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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管理的根本精神在中道

作者:曾仕强 当前章节:15365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22:24

我国之所以称为中国,便是因为中道或中庸之道是我国的立国精神,也是我国人民思想行为的准则。凡事追求合理的国家,当然有资格称为中国。

中国哲学的根源是易经,易象所表现的“中”的观念,已经透露了以“中”为“吉”的原则。八卦为三画卦,从八卦初象上言,象水、象火,便是取动象居中的意思。到了重八卦为六十四卦以后,二、五爻称“中”,亦即承继八卦既有的观念。而爻辞通例,二、五两爻大半皆吉。吉卦中的二、五两爻,固然尤吉;凶卦中的二、五两爻亦照例较好。这种重视二、五两爻的态度,形成与“变化”观念相配合的“居中”观念,使中国人相信人生与宇宙历程中,各种状态如何变易不息?均有其“变中不变”的“中”在,因而视“中”为正为吉。

“中”的观念,早在尧舜时代,便已深入中国人的心中,成为至高无上的价值取向。论语尧曰篇,记载尧让位于舜时的命辞说:“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尚书大禹谟,叙述舜禅让给禹时,也说:“天之历数在汝躬。”希望他把握“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的道理。这种治国大法,便是尚书洪范篇中的第五畴“建用皇极”。依据五行志注应劭的说法:“皇,大;极,中也。”可知“皇极”实在就是“大中”,所以汉书孔光传对日蚀引书说:“皇之不极,是为大中不立。”易学的实质,在于一个“道”字。尧、舜、禹、汤、文、武、周公所行的“道”,就是中山先生心目中的正统道德思想。中山先生推崇“大道之行”,一再用以展望新中国的未来。“中”与“道”合,道之所在,中之所在,“中道”在心,上用下用无穷。儒家讲求中庸之道,便是中道思想,几千年来,不知不觉间成为中国人做人治事的基本信念。

中国人视“管理”为“修己安人的历程”,“安人的目的”不变,而“安人的条件”必须因人、因时、因地而改变。中国式的管理者,在发言、行事之先,往往会自问:“这样做是否符合我的身分?”(人)“是否合乎时机?”(时)“在这种场合说此话、做此事是否妥当?”(地)他们的反省,无非在求“得中”。所以权变的法则,亦即是“中道”与否;而中国式管理,实际上就是“中道管理”。

“中道”是管理界共同追求的“合理化”。朱子解释中庸时,便曾说过:“凡其所行,无一事之不得其中,即无一事之不合理。”因而大力提倡,认为“天下之理,皆由此出”。管理的中庸之道,要使个人与团体之间,得到一种平衡,亦即重视团体而不必轻忽个人;并使各种机构的投入与产出之间,得到一个中道,也就是“人尽其才,事尽其功,地尽其利,物尽其用,时尽其效”,而又能够“货畅其流”,进而“人得其安”。

中庸的精义,在于“过犹不及”。中道管理,就是要避免“过于”和“不及”。无论人、事、地、物、时,或其它,都要求其“适当”、“合宜”,亦即“恰到好处”。“适当”、“合宜”、“恰到好处”如果出于主观的认定,难免有所偏颇,或失之武断。所以孔子主张“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先建立客观的态度,以“叩其两端而竭焉”的方法,从全体看,从整个看,在全体整个中,觅得一中道。

依据中道来管理,才是真正管得合理。中国人不喜欢人家管他,大多存有“自己会管好自己”的观念;但是中国人最讲道理,只要管得有道理,亦即管得合理,中国人也就心悦诚服,显见中国管理精神,在求管理合理化;中道或中庸之道,同样地成为我国的管理精神。

(一)中国管理就是中道管理中庸说:“从容中道,圣人也。”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合乎道理。管理者如果达到这种境界,修己安人当然是不成问题的。“中”的标准,系于没有过与不及,没有或偏或颇,没有过猛过宽或过刚过柔,没有张而不弛或弛而不张,也没有轻重失衡或长短失度,而是随时皆宜,随地皆宜的。就管理的最终目的在安人来考察,只有中才能安,不中即不安,可见中国式管理所求在中,中必合道,所以就是中道管理。

张晓峰先生分析中有五义:一中正,二中和,三中庸,四中行,五时中。(如图3-4-1)现在分1.中正。

别从这五种取向,来检讨中国固有的管理,说明如下中就是中正,管理者惟有大中至正,一切光明正大,才能管得恰到好处。陈大齐先生探究诸德成美的条件,认为所系正大,应居首要。任何组织,如果目标邪恶不正,则管理越有效,为害社会人羣,势必越大。同时成员的表现,例如忠诚、肯干、负责,虽然都是美名,却全成了恶德;况且越忠诚肯干,越认真负责,其为恶越加厉害。孔子主张“正名”,他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春秋繁露玉英篇也说:“治国之端在正名。”管理者必须明确订定中正的组织目标,才足以号召员工通力合作;再以大中至正的精神,确立可行的制度,来调整成员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然后员工的良好感应,才是真正的美德。

