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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大面积耕作和小面积耕作之比较

作者:约翰穆勒 当前章节:7153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2:46

农业上的大规模生产和小规模生产问题——即大面积耕作和小面积耕作问题——在

很多方面从根本上不同于工业上的大规模生产和小规模生产问题。其社会方面和财富分

配方面的问题将在后面讨论。但即令作为一个生产问题,大农业体制的优越性也决不象

在制造业中那样明显。

我已经指出,农业经营很少得益于分工。即令在最大的农场,分工也很有限。当然,

不会由同一些人来放牧,做生意和种地,但除了这些初步和简单的分工以外,就没有更

细的分工了。农业中可以进行的劳动联合,主要是韦克菲尔德先生所谓的简单合作,即

一些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相互帮助干同样的活儿。但老实说,在我看来,这位富有

才华的著述家过高估计了这种合作对于严格意义上的农业具有的重要意义。没有一种普

通的田间作业需要很多这种合作。让很多人在同一块田地上一起犁地、翻土、播种没有

什么特别的好处。即令是收割,除非时间很紧,也无需如此。一般说来,一户人家便能

提供这些田间作业所需的全部联合劳动。即便是确实需要很多人联合起来干的活儿,小

农场也几乎都能干。

分地会浪费生产力,常常带来巨大灾难,但这主要是由于把土地分得太小,以致种

植者没有足够多的土地耕种。在这一点上,推荐大制造厂的那同一原则也适用于农业。

为了达到最高的生产效率,一般说来,每一农户应拥有足够耕种的土地,使牲畜和农具

得到充分的利用(不过,即使是这一命题也必须加上限制条件才能接受)。然而,并非

只有大农场能做到这一点,在英国很小的农场也能做到这一点。大农场主在畜栏方面享

有某种有利条件。将很多牲畜养在一个畜栏里,比将它们分散养在几个畜栏里花钱要少

些。在农具方面也享有某种有利条件。小农场主不大可能拥有昂贵的农具。但主要农具,

即令是最好的,也值不了多少钱。小农需要脱粒的谷物数量较少,因而拥有一台打谷机

也许是不合算的。但这种机器,或许可由邻近的农户共有,或由某人购置,租给别人使

用,特别是当这种机器靠蒸汽运转,可以移动时。大农场主可以节省一些运输费用。把

少量产品运到市场上和把大量产品运到市场上麻烦差不多;在运送肥料和日用消费品方

面也是如此。大量购买东西也会便宜一些。必须在某种程度上考虑到上述各种有利条件,

但却不应把它们估计得太高。在英格兰,过去几个世代几乎没有经营小农场的经验;但

爱尔兰却有这方面的丰富经验,不仅有经营得最糟的经验,也有经营得最好的经验,因

而可以引用爱尔兰权威人士的话反对英格兰广为流行的意见。例如,布莱克先生(此人

系北爱尔兰最有经验的农业家和成功的改良家之一,他的经验主要来自耕作得最好的,

同时也是划分得最细的农田)认为,租地人租佃不超过5至8英亩或10英亩土地就可以过

得很好,就可以付出象大租地农场主那样高的地租。他说:“我坚信,亲自扶犁翻地的

小租地农场主,如果适当轮种作物,又有畜栏饲养牲畜,是可以把大租地农场主挤垮的,

换句话说,他付得起大租地农场主付不起的地租。我的这种看法已被许多很好地思考过

这一问题的实干家们所证实了。……租佃有700-800英亩土地的英格兰农场主,便称得

上是乡绅。他必须有马可以骑,还要有双轮马车,也许还得雇用一个监工来看管工人。

他肯定无法亲自监督在800英亩土地上劳动的工人。”在作了一些其他说明以后,他又

说:“小租地农场主就没有这些缺陷,除了所有这些缺陷外,还要花费很多费用把肥料

从所住的地方运到很远的地方,把收获的作物运回来。一匹马所消耗的土地产品比养活

一个小农和他的老婆及两个孩子还要多。而更为重要的是,大租地农场主向工人说:去

干活,而小租地农场主需要雇用工人时却说:来干活。我想聪明的读者都会理解其间的

差别。”

