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鬼论之证明
此文系瓦勒氏(Alfred Russel Wallace)博士所著。博士为博物学大家,进化论健
将,后专究哲学中之灵魂哲学(Psychic Philosophy),造诣极深,此文出后,披
靡一时。博士主张有神的进化论,在哲学界开一新纪元。此文发表于美国《阿利
拉》杂志(the Arena),所述悉本诸实事,而以科学的眼光判断之,各国译者甚
众。日人高桥五郎曾以之附刊于所译英国陆杰(Oliver Lodge)博士《死后之生存》
一书之后,推崇备至。今由日文转译,惟原文过繁,译时加以删节。而既经重译,
能否不失原本之精神,殊不敢必耳。
又按陆杰博士为英国学界泰斗,哲学家、科学家、又宗教家也。任英国灵学会
长有年,所著有《无线电报》《近世物质观》《生命与物质》等书。而《死后之
生存》一书,于灵学尤多所发明,全书十余万言,容当译之以介绍于我国。
英美灵学会员,研究斯学有年,种种证例,搜集极多,藉以获关于人生性命之
学识,苟非疯痴,未有不感兴味者也。该会报告书累累巨册,所载实例,均研究
家目击之事,或经严密之考查,或得确实之证明,决不容虚伪之事,搀杂其间。
不特此也,每对于稍有疑义之事,辄费甚大之时间劳力,调查其真相,研究其因
果;最后则分类组织,公诸当世,以供公众之阅读。益以鄂温(Owen)氏,克
罗惟而(Crowell)博士,及其它诸学者注意搜集,案积如山,于是灵学益彰着矣。
灵学会以最可恃之方法,编纂关于灵学之种种材料,吾人当表示感谢者也。此
等事实,几经劳力,方得明确,毫无可疑。彼不肯劳力于此举者,决无容喙本问
题之权利;盖彼等之意见,毫无价值也。今从事研究灵学者众矣,有识之舆论,
为之一变,其所以能至此者,其原因亦非一端也。
灵怪之表现,约有五种:一曰、集合观象,即同一灵怪,二人以上同时见闻也。
二曰、异象观象,即同一灵怪,而各人所见不同也。三曰、畜眼观象,即犬马等
家畜见灵怪而恐怖惊骇也。四曰、物质变象,灵怪发现时,附近物质生影响变化
也。五曰、灵魂照相,即将灵魂撮入照片而现形象也。今依此五者,各举实例数
则,以证明之。
第一、集合观象 此种实例甚多,不遑枚举,其中证验确凿者,亦复不少。《灵
学会报告书》第八卷百○二至百○六页,载有一实例,后知其出于某处。军医某
氏夫妇二人及一子一养女,同室而居,时时见一男子之影,常于起居休息之时,
为其所惊。最后其妻与养女同时见之,互语所见,形状实同。此母女二人决非患
歇斯底里,亦从未见过如是之人;子甫九龄,曾于击球时见之。彼等四人,均言
所见者,决非生人,则其为鬼,可不言而喻矣。
又有哈里(John D.Harry)氏者,其女三人,及彼等之乳母,于十年之间,常见
一白衣少妇;其一女嫁后,其婿亦曾见之;哈里氏自身在卧室书室见过七八次。
有一次哈里氏卧床上,蚊帐下垂,少妇忽现,熟视氏面而去。又一日,三女与侍
婢同处一室,少妇忽现,四人同时见之,惟其面目较他时所见者稍模糊耳。此则
确无其人,且出现至十年之久,谓其非鬼,不可得也。
某夏日午后,一少年与二少女,在田圃中,见一白衣妇人,飘然行于六尺高篱
之上,至圃外方灭。三人均极健康,决非病的现象也,彼等旋逐一马车之后,白
