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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全球经济:比较与联系.3

作者:德-贡德·弗兰克 当前章节:15405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15:41

  冶金、煤炭和动力

  人们通常认为,欧洲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冶金业和相关的煤炭开采及作为燃料和机械动力的使用方面(包括在煤矿使用的机械动力)。首先应该指出,这种发展只是在19世纪才成为工业革命的一部分。在18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人们还没有如此大量地使用煤炭。只要人们还能普遍地获得木炭,而且价格低廉,就不会用更昂贵的煤炭来取代它。在不容易获得煤炭的地区,尤其是南亚,更是如此。在英国,在18世纪前半期木炭价格大大上涨,而到该世纪中期,煤炭价格下跌,从而使得人们用煤炭和木炭来炼铁的成本变得比较低廉了。

  中国也早就使用煤炭,如果说他们没有很重视它,可能是因为成本上的考虑,肯定不是因为缺乏适当的技术。因为中国人早就在许多类似的技术方面发展得无与伦比,例如水利工程以及修建和维护广泛的运河系统和其他公共工程的技术。正如波梅兰茨(1997)指出的,遗憾的是,与英国不同,中国的煤炭富矿远离工业中心。另外,他们的木炭炼铁技术领先其他地区多少个世纪。

  在16世纪和17世纪,炼钢技术也在日本、印度和波斯得到高度发展。有一些资料显示,1790年英国进口印度的伍兹钢di样品,经过专业实验室的化验,发现其质量与瑞典生产的钢不相上下,而优于英国当时生产的钢。另外,18世纪末印度有1万个冶炼炉,其中许多冶炼炉能够比英国谢菲尔德的冶炼炉更快(用两个半小时而不是四个小时)、更便宜地生产钢铁。

  亚洲虽然人力丰富,但有些地方的劳动力并不便宜,因此机械装置,也包括金属部件得到发展和应用。中国、印度和波斯都使用水车或水磨;这些水车和水磨为灌溉、农业、工业和其他方面提供了动力。亚洲许多地区在水利和农业的其他改良措施方面,在农田的开垦方面都成绩非凡。条播楼犁在印度的最初发展以及后来在亚洲的广泛使用对于提高农业生产特别重要。

  我们在后面还要论证,中国和印度的农业生产力及相关技术确实与欧洲一样“发达”。按平均可耕地计算,亚洲确实有能力养活更多的人;我们在后面将会看到,中国南方的农业效率比欧洲任何地方都高。

  运输

  拉塞尔·梅纳德(1991:274)考察了14世纪到18世纪是否有一场“欧洲的运输革命”,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否定的。货运费用几乎没有下降,商品之所以更容易流通,不是因为运输成本降低了,而是因为商品更便宜了,包括来自亚洲的商品。与此同时,亚洲许多地方的水陆运输则借助于机械发明而得到顺利发展。波梅兰茨(1997)发现,总体上看,在陆路运输方面欧洲相对于亚洲毫无优势可言,更具体地看,哈比布估算的印度运输业的吨英里数在总数量上超过沃纳·桑巴特(1967)估算的德国运输业5倍多,按人均算可能略少一点。

  1776年,亚当·斯密(1937:637一638)把中国和印度廉价的江河与运河运输业与欧洲的同类运输业作了比较,宣称前者更优越。亚洲运输业使用大量的人力乃是固有的经济上的有利条件。但是,中国、印度、中亚、波斯和奥斯曼帝国在港口、运河、道路和驿站等基础设施上的投资也很大,从各方面看都有较高的效率和竞争力。亚洲内部和周边的“国际”运输就更发达和更有竞争力;我们在后面还会一再地看到,欧洲人正是由于参与到这体‘发展”中而获益非浅。

  总之,人们通常认为,欧洲的“技术优势”可以追溯到1500年,而事实却与此大相径庭。只要把欧洲和亚洲的技术加以比较,至少就会对这个欧洲中心论的论点提出严重的质疑。

  (2)世界的技术发展

  我们还可以基于另外两个更重要的理由对这个强调欧洲优势的论点提出质疑。第一个理由是,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只要有一个情况存在,欧洲就不可能有这种优势,其他地方的人也不可能有这种优势。这就是,技术实际上是在来来回回地扩散的。其方式包括购买或盗窃有技术含量的物品;仿造它们;通过自愿和强制(通过奴隶制)地迁徙和雇佣熟练工匠、工程师和航海人员而造成生产工艺和生产组织的转移;通过出版物了解技术;通过工业间谍获得技术。

