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是农村经济文化活动中心,是联系大城市及广大农村的桥梁和纽带。如果集中资金重点加以发展,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是有巨大潜力的。小城镇是农村工业化的基地、小商品集散地,每天都吸引大量农村闲散劳动力去赶集经商。小城镇是农村工业集中的地方,农村工业的发展又可以带动为生产生活服务的商业和各种服务行业,并促进农村小城镇本身的文化、教育、科技的发展。这些都会产生对劳动力的需求,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所以,小城镇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基地,应把小城镇的发展放在重要地位,在小城镇体制、产业布局、户籍管理、土地使用、社会保险等方面制定相应政策,从而促进小城镇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和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从事种植业的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绝大多数,产生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落后的农业生产力水平。因此,一要深挖农业潜力,改善种植类的耕作方式。中国人多地少,农业种植业的耕作方式普遍落后,经营粗放,全国有2/3的耕地属于中低产田,效益差,有5亿多亩荒地等待开发。所以就农业种植业本身而言,只要充分开发利用资源,实行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生产,提高农业种植业规模集约化水平,推广优良品种,就会大大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生产率,同时可以消解一定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二要树立大农业观念,大力发展渔、牧、林业等。中国是一个山多地少,水面广阔的国家,农村劳动力向种植业以外大农业的广度转移潜力很大。因此,要积极鼓励和扶持农民从事开发性农业,发展大农业和生态农业,由此可以安排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
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经济,私营经济,鼓励、引导其健康发展,在市场体制建设中,推行反垄断政策,放宽多种经济成份的行业准许人,创造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社会环境,使之在原有的基础上有较大规模的发展,大幅度地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在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中的就业比重。
劳务输出是一种国际性现象,也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转移模式。由于各个地区各个国家情况不同,对劳动力的需求情况差异很大,当前随着亚太地区经济崛起以及非洲经济的发展,它们对劳动力的需求增加,要抓住时机,尽快搞活国内劳动力市场,打入国际劳动力市场,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寻求更为广阔的就业途径。
从1994年人口普查的数据资料来看,城市基本实现了独生子女化,农村独生子女率很低,绝大部分的农村育龄妇女生育两个以上小孩,导致农村人口越来越膨胀,更加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负担。所以必须下大力抓好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农村人口增长。
要在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这是国家的教育方针,也是进行其他各类职业教育的基础;要加强职业技术培训,对将要进入生产过程的劳动力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使劳动者掌握现代工业所需要的各种基础知识和技能,掌握将要从事的工作所需要的特殊技能,提高劳动者的文化教养和职业道德修养,使其很快胜任所从事的工作,能尽快适应现代文明的工作环境。
总之,要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这一跨世纪难题,需要从各方面进行组织引导,灵活运用各项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行为,从而实现市场条件下的农村劳动力供求动态平衡,迎接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挑战。
民营经济为什么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的成长又推动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发展民营经济在思想观念、理论认识、政策法律上实现了五次突破。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着特殊的内外境况,民营经济需要再次实现突破,这不是一般的突破,而是实际推进的突破。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必须依托和‘侵蚀’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即为‘公有’,国有资产的闲置才是国有资产的最大流失和浪费。
1、民营经济迅速崛起的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决不是偶然的。这种主要源于思想观念、理论认识以及政策的突破。一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经济成份”的思想突破,民营经济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大潮下兴起;二是1981年《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提出:“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1982年中共十二大又提出:“允许多种经济形式发展”,民营经济发展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是1987年中共十三大进一步提出:“要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继续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对民营经济发展在认识上取得进一步深化;四是1992年中共十四大又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坚持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并把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基本特征和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五是1997年中共十五大把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民营经济正式得到全面正名。上述状况表明,改革开放20多年来,民营经济的每一次大发展,都得益于思想解放和政策调整,正是“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政策,使得中国民营经济迅速崛起。
2、民营经济与社会主义是一种什么关系?
