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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论公共工程和公共机关的费用.4

作者:英-亚当·斯密 当前章节:15376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15:41

习起见,各共和国对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给与小奖赏或小荣誉奖章。在奥林匹克运动

大会或地峡运动大会或纳米安运动大会竞技获赏的,不但获赏者本人有光荣,其家族及

亲戚全体都有光荣。凡属共和国的市民,只要召集,都得在共和国军队中服务一定年限。

这义务,就很够强制一切市民学习军事教练及体操教练了,因为不学习这些教练,军队

服务的工作一定是干不了的。

治化改进,军事教练,便须由政府费相当气力予以支持,否则不免日渐松懈,从而

大多数人民的尚武精神,同时随着衰退;关于这种趋势,近代欧洲事例提示得十分明显。

各个社会的安全,总多少依赖大多数人民的尚武精神。固然在近代,没有精练的常备军,

单靠尚武精神,也许是不够防御社会、保障社会的。但是各公民如都具有军人精神,那

所需的常备军就可减去不少。况且,普通对有常备军会危害自由的忧虑,无论这个危害

是真的危害或只是想象的危害,也必会因市民具有军人精神,而减少许多。这尚武精神、

军人精神,一方面在外敌侵略时,可以大大便利常备军的行动;另一方面,假使不幸常

备军发生违反国家宪法的事故,它又可以大大地加以阻止。

就维持大多数人民的尚武精神说,希腊及罗马往时的制度,似乎比近代所谓民兵制

度有效多了。前种制度,简单得多。制度一经确立,即可自行其事,而以最完全的活力

维持下去,政府的注意,几乎是全然用不着的。至于要在相当程度上维持近代民兵的复

杂规则,就须政府不断的和费力的注意;政府不注意,这规则就不免完全被忽视,或者

完全废而不用。加之,古代制度的影响远为普遍。在那种制度下,人民全体,都会使用

武器。近代则恐怕除瑞士外,各国由民兵规则施教的范围,都不过及干国民中的最小部

分。但是,一个不能防御自己或为自己复仇的怯懦者,分明缺乏了人类资性中最重要的

一部分。这样,在精神方面的残废或畸形无异于某一最重要肢体拆毁了、失用了的人在

肉体方面的残废与畸形。而且,两者之中,前者显然是更不幸,是更可怜。因为,苦乐

的感觉,全生于心,其受影响于肉体的健全或不健全即残废或完全的少,而受影响干精

神的健全或不健全即残废或完全的多。那怕在社会的防御上已用不着人民的尚武精神,

但为防止怯懦必然会引起的这种精神上的残废、畸形及丑怪在人民之间蔓延传播,政府

仍应加以最切实的注意。这好象癫病及其他讨厌的、令人不愉快的疾病,虽不会致死,

或没有危险,但为防止在大多数人民之间传播,政府仍应加以最切实的注意。这注意,

纵使除防止社会的这种大害外,没有何等其他公共利益,亦事在必行。

同样的说法,可适用于那常常使文明社会一切下级人民的理解力失去作用的无知和

大愚钝。一个人不能适当使用人的智能,假如说是可耻的话,那就比怯懦者还要可耻。

那是人性中更重要部分的残废和畸形。国家即使由下级人民的教育,得不到何等利益,

这教育仍值得国家注意,使下级人民不至陷于全无教育的状态。何况,这般人民有了教

育,国家可受益不浅呢。在无知的国民间,狂热和迷信,往往惹起最可怕的扰乱。一般

下级人民所受教育愈多,愈不会受狂热和迷信的迷惑。加之,有教育有知识的人,常比

无知识而愚笨的人,更知礼节,更守秩序。他们各个人都觉得自己的人格更高尚,自己

更可能得到法律上、长上的尊敬,因而他们就更加尊敬那些长上。对于旨在煽动或闹派

别的利己性质的不平之鸣,他们就更能根究其原委,更能看透其底细;因此,反对政府

政策的放恣的或不必要的论调,就愈加不能欺惑他们了。在自由国家中,政府的安全,

大大依存于人民对政府行动所持的友好意见,人民倾向于不轻率地、不任性地判断政府

的行动,对政府确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第三项 论各种年龄人民的教育经费

