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在这一章中,我们将讨论中央银行的产生、类型、性质、职能以及中央银行如何执行货币政策的有关问题。学完本章后,你应当知道:
·为什么会产生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有哪些类型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如何理解
·中央银行的职能有哪些
·什么是货币政策
·如何执行货币政策
·货币政策如何影响经济
·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关系
重要术语:货币发行、最后贷款人、中央银行制度、一元中央银行制、二元中央银行制、复合中央银行制、跨国中央银行制、准中央银行制、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政府的银行、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公开市场操作、贴现窗口、贴现政策、法定准备金政策、自由准备金、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在前面我们分析了货币的需求与供给,了解了决定货币需求与供给的复杂因素,那么,如何实现货币的供给与需求的平衡,谁负责实现货币的供给与需求的平衡?这就是本章要解决的问题。中央银行作为金融或货币当局,其基本职责就是执行货币政策,管理一个国家的货币与利率,或者说,实现货币供给与需求的平衡。
11.1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
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经济基础
18世纪后半期至19世纪前半期,伴随资本主义工业的快速发展,资本主义银行业也获得进一步发展,具体表现为银行数量增加和银行资本金扩大;与此同时,银行业的竞争也加剧,并导致众多小银行破产倒闭,银行信用体系遭受冲击,从而危及到金融的稳定与发展。
具体来说,银行业面临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银行券发行问题。银行创设初期,各家银行因货币发行权的分散均有权发行银行券。银行券发行主体的多元化,或者由于受制于银行券发行银行资历、信用、分支机构状况而使业已发行的银行券流通不畅,或者因为银行券发行银行自身在经济波动中不能从容兑现、发行银行相互间恶意挤兑,致使已经发行的银行券面临兑现危机。
二是票据交换问题。随着银行业务日益发展,各银行债权债务关系愈加复杂化,票据数量日趋增多,缓解同城结算、异地结算矛盾的要求也愈加迫切。
三是最后贷款人问题。随着资本主义大工业的发展,工商企业对贷款的需求趋向于数量大和期限长,此时的商业银行由于受制于所吸收的存款限制,无法满足工商企业的这种贷款需求,为了留住客户,选择了过度发行银行券,这样就减少了支付准备。一旦贷款不能按期偿还,或者出现突发性的大量提现,就会发生周转不灵,甚至兑现困难的情况。因此,有必要由一家机构适当集中银行的部分现金准备,在个别银行出现支付困难时,这家机构可充当最后贷款人的角色。
四是金融监管问题。银行业与金融市场的有序营运及进一步发展,愈来愈需要一个由政府组织、授权并因此具有权威的专门机构担负起对金融事业、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的重要职责。
应当说,20世纪以前困扰银行业的上述各种问题的出现,本身就奠定了产生中央银行的客观经济基础:为了稳定货币流通,必须变银行券的分散发行、多元化发行为集中统一发行;为了保证并提高清算质量、效率,必须建立一个统一、公正、权威的清算中心;为了防止信用危机,必须有一个具有国家权威、资信卓著的最后贷款人;为了规范、有效地调控金融运行,维护金融秩序,必须设立一个最有权威的专门金融机构。
中央银行产生的途径
中央银行的产生途径有两条:一条是从既有的商业银行逐步演变、地位提升中产生,另一条是从目的明确的直接创设中产生。
途径之一:从商业银行演变中产生。典型案例是英国的英格兰银行。经英王特许而成立于1694年的英格兰银行,开始时仅仅是一家拥有120万英镑股本的私人股份制银行。英国政府出于财政需要虽然准许英格兰银行在不超过资本总额的条件下有权发行银行券,但当时的英格兰银行还只是分散、多元的银行券发行主体之一,它自己还远未能成为独占银行券发行权的“发行银行”。100多年以后,英国政府才在1833年的立法中确立了英格兰银行所发行的银行券属唯一法偿货币地位。1844年,英国国会颁布的《银行特许条例》(即《皮尔条例》)进一步对英格兰银行相对独占银行发行的地位作了明确规定。与此同时,英格兰银行还在自身地位逐渐提升过程中对众多商业银行提供票据交换、债权债务清偿业务,接受商业银行的票据再贴现,在经济、信用出现危机时及时充当商业银行的“最后贷款人”,以稳定货币供给、维护信用秩序。1857年的银行法确立了英格兰银行集中管理全国所有其他银行的金属储备,标志着英格兰银行最终完成了向中央银行的转变,成为了名符其实的中央银行。
途径之二:目的明确地直接创设。一国政府从无到有地创设中央银行,一般都有着十分明确的目的:稳定货币供给,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经由这条途径产生的中央银行,当以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产生最具有代表性。早在联邦储备体系产生前,美国由于银行制度弊端丛生,经常出现大大小小的金融恐慌。尤其是1907年为害甚烈的金融危机,使美国经济金融受到强烈震荡。鉴于此,美国国会于1913年通过了《联邦储备条例》,次年,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美国的中央银行正式建立,它的职能在建立时早有明确规定:发行货币、代理国库、调节货币流通、监管金融及组织票据清算等。
中央银行的类型
就世界各国的中央银行制度来看,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四种类型:
单一中央银行制:指一个国家单独建立中央银行机构,作为政府的银行、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全面执行中央银行职能并领导整个金融事业的制度。根据中央银行与地方银行权力划分的不同,单一中央银行又划分为一元中央银行制与二元中央银行制两种。
一元中央银行制,就是在一个国家,只建立一家统一的中央银行, 同时在全国各地设立众多分支机构接受总行的统一领导,形成由总、分、支行垂直隶属组成的中央银行体制。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都采用这种体制。我国现在的人民银行也属于这种制度形式。
二元中央银行制,就是一国在国内设立中央和地方两级相对独立的中央银行机构,二者分别行使其职权:中央级机构是最高权力与管理机构,地方级机构也有其较为独立的权力。采用或曾经采用这种体制的国家有美国、德国、南斯拉夫等。
复合中央银行制:指在一个国家内并不单独设立专司中央银行职能的银行,而是把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业务、职能集中于一家国家大银行的银行体制。这种复合制度主要存在于前苏联和东欧各国,我在1983年以前也一直实行这一银行制度。
跨国中央银行制:指由参加某一货币联盟的所有成员国共同组成的中央银行制度。西非货币联盟、中非货币联盟、东加勒比海货币管理局等,都属于跨国中央银行制。另外,欧洲中央银行,也属于这种体制。
准中央银行制:指一国只设置类似中央银行的机构,或者授权少数大商业银行或机构,由其行使中央银行的部分职能的体制。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属于这种体制。在新加坡,设有主要负责制定货币政策与金融业务发展政策的金融管理局,主要负责发行及保管发行准备金、维护本币稳定的货币委员会(其常设机构为货币局)。中国香港地区,制定实施货币政策、进行金融监管与支付体系管理诸职能由金融管理局担负,货币发行职能由渣打银行、汇丰银行与中国银行几家商业银行担负,票据结算由汇丰银行主持。
11.2中央银行的性质和职能
中央银行的基本特征
处于一国经济金融活动中的一国中央银行,作为唯一代表国家对一国经济金融进行调控监管的特殊金融机构,其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不以盈利为目的。获取利润是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目标。但中央银行业务经营的目标却不是获取利润,而是制定实施货币政策以确保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例如,适时适度地调节货币供求量以使货币购买力相对稳定,审时度势地调控金融市场以使融资质、量正常合理。
以政府和金融机构为业务对象。中央银行的业务对象不是一般的工商企业、家庭个人,而是一国政府、一国金融机构。中央银行为一国政府提供的业务主要有:充当政府的经济顾问,代理国库,向政府发放贷款等。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办理的业务主要有:集中保管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再贴现与再贷款、资金清算等。
资产流动性高。中央银行持有具有较高流动性的资产(现金、短期公债、部分能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等),旨在灵活调节货币供求,确保经济金融运行相对稳定。
不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定,一国中央银行在他国只能设置代理处或分理处而不能设立分支行,不能在他国发行货币、经营商业银行业务,不能与各国商业银行发生任何联系。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指中央银行作为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首脑,在制定实施货币政策、调控监管一国金融时具有相对自主性。
一般而言,中央银行相对独立性的保持应遵循这样两条基本原则:一中央银行应以一国客观经济目标为出发点制定货币政策,从事业务操作;二中央银行应按照金融运行规律,制定实施货币政策,规避政府短期行为的干扰。
中央银行相对独立性一般具有以下几个内容:
建立独立的货币发行制度,稳定货币。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应由中央银行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自行决定发行数量、时间、地区分布及面额比例等,不搞财政发行。
独立制定实施货币政策。中央银行独立掌握货币政策制定实施权,一国政府应充分尊重中央银行的意见,确保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发挥有效作用。
独立监管、调控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中央银行应在国家法律授权、。保障下,对一国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进行监管调控,确保整个金融活动在货币政策要求引导下正常进行。
中央银行的职能
对于中央银行的基本职能,归纳与表述的方法各有不同,一般的、传统的归纳是表述为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管理金融的银行四大职能。此外,有归纳为政策功能、银行功能、监督功能、开发功能和研究功能五类的;有归纳为服务职能、调节职能与管理职能三类的;有分为独占货币发行、为政府服务、保存准备金、最后融通者、管制作用、集中保管黄金和外汇、主持全国银行清算、检查与监督各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等八类的,等等。这里,我们按一般的划分进行介绍。
