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形下,关键问题是:什么是独立经营单位?谁将成为管理者?什么资源将委托于他而又如何评价他的成功与失败?我们将会看到,这些问题决不仅仅是诸如当前任何大型组织都必须要解决的人事等较次要的管理方面的问题,而是谁的解决方法将会对产业结构产生几乎与真正的计划权威之决策具有同样大的影响的重大问题。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在这种“竞争”体制下,对中央经济权威的需要不会有很大的减少。而且,这种权威也显然必须具有与在计划体制下几乎一样大的权力。如果社会主义是一切物质生产资料的所有者,那么,必须就要有一些人要为此而行使这种权力,至少在有关这些资源使用的分配与控制方面如此。不能简单地把这种中央权威设想成一种把可用资金借给最高出价者的特大银行。中央权威应借钱给那些自己没有财产的人,因而,它将承担一切风险,而且不能象银行那样要求有确定数量的货币。它将只是拥有一切实际资源的所有权。它的决策也不能只限于对采取货币形式或土地形式的空闲资本进行再分配。它还必须要确定:是否应当根据过去使用者的估价把某个特定的工厂或那部分机器进一步委托给该企业家,还是应当把它转交给另一个许诺获更高收益的企业家。
在设想这种体制时,最宽厚的想法是假定各个企业间最初的资源分配将根据历史上已知的产业结构来进行,而挑选管理者的标准则是依据效益测定以及过去的经验。要是不采取现有的工业组织形式,这种体制就只能在范围十分广泛的中央计划的基础上加以改进或做合理的变动。这将使我们回到竞争体制企图取代的体制中去。但是,采纳现有组织的设想也只能暂时地解决困难,环境的每一个变化势必引起组织的变化。而在相当短的时间里,中央权威将不得不实施完全的再组织。
中央权威将按什么原则行动呢?
很显然,在这样的社会中,社会变动将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变动一样相当频繁,而且往往非常难以预料。中央权威的一切行动将必须以对未来事件的预期为基础,而不同的企业家的期望自然会有所不同。决定把一定数量的资源委托给谁,其根据必定是企业家个人对未来收益的保证;或者,更确切他说,这种决定将必须以具有一定可能性的预期收益的呈报为依据。当然,这里并没有对巨大风险的客观检测,但是,其时由谁去决定是否值得冒风险呢?在判定企业家方面,中央权威除了其过去的履历之外便没有别的根据。但是,他们怎样判定企业家过去所经历的风险是不是被证明是正当的呢?而且,该企业家的态度是否和风险降临于其私人财产时一样呢?
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我们将如何检验企业家成败与否。首先这就要看他是否成功地保持了委托给他管理的资源的原有价值。但是,即使最好的企业家也会偶有失误,有时甚至发生严重的损失。假如由于一项发明或需求变化使企业家的资本报废,是否应将责任归咎于他呢?如何判定他是否该被授予冒一定风险的权力呢?那种由于从来不冒必要风险因而从来无损失的人是不是极大地为了社会利益而行动的人呢?可以肯定,这将出现偏爱安全的而不是有危险的企业的倾向。
但是,那种风险性的甚至是纯粹投机性的企业,在这里其重要性丝毫不亚于在资本主义条件之下,职业性商品投机者承担风险职能的专业化,同今天一样将是劳动力分配的合理方式。但是,应当如何确定投机者资本的规模呢?他的报酬怎样固定?一个过去成功的企业家持续遭受亏损的时间会有多长?如果对亏损的惩罚是失去“企业家”的地位,那么,是否几乎会不可避免地使可能造成亏损机会成为一种强大的威摄力量,以致干失掉了获取最大利润的机会?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的损失也可能会意味着资本家地位的丧失,但克服这种由损失而引起的困难,通常是可能得到的收益的诱惑。而在社会主义里,这却不可能实现。甚至可以想象得到,人们普遍不愿承受任何商业风险,这可能会导致利率低得近乎于零。但是,这对社会来说难道是”有益处的”吗?如果这只是因为对所有投资途径绝对安全的充分满足的话,那么这种满足就是以牺牲一切用新的和未尝试的方法进行试验为代价。假如进步不可避免地同通常所谓“浪费”联系在一起,但如果从整体上看收益超过亏损,难道不值得做出这种“浪费”吗?
