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寺
元官署名。成宗大德五年(1301)置,掌有关大斡耳朵(成吉思汗第一宫帐)怯怜口诸事。武宗至大元年(1308)改升为院;四年,复为寺。有寺卿、少卿、寺丞等官,所属有怯怜口诸勾通人匠提举司、大都铁局、上都铁局。
从事
官名。即从吏史,亦称从事掾,汉刺史的佐吏。汉武帝初设刺史时,刺史于秋季查察郡国。郡国遣吏至界上的迎接,“自言受命移郡国,与刺史从事”(《汉旧仪》,后因而以“从事”为刺史属吏之称,分为别驾从事史、治中从事史等。又有部郡国从事史、大致刺史辖几郡,即设几人。每人主管一郡(国)的文书,察举非法,汉末刺史权重,从事名目更多,文有文学从事、劝学从事等,武有武猛从事、都督从事等,均由刺史自行辟任。北魏孝文帝曾罢诸州从事,依军府之例,置参军,但未全面推行。北齐仍并置从事与参军。隋罢地方官自辟僚属,遂于开皇十二年(592),将诸州从事一律改为参军。
从仕郎
文散官名。金始置。从八品下,元升从七品,明为从七品初授之阶,清废。
从义郎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四十五阶为从义郎,以代旧官东头供奉官。
丹粉所
宋官署名。属将作监。掌烧变丹粉,以供绘饰。
斗食
汉低级官吏的官秩。《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云:“《汉官名秩簿》云斗食月奉十一斛,佐史月奉八斛。一说,斗食者,岁奉不满百石,计日而食一斗二升,故云斗食也。”计相 (1)汉御史之别称,以主国计得名,一说为官名。《史记·张丞相列传》谓张苍于汉初为计相,又以列侯为主计四年,“是时萧何为相国,而张苍乃自秦时为柱下史,明习天下图书计籍(帐册)。苍又善用算律历,故令苍以列侯居相府,领主郡国上计者。”同书《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云:“为计相四岁”。似计相即官名。《史记》、《汉书》旧注引如淳、颜师古注即汉相改名,近人吕思勉据《汉书·宣帝纪》“黄龙元年,诏御史蔡计簿”之文,认为计相即御史,见《吕思勉读史笔记》乙帙《计相主计》条。(2)宋三司使的别称。三司(度支、户部、盐佚)掌天下财赋,号计省,主官号计相。
方伯
古称一方诸侯之长为方伯,后世用以泛称地方长官。明、清用为布政使的尊称。参见“藩台”。
方略馆
清官署名。掌纂修平乱及对少数民族用兵的方略或纪略,并纂办朝廷交辑的其他书史。其总裁由军机大臣兼充,下设提调满、汉各二人,收掌满、汉各二人,纂修满三人,汉六人。除汉纂修一人由翰林院咨送补充外,皆由军机章京兼充。
方士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方士,设中士十六人,以下有府、史、胥、徒等人员。掌都家的狱讼。郑玄谓:都,周王子弟与公卿的采地;家,大夫的采地。方士听取都士、家士办案结果,呈报司寇,以便审核定案。
方相氏
官名。《周礼》谓夏官司马所属有方相氏,设狂夫四人,方相,旧注谓系放想可畏怖之貌。所谓“放想”,仿佛想象之意。狂夫,没有爵的武士。四人身披熊皮,头套面具,上有黄金铸成的四目,上衣玄色,下裳朱色,执戈举盾,率领众隶,驱逐疫鬼精怪。
分司
唐建都长安,以洛阳为东都,朝廷官员之分在东都执行职务者,称为分司,但除侍御史之分司东都者有实权外,仅以分司之名优侍退闲之官而已,并无实际职权,宋分司之制略同,亦用以侍退闲之官,又清在盐运使下设分司,以运同或运副兼领。
凤阁
唐官署名。光宅元年(684)由中书省改置,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凤阁侍郎
唐官名。光宅元年(684),由中书侍郎改置,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夫人
一、(1)诸侯之妻。周指诸侯国君之妻。《礼记·曲礼下》:“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汉指列侯之妻。》汉书·文帝纪》颜师古注引如淳曰:“列侯之妻称夫人;列侯列,子复为列侯,乃得称太夫人。”
二、帝王之妾。《礼记·曲礼下》:“天子有后,有夫人。”秦与汉初依此例,《汉书·外戚传序》:“汉兴,因秦之称号,……妾皆称夫人”。武帝增加倢伃等号。其后称号益繁。曹魏始以夫人为妃嫔称号之一。
三、妃嫔名称。曹操为魏王时始置。王后以下,妃嫔分五等,以夫人为最高。魏明帝增为十二等,贵嫔与夫人位次王后,晋以夫人为三夫人之一。南朝宋省。
