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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印光大师 当前章节:15150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19:03

像为始。以若无塔庙经像则无由奉尊仪而修净行,阐佛道以导群迷。而一切含识。

俱无由瞻礼圣容,培植善根。闻法修持,开发心地也。流通之人,须真修实践之

僧,及有势力财力之王臣绅商。一名内护,一曰外护。内护则严持禁戒。笃修净

业。予禅教律密净土,或专主一门,或兼修各宗。必使自他得益,幽显蒙庥。阴

翼治道,淑民情而后已。外护则不惜资财,广种福田。普令同人,发起信心。内

外相资,法逐流通。若无有道德之内护,则师表未立,人将安仰。若无有势力之

外护,则资斧无出。外侮莫御。以故如来将入涅盘,以法付嘱国王大臣,并及诸

天善神,令于后世乘愿示生一切国土,流通佛法,普利含识。

如来三事

如来以三事故,令正法久住于世,众生悉蒙度脱。三事者何,曰戒定慧。以

众生一向背觉合尘轮回六道,今欲令其背尘合觉,趣证涅盘。非戒则无所束缚,

必至随逐尘境,起惑造业。非定则识波奔涌,何能心无所住。非慧则本具之真心

何由彻证,幻起之妄惑何由顿灭。故楞严经云,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

是则名为三无漏学。须知此三,全三即一,全一即三。

心经枢纽

详夫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此无差别之心,虚灵洞彻,澄湛常恒,即寂即照,

非有非空,绝凡圣之名称,无生灭之幻象。离心缘相,故情识莫能测度,超文字

关,故语言未可形容。然如来智慧广大,于法自在。善以语言,显示离言之道,

而且广略适宜,各臻圆妙。是以大般若广约佛法众生法,以明心法,有六百卷之

多。此经略约心法,以明佛法众生法。文仅二百六十字,而十法界因果事理,无

不毕具。以约摄博,了无遗义。若约而言之,则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二句,

复为全经枢钮。再约言之,只一照字,便可法法圆彰,法法圆泯,彰泯俱寂,一

真彻露。

焚化

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窃谓不知其由。虽痛何益。须知一切众生,

随业流转,受生六道。生不知来处,死不知去处。由罪福因缘,而为升降。展转

轮回,了无已时。如来悯之,示以由惑起业,由业感苦之因缘。以及常乐我净,

寂照圆融之本体。令其了知由无明故,逐有此身。即此色身,全属幻妄。不但四

大非有,兼复五蕴皆空。既知蕴空,则真如法性实相妙理,彻底圆彰矣。又恐或

有执情固结,未能解脱。俾舍报之后,用火焚化。庶可令未离著者,速得离著。

已离著者,速证法身。兼使现前大众,悟知此身,无有真实。用彼之身,以作证

明。所谓应以灰身灭迹得度者,即现灰身灭迹而为说法。焚化之制盖由此设。

修行之要

修行之要,在于对治烦恼习气。习气少一分,即工夫进一分。有修行愈力,

习气愈发者,乃只知依事相修持,不知反照回光克除已心中之妄情所致也。当于

平时,预为提防,则遇境逢缘,自可不发。倘平时识得我此身心,全属幻妄,求

一我之实体实性,了不可得。既无有我,何有因境因人,而生烦恼之事。此乃根

本上最切要之解决方法也。如不能谛了我空,当依如来所示五停心观,而为对治。

五停心者以此五法调其心令心安住不随转也。所谓多贪众生不净观,多嗔众生慈

悲观,多散众生数息观,愚痴众生因缘观,多障众生念佛观。

念佛三昧摸象

岁在丙午,予掩关于慈溪之宝庆寺。谢绝世缘,修习净业。值寺主延谛闲法

师,讲弥陀疏钞于关傍。予逐效匡衡凿壁故事,于关壁开一小窦。不离当处,常

参讲筵。从兹念佛,愈觉亲切。佛号一举,妄念全消。透体清凉,中怀悦豫。直

同甘露灌顶,醍醐沃心。其为乐也,莫能喻焉。一日,有客诣关而问曰,念佛一

法,吾已修持二十余年。于生信发愿修行,非不真切。而业深障重,终未能到一

心不乱境界。窥吾根性,祗合带业往生。虽念佛三昧,非此生所敢翼。其能得之

法,与所得之相,师其为我言之。予曰,三昧境相,唯证方了。如人饮水,冷暖

自知。我既未证,焉能宣说。客固请不己。予曰,若论其法,必须当念佛时,即

念返观。专注一境,毋使外驰。念念照顾心源,心心契合佛体。返念自念,返观

自观。即念即观,即观即念。务使全念即观,念外无观。全观即念,观外无念。

观念虽同水乳,尚未鞫到根源。须向者一念南无阿弥陀佛上,重重体究,切切提

