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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洛林 当前章节:14626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17:59

“想向阿书姑娘讨两阙词曲,不知姑娘可方便?”

“不方便,请回!”美少年怎么还犟个劲!吓到美人多不好,于是我伸手拉了拉他的衣袖,却不想余玄音和笙歌不约而同地看向我的手,本来只是个小动作,此时心虚地收回手。

“方便,笙歌姑娘随我来!”

尴尬地咳了咳,领了美娇娘来到余玄音的书房,想了想,写了两首词,递过去。

“多谢阿书姑娘,我有个师兄,前些日子偶得姑娘的词,很是喜欢,便托我来讨两首,这是一千两银票,姑娘且收下吧!”

“区区两首词,怎么好意思收钱的?”好吧,银票这玩意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手痒也要矜持!

“不成敬意,姑娘的词可不止这个价!”说完柔柔一笑,将银票塞到我的手里。

看了看上面的大红印章和醒目的数字,我只好对美娇娘笑了笑,然后叠好放进怀里。好你个余玄音,给我点鸳鸯谱就算了,还坑我钱财!我要不要告诉美少年,加个马鞭、麻绳、布带、纱衣更有趣?!

“笙歌得见姑娘,甚是喜欢,只是不日就要回京了,心里突觉空落!”

“你来自胤川?”

“是啊!”

“好巧,我也要去京城!”

“姑娘家一人上路不免凶险,阿书姑娘不如和我同行?我有些功夫,还有家里的护院陪同,一路上也有个照应。”

会武功的女侠,还是大户千金?钱都收了,还在乎这一点点便宜?

“好啊,那要麻烦笙歌姑娘了!”

“叫我笙歌吧,再说你和我同行,我也多个说话的伴,高兴都来不及呢!”

男子与女子一面而定情,是冥冥中的安排,女子与女子一面而结交,就靠眼缘了,很显然我和笙歌是极有眼缘的。如此谈得来,便约了一同吃饭,而余玄音的眼神在美少年交织了一瞬,终是摇摇头回了院落。

三人坐到了酒楼包厢,我比划着手,对小二点了鸡、鸭、鱼、猪肉、牛肉、羊肉,把那两位点得一愣一愣的,吩咐了快点上菜,才端起茶盏灌了一杯。

“看什么?不吃肉,你晚上哪有力气!”

果然,美少年立马端端地坐正,认真地点了头。

“阿书,你们很要好?”笙歌不明所以,左右瞅瞅我们两人。

“嗯!”

“你们是恋人?”

噗,我一口茶水直接向对面呼啸而去,不过被身手颇好的人躲了过去。

“我们是朋友!”

不用我表态,美少年直接不依了!

笙歌毕竟不是个扭捏的人,立马就对美少年道了歉,之后吃饭时,也不与少年抢那些肉食,拣些青菜下了饭。

因茶水喝的多,中间我去上了趟茅厕,回来时在楼梯口听到了一个极其恐怖的故事:三皇子要冥婚!

莫不是我的九妹也是不耐活的?!

事实上,这不干九妹任何事,三皇子的冥婚对象还是我!金鱼君又突然不争金北的九公主了,而是要金北和泽西发皇榜,消了六公主先前的婚事。金北很爽快,立马皇榜遍城门,但是泽西就磨蹭了,左右言名分本已定,最后大皇子的兵马一操练,也只好发了皇榜。

可是我们可爱的三皇子依然没有消停,正儿八经地备了聘礼准备送去金北,要请金北皇帝发圣旨,将死去的六公主许给自己!

这听来是有多惊悚啊!奇怪的是前些日子酒楼茶座里没有半点风声,可最近是个人都知道金鱼君的鸡毛蒜皮小事,更是惊悚!

但是,不用和自家妹妹纠结大姨小姨了,这让我又安心了许多,听完小道消息就回到包厢,吃饱喝足,约定明日到村里接我后,便各自散去。

话说这一夜各有愁喜,姐弟俩一听说我要走,抱住大腿就哭师父,我也吸吸鼻子,给他们一人塞了一些银子,嘱咐要好生学习,出人头地。

早生哥憨厚地笑笑,让有空再来住住,倒是早生嫂捏个手绢落了好些眼泪,嘱咐完路上小心,又祝福百年好合,还把我送的银子都塞回来,没办法,我只得偷偷留在了草席底下。

一早,笙歌的马车果然等在村口,村里很多人都来送别,这一生还没有住一个地方如这里般亲切,虽然是短短的一个多月,却像是脚下长了根似的。连那帮我挑过水的老四也站在人群后面,挥挥手,做个告别。

马车经过镇上,又绕去了孟府,说是要同两个朋友道别,其实还是想看后事如何,毕竟是出谋划策的,总要对计划的后果做下记录,用户体验很重要!

