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过失的名词,在德文都以“ver”起首,由此可见它们相互间的关系。它们指的大半是暂时的,不重要的,而在生活上没有重大意义的动作。譬如遗失物件实际上没有什么重要。所以这些事实引不起多大的注意。也引不起多大的兴趣。
我现在却要请你们研究这些现象,你们也许会不耐烦地反对,说:“在人世上及精神错乱等方面值得解释的神秘玄奥的事情多得不可胜数,对这些无关重要的过失多费气力,实在是太无聊了。假使你们能够解释一个耳聪目明的人在白天如何能看见或听到根本不存在的事物,或解释一个人如何能忽然相信自己正在受到他最亲爱的人的迫害,或者如何能用最巧妙的理由证明一种连任何儿童都会感到荒谬的幻想,那末,人们就会愿意重视精神分析了。但是如果分析仅只能说明一个演说家为什么用错了字,或一个主妇为什么遗失了钥匙等琐屑小事的原因,那么我们的时间和精力就应留以研究更为重大的事情了。”
我的答复是:别着急吧,你们的批评是文不对题的。精神分析当然不能夸口说从来不干琐屑的事情,相反,它所观察的材料常被旁的科学讥讽为琐碎的,平凡的,不重要的事件,甚至可以说是现象界里的废料。但是你们的批评似乎认为凡是重大的事件一定常有重要的表现。但在某种条件、某种时刻,难道很重要的事件便不能借琐屑的事件表现出来吗?这是很易举例说明的。譬如这里听众中的青年们,他们是怎样知道自己已博得了女人的欢心呢?难道一定要等她给你明白的宣示,热烈的拥抱吗?难道不是只要她等别人不注意时看你一眼,给你一个手势,或和你握手一秒钟,你便心满意足了吗?或者假使你是侦探,侦察一个谋杀案,你能期望杀人犯在现场留给你一张有姓名地址的像片吗?难道你不会因为已经有了你所要找的蛛丝马迹便感到满足吗?所以微乎其微的符号也有它相当的价值,是不容我们轻视的;通过这些信号也许可能发现重大的事件。你们认为人世上及科学上的大问题有引起我们兴趣的优先权,我当然表示同意。然而你们如决定从事于大问题的研究,那也是没有什么好处的。第二步如何着手,便不免茫然了。就科学工作而言,面前如果有一条可走的路,你便照着走去。假使你不带偏见或成见,勇往直前,你或可凭借各种事件彼此之间的联系也有小事和大事之间的联系,通过一些微不足道的工作。而幸运地走上了研究大问题的轨道上去。
就是从这个观点出发,我希望你们对这些正常人的小过失产生研究的兴趣。我现在想先请问那些不懂精神分析的人究竟如何解释这些现象。
他的第一个回答肯定是:“这些小事,是不值得解释的。”他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呢?难道他以为小事便可此可彼,而不能和其他事件发生因果联系吗?无论何人在任何方面,假若如此否认自然现象的因果律,就不免将科学的宙宇观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宗教观也不至于如此荒谬,因为据宗教的教义,若非上帝所愿,即“一雀之微也不至于无因落地”。我想我们的朋友一定不会坚持他的第一个答案;他一定会让步说自己如果去研究这些现象,一定可以立即求得相当的解释。那一定是由于轻微的机能错乱,或精神的松懈所致,这些情况是可以找到的。一个人平日说话本来不错,现在错了,那必定是由于一疲倦或不舒服,二兴奋,三注意集中于他事的结果。这是容易证实的。疲倦、头痛、或周期性偏头痛常使人说错话。忘记了恰当的名词也常常发生于这种状况之下;有许多人因不能记起专名,便预知偏头痛要发作了。一个人兴奋时,也常用错了字,或做错了事;注意分散或注意集中于他事时,常易忘记一些未曾计划的事以及许多他想要做的事。布拉特剧本里的教授可用以为例。他因为正在考虑第二卷书的问题,忘记了自己的雨伞而拿起了别人的帽子。我们由自己的经验,也知道一个人若专心注意于他事,便会忘记他的计划或信约。
这些话似乎是完全容易了解,无可辩驳的,但也许不能引起多大的兴趣,也不能满足我们的期望。让我们更细心研究这个解释过失的理论吧。这些人所说的过失发生的条件是不属于同一类的。循环系统的疾病和失调是常态机能所以错乱的生理根据;兴奋、疲倦、及烦恼等,则可视为心理生理的原因,这些都容易化为理论。疲劳、烦恼和全面的兴奋可以引起注意的分散,以致不能专心从事于动作,使事情很易受到干扰而不能准确完成。神经中枢的血液循环如有毛病或变化也可有相同的结果,照样引起注意的分散。总之,由于机体的或心理的原因而引起的注意的扰乱就是各种过失的主因。