2.中和。

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钱穆先生认为人生有其分别性,亦有其和合性,拿中国人的天性和西方人相比较,则是“和合性大于分别性”。西方管理,由于他们的天性好分,常用对立、冲突的眼光来考察事理现象,因此强调监督、制衡。中国式管理目的在安人,一切以“和谐并行,相辅相成”为重。管理者必须了解:对立、冲突乃是一时的病态,并非恒久的常则。中国人特别重视和合,一切管理活动,都需要协调。把协调的精神,贯彻到“计画”、“组织”、“领导”、“控制”和“训练”,亦即融化于整个管理的历程。

3.中庸。

郑德坤先生深究中国人的基本思想,肯定可以用两个字来说明,就是“中庸”。中国人的思想及生活习惯,无处不受“中庸主义”的支配,其具体表现,可分析为下述六种基本观念,来加以说明:(1)人是宇宙的中心,是万物最优秀的成分,所以人类的尊严,必须加以维护。管理者自己的“面子”固然需要维持,其它的人,如股东、员工、顾客,也不能让他难堪。因为不顾别人的面子,结果只有冲突鬪争,引起不安。中国管理者,应善于诱导,使员工既要面子也要脸,千万不可只要面子不要脸。但在管理过程中,则不可不谦让三分,顾及对方的面子,切勿伤害了他的尊严。

(2)人之初,性本善。中国人相信人是天地万物的精华,否认西方人所信仰的“原罪论”。古人讲用人,常说:“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固然是因为既任用他又不信他,他便无法竭忠尽智,发挥其长才。而根本信念,还是系于人性本善。曾国藩主张“广收、慎用、勤教、严绳”,实在是管理者用人的中庸之道。

(3)人为万物之灵,有智能,可以格物致知;有自省、自我批评的能力,能应付一切事态及环境。管理者只要确立原则,充分从工作中训练员工“以不变应万变”(依据既定的不变原则,应付万变的事态及环境)的能力,便可以由有为而无为。让全体成员,尽量发挥各自的潜力。

(4)人类对于一切事物的决策,必求其有利于人。管理者最完满的措施,是能利己益人,其次要利己而不害人。有时为了生存竞争,不得已试一试利己害人的决策.shū.ωǎng.。但是害己伤人的,则绝对无人过问。不过我们相信为善者昌,为恶者亡,为求天命所归,最好不以恶小而为之。

(5)人类生活的基本希望是安居乐业。中国式管理,以安人为目标,即在促使成员身安心乐,而又安分乐业。组织内的每一分子,都应该“安分守己”,尽一己的心力,做好自己分内工作;“乐天知命”,愉快地克尽人事,不计较成败以听天命,“富贵不淫,贫贱不移”,这才是最有效的控制,也才是幸福的泉源。

(6)文化是求生的工具,一切发明创造,都要为人群服务。管理者扮演“服务人”的角色,建立有利于人群的法则制度,自能获得大家普遍而良好的感应。

4.中行。

孔子说:“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他看出志于道而具有中和德性的人,自古以来便很少,不如退而求其次,找那些志趣高大,不做不好的事情的狂狷之士,后来孟子才感叹地说:“孔子岂不欲中道哉?不可必得,故思其次也。”狂狷之士,并不是最合理的,只不过中道难得,孔子才不得已退而求其次。管理者当然不能“阉然媚于世”,成为孔子最讨厌的“乡愿”,这种一味随顺着世俗,迎合着污世;用心好象忠厚,行为似乎廉洁;大家都喜欢他,而他也就自以为是”的作风,是永远也不能进入中正之道的。管理者至少也应该积极进取,而有所不为。最理想的,则是具有朱子所说“刚果决烈”的性格,硬着脊梁无所屈挠,自反常直,仰不愧,俯不怍,那才是“中行无咎”呢!5.时中。

子思作中庸,记述孔子的旨意,指出“君子而时中”。孟子也赞美孔子为“圣之时者”。因为孔子深知变是宇宙中的一种根本事实,一切事物莫不在变易之中,“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管理者必须要在时、位的改变情况下,随时调整,随时改进,以求其“中”,而获得良好的感应。这“位、时、中、应”(因应时空的变化,做出合理的调整,以求得良好的效应)四个观念,从古史中可以看出它们的形成,早于西周时代,却深远地影响了后代的中国人。善于把握“难得而易失”的时机,才是切合时中之道的管理者。中国常说“天时、地利、人和”,便是最佳的组合。管理者必须“好古敏以求之”,充分了解持经达权的道理,无所胶着,无所凝滞,却能够变通创新,那就是时中的精神。

