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疗的目标
以人为中心的治疗的基本目标可以说是“去伪存真”。“伪”就是一个人身上的那些与其价值条件化了的自我概念相一致的,或者说由这些自我概念衍生出来的生活方式,思想、行动和体验的方式。“真”就是一个人身上那些代表着他的本性,属于他的真正自我的思想、情感和行动方式。罗杰斯常用“变成自己”,“从面具后面走出来”这样的话来表达以人为中心的治疗目标。在《成为一个人意味着什么》一文中,罗杰斯这样谈到咨询者希望在来访者身上产生的变化:“他……变得愈来愈接近他真正的自己。他开始抛弃那用来应付生活的伪装、面具或扮演的角色。他力图想发现某种更本质、更接近于他真实自身的东西。”
一旦去伪存真的工作得以完成,来访者似乎变成了一个新人,一个“充分发挥机能的人”。充分发挥机能的人起码在以下几方面有根本的变化:
(1)他对任何经验都较为开放,也就是说,他不再对经验进行取舍,歪曲和否认某些经验。他变得更能够了解源于自身机体内部的情感和态度,也能够更客观、更准确地认识客观现实,而不是穿着一套防御盔甲置身于经验世界。他能够自由地体验并意识到对己对人的爱、恨、气恼、失望;他能看到“并非一切树木都是绿的,并非一切男子都像刻板无情的神父,并非一切女性都拒人于千里之外,并非一切失败都证明自己毫无是处……”
(2)他的自我结构变得能与其经验相协调,并能够不断变化以便同化新的经验。他变得越来越感到他对经验的评价是立足于自身,是用自己的心、自己的眼去看待一切,而不再寻求他人的赞同或否认,不再依赖他人提出的生活准则,不再依赖他人来帮助自己作出决定或选择。总之,他这时能感到自己是为自己活着,自己对自己负责,完全真诚地对待自己。
(3)他变得更信任自己的机体,充分利用机体估价过程而不是价值条件来评价经验。“他们越来越深刻地发现自己机体的可靠性,认为它是一个最好不过的工具,因为它能够在任何新的环境下找到最恰当的行为方式”。虽然机体给出的信息也可能出错,但由于人对经验的开放,一旦出错即可知道,并迅速修正。他不再害怕自己的情感反应,他能够信任、欣赏自己源于机体的丰富情感。良心不再是一个铁面无情的监察官,而能够与机体感受和睦相处。
(4)他愿意成为一个变化的过程,而不是追求达到一种理想、满意然而固定不变的状况。他愿意生命像流水,愿意体验这种此时此刻正在进行的流动、变化,承认生命的意义存在于这流动过程之中,而不是为了一个“目的地”而生活。
可以看出,以人为中心的治疗目标总是表述得较为笼统,较为一般化,而不够具体确切。这是因为它把咨询看作是整个人的改变,而不是某个症状、某个问题的改变。罗杰斯相信,人的心理机能活动具有整体性,是一个通体相关的组织系统,任何一个部分的变化都会涉及整体。因而要从整体变化去了解部分的变化。由于这个考虑,以人为中心的治疗不以问题解决模式为然,不以特定的策略、手段去追求某个问题的可观察的改变。
二、治疗过程
罗杰斯在其工作的早期,曾就治疗过程提出过12个步骤[2][7]。但他强调说这些步骤并非是截然分开,而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
(一)来访者前来求助
这对治疗来说是一重要的前提,如果来访者不承认自己需要帮助,不是在很大的压力之下希望有某种改变,咨询或治疗是很难成功的。
(二)治疗者向来访者说明咨询或治疗的情况
治疗者要向对方说明,对于他所提的问题,这里并无解决的答案,咨询或治疗只是提供一个场所或一种气氛,帮助来访者自己找到某种答案或自己解决问题。治疗者要使对方了解咨询或治疗的时间是属于他自己的,可以自由支配,并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法。治疗者的基本作用就在于创造一种有利于来访者自发成长的气氛。
(三)鼓励来访者情感的自由表现
治疗者必须以友好的、诚恳的、接受对方的态度,促进对方对自己的情感体验作自由表达。来访者开始所表达的大多是消极的或含糊的情感,如敌意、焦虑、愧疚与疑虑等。治疗者要有掌握会谈的经验,有效地促进对方表述。
(四)治疗者要能够接受、认识、澄清对方的消极情感
这是很困难同时也是很微妙的一步。治疗者接受了对方的这种信息必须对此有所反应。但反应不应是对表面内容的反应,而应深入来访者的内心深处,注意发现对方影射或暗含的情感,如矛盾、敌意或不适应的情感。不论对方所讲的内容是如何荒诞无稽或滑稽可笑,治疗者都应能以接受对方的态度加以处理,努力创造出一种气氛,使对方认识到这些消极的情感也是自身的一部分。有时,治疗者也需对这些情感加以澄清,但不是解释,目的是使来访者自己对此有更清楚的认识。
