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试
科举制度中皇帝对会试取录的贡士在殿廷上亲自策问的考试,也叫廷试。始于唐武则天后载初元年(690)。殿试后将进士分为五甲之制始于宋太平兴国八年(983)。元顺帝时改分三甲,并规定一甲只限三人。明、清因之。明、清制度,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二甲均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均赐同进士出身。
殿元
科举制度中状元的别称之一,因系殿试一甲第一名而得名。
殿院
唐、宋御史台所属有台院、殿院、察院。殿中侍御史隶殿院。
殿直
一、宋武散官名。有左班殿直与右班殿直。政和二年(1112)改左班殿为成忠郎,右班殿直为保义郎。二、宋宦官阶官名。政和二年改宦官阶官高品为左班殿直,高班为右班殿直。
殿中监
官名。三国魏置,晋、南北朝沿置,南朝宋为七品。北魏亦设。北齐以殿中局为官署名,设监四人。隋称殿内局,有监二人。炀帝升局为省,主官称殿内监。唐改为殿中省,主官为殿中监。唐殿中监地位上升,为从三品。北宋殿中监仅存虚名。
殿中局
官署名。北齐置,属门下省,有监四人,掌驾前奉行等事。隋改为殿内局,后又升格为省。参见“殿中省”、“殿内省”。
殿中省
官署名。唐武德元年(618),改殿内省为殿中省,掌皇帝生活诸事,所属有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六局。唐龙朔二年(662)曾改中御府,咸亨元年(670)复旧。宋沿置,仅为寄禄官,六尚局职掌分由它署担任,如尚食归御厨,尚药归医官院等。辽以其职掌属南面官内侍省。参见“殿中监”、“殿中局”、“殿内省”。
殿中侍御史
官名。三国魏派御史二人居殿中,察非法,后乃以之为官名。两晋南北朝沿置。隋改称殿内侍御史。炀帝时省。唐复置殿中侍御史,掌纠察朝仪,兼知库藏出纳及宫门内事,及京畿纠察事宜,位从七品下,较侍御史(从六品下)低。台中食坐之南有横榻,名“南床”,为侍御史专席,殿中侍御史与监察御史(正八品下)均不得坐。侍御史称“台端”、“端公”,殿中称“副端”。宋沿设殿中侍御史,掌纠弹百官朝会失仪事。元亦设此官,初沿宋制为正七品,后提高至四品。明初尚置,洪武九年(1376)废。
殿中司
元官署名。属御史台。至元五年(1268)始置。有殿中侍御史,掌纠举大朝会时百官班序失仪失列、在京百官到任假告事故出三日不报、大臣入内奏事不可与闻而随入者等。
殿中丞
官名。唐改殿内省为殿中省,殿中丞为其属官。
殿撰
宋有集贤殿修撰等官,简称殿撰。明、清进士一一甲第一名例授翰林院修撰,故沿称状元为殿撰。
督办
一、清后期,中央与地方皆有临时设置机构,存在时间长短不一其长官品级特高者称督办或总办,副职称会办,资格次于会办者称帮办,负责处理日常例行事务者称坐办。北洋政府时期仍有此制。二、民国北洋政府时期的督军曾改称“督办军务善后事宜”,简称“督办”
督办政务处
清官署名。简称改务处。光绪二十七年(1901)置。以军机大臣领督办事,参预大臣无定员。掌讨论政治改革事宜。三十二年改名会议政务处,属内阁。宣统三年(1911)废。
督捕清吏司
清官署名。顺治十年(1654),置督捕衙门,属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废,以其事归刑部,在刑部置督捕前后二清吏司及督捕厅。雍正十二年(1734),并督捕前司及督捕厅于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掌缉捕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亡者。
督抚
清总督,总管两省工数省军政与民政,巡抚则为一省地方长官,合称督抚。
督军
官名。一、东汉光武帝用时置督军御史,职似监军。见《晋书·职官志》。汉末与魏在郡国置督军,系地方领兵官。魏文帝代汉,封献帝为山阳公,置山阳国督军以防之。此系临时特置。汉末至晋另有“督诸军”。《宋书·百官志》谓汉末建安中曹操为相,“始遣大将军督军”(《晋书·职官志》作“督之”)。夏侯恼督二十六军,即其例。晋、宋二志均谓,晋时“都督诸军为上,监诸军次之,督诸军为下。”二、民国北洋政府时期省下的军事长官。辛亥革命时,各省行政军事长官多称都督。不久,另设民政长,都督专管军事。二次革命后,袁世凯都督为某某将军督理某省军务。民国五年(1916)袁世凯死后,改称督军。十一年(1922),黎元洪倡“废督裁兵”未成,遂改督军为督理某省军务善后事宜,简称督理。各省又有改称督办军务善后事宜者,简称督办。十三年(1924)第二次直奉战争后,段祺瑞任用各省军事长官,均用督办军务善后事宜之名,一般称为军务督办或督办。后直系吴佩俘再起,发表任命均用督理之名,北京用督办名,各行其是,直至北洋军阀失败。
