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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章 中央银行与货币政策.2

作者:殷孟波 当前章节:15288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15:41

中央银行降低贴现利率,则贴现贷款增加、信用扩张,货币供给量上升。

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的贴现贷款有三类:

1、调整性贷款。对于货币政策来说,它是最重要的贴现贷款,主要用于解决银行因暂时的存款流出而产生的短期流动性问题。对这种贷款收取的利率就是基本贴现利率。

2、季节性贷款。这种贷款用于满足少数银行,比如农业地区的银行的季节性需要。其利率高于基本贴现利率。

3、长期贷款(Extended Credit)。这种贷款用于救助那些因存款流出而遭遇严重流动性问题的银行,因为不指望迅速收回,所以被称为长期贷款。其利率高于季节性贷款利率。

贴现贷款不仅作为政策工具被用来影响银行体系的准备金,影响基础货币乃至货币供给量,而且还被用于防止金融恐慌,即当银行危机发生时,向银行体系提供必需准备金。

除此之外,中央银行还可以通过升降贴现利率显示其政策意图,由此启发社会公众自动调节信用需求,从而影响一国经济。这表现在:中央银行提高贴现利率,预示货币供给量将趋于减少,市场利率将会提高,社会公众从自身利益考虑就会减少投资和消费;中央银行降低贴现利率,预示货币供给量将趋于增加,市场利率将会降低,社会公众从自身利率考虑就会增加投资和消费。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贴现政策的“宣示效应”。

有以下的缺点:

1、宣示效应不明确,即可能被错误理解。

2、当贴现利率被确定时,市场利率的变动将不可避免地引起贴现利率与市场利率之间的差额频繁波动,从而导致贴现贷款和货币供给量波动,结果使得货币供给难于控制。

3、中央银行不能完全控制贴现贷款的数量变动,这是因为,尽管中央银行可以改变贴现利率,但不能命令商业银行来借款。

4、贴现政策工对中央银行来说,“宣示效应”有利也有弊,因为中央银行变动贴现利率的行动可能被市场错误理解。比如,当中央银行因同业拆借利率上升而提高贴现利率时,这一行动可能被市场理解为中央银行将采取紧缩性的货币政策,其实中央银行可能没有这样的意图,而只是想维持与市场利率之间的正常关系。

贴现政策的最大优点是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它来发挥最后贷款人的作用。在特殊情况下,中央银行还可以运用贴现政策来调整信贷结构,贯彻产业政策。但它也具运用起来不如后面就要分析的公开市场操作灵活方便。比如,在公开市场上,中央银行在买进证券之后,可以立刻卖出,甚至买进和卖出可以同时进行。而中央银行在向商业银行贷款之后,却难以马上收回。

公开市场操作

公开市场操作是指中央银行为了影响货币供给量、市场利率而在金融市场上公开买卖有价证券的行为。中央银行根据金融市场上的资金供求状况,适时适度买进卖出有价证券以调节金融:当货币供给不足、利率偏高时,中央银行即在公开市场上买进有价证券,通过支付证券款项而增加基础货币,由此推动货币供给量的增加和利率的降低;当货币供给过多、利率偏低时,中央银行即在公开市场上卖出有价证券,通过收取证券款项而减少基础货币,由此引起货币供给量的减少和利率的上升。

公开市场操作的效果主要通过调节市场利率,影响银行体系的准备金和货币供给量来实现: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直接影响利率水平高低或利率结构的变化。如果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大量买进有价证券,必将推动有价证券价格上涨,进而导致利率水平下降,对经济产生扩张性影响;反之,则使有价证券价格下跌,利率水平上涨,对经济产生收缩性影响。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买卖不同期限的有价证券,则会对不同期限的利率产生影响,如“买长卖短”、“买短卖长”以调整利率结构,进而影响对不同利率有不同敏感性的贷款与投资。从另一方面看,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通常总会影响引起银行体系的超额准备金的增加或减少。当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大量买进有价证券时,必将增加银行体系的超额准备金,从而增强银行体系创造信用的能力,扩张货币供给;反之,则会使银行体系超额准备金减少,削弱银行体系的信用创造能力,减少市场货币供给量。