然而这种解释对精神分析的研究没有多少帮助,所以我们要抛弃它了。老实说,对于这个问题作更深入的研究以后,便可见这个“注意”说和事实不尽相符,或至少不能由此推论一切。我们知道有许多人虽不感觉到疲倦或兴奋,一切都属常态,但也可发生这种过失和遗忘;除非是因为有了这些过失,我们事后才将这些过失归因于他们自己所不肯承认的一种兴奋的状态。同时,这个问题也不是这样简单的,因为注意加强,事情也不一定成功;注意减弱,事情也不一定失败。有许多动作纯为自动,不必注意也可以成功。譬如走路,也许不知道往何处去,但能到达目的地而不至于走错了路。这至少是我们所常见的。善于弹钢琴的琴师不假思索也能成调。他当然也许会犯些偶然的错误,但是假使自动弹琴可以增加错误的危险,那么琴师因不断地练习而使弹琴的动作完全变成自动,就会最容易陷入这种危险之中了。然而我们知道有许多动作在没有给予特殊的集中注意时,却非常有成绩,而有时渴望成功,不敢稍微分散注意力,反而导致错误。你们也许可以说那是由于兴奋的结果,但是兴奋为什么不能促进注意力集中于他所期求的目的之上,那就不是我们所能了解的了。所以一个人如果在重要的谈话中把自己所要说的话说反了,就很难用心理生理说或注意说来加以解释了。
关于这些过失还有许多旁的次要的特点,也不是这些理论所能解释明白的。譬如一个人暂时忘记了某人的姓名,非常懊恼,他情不自禁地努力回忆。为什么他虽感到懊恼,却总不能促使他捉住那个已经上了舌尖而有人提起便可立即记起的字呢?或者另举例子来说吧。有时错误增多,互相连锁,或互相替换。譬如有一人第一次忘记了一个约会;第二次,他特别努力记住了,却又发现自己记错了日期或钟点。又如有一个人想用种种方法记起一个已经遗忘的字,而思索时竟将那个可为第一个字线索的第二字又完全忘掉了。他若因此追求第二个字,第三个字又被遗忘,如此等等。排字的错误也是这样。这种错误据说有一次见于某一“社会民主”报上。该报记载一次节宴,说:“到会者有呆子殿下”His Highness,the Clown Prince第二天更正时,该报道歉说:“错句应更正为‘公(又鸟)殿下’”His Highness,the CroW—rince。又如某将军颇以怯懦闻名于世。有一随军记者访问将军,在通信中称将军为this battle-scared veteran〔意即临战而惧的军人〕。次日,他道歉了,说昨日的话应更正为the bottle-scarred veteran〔意即好酒成癖的军人〕。这些过错,据说是由于排字机中怪物作祟的结果——这个比喻的涵义就不是心理生理说所能包括了。
说错话也可因受暗示而引起。现在讲一个故事来加以说明。有一个新演员在《奥尔良市少女》一剧中充当一个重要的角色,他本应禀报国王说:“The Constable sends back his sWord”〔意即“警察局长将剑送回了”〕。预演时,主角开玩笑,有好几次对胆怯的新演员,将本文改念为“The Komfortabelsends back his steed”。〔意即“独马车将马送回了”〕。公演时,这不幸的新演员虽屡经告诫不要说错,或者就因为受了告诫的缘故,竟照错本禀报了。
这些关于过失的特点,决非分心说所可解释;然而我们也不必因此就证明这个学说是错误的,如果加上某一环节,也许便可使它完满无缺。然而有许多过失却可以从另一方面加以考虑。
我们选择舌误作为最合宜的代表。笔误、读误当然也可为例。但我们必须记得我们所曾讨论的只是究竟在何处及何种情况之下说错了话;而所已求得的答案也仅以此点为限。我们也可以问为什么只有这个特殊的错误而没有其他呢?这就要对过失的性质加以考虑了。须知只要这个问题还没有得到回答,过失的结果又未经解释,那么虽然生理的理论已经提出,而在心理方面,却仍旧纯属偶然发生的现象。譬如我说错了一个字,我可以用无数种方式来说错它,我可以用一千多个旁的字以代替那个对的,或对的也可有许多变式。在许多可能的错误之中,唯独发生这个特殊的错误,究竟是有没有原因呢?或仅靠偶然的机会呢?这个问题究竟能否有合理的答复呢?
