朦胧月(下)
(四) 十月初,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七王子要迎娶东帐阏氏的侄女颜扎丹娜珠,我坐在冷清的帐子里看着汉书,太初二年乌孙求娶大汉公主,武帝嫁刘解忧与军须靡。一千多年前,也有那么一个女子,在举目无亲的地方苦苦挣扎,她的对手匈奴公主右夫人。手边是新煮的奶茶,渐渐冷却,表面结成了薄薄的奶皮。失手一碰,旁边纸上的字便污染了开,没有人能看得出来原来写着“泰州团练使辛世光领步兵一万二,骑兵八千,压阵草原东北面。”那里,正是关氏与颜扎氏驻扎生活的地方。 帐帘掀开,裹着飞扬的风雪涌了进来,隔着屏风,可以听见甲胄生硬地摩擦声,“戚律见过长公主。” 我屏住了呼吸,努力地平静下来,“戚律,你会一直在孤的身边,保护孤,对吧?” “士为知己者死,戚律陪嫁长公主至赫赫,此生借由长公主做主。” 我长出了口气,不知为何,眼前温热的白雾迷蒙了双眼,“孤信你。” 那一刻,我想我是自私的。 我不知道当年刘解忧是如何应对那个匈奴公主的,只是这位丹娜珠即便真貌美如花,在如今我眼里离面目可憎也差不离了。 眼前的女子不过十七八岁,和这里所有赫赫女人一样的小麦色圆脸,不同的是她的眼睛灵动仿佛能说话,见过父皇那么多嫔妃,我晓得这样的眼睛对于男人而言多具有吸引力。比如父皇曾经宠爱过的任娘子,即便在那时母后手掌后宫,母妃、端母妃、欣母妃和贞母妃各有压制的时候,她依然以那样水灵的眼睛得父皇的喜爱,一次侍寝便从最末流的更衣越了两级为采女,三个月不到又为娘子。后来母后抬举她特命人教导她歌舞,尤其是惊鸿舞以悦父皇,然而一次临幸任氏以后父皇却叹道:“终究东施效颦,可惜了那双眼睛。” 任氏的那双眼睛,在看向父皇的时候是充满着柔弱与婉媚,可以让男人永远地沉浸在温柔乡里。一旦父皇不在,她的眼睛便是冷冽的,看着与她争夺宠爱的女人,满含着怨毒和不甘。 而丹娜珠亦是如此。 因着即将出嫁,她着了一身大红云鹤纹妆缎左衽束腰袍,腰里系着五色丝带,外罩同色芽黄滚边坎肩,髻上一对缠丝挂流苏牡丹显出于一般奴仆而言鹤立鸡群的傲气。言笑晏晏间稍眯了下眼睛,与那细细的眉毛几乎一个弧度,即便如此,她眼中的敌意也不曾减少半分。有一搭没一搭聊着,西域商队购置来的宝石黄金,中原茶马互市而来的铁观音六安瓜片,又有可汗的几位阏氏庶妃们,如此如此,这般这般。三炷香的时间后,她方才悠悠道:“我很久就有听说过公主的美名,可惜这几年公主深居简出,竟然不能得见,还望公主见谅。”不待我回答,她便又拿帕子捂着嘴笑道:“不过来日方长,今后要见面的机会有的是,公主你说是不是呢?” 此时有一名侍女奉茶,我揭开盅盖,里面的酥酪茶颜色发黄,显然是搁置了很久,连杯身亦是凉凉的。而到现在才奉茶,在赫赫已是极为轻蔑的行为。 我将茶盏重又放回桌上,“记得草原上规矩待客当以新制奶茶,怎的姑娘这里全然相反?” 她一愣,随即微抬下颔,“是我疏忽了,不过公主大量,想必不会介怀。” “孤的脾气算不得多好,姑娘此举孤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怠慢大周?” “公主扣的好大一个帽子,这怎么说?” “孤嫁来赫赫和亲,本就为结两国秦晋之好,王子为赫赫,孤便为大周。”我朱唇衔笑,指尖丹蔻染就殷红若血。 