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第二十二章中,我们将指出,繁荣之后所以有不景气,不景气之后所以又
有繁荣,可以用资本之边际效率与利率之相对变动来分析与说明。
Ⅳ
有两类风险,可以影响投资数量。这两类风险,应当——但普通不加—
—分辨。第一类是雇主或借者之风险(entrepreneur′sorborroWer'srisk),
起因于借者心目中有些怀疑,不知道他是否真能得到他所希望得到的未来收
益,得到之或然性有多大。设一人用其自有资金投资,则只须考虑这类风险。
设有借贷制度存在,则又有第二类风险,亦与投资数量有关。可称之为
贷者之风险(lender'srisk)。所谓借贷制度者,即借者提供若干担保(动
产或不动产),而贷者则据此放款之谓也。贷者风险之起因有二:(a)道义
上之不测,例如借者有意不履行债务,或用其他方法——可能是合法方法—
—规避;(b)担保品不足。后者乃由事实与预期不符所引起的,并非故意不
履行债务。此外还有第三类风险:即币值可能变动,对于贷者不利,故贷款
不若真正持有资产之安全。但这第三种风险之全部或大部,应当已反映于—
—而且包含于——持久性资产之价格中。
第一类风险,固然亦有减低之道,例如平均分摊,或增加预期之正确性
等,但确是真正的社会成本(realsocialcost)。第二类风险则不然,设贷
者与借者为同一人,则此类成本即不存在,故第二类风险是投资成本以外的
额外增加。不仅如此,有一部分贷者之风险,与有一部分雇主之风险,互相
重复,故在计算最低限度的未来收益,决定是否值得投资时,这一部分贷者
之风险,会在纯利率(purerate)之上,复计两次。其理如下:设有一事业,
其风险性甚大,则自借款者观之,必须在预期收益与利率之间有一较大差额,
方值得借款;根据同一理由,自贷者观之,必须在实际利率与纯利率之间有
一较大差额,方值得放款——除非借款者异常富有,地位巩固,可以提供许
多担保。如果借者希望结果非常良好,固可抵消借者心目中之风险,但却无
从法除贷者心目中之不安。
有一部分风险,会被复计两次,这一件事实,虽然(据我所知)一向未
受重视,但在某种情况下,也许很重要。在繁荣时期,一般人情绪乐观,不
免轻率,往往低估贷者风险与借者风险二者之大小。
Ⅴ
资本之边际效率表非常重要。主要通过这个因素,人们对未来之预期才
能影响现在;其维系现在与将来之力,较之利率大许多。静态社会一仍不变,
无从有未来改变来影响现在。只有在静态状态下,方才能把资本之边际效率
看作是资本设备之目前收益,然而这种看法,却断送了今日与明日之间之理
论上的联系。就是利率,主要③还是一个现时现象(currentphenomenon);
如果我们把资本之边际效率也化成现时现象,则在分析目前均衡状态时,将
无法直接计及未来对于现在之影响。
现有经济理论常以静态状况为前提,因之经济理论与现实很脱节。引人
使用者成本以及资本之边际效率这两个概念(定义见前)以后,经济理论又
有了现实性,同时又把经济理论需要修改适应之处,减至最低限度。
因为有持久性设备之存在,所以未来与目前在经济上发生联系。人们对
未来之预期,亦先影响持久性设备之需求价格,再影响现在。这种说法,是
与我们的一贯思路相符不悖的。
③ 上引书,第15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