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十和三十年代,美国绝大多数知识分子受到说服,认为资本主义是一个妨碍经济繁荣、从而妨碍自由的不良的制度,并且认为,未来的希望在于政治当局对经济事务进行较大程度的人为控制。知识分子思想的转变并不是由于任何实际的集体主义社会的例子,虽然这种转变无疑地系由于苏联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建立和对这个社会的光明的希望而大大加速。知识分子的思想转变是通过把既存的具有其一切不公正与缺陷的制度和在设想中可能存在的制度加以比较而完成的。进行比较的是实际的情况和理想的情况。
除此以外,在那个时候所能做到的并不多。当然,人类已经经历过许多时期的集中控制和由国家具体地对经济事务加以干预。但是,在政治、科学和技术方面曾经有过革命。人们在当时进行争辩,认为我们使用民主政治结构,现代工具和现代科学会比早先所可能做到的要好得多。
那个时候的态度仍然存在于我们之中。现在仍然具有一种倾向,把任何既存的政府干预看作为应该做的事,把所有坏事归因于市场并且把政府进行控制的建议按照它们理想的形式来加以评价,因为,假使这些建设系由不受特殊利益集团压力的能干的和公正的人们所执行,那末,这些建议是可以产生效果的。主张限制政府的作用和主张自由企业的入仍然处于消极的捍卫他们观点的状态。
然而,条件已经起了变化。我们现在已经有了几十年政府干预的经验。不再有必要把实际运行的市场情况和理想的政府干预可能有的情况加以比较。我们能把实际情况与实际情况相对比。
假使我们这样做的话,那末,可以清楚地看到,市场的实际运行和它的理想的运行之间的差异——虽然无疑是很大的——与政府干预的实际效果和它意图中的效果之间的差异来相比是微不足道的。现在,谁能在支配苏联一切的大量暴政和专制下看到推进人类自由和尊严的任何巨大的希望呢?在《共产党宣言》里马克思和恩格斯写着:“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自己颈上的锁链。而他们所能获得的却是整个世界。”在今天,谁能认为苏联的无产者的锁链比美国的、或英国的、或法国的、或德国的、或任何其他西方国家的无产者的锁链要轻一些呢?
让我们更仔细地来看一下国内的情况。在过去几十年中,假使有任何巨大的“改革”达到了它的目标的话,那是哪一个呢?这些改革的建议者的良好意图已经实现了吗?
为了保护消费者而对铁路设置规章制度很快成为一种工具;据此,铁路便能保护自己免受新出现的对手的竞争——当然,其中受害的是消费者。
起初以低的税率来制订、以后又被当作为使低收入阶层受惠的收入再分配的一个手段的所得税已经变成了一个虚有其表的东西,掩盖着漏洞和特殊的规定,从而使在文字上高度累进的税率在很大的程度上无效。对目前的应纳税的收入施加 23 1/2 %的统一税率会得到和施加从20% 到90% 累进的目前税率同样多的税款。意图减少不均等和促进财富分散的所得税在实际上却助长了公司收入的再投资,因而有利于大公司的增长,阻碍了资本市场的作用以及使新企业的建立受到妨碍。
意图促进经济活动和物价稳定的货币改革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和其后加剧了通货膨胀,因而助长了比以往所经历的更高程度的不稳定。货币改革所形成的货币当局却由于把一个严重的经济收缩转变成为1929—1933年大萧条而对这次灾祸应负主要责任。主要为了防止银行恐慌而设置的制度却在美国历史上造成了最严重的银行恐慌。
意图帮助贫穷农民和消除在农业组织中被断言为非正常状态的农业方案已成为对公款的一种浪费、对资源的一种不恰当的使用、对农民所进行的日益沉重和具体的控制、对美国对外政策的严重的干涉,并且与此同时又对贫穷的农民帮助很少。
意图改善劳人的房屋条件、减少青少年犯罪和帮助清除城市贫民窟的住房方案却使穷人的房屋条件变坏、助长了青少年犯罪并且增加了城市的破败。
三十年代,对整个知识分子而言,“劳动”是“工会”的同义字。相信工会的纯洁和美德达到了和相信家庭和母爱相同的程度。制订范围广泛的立法来袒护工会和促进“公道的”劳资关系。工会在力量上渐渐扩大。到五十年代,“工会”几乎是一个肮脏的名词;它不再与“劳动”具有相同的意义,不再自动地被当作为处于天使的一边。
