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作者:凯恩斯【完结】 > 书香门第☆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txt

在本章第四节中,我们还要回头详细讨论这个问题:所得与净所得之差别对

于消费有何影响?

(三)在计算净所得时并未计及的资本价值之不虞之变这些不虞之变,

在修改消费倾向这一点上,其重要性较之所得与净所得之差,实有过之;因

为在这些不虞之变与所得之间,并没有稳定的或规则性的关系存在。资产阶

级之消费量,也许对于其财富之货币价值之不虞之变,非常敏感。这个应当

算作是短时期内可以使消费倾向改变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时间贴现率——即现在物品与未来物品之交换比例——之改变时

间贴现率与利率,并不完全一样,因为前者计及货币购买力之改变一一只要

能够预料得到;又须计及各种风险,例如没收性的赋税,寿命不长,不及享

受未来物品等等。但作为第一接近值,我们可以用利率替代时间贴现率。

这个因素,对于一特定所得量中之消费量,到底有多少影响,实在很可

怀疑。经典学派认为利率可使储蓄之供需相等,①故由此推论:设其他情况不

变,则消费支出与利率变动之方向相反,换句话说,利率增加时,消费会显

著减少。不过大家都承认,利率变动对于当前消费之影响,是根复杂而不确

定的,须看几种相反力量,之大小强弱而定。例如当利率提高时,有人之储

蓄意愿加强,有人之储蓄意愿削弱。在长时期中,如果利率改变甚大,则或

者颇能改变社会习惯,因而影响主观的消费倾向;——虽然影响之方向如何,

则除非有实际经验,否则仍难断言。至于利率之短期变动,如果变动范围不

大,大概不致于直接影响消费:既不致于使其增,亦不致于使其减。只要其

① 《经济学季刊》(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32 年11 月号,第123 页。

总所得仍与前相同,大概很少有人因为利率从五厘降至四厘,因而改变其生

活方式。在间接方面,影响也许要多一些,但方向也不一定尽同。利率影响

消费之最主要途径,也许是当利率改变时,证券以及其他资产不免有增值或

贬值现象。设一人之资本有意外增值,则彼自趋于增大其当前消费;反之,

设彼蒙受资本损失,则彼自趋于缩减其当前消费——虽然就所得而论,其资

本之价值仍与前相同。但这种间接影响,我们已在(三)中计及。除此以外,

实际经验可以昭示我们:如果个人之所得不变,则短期间利率之变动,大概

不大影响其消费量——除非利率之改变异常庞大。设利率降至极低程度,则

某笔款项所可购得之年金,与由该款项所可收取之利息(年息),二者之比

例增大,故一般人趋向于购买年金,以作防老之用,故为负储蓄之重要源泉。

有时因为未来发展极度不确定,故消费倾向大受影响,这种反常状态,

亦应归入本类。

(五)财政政策之改变如果个人之储蓄动机,确受其对未来收益所作预

期之影响,则影响个人之储蓄者,除利率以外,还有政府之财政政策。所得

税(尤其是歧视“不劳而获”之所得者)、资本利润税、遗产税等等,都和

利率一样,与储蓄有关。而且在一般人心目中,财政政策之可能变动范围,

至少要比利率大。如果政府故意用财政政策,作为平均所得分配之工具,则

财政政策对消费倾向之影响自然更大。②

设政府从平常赋税中,用偿债基金(sinkingfund)法偿付国债,则其对

于总消费倾向之影响亦必须顾及。盖政府之偿债基金,乃集体储蓄之一种;