督理街道衙门
清官署名。掌京师外城街道修治及居民修造房屋。先由工部满、汉司官二人管理,乾隆三十一年(1766)改由都察院选满、汉御史二人,工部及步军统领衙门各选司官一人,由皇帝简派管理。京师内城由步军统领衙门管理。
督练公所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年(1904)置于各省。掌编练新军,裁汰旧营。初设总办、帮办、提调等官,分兵备、参谋、教练三处,宣统三年(1911),改设督办、军事参议官、副官、书记官等官,改置筹备、炉饷二科及军械局。
督粮道
官名。掌督运漕粮。明置于各省,十三布政司各一员。清置于漕运各省,江南二人,山东、河南、江西、浙江、湖南、湖北各一人。
督销局
官署名。清后期置于额定行盐省分,掌地区食盐运销。辛亥革命后,改设榷运使。
督邮
官名。汉置。郡守属吏,掌监属官。汉时位轻权重,凡传达教令,督察属吏,案验刑狱,检核非法等,无所不管。郡分部者,部皆置,如西部督邮、东部督邮等。魏、晋起地位似不如前代。后设置渐少。北齐只设于清都郡。隋初废郡,督邮亦废。
督作使
唐官名。掌督工程建设。天册万岁元年(695)在端门外造天枢及次年重建明掌时均置。
福晋
清贵族妇女封号。满语妻子之意,也含有贵妇之意。顺治十七年(1660)规定,亲王、亲王世子及郡王妻封福晋,侧室则称侧福晋。亦用以封蒙古贵族妇女。
筦榷司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的一个司,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官。掌盐法杂课、土药(本国出产的鸦片)统课等。
鼓吹令
官名。晋始置,属太常,东晋中期废。南朝宋、齐皆无,梁、陈属太常卿,北齐、隋、唐、宋属太常寺。掌军乐鼓吹,以备皇帝仪仗之用。辽南面官沿唐制,金以大庆乐署令兼鼓吹署令。
鼓司
官署名。宋初,立登闻鼓于禁门外,士民有事可击鼓申诉,先以宦官,后以朝官主管,称鼓司。景德四年(1007),改称登闻鼓院。
简点使
唐官名。唐初。征十八岁以上中男入伍,置诸道简点使。
简任官
官类名。民国高文官的第二等。须经大总统或国民政府主席任命。北洋时期的各部次长、多数司长、各省厅长、高等审判厅厅长等,国民党时期的次长、司长、厅长、高等法院院长等,均系简任官。
解元
科举制度中乡试第一名,唐制,举进士者均由地方解送入京,后世相沿,乃有此名。
锦衣卫
官署名。即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明太祖洪武十五年(1382)置。原为执卫皇宫的亲军,掌管皇帝出入仪仗。太祖为了加强专制统治,特令兼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权力, 以便于亲自掌握重大案件的情况。主管为指挥使,秩初为从三品,旋改正三品,常以勋臣外戚充任。其属有经历司,掌文移出入;镇抚司。掌本卫刑名,兼理军匠,其下有专司侦察的官校。洪武二十年,曾焚锦衣卫刑具,罢锦衣狱,所系囚犯送刑部审理。成祖时恢复。并增设北镇抚司,专理诏狱,直接取旨行事,用刑尤为惨酷;原有的镇抚司改为南镇抚司,专理军匠。
谨身殿大学士
官名。明仁宗始以杨荣为太常卿兼谨身殿大学士,阁职从此渐崇。世宗改谨身殿为建极殿,阁衔也从改。参见“大学士”。
禁暴氏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禁暴氏,设下士六人及史三人,胥六人,徒六十人。掌禁止以暴力侵犯他人及诈骗造谣等事。北周亦于秋官府设禁暴中士、下士。
禁防御史
官名。魏、晋置,位第七品,职似殿中侍御史,参见“殿中侍御史”。
禁杀戮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徒所属有禁杀戮,设下士二人及史杀伤,如发觉重于伤人见血之罪而未告官者及小吏不受理被害者申诉、或被害者受人威胁不敢申诉等情况,报告属寇,加以惩罚。北周亦于秋官府置梦杀戮中士、下士。
禁直郎
金宦官散名,从七品上,为宦官第十六阶。
蓝翎
清官员冠饰。皇帝近臣领侍卫府官,护军营、前锋营、火器营、銮仪卫满员五品以上者皆戴孔雀花翎,六品以下则戴鶡鸟尾羽,称为蓝翎,无眼,俗谓老鸹翎。参见“花翎”。
廉访
清按察使的尊称。元有肃政廉访使,掌监察官吏,明、清按察使亦有此职权,故用为尊称。
粮长