最常见的反对小农场的一个理由是,小农场不会而且也不能相对于其土地面积而言

象大农场那样饲养那么多牲畜,而这会引起肥料不足,以致使小农场的土地总是贫瘠的。

然而,人们会发现,只有当小块土地落到穷得养不起足够数量的牲畜的农民手中,细分

土地才会产生上述结果。小农场和饲养牲畜少的农场并不是同义语。要公正地作比较,

就必须假设大农场主拥有的资本量与小农场主拥有的资本量相等。具有这种条件或接近

这样的条件时,并实行厩养(厩养现在甚至在大农场上也被认为在经济上是有利的)时,

经验非但不会证明小农场不利于牲畜的繁殖,反而会证明事情完全与此相反。在佛兰德

的一个个小农场,牲畜成群,粪肥充裕,这可以说是佛兰德农业最引人注目的特点,一

切内行人,无论是英国的还是欧洲大陆的,都对此赞不绝口。

同资本主义的耕作方式相比较,如果说小面积耕作或小农耕作有缺点的话,缺点肯

定主要是技能和知识的低下,但这种低下并非普遍的事实。佛兰德和意大利是实行小面

积耕作和小农耕作的国家,它们比英格兰早很多世代就有了很好的农业,并且从整体上

说,它们的农业也许仍然是世界上最好的。小农常常具有很高的经验性技能,这种技能

是通过日常仔细观察事物获得的。小农还具有丰富的传统性知识,例如,在出产佳酿的

国家,小农就具有特别丰富的酿酒知识。毫无疑问,他们缺少科学,至少是缺少理论,

在某种程度上缺少改良精神,不愿采用新方法。还缺乏做实验的资金,只有富裕的地主

和资本家能有效地做实验。至于在大片土地上进行的系统性改良(如大规模的排灌工程)

