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罗什富科非常中肯地说过:很难在高度尊敬一个人的同时,又非常喜爱他。所以,我们只能选择要么获得别人的尊敬,要么得到他们的喜爱。别人对我们的喜爱总是出于私心,虽然个中原因因人而异。此外,我们获得别人喜爱的原因并不会让我们引以为豪。总的来说,我们受别人欢迎的程度和我们降低对别人的思想感情的要求相等同,并且,我们这样做必须出于真心实意,而不是虚情假意,也不是出于对他人的容忍,因为容忍植根于鄙视。想想爱尔维修说过的真实话语吧“,取悦我们所必需的思想深度刚好就是我们自己的思想深度”,由此前提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了。至于别人对我们的尊敬,情况可就恰恰相反。别人对我们的尊敬是我们强行从别人那里、违背他们的意愿获得的,所以,别人通常都把自己的尊敬掩藏起来。别人的尊敬能够给予我们内心更大的满足,因为它与我们的价值紧密相关;但别人对我们的喜爱并不直接与我们的价值连在一起,因为喜爱出自主观,而尊敬却出自客观。当然,别人的喜爱对于我们更有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