(二)中道管理符合人性的要求中国人普遍并不十分理性,因为我们相当重视感情。加以我们的情绪变动得很快,又很容易走极端,不是爱之欲其生,便是恶之欲其死。孔子看到这种情况,才特别提出中庸主义,希望中国人能够稳定情绪,凡事尽量求合理。

汪少伦先生毕生追求人类幸福之路,发现人类不能幸福的原因,在于“人类本身不似天使,各种环境又不似天堂”,以非天使居非天堂,自然不能有幸福。人类不似天使,主要是受到观念的影响。各种不当观念,使人做出不当的行为,当然不像天使。人类居住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及文化环境。自然环境系由物质世界所形成,与人类有直接而密切关系的,即是太阳和地球。太阳影响气候与气象;地球包含地形与物产。这四种不同的因素,具有相当的差异性和固定性。前者表现在有些地方自然环境较佳,而有些地方自然环境较劣,人类只能适应相当好的自然环境,特别坏的,非但不能适应,而且只有听其为虐,因而引起竞争,希望夺得较好的自然环境。后者则陆地面积既不可能任意扩张,重要资源也无法任意增加,不足以因应急速增长的民族人口,以致你争我夺、战火频仍。文化环境系人类运用智能,改造自然环境的结果;人力改造“地”,形成物质文化;人力改造“人”,产生社会文化;人力改造“天”,发展精神文化。然而这些文化,都非孤立个人所能完成,亦不是整个人类合力创造的;随着人类活动范围的改变,由氏族文化而民族文化,因而有其矛盾性与相对性。前者由于各方面文化有其本身发展的法则,极易倾向绝对性的发展,形成某一方面文化的独尊,以致民族文化朝向畸形或偏道,造成变态;但是任何一方面的文化无论如何发展,均仅能满足人类某一方面的需要,不能满足人类所有的需要。文化发展有其绝对性,文化效用复有其相对性,这就形成了矛盾。后者呈现为文化量的限制性与质的差异性,特别是物质文化,量既受到限制,质又有显著的差异,有的人可以获得多量而质优的物质,有的人显然不能;即使社会文化或精神文化,亦因其质、量的差异而形成文化的相对性。文化的矛盾性与相对性,使人变成文化发展的工具或奴隶,例如欧美的偏物文化,使得大多数人成为拜金主义者。资本家或财迷自愿为金钱牺性自己,在主观上可能不知道自己不幸福,在客观上则显然并不幸福。

自然环境不像天堂那样可爱,却是可以改造的;人类对于自然环境的改造能力越高越强,则自然环境对人类不幸福的影响即将日益减少。文化环境不似天堂,那是人类自己所造成,亦即系于思想或意志;倘使人类由于过去痛苦的经验,尽力调整改变自己的文化环境,当可使其近似天堂。

各种环境透过人类的控制,可能近似天堂;人类本身,也应该改变思想,使自己近似天使。

以近似天使的人类居于近似天堂的环境,人类才有幸福的可能。

人类应该接受那一种思想,方有天使般的可爱呢?汪先生指出:中道思想综合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的长处,而且与宇宙人生各方面事实互相符合,亦即中道合于人道,人道合于天道与地道,所以中道主义便是人类幸福之路。惟有中道思想,可以使人类近似天使,并进而改造环境使其近似天堂,享受以天使居天堂般的幸福。

天、地、人三界,性质不同,亦自有其变迁法则。康德便曾说过:人有人的特性,而其特殊之点,绝不能从动物中去比较或求取证明。我们不能借着矿物学去证明植物的特性,不能藉植物学去证明动物的特性,同样不能藉动物学去证明人的特性。因为人是属于人的世界,绝不同于无机物世界或动植物世界。易经说:“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荀子说:“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精神世界为纯粹精神,完全依照目的法则而变迁,所以完全自由,也完全靠力。物质世界为纯粹物质,完全依照因果法则而变迁,所以毫无自由,亦即完全认命。唯有人类世界既有精神又有物质,一部分依照目的法则而变迁,另一部分又依因果法则,因而享有相对的自由,既靠力又靠命,所以儒家主张“尽人事”以“听天命”。