或由于其他原因确实需要很多人共同劳动的改良,则通常不能指望小农甚或小地主主进

行,不过他们并非没有为此进行过联合,随着他们的才智进一步增加,这种联合会变得

更为常见。

在小农占有土地的地方,上述不利因素均可以被极大的劳动热情所抵消,这种劳动

热情在其他农业制度下是绝对见不到的。权威人士在这个问题上的意见是一致的。在一

些地方,小耕作者仅仅是承租人,甚至不是按固定条件承租,而是(如在前不久的爱尔

兰)按高得无力支付的名义地租承租,因此实际上是按不断变动的所能支付的最高地租

承租,在这样的地方,是无法对小规模耕作制作出公正评价的。要理解小农制,就得研

究这样一些地方的情况,在这些地方,耕作者自身就是土地所有者,或至少是对土地享

有永久使用权的分益佃农,他所作出的提高产量和改良土地的努力,将全部或至少部分

地给他本人和他的子孙后代带来好处。我们将在后面较为详细地讨论土地所有权这一重

要问题,在那里再引证自耕农惊人勤奋的证据。在这里只需指出,英国农民即令没有永

佃权,在政府分配的小块土地上也获得了非常高的产量,不知要比大农场主从同样大小

的土地上获得的产量高多少倍。

我认为,大面积耕作之所以对于仅仅为了获利而投资来说一般是最为有利的,其真

正的原因有如下述。大农场主占用的土地,从某种意义上说,并没有得到充分的耕种。

花在它上面的劳动也不象花在小块土地上的劳动那么多。这并不是因为合作节省了劳动,

而是因为使用的劳动愈少,相对于支出而言,收益也就愈高。自耕农甚或佃农在劳动成

果全部归己时,会拼命干活儿,但却不能指望被雇用的工人象他们那样拼命干活。不过,

这种劳动也是生产性的,有助于增加总产量。如果掌握的技能和知识相等,大租地农场

主获得的产量肯定少于小土地所有者或受到充分刺激的小租地农场主获得的产量。但是,

大租地农场主的收益虽说较少,可使用的劳动更少,既然他必须为雇用的劳动付酬,所

以雇用较多的劳动是不合算的。

然而,虽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小农经济下的土地总产量最高,虽然一个国

家因此而能在小农经济下供养较多的总人口,但英国著述家一般都认为,在小农经济下,

所谓净产量即耕作者食用后剩下的产量肯定较少;因而可以用于所有其他方面的人口,

用于制造业、用于商业和航运业、用于国防,用于提高知识水平、用于从事自由职业、

用于执行政府各种职能、用于从事文学艺术的人口必然较少,因为所有这些人都依靠剩

余产量为生;因而该国(暂且不谈实际耕作者的境况)一定会在国力的主要方面和一般

福利的很多方面差些。然而,人们过于想当然了。毫无疑问,在小农经济下比在大农经

济下非农业人口与农业人口的比例要小些。但在小农经济下,非农业人口的绝对数并不

一定较少。如果农业和非农业的总人口较多,则非农业人口本身也会较多,然而占总人

口的比例要小些。如果总产量较多,净产量就可能较多,然而与总产量的比例要小些。

不过,连韦克菲尔德先生有时似乎也会把这些不同的概念搞混。据估计,法国三分之二

的人口为农业人口,英国至多三分之一的人口为农业人口。因而韦克菲尔德先生推断说:

“既然在法国两个耕作者的劳动只能养活3个人,而在英格兰两个耕作者的劳动能养活6

个人,所以英国农业的生产力是法国农业的两倍”,这是由于依靠劳动联合,大面积耕

作的效率较高。但首先,事实本身被夸大了。在英格兰,两个人的劳动并不能养活6个

人,因为从外国和爱尔兰进口了不少食物。在法国,两个耕作者的劳动则不止供给3个

人的食物。它向3个人,有时还有外国人,提供亚麻、大麻,并在一定程度上提供蚕丝、

油料、烟草,近来还提供食糖,而这些东西在英格兰全都是从国外进口的;法国所用的

几乎全部木材都是国内生长的,而英格兰所用的几乎全部木材都是进口的,法国的主要

燃料是靠算作农民的人采集并运到市场上,而在英国这种人则不算作农民。我没有计入

皮革和羊毛,因为这两个国家都有这些产品,也没有计入国内消费的葡萄酒或白兰地,

因为英格兰也相应地生产啤酒和烈性酒;但英格兰没有大量出口啤酒和烈性酒,却大量

进口烈性酒,而法国则向全世界供应葡萄酒和烈性酒。我没有谈到水果、蛋类等不那么

重要的农产品,法国在这些方面的出口贸易额是巨大的。但是,我们可以不过分强调这

些细微之处,而只看韦克菲尔德的说法本身。假定在英格兰两个人真能生产6个人的食

物,而在法国,为同样目的,则需要4个人的劳动。那么,英格兰是否一定拥有较多的

剩余产量可用来养活非农业人口呢?回答是不一定,只不过英格兰能将三分之二的总产

量用于此目的,而不是三分之一。实际情况可能是,由于在法国的制度下所使用的劳动

数量较多,同样的土地也许会生产出供养12个人的食物,而在英国的制度下也许只生产

出供养6个人的食物。如果是这样(这完全符合假设的条件),那么,虽然在法国12个

人的食物是由8个人的劳动生产,而在英格兰6个人只靠两个人的劳动供养,但在这两个

国家可从事非农业活动的人却一样多。我并没有说实际情况就是这样。我知道从整体上

说,法国(虽然其最先进的地区另当别论)每英亩土地的总产量平均大大低于英格兰,

而且相对于这两个国家的面积和土地肥沃程度而言,英格兰在我们目前所说的意义上,

拥有更多的可自由使用的人口。但这种差别肯定不应按韦克菲尔德先生的简单标准来衡

量。若用韦克菲尔德先生的标准衡量,则可以说美国农业劳动的效率比法国还低,因为

根据最近人口普查的数字,每5户人家就有4户从事农业生产。

法国农业的落后(就整个法国来说,必须承认这一点,虽然这一点常被过分夸大),

也许更多地是该国工业技术和能力的一般平均水平较低造成的,而不是任何特殊原因造

成的。即令部分是细分土地所造成的,也不能证明小面积耕作是不利的,只不过证明法

国的农场常常太小了(这无疑是事实),而更糟的是,土地被分成了多得几乎令人难以

置信的小块,相互隔得很远,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就净产量而非总产量这一问题来说,大面积耕种和小面积耕种到底孰优孰劣,特别

