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出口商品税的作用,还有一点需要加以注意,就是这种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对某种商品课税,会提高该商品的价格,从而在销售孩商品的市场上减少对它的需求。
所以,国际贸易税会扰乱和重新安排我们所谓的“国际需求方程式”。这将产生一些很
不寻常的结果。我曾在一篇题为《国际贸易》的论文中指出了这些结果,本书已好几次
5!证了这篇论文。
对外贸易税分为两种,一种是进口税,另一种是出口税。初看起来,似乎这两种税
都由消费者支付;出p税似乎完全落在外国消费者身上。进口税则似乎完全落在本国消
费者身上。然而,实际情况要比这复杂得多。
“对出口商品课税,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使外贸利益的分配更加有利于我们自己。
在一些场合,外国人的利益将被牺牲,我们的国库不仅可以得到全部出口税,而且还将
超过出口税;在另一些场合,我们得到的将正好等于出口税;在另一些场合,我们得到
的将少于出口税。在最后一种场合,出口税的一部分将由我们自己负担,正如我们将说
明的,我们的负担等于全部出口税,甚至超过出口税,也不是不可能的。”
让我们再次来看我在题为《国际贸易》的那篇论文中使用的那个假想的例子,即英
国和德国开展呢绒和亚麻布方面的贸易活动,“假设英国对其出口的呢绒课税,假设这
种出口税尚未高到足以诱使德国自己生产呢绒的地步。这种税将提高呢绒在德国的售价。
这也许将减少消费量。消费量也许会减少许多,以致即使在提高了的价格下,所需要的
货币价值也不会比以前大。或者,消费量根本不减少,或减少得很少,以致价格提高后,
所需要的货币价值将比以前大。在后一种情况下,德国将受到损害,英国将获益,不仅
将获得全部出口税,而且还将超过出口税;因为,英国出口给德国的商品的货币价值提
高了,而进口商品的货币价值则没有变,这样,货币将从德国流入英国。呢绒的价格在
英国将上升,从而在德国也将上凡而亚麻布的价格在德国将下降,从而在英国也将下降。
我们出口的呢绒将减少,进口的亚麻布将增加,直到均衡恢复为止。由此可见(而且初
看起来有点令人感到意外的是),英国课征出口税,在某些可以想象的情形中,不仅将
从外国顾客那里获得全部出口税,而且还将较便宜地获得进口商品。她能够较便宜地获
得进口商品,是由于以下两个原因,一是她可以用较少的货币获得它们,一是她有更多
的货币来购买它们。另一方面,德国则将遭受双重损失。她为呢绒支付的价格,不仅将
因为英国课征出口税而提高,而且还将因为货币流入英国而提高,与此同时,流通媒介
分配上的这种变化,将减少她可以用来购买呢绒的货币。
“然而,这只是三种可能的情形中的一种。如果课税后,德国所需要的呢绒减少,
使所需要的呢绒的总价值恰好与以前相等;则贸易差额将不会受到破坏;英国将获得出
口税,德国将因此而遭受损失,仅此而已。另一方面,如果课征出口税使需求量大为减
少,以致德国所需要的呢绒的货币价值比以前少,则我国的出口将不再能抵付我国的进
口;货币将必然从英国流入德国;从而德国所分享的贸易利益将增加。由于货币的分配
发生了这种变化,呢绒的价格在英国将下降,当然在德国也将下降。因而出口税并非全
由德国支付。由于同一原因,亚麻布的价格在德国将上升,从而在英国也将上升。当这
种价格的变化调整了需求,使呢绒和亚麻布能够再次相互抵付时,所带来的结果是,德
国支付的只是出口税的一部分,我国国库所得到的那部分出口税,则直接出自我国亚麻
布消费者的腰包,因为对出口的呢绒课税,使他们不得不为进口的亚麻布支付较高的价
格,与此同时,由于货币的流出和物价的下跌,他们可用来按那一提高了的价格购买亚
麻布的货币收入将减少。
“对我国的出口商品课征的税,由于取自我们自己的腰包,因而我们不仅有可能从
外国人那里什么也得不到,而且甚至还有可能迫使我国人民向外国人再纳一次税,这种
情况并非不可能发生。同前面一样我们假设,课税后,德国对呢绒的需求大幅度减少,
以致她所需要的呢绒的货币价值比以前少,但假设亚麻布在英国的情形与此大不相同,