因是熟人,也不用通报了,坐到主院的客厅里等了好一阵,问了几个家丁丫鬟,都说少爷回来梳洗一番,直接去了偏院,到现在都没回来,于是我又移臂偏院客厅。

笙歌倒是很耐等,喝了茶水吃糕点,吃了糕点吃水果,吃了水果上茅厕,上完厕所继续喝茶水。等到中午,房门咯吱一声开了,美少年披个衣衫走了出来,望见我们微微一愣,然后笑得如阳光般绚烂。

“阿书,师父怕不能起来送你了,祝你一路顺风!”

“呃……没……没事!”

“我二叔叫孟轻尤,有事的话你可以寻他帮忙,报我名号就行!”

“呃……好……好!”

“对了!这是你最管用的法子!”美少年笑得志得意满,然后唤丫鬟送来饭菜,亲自端进了房间,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哎!好身材,好皮肤,还有那点点红斑!害我很久后才回过神来。不过,用户的肯定是对我最大的鼓励,于是,我也不计较什么怠慢了,欣然同家丁们挥挥手,带走了一碟糕点。

笙歌的马是极好的,车是极好的,护院也是极好,所以一路遇山过山,遇水过水,二十五天就到了距京城最近的曲邮城,一路上最热闹的无非是贴在城门口的各种告示:

八月初十金北皇帝允了六公主和三皇子的婚事,已收下聘礼,还按礼治回了玉蝶等;

八月二十东乾册封三皇子为誉王,准许出宫开府;

九月初八誉王将举行大婚,娶金北六公主为誉王妃,虽冥婚,可不按礼治。

自从出了那偏远的小镇,各路的消息就灵通多了,然而金北的消息却让我郁结了两天。

太子已经娶了昭南国大将军的女儿为太子妃,老丞相辞官归隐,新上任丞相的小女儿成了太子侧妃,一同办的婚典,之前独宠的王良娣因其父亲贪赃枉法被揭发,而被送进皇家寺院带发修行,皇后因兄长和王良娣父亲结党营私,被父皇禁足,后宫现由我的姨娘,九妹的娘亲掌管。

姨娘一生就九妹一个女儿,而为做后宫实权者,总要舍得掏心挖肉!

泽西二皇子顺利大婚,这次没有让九妹住驿馆,也没有焰火表演,九妹被封为正妃,听说风光无限,尤其是金鱼君还送了一尊送子观音做为贺礼。顾捷终于得偿所愿,封为太子,只怕那骨头都撑不起来的皇帝,真的是大行将至。

东乾的操练行动都已经偃了旗,而泽西和昭南的纠纷也不了了之,那大将军的千金是昭南皇帝的亲侄女,我不无邪恶地猜想,小心眼的皇帝若是想抬高自己的辈分,让太子直接娶了便是,何必兜了这么一大圈!

曲邮到京城不过三天的路程,离大婚还有十来天的时间,怎么也不用急了,便住进最好的客栈,好好休息。一路上所有开销都是笙歌包揽,我抢了两次都没付上银钱,只好决定到了京城一并结算。

想了一路,自己看自己冥婚该是什么样的心情,始终不得其所,何况我还没做好准备,自己要不要和自己抢新郎?!多哀怨!

作者有话要说:快完结了……

☆、再遇故人

作者有话要说:笙歌也很可爱的哦……当然皇后是最奇葩的……今天更的长,明天完结啊……

笙歌话蛮多,但是不聒噪,我安静出神的时候,她一般就在旁边吃零嘴。我回神的时候就同我说些东乾的山水志,也讲些她的师门趣事,多么不靠谱的师父教出多么不靠谱的师兄!

而她自己则比我大两岁,却尚未婚配,说是要找个像东乾皇帝的男人才嫁!果然,女子懂得自己想要什么的时候就寂寞了。笙歌总是在感叹完皇帝一家的专情传统后,感伤自己的命中人还在哪座桥上撑着伞,等自己路过。感伤完了又要骂一遍天下负心之人,然后继续嚼零嘴。

同样的,我也很寂寞啊!以前立志要掌管后宫万人的雄心壮志已经荡然无存,现在连要娶九妹的事情,就如鲠卡在我喉咙许多天。

事实证明,女人小手小脚,心眼就大不了!