梅林格和迈尔一为语言学家,一为精神病学家在1895年,曾设法从这方面研究舌误的问题。他们搜集了许多实例,纯用叙述的观点加以论列。这当然不是解释,但是可因此导向解释。他们将错乱分为:“倒置”字及音节,字母的倒置、“预现”、“语音持续”、“混合”、“替代”五种。现在试举例分类加以说明。譬如说“黄狗的主人”,错为“主人的黄狗”,这就是“倒置”就字的位置说的例子。又如一个旅馆的茶房,敲着大主教的门,主教问是谁敲门,茶房一慌,回答说:“我的奴仆,大人来了”,也可视为倒置的好例。至于句中字母的“混合”,则有如传教士所说:“HoW often do we feel a half-Warmed fish within us”。又如有人想要说自己此番是被动的单恋就是说情不自禁的单相思,却说错了,此番是被恋,这就是一个凝缩的例子。至于语音持续是由于已经说出的音节干涉将要说出的音节而发生的。例如,“诸君,请大家干杯auzustossen以祝我们领袖的健康”,误为:“诸君,请大家打嗝aufzustossen,以祝领袖的健康”。
又如议会的一位议员称另一议员为“honourable member for Central Hell”意即中央地狱里的荣誉会员,把Hull误说成Hell;再如一个士兵对朋友说:“我愿我们有一千人战败在山上”,把for-tified守卫误为mortified战败;这些都是“语音持续”的例子。就第一例子说ell这个音是从前面的词“member for Central”持续下来的,第二例子中“men”一词里m音持续下来构成了mor-tified。这三个例子不很常见。较常见的是“混合”的例子。譬如一个男子问一位女士,可否一路“送辱”她begleit-digen;“送辱”这个词是由“护送”begleiten和“侮辱”beleidigen这两个词混合而成。但是年轻人要知道他若如此卤莽,便很难对女人有成功的希望。又如一个可怜的女人说自己有一种无药可治的鬼怪病incu-rable infernal disease译注:infernal或许是internal之误,internaldisease意思是内病;又如某夫人说:“男子很少知道女子所有的‘无用的’性质ineffectual qualities的价值”译注:ineffec-tual或即affectional意即感情的;这些都可称为“代替”。
梅林格和迈尔对于这些实例的解释是很欠完满的,他们以为一个字的音和音节有不相等的音值,有较高音值的音可以干涉较低音值的音。这个结论显然是以“不常见的预现”和“语音持续”作根据的;就他种舌误而言,则音值的高下纵使存在,也不成问题。最常发生的舌误是用一个字代替另一个类似的字;有许多人认为这个类同之点便够作解释了。例如某教授在开讲时,说:“我不愿”geneigt估量前任教授的优点,——“不愿”是“不配”geeignet之误。
然而最普通而又最足以注意的舌误是把所要说的话说反了。这些例子可不是由于音的类同而混乱的结果,因此,有些人以为相反的词彼此之间有强固的联系,所以在心理上有很密切的联想。这种实例很多。譬如有一次国会议长在会议开始时说:“诸君,今天已足法定人数,因此,我便宣告散会了。”
任何他种联想有时也同样可以作祟而引起不快的结果。有一次,赫尔姆霍茨的孩子和工业界领袖及发明家西门子的孩子结婚,宴会时,请著名生理学家杜布瓦-莱蒙演说。他的演说词当然是漂亮的,结束时举杯庆祝说:“愿Siemens and Halske百年好合,”原来Siemens and Haisk是一个旧公司的名称,柏林人全都熟悉的,正象伦敦人熟悉“Crosse and BlackWell”那样。
所以文字间的类同和音值Sound-values声音的价值必须注意,字的联想也必须加以重视。但是这还不够,就某一类型的实例而言,我们要完满地解释错误,就不得不将前面所说过或想过的语句一并研究。据梅林格的主张,这些例子都属于“语音持续”,不过起源较远而已。——于是,我不得不承认我所得的印象是,舌误就更不可解了。
但是在研究前面所举各例时,我们还有一种值得注意的印象。我们所曾讨论过的,是引起舌误的普通的条件,但未曾研究舌误的结果。舌误的结果一经研究,便会发现有些舌误本身都有意义。这就是说舌误的结果本身可被看作是一种有目的的心理过程,是一种有内容和有意义的表示。以前我们只谈错误或过失,现在看来似乎这种过失有时也是一种正当的动作,只是它突然闯来,代替了那些更为人们所期待的动作而已。
就有些例子而言,过失的意义似乎是显而易见的。议长在会议开始时就宣告闭会,我们一知道引起过失的情形,便可揣测其意义之所在。他认为本届会期必定没有好结果,不如散会来得痛快;所以这个过失的涵义是不难揣知的。又如某女士赞美另一女士说:“我知道这顶可爱的帽子一定是你绞成cufgepatzt的。”误“绣成”aufgeputzt为“绞成”,她言外之意就是说这顶帽子是外行人的作品。又如某夫人本以刚愎著名,她说:“我丈夫请医生代定食单。医生说他不必有特殊的食品,他只要吃喝我所选定的东西就行了。”这个过失的涵义也容易明白。
