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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燕定 当前章节:15174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11:32

这样反反复复的审问进行了25分钟,法官认为听证已经够了,宣布进入听证结案程序,就是由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分别作结案发言。

小检察官离席走到陪审团的前面,面对陪审团,历数被告不请自到,加入派对,明知同伙偷窃不予阻止,实为与自己偷窃完全同罪,如不严惩则对社会造成不良后果,等等。最后要求陪审团给予从严处罚45小时社区服务,外加担任4次陪审团员。

原来陪审团里除了有完全自愿的义工外,还有以前犯罪受罚的被告。听邻座的一位女士介绍说,坐在陪审席上的一位陪审团员就是两个星期前另一个案子的被告,现在正处在“服刑”期间。

检察官做完终结辩论发言之后,辩护律师接着做辩方的终结辩论发言。

辩护律师的终结辩论发言,通篇强调这个孩子在学校是好学生,在家里是好孩子,因为处事不谨慎,身不由己卷入这桩偷窃案,不幸偶然成了被告,请求陪审团宽大为怀,相信以35小时社区服务、两次陪审团服务的处罚已经足以让他得到教训,使他对自己今后的行为负责,不再重犯。

接着,法官宣布休庭,陪审团退庭讨论。

检察官和律师及被告相继离席退出法庭。

只过了1分钟,第二批陪审团进入法庭,又有两位律师带着一个被告进来,第二个案子的审理紧接着开始了。这是一个未成年人非法拥有酒精制品的罪案。这个案件中的被告也很冤枉,也是身不由己地卷入犯罪。

那一天,这个案子中的被告参加完一个派对,搭一位朋友的车回家。那个朋友在派对上喝了酒,回家时又带了几罐啤酒放在车上。被告本身滴酒未沾。美国法律规定21岁以下的青少年不能饮酒,也不能持有酒精制品。他当时搭乘这个朋友的车,尽管车上的啤酒不是他带来的,但法律认定在这种情况下,车上的酒精物品属于两人共同所有。

那位喝得微醉的朋友驾着车,在经过一个路口时,为了抄近路,竟然试图冲过一条路沟,当他发现路边不远处有一辆警车时,赶紧调转方向,准备逃跑。而被告摇下车窗,把车上的几罐啤酒扔到路边的草地上,警车很快追上,把他们截了下来。

接着,警察首先让那位驾车的朋友开直线倒车,再把车停到一个停车位上。他办不到,车开得歪来歪去。警察又让他唱ABC歌,他唱得颠三倒四。警察令他们两人下车,举双手走到汽车前部,背靠汽车立正,钻到车里搜出两罐未及扔掉的啤酒。随后,给他们两人戴上手铐,塞进警车带回警察局。

这两位高中生,一位被控酒后驾车和非法持有酒精制品两条罪状。另一位就是今天庭上的被告,他本身既没有喝酒也没有带酒,但仍被控持有酒精制品,又是一个偶然的被告。不过,他已经乖乖地在法庭认罪书上签了名,把案子移到少年法庭来判决。

少年检察官向法庭求处45小时社区服务,4次陪审团服务,还加上向父母道歉这个不痛不痒的要求。

法官退庭后,陪审团也随后退出法庭到另一间会议室讨论。

两分钟后,第一宗案件的有关人员相继进入法庭。法庭职员将陪审团写的裁决书交给法官。法官当庭宣判陪审团作出的处罚裁定:对被告处以35小时社区服务,外加两次陪审团服务,以上两项服务必须在两个月内完成。

肃立聆听审判的被告表示接受法庭的判决。接着,法官宣布本案审结,退庭。被告席上,辩护律师向被告祝贺。

人们在等待着第二个案子的判决。听众席上的听众趁着休庭的空儿,轻声地交头接耳。我问了几位邻座的听众,他们大都是少年法庭里的律师或陪审团成员的父母或兄弟姐妹。他们抱着不同的目的来这里,有的来为孩子助兴,有的来给犯罪的孩子精神上的安慰和支持。被告亲属席位上坐着一位表情肃穆,西装革履的男士,就是第二个案子被告的父亲。

第二个案子宣判后,退出法庭,我站在走廊上,看着这群十几岁的孩子,他们已经没有了法庭上那种严峻的表情,脸上充满稚气。我相信,这些孩子,无论是犯了案子成了被告的,还是那些担任律师、检察官或陪审团员的孩子,都会从自身参与到少年法庭这个法律承认的正式的“司法机构”的执法过程中获益。少年法庭让心理发育尚未成熟,对法律认识不足,自我控制不力的青少年,在偶然犯罪之后既能够充分认识和了解法律,又不留污名,没有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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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法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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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参加这样的庭审,既可以通过实践进一步熟悉法律知识,受到相关的法律训练,又能提早进入社会,了解世间百态,获得对复杂的社会问题更加深刻的认识。最重要的是,在这里,她开始初步感受法律和律师的工作,探索人生职业目标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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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法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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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一直对法律非常感兴趣,在学校的广播喇叭里一听到有关模拟审判比赛的消息,我立即决定报名参加。因为我知道,通过参加这个比赛可以让我学到很多法律知识,并且对我选择法律专业生涯很有帮助。”

终于,高倩和她的队友们在地区比赛中获得第一名。

“在法庭上,我的脑子里禁不住想,这套摆设、这个法庭,这一切,会是我的归宿吗?我今后会如愿成为一名律师,坐在这张象征荣誉的椅子上吗?”

