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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旭志贺世庆 当前章节:15149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12:20

内务部

官署名。民国元年(1912),南京临时政府始设(清末为民政部),受大总统管辖。主管为总长,以次长为佐官,下设承政厅,由秘书长掌管;设民治、警务、礼教、土木、疆理、卫生六司,各设司长。北京政府成立后,内务部与各部均属国务院。承政厅改为总务厅,不设秘书长,仍分六司,名称略有变更,民治改称民政,礼教改称礼俗,疆理改称职方。三年,改为民治、警政、职方、考绩(地方官的任用、奖惩、土司承袭等)四司,次年,增典礼司。

内务府

清官署名。掌宫廷事务。长官称总管大臣,无定员,由满族王公或满族大臣兼充,秩从二品,乾隆时改正二品。府内所属广储司掌银、皮、瓷、缎、衣、茶六库出纳,织造、织染局亦在其管辖之下;会稽司掌本府出纳;掌仪司掌本府祭祀及太监品级;都虞司掌武职铨选;慎刑司掌本府刑名;营造司掌本府缮修;庆丰司掌牛羊牺牡;钱粮衙门掌皇庄租赋;内管领处掌应中宫差务;官房租库掌收房税;养心殿造办事处掌制造器作;中正殿各司员掌喇嘛唪经;武英殿修书处掌监刊书籍;雍和、宁寿二宫司员掌陈设汜埽及考查宫监勤惰;御书处掌镌摹御书;御茶膳房掌供饮食;御药房掌药物;牺牲所掌牧养黝牛;总理工程处掌行营工作。又府外所属上驷院掌宫廷所用马匹,武备院掌宫廷所用兵器、鞍辔、甲胄、被具等,奉宸苑掌有关园囿事务。内务府自成系统,与外廷职官无涉,所属机构达五十处以上,职官三千余人,上三旗包衣之政及宫禁事务,全由其主管。参见“包衣”。

内西头供奉官

见“左侍禁”。

内相

唐、宋翰林学士别称。唐开元二十六年(738),改翰林供奉为翰林学士,起草任免将相等机密诏令。德宗后,其地位日益重要,虽朝廷有宰相主政,而翰林学士常值宿内廷,向皇帝提出建议,参裁可否,故号称内相。宋亦称翰林学士为内相,亦称内翰。

内小臣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内小臣,设奄上士四人及史、徒等人员。侍从王后,依王后之命处理事务。

内行厂

明官署名。即“内办事厂”。武宗时,宦官刘瑾专权,于正德三年(1508)设置,亲自主持,残酷镇压异己官民,东厂与西厂活动亦为其侦伺。刘瑾死后废。

内衣物库

宋官署名。属殿中省。掌受纳绵绮、绫罗、色帛、银器、腰束带料。准备衣服以侍颁赐诸王、宗室、文武近臣、禁军将校时服,并给宰臣、亲王、皇亲、使相生日器币,及对两府臣僚、百官、皇亲少数民族首领等赏赐银器、射弓、衣带等。监官二人,以京朝官及内侍充任。

内苑使

唐官名。又称内园使、内苑栽接使。掌禁苑中栽种蔬菜瓜果,供给皇室。以宦官充使。

内宰

官名。《周礼》谓天官冢宰所属有内宰,掌王宫以内的政令,教导嫔嫔;还主管王后的礼仪。《蔡簋》记载作者受命“作宰,司王家”,“死(尸)司王家内外,毋敢又(有)不闻,司百工,出入姜氏令”。即是内宰。

内宰司

元官署名。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置徽政院,改原詹事院之家令司为内宰司。掌内府饮食供帐仓库等事。泰定帝泰定元年(1324),复为家令司。文宗天历元年(1328)废后不久再置。二年再废,又改内宰司。有内宰、司丞等官。所属有典膳署、柴炭局、嘉酝局、西山煤窑场、保定等路打捕提领所、广平彰德课麦提领所及提举备用库、广惠库、备物库、丰裕仓与藏珍、文成、供须三库。

内正司

官署名。元属中正院。掌有关中宫百工营缮、地产孳冀事务。有卿、少卿、丞、典簿等官。明掌纠宦官失仪及不法官,有司正、司副等。

内织染局

明宦官官署。八局之一,有掌印太监主管,下设管理、佥书、掌司、监工等员。掌染造皇帝及宫廷所用缎匹。附属机构有在城西的蓝靛厂。

内直局

官署名。北齐东宫官署门下坊所属有殿内局,设内直监二人、副直监四人。隋改殿内局为内直局,设官仍旧。唐初同。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内直监为内直郎,从六品下,副监为丞,正八品下,掌符玺、衣服、伞扇、几案、笔砚、垣墙,所辖有典服、典扇、典翰等。辽南面官也有内直局、内直郎。金东宫官亦设内直郎。