发行的银行。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指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具有货币发行的特权、独占权,是一国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
中央银行作为发行的银行,具有以下几个基本职能:
(1)中央银行应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适时适度发行货币,保持货币供给与流通中货币需求的基本一致,为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增长提供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
(2)中央银行应从宏观经济角度控制信用规模,调节货币供给量。中央银行应以稳定货币为前提,适时适度增加货币供给,正确处理好货币稳定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3)中央银行应根据货币流通需要,适时印刷、铸造或销毁票币,调拨库款,调剂地区间货币分布、货币面额比例,满足流通中货币支取的不同要求。
政府的银行。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为政府提供服务,是政府管理一国金融的专门机构。
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具有以下基本职责:
(1)代理国库。这包括:办理政府预算收入的缴纳、划拨和留用,办理预算支出的拨付,向财政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协助财政、税收部门收缴库款;其他有关国库事务等。
(2)对政府融通资金。作为政府的银行,中央银行具有为政府融通资金,解决政府临时资金需要的义务。中央银行对政府融通资金的主要方式有:政府财政收支出现暂时失衡或财政长期赤字时,中央银行向财政直接提供贷款以平衡财政收支;中央银行进入一级市场直接购买政府债券,由此形成直接流入国库的财政收入。
(3)代理政府金融事务。如代理国债发行及到期国债的还本付息等。
(4)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活动,进行金融事务的协调、磋商等。
(5)充当政府金融政策顾问,为一国经济政策的制订提供各种资料、数据和方案。
银行的银行。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指中央银行通过办理存、放、汇等项业务,充作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最后贷款人,履行以下几项职责:
集中保管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根据法律所赋予的特权,要求商业银行及有关金融机构须依法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这样做的意义在于:集中准备金便于商业银行及有关金融机构相互调剂准备金,增强清偿能力,保障存款人的资金安全和商业银行及有关金融机构自身稳定;有助于中央银行调节信用规模、控制全社会货币供给量;为商业银行及有关金融机构非现金结算创造了条件;强化了中央银行的资金实力。
充当最后贷款人。所谓最后贷款人,指中央银行为稳定经济金融运行,向那些面临资金周转困难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及时提供贷款,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提供贷款,通常采取两种形式:票据再贴现,即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把自己持有的票据卖给中央银行并由此获得一定现金的业务;票据再抵押,即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为应付急迫的资金需求,把自己持有的票据抵押给中央银行并由此获得一定的现金的业务。票据再贴现与再抵押业务的办理,最终使中央银行真正成为一国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信贷中心。
主持全国银行间的清算业务。商业银行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并由此在中央银行开立存款账户,这样,商业银行间因其客户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可通过中央银行采用非现金结算办法予以清算,中央银行于是成为一国银行业的清算中心。
主持外汇头寸抛补业务。中央银行根据外汇供求状况而适时买进卖出外汇,即在商业银行外汇头寸过多时买进外汇,在商业银行外汇头寸不足时则卖出外汇。中央银行此举既向商业银行提供了外汇资金融通便利,又可由此监控国际收支状况,谋求外汇收支平衡。
管理金融的银行。中央银行是管理金融的银行,指中央银行作为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首脑,致力于货币政策的制定实施,对整个银行业的运行进行调控监管。中央银行作为管理金融的银行,其职责主要表现在:
根据国情合理制定实施货币政策,在稳定货币的前提下谋求经济增长。
制定颁行各种金融法规、金融业务规章,监督管理各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
管理境内金融市场。中央银行作为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与管理者,地位特殊且重要。在管理境内金融市场方面,中央银行主要致力于审查、监督上市证券的合法性,确保证券交易、资金往来的合法化;借助货币政策工具,影响市场利率,左右融资成本,调节资金供求关系。
