的读书人,在没有通过考试取得生员(秀才)资格以前,不论年龄老少,均称童生。

童生试

明、清以两代取得生员(秀才)资格的考试。简称童试,亦称小考、小试。应考者称童生,亦作儒童、文童。未被录取者虽至白首,不改童生之称,童生试包括县试、府(或直隶厅、州)试与院试三个阶段。每三年举行两次。丑、未、辰、戌年为岁考,寅、申、巳、亥年为科考。院试录取者为生员,送入府、县学宫,称入学。岁考、科考则为考核已入学的生员的考试。

童子科

唐、宋特设考试科目之一。唐制,十岁以下能通经者,宋改为十五岁以下能通经作诗赋者,应试后给予出身并授官。亦称童子举。

温禺鞮王

匈奴贵族封号。分左右,二十四长之二。地位处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左右日逐王之下,与此同时左右日逐王、左右渐将王,号为“六角”,受其号者均单于同姓。

犀象牙局

元官署名。属大都留守司。世祖中统四年(1263)置。掌大都与上都宫殿营缮犀象龙床卓器系腰等事。有大使、副使等官。所属有雕木局、牙局。

雄武军指挥使

官名。宋初,禁军步兵有雄武军,属侍卫亲军步军司,有指挥使。

雄武郎将

官名。隋炀帝大业九年(613),募民为“骁果”,为新的禁卫兵,在左右备身府中设折冲郎将、果毅郎将(均左右各三人)以领之。又按府兵制的办法,军人分属军府,骁果系招募所得新兵,原无所属,乃建立左右雄武府以领之。以春武郎将为主官,相当于一般军府(鹰扬府)的鹰扬郎将;以武勇郎将为副职,相当于鹰击郎将。

循资

官吏逐级升迁。唐玄开元十八年(730)侍中兼吏部尚书裴光庭制定循资格,以年资为官吏铨授根据。宋以官吏考绩无过犯、有劳绩者逐级升迁,称为循资。

遗人

官名。《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遗人,设中士二人,下士四人,以下有府、史、胥、徒等人员。掌官周室每年积余的财物,供给救济、抚恤及接待宾客等用途。

游击

官名。汉武帝时置游击将军,统兵专征,职权颇重,东汉至唐沿置,唐、宋武散官中亦有游击将军。明沿边与要地驻军有游击将军,无品级,无定员,位次参将,明初多以功臣、外戚充任,分掌驻地防守应援。清绿营兵军官有游击,秩从三品,位次参将,为将军、督、抚、提、镇分领营兵,也有充各镇中军官者。四川土司又有土游击。

游击将军

本为汉杂号将军。魏、晋、南北朝多沿置。唐、宋为武散官名,从五品上。

游击率

官名。北周禁卫军六率之一。设左右游击率上士、正三命,左右游击率倅长中士、正二命,左右游击倅下士、正一命。左右游击率掌游击之士,器服皆用玄色。

游骑将军

南朝染改游击将军置。唐为武散官,从五品上。宋沿置,元废。

游骑尉

隋武散官名。文帝置,八尉之一,炀帝时废。详见“武骑尉”。

游徼

乡官之一。原为泛称,意为有秩禄的官吏中最低给人员。秦末始为官名。汉沿设。掌巡察缉捕之事。魏、晋、南北朝多沿设。后无此名。顾炎武《日知录》卷八《乡亭之职》谓相当于巡检。

御伯

官名。北周改侍中为御伯,设御伯中大夫、下大夫等官。保定四年(564),又改御伯为纳言。参见“纳言”、“侍中”。

御茶膳房

清官署名。属内属府。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所用酒席等事务。所属机构有膳房、茶房、肉房及乾肉房,膳房、茶房各有银器库,设总理事务大臣,无定员,所属有尚膳正、尚膳副、尚茶正、尚茶副、尚膳、尚茶及主事、笔贴式等。

御府令

汉官名。有御府令,属少府,秩六百石,由宦者任职。掌官婢缝制衣服及洗补等事。下设右丞、织室丞各一人,均系宦者。御府之名,据《汉书·百官公卿表》,同书《谷永传》作“中御府”。