内直郎

宦官散官名。金始置,正八品下,为宦官第十九阶,元为第十阶,从六品。明为第五阶,从六品。

内制

见“两制”。

内中高品班院

宋宦官官署名。即入内内侍省前身。

内庄宅使

官名。武则于时置。掌皇室庄田与其他产业,以宦官充任。

内宗

官名。《周礼》谓春官所属有内宗。凡王内姓之女有爵者均系内宗。有爵,意为嫁给大夫或士。可参与守庙祭祀。参见“外宗”。

内作使

唐官名。掌宫内大明宫、兴庆宫、上阳宫、中书门下、六军仗舍、闲厩等处工程。

牛录额真

官名。满族出兵或狩猎,按家族村寨组织队伍,每十人选一人为首领,称牛录额真。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努尔哈赤编组部众,定以三百为一牛录,为满族户口与军事编制的基本单位,设牛录额真一人为长。后金(清)天聪八年(1634),改称牛录章京。清顺治十七年(1660),定牛录额真的汉称为佐领。

牛录章京

官爵名。后金(清)天聪八年(1634),定八旗爵名,改原称的备御为牛录章京。清顺治四年(1647),改称拜他喇布勒哈番。乾隆元年(1723),定拜他喇布勒哈番汉字为骑都尉。又天聪八年,又改各旗基层单位之长的牛录额真为牛录章京,此为官名。

牛羊司

宋官署名。属光禄寺。掌饲养牛羊,以供祭祀及宴享时宰杀。

仆大夫

先秦官名。《左传·成公六年》:“(晋)韩献子将新中军,且为仆大夫。”旧注均以为即《周礼·夏官》的“大仆”,掌宫中之事。

仆射

官名。《汉书·百官公卿表》:“仆射,秦官,自侍中、尚书、博士、郎皆有。古者重武官,有主射以督课之。”一说仆射名称源此。另一说谓合仆人、射人两名而成。本为君主左右小臣。汉承秦制,除上述侍中等外,谒者、期门、军屯吏、驺、宰、永巷宫人均有仆射为其首长,随事立名。如尚书之长称尚书仆射,永巷宫人之长称永巷仆射等,东汉惟尚书、虎贲郎、谒者、中黄门冗从等之长尚称仆射,余多改名,如博士、侍中之长称祭酒。后*尚书仆射职权日重,他官之长不此号。晋、南北朝尚有谒者仆射,至隋亦改称大夫。

仆寺

官署名。即太子仆寺。北齐、隋、唐、辽东宫官署有仆寺,与家令寺、率更寺合称东宫三寺。余见“太子仆”。

商官名。掌田猎。《殷虚文字甲编》第692片:“乙未卜,在盂,犬告有鹿”。《殷虚文字缀合》第264片:“乎(呼)多犬逐鹿,只(获)”。相当于春秋时的迹人。《周礼·地官》亦有迹人。

劝业道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后,各省陆续设置。掌全省农工商业及交通事务。署内分六科办事,各有科长、科员等。所属有劝业公所。此即辛亥革命后各省实业厅的前身。

仁勇副尉

武散官名。唐始置,正九品下,宋升正九品。

仁勇校尉

武散官名。唐始置,正九品上。宋沿置。

日讲起居注官

清官名。顺治十二年(1655)置日讲官。康熙九年(1670)置起居注馆,满、汉记注官皆以日讲官兼摄,但仍分为二官。二十五年,停日讲,起居注官仍系衔“日讲”二字。五十七年,省起居注馆并归内阁。雍正七年(1723),复置日讲起居注官,此后,日讲与起居注合而为一,由翰林院、詹事府官以原衔允任。凡皇帝御门听政、朝会宴享、大祭祀、大典礼、每年勾决重囚及常朝,皆以日讲起居注官侍班。凡谒陵、、校猎、巡狩皆随侍扈从。按年编次起居注,送内阁庋藏。

日历所

宋官署名。属秘书省,以著作郎,著作佐郎主管。以宰相、执政官时政记与起居郎、起居舍人起居注所记朝廷政事,按日月编次,修撰成书。唐永贞元年(805),始令史官撰日历。宋初,门下省置编修院,专掌国史、实录、修纂日历,所属有日历所。元丰四年(1081),废编修院归史馆。次年,属秘书省国史案。元祐五年(1090),改国史案为国史院,改属门下省。绍圣二年(1095),日历所还属秘书省。绍兴元年(1131),改名修日历所。三年,令宰相提举,侍从官修撰,次年,又改名名馆。十年,再并归秘书省国史案,以著作郎、著作佐郎修纂。不久,又改名国史日历所。隆兴元年(1163),以编类圣政所并归日历所,仍命宰相提举。

日逐王

匈奴贵族封号。分左、右,各为*二十四长之一。位次于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与左右温禺鞮王及左右渐将王,号为“六角”。此十王均单于子弟,除左贤王常为太子,余九王也有次第为单于的资格。又日逐亦作为官号,位于王侯之下。见《后汉书·南匈奴传》。《晋书·四夷列传》在左右贤王、左右奕(谷)蠡王下为左右於陆王,当系左右日逐王的异译。同书又谓任左右日逐者为异译。同书又谓任左右日逐者为呼延氏,世为匈奴辅相。