撕。越究越切,愈提愈亲。及至力极功纯,豁然和念脱落,证入无念无不念境界。

所谓灵光独耀,迥脱根尘。体露真常,不拘文字。心性无染,本自圆成。但离妄

念,即如如佛者。此之谓也。工夫至此,念佛法得。感应道交,正好著力。其相

如云散长空,青天彻露。亲见本来,本无所见。无见是真见,有见即随尘。到此

则山色溪声,咸是第一义谛。鸦鸣鹊噪,无非最上真乘。活泼泼应诸法,而不住

一法。光皎皎照诸境,而了无一物。语其用,如旭日之东升,圆明朗照。语其体,

犹皓月之西落,清净寂灭。即照即寂,即寂即照。双存双泯,绝待圆融。譬若雪

覆千山,海吞万派。唯是一色,了无异味。无挂无碍。自在自如。论其利益,现

在则未离娑婆,常预海会。临终则一登上品,顿证佛乘。唯有家里人,方知家里

事。语于门外汉,遭谤定无疑。又问,人于日用,普应诸缘。何能触目菩提,头

头是道乎。答,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万境不出一心,一心融通万

境。若了心体本空,何妨该罗万象。须知万象如幻,生灭唯是一心。诸缘无缚,

本自解脱。六尘不恶,还同正觉。心境一如,有何挂碍。不见华严事事无碍法界。

所谓一一尘中一切刹,一一心中一切心。一一心尘覆互周,重重无尽无障碍。以

故器界毛尘,云台宝网。咸宣性海,悉演真乘。竖穷三际,横遍十方。觅一毛头

许不是道者,亦不可得。则法法头头,无非大寂灭场。心心念念,悉契萨婆若海。

唯心妙境,唯境妙心,离四句,绝百非,绝待圆融,何可得而思议也哉。上来所

说,如盲摸象。虽未离象,恐非全象。笔以记之,以质诸亲见之者。

末法众生如何了生死

如来一代所说一切大小乘法。皆随众生根性而说。或契理而不能遍契群机。

或契机而不能彻契至理。净土法门。其大无外。如天普盖。似地均擎。无一法不

从此法建立。无一人不受此法薰陶。傥如来不说此法。则末法众生。无一能于现

生了生死者。

念佛方法

朝暮于佛前礼拜持诵。随自身闲忙。立一课程。此外。行住坐卧及做不用心

的事。均好念。睡时当默念。不宜出声。宜只念阿弥陀佛四字。以免字多难念。

若衣冠不整齐。或洗澡、抽解、或至不洁净处。均须默念。默念功德一样。出声

于仪式不合。无论大声念、小声念、金刚念(有声而旁人不闻)。心中默念。均

须心里念得清清楚楚。口里念得清清楚楚。耳中听得清清楚楚。如此则心不外驰。

妄想渐息。佛念渐纯。功德最大。

大功德

念佛之人。必须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又须父慈、子

孝、兄友、弟恭、夫和、妇顺、主仁、仆忠。恪尽己分。念佛求生西方。决定临

终。即得往生。以其心与佛合。故感佛慈接引也。若虽常念佛。心不依道。则心

与佛背。便难往生。又劝人念佛求生西方、即是成就凡夫作佛,功德最大。以此

功德回向往生。必满所愿。

禅家参究

法身菩萨。未成佛前。皆须仗佛威力。何况业力凡夫。侈谈自力。不仗佛力。

其语虽高超。其行实卑劣。佛力自力之大小。何止天渊之别。是故念佛人。不可

涉于禅家参究一路。以参究者。均不注重于信愿求生。

念佛禁忌

学佛之人。一举一动。皆须留心。至于念佛。必须至诚。或有时心中悲痛起

来。此也是善根发现之相。切不可令其常常如是。否则必著悲魔。凡有适意事。

不可过于欢喜。否则必著欢喜魔。念佛时。眼皮须垂下。不可提神过甚。以致心

火上炎。或有头顶发痒发痛等毛病。必须调停适中。大声念。不可过于致力。以

防受病。掐珠念。能防懈怠。静坐时。切不可掐。掐则指动而心不能定。久必受

病。

念佛用功妙法

念佛用功最妙的方法。是都摄六根。净念相继。六根继摄而不散。则心无妄

念。唯佛是念。方为净念。六根不摄。虽则念佛。心中仍然妄想纷飞。难得实益。

若能常都摄六根而念。是名净念相继。能常常净念相继。则一心不乱。与念佛三

昧。均可渐得矣。

佛力与自力

当今之世。纵是己成正觉之古佛示现。决不另于敦伦尽分。及注重净土法门

外。别有所提倡也。使达摩大师现于此时。亦当以仗佛力法门而为训导。

求生西方净土,第一胜妙方法

倘汝年己将至古稀。来日无多。若欲广读大乘经论。则无此精神。无此智识。

又复无此光阴。唯生信发愿。‘持佛名号’。求生西方。是为无上第一胜妙法门。

当死尽偷心。一肩担荷。决定可于现生。俯谢五浊。高登九品。又当发大慈悲心。

为一切相识者。说此法门之利益。俾彼等同得修习。则自己功德愈加广大矣。

临终示要

念佛之人。若已证道。则临命终时。任彼刀割香涂。了无动念之事。则无所

谓为损益也。若只有修持之力。未能到业尽情空地位。则临终得人助念。即可决

定往生。若遇无知眷属。预于未死以前。为之洗沐换衣。令其搬动受苦。纵不受

苦。一经搬动。心便不能归一于佛。(以动其躯体。心便不能彻底清净纯一。)