对各种年龄人民的教育设施,主要是宗教教育的设施。这一种教育,其目的与其说

是使人民成为今世的优良公民,倒不如说是为人民作来世生活及更好世界生活的准备。

讲授这种教义的教师的生活费,也同其他普通教师一样,有的专靠听讲者的自由贡献,

有的则来自经国家法律认可的某些财源,如地产、什一税、土地税、薪水等。他们的努

力,他们的热心和勤勉,在前一场合,似乎比后一场合要大得多。就这一点说,新教的

教师们,要攻击成立悠久的古旧体系,往往占有不少的便宜;因为,旧教牧师,赖有圣

俸,往往不大注意维持大多数人民的信仰和归依的热情;他们懒惰惯了,甚至不能奋发

起来,保护他们自身的教会。富有捐赠财产的成立悠久的国教,它的牧师们,常常成为

博学及文雅的人,具有绅士或足使他们博得绅士所受的尊敬的品质。但另一方面,他们

易于丧失那些使他们对下级人民有权威和感化力的好的和坏的品质,而这些品质,也许

就是使池们的宗教得成功为国教的本来原因。这些牧师,当遇着一群勇敢的克孚众望但

也许是愚而无知的狂信者的攻击时,就象亚洲南部懒惰的、柔弱的、饱食的国民碰着了

活泼、坚忍而苦饥的北方鞑靼人的侵略一样,全然无以自卫。在这种紧急场合,这些牧

师通常所采取的唯一手段,就是申诉于行政长官,称反对他们的新教徒扰乱公安,而加

以迫害、扑灭或驱逐。罗马天主教教士迫害新教徒,就是这样假手行政长官;英格兰教

会迫害非国教派,也是这样假手行政长官。其实,一个既经被认为国教而安安静静地渡

过了一两世纪的宗教,通有某种新宗教对其教义教律加以攻击而自己无法作有力的抵抗

时,一般都是请政府出面阻止。在这些场合,就学问文章说,也许有时国教派方面占优

势,但新起的反对派,总是更长于收买人心,更长于拉拢新信徒的一切技术。在英国,

这些技术,早被那些拥有巨额捐赠财产的国教教会的牧师们抛在一边了。现在培养这些

技术的,主要只有反对国教派及美以美派教徒。不过,在许多地方,反对国教派教师,

曾靠自由捐赠、信托权利及其他逃避法律的行为,得到了独立的生活资料,他们的热情

和活动力,似乎已因此大大减少了。他们很多已变成非常有学问、非常机敏及非常高尚

的人物,他们一般已经不是非常孚众望的传道者。就今日说,比反对国教派牧师更得人

心的,乃是那些学问远不如反对国教派牧师们的美以美派教徒。

在罗马教会中,下级牧师出于有力的利己动机,他们的勤勉和热心,比任何成立悠

久的耶稣教教会的牧师活跃得多。许多教区牧师的生活资料,很大部分是得白人民自愿

的贡献,而秘密忏悔又给予他们许多机会,来增加这种收入源泉。托钵教团的生活资料,

全都出自这种贡献。他们很象那些轻骑快步的军队,不行掠夺,就没有给养。教区牧师

有类似那些一部分以薪俸一部分以学生所交束修为报酬的教师,而这报酬的获得,就常

需多少依赖其勤勉和名声。托钵教团,有类似那些专靠勤勉以换得全部资料的教师,因

此,他们不得不用尽能够促进普通民众皈依的种种技术。据马基弗利尔观察,在十三世

纪及十四世纪,圣多米尼克及圣佛兰西斯二大托钵教团的设立,曾把人民对天主教教会

日益衰微的信仰和皈依复活了起来。在罗马天主教各国,这皈依精神,全赖修道僧及贫

苦的教区牧师的支持。至于那些教会大人物,尽管他们具有绅土及通达世故的人的一切

艺能,有时且具有学者的艺能,并对于维持下级牧师的必要纪律也十分注意,但关于人

民的教育却没有几个肯费神去干的。

有一位现代最著名的哲学家兼历史学家说:“一个国家的大多数技术及职业,都具

有这样性质,在促进社会利益的同时,并对某些人有用或适合于某些人。国家在这场合,

除在一种技术刚刚传入的时候,所定立的规则,应听任该职业自由,把鼓励该职业的任

务,交给从它收获好处的个人。工艺制造者知道了他们的利润来自顾客的光顾,他们是

会尽可能增加其熟练与勤劳的。事物如未受有害的干涉所扰乱,那无论何时,商品的供

给都会与其需求保持差不多相称的比例。”

“不过,还有些职业,对国家虽属有用,甚至必要,但在个人,却无何等利益或快

乐。关于这类职业的从事者,最高权力自不得不予以不同的待遇。为维持其生活计,它

得予以公家的奖励。为防止其自然流干怠慢计,它得对那种职业给以特别荣誉,或严定

阶级以为升降,或采取其他敦劝方策。从事财政、海军及政治的人,都是这一类人的实

例。”

