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附录B:现值准则。提供了理解跨时期产业组织问题的基础。 第4章附录:计量问题。集中讨论准确计量市场结构及绩效的困难。 .11
信誉质量
达比(Darby)和卡尼(Karni)认为,信誉质量是有价值的,但它在正常使用中却不能得到估价。对信誉质量价值的任何评价都需要追加代价高昂的信息。作者用了一个不太令人愉快的例子,即阑尾切除所带来的得到认可的好处。这种得到认可的好处只有在该器官得病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然而发现有病症及其程度,却常常需要代价高昂的化验或外科手术。
这些作者使用的三分法是:(1)前验商品的质量在购买前是已知的,(2)后验商品的质量只有在购买之后才知道,但不需要很多代价,(3)信誉的质量即使在购买之后,也要花费很大代价去判断。他们把电视机、电子设备以及如上所述的人体等各种项目的维修康复服务作为主要例子。向某位修理者购买服务的消费者,购买的不仅是维修服务,而且购买了信息。对生产者来说,将信息和服务合起来提供,比分别提供更便宜。很明显,如果消费者能够无偿地检验信息,修理者的欺诈机会将会受到限制。然而,正如达比和卡尼指出的那样,即使在消费者完全无知,并且无法证实维修者提供的信息的时候,欺诈的最大限度也要受制于旧耐用品和新商品之间的价格差异(人体的情况除外)。
使人误入歧途的广告
我们用“使人误入歧途的广告”这样的措词,概括有意识的广告错误,或广告引起消费者对产品性质产生错误理解这两种情况。对那种试图说服顾客偏好某种产品而不挑选其他类似的、差异很小或没有差异的产品的广告,这一措词则不适用。
因此,使人误入歧途的广告包含着事实的歪曲,包括自称产品具有实际上根本不存在的优良性能,或无法说明有关产品的重要事实。掌握情况的消费者当然知道,使人误入歧途的广告是存在的。有些人对于这种广告的程度、趋势具有明确的看法。1971年对《哈佛商业评论》的2700名订户所进行的一次民意测验揭示,32%的受调查者相信,与10年前的广告相比,目前更大部分的广告包含着“无效或错误的内容”。约38%的受调查者感到,与10年之前相比,使人误入歧途的广告在现代广告中所占的比率更小些。
另一种使人误入歧途或错误的广告形式包括一种叫作“引诱转移销售法的做法”。当某种已定价的、已做了广告的商品在商店里卖不出去时,当有用的替代品质量较次或价格较高时,引诱转移销售的情况就发生了。联邦贸易委员会通常将引诱转移销售排列在欺诈性广告表的首位。为了对付引人误入歧途的广告,现在已经产生了许多旨在控制广告索赔的内容和具体事项的法律法规。根据习惯法,关于错误广告的诉讼要求证明某个广告商对广告欺诈具有实际知识,或理当具有知识。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的1938年惠勒-李修正案,赋予该委员会起诉虚假广告的权力。从那时起,联邦贸易委员会制定了具体广告计划和修正的广告要求。最初的案例之一有普罗菲尔面包广告问题,它属产品缺量性质。事实上,该种面包与其他面包相比,只不过切得较薄些,从而每片面包所提供的卡路里也较少些。
科马诺和威尔逊说明,除了卖方之外,还应当有更多的客观信息来源。他们明确地建议,应当鼓励那些评估竞争性产品质量方面的信息。他们还表明,应当通过政府管制,强制性地使消费者信息标准化,减少广告费用支出量,并且提高那些主要用于广告的二级、三级邮件的邮资。
广告对价格的影响
大量的研究已经表明,在较大量的广告和较高的价格之间,有着一种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例如,国家食品销售委员会公布了一份报告,声称在全国范围内做广告的食品的价格,要比在地方范围内做广告或私人商标的食品价格高4-35%。许多研究也表明,做了广告的药物比未做广告未注册的同类药物售价更高。
广告与价格的关系
广告和价格的关系取决于需求和成本条件。如果广告是成功的,销售数量则上升。在规模经济条件下,随着销售数量的增加,平均总成本会下降,结果导致在较低价格水平上销售产品。在图9.2中,我们表明了通过广告和较低的平均总成本而降低价格的可能性。一开始,不存在广告,企业面对着需求曲线DD和平均总成本曲线ATC。假定长期垄断竞争达到均衡,经济利润为零。从而,销售数量为q1,价格相当于P1。现在广告被采用了,它是成功的,将需求曲线移至D’D’。平均总成本移至ATC’。ATC’与D’D’的切点决定了生产的数量为q2,在P2的价格下销售,P2比P1低。在这个假定的例子里,增加广告导致了销售量增加,并且导致足够低的单位生产成本,从而允许有一个较低的价格。