四、命妇封号。唐文武一品与国公之母及妻为国夫人,三品以上官之母及妻为郡夫人。宋徽宗政和中执政以上之妻封夫人。明一、二品官之妻皆封夫人。清并封宗室贝勒至辅国将军之妻为夫人。
戈什哈
清高级官员侍从武弁,简称戈什,满语护卫之意。总督、巡抚、将军、都统、提督、总兵等官皆得自行委派。
公
西周为执政大臣的最高爵称。成王时有周公、促召公、毕公、明公等。《班簋》记载“王令毛伯更虢城公服”,继而“王令毛公以邦冢君……伐东国郁戎”。毛伯因接替虢城公位,升级称公。西周金文中有生称“公”者,是执政大臣爵称;又有死后子孙称其祖先谥号为“公”者,按礼可超出生前原等级。《春秋》称王者之后为“公”,如宋君称“公”。但春秋时秦、邓、鄀、邾等国金文亦多称“公”。春秋时楚的县尹尊称公。
公车司马令
官名。汉属卫尉,简称公车令,秩六百石,掌宫南阙门(司马门),及夜间徼巡宫中。凡吏民上章,四方贡献,及被征召者,皆由其转达。所属有丞、尉各一人。丞掌知非法,选择通晓避讳者任职;尉主阙门兵禁,以防非常。历代沿置,东晋即称公车令。南朝宋以后属侍中。隋有公车署、置令、丞。唐省。
公乘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八级。以得乘公家之车,故称公乘。秦与汉初,从第七级的公大夫(七大夫)起,即为高爵,汉高祖规定:七大夫以上均有食邑,文帝后,第九级五大夫以上始为高爵,五大夫的侍遇不过免役,公乘以下仍须服役,东汉明帝规定:赐民爵不得超过公乘。
公大夫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七级,又名七大夫。高于大夫、官大夫。秦时,民爵公大夫以上者,见县令、丞揖而不拜。汉高祖令七大夫以上均有食邑,文帝后,第九级五大夫始为高爵,仅得免役,公大夫仍须服役。
公孤
三公三孤的合称。
公使
近现代外交官官名。全称为“特命全权公使”。公使由国家元首任命,在所驻国家代表本国及本国元首,为最高级外交代表,与大使无别,仅地位低一级。此亦国际公认的准则。我国清季开始派遣驻外使节,用“头等出使大臣”、“二等出使大臣”名义,光绪三十四年(1908),定使臣为二品专官,即“二等出使大臣”,亦即公使。民国时期,以我国国际地位低下,在三十年代后期以前,驻外使节均用公使名义,外国驻华使节也都称公使,当今国际间互派使者,一般都是大使,使馆中虽有公使一级的官员,因有大使在上,已非最高外高交代表。
公使钱
宋各路、州、军及刺史以上,除正常经费外,另给公使钱,用为宴请及馈送过往官员费用,馈送之数目则随其官品之高下与家属之多少。后此钱来源由官府征收,成变相捐税。
公士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一级,即最低一级。有此爵之民,仍须服役,仅身份略优于无爵之人。《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言有爵命,异于士卒,故称公士也。”
公用钱
宋外任官员于俸禄外,自节度使兼使相下,按等级随月给钱。京师诸官分别按不同等级,或随月,或按年给钱。皆如俸禄,可自行支配,称公用钱。
公主
君主之女。战国初年已见,《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公叔为相,尚魏公主。”《史记·吕太后本纪》裴骃集解引如淳曰:“《公羊传》曰‘天子嫁女子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故谓之公主。”诸侯称公,公主持天子女之婚事,此即公主之称的来历。秦以后历代沿称,惟北宋未曾改称帝姬。
公族
西周始置。为朝廷大臣,掌君王贵族内部事务。《番生簋》谓王令兼司公族、卿事寮、太史寮。《毛公鼎》谓王令兼司公族与“三有司”,足见公族地位之高。《诗·魏风·汾沮洳》:“殊异乎公族”。《郑笺》:“公族,主君同姓昭穆也”。春秋时晋国设*公族大夫,晋悼公时荀家、荀会、栾懕为公族大夫,见《左传·成公十八年》和《国语·晋语七》。杜预注:“公族大夫掌公族及卿大夫子弟之官。”
公族大夫
西周春秋时官名。简称“公族”,通常由同姓担任,掌公族(此“公族”指公之同姓子弟)及卿大夫子弟。金文如毛公鼎等西周器所见“公族”皆王室官名。《左传·宣公二年》“自是晋无公族”、“以为公族”、“赵盾请以括为公族”等“公族”,亦为公族大夫的简称。
勾当
管理。亦作“句当”。南宋避高宗赵构讳,改为“幹当”。
勾检官
隋官名。炀帝改大理丞为勾检官,分理案件。
互市监
官署名。隋置交市监,唐贞观六年(632)改称互市监,垂拱元年(658)一度改通市监。掌陆路对外贸易及对少数民族交易牛马驴驼等事。
