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金融创新的影响
14.4.1金融创新的微观效应
从微观角度看,金融创新不过是市场均衡力量在金融领域中的一种反应,是金融家为在金融市场上寻求赢利的机会,通过各种类型的金融创新而谋利的过程,降低交易成本和改善风险分配是正在不断进行着的金融创新的主旨。金融创新对微观金融主体的影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金融创新为金融机构拓展了生存空间
金融创新对金融机构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机构扩张和业务趋同等方面。首先,金融创新创造了一些新型金融机构,促进了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这些新型金融机构有的是出于满足新的金融需求而诞生的,这主要是指资本市场上的某些中介机构,例如各类新式的投资基金;有的是由于技术创新对现有金融机构的改造,诸如电话银行和网络银行之类,它们提供的金融服务内容并没有很大变化,仅仅是服务方式的创新。金融创新促进了金融机构的多样化发展。
其次,金融创新改变了金融中介机构的分割局面,使得金融机构日趋同质化。商业银行和储蓄机构之间的基本区别已经不复存在,存款性金融机构和非存款性金融机构之间的主要差别也在缩小。金融创新促进了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趋势。这种金融机构之间的同质化,将会加剧金融机构间的竞争,一方面促进了金融机构经营管理观念的创新,提高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促进了金融资源的有效分配;另一方面可能导致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这一点在后面将会提到。
再次,金融创新促进了金融机构业务的创新和多元化,使金融机构摆脱困境,拓展了新的盈利空间。在60年代的美国,由于市场利率大幅度上升,银行业由于利率最高限的法令,不能提高利率来吸收资金,导致了资金来源日益枯竭。金融机构若不进行创新,就难以逃脱破产的命运。正是金融创新中诞生的一系列兼具收益性和流动性的金融工具的出现,使金融机构获得充足的资金来源。在资金运用方面,传统的业务分工和机构分工的界限不断被金融创新所打破。金融机构服务功能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信用中介和信用创造,除存、贷、结算等传统基本业务外,还向证券、租赁、房地产和信托等方面拓展,业务领域大大拓宽。金融服务技术的进步也为新业务开拓创造了条件,ATM可以24小时为客户提供零售银行业务,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将间接金融中介机构与资本市场紧密联系在一起。
金融创新使投资者增强了抗风险的能力
金融创新推动了金融工具品种和数量的扩张以及交易成本的降低,使得投资者抵抗风险的能力得以增强。首先,金融创新创造了许多新型金融工具,提供了多功能、多样化和高效率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扩大了投资者的选择空间。这方面既有银行金融机构创造的新金融工具,例如CD,NOW,ATS,MMMF,MMDA等,又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创造,如各类新型保险单,各类新式基金的股份等,还有大量的衍生金融工具,如金融期货,期权,互换等等,国际金融市场上衍生工具已达1200余种。此外,还有技术创新带来的工具创新,如卡式货币和电子货币等。这些丰富多彩、各具特性的新型金融工具,使投资者能很容易实现投资组合,分散或转移投资风险,实现在一定风险水平下的收益最大化,或一定收益水平下的风险最小化。
其次,金融创新降低了持有和保管金融工具的成本,同时也降低了发行成本。许多现代金融工具简化并规范了其存在的实物形式,由于现代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一些金融工具干脆放弃实物形式,实行无纸化发行,这样就明显降低了持有者管理成本和发行者成本。
再次,金融创新便利了金融工具的交易,各类资产之间转换方便,大大降低了金融工具的交易成本。一方面,多样化金融工具满足多样化需求,使得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增多,交易量迅速扩大,降低了交易的平均成本;另一方面,由于金融创新使各种金融工具之间的替代性增强,转换率上升,使交易者的机会成本下降。而且,由于国际金融市场比较发达并逐步走向统一,资金的自由快速转移,全球一体化交易,使得金融工具的交易十分便利,不再受制于时间、空间和交易量等制约。此外,随着网络的发展和进一步普及,网上交易也将变得越来越普遍。
金融创新可能使金融机构经营风险增大
金融创新和放松管制后,为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银行为各类新型的存款负债支付了更高的利息,银行融资成本大大增长,这一方面迫使银行去承担风险更大的贷款,以取得更多的收益。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也越来越多地运用“资产负债表外项目”来经营,例如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业务、利率互换和从事其它套利活动。这些经营项目都不表现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内,从而避开了中央银行的监督和控制,同时使银行增加了收入。虽然当银行表外业务发生时,银行并无资金外借,但银行承受了风险,一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承诺,银行就要承担债务人的责任,所以银行的经营风险在提高。
