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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建立完善县域科学发展考核评价机制

作者:阎刚平 当前章节:9600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4:05

考核评价机制是指管理者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人员(或部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的一种手段。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具体的考核主体,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考核评价内容、以定量分析为主要手段的考核评价方法、以结果运用为激励目标的考核评价制度。

考核评价机制具有重要导向作用。其中的指标体系不但要考核经济发展状况,还必须考核社会发展状况,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依据。同时,通过评价指标的选择,可以实现政府对社会发展的导向意图。社会发展涉及众多领域,发展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平衡性,不同的发展阶段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也不相同。这就要求政府通过评价指标的选择,来实现对社会发展的导向意图,使得发展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和难点领域、倡导和鼓励的方面在指标体系中予以体现,并以权重指标体现政府的重视程度。

建立更加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以更加全面科学的方法来衡量工作、考核部门企业、评价激励干部,才能科学衡量县域的总体发展水平,为县域挖掘发展潜力、制定发展战略提供客观依据;才能为基层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导向,并引导整个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政绩观,不断激发各级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地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目前,市对县、县对下级部门的考核,表面上看,工作很细,事实不然。一些市对县的考核重点仍在GDP、工业增加值、上缴税金等主要经济指标上。有些县对企业的考核评价也很单一,谁交税多就奖励谁,从而使考核评价在县域科学发展中失去了其应有的导向作用。事实上,税收不应该纳入考核范畴,依法纳税、正当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交了就是正常,那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企业法人应尽的义务,不应作为考核企业的唯一标准。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改变过去单一指标的状况,谋求全面和谐发展。

一、县域科学发展考核评价机制的基本要求

促进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第一要务,评价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发展。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都要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开展工作,以达到通过县域经济评价促进各项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指标体系要体现促进发展的原则,如设立“经济总量指标”、“发展速度指标”、“可持续发展指标”、“后劲指标”等,确保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以人为本。发展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求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指标体系应设立“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政府人均卫生投入”、“适龄人口入学率”等指标,促进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

科学发展。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行评价考核。通过评价,引导县域经济从注重经济增长逐步转变到速度、质量、效益并重上来;从注重短期发展逐步转变到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上来;从注重物质文明建设逐步转变到“四个文明建设”并重上来。指标体系应既包括经济指标,又包括居民生活质量指标、幸福指标、社会发展指标及环境指标,确保科学发展观得到体现和实践。

全面客观。要充分考虑县域客观条件、发展基础等多种因素,对经济发展总量、结构、速度、效益、质量等方面以及社会发展指标进行全面评价考核。

定量考核。评价考核指标具有可计量性,突出硬性指标和重要指标的评价考核,增强考核的准确性。考核内容和标准量化,采用科学的计算体系,解决好指标计量单位、指标性质、指标分层、指标权数,做到客观、精确,减少模糊度,使政绩考核结果得到群众和社会的一致公认。

具有可比性。县域经济在各地区发展不平衡。要采用可比性较强,具有可操作性的指标、基础性指标、综合性指标、平均指标和相对独立的指标,避免信息重复,便于评估和核实。强化考核项目的可比度和可度量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主观随意性。

二、县域科学发展考核评价方案的重点内容

(一)发展战略

没有发展战略就没有方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并拟订主要实现措施,然后将战略目标按时间和空间进行分解,制定出分阶段发展规划,努力付诸实施。

(二)经济发展

从生产的角度看,要不断追求GDP净值最大化(最大化即从GDP中扣除生态环境成本后的净额),提高人均GDP值,保持适当的GDP增长率;从国民收入分配的角度看,要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保持新创造价值的增长率,合理安排财政支出,提高人均财政收支净额,保持财政收支净增长率和财政收支的动态平衡;从投入产出的角度看,要提高县域经济的投入产出率。投入的生产要素都要计入成本参与分配,如矿产、水、土地、环境成本等。

(三)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统筹城乡产业发展战略,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和城镇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均农民收入和人均城镇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推进城乡经济融合,把城乡的基础设施、居民社区、生态环境、区位条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和建设。

(四)发展现代农业

要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战略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公司加农户的经营模式,发展高效、环保、绿色生态农业。

(五)政府推动力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县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是影响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要依靠政府力量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县内外资源,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六)发展后劲和竞争力

县域经济要有自己的发动机、传动链、啮合轮、能量库。要培育前景乐观、分工合理、优势突显、特色鲜明的产业群体,拥有一定数量的在国内外市场上信誉优良的品牌和企业。

(七)就业和社会保障

统筹城乡劳动力结构和人口布局,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提高农民在第二、第三产业的就业人数。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加快农民分工分业进程,改善农民就业结构。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行集体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社会健康应急联动系统,推行养老保险制度,使广大农民幼有所学、弱有所助、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