社会保险措施被制订起来,以便使来自援助的收入成为一个权利,以便消除直接救济和援助的需要。数以百万计的人目前接受社会保险的利益。然而,有待救济的名单却在扩大,而花费在直接支援上的款项上升。
我们能很容易地扩大开列的清单:三十年代的白银购买方案、公用电力方案、战后外援方案、联邦电讯委员会、城市再发展方案、物资贮存方案——这些以及更多的方案具有和原来的意图非常不同而一般与原来的意图极为相反的影响。
也存在着一些例外情况。在全国上下交叉的高速公路、宏伟的横跨大河的堤坝、运行于轨道上的人造卫星都是政府支配巨大资源能力的贡献。尽管具有缺点和问题,尽管存在着很多通过更有效地发挥市场力量来进行改善的可能性,学校制度扩大了美国年青人可以使用的机会并且对自由的扩展作出了贡献。它是一个证据,表明在各地区学校董事会工作的千百万人的热心公益事业的努力,也表明公众愿意为了他们认为是公共的目标而负担沉重的赋税。尽管具有大量的具体执行的问题,谢尔曼反托拉斯法通过它实际上的存在而促进了竞争。公共保健措施有助于减少传染病。援助措施减轻了痛苦与苦难。地方当局往往提供社会生活所必需的条件。法律和秩序得到维持,虽然在许多大城市中,甚至于政府的这种基本的职能尚不能令人满意。作为一个芝加哥的市民,我说这些话是带着个人感情的。
假使把得失加以权衡,那末,我们很难怀疑,其结果是令人担心的。在过去几十年里,政府所从事的较大部分新事业没有达到它们的目标。美国继续在进步;它的公民吃得更好、穿得更好、住得更好并且交通也更好,阶级和社会阶层的区别已经缩小;少数人的集体变为在较少的程度上处于不利地位;一般文化水平飞跃前进。所有这一切都是通过自由市场进行合作的个人积极性和动力的产品。政府措施却阻碍了而并没有帮助这种发展。我们一直能负担和克服这些措施,原因仅在于市场的极不平凡的生产能力。那只看不见的手对进步的有效作用大于那只看得见的手对退化的作用。
最近几十年,那么多的政府的改革已告失败,光明的希望变成灰烬,这是否为一个偶然事件呢?是否仅仅由于具体方案存在着错误呢?
我相信,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这些措施的主要缺陷是它们企图通过政府来迫使人民为了增进被设想为是普遍的利益而采取违反他们自己直接利益的行动。它们企图解决的是利害冲突的事项、或对利害关系的观点上的差异,其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是通过建立消除冲突的结构或说眼人们改变他们的利益观点,而是迫使人们去做违反他们自己利益的事。他们把局外人的价值判断代替了参与者的价值判断;其办法之一是:由一些人告诉另一些人什么是对他们有好处的;另一个办法是:政府从某些人那里取走一些东西以便使其他人得到好处.因此,这些措施被人们所知的最强大和最富有创造力的一种力量所反对——即:数以百万计的人增进他们自己的利益的企图,按照他们自己的价值观来过他们自己的生活的企图。这就是为什么这些措施如此经常的得到与原有意图相反的作用的主要原因。这也是一个自由社会主要力量之一,并且可以说明为什么政府的规章制度不能制止它。
我所谈的利益不仅是狭隘的关心自己的利益。相反地,它们包括整个一系列人们认为是宝贵的东西,为此他们愿意耗尽他们的钱财和牺牲他们的生命。由于反对阿道夫·希特勒而牺牲生命的德国人是在追求他们所理解的利益。那些把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贡献于慈善、教育和宗教活动的男人和女人们也是如此.当然,只有少数人才认为这种利益是主要的。虽然如此,允许这些利益充分发展而不使之从属于统治人类大多数的狭窄的物质利益正是自由社会的优越之处。这就是为什么资本主义社会比集体主义社会在较少的程度上看重物质。
根据过去的经验,为什么证明这一点的责任仍然似乎落在我们这些反对政府的新方案和企图减少大到已经不相称的政府作用的人的身上呢?让迪赛作出回答:“国家干预的有利影响,特别是立法形式这一方面,是直接的、即刻的和可以说是看得见的,而它的环的影响是逐步和间接的,并且为人们所不能看到……。大多数人也不会记住,国家检查员可能不胜任、粗枝大叶或甚至偶然贪污腐化……。很少有人理解到国家的帮助会消除自我帮助这一不能否认的真理。因此,大多数人几乎肯定会出于实际的需要而以过分赞成的态度去看待政府干预。这种天然的偏见只能通过存在于一个社会中的赞成个人自由,即:自由放任的成见或偏见才能加以抵消。因此,对自我帮助的信念下降——这种下降肯定已经发生——的本身足以说明趋向于社会主义的立法增长。”