民营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我们经过了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之后对民营经济的地位与性质做出的客观、公正、科学的概括,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但是,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民营经济,民营经济与社会主义到底什么关系?深入探讨这一问题,对于正确发展民营经济,调整国有经济结构,参与国际经济竞争,无疑都具有重要意义。
其一,民营经济地位虽然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其代表的生产关系性质并没有改变。新中国成立至今,民营经济的地位变化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1978年前被否定、打击和排斥阶段,主要是受“一大二公”和“割资本主义尾巴”错误思想的指导造成的;二是十五大之前被初步承认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在“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思想路线指导下的发展;三是十五大之后的大发展阶段,主要是在十五大确立的“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战略思想指导下的发展。民营经济由社会主义的“对立面”到社会主义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地位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但这种变化,表明人们对生产力状况的认识更加清楚了,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发展离不开民营经济,而不是说民营经济所代表的生产关系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民营经济的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本质并没有变。
其二,民营经济在中国具有“中国特色”。民营经济虽然代表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生产关系,但其在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具有中国特色,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民营经济是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下允许存在和发展的,而且要受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法律、政策、道德等规范的制约、限制、引导和管理,朝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方向发展;二是民营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平等竞争,在竞争中促进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优越性;三是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利用其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四是民营经济在一定程度上极大地缓解了中国目前的就业问题,也培养了一部分以劳动致富的典型,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马克思说:“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它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它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因此,只要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主体,民营经济同样会受到社会主义经济光的“普照”,具有“中国特色”。
总而言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前提下的民营经济已经不是“纯粹”的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它打上了社会主义的印记。正像市场经济一样,民营经济在不同的国家总是与各国所特有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基本制度联系在一起,因而也就有了不同特点。
3、民营经济现状如何?
由于中国民营经济发展与政策突破密切相关,所以,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存在很大的结构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产业结构、区域结构和组织结构三方面:
其一,从产业结构来看,民营经济的发展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第二产业明显进入不足。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在政策突破推动下,第三产业的市场准入相对来说要容易些,其资本技术构成低于其他产业。如对投资主体来说,零售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等具有规模小、资金少、技术水平低、劳动力素质要求及操作规范要求不高等特点。这样,第三产业就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途径。20世纪90年代以来,私营企业逐步从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主要是由于第二产业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而大多数私营工业企业的经营规模相对较小,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这种状况,使国有经济的相关产业明显竞争不足,从而无法保证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
