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亲如手足,并通过一起互相表达思想,形成意愿的一致。“。。。。。
(蒙泰涅:《哲学散记》)
反对意见——“人们在才能和天资上是不相等的。”。。。。。。。。
答复——首先我们不要把平等与同一、不平等与多样性。。。。。。。。。。。。
混淆起来。是的,我们的才能绝不是同一的,而且将永远不会如此。我们的论敌们竭力为之大喊大叫的这种多样性,绝不是什么坏事;它与不平等没有丝毫共同之点,恰恰相反,却奇妙地促进着总的和谐。
有人会说:“尽管你否认社会职务等级中的优先地位,但是你总会同意,人们的才干有大小之分,人们的智慧有高低之别。有些人能同时胜任几件工作,而另一些人很勉强才完成一件;有些人在某些行业中十分出色,居于首屈一指的地位,而其大部分同事、同行、伙伴只能居于第二、第三、第四以至第十位。
我们把第一种人称为优秀的人、能干的人;如果不想压抑他们的积极性和天才,就必须给予他们优越地位。。。。。。。。。
和特权。况且,你所说的平等,在这种场合显然是不公正的。。。
例如,谁会想到拿一个普通的手艺匠来同爱尔维修、拉普拉斯①、富尔顿、沃康松②、居维叶相提并论呢?“
我前面已经指出过,现在我把它重述一遍:优越和低劣。。。。
在自然界中不是法律的规定而是事实的存在;所有这些骇人。。。。。。。。。。。。。。。。。。。
①拉普拉斯(Laplace,1749—1827年)
,法国杰出的天文学家、数学家和物理学家。
②沃康松(Vaucanson,1709—1782年)
,他发明了一些对纺织工业有价值的东西,是“自动机械”的设计者。
-- 34
42公有法典
听闻的不平等将会日益缩小,而致人们最后恢复到无论事实。。
上和法律上都差不多完全平等为止。。。。。。。
这一点肯定了之后,现在我十分同意说:今天人们所具备的才能和天资是各不相同的。但是难道这可以成为在分配公共财富方面享有特权,或通过优越的政治地位,甚至纯粹的荣誉称号而带来特权的根据吗?我觉得再没有什么比这种情况更同社会原则相抵触的了。社会原则是要预防天赋的不平等所产生的后果的。何况,难道人的天资,不就是和整个人一样,是过去的产物,是人现在和过去所生活的社会环境的产物,即人的原有组织、人的教育、习俗、法律及无数的。。。。。。。。。。。。。。。
其他境遇的产物吗?。。。。
由此可见,假如某人贡献较大,那就是因为他过去的所。。。。。。。。。。。。。。。。
获较多,这一点不是现在变得很清楚吗?难道我们不应该承。。。
认下述古老民间谚语是完全正确的吗?
“谁做了他所能做的一切,也就是做了他应该做的一切。”
可是,你们为什么以天才的辩护士自居呢?肯定不是天才把凌辱他自己的任务交给你们的。怎么,难道天才本身不就是一种相当值得称羡的特权了吗?难道科学和艺术在你们的心目中就没有丝毫诱人的地方吗?难道它们不再可能成为最大愉快的源泉吗?难道你们认为对荣誉之爱和受自由人民的敬重都不算什么吗?谁胆敢主张这种异端邪说,谁就该蒙受耻辱和遭到谴责!
啊!这些卓越而渊博的哲学家多么出色地维护天才的事业和尊严,他们雄辩的笔锋写下了这样漂亮的词句:“他们之间除了与智慧高超相联系的优越之外,没有任何
--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