我也同她讲些和金鱼君的趣事,只是将金鱼君的称谓换成了哥哥,两人感情越来越好,只是她并不喜欢唱曲作词,我一个人唱的时候,又总是因想到金鱼君而走神,便就不唱了。

笙歌从来没有去过青楼楚馆,在曲邮的第二天,便同我做了男子打扮,晃了进去。至此我才真真地感受到,我的词如此风靡,我真的快被自己感动死了,天才好不好!当红花魁唱得两眼泪光闪闪,嫖客听得两眼色光闪闪,于是这酒肉生意想不好都难,我没有如以往那般挥霍,只带笙歌坐在大厅观舞听曲到深夜,就回了客栈,连酒都没喝一口。

而第二天,我已经腻了这千篇一律的调调,奈何笙歌觉得新奇,又缠着我去了,如此泡了五天,我深觉骨头酸,说什么也不去了,两人便一起去夜市买零嘴。

自从出了泽西皇城,过了无数的城池,无数的集市,看过无数的风景,却都没有停下脚步好好欣赏,而眼前的面具、糖人、剪纸、花钿都是我不曾见过的,于是拖了笙歌一摊一铺地逛过去。

一群提着花灯的孩子从身后跑过来,将我和笙歌挤散在道路两边,正要回身去找笙歌,却被一只手拉到一个巷子里。虽然上弦月的光线太过微弱,街道上灯火又透不进来,但是还是能看出一道修长的身影。

看不清服饰的颜色,看不清脸色与神情,但声音却是很久以前听过的。隔了时光的间隙,不再清晰,依然能够分辨。

“别来无恙?”

“你认错人了!”

“若茵的样貌与你七分相似!”

“还没祝贺你新婚,祝你们白头偕老,早……”

“你不是也要和白锦钰成婚了吗?”

“冥婚!现在全天下人都知道我死了!”

“未必……”低低的笑声传来,推开周围的热闹,在盛夏的夜晚,冷清、寂寥。

我靠到墙上,不愿意去看对面的人影,记忆中白鱼君不常笑,就算笑也是嘴角一弯,倒是和顾妍一起的时候真正笑过。而这时清清冷冷的笑声让我觉得嘲弄,可悲的是,我不是没有惭愧,不是没有难过,可是就是没有后悔!

原来,一个人的义无反顾,是将另一个人的包容执着撕碎。

“小苇,当初在金北,你试图接近我,我不是没有感觉的,还是那时的你是最可爱!”

“那时候年轻不懂事,喜欢自作聪明!”

望向巷外的灯火,想起去年的那个夜晚,秋风正好,月色正好,而你,就正好错过。

“我知道那时候你明明很讨厌白锦钰,明明是想嫁给我!”

是啊!那个时候的确不爽金鱼君来着,不然也不会打了他,又偷了他的玉佩,而那个时候想嫁的是你承诺的后位。

事实证明,幸福的路,和你走岔了道,就和别人做了同路;有时候,错的人,后来还是错的。

“你和白锦钰一起逛妓院,喝酒我都知道,只是想你们贪玩。”

对面的人影微微靠近,叹了长长的一口气,又是低低地笑了一声。“那时候边境纠纷,你是肯定知道的,我以为你真的会懂我,会体谅。”

懂?或许是懂的,所以在懂得的这个过程中,等来的人不是你。

“可我没有想到会这样!你们会这样!他有什么好?最多就是个闲散王爷,只会依仗他大哥,依赖他父王母后!”

“可我觉得他好!”的确不是什么都好,可就算你什么都好,你也不是他!这么编排金鱼君,老娘会不开心的!

面前的人又笑了,声音越来越大,那种压抑的感觉让我不得不转开目光。

“你来这里做什么?”

“想看一看白锦钰对你怎么个好法!让你放弃一切,想看看你又有多好,值得他做到哪一步!也想看看,你究竟有什么好,让我来到这里!”

“我没有什么好,你也不曾对我认真过!”我不是不懂,只是装作不懂,而装也是一种习惯,习惯会演化成惰性,一懒就装不动了。就如此时,我根本不会花心思去猜测你的用心,我很肤浅,但当金鱼君不在身边,我不再涉水。

“不曾认真过?我有认真过,只是你没有看到!”面前的人突然弯腰用双手握住我的肩膀,“我的确迫于形势,对你曲意婉转,可是后来觉得身边有个你,兴许是件幸福的事情,我想娶你为妻,想让你看看我泽西的皇天厚土!想让你同我看尽盛世繁华!”

“可见,我并不懂你!”你的焰火再美,也没有在我的天空中留下痕迹,什么叫盛世繁华?我只愿小桥流水。

“是的!所以我恨你,恨你们!”

“所以你派人追杀我们,只怕此刻让人知道你在这里,也不得脱身!”

“既然能来,怎么会走不掉!小苇,你可曾想,以后怕是再也不得相见了!”

“那就此别过吧!”

“你!……”

“阿书!阿书!”笙歌的声音从人群中传来,我挣脱肩膀的手,往外走去。

“小苇!我只当你是真的死了!”

一瞬间,呼吸一滞,抬头望了望夜空,走出小巷。

也好!死就死吧,我也搞不清自己被死了几次了,那就,再多一次好了!