“乍看起来,我们可能自然地认为:牧师、教士的职业属于第一类的职业,和法律

家及医师的职业一样,对于他们的奖励,我们可以把它安然委托那些信仰其教义并从其

精神上的服务及帮助得到利益或安慰的人们的施舍。他们的勤勉,他们的注意,无疑都

会由于这个附加的动机而增加。他们职业上的技巧,他们支配人民思想的机智,亦必由

于不断增加的实践、研究和注意,而日有进益。”

“但是,我们把这事体更仔细考察一下,就会知道:牧师们这种利己的勉励,就是

一切贤明的立法者所要防止的。因为,把真的宗教除外,其余一切宗教都有极大的害处,

而且都有一种自然倾向,把迷信、愚想及幻想,强烈地灌输到真的宗教里面,使其陷于

邪道。各宗教上的从业者,为要使他自己在信徒眼中更显得高贵神圣,总是向信徒宣说

其他一切宗派如何横暴可决,并不断努力造作新奇,以鼓舞听众弛懈了的信心。至于所

授教义中所含的真理、道德或礼节,他们却不注意,而最适合干扰乱人心的教理,却全

被采取了。为吸引光顾的人,各反国教徒的集会不惜以新的勤勉、新的技巧,激动俗众

的情绪,骗取俗众的轻信。结果,政府将发现:不为教士们设定定俸表面象是节省,而

所付代价却是昂贵的。并且,实际上,政府要与心灵指导者结成最适宜、最有利的关系,

就是给他们固定薪俸,用贿赂引诱其怠惰,使他们感到除了防止羊群误寻新的牧场而外,

其他进一步的任何活动都是多事。这样,宗教上的定俸制度,通常在最初虽是生于宗教

的见地,但结果却说明是有利于社会的政治上的利益。”

