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中美家庭模式比较
谈到商业模式,我们一般都将其跟企业公司连在一起,好像除了这些营利性人造组织之外,就不曾有过类似的东西。“公司”在西方出现于16世纪。在中国,“公司”是1860年代、洋务运动之初引进的,之前,商业组织基本是家庭、血缘体系的延伸,所以,“家”和“企业”总是连在一起。
再退一步看,实际上,“家”也是一种利益结盟体,而且是“公司”出现之前人类社会最主要的利益结盟形式,这里的“利益”包括经济利益和感情需要,只是跟“公司”的自愿选择结盟相比,“家”结盟是天生的、非自愿选择的结果,只有“婚姻”这条延伸“家”的途径是可以选择的。“家”既是生产组织,又是实现人际资源共享、风险交换的组织,“家”利益最大化即是其终极目的。所以,许多关于“公司”的逻辑和理论,也可以用来理解“家”相对于社会的边界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那样。为什么不同社会有不同的家庭模式?又是什么因素主导家庭边界的变迁?
不同家庭模式自然会带来不同的社会文化、社会结构以及其他结果。一天早晨,在开车送陈晓、陈笛上学的路上,我跟她们谈起“家庭代际模式”的话题。我问她们,中美社会的两种家庭模式,哪种更好。答案当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