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
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
中央银行的负债,指由社会各集团和家庭个人持有的对中央银行的债权。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是中央银行资产业务的基础。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主要有:
货币发行。中央银行依据一定的货币发行制度,遵循一定的货币发行原则,经由不同途径从事货币发行业务。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是其调控经济金融运行的重要资金来源。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即通常所说的钞票或现金,是基础货币的主要构成部分,是中央银行的最大负债项目之一。
代理国库。中央银行凭借财政部开设于中央银行的专门账户代理财政收入支出,履行代理国库职责,财政金库存款即成为中央银行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
集中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集中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旨在满足流动性与清偿能力要求。调控信贷规模和货币供给量、便利资金清算以维护金融体系安全与稳定,而这一最大的存款资金自然成为中央银行充当最后贷款人、实施货币政策的基础。
其他负债业务。如对国际金融机构负债、国内金融机构往来等。
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
中央银行的资产,指中央银行在一定时点上所拥有的各种债权。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对其制定实施货币政策、调控金融运行具有重要作用。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主要有:
贷款。中央银行的贷款对象是:商业银行、政府。中央银行为缓解商业银行短期资产不足的困难、补充其流动性而对商业银行发放贷款。中央银行对政府发放弥补资金短期缺口的贷款。
再贴现。中央银行着眼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依照再贴现条件审查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申请,买进符合条件的票据,并按再贴现率对商业银行投放货币资金。
证券买卖。中央银行为调控货币供应量,适时地开展公开市场业务,采用直接买卖、回购协议等方式买卖政府中长期债券、国库券等有价证券。
金融外汇储备。中央银行为稳定币值、稳定汇价、调节国际收支,保管黄金、白银、外汇等储备资产。
其他资产业务。中央银行在其主要资产业务之外,还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其他类型的资产业务。
中央银行的中间业务
资产清算业务是中央银行的主要中间业务,这类业务可以划分为:
集中办理票据交换。票据交换工作一般在票据交换所进行,参与票据交换所交换票据的银行均是“清算银行”或“交换银行”,它们都必须依据票据交换所有关章程的规定承担一定的义务(交纳一定交换保证金、在中央银行开立往来存款账户用以结清交换差额、分摊交换所有关费用)才能拥有入场交换票据的权利。
结清交换差额。中央银行开立有往来存款账户(独立于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的各清算银行,其票据交换所的最后差额即由该账户上资金的增减来结清。
办理异地资金转移。中央银行的资金清算工作既通过其分支机构组织同城票据交换与资金清算,也办理全国范围内的异地资金转移。
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
中央银行办理资产负债业务的情况可从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记载反映出来。由于各个国家的金融制度、信用方式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各国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的项目及包括的内容也不一致。这里仅就中央银行最主要的资产负债项目概括成表11—1,旨在概略表明其业务基本关系。
表11—1 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
资产
负债
贴现及放款
政府债券和财政借款
外汇、黄金储备
其他资产
流通中通货
国库及公共机构存款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存款
其他负债和资本项目
合计
合计
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所记载的资产、负债的任何变动, 均能反映国民经济的变动情况。就货币供给量的调控而言,中央银行可以通过适时适度变动资产负债规模、结构,而使货币供给量作相应的变动,以实现其所定调控目标。所以,分析了解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对于理解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变化及其可能产生的结果,作用十分重要。
11.3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
什么是货币政策?所谓货币政策就是指中央银行为实现国民经济的各种发展目标而进行的控制货币供给与信贷的行动。⑨因此,要理解货币政策,就必须理解中央银行最终要实现什么样的经济目标?使用什么工具?如何实现这些目标?