模拟法庭比赛是地区级、州级直至全国的三级比赛,在得克萨斯州,每年有200个校队,大约4500人参加模拟法庭比赛。每个地区的第一名获得参加全州比赛的资格,各州第一名的代表队又可代表本州参加全国比赛。1997年,女儿读十一年级,16岁,她第一次参加得克萨斯州比赛。下文是从那次比赛后她写的回忆文章中节录的。

“Objection.Yourhonor(反对,法官大人)!”

“Counsel(律师)?”法官问辩护律师有何异议。

“Yourhonor,theplaintiffisleadingthewitness(法官大人,原告正在诱导证人).”

“Plaintiff?Yourresponse(原告,你的解释)?”法官请原告律师作解释。

“阁下,您看到我所提的问题只不过是提供法庭允许接受的背景情况。”原告律师坚持己见。

“Defense(辩方有何要说的)?”法官让辩护律师发表异议。

“法官大人,原告已经不是在提供背景资料,他已经走得太远,应该限制于问非引导性的问题。”辩护律师请求。

法官布满皱纹的脸沉了一下,沉默了一会儿想了一想,几秒钟后,用低沉的声音说“Sustained(同意)。原告,请限制你的问题。”原告律师皱了皱眉,坐下,接着又开始问证人。

这样的场景多次出现在我所经历过的得克萨斯州达拉斯法院的法庭上。我们队获得了地区模拟法庭审判第一名,得到参加得州比赛的资格。模拟审判比赛是法律专家前辈们创立的,其目的是为了让高中生在法律世界里遨游。学生们在这里可以接触到很多律师,甚至自己也可以当两天律师。

我从小开始就一直对法律非常感兴趣,在学校的广播喇叭里一听到有关模拟审判比赛的消息,立即就决定报名参加,因为我知道,通过参加这个比赛可以让我学到很多法律知识,并且对我选择法律专业生涯很有帮助。

报名以后,我很快陷入到没完没了的准备工作中去了。我们城里的一名律师作为“义工”当我们的教练,她先教了我们一些比赛的基本知识,并给我们指出模拟审判和真正的法庭审判的不同之处。在模拟审判中我们可以预知许许多多可能的结果,然而真正的审判就说不准了。

教练发给我们每人一叠案件卷宗,还有一叠比赛规则和法律知识的资料。只要一在家,我就认认真真地研究卷宗材料。法律规则那一部分非常难理解,因为有许多法律专有术语和词汇,根本就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有些一般的词在特定的案子里有专门的、从未听说过的意思。慢慢耐心地看下去,花费的时间越来越多,我对法律和审判程序就一点一点地熟悉起来。我学到了怎么提出抗议,怎么对法官讲话,怎么进行预审,什么叫不公平外推法,等等。第二套材料就容易得多,它给出了很多有关案件的情况。第一部分是6个证人宣誓签字的证言,其中3个证人的证言有利于原告,其余3个有利于被告。案卷的陈述部分提供了很多证物,让读者了解案件的有关细节。在这套材料的最后,读者可以看到各种证据,并且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哪一方可以有效地利用哪一些证据。

通过仔细研读这些材料,我对我们的角色有了点了解。我们的律师教练帕尔默女士又把我们分成两组,一组是原告,另一组是被告。我被指定为被告方3个辩护律师中的1个,另一方也有3个律师,其他学生就被指定当证人。每个辩护律师选一个证人提供本方证言,选一个原告证人盘问证言。我被指定作结辩陈述。最后的结辩陈述在审判里是最重要的部分。

为了让我们对这个案子的每一个细节都了解得很清楚,帕尔默女士让我们反复细读无数遍案卷,然后再准备提问本方证人和盘问对方证人。她让证人把证言念无数遍,使它们烂熟于心。一般来说,律师这个角色发挥的空间比较大,然而,证人却更像演员,只要能表演证词就行了。