少保

官名。(1)辅导太子的宫官。西晋后,历代多沿置。参见“少师”。(2)大官的加衔,北周后,历代多沿置。

少常

宋太常少卿的简称。

少常伯

唐官名。高宗龙朔三年(662)改侍郎为少常伯。咸享元年(680)十二月复原名。

少大夫

民国官秩官。民国三年(1914)袁世凯规定文官分九秩,少大夫次于中大夫为第六秩,荐任。加秩者称同少大夫。五年7月废。详见“上卿”。

少府

官名。秦置。汉沿置。为九卿之一。掌山海池泽的收入及皇室手工业制造,为皇帝的私府;兼管皇帝衣食器用、医药、 娱乐、丧葬等事宜。王莽改为共工,东汉复原名,属官繁多,有侍中、中常侍、黄门侍郎、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御史中丞、掖庭令等。汉末以后,除中常侍、掖庭令外,均为外廷官。魏、晋、南北朝沿设少府,管辖范围缩小,仅掌宫中服御之物。北魏太和中改少府为太府。南朝梁天监七年(508),加置太府卿,与少府卿并列。北齐沿北魏制。隋大业三年(607),分太府寺设少府监,主官为监及少监,领尚方、织染等署。唐、宋、辽、金均沿置。元废。明不置少府,职务由宦官所掌机构管理。清划归内务府,习称少府为内务府大臣。另,秦汉有将作少府、长信少府。西汉时诸侯王、郡守所属机构有少府,供给诸侯王、郡守的用度。见《汉书·循吏传·文翁》。唐以少府为县尉的习称。县令有明府之称,尉为令的佐官,故有此称。后世沿称。

少府监

官署名。官名。隋炀帝分太府寺置少府监,主官为监、少监,秩分别为从三品、从四品,统左尚、右尚、内尚(前代为中尚,隋避杨坚父忠讳改)、司织、司染、铠甲、弓弩、掌冶等署。旋又改主官名为令、少令,并司织、司染为织染署,废铠甲、弓弩二署。唐初废少府监,以诸署隶太府寺。贞观元年(672)复置,设监、少监,总百工技巧之政,领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五署及诸冶监、诸铸钱监、互市监。宋先以朝官一人判监事,器玩服饰工巧之事,分属于文思院、后苑造作所,本监只掌制造门戟、神衣、旌节、祭玉法物、牌印等,并统诸州铸钱监。元丰改制,始依唐制,置监、少监,领文思、绫绵、染、裁造、文绣五院。南宋建炎初并入工部。绍兴三年(1133)恢复将作监。置一丞,使兼总少府之事。辽南面官亦设少府监,有太监、少监等官。金少府监主官为监、少监、领尚方、图事、裁造、文绣、织染、文思六署。元至元十九年(1282)曾置。二十一年,并归大都留守司。皇庆元年(1312)又置。延祐七年(1320),仍罢,以大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少府监事。此外,元有利用、中尚、章佩三监,所司均前代少府之事,明不设。

少傅

官名。(1)辅导太子的宫官。春秋时齐国设置。齐灵公以高厚为太子牙的“傅”,夙沙卫为“少傅”。见《左传·襄公十九年》。西汉时宫官设太子大傅、太子少傅。(2)北周后,历代多沿置。见“少师”。

少将

民国军衔。陆海军官佐分三等九级,上等为将官,分上将、中将、少将,少将为第三级。北洋政府时期与国民党政府时期相同。

少吏

汉称官秩百石以下的低级官吏为少吏。汉百石官月俸谷十六斛。百石以下尚有“斗食”、“佐史”,前者月俸十一斛,后者月俸八斛。见《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

少卿

民国官秩名。民国三年(1914),袁世凯规定文官分九秩,少卿为第三秩,特任。加秩者称同少卿。五年7月废。详见“上卿”。

少上造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五级。《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言皆主上造之士也。”

少师

官名。(1)传与少傅、少保合为三少或三孤(详见“三孤”)。北周后与三公同时设置,作为大官加衔。(2)辅导太子的宫官。春秋时楚高设置。楚平王即位,使五奢为太子建之“师”,费无极为“少师”。见《左传·昭公十九年》。西晋同时设太子的三师、三少,少师为三少之一。北朝魏齐及隋以后历代沿置。明、清以朝臣兼任,为虚衔。

少使

秦、汉皇帝侍妾称号。《汉书·外戚传》:“汉兴,因秦之称号,……妾皆称夫人,又有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之号焉。”颜师古注:“长使、少使,主供使者。”少命使禄秩相当于四百石官。

少士

民国官秩名。民国三年(1914),袁世凯规定文官分九秩,少士为第九秩,委任。加秩者为同少士,得署委任。五年七月废。

少司成

唐官名。龙朔三年(662),由国子监司业改置。咸享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少尉

国民军衔。陆海军官佐分三等九级,尉官为初等。尉官分上尉、中尉、少尉。少尉为第九级。少尉以下的准尉,不在三等九级之列。北洋政府时期与国民党政府时期相同。

少校

民国军衔。陆海军官佐分三等九级,校官为中等,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为第六级。北洋政府时期与国民党政府时期相同。