袖间寒光乍现,锋芒冷冽,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古有云‘犯我强汉,虽远必诛’,而今,‘轻蔑大周,杀之无赦’” 血溅三尺。 奉茶的侍女呆立片刻,惊叫着抢出帐篷。 面颊上残血尚有余温,我将匕首收回广袖中,静静等着直到耳边响起金戈之声。回过头来,戚律已然挡在我面前,三尺青锋抵在穆罕多盛怒猛劈的弯刀下。他的双目赤红,又换了几个方向砍向我的要害,却都在中途被戚律坚定地截住。 我避开丹娜珠依然淌出的余血,端然坐回胡塌,“王子对丹娜珠姑娘果然上心,消息这么快。” 穆罕多冷笑道:“周绾绾你这个蛇蝎妇人!” 我不置可否,依然笑得如浴春风,“随你怎么说,关氏颜扎氏说到底都是逐势嫁女,孤不过是替你做了个更好的选择,现在想不想听?” 他闻言果然放松施加在戚律身上的压力。 我继续道:“你的兄弟都有这两族所出的女子为妻妾,就算你娶了丹娜珠,得来的好处怕也有限,可汗难道会为了东帐阏氏而更看重你?现放着阿扎勒古丹,连阏氏都会先紧着这个亲儿子。况且去年德扎纳了克牛翁部的两个庶女,费冬英娶了温都部的女子,你还没发现可汗已经打算削弱关氏和颜扎氏这两族的实力了吗?” 他鹰眸眯了眯,放下刀。戚律却还是抱剑立在我身旁,警惕地观察着穆罕多的一举一动。 “你们与这两族历代联姻,虽则壮大了自己在草原上的影响力,可也助长了他们。凡有驱使,恩赏动辄上万,还需顾头顾尾,尽赔好脸色。今后即便你借着颜扎氏坐上了那个位子,卧榻之处,岂容他人鼾睡?”我缓了缓语速,柔声道:“而孤虽是大周的公主,出嫁从夫,中原的势力但凡有的都会是你的。若是联合了边关兵士攻打颜扎、关氏两部,岂不既顺了可汗的心意,更重要的是抹平了你其余兄弟们的长处?一箭双雕,王子以为如何?” 自遥远的乔巴山呼啸而来的朔风从大开的毡门卷席荡来,摇得帐子中艳阳余晖晃动不定,我眼中的一切光暗交替,斑驳绚烂。良久,他哈哈一笑,将弯刀“咣”地一声搁在翘案上,“汉人皆奸诈之辈,你这个公主尤甚。但是由你们大周出兵灭了颜扎与关氏,难道就不是引狼入室,自折臂膀?他们虽然越发骄横,终究是我们赫赫的自己人。” 我微笑道:“未必,骄奢久了便认为一切理所应当,一样的财富,一样的兵力,一样的声望,接下来所谋便是一样的地位了,如此即便不能取而代之亦要说一不二。于我们大周而言,昔秦欲攻匈奴,李斯就曾谏曰:‘夫匈奴,五城郭之居,委积之守,迁徙鸟举,难得而制也。得其地不足以为利也,遇其民不可役而守也’,如此,我们大周要你们赫赫的土地有什么用呢?”我瞥了眼萎顿地上的女子尸首,丹娜珠,刚才还是那么美丽,嚣张地自以为是,现在,成王败寇,也不过是匍匐在我脚下的踏脚石罢了。成,则万人之上,败,则什么都不是。若是丹娜珠凌驾于我之上,只怕我的下场也不过如此。唯我独尊的位置,我一定要牢牢抓住。 我见他目中依旧犹疑,便状似漫不经心地以足踢了踢女尸,“孤这般大费周折亦有自己的私心,孤助你登上汗位,而你的子嗣只能由我周绾绾所出。” 他昂首不屑,“凭什么?” 我笑,“凭孤是你的妻却已经杀了颜扎氏,你没有了后路只能与孤合作。” 他走了过来,双手撑在我两侧。戚律皱眉,手已经按上了剑柄,我以目示意他退下,随即回眸冷静地看着他的眼睛。他倏尔笑了,然而眼中没有丝毫的笑意,冰凉的一片,“青竹蛇儿口,黄蜂尾后针。二者皆不毒,最毒妇人心。”他右手捏着我的下颚,我能感受到他手指上粗糙的厚茧,生硬地摩擦着我的肌肤,“胧月公主,你是个毒妇,如此一来,赫赫草原的未来将尽在你手中,成为中原的囊中之物而不费吹灰之力。