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按其目的可分为两种类型:进攻型和防卫型。所谓进攻型公开市场操作,是指中央银行为增减基础货币和银行体系的准备金而主动进行的公开市场操作。所谓防卫型公开市场操作,则具有被动的性质,指中央银行买卖有价证券,旨在缓和或消除由某些季节性或偶然性因素引起的对银行体系的准备金、对基础货币和市场利率的不利影响。

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有两种基本的形式:暂时性交易(tempoary transaction)和非暂时性交易(outright transaction)。

暂时性交易又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回购协议。即中央银行的证券购买附有证券的售出方在短期后将证券购回的协议,回购期限从最初购买后的1天到15天之间。因为回购协议对银行体系准备金的影响在协议到期日即自动消除,也就是说,因中央银行最初的证券购买而增加的准备金会由于证券售出者的证券回购而减少,所以,实际上回购协议是一种暂时性的购买,它特别适合于中央银行进行防卫型的公开市场操作。如果中央银行想在公开市场上暂时售出证券,它可以进行对称的售出、购入交易(matched sale-purchase transaction),也称为倒转的回购协议(reverse repo)。即中央银行售出证券,而购买者同意在短期后将证券售回给中央银行。

如果银行体系的准备金不是暂时性的短缺和富余,而是持续性的,那么,中央银行就会考虑进行非暂时性的交易,以求对银行体系准备金的供给产生长期的影响。

不论是暂时性的还是非暂时性的交易,中央银行一般都是通过一个计算机系统与政府证券商或一级证券商进行交易。

公开市场操作具有如下优势:

1、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能完全控制交易量,即买多或卖少,完全由中央银行决定。在执行贴现政策时,中央银行只能通过贴现率的变动来间接影响贴现贷款的量。

2、公开市场操作可以进行灵活、精确的交易,即不论想要改变的基础货币量或银行体系的准备金的数量是大还是小,中央银行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

3、在公开市场操作中,中央银行可以容易地改变交易方向。例如,当中央银行认为买入证券太多时,它可以立即卖出,予以纠正。

4、公开市场操作可以迅速执行。当中央银行认为有必要进行证券买卖时,只需要对证券交易商发出买卖指令,交易就会立即被执行。

当然,公开市场操作的上述优势要变为现实并不是无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发达的金融市场。具体地说,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的金融市场必须具备相当的深度和广度,即必须存在足够多的可以进行交易的证券的种类和数量,有便利交易进行的健全的市场机制和众多的证券交易商,否则,公开市场操作难以进行,更谈不上有效地进行了。

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

存款准备金或准备金,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银行的库存现金;一是银行存入中央银行的准备金账户上的存款余额。法定准备金也是由两个部分构成,不过其数额由中央银行依据法定准备金率加以规定,银行实际持有的准备金不得低于法定准备金数额的要求。

所谓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是指中央银行凭借法律授权,规定和调整商业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率,左右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借以改变货币乘数,增减货币供给量,进而影响整个国民经济。

法定存款准备率一旦发生改变,也就意味着银行必须持有的准备金数额随之而改变。如果法定准备率提高,则意味着对于同等数量的存款额所要求的准备金增加,于是也就意味着超额准备金的减少,甚至准备金的不足;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贷款和投资或者不能增加,或者必须减少,不管是哪种情况发生,都可能意味着货币乘数的减小,从而货币供给量的降低。反之,则正好相反,货币乘数增大,货币供给量上升。

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的主要缺点在于,它对货币供给量的作用过于猛烈且缺乏弹性,政策预期效果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银行体系的超额准备金的数额。相对于其它政策工具,它的优点表现在:

1、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的采用与否,主动权在中央银行。

2、中央银行变动法定存款准备率能对货币供给量产生迅速、有力、广泛的影响。

3、中央银行变动法定存款准备率作用于所有银行或存款式金融机构,由于其作用在时间、程度上的一致性,所以采用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来调控货币供给量,对于银行而言,较为客观、公平。

4、中央银行采用存款准备金政策因受外界干扰甚小,存款准备率的高低变动即可较好体现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图。