金融创新使得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加剧,银行的经营风险提高,导致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在下降。例如美国政府允许储蓄贷款机构购买公司债券和商业票据,以及某些不动产贷款和有价证券投资,但是1987年以石油产业萧条为契机,储贷机构不良债权问题完全暴露,引发一连串破产倒闭。金融创新促进了包括金融衍生工具在内的金融资产多样化发展,但金融衍生工具是一种杠杆性的金融工具,对市场价格有推波助澜的效果。它虽然可以为当事人提供规避风险的功能,但因为它的杠杆特性恰好能满足投机者需要,所以实际金融运行中它可能更多地是被作为投机性的交易工具。而且交易规模很大,直接危及整个金融交易体系的安全。所以,金融机构的安全性受到威胁,以美国为例,20世纪50年代银行倒闭家数平均为4.6家,60年代为5.2家,70年代为7家。而从1982年开始,银行倒闭家数急剧上升,1981年为9家,1982年为42家,1983年至1987年分别为43、80、120、145、200家。由银行倒闭而产生的社会管理成本的急剧增加,引起西方国家重新看待金融创新的净收益问题。
14.4.2金融创新的宏观效应
金融创新除了对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等微观金融主体产生巨大影响外,还对宏观经济产生较大的影响。下面将从金融创新对货币需求、货币供给和货币政策三个方面的影响,来探讨金融创新的宏观效应。
金融创新对货币需求的影响
此处货币需求概念中的货币,是通常所定义的狭义货币,包括现金和活期存款两个部分。金融创新对货币需求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降低货币需求总量,改变广义货币结构。尽管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商品货币化程度的加深、市场交易规模的扩大等因素,会导致货币需求处于一个长期的绝对增长的趋势,但金融创新却通过金融电子化和金融工具多样化,使人们在经济生活中对货币的使用量自然减少,并且使货币在广义货币结构中的比重下降。这是因为:一是金融创新中出现了大量货币性极强的金融工具,具有较好的变现功能和支付功能,在为人们提供流动性的同时,还提供了一定的收益,从而引起对传统货币需求的减少。二是金融创新带来的金融电子化和支付结算系统的改革,缩小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发达国家正趋向于走向无现金社会,这样就减弱了人们对狭义货币的流动性偏好。并且,随着货币流通速度的加快,对活期存款的需求也大为减少,因而导致对货币的需求在不断下降。三是金融创新使金融机构业务中出现了一种证券化的趋势,使得介于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的金融工具大量增加。这些新型金融工具既能获得交易的便利,又可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率,缩小了货币支付手段和储藏手段之间的转换成本,从而相对提高了持币的机会成本。人们在其资产组合中将会尽量减少货币的持有量,增加非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比重。
第二,降低了货币需求的稳定性。金融创新对货币需求稳定性的影响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发生作用:一是金融创新改变了人们持有货币的动机,引起货币需求结构的变化。金融创新中出现了许多货币性极强的新型信用工具和存款帐户,在具有一定的投资功能的同时,还具有良好的支付功能和变现能力。这导致货币的交易性需求下降和投机性需求上升,这使得货币需求的构成发生变化。交易性货币需求主要受国民收入等规模变量的影响,而国民收入在短期是相对稳定的,因而交易性货币需求表现得相对稳定。而投机性货币需求主要取决于机会成本和投资者的预期等机会成本变量,金融创新导致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将会增大,影响投资者预期的稳定性,使得投机性货币需求具有不稳定的特性。这样稳定性强的交易性货币需求的比重下降,稳定性差的投机性货币需求的比重上生,从而导致整个货币需求函数的稳定性在下降。二是金融创新使货币需求的决定因素变得复杂和不稳定,各种因素的影响力及其与货币需求的关系的不确定性更为明显。金融创新使得市场利率更为复杂多变,而货币需求的利率弹性也不稳定。金融创新还影响货币流通速度,使之有加快的趋势,但这种加速又是难以把握和测算的。三是由于金融创新使货币与其它金融工具之间的替代性增强,资产流动的交易成本又很低,因而在短期内经济形势稍有变化,就会引起资金在各类金融资产之间的大规模转移。由于新型金融工具既有交易的功能,又能支付较高的利息或随市场利率浮动,对公众较有吸引力,通过财富效应的作用,往往导致狭义货币需求变动频繁,且无规律可循。虽然传统的货币理论认为,货币需求可能是收入、价格和利率的一个稳定函数,但这种稳定性是基于不变的制度环境这个假定,金融创新导致的制度变迁显然会影响货币需求的稳定性。
金融创新对货币供给的影响
