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共同义务
为保证各方共享连锁店的利益,公司与各加盟店必须遵守下列共同义务:
1.为体现连锁店企业形象的统一性,各加盟店须对店内外重新装修。
2. 实施统一的广告宣传。
3. 实行内部统一的布局设计。
4.营业员穿着公司统一的制服。
5.使用统一的营业用消耗品。
6.实行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
7.店铺外采用风格统一的装饰。
第十条 费用负担
第九条所列的费用由各加盟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