你最好盼着不要叫我拿到了把柄,否则我绝不会留你生路。” 我垂眸,敛去其中的哀凉不愿让他瞧见,只是温柔道:“王子何必呢?孤也想与自己的丈夫白首偕老,齐眉举案。” 他拂袖离去似是不愿再看我一眼,只远远地抛下一句,“你怎么想你自己清楚。” (五) 正章四年十月,颜扎部因陪嫁族女被杀问罪七王子穆罕多,与此同时泰州团练使辛世光带兵两万从颜扎部后方以穆罕多的名义偷袭重创颜扎部,其首领族长马喀汉因战伤过重没两个月就去世了。摩格可汗对此未有任何表态。颜扎部受损没几天,辛世光又带兵驻扎在了关氏部旁边按兵不动施加压力,穆罕多同母姐姐乌曼公主向摩格可汗告状称夫婿关木达之子有所怠慢,而关木达因着颜扎部前车之鉴不敢多辩解,忙以牛羊各五百,各样皮草六车向摩格可汗赔罪并自请从水草丰盛的呼伦湖退向寒冷的北方漠河。穆罕多在削弱两族中立有大功,摩格可汗命他接管枢密院,仅次于封作北苑大王的二王子巴特格。 我在第二年怀上身孕,而穆罕多自那时起便又不来我的帐子了,他的身旁总不缺年轻的侍婢。事实上,当初攻下土尔哈齐默部时,摩格可汗就命人送给他四个战败俘虏之女。我却是无所谓,只要不添任何庶子庶女,保住目前的地位绰绰有余。接下来便是想法子让穆罕多登上汗位,这点我和他还是一致的,所以尽管他一向不喜我偶尔还是会与我商量事儿的。 草原的生活,我是越来越熟悉了。从煮奶茶,揉羊皮,钉马掌,甚至是判断水草地形迁移部族毡车,看着羊群中的羊羔不要被突如其来的狼叼走。我越发像个赫赫女人,抛弃了广袖长裙,窄袖厚裘的袍子更适合随时需要迁徙的游牧日子。昔日嫩白如玉的手被晒成了浅褐色,指腹和掌心有深浅不一的茧子,是缰绳与劳作的痕迹。这里的女人哪怕高贵如阏氏都要会干一点活,因为草原上的物资着实匮乏,王族不愁吃喝,然而小一点的部落可能连饭都吃不饱。到了冬春青黄不接之时,我总会发愁怎样能维持族人上千口的生计,难怪从前每年这个时候大周的边境会被侵扰得厉害,在赫赫人眼里这种南下掠夺叫冬狩。在这种天然的生存逼迫下,这个民族变得极为强悍,在我的皇妹们娇柔地折枝撷花之时,乌曼公主已经能拿着牛耳尖刀宰杀一头狼了,这就是差距。 只是穆罕多常说我不像普通的汉女,柔弱无依,我是个狠得下心的人。 我想,即便我与我生母甄氏并不亲近,但这是我最像她的地方吧。那年的深秋,在紫檀高架的花架子下玩耍,衣裙都能被露水打湿一片。母妃给我新绣了香袋玩,我那么欢喜,带着它到处跑巴不得所有人都看到。柔仪殿大门洞开,里面有女子无力地呻吟,“皇后……我好痛。” “淑妃你放手,先躺下,本宫给你拿水。” 是淑母妃与皇后,我好奇地扒着镂花大门,悄悄地探出半个脑袋。 “胧月,你怎么跑这里了?”肩膀忽然被母妃握住,我回头看到她的鬓角有些毛糙,是着急地找我吗?她怜爱地抚了抚我有些汗湿的额头,“怎么出汗了?跟母妃回去换件衣裳吧,别着凉了。” 我懵懂地点头,依偎在她怀中。 身侧拂过明黄凤戏牡丹纹的长袍,那样急,脸上便有了微微的刺痛,“德妃你来得正好,淑妃痛晕了过去,太医还未来,你快来看看。” 在袍角翻飞的缝隙间,我看见了,淑母妃的右手攥成拳,狠狠地垂向自己的腹部。 那一夜,她肚子里的孩子,我未出世的弟弟没了。 而我在父皇的怀里哭了好久,我尖叫着背叛了我的父皇,我说:“母后打了淑母妃的肚子。” 