走到街道中间,几人之隔的笙歌看见我,焦急的走了出来,紧紧拉住我的手。

“吓死我了!把你弄丢的话,我就完了!我全家都要完了!”

“我这不是站在这里吗?没人能拐了我去!”笑着捏了捏她的手,其实,硬是要拐的话,我也没辙。同样是皇子,泽西的的确要比东乾斯文,必须承认金鱼君家上梁不太正啊!

“你怎么在巷子里,里面有人吗?”

“不小心被挤进去,然后就出来了,没看到人。”回首望去,灯火阑珊,人影何处在?

情不知所起,故不得而终。

你要江山如画,我求伉俪如诗。

你恨我背叛,弃你弃信义,我应你骂名,欠情欠婚约。

人生在世,不负过债,不欠过情,岂能有勇气感叹债多不愁,情深不寿!

“刚才好像看到里面有人的?”笙歌伸个脖子,往里面瞅。

“再望,人没看到,就要看到鬼了!”

“吓我!世上哪有鬼?”

“有,你都见过了!”

“在哪里?在哪?”

我以为侠女都是胆大气量大的,而现在我只得抽出被笙歌握得死紧的手,扶了扶头发,然后咧嘴笑了。

“看我,在这里!”

“……”

第二日带着零嘴上路,笙歌还为昨晚吓她的事情闹脾气,不愿搭理我。哎!这大户千金有个刁怪的脾气也正常,闷头吃零嘴,顺便把果壳直接从窗户吐出去。那个谁说的啊,砸到路边的花花草草也不好!我默默地伸出头去探看可怜的小野花。

没看到被砸坏的花,却看到外面挺直腰身坐在马车上护院们,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太过具有同情心。多热的天,多热的风,一个个汗流不止,也不吭一声,不管住店还是打尖,从来动作整齐,服从笙歌使唤。

果然,这是多么显贵的门庭啊!一个有脾气的大小姐,身后总有一群任劳任怨的护卫!

还好这小姐的脾气到傍晚时就消了,自此又是有说有笑的一路。到达京城的西门时,我已经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巴不得跑到门楼上大声喊:老娘来了!老娘千里迢迢的来了!仪仗队何在?!

想了想,还是决定矜持些好,便抿了嘴巴,倚在车门口。

城门口依然是显眼的告示,只是比别的地方多了几个,最显眼的是一则,三日后誉王冥婚,城民无需挂白幡,也无需穿丧服,穿红戴绿不做限制!

这下我不高兴了!你令堂的!这是对一个死人的侮辱!没设令堂,没哭丧,没立冢就算了,连让百姓为我穿下丧服都不行!你没死过,你懂死人的心情吗?!

于是,之前所有的激动,紧张,向往,期待,等等好心情,死绝了!

胤川的建筑有一点比较特别,就是窗户大了接近一倍,街道也较宽,原因是东乾靠海,容易起大风,起风时窗户开的越大,对房屋的损伤越小。

更为稀奇的是,每家每户每个窗台上都摆了盆栽,据笙歌的解释:皇后娘娘喜欢花草,一日悟得花草既能延年益寿,又能净化空气,让皇上颁布圣旨,每家都得养盆栽,不管是草是花,只要是能浇水开花的就行,还专门成立了监查办,不养者按窗户数目罚款。

闻言,我望了好久的天空,其实,这个旨意还可以深入,比如由监查办来配发花种,一溜排的窗户上开同样的花,更好看些!

住进京城最大的客栈,笙歌居然不回家,硬说感情好,再陪我两天,住进了隔壁。于是两人聊聊天,分分零嘴,便各自洗洗睡了。

一大早,我便坐到了客栈大厅,胤川居然是不喝粥,不上小菜,没有茶叶蛋的,整碗漂葱的面条伺候!于是,坐在桌前挑了小半个时辰的葱段,发了小半个时辰的呆。

被扔在桌子上的小青葱很抑郁,而我比小青葱还要抑郁!出席自己的冥婚,好歹算个新娘子吧,可又是个死了三个月的新娘子!是该穿大红嫁衣,还是白色丧服?

挑了一根面条含到嘴里,然后吸,用力吸,直到全部吸进嘴巴,才嚼起来,哎,没味了!东乾只种葱,不炸油,不晒盐的?!怨念!

“阿书,这么早啊!小二,给我来碗皮蛋瘦肉粥!”笙歌打个哈欠,直接坐到我对面。

“这里不是只有面条么?”我挑起一根面条示意。

“怎么可能!京城就吃的东西多,面点小吃,炸串豆花,随便点!哦!忘了告诉你,你要是不指明了点哪样,统统给你上面条!”

“为什么?”太不尊重人权了!我给钱,给钱是大爷,大爷腰杆直!