故在一特定情况中,大量的偿债基全必定减少消费倾向。因为这个理由,故

设政府从借债政策改为提出偿债基金政策(或从后者改前者),则影响所及,

将使有效需求剧烈缩减(或显著增加)。

(六)个人对其未来所得之多寡,忽改变其预期为完备起见,我们必须

提及这个因素。不过这个因素对于个人之消费倾向,固然许有重大影响,但

从社会全体而论,大概是互相抵消。而且一般而论,这个因素太不确定,故

不会有多大影响。

因此我们得到一个结论:在一特定情况之下,设我们取消工资单位(以

货币计算)之改变,则消费倾向大概是一个相当稳定的函数。资本价值之不

虞之变,利率与财政政策之重大更动,固然皆可改变消费倾向,但除此以外,

其他可以影响消费倾向的客观因素,虽然不可忽视,但在通常情形下,大概

不至于有多大重要性。

设一般经济情况不变,则消费开支(以工资单位计算)主要是决定于产

量与就业量,因为这个理由,故可以用一个笼统的“消费倾向”函数,总括

其他因素。其他因素固然可以改变(这点不能忘记),但在通常情形之下,

总需求函数中之消费部分,确以总所得(以工资单位计算)为其主要变数。

消费倾向是一个比较稳定的函数,故一般而论,总消费量主要是决定于

总所得量(二者皆以工资单位计算),消费倾向本身之改变可以看作是次要

② 同上书,第125 页。

的;如果承认这点,然则此函数之正常形状为何?

无论从先验的人性看,或从经验中之具体事实看,有一个基本心理法则,

我们可以确信不疑。一般而论,当所得增加时,人们将增加其消费,但消费

之增加,不若其所得增加之甚。这就是说,设以CW 代表消费量,YW 代表所得

(二者皆以工资单位计算),则△CW 与△YW 同号,但小于△YW,换句话说,

dC

dY

W

W

是正数,但小于一。

设我们所研究者为短时期,例如就业量之循环性变动,则因在短期以内,

人类习惯——以别于比较永久的心理倾向——尚没有充分时间,与客观环境

之改变互相适应,故以上所述法则尤其适用。个人往往先维持其习惯的生活

标准,然后再以其实际所得与为维持该标准所需费用之差,储蓄起来。即使

消费开支随所得之改变而调整,但在短时期以内,调整程度不会臻于完美,

故所得增时,储蓄亦增,所得减时,储蓄亦减;储蓄之增减程度,初大后小。

除了所得水准之短期变动以外,还有一点也很明显:一般而论,所得之

绝对量愈大,则所得与消费间之罅隙(gap)亦愈大。盖满足个人及其家属之

目前基本需要,乃第一要着,等到生活已达到相当舒适程度,行有余力,才

积聚资本。故一般而论,设真实所得增加,则储蓄在所得中所占之成数

(proportion)增加。但不论储蓄所占成数是否增大,任何现代社会大概都

适用下述基本心理法则:当一社会之真实所得增加时,其消费量不会以同一

绝对量增加,故储蓄之绝对量增大——除非同时在其他因素方面,有异常重

大之变发生。我们以后可以知道,①经济制度之所以能够稳定,主要是因为有

此基本法则之存在。换句话说,当就业量——亦即总所得——增加时,毋须

把所有就业增量,都用来满足消费增量。

反之,当所得因就业量之减低而减低,而且减低之程度甚大时,则不仅

若干个人或若干机关, 可以用其在境况较佳时所积聚下来的后备金

(financialreserves)作消费之用,使其消费超过所得,即政府亦能如此;

因为政府也可以有意无意造成超支(budgetarydeficit),或用举债筹款救

济失业。故当就业量降至一低水准时,或由于个人之习惯性行为,或由于政

府采取行动,总消费量之减低,不若真实所得之减低之甚。这可以解释,为

什么新的均衡位置,在相当温和的变动范围以内,即可达到。否则就业与所

得之降低,一经发动,便将继续降低到极端程度。

这个简单原则又可达到以前结论:除非消费倾向改变,否则就业量只能

随投资之增加而增加。盖当就业量增加时,消费者对消费之增加,将小于总

供给价格之增加,故除非投资增加,补足这个罐隙,否则增加就业量将无利

可图。

有一件事实,我们切不可低估其重要性,即:就业量固然是预期消费与

预期投资之函数,但设其他情形不变,消费量却是净所得之函数,亦即净投

资之函数(因为净所得等于消费加净投资)。换句话说,设在计算净所得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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