(五)来访者成长的萌动
当来访者充分暴露出其消极的情感之后,模糊的、试探性的、积极的情感不断萌生出来,成长由此开始。
(六)治疗者对来访者的积极的情感要加以接受和认识
对于来访者所表达出的积极的情感,如同对其消极的情感一样,治疗者应予以接受,但并不加以表扬或赞许,也不加入道德的评价。而只是使来访者在其生命之中,能有这样一次机会去自己了解自己。使之既无须为其有消极的情感而采取防御措施,也无须为其积极情感而自傲。在这样的情况下,促使来访者自然达到领悟与自我了解的境地。
(七)来访者开始接受真实的自我
由于社会评价的作用,一般人作出任何反应总有几分保留;由于价值的条件化,使得人们具有一个不正确的自我概念,因此常常会否认、歪曲若干情感和经验。这与人的真实的自我是有很大距离的。而在治疗中,来访者因处于良好的能被人理解与接受的气氛之中,有一种完全不同的心境,能够有机会重新考察自己,对自己的情况达到一种领悟,进而达到了接受真实自我的境地。来访者这种对自我的理解和接受,为其进一步在新的水平上达到心理的整合奠定了基础。
(八)帮助来访者澄清可能的决定及应采取的行动
在领悟的过程之中,必然涉及新的决定及要采取的行动。此时治疗者要协助来访者澄清其可能作出的选择。另外,对于来访者此时常常会有的恐惧与缺乏勇气及不敢做出决定的表现应有足够的认识。此时,治疗者也不能勉强对方或给予某些劝告。
(九)疗效的产生
领悟导致了某种积极的、尝试性的行动,此时疗效就产生了。由于是来访者自己达到了领悟,自己对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并且自己付诸于行动的,因此这种效果即使只是瞬间的事情,仍然很有意义。
(十)进一步扩大疗效
当来访者已能有所领悟,并开始进行一些积极的尝试后,治疗工作就转向帮助来访者发展其领悟以求达到较深的层次,并注意扩展其领悟的范围。如果来访者对自己能达到一种更完全、更正确的自我了解,则会具有更大的勇气面对自己的经验、体验并考察自己的行动。
(十一)来访者的全面成长
来访者不再惧怕选择,处于积极行动与成长的过程之中,并有较大的信心进行自我指导。此时治疗者与来访者的关系达到顶点,来访者常常主动提出问题与治疗者共同讨论。
(十二)治疗结束
来访者感到无须再寻求治疗者的协助,治疗关系即就此终止。通常来访者会对占用了治疗者许多时间而表示歉意。治疗者采用同以前的步骤中相似的方法澄清这种感情,接受和认识治疗关系即将结束的事实。
三、非指导的治疗方式
罗杰斯早在1942年就在其名著《咨询与心理治疗》一书中,提倡非指导(nondirective)的治疗方式。他认为采用较多指导性(directive)的治疗技术与方法的治疗者与更多地采用非指导性的治疗技术与方法的治疗者,对于治疗的目的与看法是不同的[7]。指导式的治疗假定治疗者应为来访者选择治疗目标,指导来访者努力去达到这一目标。这种治疗实际上假定治疗者地位优越,而来访者是无法全部承担为他自己选择治疗目标的责任的。非指导的治疗认为来访者有权为他自己的生活作出选择,尽管他选择的目标可能与治疗者的看法很不相同。非指导的治疗还认为,如果来访者对自身的问题有所领悟的话,他们更可能会作出自己明智的选择。
非指导的治疗重视个体心理上的独立性和保持完整的心理状态的权利。而指导式的治疗重视社会的规范,认为有能力的人应该对能力较差的人进行指导。不同的治疗观对治疗的结果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指导式的治疗者更倾向于对来访者的问题进行工作,一旦症状消除或问题得到解决,治疗就算是成功了。非指导的治疗着眼点在来访者而不是来访者的问题。一旦来访者对自己与现实的关系有了充分的理解之后,他就能够选择适应环境的方法。由于其领悟力的提高和经验的增长,他将更有能力去应付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
来访者中心治疗即是非指导的治疗,这种治疗的着眼点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具体地帮助来访者进行自我探索,促进其自我概念向着更接近自我的经验、体验的方向发展。