衣妇人又现,马怖而立,不肯前进,彼等亦祇得立而不前。
鬼不惟现形,亦复发音:某牧师家,夜夜闻鬼音,亘二十年之久。大研究家阿
砚芝氏所著《幽明之间岛》(Debatable Land)一书,所载均系实事,曾声明愿负
责任者也。中有一节云:某家中于夜间十二时至二时,辄闻车载铁条经行窗下之
声,出外视之,毫无所睹,而音仍不绝。来访之客,无论男女,亦皆闻之。以种
种方法搜检侦查,确知其非出于人为之发音。
迈耶芝氏所著《活灵怪》一书,有一节云:某地某氏别庄,有一客宿焉,其夜
忽闻怪响,门户受击,震动几破。主人合家均闻之,相距六十呎后舍所住之仆婢,
亦皆惊醒;及开户察视,毫无所见,其后方知彼时客之妻女及二婢,均罹疫死亡
云。
第二、异象观象 《灵学会报告书》第八册载有一事,颇觉奇突:喀蒲天氏(Captain
D.)之客室,忽现一妇人,涕泪交横;一次五人同见之,妇人出客室赴厨室;一
次,氏之两女见之,一女尚未字人,见妇人自厨房外阶而来;一女已适人,同时
见妇人经草地往果园。同时所见各异,竟不知其何故。
英国孟梯佛德(Rev.Mountford)牧师,住美国波斯顿时,往罗佛克芬(Norfolkfens)
访友,适居停之兄某甲,偕妇住其附近,氏与另三人见某甲夫妇乘彼自己之马车,
至某甲居宅,但不闻叩门声,奇之,出观,则毫无所见;某甲之女亦见之,告其
叔父母曰:「吾父母驱车而过,不知何意?」越十分钟,某甲夫妇疾驱而来,车
中之人,若车若马,与适所见者毫无所异;众大诧,乃知先之过门不入者,非某
甲夫妇,殆灵怪也。此事为牧师亲见,绝无丝毫之虚妄。
第三,畜眼观象 此种事例,《灵学会报告书》所载尤多,会员对之,亦少持异
议者,故记载甚详。
前述白衣妇人飞行篱上,马怖而立;又如某别庄发大声响事,该庄畜一猛獒,
当大声响时,獒屏息垂尾,蹲伏屋内,不似闻盗声时之猛烈也。
英国某著名牧师,注意饲犬,审知犬之性质,对于灵怪骚扰时,与对于人之骚
扰回异:如盗破门窗,犬必猛吠,必至盗去而后已;如闻灵怪声响,犬不惟不吠,
且现恐怖之状,而蜷伏屋隅也。
伦敦附近某家,时闻脚步音,即见一女鬼,鬼出时,犬引颈悲鸣,天明入室,
尚觉恐怖,前后凡亘五年。(见《报告书》第八册)
英国某地方,一教堂建于郊外,教民死亡,辄闻哭声,夜深人静,烈风如号;
堂中有三犬,均竖毛蹲伏,状极恐怖;就中最狞恶之一犬,平日极勇敢,此时则
伏于床下,全身战栗,更或匿其头于薪中,不敢作声。希荃克教授之未亡人评曰:
「此等音声,甚真正自然,决非幻观幻听也。」
巴德将军(General Barter)旅印度时,尝率其忠犬二头,出猎野外,忽有印度人
二名,一乘马、一步行,现于前途,二犬忽垂尾竖毛,蜷伏于将军之傍,颤怖而
鸣;将军怪之,知遇鬼怪,趋前追之,二犬平日常随将军,尽其忠实之责,此时
不然,径舍将军而逃归。
右所述者,皆灵学会以劳苦与巨费搜集之确实证据也;此外妖魅考,灵怪篇诸
书,记述亦伙,兹略摘录数则以补充之。
格兰卫尔牧师(the Rev Joseph Glanvil)曰:「怪音响时,饲犬中无一外出,均
屏息蹲伏。」约翰氏曰:「怪声未响之前,犬已逃入室中,求庇于人;怪音过后,
犬始狂吠。某日毫无声响,犬颤而伏,家人见犬之此种举动,知怪音之将至,已