明代征解田粮人员。洪武四年(1371)置。掌催征、经收与解运田赋。洪武十八至十九年间,复增劝民耕种、劝民按期纳粮当差、申报灾荒蠲免于朝、检举逃赋人户等责。江浙等地并预测地造册之事,浙江、南直隶、湖广、江西兼有司法之权。明初粮长,多由大户充任累世相承,称“永充制”。后因赋役日重,税户逃亡,粮长赔累不堪,乃集数户共应其役,称“朋充”法,或以粮长与里长合一。粮长地位随之降低,由半官地位转为人民对朝廷的职役。
粮料使
唐官名。掌供应军饷、粮草。遇兵事时置。唐后期,或为节度使属官,或由度支使差派。
粮料院
官署名。宋初承唐制,有都粮料使,先以三司大将担任,宋太祖开宝六年(973)改用文臣。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分立诸司粮料院、马军粮料院与步军粮料院,后并马、步军为一院。掌文武百官与诸军俸料。南宋除行在有诸军、诸司粮料院外,并有分差各要地粮料院。南宋粮料院与登闻检院、登闻鼓院、进奏院、官诰院、审计院合称六院,因六院长官常转为御史,故号称察官之储。
粮台
清调发行军时粮饷的机构。
蒙藏院
官署名。辛亥革命后,废清朝的理藩部,没蒙藏事务员,掌管蒙古、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直属国务院,设总裁、副总裁各一人,简任,分总务处及民治、边卫、劝业、封赍、宗教五科。民国三年(1914),升格为蒙藏院,直属大总统,仍设总裁、副总裁,分总务、秘书二厅,及第一第二两司。第一司辖民治、劝业、边卫三科,第二司辖封叙、宗教、典礼三科。十七年,国民党政府改设蒙藏委员会。
蒙古国子监
元官署名。属蒙古翰林院。至元十四年(1277)置,初置司业一人。二十九年,依汉人国学之例,置祭酒、司业、监丞等员。
蒙古国子学
元学校名。至元八年(1271)设,以蒙古文字教习诸生,置博士、助教、教授及学正、学录等。生员由随朝蒙古、色目、汉人官员及怯薛子弟选充,初官给廪膳者百人,延祐二年(1315)增为百五十人,其他可旁听。生员学习二、三年,成绩优秀者可受官。
蒙古翰林院
元官署名。掌以蒙古新字译写公文及颁降玺书,并副以有关民族文字,至元八年(1271),始置蒙古字学士于国史院。十二年,另立蒙古翰林院,置翰林学士承旨、直学士、待制、修撰等官。
蒙养
北魏官名。道武帝天兴三年(400)置,相当于光禄大夫,以勋旧休闲者为之。与受恩、长德、训士均为北魏前期官名。
墓大夫
官名。《周礼》谓春官所属有墓大夫,设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掌管理“国人”的墓地。参见“冢人”。
幕撝
南诏官名。小府的主将称幕撝,副称幕览。参见“演习”。
幕友
清地方官,办事以幕友为心腹。幕友亦称幕宾,俗称师爷,不属政府编制,由地方官自行聘请,故有“友”、“宾”之称。清官员,大多数由出身科场,刑名钱谷非素习,对素无渊源的属吏,亦不易推心置腹,只能延致精通刀笔的专门人员,为自己效劳,清名幕颇多,浙江绍兴籍者尤多,故俗有“绍兴师爷”之称。
签刺罕
蒙古汗国、元朝封号。受此封号者,可犯罪九次不受惩罚,得任意选择牧地,占有战时所获全部俘虏及战利品,免除赋役,及其他特权。封号可世袭。
签书枢密院事
宋官名。为知枢密院事的副职。本名签署枢密院事,避宋英宗赵曙讳改。
签帅
南朝宋、齐、梁典签的别称。
寝尹
楚国官名。
群牧使
官名。唐贞观十五年(641),命大臣勾当群牧,系差使而非官名。麟德三年(666),命大臣检校陇右(治今青海乐都)诸牧监,此后置群牧都使,监领陇右诸牧场。宋咸平三年(1000),置群牧使,为郡牧司长官,主管全国马政,景德四年(1007)又置群牧制置使,为其上级。辽北面官与金亦有群牧使。按历代制度,马政应属太仆寺与兵部之驾部,但帝王又多特置专官,另行,唐之群牧、飞龙、闲厩等使,均属此类。参见“闲厩使”、“飞龙使”。
群牧司
官署名。宋景德四年(1007)置。设制置使一人,以枢密使或副使任职;使一人,以两省以上官充;副使一人,以閤门以上及内侍都知充;以下又有都监二人、判官二人。凡内外厩牧之事,均归该司管辖。群牧司既总全国马政,太仆寺除车略及祭祀用羊外,无他职司。元丰改制,马政依前代成规,归属太仆寺。崇宁二年(1103),太仆寺依旧制不治旧事,马政归枢密院所隶官司。
群玉内司
元民署名。属奎章阁学士院。天历二年(1320)始置。掌奎章阁图书、宝玩及皇帝常用之物。有监司、司尉、亚尉、司佥、司丞等官。
摄政
代国君处理政事。古代国君年幼不能亲自处理政事时,由其亲族暂代执政,如周成王时周公代行政事,春秋时鲁隐公代太子轨,清初睿亲王多尔衮代清世祖福临,清末醇亲王载沣溥仪等。辛亥革命后,总统因故缺位时,由内阁代行职务,亦称摄政。
慎刑司