但是,给与牧师、教士以独立的给养,不论利弊如何,定立此制者,恐怕很少考虑

到这些利弊。宗教上争论激烈的时代,大概也是政治上斗争激烈的时代。在这时候,各

政治党派都发觉,或者都想象:与相争各教派的某一教派同盟,必有利益。不过,要做

到这层,又只有采纳或赞成那特定教派的教理。某特定教派若幸而站在胜利的政党那一

边,它就必然要共享其同盟者的胜利。借着同盟者的赞助和保护,它马上会在一定程度

上使一切敌对教派沉默而屈服。这些敌对教派,大概都是与胜利党的政敌结为同盟,它

们因此也就成了胜利党的敌人。这样,这特定教派的教士,既完全成了战场上的支配者,

对于大多数人民的势力与权威,达到了最高顶点,他们的权力于是变得足够威压自党的

领袖及指导者,而且足够强制政府,使其尊重他们的见解和意向。他们对于政府的第一

个要求,一般是为他们镇压井制服一切敌对的教派。第二个要求,一般是给与他们以独

立的给养。他们既然大有造于政治方面的胜利,要求分享若干胜利品,那于理似无不合。

加之,人心反复无常,要他们一味迎合民众的心理,借以取得生活资料,在他们已经觉

得可厌了。所以,当这个要求提出时,他们纯是为自己的安逸和快乐打算,至于将来会

如何影响他们教会的势力和权威,他们却没有多费考虑。在政府方面,要答应这个要求,

就只有把宁愿归自己取得归自己保留的一些东西给予他们。所以,对于这种要求,政府

很少立即批准。不过,在需要面前,政府总是要屈服下来,虽然政府往往几经延搁,推

三拔四,才屈服下来。

但是,假若政争不曾要求宗教的援助,而胜利的党派,博得胜利时,又不曾特别采

用任何教派的教理,那末,这个政党,对于一切不同的教派,就会平等看待,一视同仁,

让各人去选择自己认为适当的牧师和宗教。在这种场合,无疑会有许许多多的教派出现。

各种不同的会众,几乎都会自成一个小教派,或者抱有自己的若干特殊教理。这时,充

当教师的人,要保持现有教徒,并增加教徒数目,他定会感到有大卖气力并使用一切技

术的必要。可是,这种必要,是其他一切教师具有同感的,人人大卖气力,人人使用一

切技术,因此任何一个教师或任何一教派教师的成功,都不会过大。宗教教师利己的、

积极的热心,只在社会只容许一个教派的场合,或一个大社会全体只分成为两三个教派,

而各教派的教师,又在一定纪律、一定服从关系下协力共作的场合,才会发生危险与麻

烦。如果一个社会分为二、三百乃至数千小教派的势力范围,那其中就不会有一个教派

的势力能够搅扰社会,而他们教师的热心,也就全然无害于事了。在这种场合,各宗派

教师见到围绕他们四周的,敌人多于朋友,于是就不得不注意到那常为大教派教师所漠

视的笃实与中庸;大教派教师所以如此,因为大教派的教理,有政府为其支援,博得广

大王国或帝国几乎一切居民的尊敬,而教师们的周围,因此就布满了门人、信徒及低首

下心的崇拜者,没有一个反对的人。小教派教师,因为觉察到自己几乎是独立无助,通

常不得不尊敬其他教派的教师;他们彼此相互感到便利而且适意的这种互让,结果可能

使他们大部分的教义,脱去一切荒谬、欺骗或迷妄的夹杂物,而成为纯粹的、合理的宗

教。这样的宗教,是世界各时代贤智之士最希望见其成立的宗教,然而成文法律,从来

未曾使其成立,而且将来恐怕亦没有一个国家能看到其成立;其原因是,关于宗教的成

文法律,一向总是多少受世俗的迷信及狂热的影响,而今后恐怕还要常常受此影响。这

种教会管理方案,更适当的说,这个教会无管理方案,就是所谓独立教派。这教派无疑

是一个极其狂热信徒的教派,英国于内战终结时,有人建议在英国成立。它要是成立,

虽然其起源是极其非哲学的,但到今日也许会使一切宗教教义,都出现最和平的气质和

最适中的精神了。宾夕法尼亚是实施了这个方案的地方。虽然那里教友派占最多数,但

其法律对于各教派,实是一视同仁,没有轩轻。据说,那里就产生了这种合理的和平气

质和适中精神。

对各教派平等待遇,不分轩轻,纵使不能使一个国家中各教派全体或甚至一大部分,

产生这种和平气质和适中精神,但教派的数目,如果十分繁多,而且每个教派的势力,

都小到不够搅扰社会治安,那末,各教派对于各自教理的过度热心,就不会产生很有害

的结果,反之,却会产生若干好的结果。政府方面,如果断然决定,让一切宗教自由,

并不许任何教派干涉其他教派,那就用不着耽心它们不会迅速自行分裂,而形成十分多

数。

在各文明社会,即在阶级区别已完全确立了的社会,往往有两种不同的道德主义或

道德体系同时并行着。其一称为严肃的或刻苦的体系,又其一称为自由的或者不妨说放

荡的体系。前者一般为普通人民所赞赏和尊敬;后者则一般为所谓时下名流所尊重和采

用。不过,依我想,对于轻浮这种恶德——容易由大繁荣、由过度的欢情乐意生出的恶

德——所加非难的程度如何,实构成了这两个相反主义或体系间的主要区别。象放肆,

甚至扰乱秩序的欢乐,无节制的寻欢逐乐,破坏贞节,至少是两性中的一方面破坏贞操

等等,只要不至于败坏风化,不流于虚妄或不义,自由的或放荡的体系,大概就会非常

宽大地予以看待,而且会毫不踌躇地予以宽恕或原谅。至于严肃的体系则不然,这些过

度的放荡行为,都是其所极度憎恶与嫌厌的。轻浮的恶德,对于普通人总会招致毁灭。

那怕一个星期的胡行与滥费,往往就足使一个贫穷的劳动者,永远沦落,并驱使他陷于

绝望的深渊,从而铤而走除,干犯大逆。所以,普通人民中比较贤明而良善的,老是极

度厌恶这些放荡行为。经验告诉他们,这些行为会马上给他们这种境遇的人以致命打击。

反之,数年的放荡及浪费,却不一定会使一个上流人没落。他们很容易把某种程度的放

荡,看作属于他们财产上的一种利益;把放荡而不受谴责或非难,看作属于他们地位上

的一种特权。因此,与他们同一阶级的人,就不大非难这放荡,而只加以极轻微的责备,

或者全不责备。

差不多一切教派,都是在普通人民间创始的,它们从普通人民吸引其最初和最多数

的新的皈依者,因此,严肃的道德体系,不断为这些教派所采用,其中虽不无例外,但

为数极少。这个体系,就是各教派最易博得那些他们首先向其提出改革旧教理方案的那

阶级人民的欢心的体系。为要博取这些人的信任,许多教派,也许大多数教派,甚至多

方努力,变本加厉地改进这严肃体系,一直做到有几分愚蠢、几分过度的程度。此过度

的严格,往往比任何其他事情更能博得普通人民的尊敬和崇拜。

有身分有财产的人,就其地位说,是社会中显赫的人物。他的一举一动,社会都在

注意,而他因此就不得不注意他自身的一切行动。社会尊敬他到什么程度,和他的权威

与名望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凡社会上污名失信的事,他都不敢妄为;他得小心翼翼地