其二,从区域结构来看,中国民营经济存在区域分布的失衡。这表现在城乡区域结构与东、中、西区域结构两方面:从城乡结构看,20世纪90年代初期,个体、私营经济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其户数占到70.4%和58.3%,近几年来,民营经济在城镇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城镇的民营经济无论在总量还是在发展速度上都大大高于农村,1998年已占到总量的62.9%;从东、中、西区域结构看,中国的民营经济,大部分集中在东部地区,无论在户数、经营规模还是在注册资金上,都占很大优势。这种状况决定中国市场化发育程度存在差异,宏观经济政策操作往往出现“非合意传导”或调控失灵。
其三,从组织结构上看,正在逐步实现向现代公司制转变,但尚有一段距离。由于中国民营经济主要是由业主个人作为投资者出资兴办的,财力极为有限,加之民营经济是在城市面临空前就业压力、迫切需要解决大量待业的背景下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而发展起来的,所以,一开始就具有劳动丰富但资金缺乏、技术水平低的特点,这种状况决定了其产业结构所具有的劳动密集的特点。但随着民营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注册资金、组织形式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正在向现代公司制转变。这种状况决定,只要民营经济能够继续获得应有的政策支持,完全可以发展壮大起来,成为中国经济参与全球经济竞争的重要力量。
4.民营经济的贡献有多大—改革以来的情况分析
当前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除了上述参与全球经济竞争的原因外,还应该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其一,发展民营经济有利于解决有效需求不足问题。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发展社会生产,增加社会商品供应,活跃市场,繁荣经济,方便群众生活,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多种多样的需要。20多年来,民营经济对中国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民营经济成为中国经济新的有力的增长点。
其二,民营经济的发展可以缓解中国城乡的就业压力。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吸收就业的人数不断增加,1992年新增就业岗位为78万人,1993年猛增至278万人,1994年又激增至442万人,1995年更高达488万人,1997年我国70%的新增就业岗位是由民营经济提供,其安排就业人数已居各种所有制经济之首。1978年全国个体经济从业人员仅10万人,1999年累计已达6240万人。注册资金3439亿元,创造产值7063亿元。因此,当前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无疑可以大大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其三,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可以增加国家的税收和财政收入,弥补我国资金的不足。1991年民营经济交纳的税金占国家财政收入还不到10%,1996年已达到12%左右,有些地方民营经济交纳的税金已占当地财政收入的35--40%,成为当地财政的主要支撑。因此,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不仅可以大大缓解资金短缺的压力,而且有效地增加了财政收入,有力地推动中国经济快速、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
其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有市场化的微观基础,而民营企业具有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机制灵活等特点,这些特点是它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微观基础;另一方面,民营经济的发展,又有助于发展竞争机制,冲击铁饭碗、大锅饭和官工官商作风,促进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转换机制,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成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经济细胞,从而为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筑起牢固的微观基础。
前面已经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发展民营经济在思想观念、理论认识、政策法律上实现了五次突破。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着特殊的国内和国外的环境,现实要求民营经济需要再次实现突破,这种突破不是一般的突破,而是在实际中加大力度推进的突破。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经历了艰难成长的道路,特别是在认识和观念上,经历了痛苦的过程,国家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采取渐进的过程是符合中国实际的,是积极稳妥的。加入WTO,和国际接轨,改革国有企业,要求我们要推进产权制度的改革,推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实践证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的地方经济发展就越快,但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必须依托和‘侵蚀’国有经济。因为国有企业的大量负债投入,造成负担过重运行困难,大量资产闲置造成国有经济效率低下,因此通过改制、重组、改造改革国有产权,促使非国有经济发展,不仅不是国有资产流失,而是让资产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非国有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即为‘公有’,国有资产的闲置才是国有资产的最大浪费和最大流失。
