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二 幸福是心灵的快乐快乐并不都是幸福A感官快乐与灵魂快乐A情感的快乐与理性的快乐A情之苦、乐与理之乐、苦的并存A身、心快乐都是人生所必需A灵魂的快乐高于感官的快乐A快乐并不都是幸福A有一种理论认为,快乐就是幸福。
在历史和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持这种观点。
幸福主义、快乐论就是这样认为的。
霍尔巴赫曾明确地说过:“幸福只是连续的快乐。”
①
还有一些哲学家,主张快乐与幸福没有什么质的区别,区别只在于量的多少。最大的快乐就是幸福。英国经验论哲学家洛克就持这种观点。
他谈到什么是幸福时说:“充其量的幸福就是我们所能享受到的最大的快乐;充其量的苦难就是我们所能遭受的最大的痛苦。至于幸福的最低限度,则是恰好离开一切苦痛的安慰,是人一离开便会使人不安心的当下快乐”。
②弗洛姆也持这种观点。他说:“愉快与幸福无异,唯一的差别是前者指的是单一的活动所带来的喜悦,而后者是全
①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第88页。
②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第7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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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幸福是什么552
部的与连续的愉快感受。“
①边沁也是这样认为的,他认为苦与乐的价值是可以量化、可以计算的。价值大的快乐,就是幸福。
幸福包含着快乐,幸福给人带来快乐。但是不能简单地把快乐等同于幸福。
赫拉克利特曾风趣地说:“如果幸福在于肉体的快感,那末就应当说,牛找到草料吃的时候,是幸福的。”
②
赫拉克利特的意思是很清楚的,即肉体的快感是不能等同于幸福的,因为肉体的快感,并不能深刻地表现人的价值特征。而幸福是人对自身价值的肯定,是人对自身价值得到确证时的一种感受和体验,是人对生活意义的一种品味。
人有感觉器官、有肉体,当然也就会有对肉体、感官快乐的追求。但是,人对感官快乐的追求,很少像牛吃草料那样,单单是为了填饱肚子,而往往是渗透着更为复杂的心理活动,与精神、灵魂的活动交织在一起。其幸福、痛苦,都不在于肉体的乐与苦,而在于灵魂的乐与苦。我们可以以饮酒为例,说明这种情况。
人们饮酒,通常有两种情况:一则是心情好的时候,以酒助兴;二则是心情不好时,借酒浇愁。唐朝诗人杜甫在《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的诗中写道:“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
①弗洛姆:《自为的人》。
②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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