金融创新对货币供给的影响是全面而深刻的,“金融创新可能已经改变了货币供给过程的本身,并且因此影响了货币当局控制多种货币流通量的能力”(丹尼尔.桑顿,考特尼.斯通,2000)。金融创新对货币供给的影响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金融创新扩大了货币供给主体。金融创新推进了金融业务综合化和金融机构同质化的趋势,模糊了存款性金融机构和非存款性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界限,混淆了两者在存款货币创造功能上的本质区别。随着电子货币、卡式货币、网上交易的普及,使得存款货币的创造不再局限于商业银行,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也都有创造存款的功能,而且这种能力还有增强的趋势。因此,金融创新之后,在许多混业经营的国家,货币供给由提供通货的中央银行和提供存款货币的商业银行这二级主体,扩展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三级主体。
其次,金融创新增强金融机构货币创造能力。任何时点上的货币供应量都是基础货币和货币乘数这两类集合变量的乘积,当中央银行提供的基础货币既定时,货币乘数就成为决定货币供给的关键变量。对货币乘数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有现金比率、定期存款比率、法定存款比率和超额储备比率,这四种因素均与货币乘数呈反向变动关系。金融创新就是通过作用于这四项来影响货币乘数,进而影响货币供给的。金融创新是通过提高持币的机会成本和促进支付制度的发达这两个方面来对现金比率产生向下的压力,使得货币乘数得以上升;金融创新中出现大量非存款性金融工具,这些金融工具在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上都有很强的吸引力,使定期存款作为价值贮藏手段的吸引力下降。公众在资产组合过程中,就会将一部分定期存款转换成其它证券类金融资产,从而降低定期存款比率,提高货币乘数;由于中央银行一般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采用差别准备金率,金融创新通过模糊对象界限,减少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等方面,来使实际提缴的法定准备金减少,降低法定存款比率;金融创新从三个方面导致银行降低超额储备率,一是增加银行持有超额准备的机会成本,二是因同业拆借市场发达,降低了拆借储备金的价格,三是公众对通货的偏好下降,银行保有库存通货的需求量减少,超额储备金比率的下降同样导致货币乘数的上升。
再次,金融创新使得货币供给的内生性增加。货币供给内生性是指货币供给受经济体系运行中内在因素的影响程度,内生性强则中央银行对货币供给的可控性就减弱。金融创新一方面通过减少货币需求、充分利用闲置资金、加快货币流通速度,来改变货币供给的相对量;另一方面通过扩大货币供给的主体、加大货币乘数、创造新型存款货币,使得货币供给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中央银行的控制,也越来越多地受制于经济体系内在因素的支配。总之,经历金融创新之后,货币供给量不再是完全受中央银行绝对控制的外生变量,除基础货币外,它受经济内生变量的影响越来越大,因而严重削弱了中央银行对货币供给的控制能力。
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由于金融创新重新阐释了某些基本金融概念,改变了微观金融主体的运作环境,因而对既有货币政策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货币政策主要包括政策目标(包括最终目标、中间目标和操作目标)、操作工具和传导机制等内容,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中间目标、操作工具和传导机制等三个方面。
(1)金融创新使得货币控制的中间目标复杂化。现代金融的理论和实践过程中,尽管货币的尽管在不断扩展,由M1、M2扩张到M3、M4等等,但在确立货币控制的中间目标时,一般仍采用狭义货币概念即M1。因为M1具有强力货币的特征,是作为媒介的货币和作为资产的货币的明显分界,以此为基础制订的货币政策的实际效果是比较好的。但新型金融工具的出现使得货币外延的明显分界变得模糊,许多帐户兼有交易功能和投资功能,对于公众而言,货币与其它金融工具之间的差异不具有显著意义,两者之间有高度的替代性。在交易帐户与投资帐户之间,广义货币与狭义货币之间,甚至在本国货币和外国货币之间的差异正在迅速消失。当然,现在也有许多国家把M2作为货币控制的中间目标,但M2范围如何确定,如何有效控制,仍然是充满不确定的因素,并且是在不断变化的。
由于货币定义和计量的日益困难,中央银行越来越难以把握货币总量的变化,传统货币政策的效力正在降低。于是中央银行可能的选择是从控制狭义货币走向控制流动性资产,各国对货币供给的层次在不断修改。美国在1971-1984年间共修改货币定义七次,货币供给指标发展到目前的M1、M2、M3、L和Debt五个。但尽管如此,金融创新带来的这方面问题并未解决,电子货币、多功能信用卡究竟属于哪一个层次,各国中央银行尚无明确答案。
(2)金融创新降低了货币政策工具的效力。中央银行货币控制的传统手段是三大法宝,即法定准备金比率,再贴现率和公开市场操作。首先,金融创新导致存款准备金比率调整的效力弱化。由于准备金存款是无息或低息的,会造成银行资金的占压和融资成本上升。金融机构必然通过金融创新来规避法定准备金的约束,例如金融机构通过回购协议、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帐户等方式筹集的资金不算作存款,因而不交纳法定准备金。金融创新增大了金融机构不用交纳准备金就获取资金来源的范围,这极大限制了通过法定准备金比率来控制金融机构派生存款的效果。