清内务府所属机构。初名尚方司,顺治十二年(1655)改尚方院。康熙十六年(1677)改慎刑司。掌上三旗刑名。凡审拟罪案,皆依刑部律例,情节重大者移咨三法司会审定案。太监刑罚,以慎刑司处断为主。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委署主事、笔帖式、书吏等员。所辖有管辖番役处,以内务府人员兼充司员,设番役四十人,正副头目各四人,担任缉捕案犯之事。
肆师
官名。《周礼》谓春官所属有肆师,直属于大小宗伯,有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及旅下士、府、史、胥、徒等人员。肆,陈列之意。掌辅佐宗伯,陈列祭祀之位及牺牲等物品;有大事时,辅佐宗伯,简习礼仪;有小事时,主持简习礼仪。
新衙门
上海会审公廨的俗称。
新衣库
宋官署名。属殿中省,掌收藏锦绮、杂帛、衣服,以备赏赐及仪注之用,并受纳衣服以赐各官署丁匠、诸军。监官二人,以诸司使、副使、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监门二人,以三班使臣充任。
新运粮提举司
元官署名。至元十六年(1279)始置,先属兵部,后改属户部。掌管站车及开设运粮坝河。有达鲁花赤、都提举、同提举、副提举等官。
遥辇九帐大常衮司
辽官署名。掌遥辇洼、阻午、胡刺、苏、鲜质、昭古、耶澜、巴刺、痕德堇可汗九世宫分事务。有大常衮(亦称敞稳)、遥辇太师、遥辇太保、遥辇太尉、遥辇司徒、遥辇司空、遥辇侍中(亦称世烛)等官。所属遥辇帐节度使司有节度使、节度副使。
雍和宫
清内务府所属庙宇。原为雍正帝即位前府第,并新建收院及佛楼。特派总理事务王、大臣管理本宫事务,无定员。
雍氏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雍氏,设下士二人及徒八人。掌沟、渎、浍、池之禁令,春令为阱护沟渎秋令堵塞以利于民,并禁以山为苑囿或毒杀泽中之渔。
虞
官名。西周始置。金文或作“吴”。主管山泽的开发和渔猎。春秋、战国时各国多设置,或称虞人。《国语·周语中》:“虞人入材”。齐国称为虞候。《左传·昭公二十年》晏子曰:“薮之薪蒸,虞候守之。”《周礼·地官·司徒》有山虞、泽虞,分掌山林和大泽的保护开发。
虞部郎中
官名。隋尚书省工部尚书所属有虞部侍郎,唐、宋工部有虞部郎中、员外郎。唐掌京城街巷、苑囿、山泽草木及百官、蕃客菜蔬、薪炭供应及畋猎等事,并供应殿中省、太仆寺所管马匹刍料。宋掌山泽、苑囿、畋猎,取伐木石、薪炭、药物,及金、银、铜、铁、铅、锡坑治废置收采等事。明、清虞部郎中、员外郎掌山泽采捕、陶治器用。
虞衡清吏司
明、清官署名。属工部。掌山泽采捕、陶治器用,并制作权量,制备军装、军火及旗帜等物,备在京军营领用。
虞候
官名。《左传》昭公二十年载,古有虞侯官掌山泽物产。北魏末年置虞候都督主管侦察骑兵。隋太子属官有大路或候,各置开府一人,掌侦察。唐后期,禁军与藩镇皆置虞候、都虞候,为亲信武官。五代开国之君出身藩镇,都虞候成侍卫亲军高级军官。宋沿置。辽北面边防官诸军都虞候司与南面官五京都虞候司皆有都虞候。元废。又南宋俗称官僚侍从为虞候。
詹事
官名。詹,古时碑志亦作“瞻”。《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引应劭曰:“詹,给也。”詹事即给事、执事。秦置,西汉沿置,掌皇后、太子家事。初尚有掌皇太后宫的长信詹事,长信即皇太后所居宫名,后改为长信少府,又因改宫名而改为长乐少府。掌皇后宫詹事,在成帝鸿嘉三年(前18)裁撤。此后,詹事专为东宫官名。东汉不置,魏复置,晋不常置。南北朝以太子詹事为东宫官属之长,北周独称太子宫正及宫尹。隋初复置,旋裁撤。唐有詹事府,以詹事总判府事,正三品。副职为少詹事,辖左右春坊等机构。宋常以他官兼领詹事。辽、金、元均有詹事院,元詹事院八次兴废,曾改为储庆使司,最后改为储政院。明、清詹事府有詹事、少詹事,为三四品官,下设左右春坊、司经局等。明詹事府多由他官兼管,属官并不常置,嘉靖中叶后,皇子出阁讲读,常点别员,本府坊局不过用作翰林官升迁阶梯。清康熙前期,詹事、少詹事尚为皇太子讲官。康熙三十一年(1692),始点翰林官入直上书房,教皇子读书,嗣是本府坊局亦止备翰林官迁转之阶。后因不立太子。詹事府无所职掌,嘉庆初与光绪间,两次省入翰林院,旋复旧,光绪二十八年(1902),又省入翰林院,遂废。
照磨
官名。元自朝廷六部、御史台、枢密院等院、光禄寺等寺、太府监等监、大司农府等府及诸卫诸亲军,至行中书省、肃政廉访司、宣慰使司、安抚司、都漕运使司、都转运使司、诸总管府等大多数官署皆置照磨。明都察院、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宣抚司及各府皆置照磨。清除都察院不置照磨外,皆沿袭明制,以照磨掌照刷卷宗。
照刷