  另外,为了增加产量和扩大出口,亚洲人也需要并且也鼓励发展技术。例如,有证据表明,在15世纪和16世纪初的中国,不仅生产和出口都增长了,而且支撑着这种出口生产的生产能力和技术进步也有重大的发展。这在陶瓷业、丝织业和棉织业。印刷出版业(出现了用铜铅合金铸造的活字模)、制糖业以及水地和旱地农业(包括对农产品的加工和引进美洲新作物)表现得尤其明显。毫无疑问,在16世纪和17世纪,印度也发展和改进了技术,提高了生产力。这在竞争激烈的纺织业和武器制造业尤为明显。

  第二个更重要的理由是从第一个理由引申出来的:根本就没有什么欧洲的技术!在一个实行劳动分工和存在激烈竞争的世界经济里,民族的、地区的或部门的技术优势是无法维持的,原因在于至少有一些实际的或潜在的竞争对手热衷于并且完全能够取得这种技术。也就是说,技术的发展是一个世界经济进社,它发生在世界经济/体系的结构里,也是由于世界经济/体系的结构而发生的。诚然,这个世界经济/体系过去是、现在依然是在结构上是不平等的,在时间上是不平衡的。但是,这不等于说技术的发展或者其他方面的发展主要取决于当地的、地区的。民族的、文化的因素;也不等于说,在这个世界经济/体系里,任何地方的任何民族拥有任何根本性的“垄断’地位或‘优势”。正如我们在下面要论证的,更不能说任何所谓的“优势”是基于“独特的”的制度、文化、文明或种族!

  3.机制:经济和金融制度

  如果说在亚洲许多地区,以生产、生产力和技术为基础的贸易和消费绝对地和相对地处于前列,那么就可以推想,那里也应该相应地有必要的制度“基础’来促成经济的发展。这样思考自然就会对自马克思、韦伯及其众多信徒所传播的那种欧洲中心论的“说法”产生严重的怀疑:“亚细亚生产方式”停滞不前、死气沉沉,而欧洲的制度则在不断进步。不过,还是让我们来比较一下相关的经济和金融制度,探索一下它们的起源。

  我们先来考虑一般的制度和具体的政治或国家制度的角色。历史学、社会科学和经济学,更不用说一般的公众,长期以来把注意力集中在各种制度上。他们有时明确地、但更经常地是含蓄地把各种人类行为和历史事件归因于这些制度。甚至凡勃论(Thorst,inVeblen)等人还有一种自报家门的“制度经济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思(DouglassNorth)对整个经济史、尤其是“西方的兴起”也作了某种程度的制度分析。另外,大家都特别偏重法律、政治制度——简言之,国家制度。

  在西方,强调这些制度对于“解释”历史——包括经济史、西方的兴起和资本主义——的重要性,一直是古典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韦伯社会学、大部分历史学以及希梅尔法尔布(Himmelfarb1987)所辩护的“政治史”的一个中心信条。虽然许多人已经抨击“把国家请回来”(Sk。。pci1985)的主张,但还不够坚决。欧洲的国家及其法律等方面的制度往往被说成对资本主义的兴起、西方的兴起、工业革命、现代化等等起了很大的乃至决定性的作用。赞成这些“解释”的人会认为,本书对制度和国家没有给予充分的或足够的经济分析。

  然而,本书第2.3章以及第4章的前面几节已经多次论及国家及其对经济的干预。例如,中国、日本、印度、波斯和奥斯曼帝国的国家(政府)向运河及其他交通基础设施倾注了大量的投入,并且组织有关的维护工作;这些国家扩展疆域、组织移民和开垦耕地;它们还提供军事支持来促进“民族”经济利益。因此,所谓的亚洲“东方专制”国家无力促进经济发展的说法完全是无稽之谈。

  另一种欧洲中心论的“理论”讲的是国际性国家体系(Internationalstatesystem)。据说,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之后欧洲的(不是中国的!)“战国”及其“国际体系”使欧洲的(不是亚洲的!)某种合作性竞争制度化了,由此促成了各国经济——至少是军备技术——的发展。遗憾的是,事实也否定了这种国际性国家体系命题。虽然明一清帝国和莫卧尔帝国的国家要比欧洲小国庞大得多,但不能说它们因此就缺少活力,无所欲求。它们也卷进各种战争。东南亚的情况与欧洲一样,各个城邦和“民族”国家也相互竞争。而且,正如我们在第2章中看到的,在西亚,在奥斯曼帝国与萨菲帝国之间,在它们与欧洲国家之间,经济、政治和军事等方面的竞争也是寻常现象。这种说明是否对这些政治和制度因素给予了充分的注意,是可以商榷的。