民营企业为何总是昙花一现
民营经济在中国改革开放20年的历程中,为中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民营经济在整个发展中,却总是“流星闪烁”,好景不长,巨人集团的盛极而衰、飞龙集团的逐步败落、三株集团的瞬间辉煌…,中国优秀的民营经济总是“昙花一现”;1987年评出的20位首届全国优秀民营企业家中,到1997年只有四位还在经营企业…,中国优秀的民营企业家也是“稍纵即逝”。1998年,有人出版《研究失败》一书,对中国民营经济失败问题进行探讨,引起不小反响。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冲击,民营经济作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顶梁柱之一,其兴 衰关乎大局,对民营经济为什么总是“流星闪烁”的探讨,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学术问题。
笔者认为,民营经济作为在中国经济改革夹缝中兴起的经济力量,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外部条件的不充分和内在的缺陷,正是这些内在缺陷,使民营经济总是“流星闪烁”。具体来说,民营经济的发展存在十二大缺陷。这十二大缺陷,是由政府管理与民营经济自身特点的综合作用形成的。
其一,对民营经济的歧视政策仍十分严重。尽管中共十五大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后又被载入宪法。但现实状况表明,时至今日在行业准入、资金融通、权益保障等方面对民营经济的歧视性政策(或行为)仍十分严重。民营企业仍不能享有与国有、集体和外资企业同等的政策待遇。所有制标准、外资标准仍然起到重要作用。不少领域,“外资”能进而“民营”不能进。这种对“民营”的歧视性政策背离了市场经济的平等竞争原则和公有、私有“共同发展”的基本政策,极大地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其二,唯规模论英雄的缺陷。民营经济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由“非法”到“优等公民”的历程,充满了坎坷与波折,所以企业在发展中的一些投机行为和心理是难以避免的。一般来说,对企业的评价标准应该是就业和纳税两个指标加技术进步与环境,而不应该是规模、知名度,更不应该是兼并了多少资产或竞投了多少中央电视台的黄金广告。目前政府和社会在对民营经济的财务评价上,存在较为严重的缺陷,资产与净资产混淆不清,存在谁的资产多谁就是“老大”的心理,而对企业的负债却视而不见。许多企业号称资产多少亿,实际上却资不抵债。这种状况,直接导致民营经济在商业行为上惟利是图、恶性竞争,进而导致商业道德和企业伦理的沦丧;在经营管理和发展上盲目上项目、铺摊子、搞兼并和多元化经营,而不是实实在在地抓好经营管理。民营经济一旦出名,这种内在的矛盾就会暴露出来,成为其衰败的根源。
其三,在经营管理人员配置上存在家族化的缺陷。中国民营经济的从业者大都是从其他社会阶层分化出来的,他们既是企业的创业者,又是守业者和管理者。企业在规模扩张中,随着资产的增加,对财富的控制欲膨胀但控制能力减弱。企业规模扩张对企业管理提出的主要问题是委托代理关系的多层化,创业者深知创业的艰辛,因而有一种不相信外人,只相信自己人的心理,从而造成重要领导部门和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都是自己的亲属。当这种状况增多时,便使企业中人情大于规章、动力低于能力成为常态,不仅严重影响了整个公司的士气,更重要的是影响了企业的人才战略、科学决策和严格管理,最终将使企业陷入困境。
其四,政府对民营经济的自由放任。在扶植和发展民营经济过程中,政府通过废除旧有的政企关系实现职能转变是无可厚非的,但就在这一过程中,许多地方却走向一个极端:盲目乐观地认为民营经济在当前已具备了自我发展的能力,只要政府把各种制度制定好,市场力量就会自动把民营经济推向发展。这种简单的“放”的思想和做法,使民营经济无论从管理、服务还是素质和行为上都存在很多问题。吴敬琏指出:“政府不履行市场经济中应当履行的职能,也会对经济发展造成很大的消极影响”。所以,在民营经济的发展中政府的干预是不可少的,关键是要适度、到位。
其五,政府官员对民营经济的全面承包和保护。发展民营经济,政府的支持和扶植是必要的,但有些地方又走了另一个极端。一些地方的主要领导成为某些重点企业的保护人,似乎不如此就不足以表明决心、热心、关心和力度。这种做法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一是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市场秩序的维护;二是不利于政府的职能转变和廉政建设。民营经济有了政府官员的保护,有很多潜在的非正常收益和政府倾斜实惠,这是滋生新一轮腐败分子的土壤,而且这种贪污受贿,披上了光彩的外衣,极易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督;三是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扩张。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出现危机是正常的,而一旦有了有保护,使一些民营经济的业主尝到了甜头,就会使他们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搞关系上,遇到问题不是去找“市场”,而是去找“市长”。这种状况,不仅严重束缚了民营企业家本身的创造力和冒险精神,而且具有负面的示范效应,对整个民营经济业主的行为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其六,政府对一些民营企业的挂牌保护。由于中国的执法机制和现状,民营经济受到执法部门的非法和不正常干预是常有之事。