我们每星期集中练习两次,晚上6点到8点,每次两个小时。集中练习完再安排下次练习的内容,便于大家回去先自己练。

今年比赛的案子牵涉到一个名叫德森柏·杜威的律师,他是一个桥梁倒塌事故中100多个受害人委托的律师。他代表受害者控告建筑公司,要求获得经济赔偿。我的当事人是新闻记者凯莉·康卫,她调查了杜威的案子后写了报道,把他描述成一个只想赚钱、没有道德标准的恶棍。杜威在这个案子中以原告的身份控告康卫女士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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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法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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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案子里双方都不太光彩。桥梁倒塌事故发生后,杜威先生紧跟在急救车之后来到医院,在医院里猛拉受害者作他的客户。在重大的危难事故发生时,律师为了赚钱,跑到抢救现场拉客户,是为社会正义、伦理道德所不容的。不过,案子的另一方,凯莉·康卫也有错,比如,她的广播新闻也不够准确。

起草这个模拟审判案例的作者们是很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已经作了好多年的案例设计,他们设法让案子有趣,也把双方的材料平衡得很好,确保双方的分量既相等又公平,无论是控方还是辩方,都有获胜的可能。

原告的证人有德森柏·杜威本人、里维仁德·里威德和谢尔比·波尔。里威德是教徒,他有很多教友,他也是杜威的朋友,并且曾给杜威介绍过很多客户。由于康卫曾经报道过他的教友们的不端行为,里威德对她有怨恨。第三个证人波尔是新闻专业的教授,她坚持认为康卫太太的工作作风低下且不道德。然而,她的弱点在于虽然她是新闻教授,但本身从未当过记者。

辩方的证人里有凯莉·康卫自己、杰西·库兹和蜜卡尔·泰勒。库兹是桥梁事故里一个受害人的女儿,她妈妈是杜威的委托人,当时签完委托合同就死去了。库兹的证言说,她看到杜威先生从她妈妈无力的手中拿下笔。不幸的是,她也不是一位很可靠的证人,因为她正在戒酒戒毒,因此她的证言在法庭上很难站得住脚。最后一个证人泰勒女士是康卫太太以前的上司,是电台经理,她担保康卫太太的道德和工作作风良好。她很有声望,也很有能量,所以对方难以击倒她。不过,她也存在提高电台声誉和收听率的目的,所以原告攻击的目标可能会集中在这一点上。

我被指定为被告的辩护律师,指定提问泰勒女士的证词和盘问原告杜威先生,我要尽力强调泰勒的强处,另一方面要尽量挖掘杜威先生的漏洞和弱点。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帕尔默太太帮助我们增强我们的直接证言和盘问证言的强度。大家互相配合一起练习,假定对方是比赛时的对手队员。我们反复练习,反复提问证人的证言以确定能把问题问得最好。在排练中我们发现,有时预备好的问题写在纸上看还行,但是真正在法庭上用起来的时候就不是那么对头。

我们都是在市法院的法庭里练习的。虽然法庭比较小,我们还是要习惯房间里的陈列。在熟悉了问话的内容以后,就要熟悉环境和其他相关的问题。比如,我们要不断地提醒证人在回答律师问题时,眼光不是朝向问话的律师,而是朝向陪审团的坐席方向,这样可以使证人和陪审员显得较亲密。

掌握了一些基本的要领以后,教练鼓励我们要多学一些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我们学会了如何在法庭上反对对方的不合理言行;学会了如何合理接受证言、证词、证物;也学会了如何合理地弹劾证人。我们还创造了一些情景反复练习,练习如何在法庭上很绅士地与法官对话,学会并且遵循法庭上的那些道德规范和规矩,我们还必须学会和记住许多细节以备比赛时灵活运用,任何细小的不妥和失误都会导致扣分。

终于等到了得州决赛的那个重要日子。那天凌晨,校车在校门口等着,把我们送去达拉斯。虽然是凌晨4点,但大家都很清醒,都为当天上午将要开始的比赛而情绪高昂。

巨大的法院大楼高耸在我们面前。当我们看着这座十几层的大楼时,都有一种敬畏的感觉。大厅里的气氛令人感到十分窒息,人人穿着正式的西装,打扮得像真正的律师。他们不仅是高智商的聪明人,而且能言善辩、熟稔于法庭上的技术手段。

进入空空的法庭之后,我仔细察看着,并且记着法庭的布局和摆设,一边在脑子里琢磨着,又小心翼翼地坐在辩护律师的椅子上。

陷进这张舒适的椅子,我的脑子在想,比赛时千万别出什么差错。慢慢地,我的脑子里又禁不住想,这套摆设、这个法庭,这一切会是我的归宿吗?我今后会如愿成为一名律师,坐在这张象征荣誉的椅子上吗?