而果然。自后家人以此测之,百发百中,无一次不尔。」
鄂色尔(Oesel)岛上之某墓地,忽起怪音,停厝之柩,有跃出或颠覆者。近墓
农家所畜之耕马,惊怖出汗,口吐白沫,更或中心烦苦,辗转地上,施救急疗法,
亦不尽效,一两日内毙去数头。该官所派委员,调查其原因,亦无所得。
合尔夫人(Mrs.Hall)告鄂文氏(R Dale Owens)曰:某处时现灵怪,多年不能
养犬;客携犬来者,灵怪一现,犬不敢留,必逃去,终寻不着。此余所目击之事
也。
灵怪及于下等动物之影响,证据如斯,良堪研究。此种事实,决不能以心理的
作用,或幻观幻觉抹杀之也。盖不仅人见闻之,马吐白沫,犬忽战栗,其必有所
见闻,且足令犬马惊惧,明矣。
第四、物质变相 若无鬼神、无灵怪,全出于人心之幻觉,则物质上必不因鬼怪
之现,而生变化。然证之事实,则物质上因此生变化者,不一而足,则是有鬼之
明证也。常有锁固之门,灵怪启之而入室,令人不得不惊异已。盖鬼有强弱,弱
者仅映于一人之目中,稍强则众均见之,更强则以手扪人、触动对象,其种类固
甚多也,今略述数则以资研究。
灵学会刊行书中,记葛文医生夫妇(Dr.and Mrs.Guynne)事:某夜见男女二人影,
其灯忽灭,再燃之,至朝不熄。又记一事云:某家忽见一女鬼,并闻鬼声,且见
女鬼以手开阖门户。尤奇者则著名某绅家主人出入,往往由鬼为其开闭门户云。
克罗威而博士(Dr.Eugene Crowell)曾言:有戚某于降梯或行甬道时。不见一人,
而再三被人打落帽子。又云:有无人之室,发现他室之挂屏时钟及种种器具,一
日主妇入此室,忽见一挂屏行于空际,谓非有灵物移之,不可得也。
英国摩阿少佐(Major Moor)宅中,日日闻猛烈之叩钟声。亘两月之久,竭力
研究其原因,终不可得。最后少佐断言曰:此钟之鸣,绝非生人之手击之,余已
确信不移矣。自少佐报告此事后,以同样怪事报告者,纷至沓来,凡十四件,皆
奇妙不可思议,今姑举其一二如下。
海军中尉利茀斯氏(Lieutenant Rivers)在海军病院中。其室内之钟,连续四日,
鸣声不绝,书记事务员铜铁工及学者数人,百方查察,终不明其原因。又有某处,
钟忽自鸣,亘十八阅月之久,命铜铁工及其它之人,严密视察,终无所得。此等
事如系生人所为,终必察出破绽,然百计查察,毫不见生人作为之迹,则判断其
出于灵怪,可无疑义矣。
第五、灵魂照相 灵魂照相,始于美国纽约之玛姆勒氏(Mumler)氏善写真,屡
撮鬼形于普通照相内售之,获大利,且得大名。法庭谓其有诈欺取财之嫌疑,捕
之而审判焉,其冤旋白,复其自由,灵魂照相之名,自是大着。兹略说其证验之
手续:有斯里氏(Slee)者,曾考察玛姆勒氏之摄影,与寻常照相,毫无所异;
一日显出一模糊人影,即灵魂之照相也,斯里氏仍不释然,自备照相材料,请其
摄影,乃竟显出一清楚之灵魂照相焉;又有一老照相家,从事此术,已二十八年,
以严密试验之结果,证明玛姆勒氏之灵魂照相,无何等之诈术;布鲁克林Brooklyn
照相家锡茀氏(Siver)以自己之照相器及材料,令玛姆勒氏摄影,玛氏一触手,
即有一灵魂之相现于干片之上。上述三人,均以自己之实验,证明玛氏之冤,此
裁判之详情,载于一八六九年四月二十二日纽约泰晤士报上。
尔后许多名家,以所摄灵魂照相,刊登新闻杂志之上;又或往从不相识之照相
