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的概念
项目就是在既定资源和要求的约束下,为实现某种目的而相互联系的一次性工作任务。狭义上讲,项目就是能够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和促进生产力进步、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各类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比如:工业项目建设、道路、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
广义上讲,它包括一切促进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项目。它不仅包括硬项目建设,也包括软项目建设。比如为促进发展的各项改革都属于软项目的范畴。
从投资角度讲,一个项目是对一项投资的一个提案,用来创建、扩建或发展某些工厂企业,以便在一定周期内增加货物的生产或社会的服务。
从建设角度讲,所谓项目就是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的基本建设工程。
从综合角度讲,项目是在一定时间内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调集到一起的资源组合,是为了取得特定成果开展的一系列相关活动。可归纳为:项目是特定目标下的一组任务或活动。
二、项目的特征
项目主要有四大特征:
一是唯一性或称专门性。指每个项目的内涵是唯一的或者说是专门的。它具有区别于其他任何项目的特征,并具有排他性,即独特的产品、服务或结果。
二是一次性。指项目具有明确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一次性还表明项目的任务完成(或因项目目标不能实现而项目被中止),项目即告结束,没有重复。
三是整体性。项目是一个整体,在按需要配置生产要素时,追求高效益,达到数量、质量、结构的总体优化。
四是明确的目标。指项目的结果可能是一种期望的产品,也可能是所希望得到的服务。
三、项目建设的意义与分类
项目是生产社会化、管理现代化的产物,是经济发展的核心,是产业的支撑,是政府和社会组织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工作载体和抓手。市场引导项目,项目聚集要素,投资推动发展,发展创造财富。项目建设是资金、技术、人才和生产资料等各种生产要素的聚合体,是优化资源配置、扩张集散效应的“发动机”,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平台和载体。县域经济发展的目标总是通过一个个甚至是一系列项目来支撑、体现和实现的。
项目的分类有多种,常见的分类有:
按建设规模可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三类。
按建设性质可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恢复项目。
按建设过程可分为筹建项目、在建项目、投产项目、收尾项目、停缓建项目。
按项目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可分为生产性项目和非生产性项目。
按项目效益形态划分可分为硬项目、软项目。
按投资使用方向和投资主体的活动范围,可分为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
竞争性项目主要是指投资收益水平较高、市场调节比较灵活、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的行业部门的相关项目。基础性项目主要是指具有一定自然垄断、建设周期长、投资量大而收益水平较低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公益性项目是指那些非盈利和具有社会效益性的项目。大部分公益性项目的投资基本上不形成经济效益,因此其投资融资应由政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