我的一句话便让温裕皇后禁足凤仪宫,如果说这是因为母妃告诉我无论皇后与谁起了争执,都不要帮她,那么后来故意打碎胡贤妃的玉璧并且叫来匠人指认玉璧为假造就是我自己的主意了。因为我知道,无论我怎么否认我是甄氏的女儿,自她回宫,自她与母妃亲近,我和母妃已经与她是利益共同体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要好好活下去,只能踩下别人走得平稳,我,自然是狠毒的。 风中除了炊烟带来的浓郁奶香也有呛鼻的牛羊粪燃烧味儿,好在我已经过了最敏感的时候,不然此时定会呕吐起来。核对过了今年春天降生的羊羔牛犊马驹数量,我让蓄黛扶着我在草原上慢慢走着,后面是戚律所带的侍卫不紧不慢地跟着。 天空是冰蓝色的,那样的蓝,不同于从大周皇宫看到的被稀释过的浅淡。也因此,漂浮的如纱般的白也愈发的纯粹宁静,甚至有了难以言喻的圣洁。 脑子里穿插着赫赫的内政与旧年的记忆,我浑身一紧,周围安静得异常,连鸟鸣声也听不到。 “长公主,趴下!” 后面传来戚律焦急的吼声,我刚费力地屈下腿,发髻便被尖锐的镝箭射散,一缕缕碎发如蝶飘落,余光还可以看见插入泥地的白羽箭犹在晃动。 蓄黛惊呼一声想拉我逃跑,而接下来就有十数人从草丛中冲了出来,手中皆持雁月弯刀,用赫赫语高喊“杀了汉人妖女!” 他们早有埋伏! 戚律指挥众人抵挡,然而所带来不过五六人,根本不是这些赫赫刺客的对手。他上前低声道:“告罪。”便扯下我身上的联珠锦青羽大毛斗篷盖在蓄黛头上,喝道:“快,逃回帐子那边去!” 蓄黛会意,拢紧了斗篷,罩上风帽,迅速挑了显眼的路望帐子那边跑去,而戚律则笼着我往草木茂盛之处钻了进去。 我明白戚律的意思,他是要蓄黛替我吸引那些刺客的注意力,即便死在跑回去的路上,被穆罕多的人看到也会立马出兵寻找我们。 心里有那么一瞬的犹豫,却很快被掐熄掉,我不能死。 从摩格到穆罕多都还需要我缔结大周赫赫的联姻盟约,而且今天我出来散步也没几个人知道,除了阿莫哥问过一嘴,难道是她? 是了,阿莫哥是颜扎部的,即便先大妃故去,她沦为奴仆,她首先忠于的依旧是颜扎部。如今我夺去了这两族的优势,焉有不遭到报复一说?甚至依靠这两族的二王子巴特格,五王子阿扎勒古丹与六王子巴特萨德也不会放过我。 真疼啊,即便被戚律扶着,我也走不了多远,身子沉重,连站立也是摇摇欲坠。 戚律倏尔握紧了我的手,将我打横抱了起来。 我紧紧捂着自己的小腹,眼睛却控制不住地想要合上,腿肚子很疼,心里更累,想要一睡不起,谁都不要管我。 “绾绾,醒醒,别睡!” 勉强睁开的眼中只能看到他模糊的轮廓,我从来没有真正地端详过他的眉眼,因为不能看,即便他永远在我的身边披着坚冷的盔甲守护着我。 “绾绾,你撑住,快到王帐了。” 绾绾?只有在这个时候你才会这么叫我吧? “绾绾,你若活下来,我便守你一生一世,如何?” 即便这个时候,他也不会说出不切实际的诺言,因为我们都知道,不可能的愿望,是最绝望的。 素白的手指拽住他胸前的衣襟,我能听到牙帐处传来的人声,虚弱地笑笑,“可莫负了我。” (六) 正章十三年,摩格可汗去世。 颜扎部与关氏部因着曾经的刺杀,如今已成为草原上的历史。 随即是巴特格的叛乱,这期间我为穆罕多生下三女一子并同他共执朝政。 下一任的可汗将拥有汉人的血统,而十一王子穆青沙迎娶大周盛宁长公主再一次巩固大周与赫赫的联姻。 多少个春秋过去,草原依旧生机勃勃。 我带着小女儿在及膝的草地上散步,每一步都有色彩斑斓的蝴蝶惊起翩舞,迎面走来一个人,盔甲冷冽,远远跪下恭敬道:“卑职戚律见过大妃与小公主。” 女儿乌里娅抱着我的手,娇笑道:“额吉,是戚叔叔。” 我摸摸她的脑袋,转首道:“草原北面水草足够吗?” “回大妃,可能还需两个月休养。” 我颔首,“那么缓一缓再迁移吧。” 近在咫尺,也只能如此。 我看向远方,那里,起伏的山脉在广阔的蓝天下朦胧似上弦月的轮廓。