元、明、清公文用语。照意为明察,刷意为刮扫寻究,即检察文卷规定事务是否依限完结,有无错失、遗漏、规避、侵挪款项、刑名违错情况。
照明阁
宋阁名。建中靖国元年(1101)改显谟阁为熙明阁,旋复旧。
甄官署
官署名。东汉将作所属有前、后、中甄官令,晋有甄官署,历代沿置。隋属太府寺,唐属将作监。掌烧制砖瓦、陶器,雕制石人、石兽、碾硙等物。金属工部。宋将作监有窑务,掌烧制砖瓦及陶器。
赀选
汉以称凭财产资格为官的途径。汉朝制度,有赀(财产)五百万钱者,可任郎,得自备车马服装,到京师听候选用,时称“赀郎”。《史记·张释之列传》司马贞索隐引如淳曰:“《汉仪注》赀五百万得为常侍郎。”
褚师
官名。春秋时宋、郑、卫等国设置,《左传·昭公二年》:“(公孙黑)的以印为褚师”。杜预注:“褚师,市官。”《六书故》:“褚以贮衣,然则褚师或当如《王制》所云:布帛精粗不中数,幅广狭不中量,不鬻于市者,而褚师掌其禁欤?”
牓子
唐大臣奏事,非表非状者称牓子,亦称录子。宋称剳子。用于奏事或通谒,各官署间往来亦用剳子。
榜眼
科举制度中殿试一甲第二名的别称。宋时指二、三名,意为榜中之两眼,后专指第二,而以第三名为探花。
察访使
宋官名。王安石变法时置,负责访查各地推行常平、募役及农田水利等新法情况并加督促。
察非掾
官名。义宁元年(617),李渊所立隋恭帝置。隶丞相府。丞相即李渊。次年,李渊建立唐朝,改元武德,改察非掾为殿中侍御史。
察举
汉选拨官吏的制度。由丞相、列侯、刺史、守相等推举,经考核,任以官职。始于武帝时,有考廉、贤良文学、秀才等科。为汉重要出仕途径之一。
察院
唐、宋御史台所属有台院、殿院、察院。监察御史隶察院。
端公
一、唐人对侍御史的别称,也叫台端。二、宋时称公人为端公。《水浒》第七回:“原来宋时的公人都称呼‘端公’”。
端明殿学士
官名。后唐天成元年(926)始置,以翰林学士担任,掌进读书奏。宋沿置,由久任学士大臣担任,元丰改制后,并以执政官担任,无职掌,仅出入侍从备顾问。
端尹府
唐官署名。高宗龙朔二年(662),改詹事府为端尹府,詹事为端尹,少詹事为少尹。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寡恤司
官署名。清末法部的一个司,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以及主事等官。掌恩诏赦典,清理庶狱,兼稽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案状。
寡人
君王自称。春秋战国时,诸侯王皆称寡人。从汉至五代,也有此称。刘邦为汉王时,韩信为齐王时,隋杨广为晋王时,后汉刘赟被迎立时,均自称寡人,惟汉时尚多见,汉以后较少见。
管带
官名。清末新兵制,海军舰长称管带。巡防营与陆军警察队统辖一营的长官亦称管带。
管勾北宅所
宋官署名。掌诸王出纳事务。大中祥符七年(1014),置都大管勾南宫北宅所。景祐三年(1036)徒南宫吴王院属睦亲宅,乃只称管勾北宅所,管勾官二人,以诸司副使充任。
管河道
清官名。简称河道。清制,直隶、山东、河南、江苏四省置河道,分管河务,属河道总督,品秩与地方守、巡道同。初直隶永定河道驻固安,山东运河道驻济宁,江苏淮徐河道驻淮安。光绪年间,除直隶永定河道为专任外,其余各道先后改归地方巡道兼管。又江苏初有河库道,专管收放治河银两,咸丰三年(1853)裁撤,河款分归淮阳、淮海、海徐各道(后并为淮扬海道与徐州道二道)分别兼管。
管理三库六臣
清官名。属户部。满、汉各一人,三年更换。掌综理有关银、缎匹、颜料三库政令,监察、核实其出纳。顺治初,置后库,十三年,改后库为银库,改旧里新库为缎匹库,甲字库为颜料库,分建三库,置理事官总管。雍正元年(1723),改命王公大臣兼领。
管理直年火药局
清官署名。属工部。掌储存火药。管理大臣二人,钦派一人,本部侍郎一人。
管理珠子民匠官
元官名。属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掌采捞蛤珠于京师附近的杨村、直沽等处。中统二年(1261)置。管理官子孙世袭。
管领保定等路阿哈探马儿诸色人匠总管府
元官署名。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置。掌太祖太斡耳朵(宫帐)一切事务。有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等官。
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怯怜口民匠总管府
元官署名。蒙古国时期,招集怯怜口、哈赤、民匠一千一百余户。世祖中统元年(1260)立总管府。二年,给六品印,掌户口、钱帛、差发等事。至元九年(1272)拨隶安西王位下。延祐元年(1314),改属章庆使司。文宗天历二年(1329),又改属储政院。有达鲁花赤、总管,俱受御宝圣旨;同知、副总管俱受安西王令旨。所属有织染提举司及三管民提领所、二管地提领所。
