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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要用几个名词,其精确定义则以后再下。设技术,资源,与成本
三种情况不变,则当一雇主雇用某特定量劳工时,他必有两类支出:第一类
是他付给生产原素(不包括其他雇主),以取得其当前(current)劳役者,
可称之为该就业量之原素成本(factorcost);第二类是他付给其他雇主,
以购买其产品者,以及他因使用机器设备,不让其闲散,而蒙受的牺牲,可
称之为该就业量之使用者成本(user cost)。①由此所得产物之值,其超过
原素成本与使用者成本部分,则为利润;利润即雇主之所得(income)。所
谓原素成本,乃从雇主立场而言,当然,从原素看来,原素成本就是他们的
所得。故原素成本与雇主利润二者,乃因雇主雇用该量劳工而产生的总所得
(total income)。雇主在决定应该雇用多少工人时,以达到最大利润为决
策准绳。为方便起见,我们不妨采取雇主观点,而称由某特定就业量所产生
的总所得(即原素成本加利润),为该就业量之收益(proceeds)。在雇主
心目中,每一就业量有一最低预期收益,若低于此数,便不值得提供该就业
量;此最低预期收益,可称为该就业量所产产物之总供给价格(aggregate
supply price)①及②。
由此,设技术、资源以及原素成本三种情况皆不变,则一厂、一业以及
工业全体之就业量,乃决定于雇主们由该相应产量所能预期获得之收益。③
雇主们必设法使就业量达到一水准;在该水准上,预期收益超过原素成本之
数——即利润,达到最大量。
令Z 为雇用N 人所产产品之总供给价格,Z 与N 之关系,可写作Z=φ(N),
称之为总供给函数(Aggregate supply Function)。④同样,令D 为雇主们
预期由雇用N 人所能获得之收益,D 与N 之关系可写作D=f(N),称之为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