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民营经济的经营实施一定程度的保护无可厚非,对影响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的民营企业进行扶植和一定程度的政策倾斜也在情理之中。但一些地方,为对具有一定规模和贡献的民营经济进行扶植,往往以政府名义发布文件,对其给予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全方位保护。某种意义上,对某些地方而言,这可能是一件好事,但对于大多数地方却是坏事:一方面,实行挂牌保护的民营企业毕竟是极少数,这样以来,必然使同一市场上存在严重的不公平竞争,严重挫伤其它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政府对民营经济的不适当干预,必然增加经济运行中的无序因素,破坏市场机制的最终形成。这样,民营经济就无法真正成长,即使长大了,也是温室中的花朵,遇到“强风劲雨”,凋零败落成为必然结果。
其七,管理体制和法制建设落后,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由于改革的滞后,政府对民营经济实施管理,有关行政部门缺乏协调和配合,有时出现“多头管理”,让企业无所适从;有时又出现“管理真空”,使企业行为得不到应有的规范。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明显落后于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同时,法制建设也相对落后,1988年颁布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对民营经济的权利义务规定得相当模糊,长期以来,中国一直没有制定有关扶植民营经济发展的较为详尽、明确和可操作的法律法规如《民营经济法》等,民营经济发展缺乏应有的法律保护。这种状况,不仅严重制约了民营经济的成长,更重要的是,有时对民营经济发展起到严重的制约和破坏作用。
其八,缺乏对民营经济的专门服务体系。民营经济发展,需要相应的配套服务体系,尤其是民营经济成长壮大以后,这种服务体系尤显重要。这种服务体系主要是中介机构(如人才教育培训、管理咨询、市场营销、技术开发、法律和金融中介服务等)和社会服务机构(如从业人口户口申报、子女入学、员工培训、职称评定等)。有些地方即使有了这样的机构,其职能一般也是由政府的一个部门担任,也只对国有企业直接开放,民营经济很少“有此殊荣”。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后,这一问题将成为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有时甚至可以使民营经济陷于困境。
其九,“三乱”政策禁而不止。政府对民营经济的“三乱”问题,是导致民营经济“流星闪烁”的重要原因。在政府对经济管理的过程中,民营经济成为一块肥肉,行政部门以收费代管理、代指导的现象普遍存在,“三乱”侵扰仍是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主要障碍之一。各种福利捐献、名目繁多的“领导费用”、各种关系安置的就业人员等,使民营经济这个“没娘的孩子”无法健康发展。根据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供给学派“拉弗曲线”理论,当税费率超过一定界限后,政府的税费收入会不增反降。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税费率过高一方面增大投资成本,抑制投资需求,减少国民收入;另一方面助长避税逃税行为,从而导致税收基数的大幅降低减少财政收入。中国民营经济偷税漏税现象严重,一个重要原因即在于此。“三乱”问题既限制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又导致民营经济的不规范运作,从而严重影响了民营经济的正常发展。
其十,民营经济的生产管理方式和技术装备落后。绝大部分民营经济都处于技术装备和生产方式落后状态。从管理方式上看,民营经济很多管理方式和制度不健全,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习惯于传统的经营管理方式,缺乏对市场的适应和把握能力。在这种状况下,民营经济能够崛起,无外乎两个原因:一是市场机遇,抓住机会捞一把,二是政策机遇,乘“政策东风”,但发展起来后,如果生产方式和技术设备不随之进行调整,无疑无法长久。
其十一,民营经济的人才结构不稳,导致发展缺乏后续力。民营经济以经营方式灵活而在市场上保持高利润的获取。但正是这种灵活的经营方式,使其容易模仿,员工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就基本能够掌握必要的技能和知识,求稳的社会心态和民营经济的家族化经营倾向,使大量人才不断流失。这种流失的人才,一部分可能进入其它企业,另一部分可能通过掌握的技术而进行“小本经营”,两者对民营经济的发展都会造成直接威胁。如果人才流失伴随着技术、客户和信息(尤其是企业的保密信息)的流失,民营经济发展势必遭到巨大冲击,这对民营经济的生命力无疑是一个巨大挑战。
其十二,民营经济的企业组织和产业组织结构不合理。这主要表现为以下三方面:首先民营经济存在总体规模不经济状况;其次民营经济在资源配置过程中面临强大的“进入壁垒”,很多产业是民营经济不能进入的;再次,由第二点决定,民营经济的产业存在明显的“亚产业”特征,在产业组织结构上、地区结构上都具有明显的低层次性和对传统产业的依附性,这种状况,从根子上决定民营经济无法实现长远的大发展。
在经济全球化步伐日益加快的今天,民营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的生存竞争力影响越来越大,因此,我们必须努力优化民营经济的组织结构、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弥补民营经济的缺陷,使民营经济成为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力量。
民营经济面临的困难是什么
1.民营经济融资难现象解析
在国家实施扩张性货币政策以刺激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背景下,民营经济却感到“信贷收紧”,1998年,民营经济投资增长率几近为零。在宽松的宏观经济政策环境下,民营经济却融资困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反常现象呢?