  但是,问题主要不在于是否对制度给予了充分的注意,而在于对这些制度的经济分析是否充分。因为本书的一个主题恰恰是,与其说制度是经济进程及其各种变动的决定因素,不如说是它们的衍生物;制度仅仅是利用而不是决定经济进程及其变动。也就是说,制度是经济进程衍生的适应性工具,而不是经济进程的原因或波拉尼所说的社会温床。而且,要对这个问题作出判断,不能把制度当作万应灵药,而是要用分析方法。本书所作的世界、地区和部门的经济分析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释各种事件和历史进程,比用制度来解释更好还是更糟,读者将自有结论。按照本书的解释,即使说制度不是经济变动造成的,制度也必须使自己适应经济变动。

  在这方面,至少使作者感到欣慰的是,还有一位学者即格雷姆·斯努克斯,也持有相同的见解;

  (制度)并非起着一种根本原因的作用。本书的观点是,人类社会的运动是由基本的经济力量——“首要的动力机制”——推动的,制度通过“次要的机制”对这些力量作出反应,而不是推动这些力色

  对于各种人类社会的瓦解——包括我们在第6章将要论述的“东方的衰落”——斯努克斯认为:

  (瓦解乃是)通过运作策略起作用的基本经济力量发生变化的结果,而不是社会复合体造成的制度问题的后果。诚然,制度问题强化了基本问题,但是它们基本上是一种反映……

  另外,斯努克斯也谈到工业革命和“西方的兴起”,尤其谈到诺思所作的制度分析。他认为:

  (这种分析)无论在方法论上还是在解释上都恰好与我截然相反。……他关注的是制度在引导增长过程时的作用,而我关注的是基本的经济力量的作用,我认为基本的经济力量决定着社会的进步及其制度变迁和意识形态变迁。

  谈到工业革命,他认为:

  (技术)范式变化的原因在于,各种经济力量在一个激烈竞争的环境里持续不断地推动,再加上自然的、人力的和物质的资源的要素赠予——相对的要素价格一发生根本变化。

  这也是我在第6章分析“西方的兴起”及其工业革命的经济基础。在此我们将对某些早期的经济和金融制度作一比较,看看它们本身在全球经济中是如何被激烈竞争的环境塑造的。我们将会看到在亚洲许多地区它们是如何适应这种环境并因此而促进——既不是决定也不是阻碍——经济增长。实际上,在1800年以前,亚洲许多地方的制度比欧洲更有效率。

  (2)亚洲和欧洲的制度比较与联系

  以本章这最后一节的篇幅,不可能概述金融和商业制度的历史。我只想讨论一个问题,或者说是一个常见的假定:欧洲的这类制度比其他地方发展得更“先进”,因此欧洲向外“输出”它的各种制度,而其他地方只能采用它们。这就是绝大部分欧洲一西方历史学和社会理论(更准确地说是假设)在这个问题上所传递的信息。这种信息至少是从马克思、韦伯和西方经济史学家到社会科学家和新闻工作者一脉相传。大部分作品都是基于对欧洲以外的情况茫然无知或偏见而写成的。虽然韦伯对欧洲和亚洲的宗教、社会和制度作了许多研究,但是像他这样的早期权威学者基本上就成了后来和当下研究者援引的“权威”。后者很少有人再去辛苦地深入探索,甚至根本不想一想,面对已经众所周知的其他事实,他们所接受的“理论”究竟能否自圆其说。

  遗憾的是,有关欧洲以外地区的这些制度的直接资料是不完整的,只有比较少的历史学家和社会理论家去艰辛地考察它们。但是,有一批亚洲历史学家提供了有关制度组织的资料,而大部分是作为研究经济活动的背景或顺便提到的。我在本书中的许多地方都援引他们的成果,而且我们可以用他们的研究来考察制度的情况。另外还有少数(主要是西方的)历史学家具有较广阔的视野,也根据这些研究以及自己的研究作出某些归纳总结。但是,他们只是在不同程度上克服自身的西方欧洲中心论偏见。我主要指的是范·勒尔(199)、斯廷斯加尔德(197,1990C)、布罗代尔(197,1992),伊嫩可(197),尤其是柏林(1990,1993,1994),因为柏林彻底抛弃了欧洲中心论。

  下面的论证将凭借他们的研究成果。我的宗旨和能力都不允许我对制度全貌作一番详细的、甚至不太完整的概述。但是,流行的欧洲中心论的制度解说和相关理论也大量地借助各种论证,不过其中有许多是错误的论证。我在选择时当然是有立场的,例如,我将论证,如果生产和商业的结构和进程确实如本书其他地方所证明的那样,那么我们就应该问,造成这种情况的可能是或应该是何种制度组织。