尽人事以听天命,便是中道管理的要旨,充分符合人类理性和欲情的需要,也就是合乎人性要求而导致人类走上幸福之路的最佳取向。兹说明如下:1.尽人事。

对任何组织而言,管理都是一种挑战,并不是万灵丹。管理技术无论多么老到,总不是神符。

西方管理受到西方知识论的影响,一切纯理性,重客观,以通于物的心感和方法来通于人,可以说只看到人类理性的一面而忽略了欲情的一面。虽然人群关系运动,掀起了人性管理的热潮,但是西方“执己忘天”,惟知有“人”,不知有“天”的偏道思想,使他们深信“天定胜人”,因而很容易择定一个目标就信而不疑地去追求。中国人当然也肯定“人定胜天”,但中道思想使我们同时也了解“天定胜人”的道理。吴兆棠先生曾谓:人生之祸患,往往源于执己而忘天。宇宙玄妙,惟“神”得释。即就地球历史而论,一般认为已有三十亿年,若缩为一年,则前八个月,尚无生物。自第九个月起渐有单细胞生物发生,第十二个月之第二周始有哺乳动物。人类则于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十一时四十五分方告诞生,在一年历程中仅占十五分钟。以如此后生之人,竟妄欲为天地之主,而任性逞意,安得不自扰扰人,造成祸患?吴先生并不否定人类对自己力量的自信,只是人虽相信自己的“努力”,而“努力”的结果,却未必一定有效。管理者是人,应该体认自己能力的极限,也谅解员工在理性之外,有其情感,这样才能“视人为人”,不把员工当作“物”或“机器”看待,那便是真正的人性管理。

2.听天命。

孔子自述“五十而知天命”,俗说以为孔子崇信天命,实则大谬。“四十而不惑”,四十岁以前,尽力培养自觉意志,先求“知义”;五十之后,转往客观限制的一面,以求“知命”。于是人所能主宰的领域与不能主宰的领域,同时朗现。孔子认定“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也在提醒我们欲明“义”“命”分立的道理,必须知命。管理者了解自力所能主宰的范围,以自觉意志在此领域内建立秩序,扮演服务人的角色,使员工知所感应而又有所适当的感应,即是“知义”(尽人事)。然后把客观限制的条件,尽量予以突破,到了无可奈何的时候,就应该安之若“命”,不要再怨天尤人(听天命)。如果以企业管理为例,则“命”就是“企业组织与外界环境交互作用的历程”,有如图3-4-2。

管理者惟有深切了解孔子的“相对力命主义”,才能知道企业自身的能力有其极限,外界的因素,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社会环境、市场以及技术的变迁,.shū.ωǎng.均非自力所能控制,因此“不以成败论英雄”。管理者有此信念,员工才愿意也才敢于多多去做,否则我们一再指责中国人“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为错误有害的观念,亦纯属徒然。管理者“发愤忘食,乐以忘忧”,更应该抱持“只顾耕耘,不问收获”的心态,这才是孔子最为可爱的“无所为而为”的精神,惟有真正“无所为而为”,才能到达“知其不可而为”的伟大境界。

人类由天地生出来,人类世界即是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的互相结合。汪先生进而肯定:人类既非如犹太神话所说,系由神创造而成,或单为天所生;亦不是如达尔文所谓,系由猿猴进化而成,或单为地所生。果真人类为神所创造,人类绝不致如此之坏;果真人类为猿猴所进化,人类绝不能如此之高(人类能创造文化,其它猿猴至今仍难能如此)。所以他推断人类在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之间,自成一个世界;好比子女为父母所生,亦于父母之间自有一个人格一样。

方东美先生曾经指称:“对立感”乃是西方人根深柢固的特性。西方人,特别是欧洲人,向来具有“二分法”的本能,所有事物都一分为二,彼此敌对。整个宇宙,被他们割裂成表像与实体、现象与本体,或者自然与超自然,姑不论其所用的名目为何,都是一分为二,然后便很难再行和谐沟通。这种“恶性二分法”,使得西方哲学家偏向于“二选一”的极端。他们不是相信人类为神所创造,即是肯定人类为猿猴所进化。一方面,人是神的形象,而另一方面,人又是兽的化身,两者既不能兼容,人就成为一种内在的自我矛盾。德国哲学家包雅可(JacobBoehme)甚至建立一套“神图为外界对企业的作用(三)中国管理现代化仍然是中道管理魔同在”(God-Lucifer)的形上学理论,以便使宇宙的截然二分更为突出。

管理的偏道思想,也使西方管理学者,无法忘怀于劳资对立,把劳工与雇主,画分成为两个截然不同的阶级。在劳工方面,希望工资越高越好,工作时间愈短愈好,工作环境越愈安全愈好,一切劳动条件愈是优厚愈好。而在雇主方面,却是工资愈低愈好,工作时间愈长愈好,工作环境愈简陋愈好,一切劳动条件愈是单纯愈好。两者的立场与要求既不相同,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上也就难求其一致。

偏道思想,也导致西方管理界始终把“人”和“业绩”视为对立的两个概念。泰勒(F.W.Taylor)希望施加压力使工人获得高业绩,令人不满,引起人群关系论者重视人际关系的主张,但是人乐意了,业绩却往往低落。目标管理企求加以统合,方向十分正确,可惜“组织的高业绩”与“达成高业绩的人”分立,仍旧摆脱不了偏道二分法的窠臼。