但是,回到资源分配和控制方面,仍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需解决,即如何判定在短期内某个正在运行的企业是否正在充分利用其资源。甚至它是否在盈利或亏损,也将取决于企业家根据企业设备对未来可获利润所作的估计,其结果只有将现有工厂的价值给予限定时才可能确定。假如另一个企业家承诺从这个工厂(或者甚至只是某个机器)取得较高的收益,那么应该怎么办呢?是否要仅根据这种承诺就把工厂或机器从现在使用者的手里转交给他呢?这也许是一个极端的情形,它只说明资源在企业之间不断转移,这种转移在资本主义下不停进行,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同样会是有益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从效益较低的企业家手里转移到效益较高者,是前者亏损而后者获利所造成的结果。谁将有权力拿资源去冒风险,以及应当委托给他多少资源等等问题,要由已经成功地获得和持有资源的人来决定。社会主义国家是否也会按同样的原则来决定这个问题?管理者是否可以在他自己认为适当的任何地点和时间,自由地将利润进行再投资?现在他要做的事是,把进一步扩大现有企业的风险,与将这些资本投资到别处的收入或者用于消费来进行比较。在估算这种风险与收益的过程中,该企业家是否会将社会可从这些资本中得到的利益看得与自己的利害得失一样重呢?
有关给予个别企业家多少资本量的决策,及其所包含的有关单一控制下个别企业的规模问题,实际上都是资源最佳组合的有效决策问题。是不是位于一个地方的工厂应当扩大,而不去扩大建在别的什么地方的另一个工厂,这些事情将由中央权威来决定。所有这些都涉及由中央权威作出的计划,就许多的同样规模的计划而言,就好像它实际上正在管理企业。虽然企业家个人在规定的合同期内有权管理委托给他的工厂,但是所有新的投资仍需要集中的指导。于是这种对资源处置权的分割就会使企业家和中央权威都不是制定计划者,而且也不可能评价错误的责任。假设不使决策者承担其过失的责任而又可以创造出完全竞争的条件,这似乎纯粹是幻想。它至多不过是一种类似于垄断的竞争体制,在这种情况下,真正负责的人将不是犯错误的企业家而是批准其决策的官员,而且这会造成通常与官僚体制联系在一起的,一切有关自主自由及责任评定的困难问题。
十
这里不说有关虚假竞争的讨论已经定局,但至少可以声称,这种计划体制显示出它要进行成功的管理所面临的相当大的障碍,并产主了极大困难,这些困难在我们认为该计划体制甚至会造成与生产资料私人所有的竞争相似的结果之前,就必须要加以克服。人们必定认为,在这些建议的现有形态下,甚至考虑到其非常暂时的和试验性的特点,似乎他们要比中央计划经济体制的较老式社会主义的建议更少些不切实际的东西。的确(甚至比计划合适的情况下还要确实),所有已经出现的困难都“仅仅”是由于人们想法上的缺陷。但是,虽然这样说使在任何绝对意义上认为这些建议都“不可能”实现的说法变得不合逻辑,可是同样确凿的是,这些阻止人们去实现想往的目标的非常严重的障碍却依然存在,而且看来并没有能够战胜它们的方法。
我们如果不再深入地讨论这些建议所引起的具体的困难,而是想想有这么多认真研究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年轻社会主义者已经放弃了对中央计划经济体制的信仰,并将全部信念寄托于即使废除了私有财产仍可望保留竞争这一事实的真正含义,或许会更令人感兴趣。让我们暂且假定这个方法能够非常接近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竞争体制所达到的结果,那么,当人们建议用这种体制来代替过去被认为比任何竞争体制都更优越的中央计划体制,即或多或少在成功地模仿竞争时,是否充分认识到这已经放弃了多少常与社会主义制度联系在一起的希望呢?假如我们重视自己以前的反对意见,哪些优越之处将会继续用来弥补看来必然由下列事实——没有私有财产的竞争将来必定受到一定的限制,而且因此将不得不依靠中央管理机构的任意决策来做出一些决定——引起的效益上的损失呢?
