耆那教(Jaina)
产生于印度公元前6—5世纪左右形成的沙门思潮之中①。相传此教有“二十四祖”
,但其中除第二十三祖和第二十四祖外,其余均为传说中之人物。
一般认为,此教的实际创始人为第二十四祖筏驮摩那(Vardhamāna,即沙
①指耆那教作为一个独立的宗教哲学流派的产生时间,不是指思想萌芽时间,思想萌芽可追溯到奥义书时期,甚至更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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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思潮里“六师”中的尼乾陀。若提子,生存年代约在公元前448—371年)。
公元1世纪左右,耆那教教徒由于对教祖遗训解释不同和对教规看法不一,分为白衣派和空衣派,后又继续分出许多小派别。
4至13世纪,耆那教在印度广泛流行,无论在下层人民群众中还是在上层统治者中都有相当的影响。
耆那教的最早经典是“十四前”(“前”之梵语为“Pūrva”
,意为“先前”)和“十二支”
(“支”之梵语为“An。
ga“
,意为“部分”)。但十四前和十二支中的一支均已佚失。
故现存此教最早之经典为“十一支”。
耆那教两大派对十一支的看法不一。白衣派认为十一支是教祖思想的真传,而空衣派则不承认。
除十一支外,耆那教还有大量文献。
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康达康达(Kundakunda,约1世纪)的《五原理精要》(Pan~
cāstikāya)和《教义精要》(Pravacansāra)
、乌玛斯伐蒂(Umāsvāti,约5至6世纪)的《谛义证得经》(Tatvārthādhigarma-Sūtra,此《经》白衣、空衣两派都承认,被认为是代表了耆那教的正统学说)
、悉檀舍娜。迪伐伽罗(Sidhasena
Divākara,约8世纪初)的《正理渡津论》(Nyāyāvatāra)等等。此外,师子贤(Haribhadra
Sūri,约8世纪)
、金月(Hemacandra,约11至12世纪)和摩利舍那(Malisena,约13世纪)
等人也有不少关于耆那教的著述。
耆那教的活动与学说在汉译佛典中亦有不少零散的记载。
耆那教的基本教理有“七谛”
说(命我、非命我、漏、缚、遮、灭、解脱)或“九谛”说(“七谛”之上再加善业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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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哲学91
业)
,但涉及对万物进行分析的主要是这些“谛”中的两个,即“命我”
(Jīva,亦译“灵魂”)和“非命我”
(ajīva,亦译“非灵魂”)。
它们构成了万有的两大基本种类。
在这两大类之下又有小的分类:“命我”分为两种,一种是处于轮回中的,另一种是解脱的。处于轮回中的“命我”又分为动的与不动的。不动的“命我”存在于地、水和植物等中;动的“命我”存在于具有两个感官以上的动物等中。
“非命我”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即:法(dharma)
、非法(adharma)
、虚空(āgāsa)和补特伽罗(pogala)。
法与非法的主要作用是为运动和静止提供必要的条件;虚空的作用在于为事物提供场所;补特伽罗即物质,它有两种形式:极微(anu,亦译“原子”)
和极微的复合物。
耆那教还探讨了时间(kāla)问题,认为时间的功能在于解释了事物的存在、变化、运动和长短持续。
耆那教把法、非法、虚空、补特伽罗及“命我”看作是五种永恒的实体。这五种永恒的实体加上时间就构成了宇宙的根本要素。
在认识论方面,耆那教提出了五种“智”的理论。这五种智是:感官智(mati,通过感官等获得的认识)
、圣典智(s′ruti,借助符号和言语获得的认识)
、极限智(avadhi,直接获得的在时空上极为遥远的事物的认识)
、他心智(manahAparyaya,对别人精神活动的直接认识)
、完全智(kevala,对一切事物及其变化的最完满的认识)。耆那教认为这五种“智”中的前两种是“间接的”
(指要借助感官等)
,而后三种则是“直接的”
(指不借助感官等,直接把握认识对象)
,并认为前三种“智”有可能产生错误,后两种则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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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印度哲学
耆那教在认识论方面还提出了对事物的判断形式理论,认为对事物的判断可有七种形式,即:存在(有)
、不存在(无)
、存在又不存在(亦有亦无)
、不可描述(不可言)
、存在并不可描述(有亦不可言)
、不存在并不可描述(无亦不可言)
、存在又不存在并不可描述(亦有亦无亦不可言)。并认为,由于事物是变化的,由于事物在地点、时间、特性等存在形式上具有多样性,因而在上述每一判断形式前都应加上“或许”一词。
耆那教在道德伦理方面的观点主要表现在它的“五戒”
中,即: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不淫、不追求私财。
耆那教亦持轮回与解脱之说,认为身、语、意的行为所产生的业的物质流入“命我”是使人陷入轮回之因。这种“业的物质流入”被称为“漏”。耆那教强调只有灭“漏”才可断灭轮回,达到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