西方管理所造成的种种现象,如职业专门化、教育商业化、商业竞争化、礼节表面化、宗教形式化、艺术实用化、道德相对化,以及生活机械化,实际上都是偏道思想影响的结果。中国思想却迥然不同。中庸宣示:“唯天地至诚,故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能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人”是宇宙间各种活动的创造者及参与者,其生命气象顶天立地,足以浩然与宇宙同流。并且参赞化育,止于至善。在天、地、人浩然同流,一体交融中,彼此都是创造动力的一部份,因而形成协合一致的整体,方先生称之为“广大和谐”(comprehensiveharmony)。

广大和谐使得天、地、人三界,性质不同,同时并存,互相影响,看似格格不入却能互相涵摄,协然一致。这种中道思想,各国哲学家虽然也有不少的贡献,但均不如中国儒家,特别是孔子贡献之大。方先生比较中西思想,认为人和宇宙的关系可以分成三种不同的看法,足资左证:1.从希腊人看,人和宇宙的关系是“部分”与“全体”的和谐。譬如在主调和谐中迭合各小和谐。

宇宙包括社会,社会又笼罩个人,形成“三相迭现”的和谐。

2.从近代欧洲人看,人和宇宙的关系是二分法所产生的敌对系统,有时是二元对立,有时系多元分立。

3.从中国人来看,人与宇宙的关系,乃是彼此相因,同情交感的和谐中道。

中道思想使中国人深信:真理不在两相对立的偏道之一,却在两者之间。例如群我问题,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相对;人我问题、为他主义与自私主义对立,均各有所偏。他如绝欲主义与纵欲主义、世界主义与帝国主义、无政府主义与国家主义、家庭神圣主义与自由恋爱主义、人定主义与天定主义、自然主义与文化主义等等,都是偏道思想,均非真理之所在。

修己安人的管理历程,便是在这些相对的偏道之中,找出广大和谐的中道。我们一方面要实现自我,所以必须殚精竭智,发挥潜能,务期天赋的生命得以充分完成。一方面又要仁以安人,对一切人类相爱,对所有事物友善,务求天与人和谐,人与人感应,人与物均调。这样的管理,非但显示了人性的伟大,而且表现了中国人的智能。

我们学习西方管理,已历二十几年;“日本第一”的表现,许多人又在大声疾呼,要学日式管理。殊不知美式管理的基础,在于“个人主义”,日式管理的基础,便是“集体主义”。个人主义者认为个人是最真实、最有力的;所有组织,不过是个人的结合。我国庄子、阮籍、刘伶也都有过这种主张。集体主义者反过来指称团体或整体才最真实、最有力,个人只是抽象名词。我国荀子、司马迁等人也曾提出类似的观点。但是究其事实,真理存在于二者之中,并不在二者之一。

中国管理现代化,既不可能也无必要采取“个人主义”或“集体主义”为基础,因为真理既不在二者之一,而中国人自古至今,亦未以二者之一为其中心思想。我们的基础,乃是建立在二者之中的“交互主义”(Mutualism)。孔子的中心思想是“仁”,仁就是“相亲相爱”。“亲爱”而必“相交”,即知“仁”本自交互性的“中”而引出。孔子说:“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当下自我为“己”,当前对我为“人”,而“仁”即盘旋系织其间而无阻。管理者应作有道德的管理者,员工应做有道德的员工,组织内上下共同努力,组成一个有道德的团体,这才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管理。

就“交互主义”的观点来看,劳资冲突以至对立,殊无必要。只要确实施行合乎人情的管理(时下有些不明白“人情”真义的人,到处痛责人情,我们本着恕道,委实不忍心给予指责),订定合理的工资及适当的工时,同时设置必要的安全与卫生设备,便不难获致和谐的劳资关系。而上述各项,都属安人条件之内,可见劳资交互设想,即可相亲相爱,便能做到仁以安人的地步。

“人”和“业绩”,统合在“安人”的大目标下,人不安固然不能称为“安人”,业绩不佳也将导致不安,亦不足以“安人”。管理者真诚安人,员工岂有不奋发努力,缔造更佳业绩之理?朱子絜矩诗云:“物我由来总一般,四面八方要平看。己如欲立人俱立,民既相安我始安。异体莫如同体视,彼心当即此心观。有能强忍功夫到,不信推行是道难。”“是道”便指“中道”。中国管理现代化,为了中国人永久的幸福,必须发扬真中道精神,而彻底丢弃假中道(乡愿)作风。

真中道精神,便是王通所说的“惟变所适,惟义所在”。前者为“权”,后者即“经”。执经达权,才能从容中道。所以中国管理现代化,就方法而言,仍是“经权管理”,而就精神论,则“在易为二五,在春秋为权衡,在书为皇极,在礼为中庸”,依旧继承“始于中,止必中”的中道精神,这才是“继旧开新”的现代中国管理。

第五章管理的最佳原则是:情、理、法我国传统观念,强调“情、理、法”,视之为管理的最高原则。“情、理、法”乃是“仁、义、礼”的通俗化说法,代表孔子思想的三种不同层次,构成立体的观念架构。近人不察,将它当作平面的理念来处理,因而产生众多的误解与流弊。