若再向之哭泣。则自己亦生爱恋。便与佛不相应。欲得往生。莫由也已。

不二法门

须知佛法。法门无量。若欲以通身业力之凡夫。现生即得了生脱死。离此信

愿念佛求生西一法。佛也说不出第二个法门了。其余一切法门。皆须修到业尽情

空。方有了生死分。倘有丝毫未尽。则生死依旧不了。若论业尽情空。现今恐举

世亦难得其一二。若以信愿念佛求生。则万不漏一。

念佛人

凡念佛人。各须务实克己习气。与人方便。凡可说者。虽与我有仇。亦须为

说。令其趋吉而避凶。离苦而得乐。平时侃侃凿凿。与人说因果报应。生死轮回。

并念佛了生死之道。与教儿女。立太平之基。心如弦直。语无模棱。居心可以质

鬼神。作事决不昧天理。若到临终。决无可怜可悯之现象。

生产念佛

凡女子于幼时。即当念佛。及念观世音。以期消除业障。增长福寿。果于平

时能念。自可消此产难。若至临产。仍须至诚恳切念南无观世音菩萨。则决定易

生。不会受苦。若平素不念佛。及念观音者。临产肯念。亦决平安而生。若有难

产者。即教彼念。并在旁照应之人。同为彼念。亦决定即平安而生。且勿谓临产

裸露污秽。念则获罪。须知此性命相关之时。不可以平常道理论。平常凡念佛人。

若衣冠不整齐。或睡眠、洗澡、抽解等。只可心中默念,不可出声朗念。若生产。

不可心中默念。必须出声朗念。以默念力微。若心中努力。或致受病。朗念则气

息舒畅。其益甚大。

通家

末世善知识。多多均主张净土。以净土下手易而成功高。用力少而得效速故

也。每有聪明人。稍明教义。或稍知禅理。便以通家自居。藐视念佛。谓念佛为

愚夫愚妇之所为者。此皆不知自反。以知文义为实证之狂徒。定规说空行有。以

身谤法。将来必堕三恶道。为愚夫愚妇念佛往生所怜悯。而莫能救济也。

枉死鬼

念佛之人。不复作生死业。然宿业未尽。何能即得往生,若厌世心切。竭诚

尽敬。专志念佛。求佛垂慈。早来接引。则亦有之。若自戕其生。以其往生。则

便成枉死鬼矣。以彼工夫未到而自戕。当其正戕时。已经心失正念。况其戕之之

苦。苦不可喻。心失正念。何能与佛相应。蒙佛接引也。

礼佛、绕佛

礼佛菩萨。心中默念。启口称念均可。绕佛当如日月之由东、至南、至西、

至北。不可由东、至北、至西、至南。以顺绕有功德。逆绕有罪过。围绕之法。

西域最重。与礼拜不相上下。其意便随顺于佛也。

千稳万当之无上第一法则

近来人每每好高骛胜。稍聪明。便学禅宗、相宗、密宗,多多将念佛看得无

用。彼只知禅家机语之玄妙。相宗法相之精微。密宗威神之广大。而不知禅。纵

到大彻大悟地位。若烦惑未净。则依旧生死不了。相宗。不破尽我法二执。则纵

明白种种名相。如说食数宝。究有何益。密宗。虽云现身可以成佛。然能成者。

决非博地凡夫之事。凡夫妄生此想。则著魔发狂者。十有八九也。是以必须专趣

于念佛一门。为千稳万当之无上第一法则也。

一心不乱与往生

念佛一法。注重在信、愿、行,三法。只知念而不生信、发愿、纵得一心。

也未必得往生。果具真信、切愿、虽未到一心不乱。亦可仗佛慈力往生。

净土法门—自力与佛力

净土法门。乃极难极易之法门。说其难。则大彻大悟。深入经藏者。尚不信。

说其易。则愚夫愚妇。至诚恳切念。即能临终现诸瑞相。往生西方。彼大彻大悟。

深通经论者。犹不能望其肩背。良以一则弃佛力。以专主自力。一则专仗佛力。

而由佛力以引发自力。以佛力、法力、自心本具之力。三法契合。故得超凡入圣。

了生脱死也。此法最要在信愿。有信愿。则决定肯认真修持。肯修持。则即可得

往生之益。

饮食与节欲保身

重重病灾,总由宿业深。而现行不谨所致。人生欲得无病健康。必须极力节

欲。欲事一多。则种种毛病悉皆发生。世人以行欲为乐。不知乐只一弹指顷。苦

便一生常膺也。念佛。乃求诸佛。己不节欲。佛也不易保祐。己肯节欲。再加至

诚念佛。定规会诸病不生。当吃净素。勿以口腹为心性累。凡属有知觉者。皆不

宜食。虽无知觉。然有生机。如各种蛋。亦不宜食。牛奶食之无碍。然亦系取彼

脂膏。补我身体。亦宜勿食。黄豆、豆油、补料最多。宜常取之。早间粥中。宜

下磨破之黄豆。平常食油。专用豆油。校比猪油。补力更大。何苦用钱买祸。而

求补益耶。

舍邪皈正

现今邪魔外道。不胜其多。彼皆自谓最为第一。诸位莫被此种魔子所惑。若

前已经入过其门。则当舍之净尽。切勿谓入时已发咒。恐舍之。或致遭祸。须知

舍邪皈正。何得有祸。不但无祸。尚有功德。

闭目念佛

念佛闭目。易入昏沉。若不善用心。或有魔境。但眼皮垂帘。则心便沉潜不

浮动。亦不生头火。念佛头上若有物摩抚。及牵制等。此系念佛时心朝上想。至

心火上炎之相。若眼皮垂帘。及心向下想。则心火不上炎。此病即消灭矣。切不

可认此为工夫。又不可怕此为魔境。但至诚摄心而念。并想自身在莲花上坐或立。

一心想于所坐之莲花。则自可顿愈矣。(若不敢作莲花上坐立。恐致或有魔事。

但向脚底下想。此种心火头火。均可不生矣。)

