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①Smith,Wealth of Nations,第3编.第2章。
[6] ②同上,第365页。
[7] ③同上,第368页。正如约翰逊所指出的那样,“亚当·斯密不仅反对分成租佃制,而且提议用征税的办法诱使他主采用其他租约安排”。参见41页注1,第112页;注1,第779-788页,特别是第783页。
[8] ④见注1,第368页。
[9] ①Smith,Wealth of Notions,第 369页。
[10] ②同上,第368-372页。
[11] ①Young,Travels,于1792年出版了第1版,以后还出了多个版本。我手边有 1793年都柏林重印版的第2卷、由马克斯威尔(Constantia Maxwell)编的节略本(Cambridge,At the University Press,1929)以及贝瑟姆-爱德华兹小姐编的《1787、1788和1789年法国游记》(London,GeorgeBell and Sons,1892年)。
[12] ①Young,Travels(Dublin),第241-242页。扬几乎没有进行分析研究来支持他的这种主张,当他写下以下一段话时,人们会怀疑他带有偏见,“分成佃农极为贫穷,他们无法很好地耕作土地。我曾试着谈论这种应该加以研究的土地出租方式;但在法国讨论这种事情纯粹是浪费时间”(马克斯威尔II版,第202-203页)。
[13] ②Young,Travels(Betham-Edwards)。
[14] ①参见46页注1,第18页。
[15] ②同上,第361-404页。
[16] ③贝瑟姆-爱德华兹在《游记》引言中写道,“在过去的50年里,同任何其他土地出租方式相比,分成租佃制最大限度地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和农业状况”。她写这段话时,谈的并不是扬时代的法国农业。因此,马克斯威尔的编辑方式似乎更为合适。马克斯威尔关于分成租佃制的观点是值得注意的:
或许这种制度并不是贫穷的原因,而是贫穷的结果。分成租佃制在实践上要比在理论上运行得更好,以下事实证明了这一点:法国大革命之后,它保存了下来,而且至今仍是一种得到普遍承认的占有土地的方式。……甚至在法国大革命前,就有许多法国地主同分成佃农的关系非常好,常去地里看他们,与他们一起讨论农业问题(马克斯威尔II版,第3O页)。
[17] ①参见46页注1,第239页。
[18] ②扬对赋税的描述集中在“革命”一章中(《游记》,马克斯威尔版,第327——360页),在第36页上,马克斯威尔指出,“根据最近的估计,在扬的时代,36%的农民收入作为直接征税上缴给了国家;14%的收入作为什一税缴纳给了教会;11%或12%的收入缴纳给了庄园主”。
[19] ①参见46页注1,第296-297页。
[20] ②Richard Jones,An Essay on the Distribution of Wealth and on theSource of Taxation,part 1-rent(London,John Murrary,1831)。据我所知, 该书的第2卷从未出版。琼斯对土地出租的看法与斯密相同,这在他的整本书中都可以看得很清楚,特别是参见第73-75页。
[21] ① Richard Jones,An Esaay on the Distribution of Wealth and on theSource of Taxation,part 1-Rent,第91页。
[22] ②同上,第98-99页。
[23] ①Richard Jones,An Essay on the Distribution of Wealth and on theSources of Taxation,part 1- Rent,第102页。
[24] ①J.C.L.Simonde de Sismondi,Political Economy(1815年)(NewYOk,Augustus M.Kelley,1966),第41一42页。
[25] ②参见Mill,Prince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4th ed,London,JohnW·Parker and Son,1857),第2编,第8章。
[26] ③同上,第 367页。麦卡洛克(J.R.McCulloch)是另一个著名的“英国权威人士”。他写道:
“用分成租约的方式出租土地,在欧洲大陆是很普遍的。哪里采用这种方式,那里的土地改良就已完全停止,农民过着最贫穷的生活”。[Prince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Edinburgh)1843年,第471页]。
[27] ④Mill,Prince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第380页。
[28] ①参见53页注4,第366-367页。
[29] ②同上,第367页。
[30] ①参见53页注1,第365-366页。
[31] ②请注意,在引文的最后一句话表达的观点,与琼斯的观点迥然不同。
[32] ③参见53页注2,第363页,以及第364页上第二个脚注。
[33] ④同上,第363页。
[34] ⑤同上,第364页。
[35] ①穆勒对西斯蒙第的引证.见引前书,第363-364页。
[36] ①这是以往的学者关于分成租佃制下分配问题的讨论给我的印象。例如,参见引页注1;53页注1,第3章;53注3,第3部分;53页注3,第2卷。
[37] ①参见53页注入第2卷,第380-381页。
[38]①书稿付印前,斯蒂格勒(George J.Stigler)告诉我,穆勒确曾认为地租是一种生产成本,但马歇尔却犹豫不定。
[39]②Marshall,Princeples of Economics(8th ed.,1920;London;Macmillan 1956年),第534-5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