实际上,这个不得不放弃的有关中央计划体制观念的幻想,是非常值得玩味的。寄希望于计划体制比“混乱的”竞争具有更高生产力的人们,已经只好希望社会主义制度或许有与资本主义近乎于相等的生产力。他们本来想象收入分配可能会完全不依据要素提供服务的价格而只需建立在对公正的考虑上、最好是在平均主义的意义上进行分配,但是现在只好希望能够用一部分来自物质生产要素的收入补充来自劳动的收入。事实已经证明,期望取消“工资体制”,期望社会主义化的工业企业的管理者将会按照与追求利润的资本家完全不同的原则行动,都同样是错误的。尽管这里没有机会详尽讨论这一点,但必须指出的是。这种社会主义制度也同样不可能避免危机与失业。一个中央计划体制尽管不能避免甚至可能比资本主义下导致更严重的危机,但它至少有能够使全体成员平等地分担损失这个优点。在发现有必要为纠正失误而降低工资时,它能够通过颁布法令做到这一点,在这方面它比较优越。但是,竞争的社会主义在避免危机和失业方面应该处在比竞争的资本主义更为有利的地位,这并没有什么道理。也许一个明智的货币政策可能减少危机与失业的严重性,但在这方面,竞争的社会主义不可能做到的,不见得资本主义也做不到。
当然,与所有这些相反的是,社会主义具有通过工人阶级共享土地和资本收入而可能改善其相对地位的有利条件。这毕竟是社会主义的主要目标。但是,工人阶级相对于资本家而言可能会改变地位,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绝对收入将增加,或者甚至并不意味着他们将保持与以前一样高的收入水平。在收入方面将发生的情况完全取决于一般的生产率降低的程度,这里必须重申的是,在短暂的尝试中全面考虑这种制度是否先进,会引出没有确定性的结论。只有把对这些线索的分析集中应用于现实世界中所发生的现象,才有可能对这里所讨论的现象之重要性作出大致恰当的评价,对于这点,人们的认识将自然会有所不同。但是,即使在关于任何拟建中的体制对国民收入将确实产生怎样的影响的观点上取得一致,仍有更进一步的问题,即当前国民收入的绝对数量或其未来增长率的任何已知的下降,对于实现收入更大平等的道义上的理想是否是过高的代价。在这个问题上,科学争论肯定必须让步于个人的信念。
但是,至少在弄清可选择的目标之前,至少在大致认识到必须为之付出的代价是什么之前,我们不能做出决策。在这个领域,之所以仍然存在如此多的混乱以及人们仍然拒绝承认两个世界中有一个最佳,主要是由于,大多数社会主义者几乎想象不出,他们所拥护的体制真正是什么样的,是计划的还是竞争的。当前,对这一代社会主义者来说,有效的战术是把这些问题置于含混之中,同时在需要他们回答打算怎样解决特殊困难时,宣称过去常常与中央计划联系在一起的利益现在都来自于竞争。但是,尚没有人论证计划和竞争如何合理地结合,而只要没有完成这一工作,人们就自然有权利坚持应当将这两种抉择明确分离开来,而且任何拥护社会主义的人必须确定自己所要选择的一种体制,然后再说明他准备怎样克服所选中的体制的固有的困难。
十一
我们并没有说,这里所得出的,对于考察可选择的社会主义“构筑”来说,必定是最后的结论,然而,看来在去年的讨论中就显示出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即今天我们仍然没有具备通过“计划”来改进我们的经济体制的工作状况的知识,也没有用不使生产力受到巨大损害的其他方法来解决社会主义的问题。我们缺少的不是“经验”,而是没有掌握迄今为止我们只是详细论述了却没能回答的有关问题的知识。谁都不愿排除可以发现解决方法的每一个可能性。但是,在我们现有知识水平下,必然严重存在对是否能找到这种解决方法的怀疑。我们至少必须正视这种可能性,即思想活动因为耽于经过详尽的检验而证明是未被认识的概念,在过去五十年里遵循的是错误的路线。假如真是这样的话,将没有证据说明在这种趋势到来之前,我们的理想状态应是怎样;但仅仅说明了朝哪个方向发展将会更有利。这里确实有一些理由去认为,举例而言,寻求竞争更顺利地运转比这么长时间用各种计划的尝试来阻挡它更为合理;在这些尝试里差不多任何一种选择看起来似乎都比现存状况更为可取。
但是,如果我们从根本上否定这些无疑是我们时代主要推动力的信念的优点,就肯定会引起不满。在一个决心实行计划的世界里,没有什么比所得出的结论将不可避免地证明坚持这种计划方法必定会造成经济衰退更具悲剧性的了。即使在这方面已经有了些知识界的反应,但是毫无疑问,这场运动在许多年内仍将朝着计划的方向继续进行。因此,只有表明我们有可能并且实际上真的能够克服计划体制的一些困难,才能减轻今天的经济学家在展望未来社会时所必定会有的无法缓解的忧郁。甚至那些不赞同社会主义所有最终目标的人,都有很充分的理由希望,既然世界在朝着这个方向运动,就应当证明计划体制是现实的而且可以避开灾难。但是必须承认,今天的社会至少不能说,是一个能找到这种解决方法的时代。有一定意义的是,迄今为止对于解决此问题贡献最小的人恰恰是那些提倡计划的人。如果能够找到某种解决方法,那么,这样的贡献将会主要由那些至少能弄清问题本质的批评家做出——即使他们已经丧失了找到解决方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