(1)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
许多经济学家都认为,中央银行应该主要以稳定物价为其最终目标。因为只有当物价稳定时,经济才可能持续稳定地增长,才能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才能维持一个合理的长期利率水平,从而既有利于储蓄、也有利于投资,或者说,有利于资源合理、高效的配置。
但是,政策的制定者与经济学家考虑问题角度有所不同,他们必须考虑实现如何一个目标的长期和短期效应。例如,从长期看,物价稳定有利于经济的增长和就业的扩大;但在短时期内,政府或货币当局往往面临这样的困境:是下决心降低通货膨胀呢?还是尽可能地扩大就业和发展经济。有时候,农业歉收或能源供给的短缺在对物价造成上涨压力的同时,又对产出和就业产生向下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政策的制定者就不得不考虑如何协调两个方面的努力,即既要缓解物价上涨的压力,又要减轻就业和产出的损失。有时候,中央银行为了防止社会公众形成对通货膨胀的预期,不利于长期的经济增长,不得不采取紧缩性的货币政策,从而导致短期的就业和产出的损失。
总之,从各国执行货币政策的实际情况来看,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往往不止一个,而是多个,确切地说,通常是四个:物价稳定、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除此之外,有的国家,比如美国,还将稳定金融纳入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具体地说,就是将利率稳定和金融市场稳定作为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
物价稳定
物价稳定是指在经济运行中保持一般物价水平的相对稳定。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物价水平往往随着社会总需求扩大、商品成本的提高、以及一些结构性经济因素的影响而呈上涨趋势。中央银行以物价稳定为其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就是要通过吞吐基础货币,控制货币供给量、信用量,平衡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防止物价水平出现剧烈频繁的波动。
物价稳定一般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因为没有稳定的物价就意味着没有一个稳定的市场环境,价格信号失真,经济的不确定性增加,难以做出投资和消费的决策,从而最终影响经济的增长和就业的扩大。此外,通货膨胀的再分配效应既造成收入的不公平分配,也破坏社会的安定。一般物价水平的变动通过物价指数来测量,常用的物价指数主要有消费物价指数、批发物价指数、国民生产总值物价平减指数。
充分就业
充分就业作为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严重的失业意味着生产资源的闲置和浪费,意味着产出的损失;第二,严重的失业是一种社会灾难,必将导致严重的社会不公正,进而危及社会的稳定。
充分就业不是绝对的,也不可能是绝对的。因为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不仅工人有权选择合适的职业,企业也有权选择合适的工人。当一个工人因寻找合适的工作而处于失业状态时,这种失业应该是正常的。此外,一个具有就业能力的人,可能选择进一步学习或休息而自愿在一段时间内处于失业状态。企业也会因暂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人也会造成失业的增加。总之,存在自愿失业,摩擦失业,即工人寻找工作期间的失业,以及结构性失业,即在短时期内因为工人的技能不能满足职业要求而造成的失业。
一般来说,充分就业是指这样一种经济状态,即有工作能力并愿意工作的人都能够较为容易地找到适当的工作。与这种状态对应的失业率被称为自然失业率,也就是说,充分就业并不排除失业的存在。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失业现象都可以用自然失业率来解释。总需求不足可使劳动力供过于求、劳动力种类供需失衡、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流动不畅等等,都会导致失业。中央银行设定充分就业目标,主要是为了防止出现由于总需求不足而引发失业的情形,或者在当这种情形业已出现的时候,由中央银行增加货币供给刺激需求以减少失业,保持一个较为稳定的就业水平以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济增长。判断中央银行充分就业目标是否实现,一般依据失业率指标。失业率指失业人数占劳动力总数的百分比,失业率的高低反映充分就业目标的实现与否及实现程度。但是,由于各国社会经济状况、民族文化与传统习惯的差异,因此对自然失业率的理解也是有差异的。尽管很难确定低于何种水平的失业率才算是充分就业,但西方国家的多数学者认为5%以下的失业率即为充分就业。
经济增长