“皇后娘娘说早点花样太多,很多人挑早餐,往往挑得没胃口,不如在选不好的情况下,直接一碗面条,省事!这里所有的客栈、铺子、大排档都是这么默认的!”

是很省事!我以为和别的地方一样,住房包早餐,无需再点,也是清一色的小米粥、豆花、咸菜,再来几碟子小菜。可见一碗面条是有多省事,皇后娘娘,您真调皮!

“小二,给我换一碗南瓜粥,加咸菜,加油条!”将面条推到一边,难怪我没胃口!

“少吃点,一会儿我们去逛街,我带你吃这里的小吃,保管你撑破肚子!”

笙歌美人啊!你是有多爱吃!

“你觉得我穿什么颜色的衣服最好看?”

“呃……”笙歌从碗里抬起头,上上下下将我瞄个透,然后无辜地摇摇头。

“不知道!”

“其实我想去观看誉王的婚典,就是不知道穿什么衣服好呢?”

“誉王的婚典啊,你随便穿,大家都随便穿!”笙歌突然笑着凑过来。“不过我刚发现,你穿红色好看!”

“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保证!”

事实证明,男子对女子的保证作不得数,而女子对女子的保证,也作不得数!

☆、大结局

特意从誉王府门前经过,再到成衣铺子买衣服,试了几套红色的衣裙,深深觉得不如意,还没有誉王府门头那大红花好看!

好吧,我眼贱了!干嘛非要从那扎眼的府邸经过?!

大门,屋檐刷朱漆,墙头铺红瓦,是彰显身份地位,怎么高兴怎么得瑟!可挂着大红灯笼,连门前的石狮子都带了大红花是什么个得瑟法?话说,娶个死人,真这么喜庆?!

就不能对我表达一下哀思,满足一下我的虚荣?十里长街尽挂白幡,长夜当哭盼魂入梦,立誓不娶断绝红尘,茹素念经了此一生。这才是对我最大的缅怀啊!才能让我瞑目嘛!

“笙歌,我突然发现对面商铺的白衣不错!”

“那是丧服!”

“……”

最后笙歌拉的紧,没有去成对面,但还是买了几套颜色浅淡的半臂纱裙,尤其是白色的,买了两套!

笙歌果然是极能吃的,买完衣服,就去吃了京城最出名的栗子糕,午饭点了八个菜,下午又吃了核桃酥,花生酥,芝麻酥,好不容易天黑了,回到客栈,凳子还没坐热,房门响了。

“阿书!在吗?我们去听曲!”

“你要听,我唱给你听啊!”

“听说醉红楼新出的几首曲子很好听,我们去看看嘛!”

“多好听啊?我唱的也不赖!”

不管我怎么强调自己多么会作词,多么会唱曲,都灭不了笙歌的兴致。

也不管我如何强调自己的腿有多酸,甚至脱了鞋袜,将脚底的水泡数给她看,也抵不过女侠的劲道。

此刻,我已经身着男装,端坐在京城最闻名的醉红楼了,尽管姑娘很漂亮,嫖客很豪爽,我还是开始打瞌睡。

这打瞌睡也累人,头点得我越是发晕,刚准备直接趴桌子上睡了,突然有人拽住我的手臂。

“阿书!快听,这是新曲子,可好听了!”

我说笙歌啊,这曲子又不能吃,你什么时候也凑合上了?我给你写那两首,可没见你拿出来看过啊!

正要不理会,却听幕帘后面响起了乐声,正是金鱼君最爱的曲调——潇湘夜雨。但见一个婀娜的女子走到台上,向台下施了一礼,舞起手中的羽扇,唱了起来:

“月上中天,繁星欲眠,空留庭风习习。夜莺不困,隐枝头低歌。千语万声难言,其中韵,中仄平平。冷月辉,撒满院落,不肯居独枝。

月仙,入梦来,浅笑软语,唱诗赋歌。杯酒不相停,饮进衷肠。露上芳草滴坠,落石阶,中仄平平。酒醒处,月落东白,寒衣裹僵躯。”

女子唱完,台下的客人有起哄的,也有扔银子的,我也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想了想还是揣了回去,姑娘,词曲是深得我心,可我真不是爷!

“阿书,这曲子可好?”

“太凄清,不会鉴赏!”

“哎,我猜这肯定是为心上人所做,而且是思之如狂,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兮!”

“思之如狂?那这作词之人,怕是不耐活!”

“什么意思?”

“冻死了!”

“……”

喝了酒就席地露宿,夏天随便折腾,难道东乾没有冬天?

古人说‘爱屋及乌’,醉红楼听来的词曲于我心有戚戚焉,然后就‘乌’得我分外哀伤,金鱼君爱什么曲不好,非要喜好这种悲凉调调。搞得一曲听完,屁股再也坐不住,沽了酒,回到客栈,一个人对月独酌。

把酒邀清风,你可会听到,风起的这端,思念绵如絮?