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

一般而言,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有消费信用控制、证券市场信用控制、不动产信用控制、优惠利率。

消费者信用控制

消费者信用控制,指中央银行根据经济运行状况对不动产以外的各种耐用消费品的销售融资进行控制。消费者信用控制的主要内容有:

1、规定分期付款购买耐用消费品的首次付款的最低额;

2、规定用消费信贷购买商品的最长期限;

3、规定可用消费信贷购买的耐用消费品的种类与不同消费品的不同信贷条件。

证券市场信用控制

证券市场信用控制,指中央银行着眼于抑制过度投机、稳定证券市场行市而对有关证券交易的各种贷款而进行限制。

不动产信用控制

不动产信用控制指中央银行为抑制房地产投机,针对金融机构房地产放款所采取的限制措施。不动产信用控制的主要内容有:

1、规定金融机构不动产贷款最高限额;

2、规定金融机构不动产贷款的最长期限;

3、规定首次付款的最低金额;

4、规定分期还款的最低金融。

优惠利率

优惠利率指中央银行着眼于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针对国家重点发展的经济部门或产业所规定的较低利率。

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直接信用控制

直接信用控制,指中央银行运用行政命令等方式对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的信用活动直接进行控制。直接信用控制的主要方式有:

1、信用分配,即中央银行根据金融市场状况及客观经济需要,对各商业银行的信用规模进行分配;

2、利率限制,即中央银行根据客观经济状况规定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储蓄存款最高利率,借以防止银行高息揽储和发放高风险贷款;

3、流动性比率,指中央银行规定流动资产对存款的比率,借以限制银行体系的信用扩张。如果中央银行规定的流动性比率一旦提高,银行往往就必须调整其长短期放款的比重、或增加持有易于变现的资产,其信用扩张因此而受到限制。

(4)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一国货币管理当局为实现其既定的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启用一定的货币政策工具,作用于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并适时适度地进行微调。在这个执行货币政策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各种中间环节相互间的有机联系或因果关系,涉及货币供给变动影响名义和实际变量的途径——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凯恩斯学派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理论

现代经济学家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研究始于凯恩斯,根据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货币政策发挥作用的途径主要有:

1、货币与利率之间关系,即流动性偏好途径;

2、利率与投资之间的关系,即投资利率弹性途径。

凯恩斯的具体思路是:货币供给对于需求突然增加后,首先利率下降;利率下降促使投资增加。如果消费倾向既定,则通过乘数作用,又可促成国民所得增加。凯恩斯认为,增加货币数量既会影响物价,也会影响产出,但首先是影响产出(使之增长)。在达到充分就业后,即包括劳动力和其他生产资料在内的生产要素的潜力都被充分利用后,货币供给增加就只会影响物价。不过,凯恩斯还认为,在作进一步分析时,如果考虑到若干复杂因素,货币供给的增加所引起的有效需求的增加,一部分作用于就业量的增加,另一部分则作用于物价水平提高,也就是说,在货币供给增加的过程中,并非当有失业存在时则物价不变,一旦达到充分就业,物价就随货币数量作同比例变动,而是在就业量增加的同时物价也逐渐上涨。凯恩斯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可概括为:

式中,Ms为货币供应量;i为利率;I为投资;P为物价;Y为收入。

凯恩斯认为,上述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可能因为出现“流动性陷阱”而被堵塞,从而使货币政策无效。如果说凯恩斯在分析货币政策由货币领域均衡到商品领域均衡的传导过程中,建立起以利率为主要环节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理论属于局部均衡分析的话,那么,可以说,后凯恩斯学派注重货币市场与商品市场的相互作用,丰富和发展了凯恩斯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理论,则属于一般均衡分析。一般均衡分析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理论的主要点可以概括为:

1、当中央银行的各种货币政策措施促使货币供应量增加时,其直接影响是在产出水平不变的条件下利率相应下降;利率下降刺激投资并引起总支出增加,而增加的总需求将推动产出量上升。