当价格上升时,需求或者根本不减少,或者减少得很有限,以致所需要的亚麻布的货币
价值比以前大。课征出口税的最初结果仍然是,出口的呢绒将不再能抵付进口的亚麻布。
因而货币将从英国流入德国。结果是亚麻布的价格在德国将提高,从而在英国的价格也
将提高。但根据假设,这非但不会阻止货币外流,反而会使更多的货币外流,因为价格
越高,所消费的亚麻布的货币价值也就越大。所以,只能由同时带来的另一种结果来恢
复平衡,这另一种结果就是,呢绒的价格在英国不断下降,从而在德国也不断下降。即
使呢绒的价格跌得很低,致使其价格加上进口税仅仅等于不课税时的价格,呢绒价格的
下跌也不会就此停止;因为同以前相等的出口额现在不足以抵付增加了的进口商品的货
币价值。虽然现在德国的消费者不仅可以按照原来的价格获得呢绒,而且还获得了更多
的货币收入,但他们却不一定会用增加的收入来购买更多的呢绒。所以,要恢复平衡,
呢绒价格的下跌幅度,也许不得不大于出口税的总额;英国课征出口税,反而使德国能
以较低的价格进口呢绒;德国将获得这种利益,而英国的亚麻布消费者将因此而受到损
害;英国海关课征的呢绒出口税,实际上完全是由英国的亚麻布消费者支付的。”
不用说,呢绒和亚麻布在这里仅仅是一般出口商品和进口商品的代表;假如出口税
会提高进口商品的成本的话,则受影响的将是从所有国家进口的商品,而不仅仅是从那
一特定国家(即获得被课税的出口商品的国家)进口的物品。
“以上便是课征出口税可能给我们自己和我们的顾客带来的各种结果;由于决定这
些结果的因素很难确定,因而即使在课征出口税以后,我们也几乎不能肯定,我们究竟
是受益者,还是受害者。”不过,一般说来,毫无疑问,一个国家课征出口税会使其他
国家对其财政收入有所贡献;但是,除非被课税的物品是它们极为迫切地需要的,否则
它们是很少支付全部进口税的。“不管怎么说,我们的所得,都是别人的所失,此外还
有收税的支出。所以,假使能正确理解和遵守国际道德的话,就不会存在这种有损于共
同福利的税。”
上面我们讨论的是出口税,现在来讨论更为常见的进口税。“前面已说明,出口税
即课加在外国人身上的税,一部分会落在我们自己身上。所以,如果我们发现进口税即
课加在我们自己身上的税,一部分会落在外国人身上,我们是不会感到奇怪的。
“假设我们不对出口的呢绒课税,而对进口的亚麻布课税。这种进口税不应是所谓
的保护关税,即不应高得诱使我们自己生产亚麻布。如果这种税带来这样的结果,则它
将完全破坏呢绒和亚麻布的贸易,我国和德国将丧失由以前交换这两种商品而得到的全
部利益。我们假设,这种税会减少亚麻布的消费量,但不会妨碍我们象以前那样进口所
消费的亚麻布。
“如果课征这种税使亚麻布的泪费量有所减少,则贸易平衡将被破坏。其原因是,
由于这种税是在我国的海关课征的,因而虽然我国的消费者支付的价格较高,但德国出
口商得到的价格却和以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购买的数量有所减少,那么,尽管
实际上花在亚麻布上的钱比以前多,但英国应支付给德国的钱却将减少,这笔钱将不足
以抵付德国因进口呢绒而应支付给英国的钱,所以不得不用货币来支付差额。德国的物
价将下跌,英国的物价将上涨;亚麻布的价格在德国市场上将下跌;呢绒的价格在英国
市场上将上涨。德国人将为呢绒支付较高的价格,因而可用来购买呢绒的货币收入将减
少而英国人则将以较低的价格获得亚麻布,也就是说,新价格超过原价格的幅度将小于
所课征的进口税额,由此英国人的货币收入将增加,从而他们可用来购买亚麻布的手段
也将增加。
“如果课征进口税不减少需求,则贸易将不发生任何变化。我们的进口和出口都将
和以前一样;全部进口税将由我们自己支付。
“但对某种商品课税,几乎总是会或多或少地减少对该商品的需求,而决不会或很
少会增加对该商品的需求。所以,从原则上说,只要课征进口税的目的真正在于课税,
而不在于完全禁止或部分禁止进口,则它就几乎总是会部分地落在消费我国商品的外国
人身上;通过这种方法,一个国家便可以在牺牲外国人利益的情况下,获得(由于各国
通商所导致的)劳动和资本生产力的普遍提高所带来的利益中的较大份额。”
所以,说进口税部分由外国人支付,是对的;但如果认为是由外国的生产者支付的,