注意社会对于他这种有身分有财产的人一致要求的那种道德,不管这种道德是自由的或

是严肃的。反之,一个地位低下的人,就不同了。他说不上是什么社会的显赫人物。当

他在乡村中的时候,他的行为,也许有人注意,所以他自己也许非当心自身行为不可。

在这种情况下,而且只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说他有他的名声,行为不正,就会损及名

声。但当他一走进大的社会,他马上就沉于卑贱和黑暗中了。他的行为,再也没有人观

察注意了,于是他就任情而动,不加检点,委身于一切卑劣的游荡和罪恶。这是常有的

事。一个人想从其微贱地位脱出,想惹起~个体面社会对他行为的注意,那顶有效果的

方法,无过于作一个小教派的信徒。一做了某教派的信徒,他马上就会受到几分从来不

曾受过的尊重。为了教派的名誉,一切教友都要留心观察他的行为;如果他做出了寡廉

鲜耻的事,或者他所做的,大大违反了同门教友所相互要求的严肃道德律,他就要受那

老是被看作一种极其严峻的惩罚,即开除教籍,虽然这惩罚不带有民法上的结果。因此,

在小教派普通人民的道德上,几乎常是特别有规则有秩序的,比在国教要严肃得多。实

在说,这些小教派的道德,往往却未免过于严格,过于不合人情,使人觉得讨厌。

可是,国家对于国内一切小教派道德上的任何不合人情及严肃到可厌程度的缺陷,

不须使用暴力,只须依两种极容易而有效的方法就可矫正。

第一种方法,是由国家强制国内有中等乃至中等以上的身分及财产者,几乎全都从

事科学及哲学的研究。国家不应当给教师定额薪俸,以养成其怠惰。国家甚至可对较高

深较困难的科学,设定一种检定或考试制度,不论何人,他在就某种自由职业以前,或

在被提名候选某种名誉的或有酬的职务以前,都须经过这检定或考试。国家如对这一阶

级的人,强迫其研究学问,就不需要费神替他们供给适当的师资。因为他们自己马上会

找到比国家为他们供给的教师还要好的教师。科学是对于狂妄及迷信之毒的大消毒剂。

一国土流社会人士,从这些毒害救出之后,一般下级人民,也就不致大受其害了。

第二种方法,是增进民众的娱乐。俗众的迷信及狂妄,常起于心中的忧郁或悲观情

绪。一大部分人民的这种情绪,不难由绘画、诗歌、音乐、舞蹈,乃至一切戏剧表演消

除。所以,为着自己利益,在不流于伤风败俗的范围内,专以引人发噱,叫人解闷,而

从事这些技艺的人,国家当予以奖励,或者完全听其自由。煽动俗众的狂信者,总是恐

惧公众娱乐,厌恶公众娱乐。由娱乐引起的快适与乐意,与最适合他们的目的,最便于

他们的煽动的心理,是全然相反的。加之,戏剧表演,常会揭穿他们的奸诡手段,使其

成为公众嘲笑的目标,有时甚至使其成为公众憎恶的目标。因此,戏剧一项,比其他任

何娱乐,更为他们所嫌忌。

一国法律,如对于国内一切宗教的教师,一视同仁,不分畛域,则这些教师与君主

或行政当局,就不必要保持有何等特定的或直接的从属关系,而同时君主或行政当局,

也不必要在他们职务的任免上,有所处置。在这种情况下,君主或行政当局对待他们,

亦可如对待其他人民一样,唯一任务,就是维持他们彼此之间的和平,即阻止他们相互

的迫害、侵侮或压迫,此外,便无其他关注的必要了。但是,一国如有国教或统治的宗

教存在,那情形就完全两样。在那种场合,君主如对于该宗教的大部分教师,没掌握有

一种有力的控制手段,他就永无安全的日子。

一切国教,其教士都组织有一个大的法人团体。他们协力共作,以一种计划,一贯

精神,追求他们的利益,有如在一个人指导下一样,而实际上也常常是在一个人指导之

下。作为法人团体,他们的利益,与君主的利益从来不相同,有时正直接相反。他们的

大利益,在于维持他们对于人民的权威。这权威,基于两种设想:第一,设想他们所谆

谆教渝的全部教义,乃是确实而又重要的;第二,设想要由永远的悲惨解脱,则有以绝

对信仰,采用这全般教义的必要。假使君主不自识相,敢对他们教义中甚至最细微的部

