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是具有可感的艺术形式,它以自身的、独特的形象,能够激起人们心灵中的感情和想象,从而打动人、感染人和鼓舞人、教育人。因此,形象性,成为文艺审美活动的第一显著的特征。蔡元培就是从文艺有别于科学这个角度,谈到形象性这一特征。他在《(美术生活)
》儿童专号的题词》中指出:
科学基于概念,美术偏于直观①。
为什么文艺具有直观的审美特征呢?蔡元培作了三个方面的具体论证。
(一)对于同一事物,科学与文艺(美术)的认识和评价不同。他举例说:
譬如这里有花,在科学上讲起来,这是菊科的植物,这是植物,这是生物,都是从概念上进行。若从美术家眼光看起来,这一朵菊花的形式与颜色觉得美观就是了,是不是叫菊花,都可不管。其余的菊科植物怎么样?植物什么样?生物什么样?更可不必管了。又如这里有桌子,在科学上讲起来,他那桌面与四足的比例,是合乎
①《蔡元培美学文选》,插页书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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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学的理法的;因而推到各种形式不同的桌子,同是一种理法;而且与桌子相类的椅子凳子,也同是一种理法;因而推到屋顶与柱子的关系,也同是一种理法,都是从概念上进行。若从美术家眼光看起来,不过是一个桌面上纵横的尺度的比例配置得适当;四足的粗细与桌面大小厚薄,配置得也适当。
这段话是在1920年秋在湖南一次讲演中说的,目的在于阐明美术与科学的关系。
美术与科学的不同在于,“科学是用概念,美术是用直观”
①。但是,“在各种科学上,都有可以应用美术眼光的地方”
②。实际上是客观事物的声、色、形等,给人直观的感觉,而获得精神上的享受。
1934年,即相隔14年后,蔡元培虽强调美术和科学的区分,而这个区分,不是简单用概念和直观,而是提出“科学基于概念,美术偏于直观”
,实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并在这组关系中,各有其主导面。这实际上含有审美过程中的直观能力,并不排斥逻辑能力的萌芽。在其理论发展上推进了一步。
(二)
文艺具有直观性,是同人们接受美感的审美感觉器官发生关系的。蔡元培认为,建筑,雕刻、图画等是“关系视觉之美术”
③。他指出:吾人视觉之所得,皆面也,赖肤觉之助,而后见为体。
建
①同上,第53页。
②同上,第54页。
③《蔡元培美学文选》,第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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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雕刻,体面互见之美术也。其舍体而取面,而于面之中,仍含有体之感觉者,为图画。
体之感觉自何起?
曰:在于远近之比例,明暗之掩映。
西人更益于绘影写光之法,而景状益近于自然。
这就是说,造型艺术的审美感觉器官,主要是视觉,而肤觉(严格说来是触觉——引者注)
,也间接参与其中,所谓“赖肤觉之助,而后为见体”。
图画为什么可以“于面之中,仍含有体之感觉”呢?这是“起于远近之比例,明暗之掩映”
,说到底,也是借助于肤觉(触觉)的间接参与。蔡元培还认为:
音乐者,合多数声音,为有法之组合,以娱耳而移情者也①。
音乐所托,一曰人发声,二曰乐器声,是听觉艺术。如果说图画“悦目”
,音乐则以“娱耳”。于是,音乐审美,就涉及到音阶、音量、音色、谐音,以及乐调、乐曲。它是直观性,不同于图画“绘影摄光”
,景状“近于自然”
,而是“以有节奏之变动为系统,而又不稍带于迹象”。而且,后者在人的生理上,“有节宣呼吸、动荡血脉之功,而在心理上,则人生之通式,社会之变态、宇宙之大观,皆得缘是而领会之。此其所以感人深,移风易俗也。”
②
正因为文艺具有直观性和审美器官的独特性,蔡元培进
①《蔡元培文集》,第54页。
②车尔尼雪夫斯基著、周扬译:《艺术与现实的审美关系》,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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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引伸出“美的对象”的普遍和超脱的特性,指出:凡味觉、臭(嗅)觉、肤觉之含有质的关系,均不以美论:而美感的发动,乃以摄影和音波辗转传达之视觉为限,所以纯然有“天下为公”之概①。
(三)文艺具有直观性,也就有了一定感性形式的美。蔡元培把这种感性形式的美,看作“美的条件”或“美术的条件”。
他说:“图案上美的条件,第一是有节奏。简单的,是用一种花样,重复若干次。复杂的,是用两种以上的花样,重复了若干次……第二是均齐。”
②还有“对比,增高,调和等等”。
③
又譬如说:
雕刻之精者:一曰匀称,各部分之长短肥瘠,互相比例,不违天然之状态也。二曰致密,琢磨之工,无懈可击也。三曰浑成,无斧凿痕也。四曰生动,仪态万方,合于力学之公例;神形活现,合于心理之公例也④。
作为雕刻之精的标志“匀称、致密、浑成、生动”
,前三点讲的是感性形式的美,第四点“生动”实是一个美学范畴⑤。
“合力学之公例”的为“形”
,“合心理学之公例”的为“神”。
神形兼备,相当于谢赫《古画品录》中所说的“气韵,生动
①《蔡元培美学文选》,第220页。
②同上,第93页。
③同上,第103页。
④《蔡元培美学文选》,第59页。
⑤参见宗白华:《美学散步》,上海文艺出版社,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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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也。“
①这是视觉艺术的感性形式美的规律。
至于听觉艺术的感性形式美的规律,与以上第二方面谈到的音阶、音量、音色、谐音,以及乐调、乐曲有关。虽然“初民的音乐,唱歌比器乐发达一点。两种都不过小调子,又是偏重节奏,那谐声是不注意的。他那音程,一,是比较的简单;二,是高度不能确定。”
②但是,初民的音乐,毕竟具有一定的感性形式美,只不过与现代音乐相比较,其“形式是简单一点儿,粗野一点儿”罢了③。
尤其可贵的,蔡元培还揭示了“复杂而统一”是文艺感性形式美的“公例”
,“至今尚颠扑不破”。
雅氏(即亚里士多德——引者注)对于美术,提出“复杂而统一”一条例,至今尚颠扑不破。譬如我在这个黑板上画了一了一个圆圈,是统一的,但不觉得美,因为太简单。又譬如我左边画几个人,右边画个动物,中间画些山水、房屋、花木等类,是复杂的;但也不觉得美,因为彼此不相连贯,没有统系,就是不统一。所以既要复杂,又要统一,确是美术的公例④。
显然,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中说过“寓变化于整齐之中,
①此句标点,按钱书华《管锥篇》第四册,第1353页所作的句读。参见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第三章“释气韵生动”第十二节“气韵与形似问题。”
(台湾学生书局1966年版,第193—206页)。
②《蔡元培美学文选》,第102页。
③同上,第103页。
④《蔡元培美学文选》第1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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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奇崛于方平之内“
①似乎也恪守了这一“公例”。
从以上三方面来看,蔡元培关于文艺进行审美时必须从具体形象入手的论述是正确的。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也能够从艺术具体形象入手,进行审美活动。但是,他于1916年写了《石头记索隐》一文,表面上好像注意到了文学的政治意义,但实质上却没有真正从文学作品的艺术形象上去认识《红楼梦》的社会意义,相反地却从自己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观念出发,把文学与政治关系庸俗化,强拼硬凑地把小说情节和历史事实相比附,对《红楼梦》作了许多曲解。这是需要认真记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