现在假定大多数的舌误和一般的过失都有意义,那么我们以前从未注意到的过失的意义,便不得不引起特殊的注意;而其他各点都不得不退处于次要的地位。生理的及心理生理的条件可以略而不谈,把注意力全部倾注于有关过失意义及意向的纯粹心理学的研究。我们现在可用这个观点,对于过失的材料作进一步的讨论。
但在未讨论之前,另有一个线索是要你们注意的,诗人常利用舌误及其他过失作为文艺表现的工具。这证明他认为过失或舌误是有意义的;因为这是他有意这么做的。他决不至于偶有笔误,而让这笔误成为剧中人物的舌误。他是想用这笔误来表示一种深意,我们也可研究其用意何在——他是否想借此表示那剧中人正在分心,或过度疲劳,或头疼呢?当然,如果诗人确实想要借错误来表示他们的意义,我们也不必太加重视。错误也许实际上并没有深意,而只是精神上的一种偶发事件,或仅有偶然的意义,但是诗人却仍可用文艺的技巧予过失以意义,以达到文艺的目的。所以研究舌误,与其求之于语言学者及精神病学者,不如求之于诗人。
席勒所著的《华伦斯坦》比科洛米尼,第一幕第五场有这种过失的一个实例。在前一幕中,少年比科洛米尼曾伴送华伦斯坦的美丽的女儿到营寨里,所以热心拥护华伦斯坦公爵而力主和平。他退出后,他的父亲奥克塔维奥和朝臣奎斯登贝格不禁大惊。第五场有下列一段对话:
奎斯登贝格:啊,难道就这样吗?朋友,我们就让他受骗吗?我们就让他离开我们,不叫他回来,不在此时此地打开他的眼睛吗?
奥克塔维奥:由沉思中振作起来。他已经打开我的眼睛了,29 我都看清楚了。
奎斯登贝格:看见什么呢?
奥斯塔维奥:这该死的旅行!
奎斯登贝格:为什么呢?你究竟何所指呢?
奥斯塔维奥:朋友,来吧!我得立即顺着这不幸的预兆,用我自己的眼睛来看一个究竟——跟我来吧!
奎斯登贝格:什么?到哪里去呢?
奥斯塔维奥:匆忙地说到她那里去。到她本人那里去。
奎斯登贝格:到……
奥斯塔维奥:更正了自己的话到公爵那里去。来,跟我去吧。
奥斯塔维奥本要说“到公爵他那里去”,可是他说错了,由“到她那里去”这几个字,可知他对于公爵的女儿也不免有所恋恋。
兰克在莎士比亚的诗剧里,得到一个印象更深的实例。这个实例见《威尼斯商人》一剧中,那幸运的求婚者巴萨尼奥选择那三个宝器箱的一场里。我现在最好读一读兰克的短评:
“莎士比亚的名剧《威尼斯商人》第三幕第二场中的舌误就其所表示的诗的情感及其技术的灵巧而言,都是最好的。这个舌误和弗洛伊德在他的《日常生活的心理病理学》中所引《华伦斯坦》剧中的舌误相类似,也足见诗人深知这种过失的结构和意义,而且假定一般观众都能领会。珀霞因受她父亲愿望的束缚,选择丈夫必须纯靠机会。她靠着好运气逃脱了所有那些她不喜欢的求婚者。巴萨尼奥是她所倾心的,他也来求婚了,她怕他也选错了箱子。她想告诉他纵使他选错了,仍可博得她的爱情,但因对父亲的誓约而不能说。莎士比亚使她在这个内心的冲突里,对巴萨尼奥作下面的谈话:
我请你稍等待一下!等过了一天或两天,再行冒险吧!因为选错了,我便失去了你的友伴;所以我请你等一下吧!我觉得似乎不愿失去你但这可不是爱情。……我或许可以告诉你如何选择才对,但是我受誓约的束缚而不能这样,因此你或许会选不到我。但是一想到你或许会选错,我便想打破誓约。别注视着我吧,你的眼睛征服了我了,将我分为两半;一半是你的,另一半也是你的——但是我应该说是我自己的,既是我的,那当然便是你的,所以一切都属于你了。
她想暗暗地告诉他,即在他选择箱子之前,她已属于他,对他非常倾爱,可是这一层按理是不应说出的。诗人因此便利用舌误以表示珀霞的情感,既可使巴萨尼奥稍微安心,又可使观众耐心等待选择箱子的结果。”
请注意,珀霞在结束的时候如何巧妙地将自己说错的话和辨正的话调和,并使它们互不抵触,又如何掩饰其错误。
“……既是我的,那当然便是你的,所以一切都属于你了。”
一些医学界之外的学者,因观察而揭开了过失的意义,似乎可以为我们学说的先驱。你们都知道,利克顿伯格1742-1799是一个滑稽的讽刺家,歌德说:“他若说笑话,笑话的背后就暗藏了一个问题。有时,他还在笑话中隐示问题解决的方法。”他有一次讽刺某人说:“他常将angenommon动词,有‘假定’之意读为Aga-memnon,因为他读荷马读得太熟了。”这句话确可作读误的解释。
在下次演讲中,我们要考察诗人对于心理错误的见解是否可以同意。
《精神分析引论》 (德)弗洛伊德 世界文化
第三讲 过失心理学 续
在前次讲演时,我们曾单单讨论过失本身,而没有涉及它和被干涉的有意动作的关系;我们知道,就有些例子而言,过失似有意义。如果过失有意义这一结论能在更大范围上成立,则对意义的研究将会比对过失所由引起的条件的研究更为有趣了。
心理过程的意义究作何解,我们必须先有共同的观点。由我看来,意义就是它所借以表示的“意向”intention,或是在心理程序中所占据的地位。就我们所观察的大多数实例而言,“意义”一词都可用“意向”和“倾向”tendency等词代替。究竟只是由于表现,还是由于对过失的诗意的夸大,才使我们相信过失之中有意向的存在呢?