其一,现存银行的运作机制不利于民营经济融资。国家的银行运行机制,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主要是作为政府的“钱袋”与财政共同发挥对经济的调节职能,本身的商业化程度不高。在社会转型期,为了自身的安全和发展需要,对自身的运作增加了一些谨慎性政策限制,从而给民营经济的融资带来了困难,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银行累积性负担制约银行对民营经济放款。中国原有的银行体制是以国家垄断、资金供给和准财政为特征运行的,这种机制的运行状况就是“国家点菜,银行付钱”,不仅排斥非国有经济主体,而且长期以来培养了企业对银行的依赖心里。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企业和银行运作机制都进行了很大改革,但政企不分、政银不分导致的银企不分所引致的两个“倒逼机制”的运作状况并没有改变,最后形成“欠钱的是爷,要钱的是孙子”的状况。同时,因为国有银行业绩的考核主要看账面价值,而不去具体分析贷款的质量,只要企业不倒闭,银行的帐面上资产数量就不会减少,从而导致银行对企业的“债务依赖性放款”。这种状况是当前银行明知企业亏损仍然继续贷款的主要原因,从而使民营经济贷款无门。
二是现行的银行有关政策限制了民营经济的贷款。中央政府1998年正式提出“增加对民营经济贷款”,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也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首先是利率浮动措施。因为民营经济的历史短,资信度差,容易出现商业骗局,这就意味着银行向民营经济贷款的风险较大,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提高对民营经济的授信利率(央行同意)是无可厚非的,但这样一来,民营经济对信贷的需求就明显减少,同时,因银行的呆坏账较多,提高利率并不能有效予以补偿,因而无法从根本上增加民营经济的融资。其次是授信规模限制。银行授信的成本包括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两部分,银行授信的规模越小,其固定成本越大,自然获利就小,因此,银行希望每笔授信都能达到一定规模。一般来说大企业的贷款规模较大,民营经济的贷款规模较小,有关部门估算,国有银行向民营经济贷款的成本是向大企业贷款成本的5倍,因而银行一般倾向于向大企业贷款。同时,银行的每笔贷款都有严格复杂的审批程序,而民营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希望抓住每一次市场机会,其申请贷款的随机性强、时间紧,因而影响民营经济向银行融资。
三是银行的授信歧视限制了民营经济的贷款。银行的授信歧视包括两方面:其一是所有制歧视。民营经济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非国有经济,国有银行与民营经济存在所有制“不兼容”问题,影响银行授信。另外,即使国有银行出于扶植和帮助目的给非国有经济主体放款,一旦贷款发生问题,有关负责人就无法逃脱干系,不是因为姓“资”和姓“社”的“政治问题”,而是可能被怀疑收取了对方的贿赂。而贷款给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一般比较安全,即使贷款出现问题,也不存在那么多麻烦事。所以民营经济融资难。其二是客户评价标准歧视。国有银行的授信,一般是对较大企业,大企业的各项信用指标是民营经济无法相比的,这种状况客观上对民营经济形成了信用标准歧视,不仅影响银行的授信行为和心理,更影响民营经济的融资信心。
其二,民营经济现况不利于其融资。这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层面:
一是民营经济内源融资层面。所谓内源融资,指企业不依赖于外部资金,而是在本单位内部筹集所需资金,主要是通过以前的利润留存进行资本纵向积累的一种融资方式。内源融资的资金来源包括两部分,一是企业自身的积累和储蓄,二是暂时闲置的可用来周转的资金。我国的民营经济虽然在最近十几年取得了飞速发展,但因中国民营经济的产业、产品、规模等因素的制约,其自有资金不足、自我积累有限仍是限制其发展的一大问题,这与世界其他国家民营经济内源融资占到50-60%形成鲜明对比。内源融资作为基础融资方式在中国民营经济的缺失,使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无法稳步地实现结构优化性扩张。
二是民营经济外源融资层面。所谓外源融资,主要指经济主体直接进入证券市场,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外源融资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企业的直接外源融资主要指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在股权融资方面,中国民营经济通过买“壳”、借“壳”、股份制改造和发行股票等方式已经有所涉足,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民营经济的资金困难问题。