上述论证,只有在对做广告产品的总的行业需求增加,或者一些厂商离开该行业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如果广告仅仅是以牺牲其他厂商的产品来增加某个厂商的产品需求,上述论证就不再是正确的了。因为,当某个厂商的单位生产成本降低时,其他厂商的需求将会减少。可以想象,即使在需求增加的时候,整个行业的平均价格也会下跌。如果一些厂商被迫离开该产业,让保存下来的厂商从规模经济中获益,上述情况就会发生。
广告导致价格降低的经验证据
我们已经引述了许多论证广告导致较高价格的研究。我们刚才也已经说明,如果生产增加并且平均总成本下降,或者竞争(由价格的均值和方差的降低来测量)增加了,广告就可以导致较低的价格。一些研究旨在表明,当某一个条件或两个条件都满足时,结果是产生较低的价格。我们在此检验几项研究。
眼镜 贝纳姆(Benham)通过比较限制广告情况下的价格和不限制广告情况下的价格,研究了广告对眼镜价格的影响。贝纳姆发现,1963年,在广告完全被禁止的那些州内,眼镜的平均价格为37.48美元。在不存在广告限制的那些州内,眼镜的平均价格是17.98美元。贝纳姆的解释如下:
总之,大量低价销售的卖者依赖于将顾客从某个广阔领域里吸引过来,因而就需要告知他们的潜在顾客关于购买他们商品的好处。如果广告被禁止,他们就不能生产必要的销售量来维持低价格。……同时,少量高价销售的零售商存在于市场的可能性将会增加。
贝纳姆提出,广告包容更多的现存厂商之间的竞争,降低利润边际。他还提出,广告为进入市场提供便利,因此,禁止广告是进入市场的壁垒。
似乎令人感到惊讶的是,贝纳姆发现,广告所包含的价格并不是导致眼镜价格下降的一个重要因素。他把禁止价格出现在广告上面的那些州与非限制性广告存在的那些州区分开来,发现在那些价格不能够包括在广告中的州里,平均价格只比没有限制的那些州略微高些。换句话说,存在、地点和产品花色品种方面的信息似乎引起消费者对竞争企业足够的兴趣,这种兴趣又导致更大程度上的竞争。
玩具制造商 斯坦纳考察了玩具制造商采用电视广告前后的玩具制造业。他发现,和50年代以后的情况相比,50年代中期以前的销售毛利或利润边际,在统计显示中要高得多。在零售商和制造商采用电视网做广告之前,一件零售价为5美元的典型玩具,通常以5美元,或许可能以4.95美元出售。向全国零售的玩具在做了电视广告之后,原来可以卖5美元一件的玩具的典型零售价平均只有3.49美元了。然而50年代中期以后,在那些没有玩具电视广告的城市里,价格仍然平均在4.98美元左右。
斯坦纳解释道,平均价格下降的原因几乎全部在于利润边际或毛利的下降。在玩具广告大量上电视的那些地区里,一些零售商发现,在显著地降低了这些玩具的毛利之后,他们的投资收益率提高了。玩具销售量的增加足以抵偿这种下降(在这里,需求富有弹性)。量小而价高的零售商不再能将他们毛利维持在原来的高度,因为存在着那些批量大而价格低的企业。
零售汽油 莫利齐(Maurizi)试图研究禁止做零售汽油价格广告的地方法的作用。他的研究表明,在禁止价格广告的城市里,各商人的销售毛利额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异,这与广告促进市场效率的假设相一致。但是,莫利齐的研究结果也表明,这些城市具有较低的平均价格。莫利齐指出,这一结果是不可靠的,因为上报的批发商要价中存在着偏差。他进而宣称:“没有一个厂商协定会注重法律对平均价格的影响。”
律师费用 穆里斯(Muris)和麦克切斯尼(Mcchesny)最近进行了一项案例研究,以测定律师广告对所提供服务的价格和质量的影响。他们将法律诊察所(一种提供法律服务的新形式,专事提供大批量的服务,例如简便离婚)的服务价格和质量,与传统的(即非诊察性的)服务方式相比较。在其他一些广告和价格的研究中,他们发现,广告可以使法律诊察所降低价格。例如,他们发现,1975年,在马里兰州,解决非争议性离婚的平均支出超过300美元。而1976年开始活动的法律诊察所,可以在150美元的价格下,解决上述离婚问题。