馆,照常摄影,结果则自己已故亲友之影,现于照相内,彼照相家固未知孰为彼
之已故亲友者也。
灵魂照相之实例,不胜枚举,此事证明灵魂之存在,尤为确实。其理由有二:
确由实验而来,一也;系老练专门家实验所得,二也。不宁惟是,且可证明灵魂
之确有其物,而非由于幻觉,盖幻觉则无物,决不能摄入照相器而留其形态也。
按篇中所举实例五项,除灵魂照相,为吾国昔日未有传闻外,其余四者,如《聊
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等书,数见不鲜。其事实,大概得之传闻者居多,而
间或加以附会,在作者及读者之意,皆不过视为茶余酒阑之谈助而已。而外人对
于此等实例,均经严密之考查,得确实之证明,于稍有疑义之处,辄费甚大之时
间劳力,调查其真相,研究其因果。盖彼人皆夙具有研究科学之识力,遇有异事
异例之发生,绝不以其与科学相扞格,而遽屏却之使不扰吾神志也。在彼之为此,
固非好为自撤其科学之藩篱,而与人以可抵之隙;惟以真理所在,实有不能灭没
者耳。若执先入之见,而固拒一切,不容其有讨论之余地,此必非真知科学者所
忍出此也。
二、生死界之沟通
钱保和
译美国立孟阿勃脱(Lyman Abbott)原著
赉孟特洛治(Raymond Lodge),英国理学博士?利物浦大学教授倭立佛洛治爵
士(Sir Oliver Lodge)之子也,一九一五年三月,赴前敌从军,六月,中流弹阵
亡;其后倭立佛爵士时与子赉蒙特之幽灵互相通讯,遂着一书,详志其事,颜曰
《赉孟特》,又名《生与死》,(Life and Death)。书分三编:第一编,述其子
之生平,附以书札;第二编,叙爵士心灵与其子幽灵之感通;第三编,用哲学讨
论爵士信仰之理旨;大概谓人死之后,其灵魂于特别境界中,继续存在,此种特
别境界与人生世界,有一间之相隔,经此一间,两界中即可互通情意也。此论阐
发已久,爵士以经历所得,渐觉其确当,而今日欧美,与爵士具同一见解者,殊
不乏人也。
夫爵士素以心灵哲学名家,今用科学的眼光,讨论魂灵不死之理,崇论宏议,
足以启发吾人者至大。从来心灵物质之界说,古今学者,聚讼纷纭,莫衷一是,
主唯物论者之言曰:「所谓生命者,绝非灵魂,于人生之内,万物之中,绝无由
得灵魂之适当证据也。」按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释教育为「启迪智能,
以明万物之定律。」又解之曰:「所谓万物之定律,兼人及其行为与物及其工力
而言之。」然主唯物论者,于赫胥黎万物定律之解释,置而不言,以为:「人者,
物质形体之一耳,人之行为,不过物质之一种变态耳。」有一著名之唯物论家,
谓:「脑之发生思想,无异于肝之分泌胆汁。」彼固不认宇宙中有上帝,亦并不
认己身中有灵魂也。
倭立佛爵士曰:今日唯物论的哲学,于科学思想上,已无存留之余地、成立之
名分,惟有少数生理学作者,尚为所谓科学的唯物论护法而已;彼辈欲证明宇宙
为一,故必主心灵与物质及物体能力状态之殊异。倭立佛爵士则谓:生命与能力,
初非同物,生命非能力之一体,生命不生能力,亦不自有所作为,惟指挥能力,
而行其物质之辖制与置配,例如煤之能力,为推行汽船,横渡大洋,然必有机师