户部
官署名。汉成帝所置尚书,有民曹尚书,掌吏民上书事,东汉沿设,改掌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事,职掌与后世工部较近。魏以度支尚书掌财政,另有左民尚书。晋以后,左民之外,又有右民。左、右民二曹所掌亦近于后世工部所掌。魏、晋左民尚书与度支尚书均为列曹尚书,即一部之长。北齐改以度支尚书管辖度支、仓部、左户(民)、右户(民)、金部、库部六曹,左、右户分掌户籍、田宅、租调等事,实即合左民、度支为一部。隋定六部制度,本仍称度支,开皇三年(583)改称民部。唐初仍之,高宗即位,以避太宗世民讳,改为户部,掌财赋户籍等事。长为尚书,副为侍郎,唐、宋财政多由他部执掌,明、清始悉归户部。清末光绪三十年(1904)设巡警部,三十二年改称民政部,原属户部之民政事务划归该部。同年,户部改称度支部,户部之名遂废。
户部右曹
宋官署名。元丰改制后,户部分为左右曹,右曹掌掌平、免役、保甲、义仓、农田水利、坊场河渡等事务。主管为户部右曹侍郎,户部尚书不预。哲宗元祐初年,户部尚书兼领左右曹。绍圣三年(1096),仍以右曹侍郎专领。绍兴四年(1134)后,户部侍郎二人同管左右曹。
户部左曹
宋官署名。元丰改制后,户部分为左、右曹。左曹掌版籍户口、税赋、土贡、征榷、婚姻、田论等事务。主管为户部尚书、左曹侍郎、左曹郎中、员外郎分曹治事。绍兴四年(1134)后,户部侍郎二人同管左、右曹。
户曹
汉、魏诸郡有户曹,设掾及史,主民户。晋、南北朝沿置,隋文帝改户曹参军为司户参军。
户曹参军
官名。详见“司户参军”。
户关
清代税关。掌征收百货税。属户部。
户口使
唐官名。开元十二年(724),以御史中丞宇文融充诸色安辑户口使,清查逃户与隐田,以增收入。天宝四载(745),又以户部郎中王鉷加句当户口色役使,按户口旧册追收租庸。
火器营总统
清官名。掌教演火器政令,选满族与蒙古族兵士习火器者立内、外营,按时校试。康熙二十七年(1688),设汉军火器兼练大刀营,置总管等官。三十年,始设火器营,置鸟枪护军等官。总统大臣无员限,由王公、侍卫内大臣、都统、前锋护军统领、副都统内特简,以其中一人为掌印总统大臣。
计部中大夫
官名。北周天官府所属有计部中大夫,正五命,以下有小计部下大夫、小计部上士等官。《唐六典》谓计部中大夫相当比部郎中。
井田科
清官署名。属户部。雍正十二年(1734)置。掌管八旗土田及内府庄户,征收岁租。
开坊
明、清官署别称。詹事府所属左、右春坊有左右庶子、左右中允、左右赞善等官,为翰林官迁围之阶。因其属左、右春坊,故称开坊。其上为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是升任高级京职的阶梯。
开封府司录司
宋官署名。掌开封地区百官刑狱。
开府
一、建立府署并自选僚属之意。汉朝三公、大将军可以开府。汉末局势混乱,将军李催、郭汜等违制擅自开府。魏、晋放宽开府资格,晋诸州刺史兼管军事带将军衔者即可开府。开府置官属,本系三公所享竺遇,因而有“开府仪同三司”的名号,以隋、唐、宋、金、元均以开府仪同三司为文散官的官阶。清人习称任督抚为开府。
二、西魏、北周府兵共二十四军,每军设一开府将军,简称开府,全称为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开府将军下有仪同将军,全称为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
开府将军
官名。西魏、北周府兵凡二十四军,以开府将军为军的主管。开府将军为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的简称,又可简称为开府,其官秩为九命。史称当时二十四军之众不满五万,开府所领,仅约二千人。
开府仪同三司
官名。开府意为建公府,自选僚属。仪同三司意为非三公官而得亨受三公的竺遇。三公(司徒、司寇、司空)官名都有“司”字,故称三司。东汉延平元年(106),邓骘加为车骑将军、仪同三司。官名“仪同三司”始此。曹魏景初三年(239),任黄权为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仪同三司之官名始此。魏、晋后,将军之开府置官属者称开府仪同三司。南北朝时,渐成官号,不必有开府置官属之实。北齐有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隋用为散官之名。有上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仪同三司、上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官品自从三品至正五品。唐、宋文散官以开府仪同三司为第一阶、从一品。金、元以开府仪同在司为第一阶,仪同三司为第二阶。金武散官一、二阶同文官。金均从一品,元正一品。明、清废。