关于广告,他们的研究和其他一些研究的不同之处在于,穆里斯和麦克切斯尼着重于广告和质量之间的关系。研究这一关系的重要性源于下述主张,即广告禁令,尤其是职业方面的广告禁令,在保障“最低限度”质量方面是必要的。尽管大部分经济学家会争辩说,消费者应当自由地对这些服务作出他们自己的价格-质量权衡,就像他们在其他购买中所作的一样,但许多从事诸如法律和医疗等职业的人却不同意。那些断言质量必然下降的人常常含蓄地表示,他们自己只是在降低的质量下才低价支付。低成本(例如来自产量的增加)是低价格的源泉,这样,低价格才能不必降低质量。
穆里斯和麦克切斯尼对质量进行了主观的和客观的试验。他们的主观试验包括了对法律诊察所和传统法律事务所中消费者的问卷调查。他们提了7个有关质量方面的问题,例如,律师是否迅速地到消费者这儿来;消费者是否认为该律师是诚实可靠的。诊察所所有的平均得分显示,消费者宁愿选择诊察所,而不是传统事务所。其显著性差异为10个百分点。此外,消费者在被问的所有7个问题之中,都宁愿选择诊察所,而不是传统事务所。这一结果的统计显著性相应为1%的水平。
作为一项客观的试验,穆里斯和麦克切斯尼比较了诊察所存在与否在离婚问题上孩子抚养款项的决定情况。在所有情况下,妻子都得到款项。当诊察所代表妻子时,她们的抚养款项增加了,有关统计显著性不到0.025。当诊察所代表丈夫时,他们所必须支付的数额下降了,尽管下降的数字在统计显著性上并未达到一般可接受的水平。
由此可见,上述案例研究并未发现广告导致低质量,它表明,质量在任何测定中都不曾变坏,在有些测定中,相反还更好些。研究者的结论是,律师诊察所能够降低价格并提高质量。因为广告允许采用专门生产技术以降低成本,这就可能达到更好的质量管理。
广告和盈利
如果广告仅仅被看作是一项投资,那么我们就会预期广告的收益率在边际上相等于其他类型投资的收益率。当人们将广告看作是可能的进入壁垒时,则预期有较高水平的广告支出。确实,有一位研究者直截了当地阐明,最高的利润率是与大量做广告的那些行业相关联的。将广告预算与盈利相联系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作为一个经验性问题,在估计广告和盈利之间的关系时,需要使其他许多变量保持不变。此外,正确找出能导致高利润率的潜在市场势力,也是一项困难的任务。再则,即使广告显然是一项投资,税法也仍然允许厂商或者考虑将它作为这一年的支出,或者不予考虑。
首次试图考察上述所有缺陷和问题的较重要的研究,是由科马诺和威尔逊进行的。在他们的多元回归分析中,包括了测量平均市场广告占销售比例的变量。这一变量在他们的回归结果中具有统计显著性。他们发现,在大量做广告的市场上,平均市场利润率为12%,而在所有市场加总考察中,平均市场利润率只有8%。他们的结论是,这一差异来自由广告支出造成并且保持下来的产品差别壁垒。
目前在广告和竞争的关系上,有很多理论争议彼此冲突。早期的经验性检验是贝恩假设的检验。他假设,广告费用导致原有企业产品和新进入企业产品之间较低的需求交叉弹性。这一结果容许广告的较高价格和较高效益。施马伦西(Schmalensee)的广告模型集中研究现存的厂商和新进入者之间的关系。他说明,在动态影响下,广告未必限制新进入者。他争论道,如果两种类型的厂商不存在需求函数上的不对称现象,如果“现存厂商和进入者能够做出同样有效的广告和同样合乎需要的产品”,那么,对进入的限制就不可能存在。施马伦西确实看到了现有的厂商可以从他们在较早进入市场中获得好处。在另一方面,纳尔森的模型则集中研究信息和产品需求弹性之间的关系——消费者的知识越丰富,需求函数的个别弹性就越高。纳尔森说明,如果某些厂商的单位生产成本比其他厂商低,则低成本的厂商将可以通过同时增加广告支出和降低价格来盈利性地扩大产出。
在1979年的一篇论文中,科马诺和威尔逊发现,上述两种模型均有局限性。在施马伦西的模型里,假定存在不变的价格成本边际,这就限制了通过确定较高价格来获得过去的广告收益的可能性。纳尔森模型的局限性在于,不同的广告效果会反过来影响厂商行为。当不同产品的质量排列取决于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时,就没有一个确定的方式来判断某一产品优于另一产品。如果来自广告的收益取决于对不同产品偏好的程度和力量,则纳尔森模型就无力了。其他一些研究者曾进行了类似的研究,并且提出了类似的结论。