那就错了。进口税的一部分不是落在卖东西给我们的人身上,而是落在买我们东西的人
身上。由于我们对外国商品课税而不得不为我国的出口商品支付较高价格的,是外国消
费者。
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商品税才会落在生产者身上。一种情况是,被课税的商品
受到严格的垄断而能以缺货价格出售。在这种情况下,价格只是受购买者欲望的限制;
被限定的供给量所获得的金额,是买者愿意支付的最高金额,如果国库截留一部分,则
不能进一步提高价格来作补偿,截留的部分必须从垄断利润中支付。若对昂贵的名葡萄
酒课税,则这种税将全部落在葡萄种植者身上,或者更确切地说,将落在葡萄园主身上。
生产者担负一部分商品税的第二种情况是,被课税的是土地产品或矿产品,这种情况比
第一种情况更为重要。这种税可以高得大大减少对这些产品的需求,迫使人们放弃某些
劣质土地或矿山。假如结果正是这样,那么消费者,无论是课税国的消费者还是与课税
国有往来的国家的消费者,将能以较低的价钱获得土地产品或矿产品;而且落在购买者
身上的,将只是这种税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购买者主要是在生产国的地主或矿山主受
到损害的情况下得到了补偿。
所以,进口税可以分为“两种,一种进口税会刺激国内某一特定工业部门的发展,
另一种进口税则没有这种作用。前者无论对于课税国来说还是对于与该国有贸易往来的
国家来说,都是绝对有害的。这种税会阻止劳动和资本的节约,而如果能节约的话,所
节约的劳动和资本将以某种比例在进口国和购买该国出口商品的国家之间进行分配。
“另一种进口税则不刺激人们放弃获取物品的某种方法而采用另一种方法,贸易将
象不存在这种税似的照常进行,劳动也象往常那样得到节约(节约劳动是进行国际贸易
和所有其他贸易的动机)。以下两种税便属于这样的进口税,一种是课加在国内不能生
产的进口商品上的税,另一种则是这样的进口税,它不足以抵消被课税物品在国内的生
产费用和进口费用之间的差额。这种进口税给某一国家的国库带来的收入,只有一部分
是由该国的人民支付的,其余部分则由消费核国商品的外国人支付。
“然而,这后一种进口税在原则上同前一种进口税是一样不可取的,虽然不足取的
理由不完全一样。保护性关税对于课税国来说,决不会是获利的原因,而总是而且必然
是受损的原因,课税的目的达到多大程度,遭受的损失也就达到多大程度。相反,非保
护性关税对于课税国来说,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获利的原因,因为一部分税可以转嫁给
其他国家的人民,能转嫁多少,也就能获利多少;但是,这种税也是不可取的,因为某
一国家课征此税得到的利益,会很容易地被另一国家采取相同的措施所抵消。
“如果在上面假设的例子中,英国对亚麻布课征关税,试图以此在与德国的贸易中
获得更多的利益,那么德国只需对呢绒课税,使呢绒需求量的减少幅度大致等于亚麻布
需求量的减少幅度。这样,情况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各国课征的税将由自己支付。当然,
两国课征的关税总额不得超过贸易利益的总和;如果超过的话,贸易及其利益将完全消
失。
“所以,课征这种以获利为目的的进口税,并不会带来什么利益。但是,只要国家
的税收有一部分得自商品税,这种进口税也就同商品税一样没有什么可以反对的。同时
很显然,在讨论废除这种进口税的时候,互惠方面的考虑是极为重要的,而如果讨论的
是保护性关税,互惠方面的考虑就无足轻重了。我们不能指望某一国家放弃课征关税的
权力,除非其他国家也放弃课征关税的权力。一个国家要想使自己不受其他国家课征非
保护性关税的损害。唯一的办法就是对其他国的商品也课征非保护性关税。不过必须注
意,这种税不应过高,不应超过所剩下的全部贸易利益,不应使进口完全停止,以致不
得不在国内生产被课税的物品,或从另一价格更高的市场进口该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