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是全党全国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战略思想。我们必须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上,在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灵魂、核心、精神实质上,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原则上,绝对不能打一分折扣、有一点动摇、存一丝含糊。忽视这一点,就会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就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严重损失。这是毋庸置疑的。
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在于理论联系实际。早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79年,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指出:“过去搞民主革命,要适合中国情况,走毛泽东同志开辟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现在搞建设,也要适合中国情况,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我们今天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县域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样要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与县域具体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同样应当着眼于解决问题,同样不能满足于照转照发,不能搞照抄照搬,同样需要大胆地实践、大胆地创造。
我们都知道,理性认识所反映的是客观实际中一般的规律性的东西,而人们实践活动的对象总是具体而复杂的,因而理性认识的成果并不能够直接应用于实践活动。科学发展观作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其内容充满着具有时代特点的伟大创新。如何让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在基层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如何自觉地娴熟地用科学发展观理论指导县域改革和建设的实践呢?
我们认为,关键在于吃透两头,实现转化,也就是要吃透上头和下头,吃透理论和实际,实现上级精神到基层行动的转化,理论到实践的转化,以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精神,把科学发展观变为县域工作者具体的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规划、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真正实现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与县域具体实际的无缝对接。正确认识这个转化,努力实现这个转化,才能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顺利走上科学发展之路。多年来,我们一贯强调理论联系实际,但是对于联系的方法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联系”往往变成了机械“贯彻”,不管实际情况如何,都要坚持“贯彻”,贯彻不下去,贯彻不到位、不彻底,从来不考虑自己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有什么问题。长此下去,就有可能切断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导致理论和实践两张皮。
其实,理论并不像有些人期望的那样,拿来就可以用,更不会像他们想象的那样不管怎么用都那么灵。理论作为理性认识,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不可能直接用于实践操作。理论与实践之间,需要桥梁与纽带,需要转换与对接,需要中介推动力量。
科学理论要转化,上级指示也要转化。在科学发展观自上而下的贯彻落实中,怎样对待上级精神、上级文件、上级指示的问题也很值得重视。首先我们应该严格执行上级的指示,不能偷工减料,虚与委蛇;更不能阳奉阴违、各自为政。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上级的指示是宏观的、面上的,考虑的是各个点上相同相近的情况,不可能与各个点的具体实际完全吻合。下级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实现与本单位、本部门、本区域的有效对接。另外,相对于下级来说,上级的许多指示必然是原则性、纲领性、粗线条的,下级必须将它精细化、具体化,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作为行政体系的每一个层面,都各有其性质、各有其职责,不同的工作环境、工作对象、工作任务,要求我们有不同的工作思路、工作途径和工作方法。下级除了向上级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之外,更多应该考虑的是怎样使自己所处层面的工作更有针对性、更有实效性、更有创造性。下级不能简单充当上级的复印机、留声机和传声筒。各级机构、各级领导干部承担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对上级指示精神在真正消化之后实现转化。比如县要对市、县长要对市委市政府、市长的指示精神进行合理有效的转化,乡要对县、乡长要对县委县政府、县长的指示精神进行合理有效的转化。这样,我们的各级政府、各级领导干部才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各得其所,我们的行政体系才会和谐有序、充满效率,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才能步步到位、层层深入。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一些基层部门、一些领导干部还存在不知转化、不思转化、不敢转化、不懂转化、不会转化等等问题。存在着思想庸、精神懒、视野闭、作风浮、学习少、能力弱、步子慢等等不良状态、不良现象。具体表现为有的同志因循守旧,创新不足;有的同志不是奋发进取,而是坐等观望;有的同志思想不开放,眼界不开阔,满足于小打小闹;还有的沉溺于文山会海,整天忙于搞形式、走过场、玩花样。干部队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知识更新不够,懂传统习惯的多,懂现代方式的少;守成有余,创新不足,对政策理解慢,对机遇认识慢,推动发展动作慢,把握经济规律、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有待提高。所有这些,都直接影响了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对此,我们必须痛下决心,尽快予以扭转。
所以,要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转化能力,实现中央精神的“天线”和地方实际的“地线”对接,“北京话”和“地方话”的沟通。当前,实现科学发展观理论向县域具体实践的转化,主要应当抓好这样一些环节。
转化,就是要找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结合点。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全国、针对全局、着眼宏观的。县域基础、环境、条件各有不同,千差万别,落实中就不能简单地生搬硬套,必须在完整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的前提下,科学分析县情,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解剖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找出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实际工作全方位的具体结合点,使它在县域层面真正落地生根。
转化,就是要开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途径。科学发展观是时代性、现实性很强的科学理论。落实科学发展观,按惯性思维、传统套路不仅很难落实,还可能走样变形。全国都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有些地区政通人和、成效显著,而有些地区则起色不大、效果不佳。究其原因,除了落实的态度之外,还在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路不清晰、途径不对头、方法不得当。比如科学发展观要求统筹城乡发展,目的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但是有些地方,还只是停留在加大点农业投入、增加点农业补贴、上几个农业项目,看似耗资不少,实则收效甚微,城乡差距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拉大。这表明,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开辟新途径。
转化,就是要建立一套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机制。科学发展,实际上是传统的生产力向现代生产力的转变。生产力的变化,必然引起旧体制机制的变化,否则要么阻碍科学发展,要么被科学发展的力量所冲破。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奋力地推进改革开放,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努力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工作机制的巧妙设计能使有限的人财物发挥出最大的效用。目前,县域政治体制、经济体制与县域科学发展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要实现县域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目标,必须根据科学发展的要求创新机制,建立起一套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体制机制。
转化,就是要形成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举措。科学发展观是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科学理论。从文件到文件、从报告到报告、从会议到会议的落实不可能有好的效果。必须紧紧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创新方法,拿出一套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举措来。首先,要在具体化中不断创新方法。科学发展观的内容是全面的,要求是具体的,每一条要求展开后,都可以分解成若干工作。围绕着这些具体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就可以取得好的落实效果。其次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方法。落实科学发展观,摆脱传统的发展旧路,走科学发展新路,本身就是一个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的过程。没有现成的经验遵循,只能是边实践,边探索。在不断的实践探索中实现方法创新,一开始也许并没有多少新方法、好方法,实践得多了,就会创造出具有典型意义的新方法来。最后,要在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中创新方法。例如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发达国家已有许多的经验和做法,还有资源型城市实现成功转型的经验等等。我们结合县域实际创造性地借鉴和运用这些经验和做法,就是走科学发展之路的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