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概括为三种类型:“(一)部分的愉快、不愉快和整体的愉快、不愉快互相矛盾。
(二)愉快和不愉快同时共存于精神内部,特别是给予精神下层的是愉快,而给予精神上层的就是不愉快。(三)存在着与适应(本书中的适应是一种幸福感。——引者注)无关的愉快不愉快。“
②
宫城音弥在指出苦与乐可能同时并存之后说:“所谓幸福,可以说就像由愉快、爽快、喜悦等声音构成的旋律一样。
有时也混有不愉快和忧郁,但那就像是音乐的不谐和音一样,起着往年糕小豆汤中加盐般的作用“。
③宫城音弥的如下结论应该说是正确的:快乐并不都是幸福,幸福也不是纯粹的快乐。吸毒所体验到的快感,绝对不是幸福;分娩的痛苦也不能使作母亲的幸福感化为乌有。
情感与理性虽然都是人的灵魂中的东西,虽然都是人的内心的活动,但是二者仍然有差别。情感上有痛苦,不等于理性上也是痛苦的;情感上是快乐的,不等于理性上也是快乐的。理性上的问题,在于主体判断某一事情的性质是否合乎道理,是否合乎道义,是否合乎社会提倡的价值观、道德观,它是不是应当的。而情感上的问题,只是一种与个人利害、个人态度、个人的生活体验直接相联的感受。合于道义的,合于社会提倡的价值观、道德观的,不一定合于个人的利害;合于个人利害的,不一定合于社会的要求,不一定合于事理。所以情之苦乐与理之苦乐不一定是统一的;情之苦与理之乐、或理之苦与情之乐可能并存。
身、心快乐都是人生所必需A快乐是人天生就喜爱的东西。生活中没有快乐,就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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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幸福是什么362
饭菜中没有食盐,缺乏最基本的味道。
具体地说,不论是感官之快乐,还是灵魂之快乐,都是人生所不可缺少的。
对感官快乐的追求,来自人的血肉之躯。
人首先是生物,求乐避苦是生命的本能,生命的存在是靠这种本能来维持的。如果食不果腹,衣不蔽体,那么人就没有办法生存;如果只劳动不休息,人就不堪忍受。人在求得温饱的欲望满足之后,还会提出“生活上应该更好一些”的要求,这也是人之常情,同时也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人是高级动物,人的蕃衍要由两性结合才能完成。当一个人长到生理器官和机能成熟时,自然会产生性欲,寻求男女之欢。这也是一种很自然的事,不是什么肮脏的思想,没有道德善恶在其中。古人说,“食色人之性也。”又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焉”。性即是本能、本性,大欲就是根本的欲望。马克思也说过:“人和人之间的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关系是男女。。
之间的关系。在这种自然的、类的关系中,人同自然界的关。。。。。。。。
系直接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而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同自然界的关系,就是他自己的自然的规定“。
①。。。这种自然的规定,对于人来说是不可缺少的。
但是,在历史上,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都出现过禁欲主义,禁止人们追求感官快乐,把追求感官快乐视为罪恶,认为这是对神灵的亵渎。这种思想在西方的中世纪时,达到了顶点。这种宗教禁欲主义曾经严重地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在中国宋朝到明朝期间,二程和朱熹的理学,曾经把吃饭穿暖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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