但这种方式,解决的只是部分民营经济的资金问题,这部分民营经济一般是规模较大、技术或产品较成熟、经营管理较好、经济效益较佳、发展前景较好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基础产业,只占民营经济总量的极小比重,中国绝大部分民营经济无法通过这种方式融资。而从债券融资来看,我国当前的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股票市场和银行信贷市场的发展,且在发行规模上有严格限制,很多大企业都很难通过此种方式融资,民营经济更没有可能。企业的间接外源融资主要指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关于民营经济的贷款难问题,除了上面分析的银行对民营经济“惜贷”外,民营经济缺乏合适的质押是另一重要原因。民营经济的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比较少,而银行贷款一般要求财产抵押,特别是要求固定资产抵押,这就使许多固定资产较少的民营经济贷款困难。
三是民营经济成长性差,竞争力弱。中国民营经济虽然在过去十几年对中国的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其自身的竞争力弱和成长性差一直是制约其融资的重要因素却是不争的事实。主要表现在三方面:(1)竞争力脆弱。经济成长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一般是从注重产量的劳动力时代发展为注重成本的生产力时代,再到注重价值的竞争力时代。而对一个企业来讲,其竞争力不仅表现在产品价格、数量、质量等方面,更重要的是取决于企业形象、研究开发水平、社会公共意识和持续发展经营能力等因素。中国民营经济在1978年后的迅速崛起,主要得益于当时迅速的规模扩张,即得益于卖方市场的运作特质。而当前买方市场基本形成,市场正从注重成本的时代迈向注重价值的时代,这就要求要有较强的竞争力。当前中国民营经济的公司形象、产品质量、社会公共意识和科研开发水准都有待进一步提高,这就严重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银行授信活动,是一种预期收益性很强的经济行为,民营经济的这种状况,自然使银行授信望而却步。(2)处于竞争性较强的领域,生存难度大。中国民营经济所处产业水平较低,民营经济占优势地位和主体地位的行业主要是“夕阳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这就决定其生存的态势—-面临的竞争力比较强,包括与国有大型企业的竞争以及民营经济间的竞争,这种状况决定民营经济的生存难度较大,导致民营经济融资困难。(3)企业绩效低。中国民营经济的绩效低,主要是相对授信主体而言的,而不是单纯就民营经济的运作机制来说的。中国的民营经济绩效低,主要表现在资金利税率、权益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方面,有关部门调查表明,民营经济在这些方面远远落后于大型企业。这就使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不敢对民营经济放款。
其三,缺乏专门为民营经济服务的金融机构。一是国有专业银行没有设立为民营经济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国四大专业银行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大型企业,对民营经济只是随机“救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是由国家计划决定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这是由市场运作成本决定的,根本无法保证满足民营经济信贷需要,这不仅严重制约了民营经济的顺利发展,而且使民营经济贷款难以避免出现“寻租”现象,从而扰乱金融系统的运作规则。二是缺乏一批专门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与民营经济兴衰息息相关的非国有银行。我国民营经济20年来一直生机勃勃,其产值已占到工业总产值的75%,但我国一直没有发展起、也没有允许发展起一批与之相适应的、为其服务的、与其一起成长的非国有银行。非国有银行发展起来至少有三点好处:(1)机制灵活,运作成本低,资金较少,能够与民营经济一起成长,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推进力量;(2)非国有银行一般具有浓厚的“地方性”,对当地的客户情况较为了解,“信息不对称”问题没有那么严重,从而大大降低交易成本;(3)非国有一方面使银行运作有效率,因为盈亏都是自己身上的肉,所以每一笔交易都要精打细算,从而逐步规范运作机制和规则,培养优秀的专业人才;另一方面保证一切成本都体现在价格中,用不着担心“寻租”现象的产生。三是缺乏民间融资机构。中国资本市场发育迟缓且十分不规范,因此,居民手中的货币只能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现增值,而民间投资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出现,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发展民间融资机构,可以有效地引导居民资金流向效益高的投资领域,从而实现资金的最佳配置和运用,如果民间融资机构能够发展并逐步壮大,将有效地解决民营经济的资金问题。