分,表示嘲笑或怀疑,或是对其他嘲笑怀疑教义者,居然以人道精神,曲加保护,则这

些同君主没有何等从属关系的教土,就认为有失体面,而宣布君主读神,同时并使用一

切宗教上的恐怖手段,使人民的忠顺,从他移向另一个比较驯服的君主。假使君主对于

他们的任何要求或侵穿行为表示反对,危险也同样的大。一个君主如敢于象这样反对教

会,他的反逆之罪是坐定了,此外,无论他如何严肃声明他的信仰,以及他对于一切教

会认为君主应当格遵的教义的谦抑服从,大概还不免要加以异端伪道的罪名。宗教的权

威胜过其他一切权威。宗教所提示的恐怖,可以克服其他一切恐怖。所以,国教教会的

教师,如要宣传颠覆君权的教义,那君主就只有凭借暴力,即凭借常备军的武力,才能

维持其权威。有时就连这常备军,也不能予以永久的保障,因为兵土如果不是外国人—

—外国人充当兵土的很少——而是从本国人民间募集来的——大概常是如此——,那末,

这些兵土,不久也恐怕会为那种教义所腐化。我们知道,在东罗马帝国存续的期间,希

腊教士,不知曾在君士坦丁惹起了多少次革命;往后几百年间,罗马教士也曾在欧洲各

地惹起了许多次动乱,这些事实充分证明了,一国君主如没有控制国教或统治宗教教师

的适当手段,他的地位,就该是如何危险,如何不安定。

宗教信条,以及一切其他有关心灵的事件,很明显地都非尘世君主所得管辖;君主

纵使有资格好好保护人民,却很少被人相信有资格好好教导人民。所以关于上述教条及

有关心灵的事件,他的权威,往往低不过国教教会教士们结合起来的权威。可是,社会

的治安和君主自己的安全,常依存于教士们关于这些事件认为应当宣传的教义。君主既

不能以适当的压力和权威,直接反抗教士们的决定,所以君主必须有影响他们决定的能

力。影响的方法,惟有使教士阶级大多数人有所恐惧而又有所希求。派职或其他处罚,

是他们所恐惧的;升迁禄位,是他们所希求的。

在一切基督教会中,牧师的圣俸,可以说是他们终身享受的一种不动产。其享有,

非凭授与者一时的高兴;只要行为端正,即不得任意禠夺。这个财产的保有,如果不是

这么稳固,稍稍开罪于君主达官,即有被禠夺的危险,那末,他们对于人民的权威,就

不能维持了。人民会视他们为从属宫廷的雇佣,对于他们教导的真诚,没有何等信心。

但是,假若君主滥用暴力,惜口他们过于热心散布朋党的或煽动的教义,竟行禠夺他们

终身享有的不动产,那末,他这种迫害,只不过使被迫害的牧师及其教义,陡增十倍的

声誉,因而对于君主自身,陡增十倍的烦难与危险。几乎在一切场合,恐怖手段,总是

治国治人的一种坏工具,决不可用以对付那些对于独立自主那怕只有一点点要求权利的

人。企图恐吓这种人,只有刺激其恶感,坚定其反抗;这反抗如果处置稍为宽大一点,

也许很容易使其缓和下来,或者完全放弃。法国政府常用暴力强迫议会或最高法院公布

不享众望的布告,然很少成功。可是,它通常所用的手段,即把一切顽强不服者通通监

禁起来,却可算是十分厉害的了。斯图亚特王室各君主,有时也用与此相类似的手段,

来控制英国议会的若干议员,但那些议员也是同样地顽强不屈。因此,他们不得不改弦

更张了。英国议会今日是在另一种方法上被操纵着。约在十二年前,奇瓦塞尔公爵曾对

巴黎最高法院,进行一个极小的实验,由那个实验充分表示了一件事,即采用英国今日

使用的方法,法国一切最高法院,可更容易加以操纵。但这种实验,没有继续进行下去。

因为,强制与暴力,虽是政府的最坏最危险的工具,而权术与劝说,虽总是最容易最安

全的工具,但人类似乎生来就是傲慢的,除非他们不能或不敢使用坏的工具,他们总是

不屑使用好的工具。法国政府很能够而且敢于使用暴力,所以不屑使用权术与劝说。不

过,根据一切时代的经验,我相信,以强制和暴力,加诸国教教会受人尊敬的牧师,其

危险和导引毁灭的可能,实有过于把强制和暴力加诸任何其他阶级的人民。牧师有他们

的权利,有他们的特权,有他们个人的自由,只要他们与其本阶级中的人结有良好关系,

即在最专制的政府下,与其他约有同等身分及财产者比较,其权利和自由,是更受人尊

