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③同上。
[22] ①用可以获得的资料无法进行这种区分。更为详细地讨论边际作物时,我们将设法对县进行分类。
[23] ②《台湾农业年鉴(1952年)》,第3.2节。
[24] ①例如,参见陈诚,《台湾土地改革纪要》,第三、2章;JCRR,《年度报告》,第1、2章。注意,无论是水田还是旱田,土地价格都根据土壤的等级和所处的位置而不同。一般而言,地租比例较高的县,土地价格也较高。但就像我们在第2章所指出的那样,市场地租比例不仅取决于土壤肥力和耕作成本,而且还取决于合约当事人所分担的投入。尽管土地价格是衡量土地肥力的较为恰当的尺度,但对我们现在的目的来说,原来的地租比例却是适当的衡量尺度。
[25] ②参见 Peteson,“Economic Study of Land Use”。
[26] ①据报道,这一个县的市场地租比例通常在年产量的50%和70% 之间,尽管有报道说,一些佃农耕地的地租比例高达90%。参见陈诚,《台湾土地改革纪要》,第1、2章;JCHK,《年度报告》,第1、2章。
[27] ②参见表4的脚注。
[28] ③1948年,每个佃农户的劳力为:新竹7.28;台北6.97,台中 6.21;高雄6.03:台南6.05;花莲6.32;台东5.21;澎湖3.28。参见《台湾农业年鉴(1949年)》,第2节。
[29] ④从理论上说,单位土地面积产值值最大化要求佃农投入的边际产出下降到零。这里我们只关心通过这一条件的趋向。
[30] ①据报道,一些佃农曾在国家拥有的外部边际土地上非法种植香茅草。从1951年起,尤其是在1953年实行“耕者有其田”方案后,香茅草的种植面积不断减少、以至于到1960年,JCRR考虑补贴其种植。参见《台湾农业年鉴(1958)》、第3.1.18节;Shen,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onTaiwan since World War II,第108页。
[31] ①也就是说,减租后,香茅草种植面积增加的比例(即较高的增长率),高于作物面积产量减少的比例,这就导致了给定土地上的总产量较高。
[32] ①参见Nien-tsing Lu,An Analysis of Farm Family Economy of Ower-Operators under the Land-to-the-Tiller Program In Taiwan,第124页;Shen,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on Taiwan since World War II,第8章,特别是第 155—164页;《台湾农业年鉴(1948-1952)》第3.2节;Young-chiTsui,A Study of Peasants in Taiwan(JCRR,1954)。
[33] ②参见Shen、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on Taiwan since World War II。
[34] ① Tsung-han Shen,Agricultural Resources of China(New York,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51),第220页。这段话说的是广州的农民。
[35] ①与香茅草不同,表6和表7中所列的边际作物的单位产量通常是在1949年开始下降的,1950或1951年达到最低单位产量。参见《台湾农业年鉴(1952年)》,第 3.4.B节。为了描述的明确清晰以及为消除农业中有时“不稳定”的产出变化,我使用了三年(1949一1951年)的平均值。由于1949年4-6月实行了减租,如果采用1950-1951年的平均值的话,我的假说会得到更有力的证明。
[36] ①Shen,Agricultural Resources of China,1951,第24章。
[37] ②平均说来,种植一公顷蔬菜所需的劳动,比种植一公顷正业作物大约多 7倍,比种植一公顷副业作物大约多 5倍。参见 Nien-tsing Lu,An Analysis of Farm Family Economy of Ower-Operators under theLand-to-the-Tiller Progrom in Taiwan,第124页,表121。
[38] ③同上。根据Lu的分析,种绿肥作物所需的劳动力是种蔬菜所需劳动力的大约1/15。
[39] ④这是竞争性市场所蕴含的一个条件。关于蔬菜和其他作物的市场价值,参见《台湾农业年鉴 1952年》,第 3.B节。
[40] ⑤请注意,1949年以前,边际作物的面积一般没有增加的趋势。参见《台湾农业年鉴(1950年)》,第 3.4.B节。但这里关键的证据是,减租后,边际作物的面积比边际内作物的面积增加幅度大。后面用的边际作物面积的三年(1949-1951年)的年平均数要比两年(1950-1951年)的年平均数小,因为1949年年中开始了减租。参见表3中各年间的数据变化。
[41] ①我对减租前后表6和表7中所有边际作物的单位产量观测数据进行了“t”检验。计算出的数据是对个成对观测数据标准平均差。零假说,即减租前后的单位产量不存在系统而显著的差别,在alpha=0.1这一显著水平上被否定了。减租后边际作物的单位产量明显较低,这也正是耕作集约度增加假说的意蕴。
[42] ②请注意,对表7中的第16到第20项来说,作物面积的减少是与单位作物面积产量的减少联系在一起的。要理解这一点并不困难。较好的土地和合适的时间的缺乏,轮种加快导致的较高耕作成本,这些都对相同季节性边际作物适成了“有害的”影响。
[43] ①对于大多数蔬菜生长所需的生长时间,人们通常使用“两三个月”这样模糊的话。由于这一原因,我们在这里只列举一些生长时间较为清楚的极端例子。
[44] ②参见S.C.Hsieh and T.H.Lee,“The Effects of Population Pressureand Seasonal Labor Surplus on the Pattern and Intensity of Agriculture iTaiwan(mimeographed 1964),第5页。没有关于每一种蔬菜所需劳动日的资料。
[45] ①陈诚,《台湾土地改革纪要》,第37页。或许园艺业很少采用租佃制是陈诚作出这一决定的主要原因。我搞不懂为什么减租办法不适用于园艺作物。
[46] ②显然,每公顷的株数是不固定的,但我们没有有关每公顷土地产量的资料。我利用表8中23个成对观察数据的标准平均差,对减租前后的株产量数据进行了“t”检验。零假说,即减租前后的株产量不存在任何系统而明显的差别,在α=0.1这一显著水平上被否定了。减租后园艺作物的株产量明显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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