其次,金融创新使银行融资渠道多样化,存款机构非不得已不会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或再贷款。不但国内融资方式灵活多样,而且欧洲货币也成为国内货币的理想替代品。在现代金融技术条件下,资金的国际调度十分迅速,这使得金融机构对中央银行贴现窗口的依赖大为降低。当“能一次解决所有需求”的发达金融市场产生后,中央银行调节再贴现率的做法就渐渐失去意义。
再次,金融创新推动了金融市场的发展,为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提供多样化的交易手段和场所,强化了公开市场业务的作用,但同时也增加了有效运用公开市场手段的难度,使货币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开市场业务的有效性。目前,随着金融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迅速游动的各类资金越来越庞大,金融市场的动荡也日益频繁和剧烈,使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难度很大,特别是外币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中央银行也有力不从心的感觉。
(3)金融创新扩大了货币政策效率的时滞。货币政策的时滞包括内在时滞和外在时滞,前者是指中央银行决策过程中的时滞,后者是指货币政策作用于经济过程中的时滞。金融创新首先影响货币政策的内在时滞,因为金融创新在各个方面深刻地影响了金融运行的过程,中央银行在制定货币政策时,必须考虑金融创新的内容、金融创新的速度以及金融创新所导致的货币政策传导途径的改变,从而扩大了货币政策的内在时滞。
金融创新还影响货币政策的外在时滞。外在时滞首先体现在中央银行作用于金融机构的过程中,金融业务的交融分散了中央银行的控制重点。前面已提到,由于金融创新打破金融机构业务限制,使能开办活期存款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多。而且商业银行可以将存款余额用于证券投资,降低其信用创造能力。所以,金融创新已经改变了货币供给过程,进而影响了货币当局控制各种货币总量的能力,不但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分享传统的货币创造能力,而且某些非金融机构,例如一些发行购物卡的商业企业,实际上也在供给货币,或至少是在减少货币的交易需求。其次,外在时滞还体现在金融机构作用于企业和居民的过程中,金融创新创造了大量的新型金融工具,使得他们的货币需求的利率弹性发生变化。在利率变动的情况下,居民和企业的经济行为不一定像中央银行或金融机构预期的那样变化,这样也延缓了货币政策发生作用的时间。
进一步,从开放经济角度看,随着金融创新向国际化方向的扩展,货币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也削弱了各国中央银行对国内货币的独立控制能力。当资本在国际间大量频繁流动时,货币政策的利率调控作用相对减弱,而汇率调节作用日益显得重要。总之,金融创新的迅速发展,已经严重影响到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
14.5我国的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理论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被引入我国。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已经在借鉴国际金融创新的先进成果的基础上,立足于本国国情,创造性地建立起新型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的金融体系,它不仅是对转轨时期金融体制的主动调整,而且也是金融业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自我完善与发展。所以说,我国的金融创新是一种有目的的创新行为,对于尽快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融体制及其运行机制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4.5.1我国金融创新的内容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创新也取得了相当的成就。无论是从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和形式,还是金融宏观调控机制的建立,或者是金融工具、金融交易技术等方面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金融体制的创新