御酒房

明宦官机构名。掌造御用酒,与八局中的酒醋面局不相统属。有提督太监主管,下设佥书等员。

御龙弓箭直

宋禁军番号名。宋皇帝最亲近之扈从禁军步军诸直中有御龙弓箭直,选禁军步军天武诸军材貌魁杰者充任。

御龙骨朵子直

宋禁军番号名。宋皇帝最亲近之扈从禁军步军诸直中有骨朵子直,太平兴国二年(977)改称御龙散手直,后又改御龙内朵子直。

御龙直

宋禁军番号名。宋皇帝最亲近这扈从禁军步军诸直中有族御马直,太平兴国二年(977)改称族御龙直,后改御龙直。奇Qisuu.сom书

御龙弩直

宋禁军番号名。宋皇帝最亲近之扈从禁军步军诸直中有御龙弩直,与御龙直、御龙骨朵子直、御龙弓箭直统称御龙诸直。

御马监

明宦官官署名。十二监之一。有掌印太监、监督太监、提督太监各一员,下有监官、掌司、典簿、写字等员。掌腾骧四卫营马匹及象房等事。清顺治时十三衙门亦有御马监,康熙即位后裁撤。

御女

妃嫔称号。北魏孝文帝时始见。北齐后期,置八十一御女,与相传古制八十一御妻相当,各有名目。如穆光、茂德等,不胜枚举。以后隋炀帝置女御八十一人,分御女、宝林、采女三种名目,其中御女凡二十四人。唐与金也有御女,人数则与宝林、采女各为二十七人。

御仆

官名,《周礼》谓夏官司马所属有御仆,设下士十二人及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受大仆节制。轮班守视“路鼓”,遇有击鼓鸣冤或报告急事,立即向大仆呈报,以便转达周王,祭祀时协助料理事务。

御妻

妃嫔称号。《礼记·昏义》:“古者天子后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御妻亦作女御。《周礼·天官·女御》:“掌御叙于王之燕寝,以岁时献功事,凡祭祀赞世妇,大丧掌沐浴,后之丧持婴……”隋文帝以此为据。置女御三十八员,掌女工丝枲,后增御女(即女御、御妻)至八十一人。炀帝改以宝林二十四人、御女二十四人、采女三十七人。合称女御。

御前弓马子弟所

南宋官署名。属枢密院,掌招收青年教习武艺,选拨人才。有提举官、幹办官兼押教等官。

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

宋官署名。简称军头引军司。属入内内侍省。端拱二年(989),改军头司为御前忠佐军冰司,引见司为御前军佐引见司。后合二司为一掌供奉便殿禁卫、诸军拣阅引见,及皇帝外出遇有陈诉时,问明情况回奏。北宋时有勾当官,以内侍省都知、押班及閣门宣赞舍人以上充任。南宋时,以閣门祗候兼则为幹办官。

御戎

官名。为天子、诸侯驾御戎车(兵车)。或简称“御”。《周礼·夏官》谓之戎仆。

御史

一、战国时国君的侍从史官。别国使臣献国书,常由御史接受。两君相会,常由御史在旁记录,如秦、赵两君渑池之会即如此,见《史记·蔺相相如列传》,国君宴会群臣,常是“执法在傍,御史在后”,见《史记·滑稽列传》。封君设有性质相同的侍史。如“孟尝君侍客坐语,而屏风后常有侍史,主记君所与客语,问亲戚居处”(《史记·孟尝君列传》)。战国时魏、韩等国的县令亦设御史。见《韩非子·内储说上》“卜皮为县令”条《战国策·韩策三》“安邑之御史死章”。二、为监察之官,约自秦始。《汉书·百官公卿表》:“监御史,秦官,掌监郡,汉省。”汉御史因职务不同有侍御史、治书侍御史。曹魏增殿中侍御史。晋又有督运御史、符节御史、检校御史。北朝魏、齐沿设检校御史,隋改为监察御史。隋又改殿中侍御史为殿内侍御史。炀帝省殿内侍御史员数,增监察御史员数,又一度增设从九品的御史。唐有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宋同。元有治书而无殿中。明、清以监察御史分道纠察,员额甚多。此外尚有分任各种任务之御史,如巡按御史(清顺治后不设)、巡漕御史等。

御史长史

官名。汉元寿二年(前1),由御史中丞改置。东汉仍改为御史中丞。又东汉建安中罢三公官,复置丞相、御史大夫,大夫不领中丞,以长史为佐官。魏再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御史长史之名遂废。