慕容小传
她嫁来给中弘王做正妃时,已经十九岁了。尽管名字叫兰静,但事实上她从来就没有安静过。慕容家的女儿能骑善射,个个都是巾帛不让须眉的性子,她慕容兰静自然也不例外。打小儿一杆紫薇银枪使得那叫一个虎虎生威,连她的兄弟慕容迥都曾甘拜下风,当然,其中故意放水的部分略去不算。她,是天生的将门虎女的性格。而这样的性格在女子以温柔娴淑为美的大周显然是不受男子欢迎的。故而在其她大家闺秀小家碧玉十六、七岁就嫁了人的环境里,慕容兰静愣是耗到了十九岁仍待字闺中。外面的闲言闲语透过了雕花窗传进了她的耳朵里时,她嗤之以鼻,当谁稀罕?她慕容兰静自有自己的好姻缘,才看不上那些肩不能抗,手不能提,只会满口之乎者也的道学生。每当这时,她就会换上一身火红骑装,梳上一对麻利的辫子出去练骑射。镶金边绣雀羽的袍摆在风中猎猎飞扬,仿佛雄鹰的翅膀,翱翔苍穹。她纵马在阳光里奔跑,感受近乎飞翔的自由,扬手射出一箭,准确地凿进箭靶正中心,发出笃定的一声“哆”。她痛快地笑着,仿佛这世上没有什么能比她更快更强了,那般畅爽淋漓,可是那些躲在深闺绣楼上的女儿家感受得到的?只是偶尔练完遛马,她也会想想,自己未来的夫婿,会是什么样子。慕容迥曾戏言,若是她真的嫁不出去,了不起就入赘一个男人,总不会让她独守空闺,熬成一个老姑婆的。慕容兰静的回应是十五个疾风刺,直逼得那混小子改口,妹妹一定会嫁给人上人,王妃命妇随您姑奶奶挑。哪承想,真的一语成谶。当皇帝身边的太监来宣旨时,慕容兰静像是被当头一闷棍,整个过程都是晕晕乎乎的。还真是王妃了。未婚夫不是别人,就是中弘王。京城出了名的浪荡子。他的花边消息远至异域的绝色美人,近至京城的当红花魁。甚至京里有好事者开了赌局,赌会有多少女人找上他的王府要他负责。赐婚的当夜,母亲抱着她哭了好久,连慕容迥都悔不当初地恨不得咬了自己的舌头。那样的风流浪子,换女人跟换衣服一样勤快,她慕容兰静嫁过去岂不是要守一辈子的活寡了?只是圣意难违,抗旨是要降罪的,搞不好就是满门抄斩。无论自己和家里人怎么的不情愿,大婚当日还是凤冠霞披,红盖头一遮,就这么送进了王府。只是,事情的发展远比她想象的要可恨可气。那个挨千刀的,竟然逃婚了!陪嫁的丫头小心翼翼地看着她,生怕自家小姐做出什么过激之举。而事实上,她做了。还真不是一般的过激,简直出类拔萃。听闻了这样令人羞愤难当的消息,她并没有哭,也没有闹,只是呆呆地看了一眼外面的一轮清冷明月。一想到自己很当回事的嫁了人,甚至幻想着进门第一天不管他是亲王贵胄,先下个马威再说,叫他不敢轻视自己。对方却很不当回事的逃掉了,慕容兰静觉得自己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越想越气,怒火丛丛上涨,到最后几乎冲破了她的天灵盖。哼!逃?姑奶奶我看你能逃到哪里去!她几乎是凭着一口气,扯下了红盖头,换下了嫁衣。自己动手穿上了平日喜爱的火红骑装,持着紫薇银枪就冲出了王府。现在一想,当时真是鲁莽。