经济增长目标与充分就业目标之间关系紧密,因为越接近充分就业,就越意味着生产资源被充分利用。各国通常将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国民收入增长率、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国民收入增长率作为衡量经济增长的主要指标。资本量、劳动生产率、投资等因素均对一国的经济增长产生影响。中央银行作为金融当局,为实现既定的经济增长目标,可以凭借其所能操纵的各种政策工具,增加货币供给、降低利率水平,以促进投资,或者控制通货膨胀,以消除不可预测的通货膨胀率变动对投资的影响。经济增长目标在各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目标中的地位和重要程度存在差异,甚至在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也存在差异。
国际收支平衡
国际收支平衡是指一国对其他国家的全部货币收入和货币支出相抵之后略有顺差或略有逆差的状态。在开放型经济中,国际收支是否平衡将对一国国内货币供应量与物价产生较大影响。如果出现过大顺差,则会增加一国国内货币供应量并相对减少该国市场商品供应量,从而使该国市场货币供给偏多、商品供应不足的情况出现,加剧该国商品市场的供求矛盾,导致物价上涨。如果出现过大逆差,则会增多一国国内商品供应量,在该国国内货币量偏少的情况下,就会加剧该国国内市场商品过剩,可能导致经济增长停滞。可见,一国国际收支出现失衡,无论是顺差还是逆差,都将给该国经济造成不利影响。尤其是逆差对一国经济的不利影响更大,因而各国在调节国际收支失衡时,重点通常放在减少或清除逆差上。
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之间的矛盾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之间的关系有一致的情况,比如充分就业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但并不总是这样。某些目标之间的关系是矛盾的,因此,中央银行很难同时实现所有的最终目标。
1.稳定物价与充分就业间的矛盾
一般而言,存在较高失业率的国家,中央银行有可能通过增加货币供给量、扩大信用投放等途径,刺激社会总需求,以减少失业或实现充分就业。但这样做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一般物价水平上涨,诱发或加剧通货膨胀。西方国家的经济学家曾运用菲利普斯曲线⑩对此作了说明:通货膨胀率与失业率之间存在此消彼长关系,换言之,失业率高时货币工资增长较慢,通货膨胀率就低;失业率低时货币工资增长较快,通货膨胀率就高。
菲利普斯曲线
图11-1 菲利普斯曲线
因此,采取减少失业或实现充分就业的政策措施,就可能导致较高的通货膨胀率;反之,为了降低物价上涨率或稳定物价,就往往得以较高的失业率为代价。中央银行在决定货币政策最终目标时,或者选择失业率较高的物价稳定,或者选择通货膨胀率较高的充分就业,或者在物价上涨率与失业率的两极间相机抉择,但一般都只能在物价上涨率和失业率的两极间寻求可以接受的组合点。
2.稳定物价与经济增长间的矛盾
经济增长无疑能为稳定物价提供物质基础。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经济增长与稳定物价之间却存在矛盾:一国在谋求经济增长过程中,如果一味追求增长速度而使货币供给、信用投放过量,则会导致一般物价水平上涨,持续下去,必然阻碍经济发展;一国为抑制持续上涨的一般物价水平而实施提高利率等紧缩性货币政策,则可能因为抑制投资而影响经济增长。所以,中央银行难以兼顾经济增长与稳定物价。
3.稳定物价与国际收支平衡间的矛盾关系
当一国一般物价水平上涨,出现通货膨胀,而别国物价水平相对稳定,则意味着本国货币对内购买力降低,本国商品相对昂贵,而外国商品相对便宜。这样就会促使本国出口减少、进口增加,最终导致国际收支失衡(逆差)。相反,如一国物价水平相对稳定而别国出现通货膨胀,则意味着本国货币购买力相对提高,本国商品相对便宜,而外国商品相对昂贵。这样就会使本国出口增加,进口减少,最终仍将导致国际收支失衡或趋向失衡(顺差)。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世界各国的社会经济情况都在发生着不同的难以预测的变化,因此,中央银行要同时实现稳定物价、平衡国际收支的双重目标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最终目标间存在矛盾,一国中央银行在特定时期、特定的经济条件下,究竟以着重哪一个目标为宜,这无疑需要其全面考虑社会政治、经济情况,对各目标进行客观、审慎的比较权衡,然后才能做出决定。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中央银行大都已把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确定为稳定货币。1990年,新西兰率先提出,货币政策应当以控制通货膨胀为唯一目标。其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十几个国家奉行反通货膨胀的货币政策,德国则一贯致力于“保卫马克”的政策选择。