许是好久不喝的缘故,几杯下去,头已经晕晕然,上玄月的光线晕染开来,窗外的重楼越来越模糊。我靠着窗台闭上眼睛,也想矫情一回,等来东方鱼肚白,却不想再醒来时,已经天光大亮。

看着身上的薄被和床下摆好的一双鞋子,再看看窗台,我发了好久的呆,难不成老娘昨晚梦游了?!

梦里熏香的味道那么怀念,梦里温暖的臂弯那么怀念。其实我想知道,梦游带不带睁眼的?不然撞坏了桌椅是要赔的!

吃了早饭,怕被笙歌缠住逛街,一个人先溜了出来。绕着钰誉王府走了一圈,然后蹲在人家墙角,望了好久的天空。啧啧!有爹养,有娘疼,还有哥护的孩子就是潇洒啊,府邸都比别人显摆!

尤其是今天,连墙头都拉了红绸带!老娘就是想给自己奔个丧,你非要给我添堵!

很是哀怨地回了客栈,捏了好久的腿,然后点了鱼头汤,把笙歌喊来,一起吃个精光。哎!人家誉王府今个家丁、护院、丫鬟进进出出,好生忙活,可是我却连红蕖的半个影子都没瞅到,好姑娘,你的那份汤,我只好代劳了!

初八果然是个好日子,天才亮,房客们就纷纷起来,吵得整个房子都在震,很快又安静了下来。正要蒙头继续睡,笙歌就来敲门,房子又震上了。

“阿书,起来!”

“没醒!”

“誉王的仪仗已经从皇宫出来了!”

“太早!”还要绕城一圈呢!

“这是誉王回来后,第一次露面,大家都去看了,还说能看到王妃呢!”

笑话,王妃正在被窝!且是心情不佳,急需补眠的!

最后还是招架不住,主要是怕房子震塌了,我赔不起啊!遂爬起来洗了脸,换上一套白衣,连发髻上都特意梳得简单。话说,就是大白天冒出来的鬼,也该有个鬼的样子!

老百姓还真是听话,不仅颜色随意,还尽像是新裳,嗡嗡地挤在一起。笙歌拉着我挤到人群前方,路边的侍卫用长枪阻隔出中间的道路,我往侍卫旁边靠了靠,身后的大姐大嫂,慢点挤,脏了白衣就不吉利了!

一阵锣鼓声传来,人群轰动起来。

“看!誉王来了!”

“誉王好英俊!”

“小红,我的手绢给我,我要丢给誉王!”

“别挡我,我要看誉王!”

吵!真吵!吵得我耳朵疼!

“阿书!快看!”

笙歌在我耳边大喊了一声,我一抬头,果然看见一人端坐高头大马,红衣翩然,笑颜如玉,骤然间,眼泪夺眶而出。

不是隔了三月,而是隔了一个沧海桑田,幸好,你在,近在眼前!

金鱼君的脸仿佛转向了这边,我连忙擦掉眼泪,想看的清楚些,那脸已经转向另一边。我一抿嘴向后望去,红蕖一身金北宫女的服饰,随在花撵旁边,一脸笑靥,却没有看到我的存在,眼睛频频向一边的唐俊望去。好姑娘啊!你家公主的身后事,你就这样随大流了?你曾经是多爱哭的啊!

不过片刻后,这波大流中,我是逆的彻底,眼泪再也止不住。

大红绸缎铺就的花撵,悬挂着一副画像,女子一身金北的宫装,发簪微斜,杏眼微眯,嘴角轻扬,仿佛要走了出来。

很多人听故事,会把故事当了真;很多人随口说的话,也会被人当了真。我曾在和他讨论五陵城时,感怀郡王与王妃的故事,要他给我画张画像,没想到此刻,真的摆在眼前时,我居然不敢确定那画中人就是自己!

“阿书!走,我们跟上,去誉王府看看!”

笙歌一点也不问我因何落泪,只是给我塞了一块手绢,就拉住我的手,随仪仗往前走。

人群的喧闹声再也没有听进耳朵,连笙歌在我耳边说了什么都没有听到,只要一抬头,看见马上的身影和后面的花撵,眼泪就不听话,等所有的人都不再走动的时候,我才发现已经到了誉王府的大门口。

“走,要拜堂了!我们进去看!”笙歌又要把我往里面拉。

拜堂?难道把画像铺在地上拜?别这么急,能站着,干嘛要躺着!

“等等!”

挣开笙歌的手,往花撵走去,看着金鱼君下了马,郑重地踢了花撵,向前递着手,那神情太过温柔,太过认真,似是在等画上的新娘。我的眼前渐渐模糊,好像真的看见他够到了画中的手。

“我在这!”