  根据这一任务,我们就要提出下列问题并寻求它们的答案。例如,在那里有什么样的经济、生产、商业、贸易和金融等等方面的活动?本书的宗旨就是勾画和』总结这种活动。什么样的金融一商业等经济制度和政治、社会制度促成了不同地区的这种活动?对此我们将援引某些资料,主要援引权威成果。这些制度有什么历史渊源,尤其是,它们是否是本地区“内生的”或至少是早已存在的?在回答时,我们将尽可能详细地勾稽资料。如何对不同地区的制度加以比较?对此我们将凭借现有的研究,同时作出尽量合理的论证。

  (2)全球的制度联系

  除了这种“比较”的角度,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联系”角度。这些制度的发展是否基本上是相互独立的,只是反映各个地区不同的或相似的文化、历史和环境?或者,这些制度是否对共同的问题和挑战作出共同的反应?或者,是不是有一种相互依存的制度发展趋势构成了一个共同的、相互依存的经济结构和进程的组成部分?如果确是这样,那么这种相互依存是不是从一个地方扩散到另一个地方,具体地说,是不是从欧洲扩散到其他地区?或者,这种环球的相互依存的制度发展是不是一个相互依存的世界经济结构和进程的组成部分?这是最关键的问题。它已超出了波梅兰茨(199)的结论:欧洲和西方的经济制度本身是在满足贸易需求的过程中发展的。但是,正如普拉卡什(1995:12)指出的,亚洲也是如此:“毋庸赘言,在莫卧尔帝国时期的印度经济中,货币供给的增加与金融方式的发展二者之间有一种重要的有机联系。”但是与其他地方一样,印度的货币供给(更逞论需求)本身当然也是全球经济运作的一个侧面。

  对各种制度是如何基于世界背景而发生适应性转变,或许很难找到充分的证据来确立一个令人信服的例证。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提出恰当的问题比获得半个正确答案还重要”。或者用琅林的话说:“我们应该考虑……追问,在‘世界’历史的同一时刻,是否可能存在着类似的、甚至同样的力量对各地这些不同类型的政治经济施加影响,因而是否可能存在着更大的结构性力量”(Perlin1990:50)。柏林接着写道:

  我们不仅需要加以比较,还需要进而试着对更宏观的结构做出一些结论。例如,或许可以说,(印度的)社会进步和原始资本主义关系这一背景……以及亚洲其他地方的类似发展……构成了欧洲逐渐卷入次大陆的一个基本前提条件……也构成了欧洲在其中逐渐建立霸权的国际交换一依附体系的一部分前提条地。…总之,欧洲和亚洲的商品制造业乃是更广阔的国际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世界不同地区的商业资本的兴起,欧洲、亚洲和北美面向市场的制造业的兴起,日益扩大的农民生产被整合进国际商品流通网络,这一切都需要从一个涵盖国际贸易和劳动分工的相关框架来考虑。

  当然,这也正是本书的宗旨——而且也是我和吉尔斯于1993年发表的两篇论文的宗旨。那两篇论文涵盖了一个更长的长时段。我们下面讨论近代早期的金融和商业制度时也始终不离这个宗旨。

  为了说明我的意图,我们不妨首先诉诸某些权威。布罗代尔在《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动第二卷(197:114)标题为“欧洲以外的世界”的那一节里写道:“欧洲在交换领域是否处于同一个发展阶段……这是一个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他的回答是,欧洲当时确实是处于同一阶段,或者说,“世界其他人口稠密地区——即同样得天独厚的地区”也处于同一阶段或同一水平。这也就意味着布罗代尔、马克思、韦伯以及他们的信徒得出错误的结论。

  有一点是明确无误的:世界经济中的主要结构变迁、甚至主要制度变迁并不是由于欧洲制度的扩散造成的。例如,

  西方商人的到来扩大了亚洲瓷器市场,但并没有改变其基本模式。……商业活动也许没有被完整地记载下来,但是南洋的市场发展应该是一如既往。正如前面指出的,自14世纪以来南洋对日用器M的需求是始终如一的。另外,商业组织也没有根本改变:

  (华南的)郑氏家族首先于1658年动了向海外销售日本瓷器的念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第二年迅速作出反应,也接手这项生意。……郑氏家族的商业和政治情报网的效率肯定至少不逊于其主要对手满清政府与荷兰人的情报网。……

  可以说,郑氏的组织具有某些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相同的特点。因此,我们应该赞同乔杜里的论述:

  劳动分工、工业生产以及远程贸易乃是自远古以来社会共同生活的组成部分。我们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难以找至赔哪一个社会不具有基于相对价值观念、货币和市场的交换经济的某些特征。凡是从事维持生存的农业和工业生产的共同体几乎肯定会与那些受市场机制和资本控制的影响的共同体相互依存。……虽然缺乏固定资本,但是商业资本主义乃是亚洲手工业者和农民日常生活中的一个事实。…二作为商业活动的资本主义在印度洋几乎无所不在。……当然,印度洋的远程贸易无论怎样界定,也是一种资本主义活动。……织布工、纺纱工、蚕农、金属工匠以及香料种植园主,都是通过价格机制来获得回报。远程贸分商业资本主义和面向出口市场的生产三者之间的联系一直是很紧密的……而且,这种经济联系还是世界性的。