开复
清制,官员因故被降职或革职后,又复其原官或原衔,称为“开复”。
孔目
吏员名。孔目原指档案目录,唐以此为掌管文书吏员职称,集贤殿即有孔目官,安禄山叛乱前,孔目官严庄曾为之解说图谶。宋内外官署与王府多置孔目官检点文字。明、清翰林院有孔目,掌章奏文书。
六百石
汉官秩,在比千石之下。《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云:“六百石者(月各)七十斛。”太史令、郡丞等为此级。西汉时的刺史和尚书亦为此级。西汉制度,六百石上本有八百石,下除比六百石外,尚有五百石。成帝阳朔二年(前23)废八百石、五百石两级。参见“万石”。
六部
从隋到清历代中央行政机关列、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秦、汉时以九卿分掌各项行政职务。魏、晋以后,九卿职多归尚书。尚书分曹办事,东汉分六曹,魏、晋曹数增多,最多达三十六曹。东汉以一尚书领一曹。魏、晋设尚书五至六人,各辖数曹。主管一曹事之官称尚书郎、侍郎。曹魏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五曹尚书,此之“曹”,即后世之“部”。其下有二十五曹,此“曹”,即后世之“司”。尚书郎即后世司官。南朝梁、陈与北朝齐均设六尚书。隋朝依北齐旧制,加以修订,设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六尚书。开皇三年(583),改都官为刑部、度支为民部。唐又改民部为户部。以后历代不改。六部本属尚书省。元及明初属中书省。均归宰相管辖。明太祖废中书省,不设宰相,六部尚书直隶皇帝。清末增设新部,六部之名遂废。
六部监门
宋官名。绍兴二年(1132)置,掌管门钥。地位相当于寺、监丞。
六参官
宋神宗元丰改制,命侍从官以上,每日在垂拱殿朝见皇帝,称常参官;朝廷各部门朝官以上,每五日在紫宸殿朝见皇帝,称六参官;在京朝官以上,每月朔望在紫宸殿朝见皇帝,称朔参官。
六曹
一、尚书台(省)的六个部门。西汉成帝建始四年(公元前29),置尚书五人,一为仆射,余分四曹(常侍曹、二千石曹、民曹、主客曹)办事。后增三公曹,东汉光武帝再增一曹,遂有六曹之名。光武所增之曹,《续汉书·百官志》谓将主客曹分为南北两主客曹,《晋书·职官志》Y胃增设者为中都官曹,主水火盗贼事,又将、改常侍曹为吏部曹,六曹主官初为尚书。魏、晋、南北朝时尚书员额常为五或六人,曹数则不断增加,曹事遂以尚书郎、侍郎主持,尚书每人辖数曹。此即部、曹两级制之始。然初行之时尚无“部”名,仍称“列曹尚书”、“五曹尚书”、“六曹尚书”。此“曹”后为“部”之代称,而尚书郎主持之“曹”,实即后世各部之“司”。
二、汉以下州郡佐治之官分曹办事,曹数多寡不一。唐各州分六曹,即功、仓、户、兵、法、士,亦称六司。
六曹尚书
即六部尚书。东汉尚书分六曹,每曹有尚书一人,但官名前不冠曹名,故不称六曹尚书。汉末灵帝任梁鹄为选部尚书,始于尚书前加曹名。魏尚书台曹数增至二十以上,各曹由尚书郎负责,尚书仅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五人。遂有一曹尚书辖数曹尚书郎之制,此即部、曹(司)两级制起源。两晋、南北朝,除北周不设尚书外,均以五曹或六曹尚书统辖诸曹。隋定制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至清不改。习称六部长官为六部尚书。部从曹演变而来,故亦称六曹尚书。
六察
唐监察御史巡按郡县,所察之事有六。《新唐书·百官志》:“其一,察官人善恶;其二,察户口流散,籍帐隐没,赋役不均;其三,察农桑不勤,仓库减耗;其四,察妖猾盗贼,不事生业,为私蠹害;其五,察德行孝悌,茂才异等,藏器晦迹,应时用者;其六,察黠吏豪宗兼并纵暴,贫弱冤苦不能自申者。”元和年间命新任的监察御史专察尚书省,号为六察官。宋以监察御史分察六部及百司之事,号为六察,实即六察官,非上引六事。《宋史·职官志四》:“绍兴三年……,殿中侍御史常同言:‘元丰始置六察,上自诸部、寺、监,下至廪库、场务,无不分隶。’”
六典
隋宫中女官典琮、典赞、典栉、典器、典执、典会的总称。
六宫