(2)货币政策中间目标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实现是一个需要不断调整的渐进的过程。原因在于:首先,中央银行没有直接实现其最终目标的手段。它掌握的都是金融工具,只能直接作用于金融变量,通过金融变量来影响最终目标的变化。第二,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通常是年度目标,而在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影响金融变量和实现最终目标的过程中存在许多的不确定因素,为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以确保最终目标的实现,避免偏差干扰,防止出现“来不及进行调整”的被动局面,中央银行就必须根据其可能使用的货币政策工具所作用的金融变量,制定出短期、量化、能够观测、便于日常操作的金融指标,适时适度地进行微调。所谓金融指标就是作为短期目标的具有确定数值的金融变量,这些金融指标就是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它们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最终目标得以实现的不可或缺的中介、桥梁。
图12-2
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选择标准
中央银行确立货币政策中间目标,或者说选择适当的金融变量,其目的在于实现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这就意味着中间目标是不能随意选择的,中央银行必须考虑这些金融变量的性质是否有利于其货币政策的执行。一般而言,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选择应考虑如下标准:
1、可测性。可测性是指中央银行所选择的作为中间目标的金融变量的变动情况能够被迅速、准确地观测,或者说,中央银行能够迅速收集到反映这些金融变量变动情况的准确的数据资料,并据以进行有关定量分析。很明显,如果某一金融变量的变动情况无法被观测,那么,把它作为中间目标就没有意义。
2、可控性。可控性是指作为中间目标的金融变量能够被中央银行所控制。也就是说,中央银行能够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作用于这些金融变量,并能有效地控制其变动。
3、相关性。相关性是指中间目标的变动与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实现之间存在密切的相关关系。或者说,中央银行对择定的货币政策中间目标进行调节控制,有助于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实现。
除了上述几个标准外,一些国家的中央银行还将抗干扰性、与经济金融体制的兼容性作为择定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标准。当然,在一国中央银行择定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实践活动中,一般都难以找到完全符合可测、可控、相关性等标准的金融变量,所以,一国中央银行只能从实际情况出发,尽量选择符合上述标准的中间目标。
主要的中间目标
1.利率
利率作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已经有相当长久的历史,因为中央银行能够直接影响利率的变动,而利率的变动又能直接、迅速地对经济产生影响,利率资料也易于获取。
不过,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市场利率的复杂性、易变性、利率调整的时滞性,特别是真实利率所具有不易测量的性质,这些都使得利率难以成为理想的中间目标。此外,利率兼具经济变量、政策变量特性,作为经济变量,利率变动与经济周期顺循环,即经济景气时,利率趋于上升,经济不景气时,利率趋于下降;作为政策变量,利率变动应与社会总需求的变动方向一致,即当社会总需求过高时提高利率,社会总需求不足时降低利率。但是,对中央银行来说,如何判断利率的变动性质就了问题,换言之,中央银行怎么知道,当前的利率变动是利率作为经济变量的变动?还是利率作为政策变量的变动?或在多大的程度上是作为经济变量的变动?这是很难判断的。但如果中央银行不能判断,又怎么知道货币政策的执行效果呢?总之,以利率作为中间目标,中央银行在实际操作中常常会因为其政策效果与非政策效果混淆难辨,或被误导(在政策尚未奏效时即误以为调控成功),或茫然(难以确定政策是否有效)。
2.货币供给量
货币供给量可根据流动性大小或货币性强弱划分为若干层次,如M1、M2、M3等。以货币供给量为中间目标,就必须确定作为中间目标的货币供给量的具体层次。一般而言,货币供给量被用作中间目标的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各个层次的货币供给量指标,都可以通过查寻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以进行量的测算、分析,尽管有关资料的取得需要时间。第二,各个层次的货币供给量的变动都能够由中央银行通过调控基础货币予以影响,当然,对不同层次的货币量,影响力的大小也会不同。第三,各个层次的货币供给量的变动与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实现,关系极为密切。
3.基础货币
由银行体系的准备金和流通中的现金构成的基础货币,又称高能货币,它是货币供给量倍数扩张或收缩的基础。基础货币可以作为货币政策中间目标,这是因为:中央银行是基础货币的提供者,又是银行体系上缴准备金的保管者,所以,基础货币和银行体系准备金的变动都是容易测量和能够控制的,特别是对于基础货币的变动,中央银行完全可以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和贴现贷款进行直接的控制。其次,基础货币的变动会引起货币供给总量的变动,进而影响到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实现,当然,由此产生的连锁变化的数量关系不是确定的。
