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之减低,实在是不合逻辑的。我们以后(本章第三节)将举出理由,说明
这倒并不象骤看那样不合逻辑;而且也亏得是如此。不过不论是否合乎逻辑,
经验指出,工人实际行为确是如此。
而且,说不景气之下之失业现象,是因为工人不肯降低货币工资而引起
的,也并不显然与事实相符,如果说美国一九三二年之失业原因,是因为劳
工们坚持不让货币工资降低,或坚持要求一个超过经济机构生产能力所能负
担的真实工资率,也不易令人置信。有时就业量变动甚大,而劳工之生产力
或劳工之最低要求(以实物表示之),却无显著变动;工人在不景气时,亦
不比繁荣时更为顽强,——远非如此;劳力之物质生产力,也并不在不景气
时变小。这些经验中得来的事实已足构成初步理由,令人怀疑经典学派之分
析是否合式。
货币工资之改变与真实工资之改变,其间关系究竟如何,统计研究之结
果,想必饶有兴趣。如果变动只限于一种工业,则真实工资之改变大概与货
币工资之改变同一方向。设改变而及干一般工资水准,则我们大概会发现,
货币工资与真实工资之改变方向不仅不相同,而且常常相反:货币工资上涨
时,真实工资下降;货币工资下降时,真实工资上涨。这是因为在短时期内,
货币工资之下降与真实工资之上涨,常与就业量之减少连在一起。二者各有
其相连之理由:就业量下降时,工人较肯接受减薪;当产量减少而资本设备
不变时,劳力之边际生产力增大,故真实工资提高。
如果现行真实工资确实是一个最低限度,低子此时,愿意就业人数,无
论如何不会大于现在实际就业人数,那未除了摩擦的失业以外,不会有不自
愿的失业。不过说事实上一定如此,则亦不近情理。因为,即使工资品价格
上涨,真实工资下降,但愿意接受现行货币工资而就业者,常常还比现在实
际就业人数多。如果这是真的,那未现行货币工资能够购得的工资品,不能
准确衡量劳力之边际负效用,因此第二前提不能成立。
不过还有一个更基本的非难。经典学派之第二前提,产生子下列观念:
即真实工资乃定于劳资双方之工资议价。他们当然承认,实际所议的只是货
币工资;他们也承认,劳方肯接受的真实工资率,与当时货币工资之高下亦
有关系。不过他们认为,劳资者价决定货币工资,货币工资决定真实工资。
因之他们认为,只要劳方肯让货币工资减低,真实工资亦随之减低。说真实
工资常与劳力之边际负效用趋于相等这句话时,当然明白假定着,劳工可以
自己决定其认为可以接受而工作的真实工资率,虽然他们不能决定在此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