后妃宫人居住之处。《周礼·天官·内宰》:“以阴礼教六宫。”孙诒让云:“此六宫即后所居。”
六管
《周礼》分为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称为六官或六卿。其中冢宰(即太宰)为六官之长,总领六官。《周礼·春官》:“太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郑玄注引郑司农说,以为六典即产六官之典。隋、唐以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大致和《周礼》六官相当。亦称六官。
六军使
唐官名。掌总领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左右神武六部皇宫禁军。
六军仪仗司
宋官署名。属卫尉寺。堂清道徼巡、排列,奉引仪仗以为皇帝禁卫,并按时修饰仪物选募兵士而考校其迁补。
六科给事中
官名。明初,承前代制度,统设给事中,不分科,洪武六年(1373)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设都给事中一人,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均从七品,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辅助皇帝处理奏章,稽察六部事务。清初沿明制,六科为独立机构。康熙五年(1666),改都给事中为掌印给事中。雍正元年(1723)并入都察院,六科给事中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同任漕、盐等差,台省合一,品级亦提高为正五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又废六科之名,统设给事中。
六率
一、产绸缎宿卫之士有六率,即虎贲率、旅贲率、射声率、骁骑率、羽林率、游击率。每率分左右,置上士、倅长中士、下士为统领之官。总领六率之官为左右武伯中大夫,其副贰有左右武伯下大夫、左右武伯上士。六率之士分称虎贲之士、旅贲之士等。
二、唐东宫卫士有六率,与十二卫分领府兵,即太子左右率府,所领军士称超乘;太子左、右司御率府,所领军士称旅贲;太子左右清道率府,所领军士称直荡。每一率府置率一人,副率二人。军士均由所属各军府番上(轮流当值服役)。
六卿
一、夏统军执政之官。《书·甘誓》作:“大战于甘,乃召六卿”。《墨子·明鬼下》引《禹誓》作:“大战于甘,王乃命左右六人。”
二、春秋时宋国以右师、左师、司马、司徒、司城、司寇为六卿,右师为六卿之长。
三、春秋晚期晋国六家当权的卿。指赵氏、魏氏、韩氏、智氏、范氏、中行氏。《战国策·韩策一》记摎留说:“晋用六卿而国分”。
四、《周礼》把大臣分为六官,亦称六卿。隋、唐后设六部尚书,亦称六官或六卿。
六尚
官名、官署名。尚是掌管帝王之物的意思。战国时已有尚衣、尚冠等官。秦有六尚,即尚冠、尚衣、尚食、尚沐、尚席、尚书。汉初仍之。后尚书渐为执政要员,余五尚之职分由人他官所掌。隋文帝始在内廷设女官六尚,即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工,各三人,相当于从九品。炀帝大加扩充,依外廷尚书省,设女官局二十四司六尚名称均依文帝所定,炀帝又是将外廷门下省所辖的殿内局,扩建为殿内省,辖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六局,亦称六尚。各局设奉御(正五品)、直长(正七品)等员。唐依隋制。宋殿中省六局仅存空名。徽宗时一度重建,钦宗靖康时废。宋女官六尚名称屡变,非隋唐之旧。金妇官六尚全依唐旧,殿中六尚仅存尚衣、尚食、尚药三局,并改隶宣徽院。后惟明初曾复六尚局女官。永乐后,职工务均归于宦官。
六司
官署总称。(1)隋宫廷女官有司令、司乐、司饰、司医、司筵、司制,总称六司。(2)唐代府、州置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六官,总称六司,亦称六曹。
六堂
明、清国子监有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六堂,为士子学习之所。明各堂皆有助教、学正、学录,为士子讲说文字,进行训诲。清于前四堂设学正,后二堂设学录。
六条