  关于进一步的证据,我们可以援引乔杜里对亚洲不同地区制造业的制度和组织的概述:

  在中国和印度都可以发现,日益壮大的劳动力队伍非常灵活地在农业和工业之间流动。……亚洲历史中有许多例子显示,手工业者为了寻找更好的机会而在各地流动和迁徙。……迁徙和流动是一个对付自然灾害、政治压迫、经济萎缩等等的通用手段。……许多现有的资料显示,在印度和中国各地,当商业萧条时,失业工人为了挣钱而转向农业劳动,如帮助农民收获庄稼。……无论在中东、印度和中国,在市场销售和工业生产之间都显现出一种垂直联系。……

  每当买方的竞争力疲软时,商人对手工业者的支配就成为一种现实。史料还显示,亚洲商人,无论他们是在印度还是在中东或中国活动,都会为了满足特定的商业需求而直接干预工业生产。……某些地区成为出口商品产地的真正原困是,甚至在非机械生产时代,L业的地理分布也受到劳动力的相对价格、生活用品以及资本的强烈影响,因为这些因素的空间面已置是很不均衡的。……中东、印度和中国都有一些地区专门生产供应国内外的纺织品。……亚洲许多地方都形成了面向出口的工业,直到18世纪后半期欧洲才有能力对这些出口工业提出挑战……

  珍妮特·阿布一卢格霍德(198:12ff.)也指出,在13世纪,整个欧亚大陆的经济发展的水平和制度具有“惊人的相似性,远远超过其差异性”。如果说差异,那就是欧洲落后于亚洲。她援引了齐波拉的说法:自从罗马帝国衰落后,一直到13世纪和14世纪,欧洲始终是一个“欠发达地区……一块野蛮人盘踞的土地”(Abu-Lughod1989:99;另参见Cipolla1976:206)。但是,很奇怪,在没有提供超出她的论述时间框架的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阿布一卢格霍德就宣布,到16世纪欧洲就遥遥领先了。现有的证据能够支持她对早期历史的论断,但否定她的后一说法。

  甚至欧洲主义者布罗代尔也承认:

  从埃及到日本,我们处处可以发现真正的资本家、批发商、零售商以及众多的附属人员、代理商、中间、货币兑换商和金融家。在交换的技术、可行性和保障方面,这些商人集团都可以与西方的同行一比高低。

  在1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助的第二卷中,布罗代尔(1979:219)断言:“欧洲人的出现丝毫没有改变原来的状况。葡萄牙、荷兰、英国和法国的商人都向穆斯林、班杨(印度的商人种姓)或(日本)京都的高利贷者借钱。”实际上,欧洲人不仅为了在亚洲用钱而借贷,而且是向当地已有的金融机构借贷,他们实际上还采用它们的运作方式。布罗代尔把桑巴特称作欧洲理性主义特殊论的“最直言不讳的辩护者”,接着追问:

  最后,在资本主义运用的理性手段的单子上,除了复式簿记外还有其他的工具:汇票、银行、交易所、市场、背书、贴现等。但这些手段在西方世界之外、在西方奉若神明的理性之外也完全可以找到。……同企业生的革新精神相比。贸易量的扩大更为重要。……与欧洲一样,世界其他地区多少世纪以来就懂得生产的必要性、贸易的规则和货币的流通。

  实际上,正是世界的生产、贸易和货币流动从一开始就吸引欧洲并使之可能扩大自己的生产和贸易,并在发现美洲金银后的三个世纪里携带着美洲金银加入这个世界经济体。因此,经济、生产、贸易、商业和金融方面的必要制度肯定早就存在,而且还一直延续发展,这样欧洲人才可能加入这个游戏。实际上,正如波梅兰茨(1997)反复指出的,产权和法律制度也是如此,也早在亚洲各地确立和不断发展。

  印度

  在此,我们似乎可以不必详述这些制度的形式,而是借助权威人士举出的有关南亚和东南亚的一个小例子来说明问题;

  (印度的)银行体系效率很高,遍布全民由大商号和大银号并出的本票或免票在印度各地以及在伊朗、在中亚的喀布尔、赫拉特、塔什干等地都享有很好的声誉。二。由代理人、经纪人、据客、中间人等等组成了一个复杂的网络,其中包括一个迅速传递市场价格动态的灵活系统。