现在请仍以舌误为例,并考察其更多的表现,我们便可知道这些实例全有显而易见的意义或意向,尤其是那些把自己所要说的话说反了的例子。譬如议会议长致开会词时,说:“宣告散会。”那是很容易懂的,其意义和意向就是他想要闭会。你也可以说:“他自己这么说的”;我们不过是抓住了他的要害。请你们不要打岔,表示反对,以为这是不可能的,以为我们知道他要的是开会,不是闭会,以为他的意向当然只有他自己最明白,他是要说开会的。你们这样说,是忘记了我们原意是要“单单讨论过失”;而要把过失和它所扰乱的意向的关系留待以后再讲的。所以你们犯了逻辑上“窃取论点”begging the question的谬误,而任意处理其所讨论的全问题了。
在另外的例子里,舌误虽不完全是所要说的话的反面,却仍表示出来一种矛盾的思想,譬如“我不愿geneigt估量前任教授的优点。”“不愿”虽然并不是“不配”geaignet的反面,然而这句话的意义已和说话者所应取的态度大相矛盾了。
还有些例子,舌误只是在所要表示的意义之外增加一个第二义。于是其错句仍象是好几句的凝缩。譬如那个刚愎的女人说:“他只要吃点喝点我选择的东西就行了。”她的言外之意似乎是:“他的饮食自然可受他自己的支配,但是他要什么,究竟有什么用呢?我才可以代他选择食品呢?”舌误常予人以这种凝缩的印象。例如一位解剖学教授讲演鼻腔的构造,结束时,问学生们是否能充分了解,等得到了肯定的答复之后,他继续说:“这可很难相信,因为充分了解鼻腔的解剖的人,即在几百万人的城市里,也仅只一指可数……不,不,我的意思是屈指可数。”这个缩句自有意义:就是懂得这个问题的只有他一个人而已。
舌误除显而易见者外,还有一些例子,它们的意义是不易了解的,所以直接违反我们的期望。譬如错读专有名词,或乱发些无意义的语音等是很常见的事例,所以单单以此为根据,就可以解答“过失究竟是否全有意义?”的问题了。现在如果将这些例子加以更仔细的研究,也可以揭露这样一个事实,就是这种错误是不难领会其所以然的;老实说,这些似难了解的例子和前面比较容易懂得的例子之间确没有多大的差别。
有人问马主人马怎么样了,马主人说:“啊!它可‘惨过’stad——可再过一个月。”“It may take another month”。那人再问他什么意思,他说他想这是一件惨事a sad business,把sad惨和take过揉合到一起就成了“惨过”Stad。见梅林格和迈尔
另有一个人谈及一件可以非难的事,他接着说:“于是某些事实又‘发龊’refilled了”。他的解释是要说这些事实是“龌龊”的,“发现”revealed和“龌龊”filthy合而成为“发龊”refilled了。见梅林格和迈尔
你们可记得那少年要“送辱”一个不相识的女人。我们曾将此二字分析而成“侮辱”和“护送”,现在可不需要证据便知道这个分析是可信的了。由这些实例看来,可见它们即使不太明白,却也都可解释为两种不同说话的意向的混合或冲突。所不同者,在第一组的“舌误”中,一个意向完全排斥了其他意向,说话者完全把自己所要说的话说反了,在第二组中,一个意向仅只歪曲或更改了其他意向,因此,就造成一种有意义的或无意义的混合的字形。
我们相信现在已懂得大多数舌误的秘密了。这一层假若弄明白,那么从前不能理解的另一组舌误也可以领会了。譬如变换名词的形式虽不见得常常是由于两种相似的名词的竞争所致,然而那第二个意向是容易看出的。非舌误所致的名词的变式是常见的;这些变式的目的是要贬低某一人名;这是一种普通骂人的方式,有教养的人虽不想采用,却也不愿意放弃,它被伪装成笑话,虽然是很下流的一种笑话。举一个粗俗的例子吧,法国总统Poincaré曾被歪曲为“SChWeinskarr锓猪样的”。我们还可以进一层,认为这种讥讽的意向也可隐匿于因舌误而造成的人名变式之后。如果这个假定是对的,则因舌误而造成的滑稽可笑的变名也可以有类似的解释。譬如议会议员称他人为“中央地狱里的名誉会员”honourable member for Central Hell,会场里的安静气氛一下子就因为这个可以唤起一种可笑而不快的形像的字儿而被扰乱了。因为这些变式有讥讽的表示,所以我们不得不断定它背后还有这样一个意思:就是“你不要受骗吧。我这个字是无意义的,有谁乱说,就让他下地狱”!其他象把完全无害的字变为粗俗污秽的字的舌误也可适用同样的解释。