后来,慕容兰静斜倚在红木卷草纹贵妃榻上,这么回忆着。他们一追一逃,也不知怎么的,反正就是有了那么一次。就是那么一次……或者好几次……纵是慕容兰静不是闺阁小姐的羞涩胆小,偶尔回想起来还是会红了脸。然后回京前她纵马跃到他面前,拿银枪直指着那个男人,怒道:“姓周的,我告诉你,我慕容兰静的东西还没一个逃得了的!你也一样!逃得再远,再快,你还是我的男人!” 然而,火还没发完,一阵挡都挡不住的恶心感一下就涌了上来。眼前一黑,她就失去了知觉。七个月后,她收获一个可爱的小生命。虽然因为之前的一路奔波,这个孩子身体有些弱,但随着他慢慢长大,眉眼轮廓是越发的隽秀俊美,比他父亲还好看。而孩子他爹,是再也没有离开过她了。这个浪荡子,一下子变成贤夫良父了。当然,慕容兰静甚少读诗词,也不知道什么能具体地形容眼前哄着孩子睡觉的男人的样子。自少年起握剑二十余年的宽大粗糙的手逐渐学会了怎么给孩子换尿布,空了有十来年的中弘王府慢慢地热闹了起来,自少女起最喜爱的乌亮辫子一点点换成了已婚的妇人发髻。他们都在一点点地为彼此改变,并享受着这种改变。他们相伴着走过王府的长廊,相伴着看日出日落,相伴着看儿子成长,相伴着一起变老。哥哥给自己的二女儿取名叫世兰,说坚决不要挂着羊头卖狗肉,慕容家的女儿就是性烈如火。他说要拿自己二女儿的名字修正慕容兰静的闺名给世人的误解,所以这个女孩儿叫做慕容世兰。慕容世兰。她笑道,好名字,一定能让人印象深刻。是不是她家的人真正适合做的不是武将,而是神棍?秀女大挑时,世兰的名字真的让人印象深刻。最高的封位,最早的封号,甚至是最盛大的恩宠。慕容家的人也再一次风光了一把,几乎可以和后族朱氏一族比肩。然而慕容兰静还没有等到为自己母家得来的荣耀而高兴的时候,就先承受了一个正常女人无法接受的悲怆。那个挨千刀的,居然就这么走了。还没有陪着她看到玄汐娶妻,还没有陪着她头发花白,牙齿松动,他就这么走了。混蛋男人!你不是说,你给汐儿定的姑娘是个西域美人吗?你不是说,待汐儿长大娶了妻,就和她一同将曾经走过的地方再走一遍吗?你不是说,待我们老得走不动了的时候,就双双到江南养老,坐看云卷云舒吗?看着他了无声息却依然俊逸得可以为他赢来无数女人亲睐的脸,慕容兰静泣不成声,无力地控诉这个男人的过分。许她一个美好的结局,自己却半路脱逃,留她一个人在这世上。我……我看你还逃!她哽咽着凝视他,缓缓抽出手里的三尺青峰。清冷的剑身,印着她流泪的眼,却没有了那只为她拭泪的手。姓周的,我说过,你逃不掉的,我慕容兰静的男人,到死都是我的!所以,你只要敢逃,我就敢追!死亡的感觉没有她小时学枪时割伤手指疼,鲜血在缓缓地流逝,安静地带走她的力气,她的思维,她的生命。至少在这最后一刻,她的名字并不是挂羊头卖狗肉了吧。她伏在那个混账男人的身上,等到体温和他一致时,感到世界是如此的安静,她也是如此的安静。喂,我来追你了。只是……这次……上穷碧落下黄泉,你都不许再逃!乾元六年,中弘王薨,其妃慕容氏自尽殉葬,独子周玄汐袭承王位。 池塘暖碧浸晴晖,蒙蒙柳絮轻飞。红蕊凋来,醉梦还稀。春云空有雁归,珠帘垂。东风寂寞,恨郎抛掷,泪湿罗衣。 然而慕容家的女子,总是不一样的,无论是兰静还是世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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