少阳院使

唐官名。掌有关太子居处事务,辅弼太子。以宦官年长有德者充任,因太子亦称少阳,其居处称少阳院而得名。

少宰

官名。(1)《周礼·天官》有小宰,中大夫二人,掌治王宫之政令。春秋时期宋国设有少宰,为太宰之副。见《左传·成公二年》。(2)宋徽宗政和年间曾改尚书左仆射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明、清常用作吏部侍郎的别称。

少正

一、先秦官名。《书·酒诰》:“越少正御事”。是西周已有此官。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谓少正乃正正人之副。春秋郑子产曾任少正。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襄公二十二年》:“少正即亚卿。十九年(传)谓‘郑人使子展当国,子西听政,立子产为卿’,则子产位次第三,而亚于听政。国君以下握大权者谓之大政,昭十五年(传)可证。大政,《汉书·五行志》作大正,改、正二字本可通作,少正对大正而言。又传鲁有少正卯、少正亦官名。

二、古渤海国官名。为中正台(相当于唐御史台)主官大中正(相当于御史大夫)的副职,相当于唐之御史中丞。

少中大夫

文散官名。金始于中大夫下增置此阶,从四品下,元升为从三品,仁宗延祐年间(1314-1320)改亚中大夫。明亚中大夫为从三品初授之阶。清废。

升平署

清内务府所属机构。乾隆初年置内务府分署,称“南府”,道光七年(1827)改升平署,掌承应宫廷奏乐演戏。设管理事务大臣,由内务府大臣内简派。学戏学生中,太监为内学学生,平民学生为外学学生,皆无定额。

什傍处

清官署名。属乐部。掌演奏掇尔多密(音律平和)乐曲,朝廷燕享或皇帝出巡,以有围宴蒙古王公时即行演奏,有掇尔契达(内头领)一人,六品衔达与七品衔达(达为头领)各二人,拜唐阿(无品给管事人)六十人。

书办

明、清时期,府、州、县署名房书吏的通称。掌管文书,核拟稿件,嗣后用为掌案书吏的专称。未入流。

书记官

官名。民国各级法院(北洋政府时期为大理院、高等审判厅、高等检察厅、地方审判厅、地方检察厅。国民党政府时期为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地主法院)均设,为推事、检察官的辅助人员协助审判、检察工作,如录供、编案等,并担任总务工作。书记官多系委任官,大理字(最高法院)的书记官及高等审判、检察厅(高等法院)的书记官长为荐任官。

书记官长

官名。民国各级审判检察机关,有书记室(处),以书记官长主持其事。参见“书记官”。

书吏

清内外各官署吏员总称,在朝廷各机构者称部办。秉承主官意旨,承办公事。属雇员性质往往父子师徒相传为业。

书令史

官名。汉丞相、三公、尚书的低级属员位,次于令史,办理文书等事。历代沿设,均不入流品。隋、唐以下,台、省、院、部有令史、书令史。地位较低的官署仅设书令史。元在令史之下,改设“书写”、“书史”、“典吏”等,书令史之名遂废。

书女

北魏女官官名。与小书女等均相当于外廷三品官。

书史

北魏女官官名,相当于外廷三品官。

书写机宜文书

宋官名。都督、制置使、宣抚使、招讨使、镇抚使、主管殿前司公事的属官。掌书写机密文件。

书佐

官名。汉公府、郡认各曹有书佐,地位在掾、史之下,主文书缮写等事。历代沿设。唐武德时改名为“参军事”。

水部

官署名。两晋、南北朝尚书有水部一曹,主官为尚书郎,掌有关水道政令,隋、唐、宋水部为工部所属一部。明、清改名都水司。又水部亦为工部司官习称。

水衡都尉

官名。汉武帝元鼎二年(前115)置。掌上林苑及铸钱等事。王莽改水衡都尉为予虞。东汉有事随置水衡都尉,而将上林苑等经常事务划归少府。曹魏以水衡都尉掌水军舟船器械。晋初省,后曾复置。南朝宋曾置水衡令。唐曾改都水使者为水衡都尉,与汉水衡所掌不同。详见“都水监”、“都水使者”。

水衡监

唐官署名。垂拱元年(658),由都水监改置。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水磨务

宋官署名。属司农寺。掌水硙磨麦,以供宫廷及内外官署之用。

太保

官名。西周始置。监护与辅弼国君之官。武王去世,成王年少,召公任太保,以长老身分监护。周公东征胜利,建东都成周(今河南洛阳),成王到成周开始亲理政务,召公为此作长篇教导,即《尚书·召诰》。后以陕(今河南三门陕)为分界,“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而东,周公主之。”(《史记·燕世家》。后召公子孙以太保为氏。太保与太师、太傅合称“三公”。参见“太师”。