是当小农就是土地所有者时,尚不能认为已有定论。这是行家至今仍争论不休的一个问

题。英国流行的看法有利于大农场,在欧洲大陆,权威人士则似乎倾向于另一边。海德

堡的劳教授(此人著有一部现今论述最为全面而详尽的政治经济学著作,并与其德国同

胞一样,对与自己讨论的题目有关的事实和典故如数家珍)认为以下一点是确定无疑的,

即小农场或中等规模的农场不仅会生产出较多的总产量,而且还会生产出较多的净产量,

不过,他补充说,还应该有一些大地主来充当新的改良的带路人。我所见到的最公正、

最有辨别力的意见是帕西先生的意见,他(总是针对净产量展开讨论)在谷物和饲料方

面赞成大农场,但认为,需要大量劳动和照顾的作物,其优势则完全在小面积耕作方面;

后者不仅包括葡萄和橄榄(对每一棵这样的植物都必须给予很多的照管,付出大量劳

动),而且还包括块根植物、豆科植物和提供工业原料的经济作物。根据所有权威人士

的意见,农场的规模小因而数量多对于许多次要农产品的丰富来说是十分有利的。

很显然,任何劳动者只要从土地取得的食物多于他本人及其家庭的消费量,就增加

了供养非农业人口的手段。即令他的剩余只够买衣着,做衣服的劳动者也是非农业人口,

有可能靠他生产的食物生存。因此,任何农民家庭,只要生产出了自己的生活必需品,

就对农业净产量作出了贡献。每个出生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刨除自己的消费后使总

产量有所增加的人也是这样。问题是,在欧洲分得最细的由自耕农耕种的地区,农业人

口的增殖是否已使土地的分割接近于或趋向接近于极限。在法国,虽然这种分割已公认

过细,但却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它还远没有达到减弱供养非农业人口的能力那一点。这

已被城镇人口的剧增所证明;最近城镇人口增加得比总人口快得多,表明(除非城镇劳

动者的生活状况急剧恶化,但却没有理由相信这一点)即令按这一不公平和不适宜的比

例来检验,农业生产力也必然在提高。还有同时存在的最充分的证明,即在法国比较先

进的地区,和直到最近还落后的某些地区,农村人口本身所消费的农村产品增加的幅度

很大。

我确信严谨的著述家在讨论政治和社会问题时应尽最大努力加以避免的错误,是不

顾事实的夸张和武断,因而我在本书前几版中只发表了非常温和的看法。当时我不大清

楚讲到什么程度才不致言过其实,我还没有足够的依据来说明法国农业有多大的实际进

步。著名的农业统计权威莱翁斯·德拉维纳先生根据法兰西学院道德和政治研究院的要

求所作的考察,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自从1789年革命以来,法国农业总产量翻了一番;

利润和工资两者也增加了差不多一倍,而地租增加得更多。德拉维纳先生的最大优点之

一是公正无私,他对上述考察结果确信无疑,以致他尽力要说明的不是法国农业已经取

得多大成就,而是还有多少事情需要法国农业去做。他说:“我国花70年时间开垦了

200万公顷荒地(500万英亩),耕种了一半休闲地,农业产量翻了一番,人口增加了

30%,工资增加了1O0%,地租增加了150%。按照这一速度,我国要达到英格兰已经达

到的水平,还需要七、八十年。”

在有了这一证明以后,我们现在肯定不再会认为小地产和小农场与农业进步势不两

立了。唯一尚未解决的问题是速度问题,即农业在哪种制度下发展得更快;对这两种制

度都很了解的人一般认为,将它们适当搭配在一起,农业发展得最快。

在本章中,我只从生产和劳动效率方面讨论了大面积耕作和小面积耕作的问题。这

两种耕作方式对产品分配的影响,对耕作者本人的实际和社会福利的影响,将留待下文

讨论,因为这些问题值得并且需要进行更详尽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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