管领打捕鹰房民匠达鲁花总管府
元官署名。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置。掌太祖二皇后斡耳朵(宫帐)位下岁赐、财物、造作等事。有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等官。
管领大都等处金玉民匠稻田提举
元官署名。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置。掌纳绵人匠五百二十一户。有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等官。
管领大都等路打捕民匠等户总管府
元官署名。属中政院。蒙古初期,攻下河南诸郡后,收聚民户一万五千余,置官管领。世祖世元八年(1271),收归朝廷。二十年,改属中尚监。二十六年始置总管府。有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经历等官。所属有在京提举司二,涿州、保定、真定、冀宁、河南、大名、东平、东昌、济南等九处提举司,大都等路、东安州、济宁、曹州、沂州、完州、河间、济南、济阳、大同、元氏、冀宁、晋宁、归德、南阳、怀孟、汝宁、卫辉、濬州、涿州、真定、中山、平山、大名、高唐二十五提领所。
管领大都等路打捕鹰房胭粉人户总管府
元官署名。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打捕鹰房达鲁花赤招集平滦散逸人户,二十九年立总管府。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拨隶皇太后位下。有达鲁花赤、总管等官。
管领大都蓟州等处打捕提举司
元官署名。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置。掌打捕户及民匠六百余户。有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等官。
管领上都大都诸色人匠纳绵户提举司
元官署名。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置。掌斡耳朵(宫帐)位下岁赐等事。有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等官。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怯怜口总管府
元官署名。仁宗延祐五年(1318)置。掌太祖四皇后位下四季行营并岁赐、造作事务。有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等官。
管领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等户总管府
元官署名。成宗大德二年(1298)置。掌太祖斡耳朵(宫帐)四季行营一切事务。有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同总等官。
管领种田打捕鹰房民匠等户万户府
元官署名。世祖中统二年(1261)始置。掌归德、毫州、永、宿二十余城各蒙古、汉军种田户差税。先隶塔察儿王位下,后改隶中宫。有万户、经历等官。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民匠等户总管府
元官署名。属中政院。成宗大德三年(1299)始置。掌有关钱粮造作事务。有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等官。所属有大都等路、唐州、河南、冀宁四管民提举司,大都保定、河间真定、南阳邓州、唐州泌阳、襄阳湖阳、汝宁陈州、汴梁裕州、河南嵩汝、南阳唐州、冀宁、晋宁十一提领所。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纳绵等户等管府
元官署名。掌人匠一万三千余名,每年交罗税粮皮货,采捕野物鹰鹞,以供内府。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赐东宫太子位下,以真定所立总管府移置大都,属詹事院。十六年,合并所管人户,置都总管府统领。三十一年废詹事院,改属徽政院。武宗至大四年(1311)改属崇祥院。延祐六年(1319)又属詹事院。文宗天历元年(1328)属储庆使司,至顺元年(1330)改属宫相府。