对科马诺和威尔逊之类模型的结论提出批评的人指出,所有这些研究都使用了横截面的利润率,由此,因税法原因在广告支出相对较大的市场上,利润率被夸张了。
争论在继续
简言之,在广告对盈利的作用上,并没有一致的意见。有些人,如布洛克,发现不存在来自广告的总经济租金。而另一些人,如西格弗里德(Siegfried)和韦斯,却恰恰发现存在着来自广告的经济租金。
由于注重特定的商品和行业,研究者们没有在广告和盈利之间清楚地建立起确切的联系。例如纳尔森论证了后验耐用品广告和利润率之间的负相关关系。他发现,这一结果比广告和盈利之间的正相关关系更有意义,他确实从非耐用品的情况中发现了这一点,因为后者的“广告作为投资”倾向性明显。博耶也发现,相对于制造业的正相关关系而言,零售服务业的广告程度和盈利之间,有着负相关关系。另外一些研究表明,制造业也缺乏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对广告-盈利关系另外的一些观察来自于对特定广告现象的更仔细的考察。希施的一项经验性研究在这方面是很有意思的。它显示,电视广告与通常的广告相比,对盈利具有更大的积极影响。
广告和集中
前反托拉斯局副局长的唐纳德·F·特纳,经常声称大量的广告会促进行业集中,并且由此妨碍竞争。广告到了引起进入壁垒的程度后,人们可以预测,广告的数量越大,平均集中率将越高。
规模经济 广告和集中之间关系的主要决定因素之一是规模经济。事实上,贝恩估计,在解释原有厂商和新进入者在价格和成本上的差异时,广告是唯一最重要的因素。广告的规模经济来自好几个因素,包括最小饱和水平、累积效应、数量折扣和地区联合。在实现成本有效性之前,广告常常必须达到某种最小支出水平。许多这样的广告宣传具有很高的共同成本或固定成本。例如汽车制造业,以其大批量生产而赢得较低的平均单位广告成本。伦纳德·韦斯报道,1954年至1957年之间,通用汽车公司和福特汽车公司每销售一辆车大约花了27美元的广告。在同一时期内,克莱斯勒汽车公司每辆车大约花费了48美元,美国汽车公司为58美元,而斯蒂倍克-帕卡德汽车公司则为64美元。
一种密切相关的得益产生于某种长期广告宣传的累积效应。有必要不断增加广告,因为,持续大额的广告预算,增进来自重复广告的潜在收益量。这一条件也与买方忠诚的假设相一致,但并非总是含有规模经济的意思,尽管某些分配过程的特征有利于大厂商。
另一种密切相关的得益,源于广告卖方的规模经济。在此,销售厂商可以提供数量和价格的折扣,因为卖方本身享有规模经济。例如,报纸的整版广告与较小篇幅的广告相比,每平方英寸的售价要低些。
最后,在许多情况下,广告服务销产者的潜在客户的分布,并非精确地与厂商的潜在客户的特点相对称。较大的广告宣传可能减少各独立广告的重叠部分,从而可以使非潜在消费者承担的广告减少。
涉及广告规模影响的最有名的诉讼,可能就是克罗克斯诉讼案了。普罗克特-甘布尔公司被禁止兼并克罗克斯公司。因为法院认为,普罗克特-甘布尔公司作为在全国做广告的公司,将能够通过广告来获得降低了的费用,最终导致不公平的竞争。
经验性检验
有两种检验被用于论证集中与广告之间的关系。其一仅仅是对集中率和广告强度之间正相关关系的直接检验。其二则是对广告规模经济和资本进入壁垒的检验。
对广告与集中的直接检验 对集中率和广告强度之间的关系所做的第一种检验,是由卡尔多(Kaldor)和西尔弗曼(Silverman)根据1938年的资料进行的。他们发现,广告强度和集中率在达到某种中等集中水平上是具有正相关关系的,在此以后则具有相反的关系。
施纳贝尔(Schnabel)重新检验了卡尔多-西尔弗曼的资料。他发现,以前用以测量广告强度的平均广告-销售率变化相当大。他进而指出,卡尔多和西尔弗曼用众多商品的广告-销售比率来计算个别商品的广告-销售率。在纠正了上述偏差之后,施纳贝尔发觉,广告强度和集中之间没有多少联系。
特塞(Telser)是第一个以1947、1954和1958年期间42个消费品行业的资料,用回归分析来建立集中和广告强度之间联系的人。然而,其相互关系不显著。当特塞注意到集中和广告强度的变化时,他发现,实际上它们之间没有关系。特塞断言,“对于广告和竞争之间具有相反的关系这一点,只有很少的经验证据。”
特塞的研究受到了许多研究者的激烈批评。卡默逊指出,特塞假设并决定他的资料之间有一种线性关系。然而如果广告强度和集中之间的关系是非线性的,尽管特塞的发现与之相反,那种关系仍会存在着。卡默逊使用了与特塞不同的方式,并确实发现,广告强度在统计上是显著的变量。