有些人主张“情、理、法”三者兼顾,乃至重情而不顾理、法,徒然使“情”蒙受了不白之冤,被众人斥为现代化的一大阻力。不过,如果把情归入农业社会的产物,指明工业社会并不需要情,似乎又说不过去。有些人认为“情、理、法”三者,孰轻孰重,应该因时而异,因此主张私的场合,情重于法;公的场合,必须法重于情。

但是公、私分明之处,固然方便;而若干公私难辨的场合,又将如何?其实,一个人假若能够理智地适当调整自己的态度,又何惧“情”之有?也有些人大声疾呼:“情、理、法”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代化的管理,非改变为“情、理、法”或“理、法、情”不可。我们如果发问:“先生如此怕情,敢是无情的人?”答案必然是否定的。因为人多半自信其情为善情、纯情、真情,却片面地论断他人之情为恶情、滥情,这也是人之“常情”?“情、理、法”是“所重在理”,由于“理不易明”,很容易形成“强权即是公理”,或者造成“严酷的礼教”,反而不合理,所以孔子才把它提升为“情”的层次。此“情”乃是“仁心”的自然流露,从“心”(意义)从“青”(声音),为“心之美者”(“青”字含有“美好”的意思),深深值得我们重视、珍惜与实践。兹分别说明如后,以供参考。

(一)情、理、法所重在理。

“情、理、法”的次序,情在理先,法在理后。一般人就觉得情最要紧,理在其次,法最不重要。许多弊端便因此而生,落得众人交相指责。实际上,中国人受到中庸之道的影响,自有其独特的“次序观”:“情、理、法”三者,“理”居其中,而居“中”为“吉”,所以它的“次序意义”,应该是“以情为先,所重在理”。如图3-5-1。我们由情入理,务求合理合法,可见主要在求得合理。理居其中为吉这种排列方法,在我们的文化生活中,到处可见。例如:人与人的关系,综合为“羣、家、己”三层,重点折中在“家”。各人对自己的修养,有“张、节、弛”三态,我们重视对自己的节制,折中在“节”态。时间区分为“过去、现在、未来”,我们常说:“好汉不提当年勇。”又说:“将来的事十分遥远,管它作甚?”主张以“现在”为中心,以求“承先启后”或“继往开来”。

易的卦爻,由“一”与“--”两符号组合而成。“爻”原是构成“卦”及“重卦”的基本要素,本来不一定具有特殊意义;然而易的占卜法则,却以“爻”定吉凶,使得各爻有其特殊意义。每一重卦,由内外二卦构成;重卦各有六爻,第二爻与第五爻分别居于内外卦之“中”;爻辞通例,二五两爻大半皆吉。即在凶卦之中,二五两爻之象亦照例较好。而在吉卦之中,二五两爻尤吉。这种重视二五两爻的态度,便是居以“中”为“吉”的原则。

我们从实际生活来考察,也不难发现,中国人确实是最重视道理的。我们常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蛮法三千,道理一个。”从小只有听说:“读书要明理,做人做事务必按照道理。”并没有“读书为了有情”或“读书为了守法”这一类的话。我们与人发生纠纷,便要商请第三者出面“评评理”,理得的时候,就会心安;理亏的时候,往往不得不俯首认错,赔个不是。

中国哲学最为繁茂的一支,便是宋、明理学。虽然后人把他们分成两派,指称程朱是唯理的,陆王则是唯心的。其实他们差异的地方,不在根本思想,而是明理的方法。论根本思想,彼此都是唯理,不好说陆王唯心,程朱才是唯理。论方法,程朱主张先向外研究事事物物的理,然后向内发明吾心的理;陆王主张先向内发明吾心的理,然后凭它去观察事事物物的理。前者是归纳法,后者是演绎法。彼此方法不同,认为“理外无物,物外无理”则是相同的。

在理学家之前,孔、老、墨、孟诸子,不直接讲“理”,却喜欢说“道”。“道”是事物形成所必要走的路,实际上与“理”相同。不过理是就其体言,道是就其应用言。朱子说:“道训路,大概说人所由之路。理各有条理界辨。”又说:“道便是路,理是那文理。……道字包得大,理是道字里面许多理脉。”“理”可以用嘴巴讲讲,“道”则是必须实际去行的,所以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他不但要我们“闻道”,而且更希望我们“志于道”及“行道”。每一时代都有一些“不讲理”的中国人,那是“小人”,不是大家所欣赏、赞美的“君子”。至于说现代社会不讲理的人越来越多,则是教育及风气的问题,与“情、理、法”的排列次序,应无重大的关系。

