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政新篇》开篇的总论之末,洪仁曾以“以风风之”
、“以法法之”
、“以刑刑之”三者相结合作为治世的方略,并且提出:“三者之外,又在奉行者亲身以倡之,真心以践之,则上风下草,上行下效矣。”
②
洪仁美学思想,不是关在象牙塔里冥思苦想出来的,而
①《绘画论》,《文艺理论译丛》,1985年第4期,第70页。
②《资政新篇》,《太平天国》第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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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美学思想史11
是从当时的社会现实出发,适应斗争需要而提出的理论,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以风风之”
、“以法法之”
、“以刑刑之”三者相提并论,正是抓住美的作用和特殊性。中国先秦的美学思想,都强调礼、乐并举①,后来出现的《礼记》一书,又增加了“刑”
、“政”
,并论述了“礼、乐、刑、政”四者和关系。
洪仁“以风风之”的观点,是继承了礼、乐并举这一合理的成分。而“以法法之”
、“以刑刑之”
,正是继承了把“礼、乐、刑、政”统一起来的这一传统观点。他主张处于达官高位者,应当以身作则,自己要有美德,对那种“可耻之行”要态度鲜明地表示“鄙之忽之”
、“怒之挞之”
,然后才能取信于民,对百姓进行情感教育,使之“民自厌而去之”
,“是不刑而自化,不禁而自弭矣。”
②美的教育是潜移默化的,而不是耳提面命的。
它能够调动人们美的情感和奋发向上的毅力,同“法”
、“刑”那种强制性的规范不一样。洪仁强调要发挥美的作用,使美育变成人们自觉接受的东西,从上到下,人人模仿,上行下效,真正做到“以风风之”。当然,要达到这个目的是很不容易的,因为习惯势力的强大和社会各种坏风气的影响,人们头脑中“不美”的东西是很多的,他曾指出:“甚矣习俗之迷,贤者不免,况愚者乎?”但是,洪仁表示要以坚强的毅力和决心,改变旧风败俗,逐步清除人们头脑中所浸染的不美的思想,从而兴美革丑,修善去恶。他论述
①参见拙作:《上古音乐美学思想里的中和精神》,《福建日报》1985年4月28日。
②《资政新篇》,《太平天国》第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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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夫所谓以风风之者,谓革之而民不愿,兴之而民不从,其事多属人心蒙昧、习俗所蔽,难以急移者。不得已以风风之,自上化之也①。
接着洪仁举了诸如男子长指甲、女子喜缠脚、吉凶军宾、琐屑仪文、养鸡斗蟋、打鹌赛胜、金玉粉饰之类例子,指出这些旧风败俗“皆小人骄奢之习”
,“禁之不是成广大之体,民亦未必凛遵;不禁必为败风之渐。”
②他认为要有多种措施,特别注意“以风风之”
,大力提倡美好的风气,移风易俗。他在《克敌诱惑论》中指出:
世上诱惑不能免,人心诱惑不能无。降生以后,未升以前,无处不是诱惑之境,无时不生诱惑之心③。
而“迷惑”的心理状态的出现,往往为“良心绝灭于内,内为魔鬼之营;物欲锢结于心,心非上帝之殿”
④,借用了宗教的语言。要解除人心的迷惑,引导人心到最美、最宝贵的未来前景上去,到有利民生的“美举”上去,到“有用之物”上去。
但是,洪仁这些措施是不能真正达到目的的。他一面赞美社会新事物,赞美科学技艺,强调摆脱陈腐风气。另一
①《资政新篇》,《太平天国》第2册。
②《资政新篇》,《太平天国》第2册。
③《洪仁选集》,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30—31页。
④《洪仁选集》,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30—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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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企图采用略加修改的西方宗教教义作为改变陈腐风气的思想武器。他贬斥九流,指责释、道两教为“诞妄之甚”
,批评儒学为“罔知人力之难”
,竭力倡导和推崇所谓“福音真道”和“上帝圣神”的教育、感化的巨大作用。他说:
此理是以开人之蒙敝以慰其心,又足以广大之智慧以善其行。人能深受其中之益,则理明欲去。而万事理矣,非基督之弟徒,天父之肖子乎!
究亦非人力所能强,必得上帝圣神感化而然也①。
洪仁“以风风之”的本意,在于激发民众情感,动员他们起来对那些被他称为“妖魔”的封建王朝及其陈腐习俗进行彻底变革,是很有积极意义的。但最后阐发的“非人力”所能决定,而要靠“上帝圣神感化而然”。
这个“上帝圣神”
,主要指太平天国“拜上帝会”组织,指太平天国政权。这两者,即“民众”与“天国”是统一的。洪仁的宗旨是号召人民跟着“天朝”政权,与封建陈腐的东西进行坚决斗争。由此可见,洪仁的美育思想是披上宗教外衣的,带有某种神秘色彩。洪仁的抱负和理想,他主张的“倡美举”
、“以风风之”
,不能得以彻底实行,这与太平天国后期领导集团内讧,终于引起内部变乱和残杀,造成革命形势逆转是有直接关系的。这个内因,这个基本要素,远远超出了美学思想的范围。
①《资政新篇》,《太平天国》第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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