南无三十六万亿一十一万九千五百同名同号阿弥陀佛与六字洪名

龙舒文。令念三十六万亿一十一万九千五百同名同号阿弥陀佛。此事当从用

功上论。不当从多少上论。此一句。若单念六字佛号。虽日念十万。念满百年。

也不及此一句之数。然则念六字者。念一生。不及念一句。而念一句者。纵有信

愿。未必能往生。念一生。而有信愿者。决定可以往生。且依诸祖成规,念六字

名号。切勿以多少计。须知阿弥陀佛。是法界藏身。即比一名。即圆摄十方三世

一切佛号。何止三十六万亿一十一万九千五百耶。

参禅与念佛

如来一代所说法门。无量无边。求其最直捷者。莫过于参禅。傥系上根。一

闻千悟。得大总持。然此尚是悟。不是证。能真大彻大悟。明心见性者。末世实

不多见。其他多多皆是错认消息。其所云悟。多是错误。少有真悟。即是真悟。

去了生死。尚大远在。以虽得开悟。而历劫以来之烦恼习气。须以种种方便对治。

令其净尽无余。则可了生脱死。超凡入圣。傥烦恼已断若干。犹有丝亳未尽。则

生死依旧莫出。若自当做识得自心就是道。此外便无所修持。则其误非小。以识

得。而无烦恼可得。则可谓得道。此人已将生死根本斩断。故能了生脱死。若识

得而烦恼未断。何能了生脱死耶。此人虽比不识得者高超。然生死不了。再一受

生。或反迷昧。则可怕之至。此谓真开悟者。其以误为悟者。更不须说矣。良以

参禅一法。乃仗自力法门。故此念佛法门之利益。系啻天渊悬殊。念佛法门。乃

如来一代法门中之特别法门。三根普被。利钝全收。上上根如文殊、普贤之大菩

萨。不能超出其外。下下根如五逆、十恶之大罪人。亦可预入其中。但具真信、

切愿、皆可仗佛慈力。带业往生。若或已得三昧。及己断烦恼者,则一得往生。

即入大菩萨位。一切法门。皆从此法门流出。一切法门。悉皆还归此法门。(谓

往生西方。以期圆满佛果也)。似浅而深不可测。似小而大无不包。十方三世一

切诸佛。上成佛道。下化众生。无不资此以为成始成终之道。

大念见大佛小念见小佛

古德释云,大声念则所见佛身大。小声念则所见佛身小。亦可云。大心念。

则所见佛身大。以大菩提心念佛。便可见佛胜妙应身。或报身耳。

真学佛人与扶乩

扶乩。乃灵鬼作用。其言某佛、某菩萨、某仙、皆假冒其名。真仙。或偶尔

应机。恐千百不得其一。况佛菩萨乎。以乩提倡佛法。虽有小益。根本已错。真

学佛者。决不仗此以提倡佛法。何以故。以是鬼神作用。或有通明之灵鬼。尚可

不致误事。若或来一糊涂鬼。必致误大事矣。人以其乩误大事。逐谓佛法所误。

则此种提倡。即伏灭法之机。

启教童蒙

人与天、地,并称三才。非徒然也。必有参赞化育之功。方不可愧。否则,

行尸走肉。毕生污秽天地。何可云三才乎。能体此意。以教童蒙。必能尽心竭力。

因材施教。先以道德为本。次及文芸之末。孝、悌、忠、信、礼、义、廉、耻,

常时讲谈。令彼知为人之道。居心动念。作事吐语。俾各淳善。便可为入圣之基。

至于念佛。岂便有碍。朝暮随力称念。若于此外。则不用心思。随便念念。但具

真信切愿。自可往生。

焚化经灰及往生钱

焚经一事。虽有功德。吾人不敢提倡。以粗心人多。每每烧于锡箔灰中。锡

箔灰卖于收灰者。将纸灰簸出。而留其锡以卖之。此经灰。不同弃于拉圾中乎。

谁肯细心另用器焚之。而以其灰投之于大江大海中乎。当在家中清净处。具一大

锅。或大洋铁盆。下铺箔锭。置经于上。上文加箔锭。以免飞扬。候其火灭。取

其灰。贮于新布袋中。又须内加净沙。或净石。净砖。投于江海深处。庶可无过。

若不加沙石于内。则浮而不沉。仍漂之于岸上。终遭秽污。焚经如此用心。必有