一、汉十三部刺史查察地方情形的准则。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制定。六条为:一、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背)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削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四、二千石选署不平,敬阿所爱,蔽贤宠顽。五、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见《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引《汉官典职仪》。
二、司马炎(晋武帝)所订荐举人才的标准。一、忠恪匪躬(忠而忘私之意),二、孝敬尽礼,三、友于兄弟,四、洁身劳谦,五、信义可复,六、学以为己(孔子有“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之语,“为己”指一心求真理,“为人”指专事迎合时机,以求私利)。魏咸熙二年(265)颁。
三、西魏大统十年(544),苏绰为丞相宇文泰所作六条诏书,奏请施行。六条为:一、治民之本,先在治心,次在治身。为守、宰(太守、县令)者必先心和志静,次则以自身为表率,以训其民。二、敦教化。三、尽地利,劝课农民,勤于耕织,有游手怠惰者,随事处罚。四、擢贤良,选用大吏不可但取门资,任使小吏不应只试刀笔,应选有材艺而正直之人。五、恤狱讼。六、均赋役。宇文泰令牧令守长不通六条者不得居官。事见《周书·苏绰传》。
四、隋炀帝置司隶台,设大夫等官,掌巡察,据六条办事。六条为:一、察品官以上理政能否。二、察官人贪残害政。三、察豪强奸猾,侵害下人,及田宅逾制,官司不能禁止者,四、罕不据实报告水旱虫灾,枉征赋役、及无灾而减免赋役者。五、察不能消灭或隐匿不报辖境盗贼者。六、察隐匿不贡德行孝悌、茂材异行的情形。
六仪
帝王妃嫔。唐玄宗初年,于三夫人(惠、丽、华三妃)之下置六仪,正二品,相当于相传古制的九嫔。六仪为:淑仪、德仪、贤仪、顺仪、婉仪、芳仪。
六宅使
官名。唐玄宗建造大宅供受封诸子分居,称十王宅,以宦官充任十王宅使,管理诸王子事务。嗣封王渐多,或总称十六宅,省称六宅使。宋沿置,通常无职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政和二年(1112),改称武节大夫。
六嫔
妃嫔称号。北周改称三妃(贵妃、长贵妃、德妃),仅昭化嫔见于《隋书·礼仪志》,余不详。六嫔之位与外官六卿相当。北魏亦有六嫔之名,即将九嫔分等,三嫔相当于三卿,六嫔相当于六卿,与北周不同,惟六嫔与六卿相当,或为北周制度来历。
木仓
清官仓名。掌存储木材。设满、汉监督各一人,以工部司员充任,二年一换。
木炭使
唐官名。天宝五年(746)置。掌宫内薪炭供应。常以京兆尹兼充。
内八府宰相
元官名。员八人。掌诸王朝觐傧介事务,遇有诏令则与蒙古翰林院官共同译与润色。例以国戚与勋贵子弟充任,因其贵似侍中,近似门下,故称为宰相以示尊宠。实非宰相之职。
内藏库
宋官署名。宋太平兴国三年(978)置,属太府寺。掌储存每所经费节余,以供非常之用。金属宣徽院。掌内府珍宝财物。元属太府监,掌出纳御用诸王缎匹、纱罗、绒锦、南绵、香货等物。
内常侍
宫廷内官名。秦置中常侍,以宦官充任,间用士人。汉沿置,称常侍,先用人士,东汉中期后全用宦官。隋置内侍省(炀帝时改为长秋监,唐初复旧),有内常侍等官。唐内侍省有内侍、内常侍,内常侍掌管掖庭、宫闱、奚官、内仆、内府等五局。
内朝官
即“中朝官”。
内承运库
明宦官机构名。掌大内库藏,金银珍宝均隶之。有掌印太监一人,近侍、佥书太监十人,并设掌司、写字、监工等员。
内大臣
官名。见“领侍卫内大臣”。
内东门司
宋宦官官署名。属入内内侍省。原名内东门取索司,景德三年(1006)改内东门司。堂承接机密实封奏牍,并检查宫禁人物出入,向有关机构取索宫廷所用宝货及其他物品,发给皇亲赐衣节料,以及宫廷修造、筵宴等事。勾当官以入内内侍充任。
内东头供奉官
宋宦官阶官名。政和十年(1112)改名供奉官。
内翻书房
清官署名。属军机处,宣统三年(1911)改隶翰林院。掌翻译谕旨、起居注、御论、册文、敕文、祝文、祭文、碑文及御制诗文等。其长官管理大臣由满族军机大臣兼充,下设提调、协办提调官,收掌官、掌档官,皆由管理大臣在翻书房行走官内委泊。翻译官四十人掌翻译。
内飞龙使
唐官名。万岁通天元年(696),置仗内六厩,其中之一为飞龙厩,以宦官充内飞龙使,掌内厩马匹。唐后期掌京城全部马匹。
