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黄遵宪与日本友人笔谈遽稿》,《乙卯笔话》第一五卷,第八八话。
③《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二十二,第189—190页。
④梁启超手批《人境庐诗草》批语,转引《黄遵宪研究》,第155页。
⑤梁启超手批《人境庐诗草》批语,转引《黄遵宪研究》,第1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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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能使之融化于独创的意境中,不能说是摹仿,更不能斥为剽窃。
《人境庐诗草。自序》中虽未曾直接提及民歌,但我们从他散见的其他论著和诗歌创作实践来看,他是十分重视民歌的。据罗香林藏公度手写本山歌《题记》云:
十五国风妙绝古今,正以妇人女子矢口而成,使学士大夫操笔为之,反而不能,以人籁易为,天籁难学也。
余离家日久,乡音渐忘,辑录此歌歌谣,往往搜索枯肠,半日不成一字,因念彼岗头溪尾,肩挑一担,竟日往复,歌声不歇者,何其才之大也。钱塘梁应来孝廉作《秋雨庵随笔》,录粤歌十数篇。如“月子弯弯照九州”等篇,皆哀感顽艳,绝妙好词,中有“四更鸡啼郎过广”一语,可知即为吾乡山歌,然山歌每以方言设喻,或以作韵,苟不谙土俗,即不知其妙,笔之以书,殊不易耳。……又有乞儿歌,沿门拍板,为兴宁人所独擅场。仆记一歌曰:“一天只有十二时,一时只走两三间;一间只讨一文钱,苍天苍天真可怜!”悲壮苍凉。仆破费青蚨百文,并软慰之,故能记也①。
从这段话可知黄遵宪不但非常肯定民歌的传统和价值,给民歌手以很高的评价,并且还懂得民歌的某些艺术特征,意识到民歌与诗的关系。他晚年还主张创造一种“斟酌于弹词粤讴之间”的“杂歌谣”体。这种新的诗体在句式上,“或三或
①《人境庐诗草笺注》,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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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或七或五,或长或短“
:在格调上,“或壮如陇上陈安,或丽如河中莫愁,或浓如焦仲卿妻,或古如成相篇,或俳如俳伎辞〈即骆驼无角、奋迅两耳之辞也)
“在内容上”弃史籍而采近事,如梁园客之得官,京兆尹之禁报,大宰相之求婚,阉人子之纳职,候选道之贡物,绝好题也“
①。虽然诗人作了一些有益尝试,也写过一些近似民歌的作品,但诗人并不以此为满足,说:“此新体选韵难,选声难,着色难”
,希望能“拓充之,光大之”
②,使诗歌形式有一个大的突破。
黄遵宪关于学习和继承古代文化遗产的见解,鲜明地体现了这么二个特点:其一,尽管他还没有明确提出古代文化遗产包括精华和糟粕两种成分的观点,但他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的存在,并且特别提出了要摆脱糟粕束缚是很不容易的。
其二,他已经认识到学习和继承都必须为我所用,而不是为了追摹古人。这就表明,在诗与传统关系这个问题上,如同诗与古今、诗与现实、诗与诗人问题上一样,黄遵宪的观点也是富有革新精神的。
①《致饮冰室主人手札》(光绪二十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②《致饮冰室主人手札》(光绪二十八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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