管领诸路怯怜口民匠都总管府
元官署名。世祖至元七年(1270),招集析居、从良、还俗僧道、编籍人户为怯怜口,置总管府统领。十四年,因所属户口善于造作,拨属中宫。十六年,立织染、杂造二局,各设提领所管理。仁宗延祐六年(1319)改为缮用司,次年复为总管府。有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等官。所属有二十处管民提领所及织染局、杂造局、弘州衣锦院、丰州毛子局、缙山毛子旋匠局、徐邳提举司、广备库等。
嘉成大夫
教坊散官名。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始置,正六品下。元升正五品。明废。
嘉议大夫
文散官名。金始置,正四品下,元升为正三品,明为正三品初授之阶,清废。
截搭题
科举考试时将经书语句截断牵搭作为题目之意。明丘濬《大学衍义补》:“近年初出题,往往强截句读,破碎经义,于所不当连而连,不当断而断,而提学宪臣之小试尤为琐碎。”清小试中亦有此风气。分长搭、短搭、有情搭、无情搭、隔章搭诸体。
截取
清制,凡举人考中后经三科,由本省督抚给咨赴吏部候选,称截取。又以食俸年限及科分、名次为资格之官员,由吏部核定其截止日期而选用,亦称截取。
精夫
汉时长沙武陵蛮的部落首领称“精夫”。
精奇尼哈番
清爵名。顺治四年(1647)定名。乾隆元年(1736),定汉字为子,满文如旧。
精膳清吏司
官署名。明、清时置,属礼部。掌宴享之礼。
蜡氏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蜡氏,设下士四人及徒四十人。掌清除道路弃户。北周秋官府的掌瑾中士、下士,即此官改名。瑾,掩埋之意。
模范监狱
清末中外交涉,列强坚持领事裁判权,多以中国旧式监狱制度座败残酷,囚犯受不人道侍遇为借口。光绪三十四年(1908),奉天(今沈阳)创办“模范监狱”,即针对此种攻击之词,改善囚犯所处环境与所受待遇。后各地续有办理。民国时期仍有此名。
旗籍满吏司
清理藩院六司之一。掌内札萨克(内蒙古科尔沁等二十四部)所属各旗疆、封爵、会盟、军旅、驿递补等事。
旗牌
即王命旗牌。清代颁给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官等高级官员或钦差大臣的标志,用以表示其奉王命有便宜行事之权。旗以蓝缯制成,方广二尺六寸,两面销金,书满、汉“令”字各一,钤以兵部印。旗杆一长如旗,椭圆形,高一尺二寸,阔七寸五分,厚一寸,朱色,上刻荷叶形,绿色。牌两面镌满、汉“令”字各一饰以金,悬于枪上,枪以榆木制成,长八尺,围一寸,铁顶,冒髹以黄色,绘龙,垂朱髦。牌边及枪杆皆镌以满、汉“令”字第几号,填以金。执掌旗牌者称旗牌官,简称旗牌。
旗手卫
明官署名。洪武十八年(1385)由旗手千户所改置。掌大驾金鼓、旗纛,佥民间壮丁为力士随皇帝出入并守卫四门。
榷货务
宋官署名。属太府寺。掌食粮、金帛等贸易。监官二人,以朝官、诸司使、副使及内侍充任。南宋又于榷货物置都茶场给卖花引。金榷货物属尚书户部,掌发卖给随路香花盐钞引,有使与副使。金又是有提举南京榷货司,有提举、同提举等官。
榷算司
官署名。清季外务部四司之一,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掌关税、商务、行船、华洋借款、财币、邮政及本部与使臣经费。
榷盐使
唐官名。乾元元年(758)行盐专卖。安邑、解县两池盐先属度支使管理。贞元十六年(800)置榷盐使,掌两池盐专卖及查禁私盐。元和十五年(820),又改河北税盐使为榷盐使。
僧录司
官署名。宋鸿胪寺所属有左、右街僧录司,掌寺院僧尼帐籍及僧官补授。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僧录司,属礼部,清沿置。掌有关僧侣事务。其主官为正印、副印,下设左右善世、阐教、讲经、觉义等。各省则府置僧纲司,州置僧正司,县置僧会员。
隧正
官名。春秋时宋、鲁设有此官,掌征发郊外庶民服役。《左传·襄公七年》:“叔孙昭伯为隧正。”杜预注:“隧正,主役徒。”孔颖达正义:“隧正,官名,当《周礼》遂人。”《左传·襄公九年》:“令隧正纳郊保,奔火所。”孔颖达正义:“此隧正当天子之遂大夫。”参见“遂人”。
斡鲁朵
辽宫帐名。亦作斡耳朵、斡里朵。辽太祖起,各帝及太后之执政者皆置斡鲁朵,有直属军队、民户及州县,构成独立的军事,经济单位。帝后死后由家族继承。金、元沿用为官署之称。
演习
南诏官名。大府的主将称称演习,副称演览。中府主将称缮裔,副称缮览。小府主将称幕撝,副称幕览。
舆帅