自1978年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机构不断创新,初步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以及其它多种金融形式并存、分工协作的金融组织体系。我国金融体制创新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中央银行体制的形成。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我国只有一家银行——中国人民银行,那时的它具有双重职能,既是政府管理金融业的政府机关,又是办理各种金融业务的经济组织,这种“大一统”的金融体制不适应经济改革、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改革。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将自身的各相关业务逐步分离出来,分别恢复、成立了工农中建四大国有专业银行,而它自己也完全独立出来,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管理职能,这标志着我国新的金融体系的建立。
二是商业银行和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建立。1979年以后,在四大国有专业银行恢复建立的基础上,又逐渐恢复建立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987年以后,我国又相继成立了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股份制的商业银行;同时成立了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等,另外还积极开拓国际金融市场,引进外资金融机构;1994年,我国又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初步实现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分离,四大国有专业银行也正在逐步地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
金融管理制度的创新
金融管理机构的创新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中央银行自身金融监管方法和手段的创新。我国中央银行成立以来,其金融监管由从前的纯粹计划金融管制逐步转变为金融宏观调控;并且调控的方式也由过去的计划、行政手段的直接调控转为经济、法律手段的间接调控。更多的启用存款准备金、再贴现率以及公开市场操作等货币政策工具。随着我国的“入世”成功,对外开放的扩大,近年来中央银行已经开始进行本、外币联动的双向宏观调节。
二是对金融机构的管制有所放松,并趋于科学化、市场化。首先是从1987年以后,中央银行允许金融机构业务交叉,各家国内商业银行都可开办城乡人民币、外币多种业务,公平竞争;同时,企业和银行可以自由地进行双向选择,打破了资金供给制。金融管制的放松,给国内各家商业银行造成了一个压力较大的市场竞争的外部环境,但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其次,是对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管理趋于科学化。过去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僵化,效率很低,不利于调动基层银行的经营积极性,于是从1994年开始采用“总量控制、比例管理、分类指导、市场融通”的新型管理体制;与此同时,又先后对商业银行实行全面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风险管理、贷款五级分类管理等,使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管理更加规范与科学。第三是对金融机构的利率管理部分地引入了市场机制。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同业拆借的利率基本放开,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资金拆放利率的升降;对存贷款利率允许在一定幅度内上下浮动,增强了利率杠杆的弹性和调节作用。21
金融市场的创新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没有金融市场,资金融通完全依靠财政拨款或银行间接融资渠道。1981年,国家财政部开始发行长期政府债券,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序幕由此拉开。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建立并形成了多种类、多层次、初具规模的金融市场体系。
(1)票据贴现市场。从1980年起,上海开始进行商业票据贴现业务的试点,1982年中国人民银行肯定了成绩并推广经验,1986年正式开办了对专业银行贴现票据的再贴现业务,推动了票据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市场的发展。
(2)同业拆借市场。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银行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实行的是统存统贷、存贷分离,“打酱油的钱不能打醋”,根本谈不上资金拆借。改革开放以后,众多不同形式的金融机构的发展,使信贷资金在使用上出现了时间差、地区差、行业差、项目差,客观上产生了相互调剂、融通资金的要求。至1996年1月,全国统一资金拆借市场成功地实现了一级交易网络联网试运行,生成了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加权平均利率,并对外公布。使中国的同业拆借市场得以规范运行和发展。