2、当上升的产出量提出较先前为大的货币需求而无新增货币供给投入经济运行时,货币供不应求状况即会使业已下降的利率趋于回升。

3、回升的利率将导致总需求减少、产出量下降,而产出量下降、货币需求减少又会导致利率趋于回落。

4、上述动态过程最终会趋近一个同时满足货币市场供求与商品市场供求均衡要求的均衡点。12

货币学派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理论

货币学派认为,货币供给是名义国民收入的基本决定力量。与凯恩斯学派的利率为中心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同,货币供应量在货币学派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中是决定性因素。货币学派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可概括为:

式中,R为准备金;M为货币供应量;A为金融资产;C、I为消费品、投资品;P为价格;Y为名义国民收入。

货币学派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可描述为:假定从原先的完全均衡状态出发,中央银行为增加货币供应量而在公开市场上购入证券,银行体系的准备金增加,其放款能力也随之增强。这样,商业银行即会通过降低利率,增加放款与投资,货币供应量因此增加。在名义货币供应量增加过程中,人们感觉较以前更富有,从而开始将增加的货币转向价格尚未上涨的其他资产(金融资产或实物资产);而实际资产需求的增加和价格的上涨,又促使生产者增加生产,从而增加名义收入。生产增加、实际资产价格上涨将逐渐吸收多余的名义货币,使真实货币需要量与名义货币需要量趋于平衡。

货币学派与凯恩斯学派在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理论上的分歧主要表现在:

1、凯恩斯学派十分重视利率在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中的作用;而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学派则认为货币政策的影响主要不是通过利率间接地影响投资和收入,而是因为货币供应量超过了人们所需要的真实现金余额,从而直接地影响到社会支出和货币收入的。

2、凯恩斯学派认为,投资对产量、就业、国民收入产生直接影响,货币对国民收入等因素的影响是间接的。货币学派则认为,货币供应量的变动与名义国民收入的变动有直接联系。

3、凯恩斯学派认为,传导机制首先是在金融资产方面进行调整(在货币市场),然后引起资本市场的变化,投资增加,通过投资乘数的作用,增加了消费和国民收入,最后影响到商品市场;货币学派则认为,传导机制可以同时在货币市场和商品市场发生作用,受其影响的资产包括金融资产与真实资产。

西方经济学家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研究,除了凯恩斯学派、货币学派的有关理论外,还有许多不同的理论观点。如格利和肖则强调金融机构在货币政策传导过程中的作用,他们认为金融中介机构在信贷供给过程中通过提高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效率而将对整个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理性预期学派把不完全信息条件下预期失误作为其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理论的基础。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研究随信息技术的发展而迅速发展,重新注重金融结构的作用。进入90年代以后,对各有关变量重视程度不同的西方经济学家在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研究中,逐渐形成新的不同学派。

货币政策时滞

影响货币政策实效的因素有很多,如货币政策时滞、货币流通速度、微观主体预期等诸多经济政治因素。这里,主要介绍货币政策时滞。

货币政策时滞,指货币政策从研究、制定、实施到实现其全部效应的时间过程。货币政策时滞一般由内部时滞、外部时滞所组成。

内部时滞。内部时滞指政策制定到货币当局采取行动间的一段时间。内部时滞的长短主要取决于一国货币当局在收集经济信息基础上对经济金融形势的预测判断能力、决策行动意向。内部时滞又可分为认识时滞、行动时滞两个阶段:

1、认识时滞,指经济金融情况变化需要货币当局采取行动到货币当局认识到这种变化并承认需要调整货币政策间的时间间隔。

2、行动时滞,指货币当局认识到需要调整货币政策到实际采取行动之间的时间间隔。

外部时滞。外部时滞指货币当局操作货币政策工具到货币政策对经济运行产生影响所经过的时间。外部时滞可分为:

1、传导时滞,即中央银行采取行动到该行动使金融机构改变准备金水平、利率和信贷规模的过程,其长短主要取决于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政策敏感度。