曼、亨宁(Henning)和米汉(Meehan)进一步批评了特塞由于计量错误而导致的结果。他们指出,从行业抽样得来的资料,与所研究的经济市场并不一致。特塞使用了国内收入署的行业资料,曼和他的合作者则使用了商业部标准行业分类四位数行业资料。当他们重新进行特塞的研究时,发现广告强度与集中具有明显的关系,这就是说,它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这一领域的探索并未以曼的研究为终止,以后的研究试图揭示,国内收入署的资料和商业部标准分类的资料都对经验研究的结果造成了严重的偏离。在过去的几年里,在奥恩斯坦(Ornstein)的倡导下进行了许多使用普查资料的重要研究。这些研究显示出一种较弱的线性关系,使用修正了的资料而得出的一般研究结果也得到了证实。
一些研究者辛勤地考察了大量文献,意在揭示连续广告所带来的报酬增加。尤其是,施马伦西、西蒙和弗格森(Ferguson)得出结论说,在广告中,规模经济的证据即使有也是很少的。他们发现,没有一个研究者揭示了有利于那些大规模地做广告的厂商的数量折扣或价格歧视的情况。布兰克(Blank)认为,电视广告折扣只不过使每一广告的成本相等,而不是向大做广告的厂商提供规模经济。同样,也无人曾经揭示过,增长的广告效果和增长的广告词句频率之间有什么联系。
研究者也没有提供足够的迹象以证明广告和商标信从之间的关系。总括20多年的探索、恩格尔(Engel)、科莱特(Ko-llat)和布莱克韦尔(Blackwell)发觉,没有迹象表明商标信从和广告之间有直接的联系。拉宾的经验测定表明,商标值从事实上比广告更容易受质量和产品性能的影响。
产品差异
在许多情况下,难以想象大量的产品广告会不产生产品差异。一些研究者对产品差异明显持有否定见解。见贝恩的分析和解释:
工业中的产品差异,通常基于该产品生产上极不相同的设计和质量机会、买者在考虑各种可选择产品优点时的相对无知,以及买方对个别厂商对其产品声称拥有长处的引诱的感受。
遵循这一说法,贝恩阐明,关于产品差异的首要一般规则是,它在消费品行业比在生产品行业里更显得重要。购买者在后一行业里,则他们所购商品的质量和技术情况相对了解得更好些。进而言之,许多生产品是标准化的,从而产品的有形差异并不多。贝恩引用了农业、渔业、林业和矿业的例子,所有这些行业的产品差异均是微不足道的。在另一方面,产品差异在制造业和加工工业中却显得很大。贝恩认为,消费者们信息闭塞,并且易受广告宣传的引诱。当然广告在产生产品差异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例如,肥皂、香烟和酒通过引诱性的广告宣传,通常产生出很大的差异。另一方面,电气装置和汽车则主要是产品设计上的差异。至于汽油和轮胎,其差异产生于制造商的分布和服务能力。
然而,也存在着产品差异影响并不大的消费品行业。根据贝恩的观点,确实存在着“必需的”商品,如食物、布和室内用品。表9.3列举了一些行业中的产品差异程度和主要差异来源。
对产品差异形式的进一步思考
基本说来,售卖者通过四种方法来形成其产品差异:
1.商店或工厂的选址以地理便利为基础,由此带来位置和运输上的好处。例如,街角上的药店和最近的水泥厂。
2.产品物质上的差异是变动的。衬衫可以由高质精纺棉或低质粗纺棉制成。小汽车可以有12层涂漆或只有3层。裤子可以先落水或不落水。一辆自行车可以有1个、3个、10个或12个档速。
3.产品差异还在于通过广告、销售宣传、包装吸引力以及商标招贴给消费者留下的偏好或主观形象。
表9.3不同的产品差异
各行业产品差异程度 产品差异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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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足轻重的
人造丝、纱和纤维
罐头水果、罐头蔬菜
面粉、鲜肉
铜
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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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