  如果说现代印度的第一位总理尼赫鲁在其(印度的发册一书中可能对自己的国家有所偏爱的话,那么葡萄牙人托马斯·皮雷斯也应该同样偏爱自己的国家,但是他却建议:

  我国想当公司职员和代理商的人都应该去(印度的坎贝)……向古吉拉特的印度人学习,因为在那里经营贸易本身是一门学问。

  近年也有两位学者得出类似的见解:

  有证据表明,有一个极其发达的阶层经营着货币、商业信贷、贷款、商品保险等等。……他们无疑与农村小资产阶级有着密切联系。……这是把一定份额的农业剩余转移到商业阶层手中的一种重要联系。……现在还不清楚葡萄牙是否在很有限的地区或部门给印度的商业和工业生产造成任何组织上的变化。……从各种表象看,他们是利用现有的(生产和商业)机制。

  自16世纪晚期以来,有价证券资本家是印度政治经济活动中的特有人物。这些企业家包税、介入地方农产品贸易,能够调动军事资源(军用牲畜、武器和人力),并且多次在印度洋贸易的大游戏里激起波澜。

  我们再援引一个当事人的言论,也许至少能展现生动的画面和某些当地风情。苏拉特的一家英国工厂的董事长杰勒德·阿温吉尔于1677年向伦敦的东印度公司总部报告:

  我们充分注意到你们关于降低胡椒在欧洲的价格的建议和你们要求在这里也降低价格的命令;在这方面我们一直不敢稍有松懈,但是毫无成效。因为这些国家的胡椒消费量很大,因此有许多商人从事这方面的经营。他们把它运往异地以及德平高原和马拉巴尔。因此不可能把价格压低到你们限定的程度。

  格罗弗(1994:219-255)对17世纪和18世纪印度北方的乡村社会作了全面的考察后强调,印度的商业活动渗透到与海岸、港口和欧洲人遥不相反的穷乡僻壤。哈比布(1969;71)用一个保险费率的例子显示印度西部和东部这种商业和运输业的高效安全:在17世纪中期,315、550和675英里距离(按直线距离算,比实际距离少)分别收取被保险物资价值的0.5%、2石%和1%。

  哈比布(1969,1980,1990)对莫卧尔帝国时期印度经济和殖民主义人侵前时期印度商人群体所作的研究毫无疑义地证明了商业和金融业的“发展”。市场是开放的、竞争性的。既有豪门巨商,也有小商小贩。信贷被普遍使用。艾哈迈达巴德的商人几乎完全用票据支付和清理债务,几乎所有的汇票和支付字据都能兑换成贴现的商业票据(Habib1969:73)。显示金融市场的“发展”的另一个证据是,月利率从1%到50%不等,与英国与荷兰的利率差不多。

  另外一位学者作了如下总结;

  (欧洲的)公司官员所作的记录展现了一幅有关印度南部农业商品生产的复杂多变和高度分化的图景。……学者们支持这样一种观点:t…在美国统治之前的三个世纪里,分布不均但普遍的贸易扩张、资本积累、劳动专业化和生产多样化等等造成了国家税收的商业资源…、(因而)产生出国家得以榨取捐税的商业经济。

  当地农产品和工业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都被纳入信贷或实物预支的复杂体系里。柏林认为:“事实上,信贷和金融是根据一种包括各种组织层次和社会层次的放债人的复杂安排运作的。,覆盖了较大比例的农产品”,更不用说工业品了。

  这些机制和制度则使得(放债人)通过向众多生产者——沉重的租税和极低的产品销售价格使后者难以应付气候和价格的波动——提供信贷而占有很高比例的收入,……并且能够打破空间和时间的阻割,使商业交易变得多样化。

  制造商利用信贷来购买原料,雇佣手工业者,向他们支付工资。另外一些手工业者也是在领取工资的条件下为国家垄断部门劳动,还有一些手工业者则从事独立劳动。他们都是一个面向当地市场、地区市场和出口市场的金融、信贷、分配、贸易和生产的“体系”的组成部分,而这些市场长期以来就是而且今后仍将是世界市场的组成部分。当欧洲人加入进来时,例如荷兰东印度公司进入印度阿格拉附近地区时,他们是进入“一个覆盖了很大地域的三角网络,一个使公司能够在若干地点之间调度周转的结构,(这)仅仅是一个具有汇款机制和信贷机制的组织体系的一端,这个体系覆盖了印度次大陆的大部分,而且还远远地伸展到印度次大陆之外”。