运用之,驾驶之,航行之事,方始成绪;有物质之能力,而无生命,譬入战场,
鎗炮子药,无不具备,究何向而显其发射之长,此非物质定理中所预能也。顾控
制物体能力之生命,不特限于人类,其它动物亦有之,植物亦有之,动物植物之
长成孳育,殆皆为此自有之生命所支配导引,使准定鹄而进行焉。推之乌之营巢、
蚁之筑垤,亦无非随其生命之驱策;而造化至高之生命,又隐隐为万物能力之总
指挥;吾人固不能见生命之本体,但能见其效果,而可决其生命之存在也。蜜蜂
一队,素未受人饲养,忽为人所得,居之箱中,供给其需要,使蜜蜂有知,岂不
将一思供备之所由来?人在万象森罗之中,而求其运行枢机之原动力,则世界宗
教崇奉之所由起矣。
此支配导引之生命,一旦离此物而去,而此物即死;不论其为植物、为动物、
为人类,其死之理皆相等。既无生命,体质之能力,不能控制,其原点即随物质
之定理以消解。然体中物质之消解,不足以证前此居中控制之生命,同时消灭,
而仅可断为两相分离也。盖身体为灵魂之躯壳,灵魂离躯壳,躯壳即腐败,犹之
室主离居室,居室渐倾颓也;若以躯壳腐败,居室倾颓之故,遂谓其旧主人亦已
决不生存,绝无理由。亚奴尔特(Edwin Arnold)曰:「生者常生。」又曰:「灵
者未尝有生,何尝有死?」诚哉其言也。
主人既不死矣,在一躯壳中之主人,与在他躯壳中之主人交通,当其躯壳无恙
时,恒以物体的标记为媒介,吾人已夙习之;所谓物质的标记者,或用声音成语
言,或用符号成文字,或用图象及种种艺术之表示,但此项标记如何能将无形之
意念或情感,自一心灵传至他心灵,则无人能言之。盖传达心意之奥秘,人每忽
视,一如寻常日用之事物,往往习为固然,不复加以思索,不若电报为文明之新
利器,易生研究之心也。然电报之交通,可以由有线而成无线,今人已不能谓两
电信机关之间必有金类之丝相贯,而后可传达,亦岂能谓心灵与心灵之间,必有
物质的标记为之媒介,而后能互通情意乎。
非物质的标记传意之法,为物质界与灵魂界交通之要点。观古来宗教家祈祷之
经验,于心灵上所觉由祈祷而得之感应,均足以显明人与神灵之间,情意交孚,
初无须物质的标记,如人与人之必有媒介也。世界无论何种民族,当何种时代,
信何种宗教,男女老少,用其虔心与诚意,瞻仰无形之神灵,有苦难求其拯救、
怀悲伤求其安慰、遇试探求其指引,呼吁之下,如响斯应,则谓有形者与无形者,
其互通情意之经过,为非真实,不可得矣。故心灵与心灵交通,而无物质介其间,
谓之灵交(Tel pathy),有形体之心灵,与无形体之灵魂或神灵交通,谓之感通
(Spiritualism),此其说皆为吾人所共喻,而不容非难者也。世讥宗教家之言论,
每涉武断,不知科学家之武断,不亚于宗教家也。试检科学进化之历史,科学家
曾嘲汽车汽船之为理想矣,曾称电话为玩具、电灯为装饰品矣,曾讥无线通电、
空中飞行为妄念矣;此数者,科学家始尝决其无成,而今皆已告成功焉!兹者谓
生人之灵,与死人之灵,能交通情意,似此重大问题,宜如赫胥黎之言:「探讨
事理,必摈弃成见,任事物真相之自为诱导,以窥入其奥微,吾人惟有虚心顺受
而已。」云云,真研究之唯一方法也。吾人用此方法,作扼要之断论,而深信吾
人个性之永久存在,且信生死虽有界域,而生者与死者,得互通情意。今其艰难
阻隔之处,已逐渐减除,吾人于此事实,肯负完全之责任者也。