(八)出口创汇力与利用外资

县域经济的发展要在全球经济中找准目标定位,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开发国内外两个市场,提升竞争力,扩大县域进出口顺差,提高进出口顺差占GDP比率,有效地引进和利用外资企业的资金、技术与管理经验,提高外资对县域经济的贡献率。

(九)安全稳定

稳定压倒一切。县域经济发展评价必须反映社会政治环境、治安环境、经济运行环境和生产生活环境状况,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和药品安全等。

(十)生态环境保护状况

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节能减排,不为了局部利益损害整体利益,不为了眼前利益牺牲长远利益。

三、县域科学发展考核评价方案的体系构成

县级政府在考核评价体系中具有双重主体地位,既是被考核评价的主体,又是考核评价的主体。作为考核主体对下级进行考核,需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寻求操作性强、引领带动作用大、更为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内容和方法,对乡镇、部门、企业和干部的工作更好地发挥导向作用。

(一)县域科学发展考核评价对象体系

1.乡镇考核评价方案

对乡镇绩效考核工作,确定上级和服务对象作为评价主体和绩效信息收集渠道。一是上级的考核采取综合考核组和主管业务部门结合的形式,在各职能部门日常调研、检查和督促的基础上,汇总绩效信息。二是服务对象的评价,包括基层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的满意度测评,可采取社会中介机构调查的方式,以保证考核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

由于各乡镇发展的不平衡,发展起点很不一样,在明确主体的基础上,对乡镇考核要充分体现各乡镇之间客观上存在地理、环境、资源和发展基础、经济总量以及功能定位、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差异性,把考核建立在其发展的现实基础上,使不同条件的乡镇站在同一起跑线。在确定一定数量通用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别的乡镇进行分类考核。首先确定不同的基础分值。条件好的乡镇基础分值低,条件差的乡镇基础分值高。在基础分值上,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的指标,逐项考核打分。这样,基础分与年度考核分相加即为该乡镇的考核总分。

2.县直部门考核评价方案

第一,要注重对班子科学决策、依法行政、领导能力、政策建议、服务基层群众工作实绩的考察,注重部门领导政策水平、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复杂问题、常规基础工作和突破性工作的考察,比较全面地反映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

第二,考核评价部门工作成效时,既看工作结果又看工作过程,既看产出效益又看投入成本,既看主观因素又看客观原因,既看当前利益又看长远利益,既看工作显绩又看工作潜绩,引导激励部门领导自觉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转变工作观念,规范从政行为,克服麻木“政绩”行为,增强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三,在多渠道采集信息,多角度了解部门表现,多方法分析部门实绩的基础上,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单项和综合分析相印证,上级部门与乡镇评价相参照,领导干部与普通干部群众评价相对应的办法,确保考核评价工作更加全面、客观和准确。

第四,要充分考虑部门业务性和专业性强、部门间可比性差以及群众知情度不同等特点,在确定通用考核指标的基础上,结合对乡镇的考核方案,确定不同的基础分值。工作量大、难度高的分值高,工作量小、难度低的分值低。在基础分值上,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的指标,逐项考核,确定年度分值。这样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部门工作职能,科学设置考核评价内容,使部门的个性特征共性化,考核评价内容更趋完善。

总之,着重从三方面考虑:一是从偏重经济建设考核向经济社会建设全面考核转变。在考核指标体系中,增加考核社会、民生、环境等内容。二是从重GDP考核向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社会民生指标考核转变。淡化单纯GDP考核,不设单纯GDP考核指标,强化社会民生环境指标考核。三是从偏重短期效应指标考核向突出长期效应指标考核转变。强化对科技创新和自主创新的考核,设立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状况、科技教育投入等相关指标。强化环境保护指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3. 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方案

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往往因为考核对象多、范围广,短时间内难以考准考实。考核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应根据每年对乡镇、县直部门考核指标进展的程度考核评价,注重短期考核效应的同时,更加注重向任期中、任期末的长期考核效应转变。

一是在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的有机结合上进行立体考评创新。要把项目工作、重点工作、创新性工作以工作类别为主的考核与阶段考核、督察考核、半年自查、年终考核以及任期中、任期末考核等有机结合起来,既有阶段性考核项目,又有一次性考核项目;既有单项考核项目,又有综合考核项目;既有过程性考核,又有结果性考核。不仅分析干部取得政绩的途径和手段,分清短期政绩与长期政绩、显绩与潜绩,还要深入分析主观努力与客观环境、区分集体政绩与个人政绩、前任政绩与现任政绩,做到全面、历史、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并在考核中增加民意调查,扩大考核评价的主体范围,使考核评价更为科学。定量考核指标体系和定性考核指标体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配套衔接,能够较好地解决干部考核“定性指标多,定量指标少,考核客观性不够,缺乏硬杠杠”的问题;同时又通过考核内在机制体现“既看数字又不唯数字”理念,使领导干部真切地认识到,群众不认可,数字再高也白搭。切实解决少数干部头脑中“万人拥护,不如一人照护”,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只跑关系不埋头实干的问题。