功德。必无过愆。锡箔亦不可废。亦不一定要烧多少。须知此济孤所用。佛菩萨。

及往生之人。了无所用。亦当以佛力、法力、心力。变少成多。若人各得一。纵

数千万万。也不能偏及。以孤魂、与鬼神遍满虚空故也。若知变少成多之义。则

济孤之心亦尽。而且无暴殄之过。是在人各至诚以将。则心力周遍,冥资亦随之

而周遍矣。

净土法门与通宗通教

净土法门。为佛法中最平常。最高深之法门。若非宿具慧根。实难深生正信。

勿道儒者不易生信。即通宗教之知识。亦每每以宗教之论判之。致于此令博地凡

夫。未断烦惑。即于现生了生脱死。超凡入圣之不可思议法。不但不肯自修。而

且不肯教人修。以不知此法。乃佛法中之特别法门。彼以宗教之义为准。故致有

此过咎也。使彼最初即知此义。则其利大矣。聪明人。多以明理悟心为志事,而

不知念佛。乃明理悟心之捷径。念念若能相应。自可明理悟心。即未做到。而仗

佛慈力。往生西方。校彼明理悟心。唯断烦惑。仍复轮回生死。了无出期者。已

天地不足以喻其否泰。

女子经期亦可念佛

天下事有定理。无定事。当以理定事。以事论理。俾合乎天理人情。则得之

矣。女子经期。乃大半世之痼疾。发必数日。何可以因此逐停念佛乎。平时必须

致洁致诚。至此虽身体不能致洁。当倍致诚。小衣内必厚衬布。勿令污血流于佛

堂。凡手摸下体。必须洗净。礼拜若不便。当少礼。至于念佛、诵经。则固以至

诚恭敬心行之。其功德与平常了无减少。以佛为一切众生之大慈悲父母。当此病

发时。能至诚念佛。则当倍生怜愍。若如愚人所执。身有此不洁之病。则不可念

佛。若儿女堕于圊厕之中,亦不可呼父母以求救援也。有是理乎。

佛菩萨与怨家对头显相

佛菩萨既现。必明了。能见其面目等。怨家。当现其可畏之相。修行人。要

心有主宰。见好境界。不生欢喜。见不好境界。不生畏惧。能如是。则所见境界。

皆作助道之缘。否则,皆作障道之缘。

荐亡之法

溺人之处。常有人溺。即所谓求替死鬼。当于其处。立一木标。上用极厚白

洋铁板。刻南无阿弥陀佛六字。字要大。要看得远,要能经久。可息此祸。以刻

此人之悲心。感佛之慈光加被。以后决保无有此祸。即此可见佛慈悲力。不可思

议。荐亡之法。唯念佛最为第一。现世之施食。皆场面而已。固不如求佛僧夜放

蒙山。为有实益。道家之经忏法事。通窃取佛法中之名义而杜撰之。僧之施食。

尚难得真益。道之会长。岂即能度亡乎。不过借此以欺人而已。

祭祖

佛弟子祭祖先。固当以诵经、持咒、念佛,为主。焚化箔锭。亦不宜废。以

不能定其即往生也。即定其往生。亦不妨令来往生者资之以用耳。

故乡风月

欲学佛。必须敦伦尽分。闲邪存诚。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方可。不能为世间

贤人善人。何能得佛法真实利益乎。又云。纵然生到非非想。不如西方归去来。

果能老实念佛。乘弥陀之愿船。归极乐净土家乡。是可预卜。此乃千经万论。处

处指归。若不此是归。定如贫子。不识故土。不忆慈父。而甘漂泊他乡。以转于

满壑也。若不拟不议。一心归去。始知自性本来清净。又何处求归相净相耶。古

文云。自是不归归便得。故乡风月有谁争。

念佛解怨

病。乃宿世。或现生。有害人性命之事。此业不消。病决难好。倘若吃药无

效。即可不吃。但息心念佛。念观世音。以期超度怨家。念佛虽不见效。仍有利

益。不可与吃药同作一例。念佛当生惭愧心。不可生愤恨心。生惭愧。则怨家之

怨恨可解。生愤恨。则是欲解更结矣。