廉价自来水笔 产品设计和广告
肉类加工 质量和广告
钢 消费者服务
廉价男鞋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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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的
轮胎 广告、产品设计和消费者服务
优质男鞋 广告和批发渠道的控制
消费花卉销售 消费者服务和广告
精炼石油产品 广告和通过批发渠道控制的消费者服务
锡罐 消费者服务和产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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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
打字机 产品设计、广告和消费者服务
农机和拖拉机 批发渠道控制和产品设计、消费者服务。
小汽车 广告、产品设计和信誉、消费者服务与批发渠道
香烟 广告
酒 产品质量和广告
高价自来水笔 产品设计和广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厂商通过训练有素的职员提供相对优良的服务,提供较短的结帐过程等等。
上述形成产品差异的四种方法中,至少有三种可以被认为是“合理地”反映消费者需求的。首先,时间的机会成本越高,消费者越愿意对具有地理便利的供给者的产品支付高价。其次,一些自行车热衷者需要最复杂的12档自行车,而另一些人则满足于1档的自行车。前者比后者愿意花更多的钱。第三,某些消费者乐意让训练有素的职员来服务,并且愿意为产品中包含的信息和训练支付费用。我们仍然可能对主观差异怀有疑问,因为,伴随着他们对产品的购买,不同的消费者对引起联想的产品形象会有不同的偏好。
质量差异
区别产品的主要方法之一是看其质量。在此,我们必须分别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购买者能够明确评价其区别,另一种情况是他们不能作出这种明确的评价。例如燃油,它在不同的地区销售并具有不同的质量,尤其是它的含硫量和能量。燃油的主要用户,如电力公司,当然能够测量出这类区别。这里我们没有论及贝恩模型中所提到的差异性产品。如果产品总量上是无差异的(具有完全相同的质量)的话,市场均衡的结果将是相同的。具有不变质量的单位价格对每个人都相同。这一分析甚至包括了工业机械方面更复杂的原材料和价格的情况。购买者能够明确区别不同的产品,他们也能够在我们的质量分析中作出同样明确的评价。
只有在某个产品连特定的单一技术功能也不能满足时,我们才能看到一种不同类型的差异。当一种产品可以满足多种用途和不同需要时,无论它们是主观上的还是实质性的(例如耐用消费品和化妆品),我们都可以看到产品的差异。让我们考察质量——耐用性这一具体方面。
耐用性
任何可以不断提供服务的产品,将源源不断地被购买。生产者可以通过改变他们的生产技术来变更期望服务寿命。电灯泡可以制造成能连续照明10小时或100小时的品种。轮胎可以制作成能连续行车10000或40000英里的品种。棉布衬衫则可以做成经穿6个月或6年的品种。
对耐用商品的需求 运用第60-66页所描述的现值贴现这一手段,我们完全可以分析对耐用商品的需求。我们不是把耐用品需求当作对商品的需求本身,而是将它作为商品所产生的服务净流量。“净”意味着考虑了与使用耐用品有关的所有成本。从而,对一辆汽车的需求并非作为对该汽车本身的需求,而是作为对一定时期内每天使用这辆汽车的权利的需求。我们在讨论一种服务的期望流量,对此,消费者将作出某种货币估价。
我们仍以汽车为例。令A为对将来期望期中每年的汽车服务流量的货币估价(营业成本净值),利息率为r。由此,来自汽车的服务流量的现值等于:
(9.9)
Rt是当汽车不再使用时,它的转卖价值或残值。等式(9.9)右边最后一项的分母是1+r的t次方,t为个人愿意保有汽车的期望年数。
很明显,每年的期望服务流量越大,现值也就越大。进而言之,期望的残值越大,现值也越大。最后,用于贴现的利率越低,则耐用资产的现值越大。