2、决策时滞,即企业和个人在利率、信用条件改变后相应做出改变支出水平决定的过程。经济主体的自主性和合同期限的长短左右决策时滞。

3、作用时滞,即从支出单位改变支出水平到对整个社会的生产和就业产生影响的过程。生产要素的流动性和生产要素相互间的可替代性制约作用时滞。

货币政策时滞的长短、分布状况会对货币政策制定实施主体货币当局进而对货币政策实效产生不同影响。这表现在:时滞短则货币当局易于检验货币政策效果,时滞长则货币当局难于确定货币政策效果;时滞分布均匀则货币当局易于提前采取预防性政策措施,时滞分布不均匀则货币当局的政策措施难以发挥有效作用。一般而言,可能影响一国货币政策时滞长短的主要因素有:中央银行决策程序、货币政策工具运用、信息渠道畅通状况、金融市场发达程度及人们心理预期的形成方式等。

11.4 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

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都属于通过作用总需求以影响宏观经济的政策。货币政策作用于总需求,一般通过由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调节货币存量方式进行。财政政策作用于总需求,一般通过由政府控制政府支出和改变税收的方式进行。

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作用总需求的效果存在差异。一般来说,投资需求对利率的敏感程度、货币需求对利率的敏感程度是制约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相对有效性的两个指标。具体地说,在投资需求对利率的敏感程度很高而货币需求对利率敏感程度很低时,货币政策通常较为有效,财政政策则不太有效。相反,在投资需求对利率敏感程度很低而货币需求对利率敏感程度很高时,货币政策通常不太有效,财政政策则较为有效,并且,财政政策效应在财政支出乘数增大时会变得更强。关于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重要性问题,尽管主张财政政策比货币政策更重要的凯恩斯学派与主张货币政策更为重要的货币学派相互对立,但就政策目标而言,它们同以稳定总需求作为其政策目标。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在西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实践中交相为用。通常,西方国家从经济形势的需要出发,配合使用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其配合形式可以是一松一紧(松的货币政策与紧的财政政策、松的财政政策与紧的货币政策),也可以是同松同紧(松的货币政策与松的财政政策、紧的货币政策与紧的财政政策)。

11.5 国际收支与货币政策

国际收支,通常指一国居民在一定时期内与非居民之间的全部经济交易的系统记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国际收支所给出的定义是:“国际收支是一定时期内的一种统计报表,它反映:①某一经济体同世界其余地方之间在商品、劳务以及收入方面的交易;②该经济体的货币黄金、特别提款权以及对世界其余地方的债权、债务的所有权的变化和其他变化;③从会计意义上讲,为平衡不能相互抵消的上述交易和变化的任何科目所需的无偿性转让和对应科目。”

国际收支平衡表,指一国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的格式,把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所有的对外经济交易活动系统记录、分类的表式。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对外所发生的全部经济交易活动,构成这个国家国际收支的基本内容。国际收支平衡表在反映和记录一个国家的对外经济交易活动时,一切收人项目或负债增加、资产减少的项目都列为贷方,或称正号项目;一切支出项目或负债减少、资产增加的项目都列为借方,或称负号项目。国际收支平衡且采用复式记帐方法,每笔经济交易同时分记有关的借贷两方,金额相等。因此,原则上,国际收支平衡表全部项目的借方总额和贷方总额总量相等,其净差额为零。这是对外汇资金来源与运用之间相互关系的客观反映。

由于一个国家的商品进口和出口、劳务的收入与支出、资本的输入、输出不可能完全相等,因此,国际收支平衡表各个项目的借方总额和贷方总额经常会出现失衡:每个具体项目的借方与贷方难以真正做到收支相抵,时常会出现贸易差额、劳务差额等所谓局部差额。而合计各局部差额则构成国际收支总差额。一个国家的外汇收入大于外汇支出,称为国际收支顺差,用“+”号表示;外汇收入小于外汇支出,称为国际收支逆差,用“—”号表示。

一般而言,各国编制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都包括了经常项目、资本与金融项目、平衡项目。①经常项目,指一国与外国进行经济交易而经常发生的项目,主要包括货物、服务、收入和经常转移。②资本与金融项目。资本项目主要组成部分包括资本转移、非生产与非金融资产的收买或放弃;金融项目反映金融资产与负债。③平衡项目,指反映经常项目和资本与金融项目收支差额的项目。由于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收支总量常常难以平衡,要通过增减国家储备才能求得平衡,所以,平衡项目又称为官方储备项目,包括错误与遗漏、特别提款权、官方储备、对外官方债务。