一出声,才发现自己已经哽噎不能言,一步一步走到模糊的身影前,伸出手。

“阿姝……”手被紧紧握住,然后被搂进温暖的怀抱,又一次嗅到记忆中熏香的味道。身体抖得厉害,久违的双臂也越搂越紧,我几乎控制不住自己,想放声大哭。

“那是谁?”

“好像画中的王妃!”

“是啊!我也觉得好像!”

“可是王妃死了啊!”

人群又嗡嗡地嚷开了,一道女声骤然做了霹雳,劈开了这混沌。

“这就是六公主,誉王妃!”

这不是笙歌的声音么?我从金鱼君的怀里抬起头,看到笙歌已经站到旁边,脸上笑靥嫣然。

“师兄!人我是安全带到了啊!看,连跟头发丝都没少的!”

“师兄?”我晕乎了。

“阿书,皇后娘娘是我姨母,誉王啊,既是我表哥,又是我师兄,你说我唤你表嫂呢,还是师嫂?”

“表嫂?”我好像有点头绪了。

“表嫂!那我就唤你表嫂了!”

“……”

笙歌笑得更欢了,转个身就往王府里走去。而依然搂住我的人也笑了,还笑得一抖一抖的。

“白金鱼,好玩吗?”

说完我抿起嘴,脱开金鱼君的怀抱,气恼地盯住他。果然,某人马上正了脸色。

“不好玩!一点都不好玩!”

“可我觉得蛮好玩的啊?”挑挑眉,特意带上尾音,“给自己奔丧的,恐怕我不是史上第一人,可这参加自己冥婚的,怕是前无古人,后世有没有人要效仿我,就不得而知了!”

“阿姝!先前我是真的以为你不在了!”

“所以又要抢我的妹妹?”

“我昏头了,真的!”

“那怎么又醒了?”

“你的词啊!那些词都是你以前唱的,别人肯定没听过!然后打听到是从青林流传出来的,就让笙歌去接你来了。”

“那醉红楼的词是你写的吧?故意唱给我听的?”

“是啊!写的可好?”

“后槽牙还倒着在呢!”

“……”

某人噘了嘴,眨巴个眼睛把我望着,我只好抬头望了望天,然后问出一句甚是闹心的话。

“这冥婚也是晕了头的?”

“不是!”

这下,那憋屈的小眼神瞬间光彩熠熠。

“我故意的!大哥本来就不想我娶皇室公主,连顾捷都松了口,可是大哥还是要给我物色朝中大臣的女儿。我就一不做二不休,想出了这计,让你名正言顺地入了家谱,现在大哥他们就在大堂上,就算要反悔已经来不及了,怎么样?妙不妙?”

“妙!”我狠狠地点头。“你怎么就知道我会出来?”

“因为你是阿姝!”

“嗯!”这话好温情,我爱听,于是愉快地笑了起来。正要往前依去,不想某人立马闪身。

“可是,你既然脱险,为什么不立即来找我?我在山洞里等了你一天,又找了一天,最后被唐俊带回京城,他们把我关了起来,不然我还是要去找你!要不是我要冥婚,还见不得这天日,哪怕出宫开府,大哥还派了人天天看住我!可是你倒好,躲在青林快活!”

乖乖!板起脸来还挺快的啊!谁不会炸毛?!

“我被樵夫救了,听到你回了京城,就要来寻你,可是我没有银子啊,只好写词来卖钱!钱多难挣啊,你又不是不知道!”

“那你不会借吗?”

“不会!”顺口答完后,愣了。

借钱?你令堂的!我怎么就没想到!刚炸起的毛瞬间就捋顺了。

堆起笑,拉了拉板着脸的男子的手。

“昏头了!昏头了!再说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誉王爷,怎么会跟我计较这种事情呢?啊!今天的你是我见过的最最最玉树临风的新郎!”

事实证明,拍马屁就要对准马屁股狠狠地拍,不痛不痒不爽快!果然,刚才还板着的脸,此时扯起了嘴角,扯了扯我的白衣。

“你要穿这身衣裳跟我拜堂?”

我又不是逃婚,傻子才添乱!就算和自己抢新郎,也不能坏了自己的婚礼不是?!赶快咳了一声,倾身从画下捧过嫁衣,故作娇羞:

“我觉得这红色刚好配我!”

作者有话要说:写完了,肯定不是大作,但是我已经很感动,很满意……阿姝和金鱼君圆满,就觉得是自己也幸福了一样。我相信第一部作品,是对人生的影射,所以希望自己的爱情,也是这般……愿意去付出,去包容,去义无反顾,决不作死!正好今天去看了致青春,最大的感悟是:不管结局如何,那一刻的义无反顾和勇往直前,竟是浮生里无法抹去的烙印,刻在生命里,一幕斑驳,似穿过梧桐的光晕……明天写篇随笔放上,请客官们不要忘记我,五月下旬,第二本肯定往上贴。

☆、作者后话

很喜欢,听到人说,我想你了,最近可好?