二是在领导干部的分类考核上实现突破。对各乡镇、各单位的考核不搞整齐划一,在具体指标值上不搞一刀切,在达标进度上不搞齐步走。要按照职责分工,对被考核对象按乡镇、党群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社会发展部门、执法监察部门等实行分类考核,增强被考核部门的可比性,体现相同或相近要素间考核的公平性。同时在科级干部考核要素、评价要点、结果确定及运用等方面,要区分领导班子正职、副职、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等职责分工的不同情况。对正职要着重从总揽和协调能力,民主作风和团结协调情况等指标进行考核,对副职着重从履行分工职责情况,服从大局和协调配合情况等指标进行考核,体现不同级别科级干部间的差异性,突出考核的公正性。要因地制宜确定考核目标值。在指标的设置上,既有绝对性指标又有相对性指标,既有存量,又有增量。比如,在增加农民收入这一方面,既考核农民纯收入绝对值,又考核其年度的增长率,这可以较好地解决考核客观性和可比性的问题。

三是在考核的“奖惩分明”上体现结果运用的导向性。要发挥评价结果的激励功能。把工作绩效评价与评先定优结合起来,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对那些工作绩效突出、不事张扬的领导干部给予一定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对工作绩效评价中发现潜力较大的年轻干部进行培养型交流轮岗或破格提拔重用,从而形成人人想干事、人人争做事、人人做好事实事的良好氛围。要发挥评价结果的惩戒功能。对于工作业绩不佳的领导干部,采取惩戒措施,或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或进行诫勉谈话、降职免职,让其认识到“有为才能有位”。要发挥考评结果的教育功能。考评领导干部工作绩效的过程,也是对其进行教育的过程。通过考评,让领导干部在看到自己优势的同时,认识到自己的劣势与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力争在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对干部绩效考核的内容,要在认真调研、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以目标责任制为基础、个性化考核为重点,体现科学发展观的个性化绩效考核模式。这一考核模式是对原有岗位目标责任制的继承和发展,在考核内容设置,任务指标确定程序、考核方法等方面均有创新。

(1)因事定责,突出目标责任个性化

各乡镇、各单位结合实际,在县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对各项目标任务经过上上下下多次衔接,分别形成每一个乡镇、每一个单位的目标责任书,充分体现个性化管理要求。

(2)关注民生,把为民办实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在目标责任书中专门设立“为民办实事”考核项目,纳入各乡镇、各单位为群众承诺的事项,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群众办实事的责任心。

(3)加强督查,认真落实“经常抓、抓经常”工作机制

一是改进考核办法,明确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这一新的考核办法;二是明确县委、县政府成立的工作领导小组、两办、职能部门和考核机关等组织机构承担过程性考核和平时督查,每季度或不定期进行全面督查,对每次督查结果全县通报。

(4)强化监督,提高社会认可程度

对于各乡镇、各单位的重点工作及为民办实事的情况,要通过电视台、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将人大评议、政协视察、行风评议以及媒体报道作为绩效评估的依据,采取问卷调查等形式扩大社会评估参与面,提高社会认可程度,提高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工作的科学性。

4. 企业考核评价方案

对企业考核指标,不只从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实现利税、上缴税费等传统经济考核指标上去反映企业收益额的高低,更应从单位占地面积提供工业增加值、单位占地面积提供税费、项目建筑密度和容积率、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指标去考核企业。要考察企业消耗和占有土地、水、能源、原材料等社会公有资源的数量与单位消耗的产出效益。企业的经济效益不仅仅是企业自己的事,也是社会的事。特别是在节能降耗的大背景下,考核企业的经济效益能够为淘汰落后产能提供依据。

只有这样考核,企业的经济核算才有客观标准,才能比较准确地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果,才能有利于正确处理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保证县域经济有计划、健康持续地发展。考核结果作为实施“腾笼换鸟”的依据。否则现有的一些企业陶醉于实现的高额生产值,必定放松科学生产、环保治理等经营管理的主观努力;有的企业受累于总价偏低而造成心理弱势,势必影响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加上现行税制还不能充分发挥调节企业收入的经济杠杆作用,致使企业实现的收益不能或不完全能代表企业的真实经营成果,因而不能客观准确地评价企业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因此,只有制定科学的考评方案,才能引导企业改进管理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二)县域科学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按照科学、简易、可比的原则,要既反映总量水平,又反映增长情况,既注重经济增长的规模和速度,又注重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可分别从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具体可分为经济发展指标、经济结构指标、社会发展指标、生态环境指标四大块指标体系。