(3)证券市场。我国证券发行的直接原因是为了弥补国家建设资金的不足。随着经济的发展,1981年,政府发行了建国以来第一次长期国债,随后,有价证券的发行种类逐渐增多,国债、企业债、金融债、股票等相继登台亮相,为国家的经济建设、企业的发展,增加了更多的直接融资的渠道,也为老百姓提供了更多的、可供选择的投资机会。
在资本市场的建立上,我国不仅借鉴国外经验,而且根据中国国情有所创新,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A股、B股市场。在市场结构上形成了以承销商为主的一级市场;以沪、深两市交易所为核心、以各城市证券交易中心为外围、以各地券商营业部为网络的二级市场。
(4)外汇市场。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以前,我国一直实行严格的外汇管理,自然不存在自由外汇买卖市场;1980年10月,中国银行部分分行开始面向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开办外汇调剂业务,是我国外汇调剂市场的萌芽形态。1988年,随着外贸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办理留成外汇调剂的几项规定》,允许各省市设立外汇调剂中心,在北京设立全国外汇调剂中心,推动了外汇调剂市场的发展和规范;1994年,为适应国内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一次重大改革,内容包括:进行汇率并轨、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建立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等,这次改革,向建立统一的、开放的外汇市场迈出了突破性的一步;此后,外汇市场的创新之举仍然不断,如:1996年7月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开始实行银行结售汇制,1998年12月1日起关闭外汇调剂中心,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买卖全部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等。
(5)黄金市场。 我国一直是一个黄金生产和消费的大国,但建国以后长期实行统购统配计划管理体制,禁止黄金在国内流通,制约了黄金生产和经营的活力,削弱了黄金在金融市场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于1982年开放了黄金饰品零售市场,1993年改革黄金收售价格的定价机制,此后开办了黄金寄售业务,并改革黄金制品零售管理审批制,2002年成立了上海黄金交易所,标志着我国由货币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组成的主要金融产品的交易市场全部建成。
金融交易技术的创新
传统的金融交易技术主要是所谓的“三铁”,即铁账、铁款、铁算盘,它是以手工操作、速度慢、效率低、差错多为特征。改革创新使计算机及现代通讯技术在金融业中得到广泛应用,使结算手段、支付手段开始了一场彻底的变革。
(1)银行联行业务的创新。即银行联行业务计算机处理系统的开发和卫星通讯的联网,实现了一次数据输入、一条龙处理联行报单及有关数据,做到了安全、快捷、有效,大大提高了银行的工作效率,也提高了全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
(2)速汇、即付银行业务的开办。这是在银行办理汇款业务的三种传统方式——电汇、信汇、票汇的基础上推出的一种新型的小额汇款方式,大大方便了普通百姓的资金划拨。
(3)电话银行业务的开办。电话银行是一种与电脑网络系统。通过电话,银行客户可以直接办理有关业务及相关查询,有的还可以办理传真业务。目前,在我国的大中城市中,许多银行都开办了此项业务,在极大地方便了客户的同时,也使银行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
(4)自助银行服务。自助银行服务是借助于银行电脑网络系统,由客户自己通过计算机的提示,自己操作完成所需要的业务服务的一种新型银行技术。例如招商银行“一卡通”的自助缴费、自动转账、网上支付、自助贷款等等,为商业银行高效发展、完善服务创出了一条新路。
金融业务与工具的创新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机构的业务与工具的创新不断涌现,日新月异。从金融机构的负债业务创新看,先后出现了不同期限的定期存款、保值储蓄存款、住宅储蓄存款、委托存款、信托存款、礼仪存款、通知储蓄存款等新品种;从资产业务看,先后出现了抵押贷款、质押贷款、消费贷款、助学贷款、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银团贷款等新品种,而且,贷款范围也由过去仅有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扩大到私营、外资、合资甚至个人;从中间业务看,最具代表性的是信用卡业务,它从无到有,从单一的消费功能到目前的本、外币的存取汇兑、贷款、清算、投资、消费一条龙服务,这是我国商业银行从未有过的新型的金融服务。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创新也十分活跃,既有货币市场工具的创新,如国库券、商业票据、短期融资债券、回购协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又有资本市场工具的创新,如中长期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受益债券、股票、股权证、基金证券、投资连接保险、分红型保险等;其中,股票市场的工具创新中,除了引进国际通用的普通股和优先股等吸纳性创新外,还有独具我国特色的B股、法人股权证、国有股权证、内部职工股权证等原始性工具的创新,极大地丰富了我国的金融资本市场。