  伯顿·斯坦(1980)对殖民主义入侵前印度经济的这种情况作了部分的考察,也肯定了印度商业化的普遍性以及乡村和城镇之间、星罗棋布的大小城市商业中心之间的广泛而密切的生产和商业联系。斯坦和苏布拉马尼亚姆在他们的合集(南亚的制度与经济变迁)(1996)导论中还指出,合集中的文章有一条主线,即经济活动与制度结构始终在经济变化中相互作用,对经济环境和经济需求的变动作出反应。斯坦(1989)还指出,印度健全的金融体系不仅向印度生产者和商人提供了大量的资本,而且也向英国东印度公司以及欧洲商人个人提供了大量资本,使他们能够在印度境内外展开经营活动。

  在许多世纪里——在上千年的时间里(Frank1993a)——印度贸易向西延伸到中亚、波斯、美索不达米亚、安纳托利亚、黎凡特、阿拉伯半岛、埃及和东非。当然,那些地方也有类似的——和有联系的——生产、商业和金融制度。阿拉伯和穆斯林贸易在欧洲黑暗时代就很繁荣,在近代早期继续兴旺发展,尽管阿拉伯商人越来越受到东西两方竞争的挤压。例如,伊本·赫勒敦也论述过14世纪穆斯林和其他人的贸易情况:

  货物稀少,价格就会上涨。反之…货物丰富,价格就会下跌。……经商是用增加本金、贱买贵卖的办法谋取利润,奴隶、粮食、牲畜、武器和布匹都可买卖。盈余就是利润。……由此可见,收益和利润都是或大部分是劳动所得。……再者,真主创造了两个宝藏,即金矿和银矿,使金银成为一切资本积累的价值尺度。世上之人偏爱金银和财产。

  即使有时获得了别的东西,也只是为了最终获得(金银)。其他东西都受制于市场波动。…利润可以出自易货贸易;商人为了牟利或者(携带商品)奔走各地,或者囤积居奇、待价而沽。这便是经商…经商是牟利的自然途民

  但是,几乎无商不奸,贱买贵卖,谋取利差。有盈余才有利可图。因此,法律允许商业中的狡诈,因为(经商)有赌博因素。

  阿布一卢格霍德也论述了伊斯兰世界的商业,考察了许多金融手段和经济制度。亚伯拉罕·尤多维茨(1970)等人考察了穆斯林的“商业技术”;虽然早期的穆斯林、甚至穆罕默德本人就是商人。这个事实本身就足以说明问题,但马克西姆·罗丹松(1970,1972)仍专门探讨了伊斯兰教与资本主义和商业的相互兼容性。布鲁斯·马斯特斯(1988)在对阿勒颇的研究中竭力找出奥斯曼帝国经济政策与欧洲经济政策的区别。但是他对商旅贸易、商人、商业制度、货币、信贷和投资的描述都显示了奥斯曼帝国经济的彻底商业化和货币化。他对债务诉讼记录的考察‘给我们提供了一幅曲折的债务循环图象,这种债务循环把乡村地区同城市里的各种有钱有势的人联系在一起”(Masters1988:156一167)。另外,马斯特斯还强调妇女独立而活跃地参与奥斯曼帝国经济活动的表现。

  在东南亚,印度穆斯林商人和其他商人也占据着稳固和不断壮大的地盘。马来族和其他民族也形成自己的商业金融制度结构,并且允许来自西方的阿拉伯人、波斯人、印度人以及后来的欧洲人和来自北方的中国人进入这些结构。

  中国

  毫无疑问,中国人(和日本人等等)与这种国际劳动分工和贸易有联系。而本书的一个论点是,他们在生产领域占有一种优势地位。我们已经考察了中国的一部分远程对外贸易。在这方面,当然正如王庚武(1990:402ff)所说,“中国人与其他贸易民族一样从事远洋贸易”。尽管明朝政府加以限制,但华南地区仍继续与海外通商,“海外华人”群体和外国人都参与这种贸易。特别重要的一批海外华人,尤其是在长崎、马尼拉和巴达维亚定居的“福建人”(Hokkens——闽南语)都从事中国贸易。

  但是,中国国内肯定也有必要的和互补的生产、商业和金融制度。有意思的是,似乎宋元时期的制度基础比明清时期还好(Yang1952,Ma1971,EIVin1973)。但是,柏林(1990:280)认为:“我所看到的所有文献都显示,在中国的流通领域里有一种实际货币和计算货币的空间组织方式,基本上类似于殖民地时期以前的印度、中近东、近代早期的欧洲以及西属美洲的组织方式。”柏林在更早的一部著作(1983:66)里写道:“南亚在遭受殖民主义侵略之前与当时的中国一样,发生了一种根本性的变化,使社会、经济和政府的基本面貌有所改观。”当然,这就是说,它们以及欧洲都参与进同一个全球经济的同一发展!因此,当阿布一卢格霍德在评述中国的“商业活动和制度”时很自然地援引了加藤(Kato)的话,说“双人’的商会与欧洲的行会很相像。