有些人为了开玩笑,故意将无害的字变成粗野的字,这个倾向可算是大家熟悉的。有人以此为滑稽,其实,你若听到这种例子,便不免立即要问这是有意的笑话还是无意的舌误。
我们似乎已经以很少的劳力解决了过失之谜了。过失不是无因而致的事件;乃是重要的心理活动;它们是两种意向同时引起——或互相干涉——的结果;它们是有意义的。我知道你们必定有许多疑问要向我质难,我们须先解决了这些疑难,才可使这种努力所得的结果引起大家的信仰。我当然不愿意以粗率的结论来欺骗你们,让我们冷静地依次来讨论每一事件吧。
你们将有什么疑问呢?第一,要问我是否以为这个解释可用以说明一切舌误的事例呢?或只能说明若干少数的事例呢?其次,这个概念是否可兼用于许多种类的过失,如读误、笔误、遗忘及做错事和失物等等呢?再其次,疲倦、兴奋、心不在焉及注意不集中等因素在过失心理学中究竟占什么地位呢?此外过失中的两种互相竞争的意向,有一种常常是明显的,另一种则不一定。我们究竟如何可以揣知后一种的意义呢?你们除这些问题之外,有没有其他问题?如果没有,我可要提问了。我要提醒你们,我们讨论过失,不单为了要了解过失,而且要因此而了解精神分析的要义。所以我有下面的这个问题:干涉其他意向的究竟是哪种目的或倾向呢?而干涉的倾向和被干涉的倾向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呢?所以过失的谜一经解决,进一步的努力便又开始了。
这就是一切舌误的解释吗?我想说是对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若研究一个舌误的例子,便可得到这个结论。但是我们可不能证明一切舌误都受这个法则的支配。虽然,却也没有妨碍;因为为了我们的目的,这一层在理论上是无足轻重的。然而即使我们所解释的舌误的例子仅是一小部分,我们所想要用来说明精神分析的结论却依然是有效的;何况我们所可解释的舌误还不仅是一小部分的事例呢?第二个问题:这个解释可否适用于他种过失呢?我们也可预先作肯定的答复。将来讨论笔误、做错事等例子时,你们也是可以信服的。然而为了叙述的便利,我想将这个工作暂时搁置一下,等我们更充分地研究了舌误之后再说。
有些学者视为重要的因素如循环系统的扰乱、疲倦、兴奋、分心及注意力不集中等,现在对我们说来,有什么意义呢?如果过失的心理机制适如上述,这个问题便须有更彻底的答复。你们要知道我决不否认这些因素。老实说,精神分析对于其他各方面的主张大概是没有争论的;精神分析只是要将从前已经说过的话加入一些新鲜的材料。有时候,以前所忽视而现在为精神分析所补加的却正是那事件中最重要的部分。那些因小病,循环系统的紊乱及疲倦等而发生的生理的倾向,当然可以引起舌误;这是日常的经验也可以使你们相信的。但是承认了这些究竟可以解释什么呢?它们并不是过失所必需的条件。完全健康及正常的情形之下,也可以产生舌误。所以身体的因素只算是补充的;只能给产生舌误的特殊的精神机制以相当的便利。我从前曾用过一个比喻;现在一时找不到一个较好的,便仍用这个比喻了。譬如在黑夜里我正在僻静的近处散步,流氓来了,把我的金钱、手表抢去,强盗的面孔当时看不清楚,我向公安局控诉说:“僻静和黑暗抢去了我的钱物。”公安局长也许告诉我说:“在事实上讲,你似乎太相信极端的机械观点了。你的控诉应该是有一个没看清的窃贼趁黑夜和僻静而胆大妄为,才将你的钱物劫去。由我看来,最要紧的事是捉贼。捉贼之后或许还可取还赃物呢。”