几分钟过后,另一队人来了,紧张的气氛骤然增强。人人都挺着僵硬的背坐着,大家面色严肃,保持挺直的坐姿。到了预定的时间,法官们走了进来,全场起立,其中两位法官当陪审团,另一位法官在这场比赛里当法官,他们都是“义工”,既当陪审团和法官的角色,也当裁判。当法庭书记叫我们坐下以后,律师们也都笔直地坐下。接着,就翻到需要用的第一份文件上了。

我们的对手显然很有经验,他们以前参加过州的决赛。比赛过程中,我们每次盘问证人都非常有效,而他们提问自己证人的证言做得不够好,因此没有办法使案件朝有利他们的方向发展。终于轮到我盘问原告证人杜威了,我几乎是个强力杀手,不过几分钟,我就已经逼问得他差不多要钻到地里去了。由于时间紧迫,我没有把准备好的所有问题都提出来,但我盘问的每一点都非常有效,击中要害;第二次提问自己的证人则是好得没法说,所以我甚至没有必要再盘问对方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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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法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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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这时,胜局显然属于我们辩方。我们叫了我们的第一个证人。当我们开始问证人时,法庭上的空气似乎完全凝固了。虽然对方继续努力,并修补得很好,但是已经无济于事,难免败局了。最后,对方的律师站起来发表结辩陈述。我们仔细地听着,我努力让自己冷静,并且竭力找出其中的毛病。

接着,我从容地站起来,面对陪审团、法官,信心十足地完成了我的结辩陈述:

尊贵的法庭、法官大人、律师、陪审团,我是高倩,我的合作律师和我一起代表这个案子里的凯利·康卫和第十频道KBAB电台。今天,德森柏·杜威的指向康卫女士和KBAB电台的手指是伸不直的,这是个既不能伸直且隐有诡秘的手指。这些秘密正是康卫女士在她的新闻报道里试图向这个社区披露的事实。这个社区的人们有权知道有关杜威先生的事以及康卫女士报道的真相。然而,为公众做好事使她今天陷于这个法庭上。康卫女士是个喜爱调查研究的记者。她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使她受雇于KBAR电台。她的工作就是让公众了解真相。她的职责之一就是去跟踪挖掘她所在的社区里的阴暗面并公之于众。她的职责使她深陷于今天这个以德森柏·杜威为原告的案子里。这个杜威先生在桥梁事故那天“正巧”开车经过医院。接着,他不用自己车上的电话,进入医院,借用医院的电话。然后他又“碰巧”遇上了一个他以前代表过的护士,这个护士告诉他有些受害者需要请律师。当然,杜威先生表示他当时在医院只不过是巧遇。但是你们在此前所了解的情况都与他想让你们相信的矛盾。总之,在杜威先生的办公室里有一个由秘书们组成的警觉的队伍,他们整天就是听新闻,并且告诉他潜在的客户在哪里。进一步,在医院里,杜威先生走进伊娃·库兹女士的房间,因为他听见她在哭,或者可能是要拉客户。除了德森柏·杜威先生本人以外,谁也没见到她签署了文件,然而,她的女儿杰西·库兹看见了他从她无力的手里取下笔。显然,杜威律师代表他的客户,从建桥公司的赔偿金里提取了费用。他所提取的费用是所有赔偿金的整整45%。此外,原告控告康卫女士在她的报道中只有一个消息来源。根据《记者保护法》,她有权不透露消息来源,如果她不信守保密承诺,今后就没人愿意向她提供消息。至于消息来源的核实,诸位从里维仁德·里威德的证言中已经可以了解到,她核对了她的所有消息来源,她核对了联邦通信委员会的记录并且做了很多采访调查。揭露丑闻的报道绝不会令人愉快,不过所有爱好调查研究的记者都会告诉诸位,只要他们的消息来源是被证实的,他们都会采用并将其公之于众,康卫女士的案子正是如此。

新闻的受益者是读者,在90年代的今天,剥夺新闻报道无异于谋杀,康卫女士揭露德森柏·杜威的丑行是她忠于职守的表现。公众有权知道这个缺乏职业道德的律师追逐急救车的真相。就如诸位今天看到的那样,原告将案子的基础建立在将‘专家’论文发表在诸如《聚光》那种儿童读物的专家、从花生糖浆爆米花CrackerJack盒子里拿到执照的律师。正如诸位也许还记得的那些不可靠的证言那样,借助杜威先生的慷慨捐款,里威德教士使他的教会能够“以水制造面包”。不幸的是,用“水造面包”的消息一定会吸引媒体sharks(注:这里巧妙地用sharks这个词,shark既可解释为吃人的“鲨鱼”,也可作“专家”解,是一对褒贬词。这里暗指在杜威眼里,康卫女士是吃人的“鲨鱼”,而对人民来说却是好人)。然而,这个媒体shark很友好并且只是为了保护你们。今天,德森柏·杜威企图把自己描绘成律师中的巨人。很久以前,有一艘巨轮,它曾是永不沉没的轮船,它有一个悲剧性的缺陷,由于舵手的毛病使它撞向冰山沉入海底。一个律师的专业水准是首要的,然而这个案子中的船长却不知如何掌舵,因此,他不该怪由于他自己的错误而引起康卫女士和第十频道的后续行为。康卫女士只是忠于职守地将真相告诉公众。