1. 经济发展指标体系

包括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速、财政收入总量、人均财政收入及其增速、地方财政收入总量、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及其增速、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其增速等十一项指标。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收入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综合性指标,是一个地区社会生产活动成果和水平的体现,具体反映县域经济规模、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后劲,是考核县域经济的基础性指标。人均指标包括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财政收入、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主要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水平和农民生活状况。采用人均指标体现考核工作的可比性和公正性,是经济指标考核工作的重点。经济发展速度指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主要反映各单位抓县域经济发展的工作实效。

2.经济结构指标体系

包括工业增加值和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城镇化率和劳务输出率。经济结构指标主要反映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城镇化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当前重点工作任务的实绩。

3. 社会发展指标体系

包括社会保障覆盖率、每万人拥有医院病床数、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和广播电视覆盖率等四项指标。社会发展指标主要反映统筹城乡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情况,促进当前农村卫生、教育事业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的有效解决。

4. 生态环境指标体系

包括垃圾无公害化处理率、城镇自来水普及率、退耕还林植树造林保存率、常用耕地面积指数四项指标。生态环境指标主要反映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经济、生态、环境、资源协调发展,推动社会走向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三)县域科学发展考核评价方法体系

对县域经济进行考核评价,具体操作方法应遵循其原则、特点,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科学的演算、分析、比较,从而得出较为客观的结论。

四、县域科学考核评价机制的机制体系建设

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要保障考核评价机制科学有效运行,必须在建立健全整个机制体系上下功夫。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明确实绩考核评价工作主体

由各级党委成立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实绩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实绩考核的日常工作。根据各部门的不同情况,拟定各自的年度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和目标值,负责对实绩考核中涉及的相关工作实绩进行会审和综合认定。为体现考核评价工作的权威性和准确度,降低考核评价工作成本,在实施考核评价工作时,实行领导组织考核评价与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评价有机结合的办法。领导组织考核由考评办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统计数据,由统计部门提供,其他指标的考核评价结果,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群众评价由考评办委托统计局实施;干部评价由考评办实施;上级领导评价由上级考评办实施。

(二)建立“实绩联审制”,推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考核评价主体专业化

在实绩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党政领导班子进行实绩考核评价并产生初步评价结果后,整合考核评价资源,引进专业化的评价力量,召集纪检监察、组织、发改、审计、统计、政法、计划生育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领导班子的工作实绩以“联席会”的形式进行集中审定、核实。其主要任务是:负责考核评价对象工作实绩的会审、认定;负责考核评价对象廉洁自律情况的审定,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有关问题的分析、核实;负责“一票否决权”相关工作指标、项目的认定、会审。

(三)推行领导班子“实绩公示制”,实现实绩认定社会化,提高群众对工作实绩的公认度

领导班子实绩公示内容,一是确定目标公示。制定年度目标,每年年初将确定的目标考核主要指标通过媒体向公众公布,看是否符合本地实际,能否客观反映出领导班子的年度和任期奋斗目标。二是实现实绩公示。实绩公示每年进行两次,分别于年中和年底将上半年和全年度实现目标的情况、取得的主要实绩予以公布。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认定时,参照公示期间群众对实绩公示的反映情况。

(四)建立考核评价情况“反馈申诉制”,增强实绩考核评价工作透明度

主要包括两项内容:第一项是建立考核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实绩考核评价结束后,考评办公室要将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结果向被考核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反馈。第二项是建立实绩考核评价申诉制度。实绩考核评价结果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后,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或其他成员认为考核评价结果与事实有较大出入,或定性不够准确,偏差较大,可以提出申诉。

(五)完善实绩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制”,实现责任主体多元化

实施实绩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制”,包括考核主体的责任追究和考核客体的责任追究。要求考核评价主体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准确、深入细致、客观公正地了解和评价考核评价对象;考核评价对象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工作实绩,积极配合实绩考核工作。对考核评价主体考核失察、工作失误而造成评价失真、用人失误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考核评价对象有意制造虚假政绩、提供虚假情况的,要实施相应的责任追究。加强对实绩考核评价工作的社会监督,对干部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由考评办受理和核查。

(六)建立年度工作奖惩机制,注重实绩考核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

为鼓励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勇于创造政绩,将实绩考核评价的结果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待遇、评先、晋升相结合。经考核确认,凡是较好地实现了年度工作目标,综合排名处于同类前列的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颁发一定物质奖励,同时采取嘉奖、授予荣誉称号、晋升工资等方式进行奖励,并将年度实绩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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