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带给人真正的幸福。一旦他们了解了幸福的真正含义,他们就不会因追求物质财富而作恶了,就能避免因犯罪而造成的不幸。因此,苏格拉底认为,重要的在于培养人的理性能力,让人们发现善、了解善,过有德性的生活,并运用理性对人生作彻底的内省,这是获得真正幸福的前提条件。
总之,知识是人们获得幸福的关键。
基于上述,我们看到,苏格拉底的幸福观遵循的是“知识→道德→幸福”这样一条思维轨迹。在这里,知识(理性)是前提条件,道德(德行)是达到幸福的途径,而幸福乃是知识和道德的目的。苏格拉底以他自己的实际行动终生实践着自己所倡导的理想和信念,可以说,他是一个探索幸福并最终相信自己获得了幸福的思想家。
柏拉图是苏格拉底的学生,他继承和发展了老师的思想体系,著名的“理念论”是其道德思想和幸福观的理论基础。
柏拉图所说的“理念”
,是指作为现实世界根源的永恒不变的、独立存在的、非物质的实体。在他的理念世界里,善的理念居于最高的层次,而善的理念就是至善,诸如勇敢、智慧、节制和正义等品德都在至善的统辖之下,因此,善的理念就是最高的善、普遍的善、绝对的善。柏拉图认为,人生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达到至善,那么,怎样才能达到至善呢?依靠人的理性能力。在柏拉图看来,只有人的理性才能认识善的理念,人的理性是高级的;与此相对,人的感性和欲望、人的肉体感官需求则是低级的。这些基本观点影响着他对幸福的态度。
柏拉图认为,快乐和幸福是两回事。
快乐属于感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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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幸福观的历史考察91
它可以是情欲,也可能是感官享受,但单纯的感性快乐,如果没有心灵、记忆、知识(理性)的参与,就不是真正的幸福。一个人如要获得真正的幸福,就必须首先克制自己的情欲和享受,必须用智慧和德性去追求美德和至善。由于人的肉体和感官的快乐是暂时的,不值得留恋,而最高的理念——至善是永恒的,值得我们终生追求,因此,一个有道德的人,就是一个能用理性控制情欲的人,自然也是幸福的人。后人在谈论爱情问题时,经常使用“柏拉图式的爱情”
这句话,这是指一种超越肉欲和情欲的纯精神领域的感情,是一种纯感情的爱情。
在今天看来,“柏拉图式的爱情”
未免有点绝对化;但就爱情的本质而言,男女之间精神上的相互依恋的确是爱情生活中的最重要成分,也是爱情生活是否幸福的重要标志,比单纯的“肉欲”
、“情欲”重要得多。因此,虽然柏拉图贬低感性追求、蔑视物质享受的主张带有禁欲主义的色彩,但是,他对精神领域中的德行和至善的推崇,并把幸福建立在德性和至善基础上的观点,还是有其合理性的。
幸福是合于德性的现实活动A在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之后,亚里士多德的理论活动使古希腊罗马伦理学达到了顶峰。他继承了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伦理思想,但又没有把自己局限于两位老师的思想框架内,他在前人理论的基础上,作出了更大的发展,提出了独具特色的伦理学理论和幸福观。最突出的贡献是,亚里士多德对幸福作了不同于两位老师的定义和理解。
前面说过,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把美德、至善与幸福看作是具有同质意义的概念,这个思想也影响着亚里士多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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