第一轮比赛结束了,从总体感觉上看,我们颇有胜算,不过,还得等到第二天的第二、三轮比赛才能决定最终的胜负。

第二轮和第一轮差不多,第三轮就要真正地见分晓了。第三轮时,我们感觉到了一点漏洞,对手队使用了与我们同样的战术,并且准备得非常严密。很显然,他们是个很老练的队,我们却不如他们准备得好。更要命的是,他们中有两个律师是双胞胎,一个作开辩陈述,一个作结辩陈述。看得出来,那几个法官显然被他们迷住了。

此外,我们队自己也出了问题,在练习的时候,我们已经知道我们原告队员里的矛盾,其中两个天生是对头。他们十分聪明,但也喜欢出风头和争权夺利。这个队接纳了他们,问题自然就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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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法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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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辩方队叫出证人时,有个队友开始盘问他,这个证人很不合作并且回避所有的问题,不幸的是,法官也没有裁决证人必须回答问题。这位队友接着盘问,比赛规定超时是要扣分的。我们心里都明白,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放弃这个证人,接着往下走。因为最后一个证人凯利·康卫女士才是我们真正需要严加盘问的。两个队友之间互相传递条子,争论着是继续盘问还是放他走。问题在于,按照规定在法庭上只有一个人可以作决定,而那位队友又不想因为证人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丢面子。当最后一个证人康卫女士被传上来时,我们只剩下4分钟,而我们实际上需要12分钟!别无选择,我们决定不管时间限制,继续盘问。

这个时间上的失误令我们惨遭失败。可惜的是,每位裁判给两队打的分都不过是一两分之差。如果我们没有浪费那10分钟,我们一定会赢的,因为一直到盘问最后两个证人时,裁判们都还给我们较高的分。队友的不和令我们付出了代价。

最后,在30多个地区代表队里,我们获得了全得州比赛第九名,那个仅以些微之差战胜我们的队获得了得州比赛第一名。从技术上来说,如果裁判没有因为我们队超时扣分的话,我们也许会得到全州第一名。这次教训给我们好好地上了一课。我们学到了加强团队合作,共赴目标的重要性。

老爸感言:

参加州赛回来,女儿连连叹息,惋惜没有一举夺得第一。不过,遗憾之余,她也为自己在庭上的表现自我陶醉了一番。尤其让她得意的是她在作最后的结辩陈述时,把那个不道德的律师的执照,指为犹如从花生糖浆爆米花CrackerJack(一种风靡美国几十年的深受欢迎的小食品)盒子里捡到的小玩意儿时,引起的陪审席上的笑声。

在气氛严峻的法庭上,把那些见多识广、饱经世故的担任陪审

↓紧张的法庭辩论后的轻松

员的律师和法官们逗得忍俊不禁,令我体会到她的成就感。她很得意由于这个插曲,在赛后繁忙的间隙,律师、法官们与她擦身而过时仍不忘笑哈哈地对她点头致意。至于用这样的比喻抨击案子中那位律师的专业操守是否有助于比赛中“得分”虽不得而知,但是,在学习的阶段,糅合历史文化、社会知识和幽默于实战之中,只要自己有某种成就感,受到任何形式的鼓励,都是激励上进的动力。

高倩从小在我的引导下,立志学法律、当律师,看了很多有关法律的书和报刊上的文章。不过,那都是纸上谈兵。

16岁走进法庭,参加模拟法庭辩论比赛,使她有机会根据自己对法律的亲身体验,进一步思考人生。初步了解法律、法庭、律师和法庭审理案件的细节,使她有机会亲身感受,并且以亲身体验进行比较深刻的反思:这样的工作,这样的工作环境,这样的工作节奏,这样的生活,是否正是自己的理想,是否是自己真正的人生追求?

美国法庭审判程序和模拟比赛说明:

美国大多数律师从事商业经济案件,从不出庭;同样,大多数的案件从未上过法庭。上了法庭的案件,很多也没有经过陪审团审案,而是由法官审案。在美国法庭上,许多案件可以由当事人决定是由法官审判还是由陪审团审案。陪审团审案的程序和过程是法庭审案中最复杂的。有的律师虽然出庭,但只是在法官面前审案,从未在陪审团面前审案,此类律师,严格地说不能算是真正的“出庭律师”。