4.存款准备金
由银行体系的库存现金与其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组成的存款准备金,也可以用作货币政策中间目标,因为存款准备金的变动一般较易为中央银行测度、控制,并对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实现产生影响。
各国中央银行通常从国情出发,根据自己的经验,选择适宜的货币政策中间目标。例如,在20世纪50-60年代,美国联邦储备体系曾以利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在70-80年代,美国联邦储备体系改以货币供给量为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并在确定货币供给量的层次上作了多次调整,最终择定M2。;到20世纪90年代,美国联邦储备体系又开始放弃货币供给量复以利率作为主要的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这一改变的主要原因在于:伴随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进程以及金融创新与放松金融管制,导致货币供给量层次划分困难,基础货币扩张收缩倍数难以把握,因此,货币总量与货币政策最终目标间的相关性大大降低。此外,像荷兰、挪威、丹麦等与工业化大国存在密切经贸、金融关系的工业化小国,一般采用汇率作为货币政策中间目标,钉住其本币与某工业化大国的货币的汇率水平,以实现其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
20世纪90年代初,新西兰、加拿大、英国、瑞典、芬兰、澳大利亚、西班牙诸国则先后采用通胀指标作为其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通过监控通胀指标以谋求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实现。采用通胀指标监控法的国家,其通胀指标一般由该国中央银行决定、公布、并加以说明。
在采用通胀指标监控法的国家,中央银行一般要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以确保通胀率在既定的范围内变动,如果超过,则紧缩银根,不及则放松银根。为提高决策程序的透明度、加强货币当局的责任,采用通胀指标监控法的国家一般要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例如,英国从1994年开始,每月公布货币政策会议的备忘录,每季公布英格兰银行的季度《通货膨胀报告》11。
(3)货币政策工具
货币政策工具,即中央银行为谋求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实现而对货币供给量、信用量所使用的调控手段。它们包括: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和其它货币政策工具。
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
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时启用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旨在调控货币供给量和利率水平。之所以被称为一般性,是因为这些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所影响的是信用总量,从而是整个国民经济,并不局限于特定部门。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包括:贴现政策、公开市场操作和法定存款准备金。
贴现政策
贴现政策这一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主要表现在中央银行改变贴现利率上。所谓贴现利率,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其实就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或存款式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贴现政策是通过影响贴现贷款和基础货币的量来影响货币供给。
中央银行提高或降低贴现利率使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中央银行借款的成本发生变化,从而渐次影响基础货币投放量、货币供应量与其他经济变量。
一国中央银行如果想紧缩信用以减少货币供给量,它可以提高贴现利率,于是,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入同量货币资金的利率成本增加,从而缩减其借款量。当商业银行用准备金资产来偿还其向中央银行的借款时,将直接导致中央银行基础货币量的减少,从而货币供给量相应减少(如货币乘数不变)。商业银行因向中央银行借款的利息成本增加,则相应调高贷款利率而使其客户借款成本增加,结果导致客户缩减信贷需求(如其他条件不变),从而使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缩减,货币供给量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