14.5.2我国金融创新的特点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在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因此,在金融创新上具有很明显的中国特色。
我国的金融创新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
国外的金融创新在20世纪60年代即已开始,而我国是金融创新却始于20多年以后,而且是从一个比较低的基础上起步,其发展程度与发展水平大大滞后于国际水平。但是,我国金融创新的进展却十分惊人,成效显著,这主要是因为在经济体制的转换过程中,金融体制必然会发生巨大的变迁,在这个变迁过程中,不但变迁和创新的方面很多,而且程度也相当剧烈。这是因为市场经济的改革使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受压制的金融机构的市场活力得到了成倍数的释放。所以,中国的金融创新的变化与成就是有目共睹的,可以用天翻地覆来形容。
吸纳性创新多、原创性创新少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创新的金融工具近百种,范围涉及金融业的各个层次与方面,但其中的85%左右是通过“拿来”的方式从西方国家吸纳过来的,基本上是借鉴别人的创新成果。而真正由我国首创、具有中国特色的原创性创新工具却很少。当然这与我国目前经济、金融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缺乏相应的管理经验和创新人才、以及金融机构独立性较小、金融监管环境相对较严有很大关系。
金融创新的手段单一,重数量、轻质量
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创新大多建立在高科技、高效率、以及金融机构发达和金融市场完善的基础上。而我国目前才刚刚起步的市场经济,各方面的机制还未完全建立与健全,致使有些创新内容肤浅、方式简单、手段落后。所以,我国现有的金融创新重点放在易掌握、方便操作、科技含量较小的外在形式上。主要表现在经营机构弱化,高投入、低产出;金融资产表现为软约束资产,规模扩张明显,金融产品单调,无法适应经济发展和改革的需要。如市场流通性差,靠强行摊派的债券、简单靠提高利率吸引资金的有奖储蓄、金融机构的增设、金融业务的扩张等,而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经营机制方面的创新则明显不足。
负债类业务创新多、资产类业务创新少
长期以来,存款等负债业务是各家金融机构竞争相对激烈的业务领域,金融机构推出的业务创新和工具创新也在这个领域里最为丰富。前述的政府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大额存单、保值储蓄等大部分业务和工具创新都属于负债类的业务创新。而资产类业务创新,尤其是贷款,长期以来受到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严格控制,一直属于金融机构垄断的资源。在该领域中,几乎不存在竞争,因而金融机构也就不需要、也没有动力去进行创新,这与金融创新的内在规律也是相符的。当代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表明:竞争是金融创新的催化剂,而垄断则是竞争的天敌。中国金融创新的这一特点也提醒告诫我们,要促进中国的金融创新,首先必须培育、创新竞争性的金融市场体系。
金融创新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金融创新作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可以促进经济发展,也需要经济发展为其提供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二者相辅相成。我国的市场经济首先在经济特区和沿海城市落足。经济特区和沿海城市率先传统体制的束缚,金融管理相对较松,金融市场较为活跃,且呈适度竞争态势,这些都为金融创新提供了较好的外部环境。例如,创建于深圳的招商银行,自建行以来,大胆创新、不断开拓已成为中国商业银行努力创新的典型代表,招商银行的“一招鲜”就是不断创新。所以,沿海地区实行先行一步的发展市场经济的战略,带动了经济的起飞;而富裕的经济条件和强烈的营利动机又使金融机构有了投入创新的物质基础和内在冲动。因此,我国的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的创新一般是先在经济特区或沿海城市产生,然后逐步向内地推广,有着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金融创新主要是靠外部力量推动的被动创新