太卜令

官名。《周礼·春官宗伯》在朋(太)卜,掌以玉、石、田地破裂的兆象、三易(连山、归藏、周易)八卦之法、及占梦、卜国家吉凶,使君主得以及时筹谋补救之道。汉太卜令为太常所属诸令、长之一,秩六百石,有丞。东汉并时太史。后北魏有卜博士。北齐太史令所属有太卜司,只设丞。北周有及卜大夫、小卜上士、龟占中士。隋、唐太常寺有太卜署,设令、丞。隋有太卜博士、助教,唐惟有助教。宋以太卜隶司天台,不置专官。

太仓库

明官库名。七统七年(1442)始置。又是称太仓银库,简称银库。掌贮银。凡各直省派剩麦米内库中绵丝绢布、马草、盐课之折银者,籍设家财变卖田产、追收店钱之援例上交者,皆由此库贮存。有大使、副便。

太仓署

官署名。秦汉置太仓令,汉属大司农,掌收受和贮存郡国上交谷物。历代沿置。北齐及隋唐有太仓署,属司农寺,掌仓廪出纳。宋不置。金太府监有太仓使。

太常

官名。掌宗庙礼仪等事。秦称奉常。西汉改太常。惠帝又改奉常。景帝中六年(前144),改定为太常。九卿之一,秩中二千石,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常、太史、太卜、太医六令及丞,均官、都水二长及丞,博士及诸陵园也受其管辖。魏、晋及南朝宋、齐所辖变动不多。南朝梁称主官为太常卿。北朝魏为太常。北齐以太常寺为官署名,卿与少卿为主官。北周称大宗伯。隋以后一般均为寺与卿、少卿,惟元初循旧制,后改太常礼仪院,设院使。太常寺所辖机构,自南朝梁起,逐渐增加,隋太常凡寺辖郊社、太庙、诸陵、太祝、衣冠、太乐、清商、喜吹、太医、太卜、廪牺十一署,数目最多。管辖范围则有所缩小。太史令在北齐尚属太常,至隋必属秘书省。以后各朝,天文历法之官均单独设置。国子博士本属太常,隋开皇中也不再隶属。唐太常寺略依隋制,而废衣冠署,并清商、鼓吹为一署。宋太常寺仅统太医局、大晟府等,机构缩减,廪牺的职能划归光禄寺。辽、金依唐制设置,高精尖不全置。元太常礼仪院有太庙、郊祀、社稷、大乐四署,而太史、太医均为院,与太常并列。明太常除天地坛、诸陵有祠祭署外,一再分署,惟增设提督四夷馆,为前代所无。清无该馆,余同。光绪三十二年(1906),并入礼部。

太常博士

官名。汉太常属官有博士,掌教弟子,分经任职,如《诗》,分鲁、齐、韩三家,各置一人;国有疑事,则备咨询,秩四百石,宣帝增为比六百石。其职相当于后世的国子博士。三国魏文帝初置太常博士,掌引导乘舆,撰定五礼(吉、嘉、宾、军、凶)仪注,监视仪物,议定王公大臣谥法等事。晋以后沿置,职称清要,而品级不高,唐从七品上。宋太常博博士职守同前代。明、清亦置,均正七品。然谥法掌于内阁,重大礼仪由廷臣讨论,博士地位降低。

太常伯

唐官名。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尚书为太常伯。咸亨元年(680)十二月复原名。

太常礼仪院

元官署名。掌重大礼乐事宜、祭祀宗庙社稷、封赠谥号等事。中统元年*1260),始置太常寺,后升为院,再改为寺。延祐元年(1314),复改升院。有院使、同知、佥院、同佥等官。属宫有奉礼部、协律部等。并辖太庙、郊祀、社稷、大乐四署。元尚有太喜宗禋院、崇福司、司禋监,所司与太常礼仪院同属前代太常寺范围。

太府

官署名。北魏孝文帝末年,改少府为太府,以卿、少卿为正副主官,掌财称库藏。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始于少府卿外,另置太府卿,并以太府、少府、太仆三卿合称夏卿。陈同梁制。北齐沿北魏制,不设少府,以太府寺为署名,太府寺卿、少卿为官名,掌金帛府帛、营造器物。北周改官名为太府中大夫。隋炀帝从太府寺划出少府监。太府寺主官仍为卿与少卿,秩从三品与从四品,掌亦城各市及平准右右藏;少府掌营造器物,领尚府、织染等署。唐、宋均兼设太府寺与少府监。唐太府寺辖两京诸市署、左藏署、右藏署、常平署。宋太府寺本来只管祠祭香巾、帨巾、神席、度量衡。元丰改制后,方主管库藏、商税等事。辽、金有太府监、少府监。元有太府监,以太卿、少监、少监为正副主官。明诸监一律并入工部,遂无太守之名。

