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和脑力劳动同样必要的。
由于在获得从事不同种类的劳动的能力方面的容易或困难,有时作为所以存在不同的工资率的理由而被提及,因而指出下面一点颇为重要,即几乎每一个人都是在既完成脑力劳动又完成体力劳动的。例如,政治家、律师或医生主要是靠发挥脑力或运用智力技能而挣得其薪水,但他们也在从事体力劳动,尽管在程度上不及一名农夫或一名鞋匠。政治家要写出其命令;律师要写出其意见,或者要进入法庭并发言;而医生在给病人诊脉后要开出药方。再如,农夫、纺棉纱工甚或马路上的碎石工主要是靠发挥体力而挣得其工资,但也在用其脑力(尽管在小得多的程度上)进行劳动。农夫必须注意使其犁沟笔直;纺棉纱工必须注意其纬纱管并用受其头脑指导的双手将断纱接起来;碎石工在将所有石头敲打成大小大致相同的石块时,必须发择相当程度的熟练和灵巧,他还必须仔细观察这些石块应该均衡地分布在道路的每个部分。
即便是最卑微的体力劳动者也必须利用某些脑力劳动,并且许多最普通的劳动现在所以被认为易于获得,乃是由于能经由前人留传的习惯、知识和技艺而获得,或者因为这些劳动在人们年轻时就已获得而显得容易。因此,对不同种类的劳动给予不同报酬这种作法的理由,远比有时想象的要少。
容易的劳动只是前人传下来的技能。普通劳动者的父母和祖先为他们提供了学徒训练,他们的前人还将其灵巧作为遗产传给他们。他们从这份遗产取得报酬的权利的大小,与有些人从其继承的财产取得报酬的权利的大小完全相等,也与还
-- 64
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生产性劳动35
有一些人从其耗费于学习某种技能(这种技能比较新颖,不是很容易获得)的时间取得报酬的权利的大小完全相等。
我们看到,在社会的发展中,人们将自己局限于不同种类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例如,某人专心于化学,另一人则专心于数学;第三人专门从事耕作,而第四人仅忙于制造香水。由于这种职业分离的缘故,乃产生了一个问题:何种劳动才是生产性的;还在得出该问题的合理答案前很久,有些政府就按照一种极端无知的推断(这些政府也因此而扬名)开始鼓励或压制不同的劳动种类。在某些情况下,它们颁发奖金以促进土地耕耘;在某些情况下,它们又刺激从国外进口商品或将本国制造的商品向国外出口;在另一些情况下,它们又竭尽全力使生产它们本国或外国所需原料成为当务之急。这种干预的荒谬绝伦已经暴露无遗,因为事实已经证明,个人自愿从事的一切劳动对他们和对国家都是生产性的。
一位法国作家①曾这样说,“现时一切财富都是两种或多种不同种类的劳动的成果。没有互相帮助就不可能有完整的生产,每个劳动者各自的产品是不能比较的,因为如果没有别人,任何人的生产都不是完整的。面包是收割人、脱粒人、磨粉人和面包师傅、以及耕地人和播种人的劳动的成果。没有亚麻整梳人、纺麻纱人、织麻布人的共同劳动,则亚麻(它已耗费了农民大量的和多样化的劳动)
就不可能转变为亚麻布,而将被当作一堆有恶臭的、可能造成传染病的杂草而
①加尼尔侯爵。
--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