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将需求一词理解为需求量,并记住需求量不是固定不变的,一般地说它会随
同价值的变动而变动,然后假定,需求在某个时候超过供给,就是说,人们准备按市场
价值购买的数量,大于市场待售的数量。在这种情况下,买主会相互竞争,致使价值上
升。上升多少呢?(也许有人会这样想:)按不足的比例上升,即,如果需求超过供给
三分之一,价值也上升三分之一。决非如此。因为当价值上升三分之一时,需求仍可超
过供给;即使价值已经上升,需求量仍有可能大于现有的数量,因而买主之间的竞争还
会持续进行。如果这种物品是生活必需品,则人们宁愿以任何价格购买,而不愿放弃不
买,三分之一的供给不足,可以将价格提高1倍、2倍或3倍。或者相反,竞争在价值提
高到与不足的程度成比例以前就有可能停止。价值上升不到三分之一,买主们就无法以
其资力或不愿将这种物品全部买下。那么,价值的上升将停止于哪一点呢?停止于使需
求和供给均等的一点(无论这一点在哪里),即,停止于这种价格:它能消除那多余的
三分之一需求,或者能招致另外一些卖主以满足多余的需求。当这两种方法中的一种,
或这两者的相互配合,使需求得以和供给相等,而不超过供给时,价值的上升就会停止。
相反的情况也同样简单。让我们假定供给超过需求,而不是需求超过供给。现在竞
争是发生在卖方。多余的数量只有靠引致与其相等的额外的需求才能找到市场。这可以
通过降低价格的方法来实现;价值降低,就可以使更多的顾客能够购买这种物品,或者
引诱原先的消费者更多地购置。恢复均衡所必需的价值下降,随情况的不同而不同。一
般地说,价值下降最多的是两类截然不同的物品,即绝对必需品和只有少数人能享用的
特殊奢侈品。就粮食而言,由于已有充足粮食的那些人不会因其价格低廉而多购,而宁
愿拿在粮食上节省下来的钱用来购买其他物品,所以,正如经验所表明的,价格低廉所
引起的消费增加,只会消除由于丰收而增加的供给的一小部分。实际上,价格的下跌只
是在如下两种情况下才会停止,一是农民收回谷物,待价而沽,一是投机商人在谷物价
格低廉时收购并囤积起来,待需要更为迫切时再行出售。需求和供给或者由于需求增加
(价格低廉的结果)而得到平衡,或者由于收回一部分供应量而得到平衡,二者必居其
一。
由上述可见,比率(如需求和供给之间的比率)这一观念是不恰当的,是与问题无
关的。适当的数学比拟,是方程式。需求和供给,即需求量和供给量,总会得到平衡。
如果在某一时刻二者不平衡,竞争会使它们平衡,而实现平衡的方法就是调整价值。需
求增加,则价值上并;需求减少,则价值降低。另一方面,供给减少,则价值上升;供
给增加,则价值下降。价值的上升或降低将继续下去,直到需求和供给再度平衡为止。
某一商品在任一市场上的价值,就是在那个市场上使需求恰好与现有的或预期的供给相
等的价值。
以上所述,就是关于不能任意增加的一切商品的价值法则。毫无疑问,这种商品属
于例外。种类比这多得多、数量又可以无限增加的那类物品,具有另外的法则。但是,
清楚地理解和切实地掌握关于这种例外情况的理论,也是有必要的。首先,人们会看到,
这对于理解较为普遍的情况大有助益。其次,关于这种例外情况的原理,较之最初人们
所想象的,其所延伸的范围更广,所包含的事例也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