在今天,自由的保存和扩展正在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威胁。一个威胁是明显而清楚的。这是来自保证要埋葬我们的那些克里姆林宫里的坏人的外部威胁。另一个威胁则选为难于辨认。这是来自希望改造我们的那些具有良好意图和愿望的人们的内部威胁。他们不耐烦于缓慢的用说服和例证的方法来完成他们预想的巨大社会变革,从而渴望使用国家权力来达到他们的目的并且相信他们自己能够做到这一点。然而,假使他们获得了权力,他们不会达到他们直接的目的,此外,他们会造成一个集体主义的国家,在其中,他们会以恐怖的心情退缩下来并会成为其第一批的牺牲者。已经集中起来的权力不会由于创造它的那些人的良好意愿而变为无害。
很不幸,这两种威胁相互加强。即使我们避免了一场核屠杀,来自克里姆林宫的威胁要求我们把我们资源相当大的部分用于国防。政府作为我们如此多产品的购买者和作为许多厂商和工业的唯一购买者的重要性已经在政治当局的手中集中达到危险程度的经济力量,改变了私有企业运转的环境和私人经营成功的标准,从而通过这些或别的一些方法来危害自由经营的市场。这种危险是我们不能避免的。但是,通过在与国防无关的领域继续进行目前政府的广泛的干预,并且通过从事没完没了的政府的新方案——从老年人的医疗保健到月球的探险,我们不必要地使危险加剧。
亚当·斯密曾经说过,“在一个国家中可以有大量的破坏”。我们的基本的价值结构和相互交织的各种自由经营的机构可以经受得起很大的破坏。尽管军事方案的巨大数量,尽管在华盛顿已经集中了经济力量,我相信,我们将能保存和扩大自由。但是,只有当我们意识到我们所面临的威胁,只有当我们说服我们的同胞们,使他们相信,自由的制度会比强制性的国家力量提供更加肯定的途径、即使有时是较缓慢的途径来达到他们所寻求的目标时,我们才能做到这一点。在知识分子的流行思想中已经明确的变化的闪光是一个有希望的预兆。
中译本序言
本书作者米尔顿弗里德曼(1912-),为该国哥伦比亚大学博士、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教授,曾当选为美国经济学学会会长,并且获得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金。他被认为是西方最保守的经济学者之一,曾任美国共和党的人物尼克松和戈德华特的私人经济顾问,弗里德曼的主要著作有:《对货币数量论的研究》、《消费函数理论》、《资本主义与自由》、《美国货币史,1867-1960》等书以及许多篇文章。
弗里德曼的声誉主要来自他在三个方面的著作:第一,对资产阶级货币理论的研究,特别是对货币数量论的研究,由于在这一领域中的著作,他成为目前流行于西方的“货币主义”的领袖;第二,在消费函数上的永久性收入理论;第三,新自由主义的经济观点,而本书是他阐述这种观点的有代表性的著作。
新自由主义是目前西方经济思想的流派之一。这一流派大致出现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其代表人物为西德的欧根、奥国学派的哈耶克以及本书的作者弗里德曼等人。新自由主义者颂扬自由竞争下的资本主义市场和价格制度,认为它几乎是解决任何经济问题的最好机制。虽然如此,他们并不赞成完全不受束缚的“自由放任”。他们主张,国家应该创造条件使市场和价格制度发挥最大的功能。对于他们所承认的市场和价格制度的不足之处,他们也赞同国家进行干预。但是,他们又认为,一方面应把干预限制在最少的程度;另一方面,最好成绩还要通过市场和价格制度来进行干预,以便取得最好的效果。
在本书中,弗里德曼论述了大致相似的观点。他宣称,他是一个自由主义者,而对于自由主义者而言,把人们组织起来从事生产活动的最好的方式,是在没有强制手段下的人们之间的自愿合作并且在资源合作基础上缔结相互有利的契约。他写道:“通过资源交换所组成的社会……是一个自由的私有企业交换经济——即我们一向称之为竞争的资本主义。”据说这种制度在促进人类的自由上起着双重作用:一方面,“经济自由本身是一个目的。其次,经济自由也是达到政治自由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手段。”