罗杰斯曾列举了前人的研究,表明指导式的治疗者与非指导式的治疗者在会谈中常用技术的不同之处[7]。指导式的治疗者最常用的技术依次为:(1)提出非常特定的问题;(2)讨论说明或提供与问题或治疗相关的信息;(3)指出对话的主题,但让来访者自行发挥;(4)向来访者提出活动方面的建议;(5)确认来访者谈话的主题;(6)列出证据,说服来访者采纳行动的建议;(7)指出需要纠正的问题或条件。
非指导的治疗者常用的会谈技巧顺序如下:(1)以某种方式确认来访者表达自己时所反映出的情感与态度;(2)确认或说明来访者的行为举止所反映的情感与态度;(3)指出对话的主题,但让来访者自行发挥;(4)确认来访者谈话的主题;(5)提出非常特定的问题;(6)讨论、说明或提供与问题或治疗相关的信息;(7)根据来访者的情况确定会谈情境[7]。
尽管指导式的治疗者与非指导式的治疗者在其常用的个别会谈技术上有所重叠,但仍可以看出在非指导的会谈中,来访者的活动占据优势,治疗者的基本技术服务于帮助来访者认清、理解他自己的情感、态度和行为模式上[7]。
四、治疗者与来访者的关系
指出指导式治疗与非指导式治疗的区别,说明非指导式治疗的常用技术与特点,这是罗杰斯早期工作的重点之一。在其不断的实践与思考过程中,罗杰斯很快意识到了自己工作的局限性,他认识到在其非指导的方法的研究中,对会谈技术给予了过多的注意,而对治疗关系的重要性未给予足够的重视。50年代末,他接连发表文章,对治疗者的态度、治疗关系的特征进行了系统的论述。
罗杰斯曾指出:“治疗的成功主要并非依赖治疗者技巧的高低,而依赖于治疗者是否具有某种态度。”1957年,他在《治疗性人格改变的充分必要条件》一文中,提出治疗者应以真诚、无条件积极关注和共情的态度对待来访者[8]。他认为治疗者的主观态度影响着治疗关系的质量,而治疗关系对来访者人格的改变所产生的影响远远大于治疗者所采用的治疗技术的作用。
(一)共情式的理解与交流
治疗者对来访者的共情的态度与理解可以从两个方面表示出来。一个方面是治疗者的非言语性行为,例如治疗者的身体姿势、面部表情、语气语调、与来访者的目光接触等等,都可以反映出治疗者对来访者的态度与理解。为此,治疗者应善用自己的身体语汇表达对来访者的关注与共情。
共情式的理解亦表现在治疗者与来访者的言语交流之中。吉利兰(Gilliland)等人认为共情式的理解就是要理解来访者言谈话语所反映的情感和认知信息。对来访者的理解可分为表层的理解和深层的理解[9]。如下例:
来访者:那次考试之后我感觉非常坏,我没想到我考得那么差。
治疗者(l):你对这次考试感到很失望。
治疗者(2):你对你这次考试的情况感到惊讶和失望,特别是因为你曾希望自己做得更好一些。
在这里治疗者(1)的反应只是重复了来访者原话之意;而治疗者(2)的反应有助于来访者理解自己的情感的更深一层次的含义。治疗者的后一种反应有助于启发来访者对其自我、自我概念及自我体验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的探索。在这里,治疗者(2)的反应相当于我们在前面章节所谈到的高级准确的共情式反应。来访者中心的治疗者借助于对来访者体验的共情式反应,一步步引导来访者使之在自我的探索历程上不断向前迈进。而由于治疗者对来访者的深刻理解,来访者更加信任治疗者,治疗关系亦进一步得到加强。
(二)真诚地交流
伊根曾根据罗杰斯的理论提出作为治疗者在会谈中与来访者进行真诚的交流所应注意的事项。其中包括:
(l)从角色中解放出来:这是指治疗者无论是在生活中或是在治疗关系中都是真诚的,不必隐藏在自己专业角色的背后。
(2)自发性的交流:治疗者与来访者的言语交流与行为应是自然的,不应受某些规则和技术的限制。而这种自然的言语表达和行为表现是建立在治疗者的自信心基础之上的。
(3)非防御的态度:治疗者应努力理解来访者的消极体验,帮助他们深化对自我的探索,而不是忙于抵御这些消极的体验对自己的影响。
(4)一致性:指治疗者应言行一致,表里一致。
(5)自我暴露:治疗者应以真诚的态度,通过言语和非言语行为表达其情感。
(三)积极关注式地交流
来访者中心的治疗家认为,要帮助来访者就必须尊重来访者个人,相信来访者具有成长的潜力,相信他们具有自我指导的能力,支持他们去发展自己的潜力,支持他们发展其独特的自我。准确地理解来访者的体验,突出其中积极的成分,真诚地表达对来访者的关注。上述做法都有助于来访者的自我成长。而在这一过程中,治疗关系必将日益深化。