在家人念蒙山

诚之所至。金石为开。在家人念蒙山。有何不可。此系普结孤魂缘者。小者

蒙山。中则焰口。大则水陆。同是一事。常结孤魂缘。则常吉祥矣。人不敢念者。

意恐招鬼。不知鬼与人混处。无地无鬼,即不招鬼。谁家无鬼乎。鬼比人当多百

千倍。人若怕鬼。当积德行善。则鬼便敬而护之。人若做暗昧事。鬼便争相揶揄。

故难吉祥。人若知此。虽在暗室。亦不敢起坏念头。况坏事乎。善鬼。人来则让

开。人去则又遍占其地。厉鬼则大不吉祥。放蒙山。若至诚。虽厉鬼。亦当谨遵

佛勒。不复厉鬼。凡怨业病。医不能愈者。至诚念佛、念观音。即可速愈。乃怨

鬼蒙念佛恩。得生善道而去耳。可知人人面前。常有许多善鬼、或恶鬼。怕鬼之

人。当存好心。说好话。行好事。所有之鬼。通成卫护之人矣。

禅净双修

净土法门。以信愿念佛求生西方为宗旨。世人每每以此为平常无奇。逐以宗

门参究之法为殊胜。而注重于开悟。不注重信愿求生。美其名。曰禅净双修。究

其实。则完全是无禅无净土。何以言之。不到大彻大悟。不名有禅。今之参禅者。

谁是真到大彻大悟地位。由注重于参。逐将西方依正庄严。通通会归自心。则信

愿求生之念毫无,虽名之曰念佛。实则与念佛之道相反。或又高张其辞曰。念实

相佛。实相。虽为诸法之本。凡夫业障深重。何能做到。弄到归宗。禅也靠不住。

仗自力。即到大彻大悟地位。以惑业未断。不能了生死。未悟到大彻者。更不须

论。仗佛力。须具真信、切愿、念佛、求生西方。方可。以一向以西方净土。无

量寿。无量光。一一通会归自心。而自心只是徒执其名。未证其实。西方之佛。

无感不能有应。自心之佛。在因无有威德。世之好高鹜胜者。每每皆成弄巧成拙。

求升反墬。而知识欲人以圆融见称。亦绝不肯作如是说。致如来以大慈悲心。欲

令一切众生。现生即了生死。而依旧不能了。此生即不能了。将来或可能了。而

尘沙劫又尘沙劫。仍在轮回六道中者。当居多数也。如真能识得此种利害。再息

心看净土各经书。方知此念佛求生西方一法。其大无外。十方三世一切诸佛。上

成佛道。下化众生。无不资此以成始成终也。

外道

外道名目。累百成千。然其用功。总不外炼丹运气。即彼令人看经念佛。皆

是门庭场面。彼固不以此为道。欲得彼之道。必须恳切至极。夜间独入其室。关

闭门窗。外派巡者。只许一人入室。须先发极恶极惨之咒。若违彼教。定受此种

惨报。发咒已。为其点窍指穴。惑在头面。或在身中。身中之穴。必须脱去大衣。

靠参之衣。僚起而指。此种做作。实皆迷惑人之圈套。而一切外道。最初以一经

传过道。不修即可成。使去秘密而明示于人。不发咒而任人进退。则外道更无立

地之根据矣。佛法无秘密私相授受之事。亦不令人发咒。信则依之而修。不信任

彼退出。

扶乩与佛法

法佛法与外道不同。外道专事秘传。用炼丹运气之工夫。绝不以敦伦尽分为

事。又有扶乩降鸾虽亦劝人为善。究属灵鬼假冒仙佛之名。若不明理。认做真仙

真佛临坛。则其错大矣。非绝无一次是真仙临坛者。然亦千中难得一次耳。明未

觉明妙行菩萨。以乩开导佛法。临去令其永断扶乩。香港哆哆佛学杜亦然。此二。

真菩萨。而禁止扶乩。以无甚道力之灵鬼乱说。误人实深。故菩萨即以扶乩。禁

绝扶乩。

炼丹运气

今之外道。遍世间皆是。以佛法深妙。人莫能知。彼逐窃取佛法之名。而不

知其义。逐以炼丹运气保身之法。认做了生脱死之法。且彼等即不知生死因何而

有。故瞎造谣言。谓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复合一处。为得道。实则

