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面,他却谈得很少或根本没有谈。而他的后继者每当谈及这一主题时,几乎没有人认为值得专门一提,他们只在资本的积累和使用的标题下对它加以论述。
但我坚信我将能证明,支配资本的积累和使用的规律和支配知识发展的规律二者是极不相似并没有联系的。
这种普遍的忽视增加了我在力求阐明支配知识发展的自然规律——它刺激观察并导致在社会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无数卓越的发明——时的许多困难;并且由于这些发明在不相等的周期中出现,其有用程度不同,而且有时会被错过或被遗忘,因而使人觉得它们似乎并非处于永久的自然规律的影响之下。另一方面,认为这些改进都可归因于劳动的分工的假设强加于我一项与之进行辩论的任务。我将从这种假设着手来澄清我的观点;并且为了使读者充分理解探索支配知识发展的规律的必要性,我将首先证明,知识发展并非像斯密博上所声称(及其追随者心照不宣地所认可)那样,唯一地依赖于劳动的分工的。
斯密博士及其追随者与我之间争论的问题是:可以说抑或不可以说,物质世界的知识和技能中的发明(包括机器的发明)从根源上都可归因于劳动的分工。我认为不可以这么说。我承认,知识的发展和劳动分工二者是互相促进的;观察在引进新方法的同时,会导致扩大的劳动分工;而扩大的劳动分工使那些其主要工作是进行观察的人将其注意力局限于物质世界某个小的部分,从而使他们(当然也使整个社会)得以更迅速地熟悉所观察的对象。但是我认为,观察必然先于劳动分工,并且有关外部世界的知识的某些发展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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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配社会知识发展的自然规律97
先于人们会想起使自己专心致力于不同的职业。
毫无疑问,人们是在学会了制作弓和箭、捕获野兽和鱼、耕耘土地和织布之后,他们中的某些人才会使自己专门从事制作弓箭、狩猎、捕鱼、耕种或织布。我认为这是完全符合斯密博士自己的原则的;因为如果在各种特定职业出现之前,人们就为自己安排了特定职业的话,那将证明劳动的分工乃是人类智慧为减轻劳动而预先计划的结果,斯密显然是否定这种说法的。
在野蛮状态中,所有的人都得学会所有全部或其中某些技能以后,才会开始使自己专门从事其中一项或两项技能。
在这一点上,野蛮人与最开化的人之间是没有区别的。发明总是先于劳动的分工并经由引进新技能和以较低成本制造商品而扩大劳动的分工。加工金属、皮革或木材的技能显然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已为人们所了解之后,才会出现铁匠、鞋匠或木匠。即使在现代,蒸汽机和走锭精纺机是在某些人把制造这些机器作为其主要的或唯一的职业以前被发明的。那个由被称作技师(熟练工)的人所组成的、人数众多的阶层和那些从事其它几种具有新奇性质的现代职业的人,已经被那些不胜枚举的现代发明(它们创造了他们所从事的新技能)从其他工人中分离出来,比如专门制造动力织机者或专门用动力织机工作者,他们粉碎了某些其它行业并给予工团和学徒法规以致命的一击。温泽先生的事例提供了又一例证,只是在温泽先生提出了用煤气照明我们的街道的做法之后,才会出现一些以制造煤气表和其它煤气装置为职业的人的。虽然劳动分工促进了技能和熟练,但它不是那些最重要的技能的根源。在一切情况下,发明和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先于劳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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