陪审团审判开始前,由原被告律师与法庭方一起挑选陪审团员,律师可以将自认为有偏见的陪审候选人剔除(比赛中没有这个程序,陪审员由各队代表组成)。开庭时,由原告和被告律师相继作开审陈述,介绍案情。接着,由原告律师传唤第一位证人。作证期间,被告律师必定想尽办法对于原告律师的问题提出反对(Objection),或要求剔除原告证人的证言。法官如同意对某一问题的反对,会说“Sustained”,如不同意则说“Overruled”。原告证人作证完毕以后,被告律师进行盘问(Cross?鄄Examination),目的在于暴露原告证人证词的漏洞、缺点,或者自相矛盾之处,并且设法暴露证人的个人缺点,以达到降低其证言可信度的目的。被告律师盘问以后,原告律师可以再询问(Re?鄄DirectExamination),目的在于补救由被告律师盘问所造成的损害,或者澄清某些问题。原告律师再询问以后,被告律师可以再盘问(Re?鄄CrossExamination),直至法官下令停止,或者律师认为没有必要继续盘问时为止。在比赛中,这个程序的回合次数和时间是固定的。

原告证人作证完毕后,被告证人循同样程序出庭作证。双方证人作证完毕之后,于次日进行终结辩论(ClosingArgument)。在模拟法庭审判比赛中,终结辩论紧接在原、被告证人作证之后进行。终结辩论先由原告律师进行,然后由被告律师答辩。被告律师答辩以后,原告律师可针对被告律师的答辩回复。随后,法官向陪审团宣读法律指示,指示陪审团依此为原则,根据庭上的证言证据作出裁决。接着,陪审团进入密室秘密讨论案情,包括法官在内都不得进入,不得影响他们的裁决。讨论完毕后,法警分发给陪审员每人一份陪审员裁决表。陪审团根据上面的问题作答,就得出了裁决结论。陪审团裁决完毕,审判结果交由法官宣读,或法官指定法庭书记代读。刑事案件的裁决结果只是“有罪”或“无罪”,具体量刑由法官决定。在比赛中,不仅计较官司的胜负,还要按双方在法庭上表现的所有细节,评定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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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法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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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审判比赛是在陪审团面前举行的程序最复杂的法庭审判,对于未来职业目标是当律师的高中生,这是一种超前的、全面的、综合性的、全方位的法律预备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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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法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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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逻辑性地预先想出那么多问题,有预见性地,用计谋、策略或者陷阱,通过提问和盘问证人,让案件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沿着自己的思路,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达到这个目的,庭外要下多大的工夫?这是个无底洞。为了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高倩在庭外下的工夫确实不少。对法律,她如痴如醉。她,已经走进了法律。

女儿上十二年级时,模拟法庭比赛队又一次获得地区第一,再次参加全州决赛。这是她在高中所能参加的最后一次模拟法庭比赛。以前听女儿说过,无论比赛地点在何地,她的美国同学凯利的母亲每场必到。那年,凯利和女儿入选的州代表队到华盛顿参加全国比赛,他妈也是自告奋勇,全程自费,与领队一起,瞻前顾后,自始至终陪着代表队。我虽被称为模范父亲,与他父母比起来还是很惭愧。几年来,女儿奔波于各种各样的比赛,我极少远赴外地当拉拉队。

这是我的最后机会,再不珍惜,几个月后,女儿铺盖一卷,离家上大学,机不再来,悔之晚矣!我们决定这个周末专程去300公里外的达拉斯法院观摩两天。

与前一年的模拟法庭审判比赛不同,这一年的案子不是民事侵权案,而是一件谋杀案。

比赛使用的是由10位著名法律专家起草的模拟刑事审判的案例,以一部80年代奥斯卡获奖影片《母女情深》中母女的名字和主要故事情节为基础,改编了部分情节,成了一个母亲杀女儿的谋杀嫌案。

《母女情深》这部催人泪下的影片讲述了离异的母亲罗拉与叛逆的女儿艾玛30年的情感恩怨,最后女儿艾玛身患绝症,在病床上弥留之际,母女之间的隔阂冰消雪融,复杂的感情得以释怀。经过改编,在案卷中,检方证人的证言认为罗拉在服侍病危住院的女儿时,有切断维持女儿生命的呼吸器的嫌疑。根据母女间30年一直存在的隔阂和冲突造成的复杂关系,加之艾玛身后50万美元的人寿保险,检方认为罗拉有犯罪动机,因此指控罗拉犯下谋杀罪。

在这个案件中,检方和辩方各有3个证人证言,6个证人都试图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言,使这个案件可能具有种种各不相同的情节。

这个全部由证人的证言构成的“案件”,令人感到每个人的证言都有可疑之处——他们都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或自身的考虑而提供不实证词。这就是案例的复杂和精彩之处,它给比赛双方留下了很大的发挥余地。