御史大夫

官名。秦始置,西汉沿置,秩中二千石。《汉书·百官公卿表》谓“掌副丞相”。西汉丞相位缺,常以其递补。同书颜师古注引应劭曰:“侍御史之率,故称大夫云。”同书《高帝纪》》又云皇帝诏书由“御史大夫(周昌)下相国,相国酂侯(萧何)下诸侯王”。职务类似后来的尚书令,此为汉初之情况。通常谓御史职掌监察,然主管非御史大夫,而是其下的御史中丞。成帝绥和元年(前8),仿古制设三公,改大夫为大司空。东汉又改为司空。大司空(司空)不在御史台。“侍御史之率”的名义改属中丞。晋以后多不置御史大夫。唐复置,专掌监察执法。宋不除大夫,以中丞为台长。明洪武中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御史大夫之官遂废。

御史台

官署名。西汉初御史大夫之官署称御史府。后期改御史大夫为大司(东汉称司空),御史之长由其副职御史中丞担任。中丞原在殿中兰台办事,为御史之长后仍留台中,因而称其官署为御史台。历代沿袭,并有宪台、兰台的别称。唐高宗时曾以宪台为正式名称。琥则天时一度改名肃政台。元在御史台以外,尚有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及陕西诸道行御史台。明初亦设御史台,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都察院,御史台之名遂废。

御史中尉

官名。北魏由御史中丞改置。北周初曾沿用。

御史中执法

官名。汉御史中丞的别称。

御史中丞

官名。汉以为御史大夫之佐,亦称御史中执法,秩千石,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监察郡国行政;内领侍御史,考察四方文书计簿,按劾公卿章奏。西汉末,御史大夫改名大司空,中丞遂为御史台长官。从东汉到南北朝,中丞的权威颇重,曹操一度改称宫正。此时御史大夫废置不常。北魏一度改中丞为中尉。北齐仍以中丞为台长。隋讳“中”(与“忠”同音),有大夫而无中丞。唐、宋大夫、中丞并置,而大夫往往缺位,仍以中丞为台长。唐中丞秩正四品下。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副都御史即相当于前代的御史中丞。因副都御史常出任巡抚,清各省巡抚例兼右都副御史官衔,故明、清巡抚亦称中丞。

御史丞

官名。西汉御史大夫下有二丞,一称御史中丞,一即御史丞,秩均千石。后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御史中丞为御史台长,大司空下设长史,御史丞遂废。

御书处

清内务府所属机构。原名文书馆,康熙二十九年(1690)改御书处。掌勾摹皇帝所写文字事务,并造珠墨。设管理王大臣,无定额。所属有刻字作、裱作、墨刻作及墨作。

御书处

清内务府所属机构。原名文书馆,康熙二十九年(1690)改御书处。掌勾摹皇帝所写文字事务,并造珠墨。设管理王大臣,无定额。所属有刻字作、裱作、墨刻作及墨作。

御婉

北周妃嫔称号。在三妃、御媛之下。御媛有上、中、下之分,御婉分否不详。

御围内六班直

西夏军队名称。由贵族子弟中长于骑射者充当,总数五千人,分三番轮流宿卫。

御侮副尉

武散官名。唐始置,从八品下,宋升从八品。元废。

御侮校尉

武散官名。唐始置,从八品上,宋沿置,元废。

御香局

元官署名。属太医院。武宗正大元年(1308)置。掌修合御用诸香。有提点与司令各一人。

御药房

明、清宦官机构名。明时掌御用药饵,与太医院官相表里,有提督太监正副各一人及近侍、医官等。清时专司带领御医赴各宫请脉,及煎制药饵,有侍监首领二人,地位远低于明之提督太监。康熙三十年(1691),移归内务府管辖。

御药院

官署名。宋至道三年(977)始置。属入内内侍省。掌按验秘方,秘制药剂,以备皇帝及宫廷需用。勾当官无常员,以入内内侍省宦官充任。崇宁二年(1103)并入殿中省。金属宣徽院。掌为皇帝准备药,有提点、直长,以亲信宦官充任。元属太医院。掌接受各地各族进献珍贵药品,制造汤药。有达鲁花赤、大使、副使等官。

