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在合作期内,各加盟店不能有如下行为:
1.擅自调整价格。
2.陈列和销售非指定商品。
3.违反统一的广告宣传规定。
4. 违反店名、标志和商标规定。
5.不经公司同意,进行连锁店内部的竞争。
6.不履行支付义务和保证金义务,不如期支付货款。
7.进行违法或有损连锁店声誉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