以上略举倭立佛爵士之言,爵士所根据者,即已接得其子赉孟特死后之消息,
且谓:凡一人与他人传达消息,或为书写,或用机印,或以电话,皆必有其人个
性之迹,遗留其间,其素谂之人,立能辨认之;一如赏鉴家之辨美术,为真为赝,
能于结构气势中分别之,门外之汉,茫然无睹也。今赉孟特之幽灵,亦有其特性
可辨认,非不相关切之人所能知,故倭立佛确信而确证之。然则将来为心理考验
(Psychical Research)之学者,由此必能对于生死界之沟通,得一至当之论。而
世有以研究幽灵之动作为徒劳者,又有斥为不虔敬者,宜为倭立佛爵士所深斥也。
虽然,吾人茍于心理哲学,所得有限,而贸然问津于此;又因当世有欺诈之徒,
自称能为幽灵之媒介,欺人敛财,而无达识以烛其奸,未有不受迷惑者。进而言
之,适有所挚爱之人死,生者挟其忧伤之怀,闻忾见,日夕盼望,冀得一闻其
声音、一睹其容貌,情感既专,触于耳、寓于目者,遂不暇一一以理论为之分析,
误幻想为事实,亦在所不免。倭立佛爵士亦以为欲详生死一大问题,其间经行之
道路,尚多崎岖不平,从事者宜极审慎,与其昧然入困难之境,致罹危险,莫若
暂置勿问。此言也,诚吾人所当奉为圭臬矣。
三、显 魂
王小隐
(灵怪丛谈之一)
引 予髫龄喜闻异事,每遇谈者,便为忘倦,而于东坡黄州之趣,兴会尤深,时
为毛发淅沥、时复想入非非,以惊奇为壮美,心有同然,不独区区尔也。比年事
渐增,知识略具,倍益于玄妙之情,殚思求索;顾体弱才短,不足自振,侵寻弱
冠,茫乎无可栖止。然确知物质学术,未足尽天地之秘,神鬼迹相,亦有可资商
搉者矣。爱迭生谓:五十年内,人鬼可以沟通。较之井上博士所言,清晰差胜。
美洲人士,究者数万,书报亦不可胜计,顷见报端屡载魂现异闻,因译《心灵杂
志》之一节,用作旁证,慎勿视等《志异》《齐谐》之流,则幸甚矣!译竟,述
其趣旨如是。
加陀磷女士者,彭海芝女士姑母也,殁于一千九百零九年之四月,其魂乃三现
于夫人许,夫人念其显魂之由,殆原于身后嗣续未洽之遗憾。凡示现二次于夫人,
一次于夫人十五龄之子,兹事初非关于夫人之迷信或病症,彼实一健全坦白之德
国妇人,重一百九十余磅,与夫婿荷曼彭海芝同居,兼有儿女;其住室为二层,
第二层之前部临街,对巷路灯,可以照入,而加陀磷之魂即现于此处云。夫人尝
于昨日对人称说是事,晚间复于家中对客谈之,其言曰:「距吾姑母之殁,已近
匝月,吾始猝见灵异。其时方将就寝,诵祷未竟,微闻窸窣之声,举目见姑,与
吾对立,衣黑衣,以手褰之,其面惨白,噫,若是其白也!急呼吾夫,彼沉睡不
应;比再唤使醒,视魂已隐矣。」客曰:「夫人果确知其为若姑乎?」曰:「设
吾曾睡而复醒者,则自应付之梦幻;顾彼实立于门际,而街上路灯之光,犹灼然
照之,我固明明如今之视尔也。」曰:「夫人素信鬼神乎?」曰:「吾确信见我
姑母之灵,他则绝未之睹。」曰:「夫人亦研神学者乎?」曰:「自吾有见以来,
友人有劝使习之者,然终未往。」问答既竟,夫人续言曰:「不久吾姑之灵,又
显于吾家,吾儿见焉。彼方拾级登楼,就其卧榻,忽见吾姑立于门次,乃狂叫而
返,吾与其父,不知何事,急往视之,比至,则鬼又灭影矣。」「第三次之显灵,
与第一次无殊,亦方将就寝时也。」夫人自遭遇二次以来,遂无迹象可观,但时
闻巨大诡异之声绕屋而已,自言后此殊不复惊扰焉。