御用监

明宦官官署名。十二监之一,有掌印太监,下设里外监把总、典簿、掌司、写字、监工等员。掌造办宫迁所用围屏、床榻诸木器,以及紫檀、象牙、乌木、螺甸等玩器。又有仁智殿监工一员。掌武英殿承旨所写书籍画册等。清顺治时十三衙门亦有御用监,康熙即位后裁撤,改设广储司,属内务府。

御正

官名。北周天官府大冢宰卿所属有御正上大夫四人,均正六命,仅低于大冢宰一阶,,以下尚有御正中大夫、小御正下大夫、上士、中士。胡三省据《周书·申徽传》“御正任专丝纶(帝王的诏旨称丝纶)”谓“盖中书舍人之职也”。然《唐六典》谓北周内史相当于唐之中书,小内史上士相当于唐之中书舍人,故胡氏又云:“然则御正者,亦代言之责,在帝左右,又亲密于中书。”

御媛

北周妃嫔称号。在三妃、六嫔之下。分上媛妇、中媛妇、下媛妇,亦但称上媛、中媛、下媛,地位相当于上大夫、中大夫、下大夫。

御辇院

宋官署名。掌供夺皇帝步辇及宫廷车乘。监官三人,以诸司使及内侍充任。其下有供御指挥使、副兵马使、供御辇官、次供御辇官、下都军使、下都辇官等,分掌轮流擎御辇,荷负御衣箱,侍候宫中与外戚车舆。

裕民局

宋官署名。重和元年(1118)置。掌讨论振兵裕民之法。宣和元年(1119)废。

越骑校尉

官名。汉武帝置。八校尉之一,掌越骑,秩二千石。所属有丞及司马,领兵七百人。越骑,如淳谓系内附越人;晋灼谓取其材力超越。唐颜师古以如淳说为是。清王先谦《汉书补注》引何焯说,“骑非越人所长,似晋说是。”东汉时属北军中候,校尉秩为比二千石。魏、晋、南朝及北朝魏、齐均置,属领军将军,北齐时属左、右卫府。以上各朝,特别是北朝,不会有内附越人,可证晋灼说之是。隋初不置,炀帝又在每鹰扬府置越骑校尉二人,掌骑士,秩正六品。

掌朝下大夫

官名。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其秋官府有掌朝下大夫,正四命,下有小掌朝上士,掌内外朝仪。

掌故

官名。汉文学官之一种,比文学掌故略高。《汉书·儒林传》:“择掌故以补中二千石属,文学掌故补二千石属。”按中二千石月俸谷一百八十斛,较二千石月俸一百二十斛者为高。

掌固

官名。一、《周礼》谓夏官司马所属有掌固,设上士四人,下士八人,以下有府、史、胥、徒等人员。掌修载郭沟渠双及调遣士庶子、众庶防守之事。后世北周仿《周礼》置六官,其夏官兵部中大夫所属有司固上士、中士,即《周礼》的掌固。二、北齐尚书省吏部等曹,量事之繁简,有掌故主事。唐尚书省六部所属诸司之下,多数设有掌固一职,掌看管仓库及陈设之事。唐掌固当即沿袭北齐的掌故主事,而改用周官旧名。

掌交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掌交,设中士八人及府、史、徒等人员。掌持节、携币(玉帛之类)巡行邦国,以增进王室与诸侯友好。北周亦于秋官府设掌交上士、中士。

掌客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掌客,设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掌接待四方宾客,按其等级,规定礼数(如依据爵的高下规定饮宴壶、豆、鼎、簠的数目等)。后世北周亦于秋官府设东南西北掌客上士、中士,分别接待四方使节。

掌乐郎

金教坊散官名。章宗明昌三年(1192)置,从八品上。元废。

掌率

太平天国官号。设于太平天国丁巳七年(1857)石达开出走之后,员四人,分别称正掌率、又正掌率、副掌率、又副掌率。初本负掌执朝政之责,洪仁玕执政后,掌率职权渐轻。

掌皮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掌皮,设下士四人及府、史、徒等人员。掌管秋季收皮,冬季收革,春季择优地献,按照规定法式,将皮革等物发给百工,制造皮毛物品。

掌舍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掌舍,掌设置王与诸侯会同时的宫舍,根据地形等条件,用兵车、土墙、帷而等为围墙。有下士四人及府、史、徒等人员。