心理生理的原因如兴奋,分心,注意力不集中等显然算不上解释。它们只是几个名词而已;换句话说:它们是帘子,我们须要看一看帘子后面才对。我们的问题应该是:兴奋或分心究竟是为什么事而引起的呢?音值,字的类同,某些字共有的联想等的影响固然是重要的,因为它们给过失指出一条可以发泄的道路;然而即使前面有一条路,就能担保我一定走这条路吗?我还需要有一个动机,逼得我循着这条路走去。所以这些音值和字的联想也正象身体状况一样,只是易于导致舌误的原因,不可能成为舌误的真正解释。我讲演时所用的无数词语中有许多字和别的字声音相似,或和其相反的意义或公用的表示有密切的联想,但我却很少因此用错。哲学家冯特以为原来的意向假若因身体的疲倦而受制于联想的倾向,便容易引起舌误。这似乎有些道理,然而却不免和经验相抵触,因为就多数例子而言,舌误并没有什么身体的或联想的原因。
特别使我感有兴趣的是你们的下一个问题:两种互相干涉的倾向究竟用什么方法测定呢?你们或许不知道这个问题的重要。这两种倾向之一,即被干涉的倾向,是容易被认识的;犯错误的人知道它,也承认它。引起怀疑的只是另一种,即所谓干涉的倾向。你们一定记得,我们已说过这个倾向有时也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只要有认错的勇气,便可在错误的结果之中看出这个倾向的性质。议长把所要说的话说反了,他显然是要开会,但也显然在骨子里是要闭会。明白极了,不需要再加以解释。但就其他实例而言,干涉的倾向仅只使原来的倾向变换面目,而没有将自己充分暴露出来——我们究竟用什么方法在这个变式中探得那干涉的倾向呢?
在某一组例子里,我们可以用很稳便而简单的方法,换句话说,你用什么方法测定被干涉的倾向,现在也可用这同样的方法测定干涉的倾向。说话者用了错字之后,我们加以查问,他便恢复他原来所要说的字。“啊!它可惨过stad——不,它可再过一个月。”他也可以补充说明干涉的倾向。我们可问他何以先说“惨过”呢?他说,“我本想说这是一件惨事。”就另一例而言,说话者用了“发龊”二字,他说他本想说这是一件龌龊的事,但是控制住了自己,而代以另一种表示。其干涉的倾向正象被干涉的倾向那样都昭然若揭。这些实例的起源和解释都不是我或帮助我的人编造出来的,我选用它们是有目的的。我们必须问那说话者为什么有此错误,问他能否予以解释。若没有这样问,他也许轻轻放过而不想寻求解释。但一经查问之后,他就将他所想到的第一个念头说出来。你们要知道这个小小的帮助和其结果,就是我们所要讨论的精神分析的雏型。
然而我怕你们才懂得精神分析的概念,不免立即对它产生一种抗拒力。你们不是竭力想要抗议,说犯错误者告诉我们的话不完全是可靠的证据吗?你们认为他当然要满足你要求解释的希望,因此,便将他所想到的第一个念头告诉了你。至于这错误是否确实因此而起,你我都没有相当的证据。它也许是这样的,也许不是。他也许还想得到一种旁的解释。
很明显,你们是太看不起心理事实了,你们想,假使有人将某一物质作化学分析,测定其中某一成分的重量为若干毫克。他可从这个求得的重量,得到某一结论。你认为一个化学家会因为怕这一分离出来的物质也许有他种重量,而对这些结论有所怀疑吗?无论什么人都会知道,那物质只有这个重量,不会有其他的,因此,就在这一基础上毫不迟疑地建立进一步的结论。关于心理事实,一谈到某人受盘问时想到这个观念而不想到别的观念,你们便不信以为实,认为他也许还有别的念头。其实这都是你们不愿放弃你们心中的心理自由的幻觉。在这一点上,我要抱歉地说,我和你们的见解极端相反。
现在你们会有另一种抗议了,以为:“我们知道精神分析有一种特长的技术,能使被分析者解决精神分析的问题。譬如那餐后的演说者请大家起来打嗝以祝客人健康。你说其干涉的倾向是想要取笑;这个倾向和敬客的倾向互相冲突。但是这仅是你的解释,是以和这个舌误无关的观察为根据的。假使你去征求那说错话者的意见,他不仅不同意他有污辱的意思,而且要激烈地否认这个意思。你为什么当别人坚决否认时,还不放弃你这个无法证明的解释呢?”