一国国际收支由于进口出口比例失调、既有经济结构限制、物价与本币币值变化、汇率波动、利率升降与经济发展周期影响,常常可能出现不平衡。为确保一国经济能正常稳定地发展,一国货币当局通常会对失衡的国际收支及时予以有的放矢地调整。

国际收支与货币政策间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这突出表现在货币政策谋求实现的政策目标及国际收支与国内经济的综合平衡上。国际收支与货币政策二者间互为影响。例如,一国国际收支活动将对一国外汇供求、汇率水平、国内货币供给进而一国货币政策产生巨大影响;一国国际收支活动本身又必须服从该国的宏观经济政策与货币政策指导13。①货币政策对国际收支活动的指导作用可以表述为:“在汇率弹性有限的开放经济中,任何影响收入的货币政策行动都可能会通过进口变化影响国际收支的经常项目。另外,政策行动引起的利率变化可能也会影响国际收支的资本项目。”14

11.6 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

货币政策最终目标

自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开始,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选择确立即提上了议事日程。围绕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择定问题,我国理论界曾有过认真深入的研讨,提出过各种不同的观点。概括而言,主要有“双重目标”论和“单一目标”论。

“双重目标”论者认为,一国中央银行应以稳定货币与发展经济作为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稳定货币与发展经济相辅相成,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稳定货币,在稳定货币的过程中发展经济;经济发展是稳定货币的坚实基础,而稳定货币是发展经济的前提条件。

“单一目标”论者认为,中央银行应以稳定货币作为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单一目标”较之“双重目标”具有目标明确、任务具体、便于操作的长处。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其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择定在有关金融法规中其实早已涉及。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1983年)曾指出,中国人民银行“集中力量研究和做好全国金融的宏观决策,加强信贷资金管理,保持货币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1986年)则规定,中央银行与专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其金融业务活动,都应当以发展经济、稳定货币、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为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年)更是十分明确地指出,我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2002年11月8日,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把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15

货币政策中间目标

我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中间目标,主要有货币量、贷款量和利率三类指标。

1.货币量指标

货币量指标主要是货币供应量、现金、基础货币和准备金。在货币政策传导模式中,上述指标的关系表现为:货币政策工具——现金、基础货币或准备金——货币供应量——货币政策最终目标。①货币供应量。根据我国货币流通特点,借鉴国外经验,我国货币供应量一般分为M0、M1、M2和M3四个层次。而鉴于目前我国中央银行间接调控机制尚待完善、调节手段及管理经验的不足,理论界多主张把货币供给量控制重点放在M0和M1上。②现金。现金乃指社会公众所持有的处于流通中的人民币,它是货币供应量的一个分量,它在我国货币量中占有很大比重。③准备金。这里是指超额准备金,即商业银行准备金总额中扣除法定准备金后所余部分,它是派生存款的基础,是信贷扩张和货币供应量倍增的基础。中央银行规定商业银行持有的超额准备(备付金)须保持一定比例,即可在一定程度上调控货币供应量。④基础货币。

2.贷款量指标

商业银行贷款量即商业银行体系某一时点的贷款余额,由于其数据容易获得,与最终目标密切相关及准确性较高,且由于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尚未完全过渡到间接调控,将其用作目前我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中间目标适时适用。①总量控制:中央银行运用存款准备率、再贷款与再贴现政策左右商业银行准备金数量以调控商业银行放款能力;变动再贷款、再贴现利率、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以影响商业银行资金成本、社会对信贷资金的需求,从而调控商业银行贷款量。②质量控制:按照国家定期公布的产业政策适时对不同部门、行业给予信贷支持或信贷限制,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在信贷上奖优罚劣、择优扶持,实现对信贷资金投量与投向的调控。