完全识神用事。心性真如实际之理体。绝未梦见。尚自诩云。六祖乱传法。法归

在家人。僧家无有法。此语不但说之于口。而且笔之于书。以假毁真。以邪为正。

无知无识之人。逐被彼所惑。而彼外道能遍传于世者。得力有二种法。一则秘传。

谓一得明师真传。不修即成。故神其说曰。老鼠听见。老鼠都会成。雀子听见。

雀子都会成。故其传道时。必须在密室中。小声气说。外面尚要派人巡查。恐有

盗听者。二则严示禁令。虽父子夫妇之亲。均不与说。说之必受天谴。故未传道

前。先令发咒。后若反道。则受如何之惨报。即皈依佛法。当将从前所修外道法。

彻底丢在东洋大海外。一心念佛。求生西方。庶可不虚此生此遇矣。

大医王

佛为大医王。普治众生身心等病。世间医王。只能医身。纵令著手成春。究

于其人神识结果。了无所益也。为人治病。则当于医身病时。兼寓医心病法。何

以言之。凡属危险大病。多由宿世现生杀业而得。而有病之人。必须断绝房事。

方可速愈。欲灭宿现杀业。必须戒杀吃素。又复至诚念佛。及念观音。则必可速

愈。且能培德而种善根。至于断欲一事。当以为治病第一要法。无论内证外证。

病未十分复原。万不可沾染房事。一染房事。小病成大。大病或致立死。或不即

死。己种必死之因。欲其不死。亦甚难甚难。纵令不死。或成孱弱废人。决难保

其康健。不知自己不善摄养。反说医生无真本事。每每医生只知治病。不说病忌。

况肯令人改过迁善。以培德积福乎。此是市井唯利是图之负贩心行。非寿世济人

之心行。况能令人因病而得生入圣贤之域。没归极乐之邦之无上利益乎。古人云。

不为良相。必为良医。是以称医士曰大国手。世间医士之名己高极。若兼以佛法。

则藉此以度众生。行菩萨道。实为一切各业中最要之义。以人于病时。得闻不专

求利。志期利人。发菩提心之医士所说。必能令病即愈。自不能不生正信依行也。

欲人取信。切不可计谢礼多寡而生分别。傥富者认真为医。贫者只应酬了事。久

之。人皆以谋利而轻之。则所说利人之话。人亦不信从矣。又须遇父言慈。遇子

言孝。兄友。弟恭。夫和、妇顺。主仁、仆忠。与因果报应之通三世。生死轮回

之经六道。有可语者。不妨以有意作无意之闲谈。使闻者。渐渐开通心地。知生

死轮回之可畏。幸了生脱死之有法。能如是者。诚可谓即世间法以行佛法。由医

身病而愈心病。

未得一心亦可往生

念佛法门。注重信愿。有信愿。未得一心。亦可往生。得一心。若无信愿。

亦不得生。世人多多注重一心。不注重信愿。已是失其扼要。而复又生一既未得

一心。恐不得往生之疑。则完全与真信切愿相反矣。此种想念。似乎是好想念。

实则。由此而益加信愿。以致一心。则是好想念。若由因不得一心。常存一不能

往生之心。则成坏想念矣。不可不知。欲得摄心归一。第一要为生死心切。第二

要恳切至诚。第三要著实从心中念。勿只滑口读过。若再不能归一。当依文钞十

念记数之法。自可易于归一也。

荣亲之道

为人子者。荣亲之道。在于励行修德。俾一切人。均以敬己而追念于所生。

方为最切要之方法。每见世人。亲死之后。到处求有名有位之人。为之题赞。而

不在已躬下黾勉修德行仁。以期贻亲令名为事。世人多好名而恶实。特欲以一时

作场面。不思以终身为纪念也。凡丧、葬、敬神、待客、均当依佛制。不用荤酒。

凡丧中作佛事。均当以念佛为事。若念经、拜忏、做水陆道场。殊少实益也。

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者。母教尤重。若于儿女初开知识时。其母即以因果报应。及做人