此事原书亦未经解释,然乎否乎?愿以质读者诸君。特不可以二事了之:(一)
心理作用耳,(二)绝无其事。有一于此,是曰武断,不敢闻命。
四、 伍博士为鬼介绍
桐 庵
余素不信神怪事,有谈者辄辟为妄。乙卯(一九一五)秋,闻王文典述伍廷芳
介绍书一节,至为怪异。不图研究卫生、精治法律之伍老博士,其神权乃与「至
高无上三十三天穹窿上帝」等也。为纪其言,王文典曰:余(王君自称,下仿此)
家于五月间被盗,友朋多来慰问;有孙默林者,殖边银行之执事也,来余宅,方
送之门,遇伍秩庸,视之审。孙去,以问余,余以姓字对,伍曰:「病耶?」余
曰:「微有肺疾,且延医矣。」伍微喟曰:「恐不久人世,延医适速其死。」阅
数日,殖边兑现风潮起,事务繁冗,孙忽不至,方怪其不应旷职,是夕,忽梦孙
来,云:「已辞尘世,乞念多日宾主之雅,向伍博士索一介绍书。」余漫应之,
醒以为异。翌日,语之同事,咸云:「殆心念也。」余亦以与伍相识多年,知其
研究灵魂学,未闻有介绍书也,故以梦为妄,且以孙未必死也。逾时,讣告来,
实于先一晚逝世,征以昨梦之时,适相符合,不禁为怪。是晚,复梦如昨,因大
疑之;既至殖边,孙之兄屏息来,哀乞于余曰:「昨宵梦默林,云卧游风味殊不
佳,王君向伍博士索介绍书,两请之矣,王君疑而不去,幸为哀之。言次,容甚
戚,醒告我母及弟妇,皆大骇而哭,三人盖同梦也。幸念死友之谊,为之一行,
殁存感激。」余闻其语,不觉骇然曰:「余亦梦之矣!第以未闻有介绍书事,故
未冒昧往请。兹当一行,惟确否不敢必耳。」访伍博士于其寓,请介绍书,伍曰:
「即曩日所遇者耶?固早知其必死也。此人诚笃,我固知之,介绍书当于今晚缮
送。」时温钦甫适亦在,闻之大诧,曰:「伍博士将捣鬼耶!乌云介绍书?」伍
曰:「君何瞶瞶,即君将来,亦须我善为介绍,我之权力,岂君所知。」言已,
对之作微笑。余在旁,惊其事之怪诞,不敢赞一辞。及晚,伍博士遣书记朱某送
介绍书来;朱某者,随伍博士数十年,其人貌似学究,出入必持一旱烟管,而于
伍博士之灵魂学,极端反对。来时,余适外出,朱以介绍书置之书案,掉首竟去。
余归未见书,而朱某复来,云:「顷送介绍书至,君适公出,我以事涉荒诞,随
置桌上即去。归途寻思,博士授我此书时,郑重叮嘱,故复折回。」余获介绍书,
问朱曰:「博士有他言乎?」朱曰:「博士嘱君于明日晓色初动时,以书与孙家,
焚之灵前,万不可或迟。博士将于今夕作大功德,魂游太空,求孙魂而引之入天
府;设君迟赴孙家,博士魂将不返,贻误大也。」余取书观之,则封裹迭迭。书
有二,欲穷其异,以电话请之博士,求一观内容,博士许诺;去封视之,则一与
天帝,大致云:「孙某已经考验,确系良善,请准其自由。」此外更书要文经典
数语,伍博士签字。一则与鬼卒者,语意经典签字亦如之,更书「任其通行,不
得拦阻」等语,彷佛下行公事然。余审视数四,觉无他异,然博士既郑重如此,
余又何敢怠慢?竟夕不寐,迨晨星将落,即至孙家,叩首者再,而焚介绍书,其
后孙默林终未入梦。桐庵曰:此怪异之介绍书,闻者必以为诞,然王文典君言之
凿凿,请一叩王君,当知余非杜撰;若能谒见老博士,必将更有奇妙之新闻也。
狄楚青先生曰:鬼神之说,人多以为迷信佛教者之妄言。自近时欧美研究此学
者日盛,以鬼学博士名者有人,于是始不以迷信目之,亦可笑也。马相伯先生言:
「美国于四十年前,有一巨富,喜研究此道。曾登广告,愿以家资数百万为赏格,
存之银行,如有人能使鬼之形状确实有据,发现于人前,使人鬼之界无阻者,即
以此资相赠。以此之故,美国研究此学者甚众,然虽能发明鬼学多种,尚不能得
此赏格;今计此款,应在一二千万左右矣。」(平等阁笔记)
又曰:宣君子野,喜究神鬼之学,为余谈一事,颇奇特,为历来传记中所未载,
且与可摄影之理相发明。据云:光绪二十三(一八九七)年秋间,高邮马棚湾(驿
名)下二十里有陆家庄者,有农夫嗜博,博常负,因之时与妻反目。一夕,囊资
已罄,知床头尚有青蚨二百在,不欲自取,恐妻之诟谇也,嘱表弟某往代取。某
至其家,穴窗窥之。见农人妇正坐灯下纺纱,身后则立一衣冠人,怪之,以为其
外遇,谛审之,妇如不觉者。其人手持一短杖,杖末微曲,略如西人之行杖,以
曲端勾所纺纱,纱辄断;妇复连缀之,连断至五次,妇乃罢纺,叹息而起,搵泪
而泣,随即以带挂床梁间,立凳上伸头以投缳,其时衣冠者以全神瞠目凝视之,
似以此时为最要之关键者;于此间不容发之际,某不觉大声惊呼,排闼直入,妇
惊倒于地。其时邻人惊集,视衣冠人则僵立如木偶,冠缨帽,衣马褂,并有马蹄
袖,胸前挂一方袋,面有微须,以手推之,空如烟雾,手过后一仍其旧,无丝毫
损坏之迹;倘疑为烟雾凝结此形,则以手推时,其质点必有动荡之处,此则似一
无质点,无论挥以刀、洞以棍,皆若漠不相关者,于是乃知为鬼;待至天明,亦
仍如故。远近之人闻其异,集而观者不可以数计,至四五日后,影乃渐淡。宣君
之友闻而往观,其须眉冠服,犹能辨别,盖距出现时己近半月之久矣。宣君闻此
友言,乃设法往远处,借得照相镜具驰至其地,则已在廿日以外,但见有黑影一
段,矗立屋中央,如一人之形状而已,遂无从摄影,实为可惜。宣君当时亲询其
事之颠末,故得详尽如此云,闻者莫不以为怪。
又曰:杨君言,鬼能出入墙壁,无所阻碍,即其见鬼时,墙壁亦不能遮碍;时
有鬼立于墙间,半在墙内,半在墙外,若不知有墙者;又有人能行无阻碍之地,
而鬼却不能行过,若有墙隔者。此论极奇,亦为向所未有,不知此乃业力不同之
故;佛经所谓同业别业之分也,如人与鸟兽等同生于空气中,鱼虾等同生于水中,
皆同业者也。或曰:「明明有墙,何故鬼则视为无?明明无墙,何故鬼则视为有?」
曰:「此益足征佛说一切心造之理矣!有者非有,无者亦非无,所谓有无者,皆
众生业力中自现之妄境而已。」(平等阁笔记)
又曰:按吾儒孔子曰「敬鬼神」,曰「事鬼神」,又曰「洋洋乎如在其上,如
在其左右」,是孔子未尝主无鬼之论,至晋人乃始创此说,以自标异立名;自后
宋儒乃力持此义,实藉以辟佛氏。欧洲近时有学之士,多殚力研究此学,所著书
籍报章,非止一类,如《妖怪学》《神秘学》《鬼科学》等,皆书报名也。且有
某博士创制一新法照相镜,能摄鬼之影,以验其形状。噫嘻!鬼神之说,孔子不
言者,犹之「六合之外,存而不论」之意,佛氏乃畅意言之;而诋佛氏者,遂斥
此以为迷信之据,吾知经西书发明之后,则此惑可以解矣。(平等阁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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