厂商产品的最佳耐用性 关于竞争和垄断条件下商品的最优耐用性,已经进行过一系列的争论。大部分作者断言,与竞争下的情况相比,垄断者倾向于生产耐用性较低的商品。耐用性降低是价格提高的一种形式。此外,低耐用品还能容纳对需求的原始定量供给方式。科斯(Coase)曾经表明,当低耐用品生产出来后,价格会被抬高,因为消费者们如果在垄断价格上购买,他面对的并不是供给的增加。
斯旺(Swan)却认为,大部分研究者都错了。他认为厂商选择相同程度的耐用性,而不考虑垄断的程度。他的理由是,对于任何数量的服务和产品生产,厂商都将设法使总成本最小。这样,耐用性的最佳程度仅仅取决于厂商的总成本函数(这当然受垄断程度的影响)。
至于产品有效寿命的最佳长度的决定,也与耐用商品旧货市场存在的程度有关。关于旧教科书市场,有一个有趣的例子。一些出版商和作者相信,如果旧书市场被取缔的话,他们会更好些。
取消旧书市场
从表面上看,似乎取消旧书市场会由于取消了替代物而有利于新书的销售。从而,如果该书的出版商要通过其销售来获得最大收益,大概无论如何不会有助于该版本的旧书市场的顺畅运行。毕竟,克拉克森和米勒的旧版产业组织书籍是新书的替代品。当一个人从学院书店购买了一本旧版书后,他就不会去买一本新书。这里没有新的收益,因为出版商(以及作者)只有在新书售出时才得到报酬。
现值跌落 然而,上述分析并不全面。如果你作为一名学生买了一本新课本,但却不能转卖,因为旧书市场不存在,这样该书的现值就低些。在教科书的任何既定名义价格上,每一固定质量单位的价格便会较高。假定一本教科书花费了21美元。如果你能够在学期结束时,以新书价格的50%将这本教科书转卖出去,那么你预期一学期使用该书的成本为10.50美元(不算利息);然而,如果书店绝对拒绝收购该书,则一学期使用同一书本的成本加倍到21美元。对数量的需求会较低。
如果继续进行分析直至其极端情况,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将预期,个别教科书生产者将有助于提高旧书市场的功效,只要他们的帮助比生产和销售新教科书的成本相对便宜些。提高旧书市场的功效将会提高他们教科书的现值。同时,教科书可以开价更高,以反映由于转卖而提高的教科书服务。这种情况在国际商用机器公司的旧打字机市场上也发生过。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充当了市场上的一种中介,先购买旧打字机,然后修理它们,再将它们转卖出去。一些出版商也在从事这类活动。但另外一些出版公司则指示其销售人员劝阻书店去充当旧教科书销售的中介人。可能这些出版商认为,通过减少可能的新书替代品,他们将得到较高的利润。
需要考虑的其他作用 上述分析并非像概括的那样简单:它们仅仅集中于通过耐用品所有权来提高利益流量。然而,这在研究上有着替代作用。耐用品旧货确实是新生产耐用品的替代物。若排除部分或全部旧耐用替代品的有效供给,会导致新耐用品的需求曲线向右外移。
排除耐用品旧货的一种情况可见图9.3。旧书市场存在条件下的新书需求曲线为DD。DD是在假定可以获得既定替代品的条件下画出的。假定每一固定质量单位的市场价格是P1,每一单位耐用品的价格都是名义价格。现在考虑排除耐用品的旧货市场,新耐用品的需求曲线从DD移到D’D’。不过,耐用品的现值下降了,因为其转卖价格不再像以前存在耐用品旧货市场时那样大。换句话说,我们从拥有该耐用品中,扣除了一部分未来预期流量。如果情况是这样的话,每一固定质量单位的名义价格P1会上升。最终,耐用品的购买者以同一数量的美元只能买到较少现值的产品。在图9.3的例子中,价格从P1涨到P2。然而,即使在较高的价格P2上,需求数量还是沿需求曲线D’D’从Q1增加到Q2。在这种情况下,替代效应的作用超过了现值减低效应。
与排除耐用品旧货相反的情况可见图9.4。除了新耐用品的需求曲线移动幅度不一样之外,其余均与图9.3的情况相同。当存在耐用品旧货市场后,耐用品的每一固定质量单位的内在价格较高,等于P2,需求数量Q2少于原来的需求数量Q1。
在这些情况下,人们必须加以比较的是需求的价格弹性和需求的交叉弹性。这当然是一种经验性的比较。根据随意的观察,我们可以猜测国际商用机器公司认为鼓励旧货市场售卖其设备是有利的。尤其是国际商用机器公司操纵着广阔的旧IBM打字机市场,在那里,人们可以买到修理过的IBM电子打字机。很明显,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并不想由于旧IBM电子打字机而消除新IBM电子打字机的“竞争”。