把这一说法作为根据,弗里德曼对西方国家近数十年来对经济生活的日益扩大的干预,特别是美国对经济生活的干预提出反对意见。他认为,这种日益扩大的干预不但构成对自由的威胁,而且也缺乏效率,从而不会取得干预所期望得到的成果。因此,他主张,某些被他认为是不必要的干预项目(如发给营业执照)应该取消,而某些被一般人认为是必要的干预(如邮政)应改由私人经营。换言之,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不但要被限制在最低的水平,而且还应尽可能地通过市场和价格制度来加以执行。据说这样,不但可以取得最有成效的结果,而且还可以保卫他所信奉的自由的原则。
由此可见,弗里德曼在本书中所做的,正和许多新自由主义者一样,不过是在“保卫自由”的名义下,重复过去流行的资产阶级的“最好的政府是管理最少的政府”的论调。然而在事实上,资本主义并不像弗里德曼所说的那样,是通过完全资源的交换而组成的自由社会,特别是对广大的劳动者而言,情况更是如此。没有生产资料的广大劳动者往往为了生存而不得不与资本家缔结雇佣劳动的契约。对于资产阶级所宣传的这种自由,马克思曾多次指出它的虚伪性质。例如,马克思曾以讽刺的语气写道:“劳动力的买和卖是在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的界限以内进行的,这个领域确实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乐园。那里占统治地位的知识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自由!因为商品例如劳动力的买者和卖者,只取决于自己的自由意志。契约是他们的意志得以得到共同的法律表现的最后结果。平等!因为他们彼此知识作为商品交换所有者发生关系,用等价物交换等价物。所有权!因为他们都只支配自己的东西。边沁!因为双方都只顾自己。使他们连在一起并发生关系的唯一力量,是他们的利己心,是他们的特殊利益,是他们的私人利益,正因为人人只顾自己,谁也不管别人,所以大家都是在事先约定的和谐下,或者说,在全能的神的保佑下,完成着互惠互利、共同利益、全体有利的事业。”
尽管本书的主要观点具有很大的错误之处,但是,本书也具有某些值得参考的论点和资料。例如,为了论证减少国家干预的必要性,弗里德曼部分地否定凯恩斯主义并且全面地否定它所支持的财政政策。在这一点上,弗里德曼一方面指出凯恩斯的著名的“乘数论”的无效之处,另一方面又说明,由于时间的拖延,财政政策不但不能稳定资本主义的经济活动,反而会扩大它的波动程度。这些论点对于评价凯恩斯主义具有一定的意义。又例如,为了说明自由竞争的“优越性”,弗里德曼揭露了美国医学会出于自私自利的动机,不惜牺牲人的健康而对美国的医疗事业进行有害的控制。这种资料有助于暴露自私自利的动机对社会可能造成的有害后果。
高鸿业
中译本序言
本书作者米尔顿弗里德曼(1912-),为该国哥伦比亚大学博士、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教授,曾当选为美国经济学学会会长,并且获得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金。他被认为是西方最保守的经济学者之一,曾任美国共和党的人物尼克松和戈德华特的私人经济顾问,弗里德曼的主要著作有:《对货币数量论的研究》、《消费函数理论》、《资本主义与自由》、《美国货币史,1867-1960》等书以及许多篇文章。
弗里德曼的声誉主要来自他在三个方面的著作:第一,对资产阶级货币理论的研究,特别是对货币数量论的研究,由于在这一领域中的著作,他成为目前流行于西方的“货币主义”的领袖;第二,在消费函数上的永久性收入理论;第三,新自由主义的经济观点,而本书是他阐述这种观点的有代表性的著作。
新自由主义是目前西方经济思想的流派之一。这一流派大致出现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其代表人物为西德的欧根、奥国学派的哈耶克以及本书的作者弗里德曼等人。新自由主义者颂扬自由竞争下的资本主义市场和价格制度,认为它几乎是解决任何经济问题的最好机制。虽然如此,他们并不赞成完全不受束缚的“自由放任”。他们主张,国家应该创造条件使市场和价格制度发挥最大的功能。对于他们所承认的市场和价格制度的不足之处,他们也赞同国家进行干预。但是,他们又认为,一方面应把干预限制在最少的程度;另一方面,最好成绩还要通过市场和价格制度来进行干预,以便取得最好的效果。