之理事为训。则大时便知好歹。不被恶党邪说所惑。而为贤人善人。若小时任性

娇惯。大则无主宰。便随邪说而靡。欲其反正。百难得一矣。当今之时。若不以

因果报应。为救国救民之专剂。则纵有作为。无大功效。以彼不以实行为事。但

以空谈敷衍了事。因果。乃标本同治之法。凡夫初发心。如来成正觉。皆不出因

果之外。狂人以因果为小乘而轻藐之。乃为自便于肆无忌惮之恶作。与空口快活

之大话耳。

决定往生

念佛法门。信、愿为先锋。若无真信、切愿。勿道不相应不能往生。即相应

亦不能决定往生。一心不乱。念佛三昧。亦不易得。若有真信、切愿。未得相应。

亦可往生。况已相应乎。若只求相应。稍有相应气分。便生欢喜赞叹之心。此亦

是不相应之现象。由是故有怪相现。修行人。所最忌者。得少为足。得少为足。

便生退惰。此必定之理也。但一心念。勿以不相应不得往生为疑惧。所有境界。

皆不理会。也不问他好死坏死。除念佛外。不使起第二念。如此。方可得决定往

生之益。

朝暮功课

修持功课。随机而立。愈简愈妙。若是久修者。不妨依禅门日诵而念。若初

心者多。则无论朝暮。均可以念弥陀经、往生咒、即念佛矣。朝暮如是。日间如

是亦可。不念经咒。即以赞偈起亦可。须知所有功课。均以念佛为主。经咒为宾。

知此义。再按身分而定。庶可适宜。

教育子女

富贵人子弟。多多一事不做。一旦遇祸乱。则必至无以自立。今全去用人。

亲自操作。一则习劳。而能和血脉。二则少闲。而消诸妄念。实为爱儿女之根本

办法。

济颠和尚

佛法。有住持世间法。有唯论理性法。住持世间法。若人不致诚敬。则不为

说法。论理性法。非凡僧所可行。唯大菩萨。又无住持法道之责任者行之。则有

深远之益。凡夫行之。则破坏如来正法。为害不浅。如法华经。常不轻菩萨。凡

见四众。皆为礼拜。云。我不敢轻于汝等。如等皆当作佛。若凡夫僧。断断不可

依此章程。住持法道之大菩萨。亦当依凡僧之章程。如济颠之师。乃出格高人。

仍是绳趋尺步。济颠则不守清规。显大神通。若谨守清规而显神通。则不能在世

间住矣。唯藉此疯疯颠颠以令人疑信相参。以密行教化。令人知佛法不可思议。

以生正信心耳。世之无知无耻之人。从而学之。何不学吃死者以吐活的乎。何不

学喝酒醉卧数日。而百千根大木。从井中运出。及喝酒大醉。吐金以装全殿佛像

之金乎。此种不思议事。唯此种人行之。则无碍。若谨守规矩之人行之。必定当

下去世。否则人皆求彼。不能做一切事矣。

佛果

以圆教论。初信断见。七信断思。八九十信破尘沙。伏无明。于十信后心。

再破一分无明。即证初住。即法身大士。从初住。至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

等觉。历四十一位。尚未到无明净尽地位。等觉。再破一分无明。则真穷惑尽。

而成圆满菩提之佛果矣。

乘愿示生

佛若为度众生。乘愿示生。实有其事。然既示生。亦决不说我是某佛。及至

度生事毕。将示涅槃。方始显本。决无示生。而不及大作佛事即天殇者。声闻初

果。已断见惑。尚有思惑未断。故须七生天上。七返人间。方断思惑。而证四果。

二果。则一生天上。一返人间。乃证四果。(初二果之生人间。寿皆长短不定。

或数月。数岁。数十岁。仍系随业受生。三果。以欲界思惑已尽。尚须在色界五

不还天。经历多劫。方可断尽思惑。而证四果。四果。则见思二惑净尽。三界内

了无生缘。若发宏誓愿。示生则可。非随业受生者比。)

圣境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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