内府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内府,为府藏诸官之一,有中士二人及府、史、徒等人员。掌保管由大府拨交的珍贵物品。参见“大府”、“外府”。[奇+书+网]
内府供用库
明宦官机构名。掌宫内及皇帝陵墓等处宦官食粮以及御用黄腊、白腊、沉香街道时。有掌印太监,下设总理、管理、掌司、写字、监工等员。所必有油腊等库。
内府监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少府监改置,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旧称。
内府局
官署名。隋置,属内侍省,有令、丞。炀帝改内侍省置长秋监,不置内府局。唐再置,仍属内侍省。掌中藏(内库)出纳及供灯烛、汤沐、张设等事。
内阁
一、明、清最高官署名。明太祖杀宰相胡惟庸,罢中书省,废宰相制。成祖特简解缙、胡广、杨荣等直文渊阁,参预机务,始称内阁,阁臣参预机务亦始于此。后内阁地位渐高,阁臣(大学士)实际成为宰相。清沿袭,但参与重要政务之人多由皇帝委任,非必为阁臣。康熙时,内廷书诏划归南书房翰林,内阁之职已分。雍正设军机处,内阁成为传达谕旨、公布文告的机关,不问军国机要,职权更轻,但名义上仍为最高的官署。参见“大学士”。
二、清末仿行君主立宪制,设立责任内阁。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组内阁,设会议政务处,以各部尚书为内阁政务大臣。宣统三年(1911),将旧内阁与军机处合并,号为“责任内阁”。设总理大臣、协理大臣及各部大臣,合称国务大臣。民国后政府实行责任内阁制,以国务总理为内阁之首,由大总统提名,经国会通过后任命。总理提出各部总长(国务员)名单,得到国会同意后,由大总统任命。袁世凯时一度废责任内阁,以大总统为行政首长。袁氏败后,仍行内阁制。
内阁侍读
官名。清内阁置侍读,满族十人,蒙、汉、汉军各二人。掌勘对本章,检校签票。
内阁侍读学士
官名。清内阁置侍读学士,满族四人,蒙、汉各二人,从四品,位次内阁学士,掌收发校阅本章,总稽翻译。
内阁中书
官名。清于内阁置中书与贴写中书各若干人,以满、蒙、汉军旗与汉人充任,掌选拟、纪载、翻译、缮写等事。康熙初年定制,汉人中书专以进士、举人注拟,间或以散馆庶吉士及进士朝考入选者充任。康熙、乾隆皇帝南巡时,诸生献赋求试之优者,有时亦选拔为内阁中书。
内给事
宦官官名。汉少府有给事黄门。常侍皇帝左右,在内宫门联系内外及中宫(皇后宫)以下众事。从魏、晋至梁、陈,均无与相相当之官北魏有中给事中,后改称中给事。北齐中侍中省有中给事中。隋炀帝改内承直。属长秋监。唐又改为内给事,属内侍省,员额十人。凡元旦、冬至,百官贺皇后,则出入传令;宫人衣服费用,则开具品秩及数字,春秋宣送于中书。金有给事中,不加“中”字,属宣徽院,亦系宦官。
内宫监
明宦官官署名。十二监之一,有掌印太监主管。下设总理、管理、佥书、典簿、掌司、写字、监工等员。所属有木、石、瓦、土、塔材、东行、西行、油漆、婚礼、火药十作,及米盐库、营造库、皇坛库。掌宫室、陵墓营造及铜锡妆奁、器用与冰窖等。清顺治时十三衙门亦有内官监,旋改称宣徽院,康熙即位后裁撤,改设会稽司,属内务府。
内教博士
唐官名。掌教宫人读书习艺,详见“宫教博士”。
内酒坊
宋官署名。属光禄寺。掌造酒。
内仆局
官署名。东汉有中宫仆。后世或置或不置。北齐长秋寺所领有中宫仆,设令及丞。隋置内仆局,属内侍省。炀帝不置。唐又置内仆局,亦属内侍省。掌皇后车乘,出入导引。有令、丞。
内三院
清官署名。清天聪三年(1629)置文馆,十年(1636)改为内国史院、内秘书院与内弘院,各设大学士一人,合称内三院。内国史院掌记注诏令、编纂史书、撰拟表章。内秘书院掌起草外交文书及敕谕、祭文。内弘文院掌注释历代政事得失,向皇帝与皇子讲讲,并教诸亲王。顺治二年(1654),以翰林院官分属内三院,称内翰林国史院、内翰林秘书院与内翰林弘文院。十五年(1658),改内阁为内国史院、内秘书院与内弘文院,裁翰林院。康熙九年(1670),仍改内三院为内阁,另设翰林院,成为定制。又清内务府所属上驷院、武备院与奉宸苑,因供奉内廷,亦有内三院之称。
内舍人
官名。隋以杨坚信高祖父名忠,改中舍人为内舍人。唐复原名。高宗永徽三年(652),又以皇太子名忠,再改为内舍人。太子被废后,复原名。
内史