在具体的临床实践过程中,要真正做到上述要求并非易事。这要求治疗者在任何情境中都必须做到对来访者以诚相待,而这种真诚又必须是发自内心的。当来访者意识到这一点时,他才能畅所欲言。这就形成了良好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于这种关系,治疗便取得了进展。由于治疗者对来访者采取了完全接受的态度,又由于治疗者对来访者能达到共情与理解的水平,来访者把治疗者当作是一个能倾听和接受他的思想和感受的人,他就会一点一点地与自己的内心交流,把过去完全排除在意识之外的经验或体验重新整理出来。而不论来访者所表述的事情的内容是多么的不可思议,治疗者始终对其表示关注与理解。来访者渐渐学会以同样的态度对待自己,也就能更坦率地表达自己的想法了。此时,其所否认或歪曲的经验、体验就会逐步减少,而自我概念与自我经验更趋向于一致,来访者就在这样的过程中改变和成长起来了。
(四)会谈技巧
在来访者中心的治疗会谈中,治疗者不仅要避免将自身的价值观与偏见带入治疗过程,而且一般治疗所常用的会谈技巧如决定治疗目标、解释等方法也不予采用。在治疗过程中,治疗者主要通过言语的和非言语的方式表达对来访者内心感受的理解,创造良好的治疗气氛,帮助来访者无拘无束地表达和探索自我,进而产生某种人格的改变。治疗者所起的作用是一种能动的作用。
非言语技巧比较好理解,就是治疗者通过自己的面部表情、身体姿势、目光接触、语气声调表明对来访者的共情、关注与理解。言语技巧则不大好理解,尤其是对来访者的话语不作评判、说明、解释,不提供信息、建议、忠告等。那么,如何能推动治疗的进程呢?
来访者中心治疗所最常采用的会谈技巧是鼓励、重复及对感情的反映(reflection of feelings)。治疗者对来访者的谈话内容的鼓励和重复及对其感情表达的反应不是简单的回声式的反应,而是对来访者谈话涉及其内心真实的自我体验方面作有重点的突出或重复,对其尚未意识到的或仅有模糊意识的内心感受的深层次挖掘。例如:
来访者:我父母从不认真听我说什么,好像我就不可能有对的时候……
治疗者:你觉得你的父母不重视你的意见,你感到很委屈,你觉得自己已
经长大了……
来访者:他们不相信我,他们觉得我哪件重要的事也处理不好……
治疗者:你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你实际上非常希望父母相信
你,你觉得自己有能力处理好某些重要的事情。
…………
从上述对话中,我们可以看到,治疗者对来访者反映出的对父母的消极情感采取了接受的态度,同时对其谈话的反应不是停留在其话语的表面,而是尽可能深入其内心,帮助对方认清自己的感受。
罗杰斯发表于1986年的一篇文章在论及对感情的反应时指出,以“测验理解程度”(testing understandings)或“考察感受的程度” (checking perceptions)代替“对感情的反映”更好[10]。罗杰斯晚年的这一看法,可能更好地表达了来访者中心治疗者常用技巧治疗会谈的一些特征性成分。其中包括:
(l)完全接受来访者所体验到的任何情感、思想、变化等,对此不加评判。例如来访者希望依赖罗杰斯,希望他作为一个权威人士对自己的问题作出解答。罗杰斯接受对方的这种依赖性的愿望,但他认为这并不意味着他要以来访者希望的权威方式行事。
(2)深刻理解来访者情感和体验所包含的个人涵义。一旦治疗者能成功地进入来访者个人的精神世界,来访者心理上感到安全感增加,就能更为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想法[11]。
(3)伴随着来访者对自身的探索[11]。由于认为来访者比治疗者对通向其痛苦的渊源的途径更加清楚,因此罗杰斯并不试图引导来访者。他说他只是伴随在来访者身旁,“偶尔落在其后;只是当我能更清楚地看清我们正在走的道路时,当我凭着直觉的引导向前时,偶尔走在前面”[11]。
(4)相信“有机体的才智”能够引导治疗者和来访者双方走向来访者问题的内核[11]。“因此,作为治疗者,我愿使来访者按其自己的方式、以其自己的步伐、向着其冲突的内心迈进成为可能”。
(5)帮助来访者充分体验其情感[11]。罗杰斯认为来访者一旦能充分感受到其内心深处的那些令人烦恼的情感,他就向前迈进了,这是改变过程的一个重要步骤[11]。
罗杰斯在这里对来访者中心会谈中治疗者的角色和任务进行了很好的总结。经过来访者中心的治疗,来访者可达到某种程度的人格改变。这种改变的特征是:焦虑减轻,自我防御减少,自我经验或体验被歪曲或否认的情况减少,自我概念与自我经验、体验更趋于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