(二)法是基础,大家都应该共同遵守依垂直式的思考,“法”在“情”、“理”的底层,是整个建构的基础。

孔子早年丧父,幼而贫贱。“为儿嬉戏常陈俎豆”,有“知礼”的美誉。他的管理思想,以“从周”为起点,孔子说:“吾说夏礼,杞不足征也;吾学殷礼,有宋存焉。吾学周礼,今用之,无从周。”又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萧公权先生认为“正名”乃是“从周”的具体主张,用现代话来说,就是:“按照盛周的典章制度,以调整君臣上下的权利与义务。”任何组织,如果成员都能够顾名思义,各依其名位而尽其所应尽之事,用其所当用之物,则秩序井然,彼此皆安。即以角色理论而言,“从周”就是“角色期待”(role-expectation),而“正名”则为正常的“角色演出”(role-enactment)。

有些人一直以为只有法家才讲法,因此用“人治”和“法治”来区分儒、法,实在都是偏见或误解。孔子重“礼”轻“刑”,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他缩小政刑的范围,把“刑”“法”安置在“礼”的“节度秩序”中,认为组织成员如果能够“约之以礼”,切实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那就不致于触“刑”犯“法”了。

“礼”观念是孔子学说的起点。孔子之学,由“礼”观念开始,进至“义”、“仁”诸观念,其特色即在不停滞在“礼”观念上,而能歩步升进。不像法家那样,固执于“法”,却不能着眼于“法”、“理”、“情”的升进过程。

“礼”(法)在管理上的应用,即所谓“制度化”。任何一种制度,在创立之初,必有其外在的需要,也有其内在的用意;絶不是凭空忽然地出现,亦不会无端忽然地消失。但是不论什么典章制度,绝不会有利而无弊,也绝不会有弊而无利。同时它虽像勒定为成文,其实免不了跟着人事随时有变动。再好的制度,也无法推之四海而皆准,行之百世而无弊,仍然应该随时地而调整。

古今中外一切制度,都不会永久好下去;日子久了,都可能变坏。所以“制度管理”,还得要靠人来创立、修订和推行,否则必定僵化,形成“官僚管理”。任何典章制度,都是一种普遍形式,不可能照顾到所有特殊情境中的应用,何况个人或组织经常出现新的情况而难以事先预测,更是无法妥善应付“例外”或“两可”的事宜。

制度化是管理的基础,它祇是管理的起点,正如“礼”(法)是孔子学说的始点,必须不停滞地向上提升,才能达到管理的完善境界。制度有其空间性及时间性,既不可以盲目移植,亦不能不持续改善,随时加以改进。

管理的“情、理、法”是以“法”为基础,组织成员必须共同遵守。然而“崇法务实”,乃是成员的基本素养,有待进一步“毋必”“毋固”,突破“呆定”的“制度”而求其充分适应时、空的变迁,这才是“不执着”。

(三)摄礼归义:合理必然合法孔子的“仁、义、礼”学说,依理论次序讲,劳思光先生指系以“摄礼归义”为第一歩工作。“义”即“正当”或“道理”,君子“无适”、“无莫”,唯理是从,并不抱持特殊的态度,所以“义之与比”。

原来孔子一方面吸收当时知识分子区分“礼”“法”的观念,认为仪文种种,乃是狭义的礼,不过是末节;建立节度秩序,才是广义的礼,亦即礼的本义。一方面更进而肯定“义”是“礼”的实质,“礼”是“义”的表现,一切制度仪文,整个生活秩序,皆以“正当性”或“理”为其基础。孔子说:“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拜下,礼也。今拜乎上,泰也。虽违众,吾从下。”用麻布或丝绘制冕,只是仪文,既然用丝绘可以节省民力,便不必拘守传统,所以孔子主张“不从旧礼而从众”。但是礼无大小,都应该有一定的理据,并不是随意曲从俗习,就可任意改变的。时人虽改在堂上拜谢,实在是不恭,所以孔子认为它缺乏理据,宁可违背众人,还是坚守拜于堂下的礼。制度仪文的修改与否,亦即“从众”与“不从众”的分野,在于“道理”或“正当性”的理据,孔子说:“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他把这种“道理”或“正当性”的理据,肯定为“义”,此即“摄礼归义”。

在孔子以前,谈“礼的基础”时,往往归之于“天道”。认为“奉礼”即是“畏天”,人应该“奉礼”的理由,即在于“礼以顺天”。孔子脱离原始信仰的纠缠,把“礼的基础”确定在“人的自觉心”或“价值意识”,亦即以“义”代“天”。劳思光先生认为“至此,一切历史事实、社会事实、心理及生理方面之事实,本身皆不提供价值标准;自觉之意识为价值标准之唯一根源。人之自觉之地位,陡然显出,儒学之初基于此亦开始建立。”从“情、理、法”的架构来说,“法”是人定的,日久终将不合时宜,必须依“理”改变,才能合用。许多人口口声声强调“法治”,自己却从来没有看过六法全书,便是受到“摄法归理”的影响,认为合理必然合法,一切唯理是从,当然不必去翻阅六法全书了。万一合理而不合法呢?那此法已不合理,本身就有修改的必要。