不利于罗拉的证人有医生、艾玛的丈夫弗拉珀和艾玛的童年好友培蒂。

医生证实了罗拉脾气暴躁多变,常为小事暴跳如雷,但同时艾玛的丈夫弗拉珀控告医疗疏忽,要求赔偿——医生有推卸医疗责任、嫁祸于罗拉的嫌疑,证言不一定可信。

艾玛的丈夫弗拉珀的证言称,罗拉是个专横无情的母亲,同时他以医院不恰当地进行化疗为由要求医疗事故赔偿。因为艾玛50万美元的人寿保险虽在孩子名下,但托管人是罗拉,罗拉如被定罪,他可以独占那50万保险金——弗拉珀的证言也未必可信。

艾玛的童年好友培蒂证实出事那晚,她参加派对回家,路过医院进去看艾玛时,看到罗拉在呼吸器上做什么,接着就被罗拉赶出来;后被警察以酒后驾驶逮住。如果罗拉谋杀罪成立被判入狱,培蒂作为艾玛指定抚养人可得到3个孩子的抚养权,最终也将得到孩子名下的50万保险金。何况她那晚也喝了不少,头脑未必清楚——证言未必可信。

有利罗拉的证人有退休宇航员格拉特、为罗拉服务了28年的女佣罗西和被告罗拉本人。

罗拉的追求者退休宇航员格拉特提供了事发当晚他在医院候诊室看到的情况,他的证言说明罗拉最爱艾玛,几个月住在医院尽心照顾艾玛,她绝不可能害艾玛。登过月球的宇航员是令人尊敬的,但是,他因为专心事业,经历了两次短暂的婚姻,现在正狂热追求案中的被告——其证言似乎难以令人相信。

女佣罗西的证言称,罗拉非常关心艾玛的病痛,经常看报纸杂志,阅读有关治疗癌症的文章。艾玛之死可能是培蒂所为,因为培蒂曾经说,“我自己没有孩子,我一定要尽一切办法得到那3个孩子”——罗西在罗拉家干了28年,如果罗拉罪名成立被判罪,罗西的工作终将不保——她的证言也不可信。

被告罗拉的证言说,如果有人搞鬼,只能是艾玛的丈夫弗拉珀,因为他是艾玛人寿保险的受益人;艾玛一死,弗拉珀就可以和他的情人结婚——罗拉本身是这宗谋杀案的被告,她的证言也许是最难被采信的。

在这个案子里,人人都有毛病,都有作为证人的缺陷,所以,人人似乎都不可信。这是一件难以理清线索的复杂案件。以上摘录的是案卷中的部分内容,事实上,案卷中每个证人的证言都是满满三四页,有许多可供检辩双方发挥的细节。对高中生来说,如此复杂的案件,盘根错节的案情,如何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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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法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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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的责任是力图让法庭排除有利于被告的证言、证据,最大量地接受不利于被告的证言证据,使陪审团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辩方律师的责任是力图推翻不利于被告的证言,让其不被法庭接受,还要设法让法庭接受有利于被告的证言,才能让陪审团裁定其无罪。

在模拟法庭比赛中,是根据累计积分定胜负,比赛者不仅要考虑最终裁定有罪无罪的胜负问题,还有“赢多赢少”的问题,因此要注意尽量多得分,少被扣分。

在这个案子中,高倩还是当辩护律师,为罗拉辩护,使罗拉的罪名不能成立。在法庭上,她的责任是提问本方证人罗拉,试图通过她的口,尽量多地引出有利于罗拉的证言。她还要盘问检方证人医生,说服陪审团相信艾玛的死是必然的,而不是他人所为,医院可能有疏忽,医生可能想转嫁责任,等等。她还要在庭上作最后的结辩陈述。

为了把案子准备得十分充分,她常常拿着那个黑色文件夹,琢磨里面厚厚的一堆资料,不时写摘要、笔记,还要给自己写下一条条的问题。

为了写这篇文字,我查看了她的一大叠文件夹,里面除了有从比赛组委会购买的有关资料和案卷共70页外,还有她自己写的并打印出的提问和盘问证人的问题,是经过多次修改的各种版本。粗略数一下,仅一个版本中提问罗拉的问题就有59个,盘问医生的有46个。

要有逻辑性地预先想出那么多问题,有预见性地,用计谋、策略或者陷阱,通过提问和盘问证人,让案件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沿着自己的思路,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达到这个目的,庭外要下多大的工夫?