重的。在巴黎宽大温和的专制政府是如此,在君土坦丁猛烈狂暴的专制政府亦是如此,

而在此两极间各种不同程度的专制政府,亦莫不如此。但是,牧师阶级虽难以暴力强制,

却与其他阶级同样容易操纵。君主的安全,社会的治安,似在很大程度上依存于君主操

纵他们的手段,而这手段似乎完全在于他提升他们的权力。

旧时基督教教会的制度,各主教领区的主教,通由主教所辖都市的牧师及人民共同

选举。人民这种选举权,并不曾保有多久;而且就在保有该权利的时候,他们多半也是

唯牧师们的马首是瞻;牧师们在这类有关心灵的事件上,俨然是以人民自然指导者自居

了。不过,这样操纵人民,也是一种麻烦的事,牧师们不久就厌倦了,他们觉得,主教

由他们自己选举比较容易得多。同样的,修道院院长,亦由院中修道士选举,至少大部

分修道院的情况是如此。主教领区内的一切下级有俸圣职,通由主教任命,主教认为适

当的,即授与职务。这样,教会一切升迁权力,就全掌握在主教手中了。在这种场合,

君主对于他们的选举事项,虽然也拥有一些间接势力,虽然教会关于选举乃至选举的结

果,有时也请求君主同意,但是君主毕竟没有直接或充分手段操纵他们。因此,每一个

牧师的野心,就自然使他要阿谀本教会中人,而不阿谀君主,因为只有他们才能满足其

升迁期望。

罗马教皇最先逐渐把几乎欧洲大部分的主教职、修道院院长职(或即所谓主教公会

有俸圣职)的任命权,拿到手中。其次,又以种种奸计及口实,把各主教领区内大部分

下级有俸圣职的任命权,拿到手中。这一来,所留给主教的,除仅仅足使其维持对所管

辖牧师们的权力外没有什么了。同时,由于这种安排,君主的境况,也弄得比先前更坏。

欧洲各国的牧师们,这样简直编组成了一种宗教军。这种军队虽散处各国,但它的一切

活动、一切动作,都可由一个首领指挥,并在一种划一的计划下进行着。每个特定国家

中的牧师,可视为这军队的一个支队;而各支队的动作,又容易得到四周其他支队的支

持和援助。每个支队,不仅对于各自驻在国及给养他们的国家的君主是独立的,而且还

隶属于一个外国君主。这个外国君主随时可叫他们反戈转向该特定国家的君主,并使用

其他一切支队为其声援。

这种武力的可怕,就我们想象得到的,可以算无以复加了。往时,当欧洲技艺及制

造业未发达之前,牧师们的富有,使他们对普通人民拥有诸侯对其家臣、佃户及扈从的

同样权力。诸侯在其领地上,拥有一种司法权;依同一理由,牧师们在皇族及私人基于

错误的虔敬而捐赠教会的大所有地上,亦确立了一种类似的司法权。在此等大所有地范

围内,牧师们或其执事,不仰仗君主或其他任何人的支持和援助,就能够维持和平;但

是,没有牧师们的支持及援助,那怕是君主或其他任何人,在那里都维持不了和平。因

此,有如俗世大领主在其特定领地及庄园所保有的司法权一样,牧师们的司法权,就与

国王的法院独立,而划在国家司法管理范围以外了。牧师们的佃户与大领主的佃户同,

几乎全是可自由退租的仰户,完全依靠其直接隶属的主人。所以,牧师们一旦有了争斗,

要他们参加,他们就得应召前往。牧师们的收入,计有两种:其一是这些所有地的地租,

其二是从什一税得到的欧洲所有国家的一切土地地租的一大部分。这两种地租,大半都

以实物缴纳,如谷物、葡萄酒及牲畜等。它们的数量,大大超过牧师们自己所能消费的

限度。当时既无艺术品或制造品可资交换,他们对于这大量的剩余,就除了象诸侯处置

其剩余收入一样,大宴宾客,大行慈善以外,再也没有其他有利的使用方法。因此,往

时牧师们款客和施舍的规模,据说是非常大的。他们不但维持了几乎所有国家的全部贫

民的生活,并且,许多无以为生的骑士绅士们,也往来于各修道院之间,假皈依之名,

收款待之实。若干特殊修道院院长的扈从,往往与最大领主的扈认同样的多。把一切牧

师们的扈从合计起来,也许比一切领主共有的扈从还多。各牧师间的团结,在程度上大

大超过凡俗领主间的团结。前者是在一种正规的纪律和从属关系下,服从罗马教皇的权