另外,民营经济融资信息渠道不畅。这种状况主要表现在银行对申请授信的中小企业既没有充分的时间又没有合适的渠道进行了解,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因为民营经济数量大,情况千差万别,难以达到“完全信息”。中国私营企业共有150万个,占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的99%,且分布的行业、地区、自身规模、产品状况等十分复杂,这就限制了银行对民营经济的授信。二是有些信息本身就缺乏,无从获得。例如竞争力、成长性等决定银行授信行为的有关民营经济发展前景的信息,当前对国民营经济的评估中不仅缺乏,而且的确难以获取。三是很多民营经济成立的时间短,其信息的真实性难以甄别,尤其是民营经济的信用度和信用史无法给银行以可靠的保证,使银行对民营经济授信“望而却步”。
2.民营经济融资难问题的对策解析
解决好民营经济融资难问题,关系到中国当前的社会稳定和未来几十年的经济增长状况。解决民营经济的融资难问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其一,加快改革国有银行的信贷机制,建立与民营经济贷款配套的政策体系。国有银行资金雄厚、机构众多,并且有着较好的专业人才和技术基础,这是中小金融机构无法相比的。当前国有银行对民营经济的支持,要从三方面着手:一是要改革银行的贷款审批程序和信息获取渠道,形成适合民营经济贷款要求的运作机制和政策方针,同时尝试着设立民营经济贷款的专门部门,专项负责解决民营经济的信贷问题;二是要逐步改革和完善国有银行的授信办法,要给分支机构一定的贷款权限,充分调动基层机构的积极性,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在完善第一责任人基础上,将责任分摊到各级负责人并逐步量化,充分调动信贷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责权利的统一,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三是可以尝试在管好对大型企业贷款利率的同时,适当放开对民营经济的贷款利率,形成一种类似“双轨价格”的利率体系,这可能会对我们的利率自由化起到相当的推动作用。
其二,建立健全民营经济信贷担保体系。民营经济没有合适的贷款担保,是其难以取得贷款的重要原因,因此,建立民营经济贷款担保体系是解决民营经济贷款难的重要一环,具体可以从三方面考虑:(1)对于小额的贷款,可以以企业自身的资产和项目作抵押担保,并逐步尝试使民营经济自身形成相对完备的贷款制度;(2)为进一步保证民营经济的融资顺利进行,可尝试由政府牵头、企业为核心、金融机构为后盾联合成立担保机构,并设立担保基金,对民营经济融资进行担保;(3)对一些私营企业的贷款,可以尝试探索数户联保的方式,促成企业联合,一是可以企业之间互相作为担保者,二是可以设立企业联合担保基金,使企业融资有强大的后盾,使融资变得较为容易。
其三,发展和完善直接融资体系,积极探索风险投资机制,广开融资渠道。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对民营经济的直接融资大致包括四种:发行企业债券、开辟二板市场、创业风险投资和柜台交易。这四种方式是以发达和运作完善的资本市场的存在为前提的。我国资本市场发育迟缓且问题很多,大企业尚难以发行企业债券,民营经济更难为之,所以我们要大力发展和完善我们的资本市场,从长远来看,这可能是从根本上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难的根本所在;中国二板市场尚未建立,如果按照现行的深沪两地上市标准额度的限制,民营经济只能“望股兴叹”,在这一点上,尚有很多工作要做;当前要逐步培育一批创业风险投资公司,为民营经济的创业和发展提供融资支持,证券市场也要逐步开设二板市场,或者加大与香港的合作,可考虑在香港先开辟二板市场,为创业风险投资公司顺利推出奠定市场基础;与此同时,可尝试有管制的发展柜台交易,为民营经济的融资开辟广泛的资金来源渠道,这也是我们逐步走向资本市场的一个必要的前期工作。
其四,推进民间金融机构建设。民间金融机构的最大优势是机制灵活,效率较高,其经营项目主要是面向民营经济,发展起民间金融机构,将从很大程度上缓解民营经济融资难的问题。培育和发展民间金融机构,可以尝试按地区、分行业成立商会等自律性组织,使民营经济实现自我管理,有组织地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和建议。各商会要建立为民营经济服务的机构体系,帮助民营经济融资,辅导有关知识,协助金融机构进行有关的授信调查,同时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立“商会基金”,使企业间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帮助的“互保联保”关系。个体私营经济可以建立行业公会,通过内部资金融通,缓解资金供求矛盾,同时积极发展带有行会性质的、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相联系的地下融资组织,并承认其合法地位,在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可尝试使其业务公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