在管理上,制度化是管理的起点,不可没有制度。但是制度必须不断生长,一方面要根据理论,一方面又要配合现实。以理论为制度的精神生命,以现实为制度的血液营养。既不能否定传统制度背后的一切理论根据,亦不能忽略现实环境里面的一切真实要求。制度如果墨守不变,势必毛病百出;制度如果任意乱变,那又谈什么制度?所以制度化之后,紧跟着要“合理化”。一切典章制度,都要随时求其合理。太阳会下山,制度也有其失效的时候,这种,“日落法则”,正是制度合理化的精神。经常修订典章制度,使其适合时空的变迁,才是合理。

管理的“情、理、法”,成员在“崇法务实”之外,仍须发扬“不执着”的精神,“毋意、毋必、毋固、毋我”,随时随地机动调整管理制度及方法,以求“不固而中”方法不固定,却一定要命中目标!(四)纳礼于仁:凭良心就是合理由“礼”进至“义”,是孔子思想的终点。“仁”可以说就是“爱”,由“毫无私累的公心”所发出的爱,即是仁。人能够去除私念,确立公心,则是一超越一切制约的纯粹自觉,而显出最后的主宰性,孔子说:“我欲仁,斯仁至矣。”仁者立公心,毫无私累,于是对一切外界事物,皆能依理而立价值判断。孔子说:“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劳氏指出:“好恶”若就情绪意义讲,则一切人、一切动物皆有好恶,何必“仁者”?他推定孔子的意思,是指好恶如理而言。儒家重“义利”之辨,认为从私心则求“利”,从公心则求“义”;“仁”既系公心,则“仁”为“义”本。因为“义”指“正当性”,而人之所以能求“正当”,即在于人能立“公心”。“公心”不能立,必然溺于利欲;“公心”能立,才能循乎理分。立公心是“仁”,循理是“义”,所以孟子说:“居仁由义”,明确肯定“仁”是“义”的基础,“义”是“仁”的表现。由此可见“义”之依于“仁”,有如“礼”之依于“义”。

依理论程序说,礼以义为其实质,义又以仁为基础。但由实践程序来看,人由守礼而养成“求正当”的意志,并进而由此一意志唤起“公心”。在实践过程中,礼义相连,无法分别,所以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即由“礼”而直达于“仁”。

“法”必须依“理”制订,而“理”不易明,则是判断上的一大困难。张载说:“天理者,时义而已。”天理是普遍的公理,必须因时合宜,所以是随时适应的。“时”乃是“变动情境中的适应力”,提醒我们切实把握当前的环境或处境,考虑往昔所守的规范,是不是赶得上变动不居的社会,以求得适中易行的方法。儒家讲求“经权”,便是因为“理可以如此,也可以如彼”,“理”不是无定则,却是“人在特殊处境中,有时候可以违反明显而确切的规律去做道德决定;但违反明显而确切的规律,并不即是道德的全盘否定,为了适应特殊处境的需要,他是在依顺了另一种或另一层规律之后,才放弃或违反了原先的规律。因此,表面上违反规律的行为,就一端看,好象是道德规律失去了实际效用,实质上真正失去的只是一时不能适应特殊处境的规律形式,而以能解决当前难题的另一规律代替了它。”熊十力先生说:“经,常道;权者,趣时应变,无往而可离于经也。”“理”因时而“变”,必须“权不离经”,才是变而能通。扬雄说:“夫道非天然,应时而造者,损益可知也。”“道”就是“理”,并不是永恒如如地存在哪里,却是在适应不同的处境变化而创造出来的。人如果一味坚持原则,不知变通以求适应,终必因过分保守而归于失败;相反地,假若只求适应而不顾原则,也可能导致理想的丧失,亦即是“离经叛道”了。

怎样解决这个难题呢?那就是“应时而造道”,既求适应,又不失正道。要做到这种地步,唯一的办法,即是“诉诸自己的良心”。王船山说:“道生于心,心之所安,道之所在。”心安则为之,心不能安即不为。因为一切调整,如果能够使自己心安,那就是合于道合于理了。

心安便是“情”(心之美者)。“情”与“欲”不同,欲是饮食男女声色货利之欲;情则是喜怒哀乐恶惧之情。孔子的感情十分丰富,认为人应该有一种合理的感情生活,鼓励我们正当地流露内心纯真的情。它所主张的“情”,是“不忧不惧”的“坦荡荡”的心情,不但“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而且穷达不易其乐。“情、理、法”的“情”,是指心安理得的情,亦即发乎仁心而中节的情。

管理的“合理化”,有赖于管理的“人性化”。合乎人性的管理,才是合理的管理。“情”表示管理人性化,管理者一切凭良心,便能合乎天理。将心比心,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心情来建立、修订和推行所有的管理制度,即是“克己复礼为仁”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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