威,后者不然,他们彼此间几乎常在相互猜忌,并且同在嫉视国王。所以,虽然把佃人

和扈从合计起来,牧师们所有的,比凡俗大领主少;而单就佃人说,也许少得多,但牧

师们的团结力量,却使他们更为人所恐惧。此外,牧师们的款待和慈善,不但给与了他

们支配一支大的世俗力量的权力,同时并大大增加了他们精神武器的力量。他们已由这

博施济众的善举,博得了一般下级人民最高的尊敬和崇拜,这些人民,许多是不断由他

们赡养的,几乎全体都有时由他们赡养的。一切属于或有关这个有那么大人望的阶级的

事物,它的所有物,它的特权,它的教义,必然在普通民众眼中成为神圣的了;而对于

这些神圣事物的侵犯,不论真伪,通是罪大恶极。这样,如果君主抵抗其治下少数大贵

族的同盟,常常感到困难,那就无怪其抵抗治下的牧师们的联合力量,更感到困难;何

况这种联合力量,还有各邻国的同一力量为其声援呢:在此种情况下,君主有时不得不

降服,倒不足奇怪;君主常能抵抗才是怪事。

古代牧师们的完全不受世俗司法权支配的特权(在我们今日看来,是最不合理的),

例如,英格兰所谓牧师的特权,正是这种事势的自然结果或更正确地说是必然结果。一

个牧师不论所犯何罪,他的教会如有保护他的意向,并表示犯罪证据不够处罚神圣人物,

或说所加于神圣人物的惩罚过严,那末,君主这时想执法惩治那位牧师,该是多么危险

呢!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莫如让那位犯罪者,由教会法庭去审判他。为他们全

教会的名誉计,该法庭必尽可能抑制教会中每一个牧师;犯大罪,固所不许;即惹起世

人恶感的丑行,亦在所必禁。

在第十世纪、十一世纪、十二世纪、十三世纪以及这前后若干时期的情况下,罗马

教会组织,可以说是反对政府权力和安全,反对人类自由、理性和幸福(这种种,只有

在受到政府保护的地方,才能发扬)的旷古未有的可怕团结。在这种制度下,极愚蠢的

迷信幻想,得到如此多数私人利己观念的支持,以致任何人类理性的攻击,都不能动摇

它。因为,理性虽然也许能够揭穿某些迷信妄想,使普通人也能明白其无稽,但理性决

不能瓦解那基于利己心的结合。设使教会组织没有碰到其他对头,只有无力的人类理性

对之施展攻击,它是一定会永远存在的。然而这个广大牢固的组织,这个为一切人类智

慧德性所不能动摇尤其不能颠覆的组织,却由于事物的自然趋势,先变成了萎弱,然后

部分毁灭,而照现在的倾向,不到几百年,恐怕还要全部瓦解。

技艺、制造业及商业逐渐的发达,是大领主权力瓦解的原因,也是牧师们在欧洲大

部分的世俗权力全部瓦解的原因。象大领主一样,牧师们在技艺、制造业及商业的生产

物中,找到了可用以交换自己所有的原生产物的东西,并且由此发现了自己可以消费其

全部收入的方法。自己既能完全消费自己的所有物,不必分许多给旁人,所以他们的施

与,逐渐缩小范围,他们的款待,也不象先前那样慷慨、那样丰盛。其结果,他们先前

那么多的扈从,由渐渐减少以致全部散去。为要过着大领主那样的生活,为要满足其虚

荣和无意识的欲望,这些牧师也想由他们的所有地,获取较多的地租。但是,要增加地

租,只好答应跟租地人缔结佃租契约,这一来,租地人大体上就脱离他们而独立了。从

此,使下级人民要听牧师们支配的利害关系,一天天衰微,一天天瓦解。和那使孩阶级

人民受大领主支配的利害关系的衰微与瓦解比较,前者的衰微与瓦解,还要来得迅速。

这是因为大部分教会的采地,远不如大领主领地之多,因此,每个采地的所有者,自己

消费其全部收入就更快更容易。在十四世纪十五世纪的大部分时期,封建诸侯的势力,

在欧洲大部分达于极点。但牧师们的世俗势力,即他们曾一度拥有对大多数民众的绝对

支配权,却在这时就非常衰微了。教会这时在欧洲大部分的势力,几乎就只剩下了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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