掌书

明、清于衍圣公府置,一名,以流官充任。掌文书印信。

掌讶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掌讶,设中士八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讶,迎接之意。掌按待各邦国宾客礼籍,遇客来,通知准备接待所需物资,并与讶士同出迎接及随时处理宾客要求及陈诉,直至护出境。北周亦于秋官府设掌讶中士、下士。

掌仪署

元官署名。属徽政院。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始置,属詹事院。掌有关户口房舍事务。三十一年,改属徽政院。泰定帝泰定元年(1324),改典设署。有令、丞。

掌仪司

清内务府所属机构。初名钟鼓司,顺治十三年(1656)改礼仪监,十七年改礼仪院,康熙十六年(1677)改掌仪司,清末避溥仪讳,改掌礼司。掌内庭祭祀礼仪乐舞,兼稽太监品级、果园赋税。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委署主事及赞礼郎、司俎官、司祝、司香、司碓、笔贴式、书吏等员。

掌印给事中

官名。清康熙五年(1666),由六科都给事中改置。

掌治署

官署名。唐承隋制,置掌治署,属少府监。掌铸造金银铜铁器物及涂饰琉璃玉作等事。

掌馔

金官名。与奉馔同掌饮食、汤药、酒醴、蔬果等事务。

掌醢署

官署名。隋属光禄寺,设令及丞。唐因之,掌供应醋及鹿、兔、羊、鱼肉酱。明光禄寺亦设,设署正等官。清承明制,掌供备盐、酱、香、烛等物,并管有果园,按年征税,送存银存。有署正、署丞。

铸钱使

官名。唐开元二年(714)置。掌铸造货币,皆以他官充任。宋废。

紫金鱼袋

唐、宋官衔常有此名,紫指紫衣;金鱼袋,用以盛鲤鱼状金符。唐三品以上服紫佩鱼。金四品以上佩金鱼。

紫微省

唐官署名。开元元年(713)由中书省改置,中书令亦随之改。五年,复原名。

紫微侍郎

唐官名。开元元年(713)由中书侍郎改置,五年复原名。

尊号

尊崇后、后的称号。唐以前,天子尊称皇帝,嗣位皇帝尊称前帝为太上皇,前皇后为皇太后、太皇太后,无其他称号。唐以后则另加美称,武则天时,群臣先上尊号为圣母神皇后,又上尊号为慈氏越古天册金轮圣神皇后,中宗则称应天神龙皇帝,玄宗先称开元神武皇帝,又称开元天地大宝神文神武皇帝。后各代帝、后皆不断加尊号。

谥法

贵族死后,按其生前事迹授予称号,称“谥法”。始于西周中叶稍后。从周文王、武王至懿王,王号均自称。考王之后,方有谥法。后仍有自立王号者,如春秋时,楚君熊通自立为武王。天子及诸侯死后,由卿大夫议定谥号。秦始捷以谥法为子议父,臣议君,宣布废除。汉恢复。帝王谥号由礼官拟议后,皇帝赐与,又有私谥,始于东汉,夏恭死后,诸儒共谥为宣明君,陈寔死后,海内赴吊者三万余人,共刊石立碑,谥为文范先生。宋私谥之风仍盛,如程颢死后,文彦博采纳众论,题其墓为明道先驱生;程颐死后,世称伊川先生。宋以后仍有此俗。

掾史

官名。掾与史的合称。汉衙署分曹办事。曹有掾与史,掾为长而史次之。但亦有仅设史者,如功曹只有功曹史,不另设掾,则史即为一曹之长。汉掾史由主官自行辟任。壁任后上报者,公府属吏官秩可至四百石或三百石;不上报者,通常为一百石。各县掾史则多在百石以下。后辛亥革命时,浙江都督府在都督府及所属各局(后改处),设掾史,办理会计庶务。民国元年(1912)所定《浙江省地方官制》在各县亦设掾史,地位在科员之下。

掾史属

掾、史、属三者的合称。掾史已见该条。掾为各曹之正,史为副。而《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引《汉书音义》,又有“正曰掾,副曰属”。据汉碑题名所举,掾及史以外,尚有“守属”。《续汉书》述三公府属吏,有掾、史、属三等。可知汉之诸曹,掾、史以下,尚有属或守属。