官名。(1)西周始置,常奉王命策命臣下。又称作册内史、作命内史。见西周金文。《周礼》谓为春官宗伯的属官。掌策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凡四方之事书则读之。春秋时周王尚沿用此制。践士之盟,周襄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左传·僖公二十八年》)。(2)战国时掌管“大内”之官。主官租赋与财务。《史记·赵世家》记载徐越主张“节财俭用,察度功德”,赵烈侯任以为内史。《春律·仓律》:“入禾稼、刍稿,辄为廥籍,上内史。”《秦律·效律》:“至计而上廥籍内史。”(3)秦置。掌治京师,犹后世的京兆尹。又作为京师的政区名。汉沿置。景帝二年(前155)分左、右风史。太初元年(前104),改右内史为京兆尹,左内史为左冯翊。(4)西汉诸侯王国掌民政之官称内史,绥和元年(前8),省内史,置国相治民,相当于郡守。晋仍以内史为王国的地方行政长官。魏晋要郡亦有以风史代太守者,如东晋会稽郡即是其例。南北朝亦然。(5)隋炀帝在诸郡设通守,为太守之副,在京兆、河南者称内史。(6)隋曾改中书省为内史省,中书令为内史令。(7)元世祖改王傅为内史,内史府有中尉、司马、谘议等官。(8)朱元璋吴元年(1367),设立宦官机构,名内史监,设监令、丞、奉御、内史、典簿。旋改内史监为内使监,设令、丞、奉御、典簿,废内史不设。(9)清朝入关之初,置内史,相当于大学士。范文程、洪承畴曾任此官。(10)民国初年,袁世凯曾改秘书为内史。
内史监
官署名。民国三年(1914)5月袁世凯置。以原总统府秘书厅班底组成,掌大总统切身政务机要。设内史长一人、副内史长二人,由院忠枢、曾彝进等充任。下设内史十余人。仿清皇帝经筵进讲例。由参政逐日编述关于中外大势、帝王治国故事及其他政治、经济情况,供袁氏批阅。
内史上大夫
官名。北周依《周礼》设六官,春官府有内史上大夫、正六命,《通典》谓内史中大夫相当于中书令,《唐六典》谓内史下大夫相当于中书侍郎。二书未提及内史上大夫。按北周末,隋文帝(杨坚)为丞相,拜郑译柱国、相府长史,行内史上大夫事,则内史上大夫当为执政者的佐贰。
内史侍郎
官名。隋初由中书侍郎改置。炀帝改为内书侍郎。唐初仍称内史侍郎。武德三年(620),复称中书侍郎。
内侍长
官名。代王(北魏追谥昭成皇帝)什翼犍置,员四人。《魏书·官氏志》云:“主顾问,拾遗应对,若今之侍中、散骑常侍也”。
内侍殿头
宋、金宦官官名。位“内侍高品”上。宋政和中改为右侍禁。参见“内侍高班”、“内侍高品”。
内侍高班
宋、金宦官官名。宋内侍初补为小黄门,小黄门以上为内侍黄门,再升为内侍主班。金分中常侍、给事中、内殿通直、黄门郎、内谒者、内侍殿头、内使高品、内侍高班八等,无内侍黄门、小黄门两等。宋政和中改为右班殿直。
内侍高品
宋宦官官名。详见“入内内侍省”。又金有内使高品,与此仅易一字,且同处内侍高班之上。宋政和中改为左班殿直。
内侍局
官署名。金有内侍局,属宣徽院,主官有令、丞各二人,掌正位閤门之禁。所属有局和二人,御直内直共六十四人。率领各殿的都监、同监,各司其事。
内侍省
官署名。管理宫廷内部事务的机构。北齐始置中侍中省,隋改名为内侍省,设内侍、内常侍等,均用宦官,领内尚食、掖庭、宫闱、奚官、内仆、内府等局。隋炀帝改为长秋监,用士人任令、少令、丞,内承奉(原内常侍)等仍用宦官。唐复改内侍省。高宗时一度改称内侍监,武则天又曾改为司宫台。人员一律用宦官。宋有内侍省,又有入内内侍省,入内内侍省设都都知、都知等,内侍省设左右班教知等。都都知为内官之极品。辽亦有内侍省。金宣徽院所属有内侍局,仅掌正位閤之禁,中常侍等不属该局。明内官机构最庞大,有十二监、四司、八局,称二十四衙门,而无与内侍省相当的机构。清宦官归内务府管辖,不设专由宦官掌管的官署。
内书侍郎
官名。参见“内史侍郎”。
内书堂
明宦官学习之所。太祖定制,不许内侍识字,以防其干预政事,但未见只准用文盲为内侍的规定。其后又选通书算之小内史监典簿,掌文籍,与上述禁令矛盾。永乐时,许教官入内教内侍读书,选内使十岁上下者二三百人学习。自此以为常制,选翰林官四员为教习,内宫遂多通文墨。
内竖
《周礼》谓天官所属有内竖,用未冠童子(十五-十九岁)任职,人数比寺人加倍,为王传达给内宫或外廷关于琐碎事务的命令。孙诒让谓:“内坚或亦以奄为之,然不尽用奄也”(见《周礼正义》卷一)。
内司
北魏女官官名。为女官之长,掌宫内诸事,地位与外官的尚书令、尚书仆射相当。
内司服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内司服,设奄一人、女御二人、奚八人,为宫中裁缝官之长。
内寺伯
宦官官名。隋内侍省有内寺伯二人。唐沿设,员额六人,掌纠察宫内不法等事。
内台
元御史台别称。以区别设于江南、陕西、云南的行御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