在本书中,弗里德曼论述了大致相似的观点。他宣称,他是一个自由主义者,而对于自由主义者而言,把人们组织起来从事生产活动的最好的方式,是在没有强制手段下的人们之间的自愿合作并且在资源合作基础上缔结相互有利的契约。他写道:“通过资源交换所组成的社会……是一个自由的私有企业交换经济——即我们一向称之为竞争的资本主义。”据说这种制度在促进人类的自由上起着双重作用:一方面,“经济自由本身是一个目的。其次,经济自由也是达到政治自由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手段。”
把这一说法作为根据,弗里德曼对西方国家近数十年来对经济生活的日益扩大的干预,特别是美国对经济生活的干预提出反对意见。他认为,这种日益扩大的干预不但构成对自由的威胁,而且也缺乏效率,从而不会取得干预所期望得到的成果。因此,他主张,某些被他认为是不必要的干预项目(如发给营业执照)应该取消,而某些被一般人认为是必要的干预(如邮政)应改由私人经营。换言之,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不但要被限制在最低的水平,而且还应尽可能地通过市场和价格制度来加以执行。据说这样,不但可以取得最有成效的结果,而且还可以保卫他所信奉的自由的原则。
由此可见,弗里德曼在本书中所做的,正和许多新自由主义者一样,不过是在“保卫自由”的名义下,重复过去流行的资产阶级的“最好的政府是管理最少的政府”的论调。然而在事实上,资本主义并不像弗里德曼所说的那样,是通过完全资源的交换而组成的自由社会,特别是对广大的劳动者而言,情况更是如此。没有生产资料的广大劳动者往往为了生存而不得不与资本家缔结雇佣劳动的契约。对于资产阶级所宣传的这种自由,马克思曾多次指出它的虚伪性质。例如,马克思曾以讽刺的语气写道:“劳动力的买和卖是在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的界限以内进行的,这个领域确实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乐园。那里占统治地位的知识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自由!因为商品例如劳动力的买者和卖者,只取决于自己的自由意志。契约是他们的意志得以得到共同的法律表现的最后结果。平等!因为他们彼此知识作为商品交换所有者发生关系,用等价物交换等价物。所有权!因为他们都只支配自己的东西。边沁!因为双方都只顾自己。使他们连在一起并发生关系的唯一力量,是他们的利己心,是他们的特殊利益,是他们的私人利益,正因为人人只顾自己,谁也不管别人,所以大家都是在事先约定的和谐下,或者说,在全能的神的保佑下,完成着互惠互利、共同利益、全体有利的事业。”
尽管本书的主要观点具有很大的错误之处,但是,本书也具有某些值得参考的论点和资料。例如,为了论证减少国家干预的必要性,弗里德曼部分地否定凯恩斯主义并且全面地否定它所支持的财政政策。在这一点上,弗里德曼一方面指出凯恩斯的著名的“乘数论”的无效之处,另一方面又说明,由于时间的拖延,财政政策不但不能稳定资本主义的经济活动,反而会扩大它的波动程度。这些论点对于评价凯恩斯主义具有一定的意义。又例如,为了说明自由竞争的“优越性”,弗里德曼揭露了美国医学会出于自私自利的动机,不惜牺牲人的健康而对美国的医疗事业进行有害的控制。这种资料有助于暴露自私自利的动机对社会可能造成的有害后果。
高鸿业
绪论
在肯尼迪总统就职演说中被引用得很多的一句话是“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些什么——而问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些什么”。关于这句话的论争集中于它的起源而不是它的内容是我们时代的精神的一个显著的特征。这句话在整个句子中的两个部分中没有一个能正确地表示合乎自由社会中的自由人的理想的公民和它政府之间的关系。家长主义的“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些什么”意味着政府是保护者而公民是被保护者。