太府监

官署名。官名。辽南面官依唐制,但太府则改寺为监。金沿置。掌国家财用钱谷出纳,主官为监与少监,所属左藏库掌金银珠玉、宝货钱币;右藏库掌锦帛丝绵毛褐、诸道常课各项杂物;支应所掌宫中出入、御前支赐金银币帛;太仓掌储藏、出纳食粮;酒坊掌酿造御酒及各种酒醴;典给署掌宫中所用薪炭冰烛,并管理官户;市买司堂收买宫中所用果实生料等物。元沿置,所属内藏库掌出纳御用诸王段匹、纳失失纱罗、绒绵、抽绵、香货等物;右藏库掌收支金银、宝钞、只孙、段匹、水晶、玛瑙、玉璞等事;左藏库掌收支常课,和买纱罗、布绢、丝绵、绒绵、木棉、铺陈、衣服诸物。明废。

太府卿

官名。南朝梁武帝置,掌金帛财帑。陈沿置。北魏依南朝制度设置。从北齐经隋、唐至宋,均以太府卿为太府寺主官辽、金、元改寺为监,主官亦因而改称太府监。参见“太府”。

太傅

官名。(1)春秋时晋国设置。为辅弼国君之官。掌制定颁行礼法。《左传·文公六年》:“宣子(赵盾)于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既成,以授太傅阳子与太师贾佗,使行诸晋国以为常法”。战国时齐设太傅,见《战国策·齐策四》。楚亦设太傅,《汉书·艺文志》:“《铎氏微》,楚太傅铎椒也”。战国后废。汉复置,次于太师,历代沿置,多为大官国衔,并无实职。(2)为辅导太子的宫官。西汉宫官有太子太傅、少傅。

太官令

官名。一作大官令。秦置。为少府属官,掌宫廷膳食、酒果等。汉、魏同。晋属光禄勋。南朝宋、齐属侍中,梁、陈属门下省。北魏太官掌百官膳食,属光禄卿,另从其原辖职各中分出尚食、中尚食,置典御、丞、监,掌御膳,属门下省。北齐于光禄寺设太官署,以太官署令为主官。隋、唐以太官署为光禄寺四署之一。明、清光禄寺亦以大官署为四署之一,主官为署正。历代太(大)官职掌相近。

太后

帝王之母称太后。战国时已见。《史记·赵世家》“赵王(孝成王)新立,太后用事。”太后即孝成王之母。汉代诸侯王之母亦称太后,以后专用为帝母之称,亦称皇太后。

太后三卿

指太后宫的卫尉、少府、太仆,随太后宫为官号。魏、晋南朝均沿置。参见“长信长府”。

太皇太后

皇帝祖母。汉以后历代沿称。

太监

一、官名;唐有中御府大监,《资治通鉴》胡三省注,“大”作“太”。古人写“太”字常作“大”,唐“大监”或即“太监”。辽南面官的太府、少府、秘书、将作、都水诸监,主官均称太监,其下有少监、监丞。元艺文监有太监检校书籍事;储政院所属典用监、典医监、典牧监、甄用监,均有太监;此外,太府监、度支监、利用监、中尚监、章佩监,经正监、秘书监,也有太监,位次于各监的卿或太卿。以上各监除中尚、章佩二监外,所司职务均与宦官无涉。《元史·百官志六》中尚监各官参用宦者三人,又谓章佩监所辖御带库人员,均以中官为之,可证章佩监各官并非中官。自唐至元,“太监”一词与宦官毫无关系。

二、宦官别名。明以太监为宦官二十四衙门及其他机构主官,一般设掌印太监一人,如内官、御用等监、四司八局、内府供用库、提督东厂等;部分机构如司礼监,除掌印太监外,有提督太监、秉笔太监、随堂太监;提督京营有掌印太监、坐营太监。太监与上层宦官自此始有联系。清朝内务府大小各官均非宦官,宦官仅系执事人员,最高者为敬事房四品总管,衔称宫殿监督领侍,以太监为宦官别称。故太监与宦官同义,仅限于清朝。

太仆

官名。传为周穆王所置,说见《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引应邵语。掌车马,秦汉均有此官,为九卿之一。所辖除京师及附近诸厩外,包括边郡牧场,王莽改为太御。东汉复旧称。魏及西晋沿设。东晋、南朝少马不常置。北齐定官署名为*太仆寺,官名太仆寺卿。历代沿置。

太仆卿

官名。秦、汉至南朝宋、齐,均称太仆。梁天监七年(508),改称太仆卿。参见“十二卿”。

太仆寺

官署名。秦、汉九卿中有太仆,为掌车马之官。历代沿置。北齐定制,以寺为官署名,寺卿为官名。隋、唐均沿其制。宋马政原属群牧司,元丰改制,依前代成例,归属太仆寺。南宋并太仆寺归兵部。辽设,金不设。元马政机构很多,太仆寺仅辖其中部分。明掌牧马之政令,属兵部,并号于滁州(今安徽滁县)设南京太仆寺。清沿设,清末废,以马政归属陆军部。