3.利率指标

我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目前以货币量和贷款量为主要指标,利率指标为辅助指标。利率对经济和金融的调节作用取决于微观经济主体对利率变动的反应,而市场利率变动本身的合理性则取决于市场机制的健全程度。就我国的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已经建成了全国统一的银行间的同业拆借市场,放开了同业拆借利率;国债发行也在试行招投标制,国债一级、二级市场上的利率,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也实现了市场化。但这毕竟只是一小部分利率,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这一小部分利率的形成机制,也很难说就是完全合理的,实际上,行政干预的影响依然存在。

货币政策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章对我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作了明确规定:要求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及外汇,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以下主要介绍一下存款准备金政策、再贷款与再贴现政策以及公开市场操作。

1.存款准备金政策

存款准备金政策是我国中央银行调控金融的重要工具,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正式启用这一工具。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实现间接调控宏观金融的需要,1998年3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原有的存款准备金制度进行改革:把原各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和备付金存款两个账户合并为“准备金存款”账户;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从原来的13%下调到8%,由各金融机构总部存入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对各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法人统一考核;存款准备金利率由原来的7.56%下调到5.22%。我国存款准备金政策的主要内容是:①规定缴存存款准备的对象为金融机构;②规定存款准备率;③规定计提准备金的办法为“按旬计算,见五上缴”。

2.再贷款与再贴现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持有《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在中国人民银行单独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只要其信贷资金营运基本正常,还款资金来源有保障,均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办理各种贷款(年度性贷款、季节性贷款、日拆性贷款)及再贴现。《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可决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再贴现业务方面,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自1994年11月起正式开办再贴现业务。其后,我国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业务在规范中不断发展:商业汇票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商业汇票融资功能不断增强,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结构逐步改善且趋于合理。至1997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总行开办再贴现业务,并把扩大票据承兑、贴现与再贴现业务作为加快改进金融宏观调控方式的重要政策措施。为了规范再贴现业务操作,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专门制定《中国人民银行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总行开办再贴现业务暂行办法》,对再贴现对象、再贴现总量安排及结构投向、贴现利率及其业务操作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

3.公开市场操作

公开市场操作又称公开市场业务,一般指中央银行公开买卖政府债券和外汇以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活动,它由本币公开市场操作与外汇公开市场操作两部分组成。

外汇公开市场操作。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公开市场操作始于1994年4月1日,规定持有或需要外汇的企业,须按外汇指定银行的外汇挂牌价将外汇卖给银行或从银行买汇,外汇指定银行再根据自己的头寸情况,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上调剂外汇头寸。中国人民银行为调控外汇市场运行,维护市场稳定,遂在上海设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开操作室,依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制定的交易规则买卖外汇,调剂外汇指定银行外汇头寸。

本币公开市场操作。中国人民银行以国债回购形式于1996年4月9日正式开展本币公开市场操作。中国人民银行国债公开市场操作是以国有商业银行等一级交易商为国债交易对象,国债交易利用招标方式进行,国债回购清算严格依据《国债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国债回购交易会计核算手续》办理。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国债公开市场操作,以买卖国债的形式调控货币供应量。中国人民银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市场操作,又于1997年4月12日颁布了《公开市场操作暨一级交易商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对公开市场操作、公开市场操作一级交易商、公开市场操作日常工作负责者作了明确界定,并对债券交易、一级交易商的条件与审定及其权利与义务、资格变更与终止作了详细说明。

货币政策的传导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家制定的年度国民经济增长计划与物价涨幅控制目标以确定相应的信贷规模与货币供应量控制目标,这是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现状。中国人民银行通过调控信贷规模和现金发行量以影响国民经济的过程说明,信贷总量和现金发行总量作为中央银行直接操作的变量构成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起点,它直接影响到联结货币政策的操作目标与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之间的关键环节,即社会投资总规模的大小。如果投资规模扩大,则直接引起个人收入增加,进而引起消费和储蓄增加,最终促使国民生产总值增加。

前面讲到,在近年来的利率体制改革中,我们已经建成了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放开了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国债发行试行招投标制,国债一级、二级市场上的利率也已经放开;在1997年6月建成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也实现了利率市场化。但是,就绝大部分利率、特别是利率的形成机制而言,迄今为止,利率市场化的目标还远未达到,这就使我国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在实际运作中缺乏利率这个重要环节。