这个观点和自由人对他自己的命运负责的信念不相一致。带有组织性的,“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些什么”意味着政府是主人或神,而公民则为仆人或信徒。对自由人而言,国家是组成它的个人的集体,而不是超越在他们之上的东西。他对共同继承下来的事物感到自豪并且对共同的传统表示忠顺。但他把政府看作为一个手段,一个工具,既不是一个赐惠和送礼的人,也不是盲目崇拜和为之服役的主人或神灵。除了公民们各自为之服务的意见一致的目标以外,他不承认国家的任何目标;除了公民们各自为之奋斗的意见一致的理想以外,他不承认国家的任何理想。
自由人既不会问他的国家能为他做些什么,也不会问他能为他的国家做些什么。他会问的是:“我和我的同胞们能通过政府做些什么”,以便尽到我们个人的责任,以便达到我们各自的目标和理想,其中最重要的是:保护我们的自由。伴随这个问题他会提出另一个问题;我们怎么能使我们建立的政府不至成为一个会毁灭我们为之而建立的保护真正自由的无法控制的怪物呢?自由是一个稀有和脆弱的被培育出来的东西。我们的头脑告诉我们而历史又能加以证实:对自由最大的威胁是权力的集中。为了保护我们的自由,政府是必要的;通过政府这一工具我们可以行使我们的自由;然而,由于权力集中在当权者的手中,它也是自由的威胁。即使使用这权力的人们开始是出于良好的动机,即使他们没有被他们使用的权力所腐蚀,权力将吸引同时又形成不同类型的人。
我们怎么能从政府的有利之处取得好处而同时又能回避对自由的威胁呢?在我们宪法中体现的两大原则给与了迄今能保护我们自由的答案,虽然这些原则被宣称为根本的方针而在实际上它们屡次受到破坏。
首先,政府的职责范围必须具有限度。它的主要作用必须是保护我们的自由以免受到来自大门外的敌人以及来自我们同胞们的侵犯:保护法律和秩序,保证私人契约的履行,扶植竞争市场。在这些主要作用以外,政府有时可以让我们共同完成比我们各自单独地去做时具有较少困难和费用的事情。然而,任何这样使用政府的方式是充满着危险的。我们不应该,也不可能避免以这种方式来使用政府。但是在我们这样做以前,必须具备由此而造成的明确和巨大的有利之处作为条件。通过在经济和其他活动中主要地依靠自愿合作和私人企业,我们能够保证私有部门对政府部门的限制以及有效地保证言论、宗教和思想的自由。
第二个大原则是政府的权力必须分散。当政府行使权力时,在县的范围内行使比在州的范围内要好,在州的范围内要比在全国的范围要好。假使我不喜欢我当地城镇所做的事情,哪伯是污水处理,或区域划分,或学校设施,那末,我能迁移去另一个城镇。虽然很少人会实际采取这一步骤,仅仅是这种可能性就能起着限制权力的作用。假使我不喜欢我居住的那个州所做的事情,那末,我能迁移去另一个州。假使我不喜欢华盛顿实施的事项,那末,在这个各国严格执行自主权的世界里,我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
当然,成立联邦政府的不利之处对许多主张成立的人来说恰恰是权力集中具有很大的吸引力的地方。他们相信这会使他们更有效地——象他们所看到的那样——以公众的利益来进行立法,不管它是把收入从富人转移给穷人,还是从私人的用途转到政府的用途。在某种意义上,它们是正确的。但这个事物有正反两面,做有益的事的权力也是做有害的事的权力。今天控制权力的那些人不可能明天也如此,而更重要的是:一个人认为是有益的东西,另一个人可能认为是有害的。正象进行鼓动来一般扩大政府范围的悲剧一样,鼓动权力集中的最大悲剧是它主要是由那些首先会对其后果懊悔的有善良意愿的人所领导。
保存自由是限制和分散政府权力的保护性原因。但还有一个建设性的原因。不管是建筑还是绘画,科学还是文学,工业还是农业,文明的巨大进展从没有来自集权的政府。哥伦布并不是由于响应议会大多数的指令才出发去找寻通往中国的道路,虽然他的部分资金来自具有绝对权威的王朝。牛顿和莱布尼茨,爱因斯坦和博尔,莎士比亚、米尔顿和帕斯特纳克,惠特尼、麦考密克、爱迪生和福特,简·亚当斯、弗洛伦斯、南丁格尔和艾伯特·施韦特,这些在人类知识和理解方面,在文学方面,在技术可能性方面,或在减轻人类痛苦方面开拓新领域的人中,没有一个是出自响应政府的指令。他们的成就是个人天才的产物,是强烈坚持少数观点的产物,是允许多样化和差异的一种社会风气的产物。