人们也许想不到,这是个无底洞。翻阅她的文件夹,还发现了她从《美国律师协会期刊》(ABAJournal)中复印下来保留至今的多篇文章。有《开辩陈述——给陪审团讲一个印象深刻的故事》、《找对剧本——诉讼律师须置案子于令陪审团信服的模式》、《对着脚开火——某些明知会受伤还扣扳机的律师》、《给人深刻记忆——准确的遣词使陪审团清楚地了解你的案情》、《养成习惯——有说服力的盘问需要练习、练习、再练习》、《离开主题争论——扯得太远使律师陷入麻烦》、《远离陷阱——特别是自己设下而不自知的陷阱》等。这些都是写给诉讼律师看的有关诉讼技巧、策略的文章。

人们常说案件本身的要件很重要,也有人说律师的水平更重要。事实上,在很多美国法庭的案件审理实践中,律师的水平、在特定的案件中采用的策略技巧对于影响案子的裁决是至关重要的,有时甚至比案件中的事实更重要。这也许就是为什么有些案子在平头百姓看起来是明明白白的,但是最后的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使人大跌眼镜的原因。

在美国的法庭上,律师最重要的工作是要说服人,所以,说话的语气、语调,在法庭上的表情、表演,都会对案件的结果产生很大的影响。法庭上的“演讲”与写文章不同,要凭感觉,要懂人,要了解人。因此,律师不但要懂法律,还要懂得很多技巧、策略,要知道没有法律知识的平头百姓组成的陪审团是怎么想事情的,要知道怎样引导陪审团按自己的思路走。所以,有人说,在美国,好的律师除了懂法律,还要懂艺术,要像艺术家、演员一样会表演。这就是为什么除了阅读案卷以外,高倩还要研究《美国律师协会期刊》里的那些指导性文章。

一个周末两天,在气氛紧张的法院大楼,我混在几百名西装革履的“律师”中,跟着女儿的赛程,一会儿上楼,一会儿下楼,换了一个又一个法庭,坐在旁听席上,稀里糊涂地听了一场又一场庭审比赛。

比赛结果出来了,很遗憾,与去年一样,还是只得第九名。女儿可是抱着很大的希望得第一、进入全国比赛的呀。回家的路上,大家都不言语,安慰是没有用的,虽然才17岁,但她已经不是孩子了。想到她在法庭上,幼稚的脸上努力装出大律师的庄严,我真不知该说什么好。

我只能在心里努力地安慰她和我自己:全队十几人,没有一个队友的父母是律师,既无家庭潜移默化的影响,也无法得到足够多的技术上的强化指导;在平静的小城居住,无法到大城市的大法院观摩复杂的案子;全得州每年4500人,200多个队参赛,得了第九名,这样的战绩,不算登峰造极,也可以阿Q式的自我安慰一番了。追求完美很好,不过,作为一个立志学法律、当律师的人,挫折也是绝对必须经历的。

在法庭比赛中,除了法律知识、法庭技巧外,女儿还学到很多的东西。比如,这个案例的编写者们,利用名著和大奖影片中感情深厚却关系复杂的母女角色,使母亲成为物欲社会中可能的灭绝人性者。这可以让对法律有兴趣的高中生了解到,在一个看似简单的、顺理成章的事情背后,也许还会有更加复杂的背景和隐情;除了培养他们律师式的复杂思考外,还希望唤醒年轻人对社会家庭伦理道德问题的深刻思考。这个比赛之外的收获,不是名次可以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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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法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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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来,高倩对模拟法庭比赛确实下了很大的工夫。在高中时期参加这些比赛,使她对律师工作的性质、状况以及种种细节有较深入的了解。在那期间,由于对法律的兴趣,她还阅读了一些有关的书,让她有机会进一步思考,自己的兴趣是否真在这里,是否适合做这个工作,是否能够将它作为今后若干年甚至长期的事业。这一点,对于不仅仅只是为了满足温饱而求职就业的新时代的年轻人是非常重要的。

16岁走进法庭,参加少年法庭的工作,参加模拟法庭辩论比赛,整整两年的时间,让她在进入大学以前就有了对法庭审判的亲身感受。为了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高倩在庭外下的工夫确实不少。对法律,她如痴如醉。她,已经走进了法律。

根据这些体验,她可以用充足的时间对自己的人生规划做深刻的思考。这两年从感受法律、体验法律,及至走进法律,对法律的了解和亲身体验,我感觉,学法律当律师这个志向已经深深地烙进了她的心。这样的工作,这样的工作环境,这样的工作节奏,这样巨大的压力,这样紧张的生活,不就是自己的理想么?这正是她真正的人生追求和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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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的宝塔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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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本非常有名的畅销书《法学院第一年》(OneL),作者斯科特·特罗是一位曾获《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第一名的作者。特罗先生从斯坦福大学英美文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后,留校担任了3年英文教师。书中讲述的是他70年代、26岁时放弃一所大学的助理教授的聘任,报考法学院,在哈佛法学院第一年的不堪经历。

这位在斯坦福大学教授文学创作,又受到法学院严格训练的执业律师,遣词用字想必十分准确。在书中,他对那一年的描述充斥了“抽搐、失败、黑暗、剧痛、恐慌、沮丧、困境、沉重、震撼、头晕目眩、心惊胆跳”等词语,其后,才勉强“劫后余生”地感受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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