式样变化
现在我们来考察产品式样的变化,从根本上说它纯粹是审美的问题——它们与产品的任何质量或耐用性无关。对厂商来说,式样变化可以在总成本不变的条件下发生。例如,当资本设备用旧了,厂商可以不改变总成本而以更改了的式样替换它们,但确实使产品式样更改了。美化包装的改变常常可以在不伴随总成本变化的情况下实现。然而,大多数式样变化却会导致成本提高,高成本式样变化的最典型的例子,是关于汽车工业的。在费雪(Fisher)、格里里奇(Griliches)和凯森(Kaysen )进行的一项典型研究中,研究者们试图测定1949年至1960年汽车式样变化的成本。在纠正了那些真正属于是质量方面如马力、长度和重量的变化之后,研究者们要计量1949年到1960年在式样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可节约的资源量。他们估算在那一期间,马力和尺寸都不变,每辆新车可节约454美元。如果不加上可以任意选择的设备,每辆车还可节约116美元。最后,如果汽车制造商不为生产新式车而每年改进机器,每辆车几乎又可节约100美元。
费雪和他的合作者力求对汽车行业进行准确的计量。但其他产品却极少有可靠的计量。可以证明,经常性的式样变化存在着“人为的”资本存货淘汰。妇女的服装和裙子在技术上是相似的,即使是每年将贴边改变几英寸。很难计量由式样变化带来的任何想象的社会损失,因为我们没有估算社会福利函数。此外,计量中包含的问题将会很庞大。
有计划的商品淘汰
式样变化显然与所谓的计划淘汰有关。据说耐用品制造商缩短了商品的使用寿命。例如,根据计划,一辆汽车在大约三年之后的转卖价值将降低,这归因于采用了新式样,由此使旧式汽车被“淘汰”,尽管只可能是外形有所不同。
关于有计划淘汰的另一种看法牵涉到产品设计,以便使之较快地过时而不是相反。有计划的淘汰产品的内涵是一种模糊假定,即对于制造商来说,延续产品寿命的成本很小,在极端的情况下为零。
回忆一下资产现值公式,即等式9.9。将其略微修改一下,并且假定公式中的耐用资产的转卖价值或残值在三年结束时为零。从而资产的现值为:
(9.10)
现在考虑,通过改变耐用资产的生产使其寿命只持续两年,这时计划淘汰发生作用,现值将有如下变化:
(9.11)
假定A1、A2和r保持不变,显然PV>PV’。对于耐用品的既定名义价格来说,每一固定质量单位的价格在第二种情况下比第一种情况高些。如果在两种情况下,商品支出均为100美元,在商品只延续两年时,其每年的服务支出当然比它延续三年时要高。如果固定质量单位的服务期为一年,则在计划淘汰下,单位价格将会上升。假定需求规律仍起作用,持续两年的耐用资产服务需求将比持续三年的耐用资产服务需求小。我们可以将同样的计算用于式样改变的情况。式样变化无疑要降低每年投于服务流量的货币价值。从而A1、A2 和A3将会较小。在任何特定的价格水平上。当现值变得较小时,每一固定质量单位的价格将较大,需求量将减少。
在这点上,关于计划淘汰我们至多可以说,从事计划淘汰的制造商会发现,在任何既定价格水平下需求数量都减少了。
式样变化和排除竞争
可以证明,式样变化是排除竞争的手段。门格(Menge)、塞兰德(Selander)和斯内尔(Snell)认为,除了四家大汽车厂商之外,式样变化对所有的不动产转让具有责任。汽车制造商必须使用大量昂贵的钢模来压制金属标志。这些钢模决定了汽车的特定式样。由于最低耐用性要求,它们是不可分的。这就是说,即使压制一块汽车面板也需要一副钢模,而该钢模也许足以用来压制几百几千块汽车面板。事实上,麦吉(McGee)对汽车业规模经济的研究没有发现因钢模的“损耗”而替换掉它的例子。某些钢模已经生产了几百万个零件了。
单位时期内产量较大的厂商,每副钢模的单位成本较低,而单位时期内生严率较低的厂商相应成本较高。由此,大厂商能够经常更换钢模,并在每辆车的成本相对较小的条件下,体现新式样。较小的厂商如想照此办理,则生产每辆车的钢模成本就较高,因为他们没有准备这样迅速地改变他们的钢模。在任何均衡价格下,式样变化的更快引进将迫使小厂商离开该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