太上皇

皇帝之父。秦始皇称皇帝后,追尊其父庄襄王为太上皇,太上皇之名始此。后之称太上皇者,均为对尚在人世的皇帝之父的尊称。汉高祖尊其父太公为太上皇。以后皇帝传位于太子,即称太上皇,如唐高祖、唐睿宗、宋高宗、宋孝宗,均系其例。又有自称为太上皇帝的,号为传位,实仍自行主持要政。北魏献文帝传位于孝文帝,为最早之例。以后如北齐武成帝传位后主,清高宗传位仁宗,均属此类。

太师

官名。太,亦作大。(1)军队统帅兼执政大臣。西周始置,吕尚(即太公望)官为大师(《左传·成公二年》及《襄公十四年》。既是武王伐商的最高统帅,又为执政大臣。《书序》:“召公为保,周公为师,相成王为左右。”周公官为太师。《诗·大雅·常武》有太师皇父。西周晚期金文有伯太师和仲太师,都是重臣。太师与太保、太傅合称“三公”。《周礼·地官·序官》保氏下,贾公彦疏引《郑志》:“赵商问:按成王《周官》:‘立大师、大傅、大保,兹惟三公’,即三公之号,自有师保之名”。《周官》为汉代相传的《古文尚书》的一篇,今已散失,这十一字是佚文。(2)乐官之长。《国语·鲁语下》:“昔正考父核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太师”。韦昭注:“太师,乐官之长,掌教诗乐。”《周礼·春官》有太师掌六律六同,教六诗。

太史

官名。西周、春秋时掌起草文书、策命臣下、记载史事、编写史书,兼管国家典籍、天文历法、祭祀等,为朝廷重臣。西周设有太史寮,与卿事寮并列。汉设太史令,属太常,职位渐低。魏晋后太史署仍属太常卿,修史职务划归著作郎,太史仅掌天文历法及祥瑞灾异。隋设太史曹,属秘书省,仍只掌天文历法。唐设太史局,属秘书监。肃宗时又改称司天台。五代同。宋有太史局、司天监、天文院等名称。辽称司天监,金称司天台。元以太史院与司天监并立,但太史院仍掌天文历法,司天监仅有空名。明清均称钦天监,而修史归翰林院,故翰林亦称“太史”。参见“大史”。

太史公

司马迁《太史公自序》谓其父“谈为太史公”。裴骃集解引如淳曰:“《汉仪注》太史公,武帝置,位在丞相上。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序事发古《春秋》。迁死后,宣帝以其官为令,行太史公文书而已。”此说以“太史公”为官名。同书司马贞索隐驳其说,谓“‘公’者,迁所著书尊其父云‘公’也。”按《汉书·百官公卿表》有太史令一人,为太常属官。《续汉书》谓其秩仅六百石。如淳所引之说不可信。

太史令

官名。秦、汉为太常所属诸令、长之一,秩六百石,有丞。掌天时、星历,每近岁末,奏新年历,所属有明堂丞、灵台丞及治历、龟卜、请雨、候星、候晷等。历代沿置。隋为太史监,改属秘书属,主官仍沿前代旧称,为令及丞。唐时,官署名为太史局,或太史监、浑天监、浑仪监,主官称令或监。天宝元年(742)起,不属秘书省。乾元元年(758),改署名为司天台,由此主官称监及少监。后惟辽南面司天监、元初置太史院时及朱元璋、呈元年以前,有太史令之名。参见“太史”、“司天台”、“钦天监”。

太史院

元官署名。掌观测天象,编制历书等天文历数事务。至元十五年(1278)始置。有院使、同知、佥院、院判别等官。

太史寮

西周王朝史官的官署名。与卿事寮同见于《番生簋》、《毛公鼎》。掌管册命、制禄、图籍、记录历史、祭祀、占卜、礼制、时令、天文、历法等等。其长官为太史,亦称*尹氏,位仅次于太师。

太守

官名。战国时为对郡守的尊称。《战国策·赵策一》韩王令韩阳告上党之守靳踵曰:“今王令韩兴兵以上党入和于秦,使阳言之太守,太守其效之。”西汉时始为郡守的正式官名。景帝中元二年(前148),改郡守为太守。魏、晋、南北朝惟北周称郡守,余均以太守为郡长官。隋大业中及唐天宝年间,改州为郡,官名亦称太守。汉太守秩二千石,总管行政、财赋、刑狱,军队虽有都尉,仍归太守控制。佐官(丞、尉、长史)由朝廷任命,属吏(功曹、主簿等)自行辟任。属吏与太守祖同君臣,属吏每称郡府为“本朝”、“郡朝”、“府朝”。东汉末设州牧后,太守受州牧管辖,权力缩小。因战乱频旧,太守多加将军、都督等官,军事职能加强。西晋末,中原丧乱,太守带将军号者更多。南北朝设州渐多,郡的辖境随之缩小。隋文帝废郡存州,以刺史代太守,罢地方官自辟佐吏之权。隋炀帝废州存郡,唐初复隋开皇之制,玄帝天宝再废州存郡。隋、唐州郡、刺史太守名义屡变,实质并无区别。及肃宗至德二载(757)改郡为州后,太守不再为正式官名。以后宋知州事、明清知府,均以太守为别称。