是的,这次你们的辩驳可来得有力了。我可以想象出来那位不相识的演说者;他也许是那位首席客人的助理员,也许是一位年轻的讲师,一个很有希望的青年。我问他是否知道自己有点不太尊敬他的领导的情感。于是一场吵闹发生了,他不耐烦起来,生气地对我说:“你也考问得够多了,如再多说,请不要怪我不客气了。你的怀疑足以破坏我一生的事业。我因为说了两次auf,以致于误把anstossen说成了aufstossen。这就是梅林格所谓‘语音持续’的例子,背后决没有其他恶意。你知道吗?那便够了。”这是一种令人吃惊的反应,一个确实有力的抗议。我知道我们不必再怀疑他,但是我想他说他的错误没有恶意的时候,似乎不免太起劲了。他大可不必因纯粹学理的研究而暴跳如雷,这一层你们或许也会同意,然而你们仍会认为他自己总该知道什么是他所要说的,什么是他所不要说的。
他该知道吗?怕仍是一个疑问吧。
你以为现在已将我驳倒了。我听你们说:“那就是你的技术了。犯错误者的解释如果和你的观点相合,你便宣告他是本问题的最后的证人,他自己是这么说的!但是假使他所说的和你的观点不相合,你便立即宣告他说的话不足为凭,要大家不必相信。”
那确是不错的。但是我可以举出一个相类似的例子。譬如在法庭上,被告认罪,法官便相信他;被告不认罪,法官便不相信。万一不是这样,法律便不能施行了;虽然也偶有过失,但你们总该承认,这个法律制度是行之有效的。
“嗯,难道你是法官吗?说错话的人难道就是你面前的被告吗?舌误难道就是罪过吗?”
这个比喻,你们可不必驳斥。你们知道关于过失的问题,我们的意见是互相分歧的,这些分歧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如何才可以和解。因此,我提出法官和罪犯的比喻作为暂时和解的基础。你们应当承认,过失的意义如果被分析者所承认,就应当是无可怀疑的。这在我,也承认被分析者如果不肯直说,或者竟不许见面,则直接的证据必不可得。我们于是不得不象法官审案那样,利用其他证据作为推断的帮助。在法庭中判罪,为了实际的理由,也可用间接的证据。精神分析虽没有这种需要,但也未尝不可以考虑这种证据。你若相信科学只会有确已证实的命题,那就不免误解了;你若对科学作这个要求,也未免太不公允。只是那些有权威欲的,甚至于要以科学教条代替宗教教条的人们才有这种要求。其实科学作为教条仅有极少数明白无疑的原则;它所包含的主要是有不同程度的机率的陈述。科学家有个特点就是能够满足于接近真理的东西,虽还缺乏最后的证明,却也能进行创造性的工作。
但是假使被分析者不想解释过失的意义,我们究竟到哪里去求得解释的起点和作为证据的资料呢?我们可以有几种来源:第一,可根据那些非过失所产生的类似现象,譬如一个人若因错误而变式和因故意而变式一样,背后都会有取笑之意。其次,可根据引起过失的心理情境和过失者的性格及未犯错误以前的情感,过失或许就是这些情感的反应。一般说来,我们根据一般原则以求得过失的意义;这在当初只算是一种揣测,一种暂时的解决,到后来研究心理情境而求得证据。有时候还必须等研究了过失意义的进一步的表现之后,才能证实我们所揣想的是否正确。
现在如果以舌误为限,尽管我还有几个好的例子,恐怕也不容易给你们以这种证据。那位要“送辱”某女士的青年,其实是很害羞的;那位说自己的丈夫要吃喝她所喜欢的饮料和食品的夫人,我知道是治家很严的妇女,或者再举一个例子吧。俱乐部开会,一个青年会员演说时猛烈攻击他人,他称委员会的成员为“Lenders of the Committee”〔意即委员会中的放债者〕用Lenders〔放债者〕代替了“members”〔意即委员〕。据我们揣想,一些与放债lend-ing有关的干涉倾向正在他攻击别人时活跃着。其实有人告诉我说这位演说家常感有金钱上的困难,那时正想借债。所以其干涉的倾向确可译为下面的一个念头:就是“你在抗议时稍微慎重一点吧!这些人都是你想要向他们借钱的人哩。”
我如果讲到别种过失,我便可以给你们这种间接证据的许多实例。
一个人若忘记了一个熟悉的专名,即使非常努力也不能将它保留于记忆之内,我们便可以揣想此人对他必无好感,所以不愿回忆。我们若记得这一层,便可讨论下面几个过失的心理情境了。
Y先生和某女士发生恋爱,但某女士对他没有什么情感,不久后,她和X先生结婚了。Y先生虽早已认识X先生,并和他有业务上的关系,但是现在他却一再忘记了X先生的名字,以至于每当需要写信给他的时候,便要向别人询问他的名字。Y先生显然是想将他幸运的情敌完全忘悼,永远不想到他。
又如某女士向医生打听一个他们所共同认识的女朋友。她用这位女友未出嫁以前的姓氏,忘记了她结婚以后的姓氏。她承认自己很反对这个婚事,而且很厌恶她女友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