  我们在第2章就已经看到,自11世纪和12世纪的宋代以来,中国的经济在工业化、商业化、货币化和城市化方面远远超过世界其他地方。伊激可在回顾18世纪以前几个世纪的情况时作了一些总结:

  中国的经济已经商业化了。这种发展的一个标志就是,经营结构变得越来越复杂了。……(另外的标志是)介入跨地区贸易的钱庄、票号和商会的成长……(以刷地方市场网络的密度增加。……企业家的才干也并不缺乏。这里有一个关于陕西庆阳县如何降低燃料价格的记载。……我们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在中国前现代的最后三个世纪里,涌现出远比以前多得多的私人经济组织;这里既有量变也有质变。特别是,乡村工业通过愈益细密的市场网络而得以协调,城镇工业通过这个网络而获得原料和顾客并形成管理大批雇佣工人的新结构。

  例如,伊撤可描述了J;1鄂陕三省的制铁厂,那里有六七个冶铁炉的工厂,需要雇佣上千个工人;他还引述了一份当时关于江西瓷器制造中心景德镇的记载:

  万排之声殷地,火光烛天,夜令人不能寝,戏目之日:四时雷电镇。

  伊俄可的结论是:

  经济上的进取精神到传统中国的晚期似乎还很活跃。人们对于比较价格有敏锐的意识。这明显地体现在它对技术的影响上(例如,随着木柴愈益稀少和昂贵,人们在制盐时用蒸发技术取代熬制技术)。……因此可以推测,对许多或大多数技术的选择都是出于完全理性的短期考虑。

  中国南方由于缺少可以建造船舶的优质硬木树,致使木材价格上涨,造船业向木材丰富而便宜的退罗和马来亚转移。

  谈到华南的情况时,马克斯(199:77)还指出:“到18世纪中期,岭南的农业经济体系已经大多商业化了,比起同一时期的英国、法国和美国,这里有更大比例的粮食进入市场,市场也运转得更加有效。”吴清江也证明,不仅是他专门研究的18世纪的厦门,而且厦门所在的福建省也已经相当广泛地商业化了。另外,他还考察了福建与其他地方之间复杂的贸易和迁移关系,这种关系远及海峡对岸的台湾、沿海而下的广州和澳门,以及重庆和四川其他地区的长江流域稻米产区,甚至远及满洲。他不仅分析了政府通过根据季节或其他情况出售储备粮来干预市场、稳定物价的做法,而且认为:“沿海水路网络的港运已经超出了单纯的救济目的而变得高度商业化了。”(Ng1983:13o)至于长江流域地区的商业发展和商业制度,我们在第2章已经根据王国斌(1997)的研究作了论述。

  波梅兰茨指出,中国农民把他们的产品投放到市场的比例要比西欧农民投放的比例更大,因此中国农民也比西欧农民更有竞争力。与此同时,中国农民也比西欧农民有更多的自由参与面向市场的手工业生产。波梅兰茨还证明,中国的财产权和土地买卖自由比西欧多。

  另外,农业有一种地区专业化的趋势(Gernet1982:427-428),经济作物的种植,尤其是桑树种植,更为明显。许多农业生产越来越商业化,有力地支持了工业和出口经济。例如,养蚕用的桑叶的价格在早、午、晚都有变化。土地可以买卖,尤其是卖给想成为绅士的商人,结果地主逐渐被称为“财主”。

  有一段1609年写的文字或许足以让人感受到当时的一种风气:

  出贾既多,士田不重。操资交捷,起落不常。……末富居多,本富尽少。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起者独雄,落者辟易。资爱有属,产自无恒。……富者百人而一,贫者十人而九。贫者既不能敌富,少者反可以制多。金令司天,钱神卓地。

  但是,中国农业及农产品市场的制度结构明显地适应着生态和经济环境及社会需求的变动,而且比同一时期的英国更有适应能力。在这两个国家,粮食价格都是随着收成好坏而波动。但是,中国南方的粮价波动没有英国那么剧烈,不是因为市场的作用更小,而是因为市场运作得更好!在中国南方,由于种植两季作物而使产量增加,由于加强了水利建设而使收成相对稳定,地方储备和跨地区贸易也使供给得到调节。马克斯(1977a)的比较研究显示:“在消除恶劣气候对其农业经济的影响方面,中国南方的农民、政府官员和粮食商人比英国的同时代人做得更好。”马克斯把这种成功归因于“水利工程为代表的先进技术、它仓体系和有效的市场机制等,这些都有助于减轻气候变化对中国南方农业收成和稻米价格的影响”——比18世纪的英国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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