迄今为止,我国金融机构的各种创新(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主要是由体制转换和改革政策等外部因素推动的。如中央银行监管体制的改革、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贷款风险的五级分类制度、资本金管理等。而金融创新的主体——金融机构的内在创新动力明显不足,这与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独立性不强、没有市场竞争压力、政府保护过多有密切联系。一般认为,当金融机构能够从一般的经营中赚取利润、且不会被市场所淘汰时,它是不会去花力气创新的。所以,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我国“入世”后的今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这种来自经济体制转换创新的外部推动力将逐渐减弱,政府的保护伞将逐渐消失,中国的金融机构必须积极有效地激活自身创新的内在动力,否则,中国的金融机构将会被市场所淘汰。
附录:金融工程的兴起
近年来,金融创新在世界范围内大规模的兴起与发展,极大地开拓了人们的思维,深刻地影响了金融业的经营理念,并直接导致了金融工程这门金融新技术的诞生与发展。金融工程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出现的一门工程型的新兴的金融科学与实践,被称之为是现代金融领域在最前沿、最尖端的学科,是现代金融领域里的高新科技。对于它的认识与研究,正方兴未艾。
金融工程概述
金融工程是20世纪90年代初出现的一门工程型新学科。它将工程思维引入金融领域,综合地采用各种工程技术方法(主要有数学建模、数值计算、网络图解、仿真模拟等),来设计、开发和实施新型的金融产品,创造性地解决各种金融问题。
金融工程的含义
由于金融工程还是一门年轻的新学科,尚处于迅速发展之中,还需要人们的不断来进一步的认识、了解与完善,所以,目前,金融工程尚未得到一个公认的、科学的定义。为此,这里只介绍几种目前较有代表性的观点。
(1)美国金融学教授约翰·芬纳蒂(John Finnerty)的观点。
约翰·芬纳蒂是最早提出金融工程学科概念的学者之一。1988年,他在其发表的《公司理财中的金融工程综述》一文中,将金融工程的概念界定为“金融工程包括创新型金融工具与金融手段的设计、开发与实施,以及对金融问题给予创造性解决”。他将金融工程学的研究范围分成三个方面:一是新型金融工具的开发;二是对降低交易成本的新型金融手段的开发;三是为创造性地解决某些金融问题提供系统完备的解决办法。
(2)美国经济学教授克里弗德·史密斯(Clifford·W·Smith)和美国银行家查尔斯·史密森(Charles·W·Smithson)的观点。
他们在合著的《金融工程手册》中认为:金融工程主要指用基本的资本市场工具组合而成新型金融工具的过程。该定义着眼于创造“非标准”的新型金融工具。
(3)英国金融学家洛伦兹·格利茨(Lawrence Galilz)的观点。
洛伦兹·格利茨在其著作《金融工程学——管理风险的工具和技巧》中认为:金融工程是应用金融工具,将现有的金融结构进行重组以获得人们所希望的结果。可见,洛伦兹·格利茨认为金融工程的目标是重组金融机构以获取所希望的结果,而这个所“希望的结果”,则是一个充满主观色彩的概念,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
(4)我国经济学家宋逢明的观点。
清华大学教授宋逢明是第一个将金融工程学的概念引入我国的人。他将金融工程的涵义概括为:它将工程思维引入金融领域,综合地采用各种工程技术方法(主要有数学建模、数值计算、网络图解、仿真模拟等),来设计、开发和实施新型的金融产品,创造性地解决各种金融问题。
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将金融工程学的研究范围概括为以下三个部分:
第一,是新型金融工具的研究与开发,即是根据市场要求和客户的特殊需要开发新的金融工具,并为之创造新的市场。例如,金融期货、期权、互换等金融衍生工具及其交易市场的开拓,这是金融工具主要的应用领域。
第二,按照风险和收益的原理,设计新的风险管理技术和策略,即是研究如何利用现有的金融工具和市场条件达到完美的组合。例如,风险管理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公司融资结构的设计、资产证券化方案等。
第三,从整体上构筑更为完善的金融体系,以增强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有效性。例如,优化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管理系统,缩短时滞效应的金融管理系统,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的设计系统等。
金融工程的特点
金融工程为金融业的经营提供了一整套的原理、方法和工具,着重对现有的金融问题进行创造性地解决。这种创造性是现代信息技术在金融业中的成功应用,是知识经济在金融业中的集中体现。而金融工程的创新特征,说明它所提供的是金融业本身的高新科技。
金融工程的特点有以下三个方面:
(1)金融工程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金融工程可以看作是现代金融学、信息技术和工程方法的结合,是一门新型的交叉学科。1991年,“国际金融工程师学会”(IAFE)的成立,标志着金融工程正式被社会所确认。
(2)金融工程是金融的产品化和工程化。金融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至今已发生过三次飞跃,即从简单中介到产融结合、再到金融工程化。金融工程的诞生,使金融作为一门产业得到了工程科学、信息科学的支持。任何一门科学,只有经过产品化、工程化,才能产生大规模的经济和社会效应。所以,我们可以把金融工程看作是金融科学的产品化、工程化。金融工程的产生,把金融学科推进到了一个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