很难过,思忖许久,无言以对。好,再好不过;不好,不能启齿。

对于选择题,依旧不会喜欢。

昨天去看了电影《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开始在笑,然后哭了,再又笑着哭,最后哭着笑。谁没有那么傻逼的曾经,谁没有勇往直前过,谁没有铩羽而归,谁没有在顿悟后,怀疑那段岁月,究竟是走了,还是被带进了未来?

我们都曾是孩子,任性地在地上画满房子,又在房子上开许多窗户,总以为阳光照下来,就被停留。孰不知,那仅仅是一维的平面,没有任何空间来盛下阳光。可我们就是那么任性,恨不得全世界都来承认我们,放肆的年纪,不切实际的梦想,TMD多牛逼。

可我们终归醒了过来,打理自己遍身的伤口,有的愈合后没了痕迹,有的长成褶皱一般的疤,横亘在岁月里,就是回忆好不了的创伤。因为太丑陋,再也不敢拿出来说道,遇到类似的情景,没有舞台和演员,我们也能看到一幕重演,痛到不会哭泣。

好像全世界,都有了我们的影子,多想躲起来,躲在黑暗里。你看,影子离开了!来吧,假装安全!

很长一段时间,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每日回家,看书、练字、学歌、发呆。那段时间最好的便是,没有失眠。突然有一天,大学的室友打来电话,大家聊的无非近况,无非情爱,无非家庭。再也不像从前,我们傻逼地说着梦想,说着我以后要怎么怎么样,再也不会!

她说起四年的我,那个矫情的年纪,写了许多散文的我,她说怀念,其实我想说,你在说谁,我不认识!

好在我已经不再放肆,这样的话,想想便罢。她劝我把大把的时间花掉,比如尝试小说。我说没有那个本事,自己懒了,做不来。而事实是,挂断电话,认真地考虑起来,而后开始写《鱼,我所欲也》 。

《鱼,我所欲也》 本来的名字是《乘风-玉书行》,是从1月19开始写,除了过年的一周,2月24完成,且自己检查修改了一遍。而后3月12日开始在晋江开坑,其实这个日子还是特选的,我很不科学。

我一直说自己是个信命的人,这一点多年不变。写小说这种事,第一部作品,对自己的人生有着影射关系,贪心不死的人,也想要幸福的结局。

事实上,这不是我第一部构思的作品,当时所构思的,现在正在创作中。自己还是这么倔强,故事梗概,人物,结局等等,全部想的透彻,就是不肯下笔,连一个字都没有打。然后想出了《鱼,我所欲也》 ,把一切害怕的东西屏退,为幸福的憧憬让道!

设定的女主角,闷骚的性情,又故作矜持;男主角很不要脸,又没品,假腹黑。两个人在一起,不打不相识,不偷不相知,不逃不成活,一路啼笑皆非的种种,最后爱情,如夏花般绚烂。

其实,平心而论,女主角的性格都更贴切自己,任何吐槽,也是从心而发。写完的时候,也曾怀疑过自己不是写小说的料,不如再学一门外语。很幸运的是,结识了一些同在晋江写文的妹纸,一聊同是新人,再聊都想坚持。于是,我也默默地站队。

每一个人都有特点,每一部作品都是心力,只有自己操刀写作,才能体会其中万般滋味。所以,不管好与不好,没有人是变臭等着蛆虫来拱的。每一个字,甚至每一个符号,都是灵魂里,一个耗神的重量,虽轻不可量,却压在生命中,无法剥落的一点烙印。

写到这里,突然不知道该讲些什么,好像要感激的很多,要祝愿的很多,要重整的很多。感谢每一个看文的人,感谢每一个+2的妹纸,也感谢自己,从了心意的自己。

不止一个人说我,文风与唐七相似,不知道是否好坏,只是拼力想做自己。第二部已经过半,很快就会开坑,写的是《鱼,我所欲也》往前一千多年的故事。其中对白减少,心理描写增加,女主依旧欢脱,男主有改,不二不呆,有些真腹黑,嘴巴依旧很贱。《鱼》中五陵城的缘故,就是新文中的第一篇,敬请期待,保证质量。

所谓的保证质量,也就是会笑会哭,加入了我自己的想法,以及感悟,真的是用心而为。

最后,任性倔强的孩子们,在来得及的岁月里,好好画房子,哪怕是逆着光,也要在纯白的世界里失明,不要在黑暗的深渊里,做不成自己。

C洛林写。

201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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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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