货币政策的效应

货币政策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但是,调控的效果是否理想,则不仅取决于中央银行所采取的政策措施是否正确,实际上,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现实的经济体制本身。

当然,中央银行对货币供给量的变动会直接影响到经济生活,比如,当央行紧缩货币供给时,市场需求会降低,但是,如果市场供给也相应减少,那么,央行紧缩货币供给以降低需求,从而实现供求平衡的目标就难以达到。1989-1991年的情况就是如此。1988年秋季一度出现抢购商品和挤提存款,到1989年市场供给依然紧张,于是,中国人民银行在1989年下半年实行了严厉的紧缩政策,结果造成了经济下滑。为阻止经济进一步滑坡,随即决定扩大货币供给,但效果并不明显。

经济从1991年开始缓慢回升,1992年又开始了新一轮的经济高速发展,于是抑制经济“过热”又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在我国,经济过热往往是由固定资产投资所牵动,因此,要抑制经济过热就得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着手。但是,如果控制不当,则可能扭转了“过热”而又陷入了“过冷”。1989年的强紧缩的结果正是如此。这样,从1993年开始,人们逐渐认识到,紧缩必须适度,从而在货币政策的取向上就有了“适度从紧”的提法。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一直延续到1997年的第四季度,直到东亚金融危机爆发之后。

从1997年、1998年开始,经济发展的态势出现了明显的转变,过去一直令人忧心的通货膨胀被通货紧缩所代替。于是,在1998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期间就产生了“适当的货币政策”的提法,然后是“稳健的货币政策”,以后又有了“努力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等提法。这表明货币政策的取向已经越来越趋于“扩张”,确切地说,是要求积极而审慎的扩张。

为了摆脱通货紧缩的困扰,自1996年5月到1999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先后7次降低利率,但刺激经济回升的效果并不明显。2002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再一次降低利率。在连续8次降息之后,可以说,利率已经到了很难再降的程度。比如一年期存款利率,已经由1996年开始降低前的10.98%下降到1.98%,下降幅度达80%以上;如果把20%的利息税的因素考虑进来,那么,存款利率还要低。除了降低利率之外,中国人民银行在直接用资金支持商业银行扩大信贷方面,也是积极主动的。但结果并不像人们期望的那样。到2003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汽车消费的升温,各家商业银行的贷款开始大幅度增长,以至于上半年的新增贷款已经超过2002年全年新增贷款的总额,经济出现过热迹象,从而使中国人民银行提高法定准备金率一个百分点和向商业银行出售中国人民银行票据以减少商业银行的可贷资金。

总之,经济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货币政策必须顺应经济发展的规律,充分考虑到经济体制、经济机制方面的因素才可能有所作为。

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配合

自改革开放以来直到1997年,我国经济可以说一直处于通货膨胀的阴影之下,因此,控制货币就成了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目标。财政在同一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力求收支平衡,减少财政赤字。就财政政策而言,主要是控制基本建设规模。由于紧缩基本建设投资支出对经济的影响相当猛烈,因此,从对宏观经济的日常调控来看,财政政策的作用比货币政策要弱一些。

但是,从1997年中期开始的通货紧缩逐渐改变了人们对财政政策的态度。货币政策抑制通货膨胀的效应迅速、明显,尽管它可能在抑制需求的同时也会减少供给。对于治理通货紧缩,货币政策的作用极不理想,因为即使在货币供给没有减少、甚至增加的情况下,市场物价下跌、有效需求不足的局面仍然难以改变。1998年8月,国家财政部决定增发1000亿长期国债以拉动有效需求,从此开始了财政政策在宏观调控中占主导地位的阶段。自1997年以来,尽管国民经济一直面临着通货紧缩的压力,但经济增长的速度一直维持在7%以上,不能不说积极的财政政策的确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然,突出财政政策的作用,并不意味着货币政策的无所作为,恰恰相反,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加强。因为如果没有货币政策的积极配合,或者说,如果没有信贷的相应扩张,没有货币供给的适量增加,光靠积极的财政政策是不行的,因为有效需求的增加总要借助于购买能力的增加表现出来,所以货币政策的配合始终是必要或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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