太孙

皇帝长孙。历代有天太子死后册立太孙、定为储君者,如明太祖于太子标死后,立允炆(后为建文帝)为皇太孙。

太尉

官名。秦置,掌全国军政,与丞相、御史大夫并列。西汉前期同。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前139)省。元狩四年(前119)以大司马名重置。东汉建武二十七年(51),改大司马为太尉,为三公之一。魏、晋、南北朝时期,除北周不置外,均为三公官,一般无实权。隋、唐、北宋亦为三公。宋政和二年(1112),改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以太尉为武官最高官阶。习惯上又为对武官的尊称。元以后废。

太学

《礼记·王制》:“王子命之教,然后为学。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頖宫。”辟雍,相传即西周的太学。《大戴礼记·辟雍,相传即西周的太学。《大戴礼记·保傅》:“帝入太学,承师问道,”直称太学。汉武帝元朔五年(前124),为博士置弟子员。汉太学始此。博士弟子经考试合格,可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为郎中。后科目及人数渐增,东汉桓帝时达三万人。汉末丧乱,魏、蜀、吴仍立学。晋武帝立国子学,自此既有太学。又有国子学,晋国子学隶属太学,祭酒只设国子祭酒一人,博士则分国子博士与太学博士。南朝太学,无废无常。北魏立太学。隋国子监(先称寺,继称学,炀帝定为监)所统有太学。唐制以国子监领太学等七学。太学掌教五品以上及郡公、县公子孙、从三品曾孙为生者。宋熙宁新政,分太学为上舍、内舍、外舍,确立太学生依年限等条件,由外舍升内舍,再升上舍,再经考核,定其出身并授官职,绍圣中,一度废科举,专以三舍法取士。辽南京(今北京)学有南京太学之称。金亦有太学及太学博士。元、明、汪只设国子学(国子监)。

太医令

官名。秦与西汉为太(奉)常所属诸令、长之一,秩六百石,有丞。东汉属少府。西晋属宗正。东晋改属门下省。南朝均属侍中,北魏在信医博士、助教。北齐太常寺有太医署,官名又为太医令及丞。隋、唐皆同。唐太医署有令二人,从七品下,以下有丞、医监、医正等官,所属医疗人员有医师、医工、医生等。又有医博士、针博士、按摩博士、咒禁博士,常教授医疗技术之职。宋太常寺所属太医局,熙宁时始置,有丞无令。后遂无太医令一官。参见“太医院”。

太医院

官署名。掌医药,主要为宫廷服务。秦、汉、三国有太医令,属少府,西晋必宗正,工晋属门下省,南朝宋属侍中,齐属起部,梁、陈属门下省。北魏、北齐属太常,北周有太医下大夫。隋、唐置太医署,五代有翰林医官使,宋有翰林医官院。 辽北面官有太医局,金改称太医院,置提点与使、副使等官,属宣徽院。元太医院独为一署,无所隶属。明太医院有院使、院判,所属有御医、吏目医术分十三科。汪肽医院有管理院事王大臣、院使、院判,所属有御医、吏医士、医生等,分大方脉、小方脉、伤寒科、妇人科、疮疡科、针炙科、眼科、咽喉科、正骨科九科,并设有教习厅,培养宫廷医务人员。明、清院使均正五品;御医不过正八品。清雍正时升七品,给六品冠带。宣统元年(1909)始升院使为四品,御医为六品。

太尹

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詹事为太尹,少詹事为少尹。神龙元年(705),中宗复位后,复原名。

太宰

官名。即冢宰。原为王室的家务总管,主管王家财务及宫内事务;经管物资的出纳、保管与供应。《礼记·王制》:“冢宰制国用”。西周王朝为朝廷大臣之一,周公曾为太宰,成王时,周公即在太宰之职摄政。所属有内宰、小宰及分布各地掌管王家财务的宰。《蔡簋》作者为内宰,受命主管王家内外,兼管百工,并出纳王后命令。《望簋》作者为小宰,受命主管“毕王家”,即毕地的王家财产。《诗·小雅·十月之交》有“家伯维宰”。地位在卿士、司徒之下,《汉书·古今人表》下下等作“太宰家伯”。春秋时鲁、宋、齐、楚、吴等国皆设太宰。

太宰令

官名。秦、汉太宰令为太常所属诸令、长之一,秩六百石,有丞。掌宰工、鼎俎、餐具等物,国家举行祭祀时,负责陈列食具。汉以后不设。

太中大夫

官名。秦官,掌论议,汉以后各代多沿置。唐、宋为文散官第八阶,从四品上。宋元丰属制用以换左右谏议大夫。后定为文官第十一阶,金称大中大夫,从四品。元升为从三品。明亦称大中大夫,为从三品加授之阶。

太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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