先秦官名。据《左传·成公二年》,晋有此官,地位在军将(上、中、下军主将)之下,与司马、司空并列。《淮南子·兵路》谓:“收藏于后,迁舍不离,无淫舆,无遗辎,此舆之官也。”清惠栋《春秋左传补注》本《淮南子》说,谓:”舆,众也。舆帅,领其众在军之后者。“其说较确。《左传·襄公十九年》又有舆尉,亦晋官,与司马、司空并列,或列舆帅的异名。
舆司马
官名。《周礼》谓夏官司马所属有舆司马,设上士八人。执掌阙。后人释为掌车之官。说详孙诒让《周礼正义》第一十四卷。
照磨
官名。元自朝廷六部、御史台、枢密院等院、光禄寺等寺、太府监等监、大司农府等府及诸卫诸亲军,至行中书省、肃政廉访司、宣慰使司、安抚司、都漕运使司、都转运使司、诸总管府等大多数官署皆置照磨。明都察院、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宣抚司及各府皆置照磨。清除都察院不置照磨外,皆沿袭明制,以照磨掌照刷卷宗。
照刷
元、明、清公文用语。照意为明察,刷意为刮扫寻究,即检察文卷规定事务是否依限完结,有无错失、遗漏、规避、侵挪款项、刑名违错情况。
照明阁
宋阁名。建中靖国元年(1101)改显谟阁为熙明阁,旋复旧。
僮仆都尉
匈奴官名。西汉时匈奴右日逐王置,常居焉耆、危须、尉黎(均在今新疆焉耆周围一带)间,以领西域各国,向其征收赋税。以“僮仆”为官名,盖视西域各国为匈奴之僮仆。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日逐王先贤掸率众降汉,僮仆都尉遂罢。
漕司
见“帅漕宪仓”。
漕台
清漕运总督的俗称。
漕运总督
官名。明始置,总管漕运,督促南方各省经运河输送粮食至京师。明初,置京畿都漕运司,设漕运使,不久废。永乐年间置漕运总兵官,宣德年间又遣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督漕运。景泰二年(1451)置漕运总督兼巡抚淮、阳、庐、凤四府,徐、和、滁三州,驻淮安(今属江苏),后曾分设巡抚,嘉靖四十年(1561)又归并,改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后未再分。清沿置,所属有巡视漕务、督粮道、管粮同知、通判、押运通判等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因河道废弃而裁撤。
骠骑大将军
武散官名。唐始置。宋沿置。从一品,为武官最高 阶,徽宗政和改定武官官阶,最高为太尉,下分别用大夫、郎为官名。金有骠骑卫上将军,正三品下,居武官第十一阶,元升正二品,居武官第三阶。明废。
骠骑将军
官名。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置骠骑将军,秩、禄与大将军同,东汉以后各代沿置,或加“大”字。隋文帝置骠骑将军府,每府置骠骑、车骑二将军。此骠骑将军为府兵制度的基层军府主官,秩正四品,与汉以来的骠骑将军相去甚远。炀帝改为鹰扬郎将,地位降低。唐初尚有骠骑府及骠骑、车骑将军之制,武德七年(624),改骠骑将军为统军。显庆元年(656)置骠骑大将军为武散官,从一品,宋沿置。金骠骑卫上将军,正三品下,元正二品。明正二品初授骠骑将军。
骠信
唐代南诏王称号:意为“君主”,南诏王閤劝(808-809年在位)自称。
閤门舍人
见“閤门司”。
閤门司
宋官署名。掌皇帝朝会、宴享时赞相礼仪,凡文武官自宰相,宗室自亲王,外国使节与少数民族首领朝见、谢辞时,按其品秩引导序班,赞其拜舞并纠其迭失。东上閤门掌庆礼奉表,西上閤门掌慰礼进名。有东、西上閤门使与副使、宣赞舍人(通事舍人、閤门祗候。閤门使与副使承接皇帝旨命,宣赞舍人传宣赞谒,閤门祗候分别辅佐宣赞舍人,诸官皆武臣清要之选。熙宁四年(1071),以武臣子弟为看班祗候,在殿庭学习礼仪,熟悉后使为閤门祗候。閤门使与副使多以外石油、勋贵充任,地位相当于侍从官,仅为迁转之阶而不任事,另以他官主管本司事务,称知閤门事。建炎元年(1127),并东、西上閤门。绍兴五年(1135),诏右武大夫以上皆称知閤门事兼客省、四方馆事,官未至者称同知閤门事同兼客省、四方馆事,称同知者在知閤门之下,宣赞舍人与閤门祗候皆为閤职。乾道六年(1170),又置閤门舍人,以武举入官者充任,掌平时及皇帝外出时觉察失仪并侍立,六参、常朝,后殿引亲王问侯皇帝起居,并仿儒臣馆阁之制,召试中书省后,方加任命。淳熙年间(1174-1189),又置看班祗候,以忠训郎以下官充任,秉义郎以上方除閤门祗候,并须清廉干练,有方略,善用弓马。两任亲民官而无阙误及曾在沿边为官者方能充任。金宣徽院閤门有东上閤门使、副使主管閤门事,西上閤门使、副使掌赞导殿庭礼仪,閤门通事舍人掌通班赞唱、承奏劳问,并有閤门祗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