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人为中心疗法的发展过程
患者中心疗法的基本体系是由罗杰斯一手发展起来的。卡尔·罗杰斯(Carl Rogers,1902~1987)生于美国芝加哥近郊一个勤奋劳作的清教徒家庭。幼年时受的教育强调德行、勤劳,以及基督教的信仰。1922年,罗杰斯到北京参加世界基督教徒学生联合会,异域见闻使他原有的一套信念受到很大冲击,使他“能够思考我自己的思想,得出我自己的结论,并采取我所信任的立场”。这次经历以及从中得到的感受,使罗杰斯相信:人最终必须信任、依靠自己的经验,才能做真正的自己。这一思想深深地影响着他日后的人格研究。
按照吉利兰德(Glliland)等人的看法,患者中心疗法的发展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以罗杰斯1942年出版《咨询和心理治疗》一书为标志。这本书的副题为“临床实践中的最新概念”,正如这个副题表明的,罗杰斯在书中提出了一些重大的、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心理分析疗法很不相同的治疗理念。其中一个关键思想是:只有当事人才能够充分、深刻地了解自己。要取得较好的疗效,就要依靠当事人来指导治疗过程。针对心理分析由治疗者主导一切的倾向,此时期罗杰斯的体系称为“非指导性治疗”。
发展过程的第二阶段以《当事人为中心疗法》的出版(1951年)为标志。自此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罗杰斯的体系一直叫“当事人为中心疗法”。在这本书中,罗杰斯系统地阐述了这一疗法的理论和实践。其中,关于人的“自我概念”、“自我概念与机体经验的关系”等理论问题得到更深入、更清楚的探讨和分析。在实践方面,也从重视反映来访者所说的事实内容转为同时重视反映隐蔽的情感,从而真正深刻、准确地“进入”来访者的“现象世界”。
第三阶段称为“经验阶段”。1957年,罗杰斯从芝加哥大学来到威斯康辛大学,任心理学和精神病学教授。由于这一转变,罗杰斯的当事人从主要是正常人变成了主要是精神病人。此时,罗杰斯开始有意识地探索治疗中究竟需要什么条件才能使来访者发生改变,并力图使自己的理论受到严格的经验检验。这一努力导致他对咨询者和来访者之间“伙伴关系”的强调,重视咨询者的态度对来访者的影响,重视双方的情感、体验的交流。
第四阶段,也就是现在称为“以人为中心治疗”的阶段,约始于70年代初。这一名称的改变恰如其分地反映了罗杰斯兴趣重点的转移:罗杰斯强烈地希望把他的体系扩展到传统的心理治疗领域以外,使当代大多数人过上一种人本主义的、存在主义的个人生活,即超出个人的社会角色的、充分发挥其机能的、整合程度高的生活。在这种帮助活动中,“以人为中心的治疗”强调一种“人—人”关系,而不是“帮助者—被帮助者”的关系。
许多年来,罗杰斯的思想一直在不断变革,然而他的体系中的一些基本组成部分并没有大的变化。新的思想往往是前面思想的深化和丰富,而不是原有思想的否定。
80年代后期以来,由于心理咨询和治疗领域折中主义途径和“复合论”的途径日益赢得重视,加上患者中心疗法本身某些固有的局限,再加上心理学中盛极一时的人本主义思潮已经送走了它的鼎盛期,患者中心疗法的声势似乎有所减弱。但总的看来,它仍是当今世界上地位比较稳固、影响很大的几种治疗流派之一,同时也是新的治疗模式的主要灵感来源之一。
二、以人为中心治疗的特点
以人为中心治疗的所有特点可以归纳为一点,即强烈的人本主义倾向。这一倾向与心理学中的一个派别——人本主义心理学一致,或者说是人本心理学思想在治疗领域的表现。这里先谈谈以人为中心治疗在一些基本理念上的人本主义色彩,然后分析以人为中心治疗的几个主要特点。
(一) 基本理念的人本主义色彩
心理学的一个根本问题是怎样看待人。在人本主义心理学出现之前,心理学中最有影响的两大学派是精神分析学派和行为主义学派。人本心理学是作为对这两大学派的反对力量而出现在心理学舞台上的。它一方面反对精神分析学派从对心理障碍患者的观察去推论人性,认为这样看人得到的是“病态的人”;另一方面反对行为主义者从对动物的观察去推论人性,认为行为主义者眼里的人是“大一点的白鼠”。人本主义者主张应该从健全发展的人身上去观察人的基本属性,这样才能正确把握“人是什么样的”这一根本属性。
具体到罗杰斯及其患者中心疗法,其人本主义精神主要可归纳为这样几点:相信人本质上是好的,有“善根”;相信人有向好的、强的、完善的方向发展的强大潜力;相信人能够自我依赖,自主自立;主张心理学应该研究人的价值和尊严,咨询和心理治疗应该为恢复和提高人的价值、尊严作贡献等。
(二)重视当事人的主观经验世界
罗杰斯认为,一个人的主观经验世界(称作现象场)是他的真正的现实。他从何而来,要往何处去,为什么痛苦悲伤,这一切都只有进入他的现象世界才能理解。所以,患者中心疗法反对用一些外在的指标、标准来衡量、评估当事人。其理由除了认为这种诊断或评估容易使咨询者见“病”不见人,容易产生一种自大、自负的咨询态度之外,最主要的就是认为这种“从看台上观察当事人”的做法根本无法了解当事人独一无二的主观现象世界。
(三)反对教育的、行为控制的治疗倾向
以人为中心治疗的基本假设之一,就是当事人有能力自己发现价值,发现自己的问题,并有潜在的个人资源来获得价值,解决自己的问题。所以这种疗法反对咨询者耳提面命式的教导,摒弃由咨询者告诉当事人什么好,什么不好。同理,患者中心疗法也不主张采用奖励、惩罚等行为控制手段来“治疗”当事人。总之,它反对一切对来访者施加“影响”的做法。
(四)由来访者主导治疗过程
由于咨询者总是不如来访者更了解他自己,所以,会谈的主题和方向应交给来访者
掌握,由来访者选择。咨询者信任来访者有能力主导治疗进程,并且相信,没有咨询者的指导性的干预,来访者能够更自由地自我探索,从而获得对自己最有价值的收益。
(五)咨询者做来访者的“朋友”和“伙伴”
在以人为中心的治疗者看来,咨询者在会谈中能做的最好工作是创造一种气氛,一种能够让来访者(也包括咨询者自己)不感到有威胁和限制,能够自由地感受情感、探索自我的氛围。要做到这一点,首要的条件是建立、发展和维系双方之间的情感联系。因此,咨访双方应该做脱去了角色面具的朋友,像一对结伴到个人内心世界进行“探险”的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