政府永远做不到象个人行动那样的多样化和差异的行动。在任何时候,通过对房屋或营养或衣着的统一的标准,政府无疑地可以改进许多人的生活水平,而通过对学校教育、公路建筑式卫生设备设置统一的标准,中央政府能无疑地改进很多地区.甚至平均说来所有地区的工作水平。但是在上述过程中,政府会用停滞代替进步,它会以统一的平庸状态来代替使明天的后进超过今天的中游的那个试验所必需的多样性。
这本书讨论了这些大问题中的一部分。它的主要论点为。竞争的资本主义——即通过在自由市场上发生作用的私有企业来执行我们的部分经济活动——是一个经济自由的制度,并且是政治自由的一个必要条件。本书的次耍的论点是:政府在致力于自由和主要依赖市场组织经济活动的社会中所应起的作用。
头两章按照原则而不是按照具体的应用在抽象的水平上论述这些问题。后面几章则把这些原则应用于各种特殊的问题。
一个抽象的论述可以被设想为是完整和彻底的,虽然这种设想在头两章中肯定是远未实现。这些原则的应用甚至在设想中也不可能是彻底的。每天都产生新的问题和新的情况。这就是为什么国家的作用的具体形式永远不能在一次中加以彻底说明而无需再加以补充。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经常结合当前的问题再次审查被我们遵崇为不变的原则的现实意义。其中的副产品不可避免地是对这些原则的再次考验以及加深我们对原则的理解。
对这本书所阐述的政治和经济观点加上一个名称是非常有用的。正确和适当的名称是自由主义。不幸地,“作为一种最高的但未必是故意的颂扬,私人企业制度的敌人曾认为占用这一制度的名称是有利的,”因此,在美国,自由主义逐渐有着和它在十九世纪以及和在今天欧洲大陆大部分地区很不相同的意义。
当它在十八世纪后期和十九世纪早期被发展出来的时候,以自由主义名义进行的思想运动把自由强调为最后目标,而把个人强调为社会的最后实体。在国内,它支持自由放任主义,把它当作为减少国家在经济事务中的作用从而扩大个人作用的一个手段。在国外,它支持自由贸易,把它当作为世界各国和平地和民主地联系在一起的手段。在政治事务中,它支持代议政体和议会制度的发展,减少国家的无上权力和保护个人的自由权利。
从十九世纪后期开始,尤其是美国在1930年以后,特别是在经济政策中,自由主义这个术语逐渐和很不相同的主张联系在一起。逐渐和它相联系的是:主要依赖于国家,而不是依赖于私人自愿安排来达到目标被认为是较好的办法。它的主旨成为福利和平等而不是自由。十九世纪的自由主义者把扩大自由认为是改进福利和平等的最有效的方法。二十世纪的自由主义者把福利和平等看作为自由的必要条件或者是它的替代物。以福利和平等的名义,二十世纪的自由主义者逐渐赞成恰恰是古典的自由主义所反对的国家干涉和家长主义政策的再度出现。把时钟拨回到十七世纪重商主义的行动中,上述自由主义者喜欢把真正的自由主义者谴责为反动派。
附着在自由主义术语上的意义的变化在经济事务中比在政治事务中更为显著。二十世纪自由主义者,象十九世纪的自由主义一样,赞成议会体制、代议政体、公民权利等等。然而,甚至在政治事务中。存在着值得注意的差异。十九世纪的自由主义者由于酷爱自由,惧怕不管在政府或私人手中的集权,所以他赞成政治上的分权。由于致力于行动并且相信只要在表面上由选民控制的政府手中权力的仁慈的作用,二十世纪的自由主义者赞成中央集权的政府。关于权力应该放在州一级还是城市一级,放在联邦一级还是州一级。放在世界范围的组织还是国家政府中,他会提供任何解除疑虑的答案。
由于自由主义这一名词的滥用,以往属于那个名词的观点现在常常被称为保守主义。但这并不是一个令人满意的可供选择的办法。十九世纪的自由主义者在这一名词的语义来源方面以及在赞成社会制度较大改革的政治方面都是一个激进主义者。因此,他的现代继承者肯定也是如此。我们不希望保留干涉我们自由那么多的国家的干涉,虽然我们当然希望保留那些改进自由的东西。此外,保守主义这个术语实际上逐渐包括如此广泛的一系列的观点,包括相互之间的矛盾如此之多的观点,以致于我们无疑地将看到复合名称的增长,例如新自由主义——保守主义,贵族政治——保守主义。
部分地由于我不愿意向赞成毁灭自由的措施的人放弃这个名词,部分地由于我不能找到更好的代替物,我解决这些困难的办法是以其原有的意义来使用自由主义这个名词——作为有关自由的人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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