弼德院

清官署名。宣统三年(1911),成立“责任内阁”,同时仿日本枢密院设立弼德院,置院长、副院长、顾问大臣三十二人,均由物简;另设参仪官十人,为顾问大臣的辅佐。掌参预机密,审议“洪疑大政”,纂拟章制,牵制内阁,为国务顾问机关。成立未几,清室即亡,实际未起任何作用。

辇运司

宋官署名。掌按时起发纲运,供应京师。

幹办

官名。宋制,大都督府、留守、招讨使属官有幹办官,制置使、总领、安抚使、镇抚使、都大提举茶马司、提举坑治司有幹办公事,宣抚使属官有机宜幹办公事。

幹办公事

宋官名。简称幹办官。“幹办”原作“勾当”,避高宗赵构名讳改。都督、制置使、总领、留守、安抚使、镇抚使、招讨使、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都大提举坑治、都大提举茶马、提举茶盐、主管殿前司公事、主管侍卫亲军马军司公事、主管侍卫亲军司公事等的属官。由长官委派处理有关事务。

牐官

清吏员名。掌启闭河牐,以时蓄泄。属河道总督。

鄙师

《周礼》设于鄙,职掌同于乡师、遂师。参见“遂大夫”、“遂师”。

辟除

高级官员自行任用属员的制度。两汉中央最高行政长官如三公,地方官如州牧、太守,皆可自行征聘僚属。地方官所用以辖境以内的人士为主,若用他郡人,反为例外。魏、晋以下,用人之权渐归吏部,然地方官自辟僚属的制度仍然存在。隋初,刘炫谓往者州惟置纲纪(参见“纲纪”),郡置守丞,县置令,余僚属则长官自辟。据此,北朝魏、齐时仍自辟掾属。隋文帝罢乡官,废自辟之制,用人悉由吏部。然唐采访、节度等使,仍得自辟判官以下官属,未报称“摄”,上报获准,即为正官。后各代,长官只能任用部分低级人员,与汉征出贤士为僚属,性质不同。又东汉时中央高级官吏亦往往直接征聘知名人士,称“征辟”。

辟雍

周大学。《周礼·春官》谓大学名“成均”。《礼记》又有辟雍、上庠,东序(亦名东胶)、瞽宗,与成均为五学,均为大学。清孙诒让谓:“入学者盖分居四学,而辟雍则特尊,为王受成、献功及飨射之学,国子无事不敢入,惟王大射及学士学射则在辟雍。”(《周礼正义》卷四十二)据此辟雍为周大学中举行特定礼仪的场所。

辟仗使

唐官名。亦称擗仗使。掌监察禁军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左右神武六军刑赏违谬,似外征方镇之监军使,以宦官充任。

殿内省

官署名。三国魏有殿中监一官,品级甚低。晋、南北朝沿置。北齐始建官署,名殿中局,属门下省。隋改名为殿内局。炀帝大业三年(607),升为省,掌诸供奉之事。主官殿内监,正四品,副职有少监及丞。殿内省辖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六局。尚舍即原殿内局。尚乘、尚辇旧属太仆寺的骅骝署,余从门下省划出。唐改殿内省为殿中省。

殿前都点检

官名。见“都点检”。

殿前都点检司

金官署名。天眷元年(1138)置。掌统率亲军,总额左右卫将军、符宝郎、宿直将军、左右振肃等官。长官殿前都点检兼侍卫将军都指挥使,掌行从宿卫,关防门禁,督摄队仗,总管本司事务。殿前左、右副都点检兼侍卫将军副指挥使,掌宫廷宿卫及行从。殿前左、右卫将军及殿前左、右卫副将军掌皇宫及行从宿卫警严,并总领护卫,符宝郎掌御宝及金银等牌。左、右宿直将军掌总领亲军守卫宫城诸门及行从宿卫。左、右振肃掌妃嫔出入护卫导从。

殿前都指挥使司

宋官署名。简称“殿前司或殿司”。

殿前司

宋官署名。与侍卫司分统禁军。掌殿前诸班直及步骑诸指挥名籍,总管其统制、训练、轮番扈卫皇帝、戍守、迁补、罚赏等政令。置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等官。宋初有都点检、副都点检,在都指挥使之上,后不置。都指挥使以节度使充任,俗称“殿帅”或“殿岩”。副都指挥使、都虞候以刺史以上充任。南宋资浅者充任时称主管殿前司公事。所辖步军有御龙直、天武等,骑军有内殿直、捧日等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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