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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第二章 快乐、痛苦与幸福

作者:陈瑛 当前章节:1452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3:39

暂的。

当人们在享受美酒佳肴的时候,心里当然是美滋滋的,味觉器官很快乐。

然而过几个小时之后,肠胃又会辘辘作响,几个小时之前的快乐已不复存在。倘若美酒饮用过多,美味摄入量过大,不仅得不到快乐,反而会腹胀难受,损害健康,甚至会落下终身疾病。

对于肉体上的快乐的这种缺陷,葛德文曾有过一个很好的概括。他说:“肉体上的快感是暂时的;只在片刻时间内提供享受,却留下长时间的痛苦的空虚。肉体快感主要是凭借新奇来迷惑人;由于重复,始而减轻其刺激性,终而近于使人厌恶。也许多少正是由于过分看重肉体快感,所以老年才来得这样早而总带来这样的摧残。”

罗素也持这样的看法。他曾谈到男女之间没有爱情的纯粹的性欲满足,只是一种肉体的快感。他说:“我们再来看看爱情和纯粹的性爱(即性欲的满足——引者注。)

之间的差别。

爱情是这样一种体验,它使我们整个心身得到复杂新生,恰像植物久旱之后受雨露滋润一样。但是没有爱情的性交,全然不属这种情况。在瞬间的肉体快感过去以后,随之而来的是疲惫,厌恶,以及生命是空虚的这类意识。爱情是大地生命的一部分,没有爱情的性爱却不属于此。“

罗素的这一看法,很值得我们深思。它清楚地说明肉体的快乐与心灵的快乐不是一回事,一个是低层次的快乐,一个是高层次的快乐。爱情是一种精神生活,爱情的快乐是一

①见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第515—516页。

②罗素:《走向幸福》,第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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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幸福是什么762

种精神的快乐,是终生的快乐。对于有爱情的夫妻来说,性交只是爱情的一种附属物,是爱情之花的必然之果,是爱情的一部分,其心身是一致的。双方都是人,而不是把对方当作物。没有爱情的性交,则仅是以性欲的满足为目的,是为肉体的快感的性交,一方把另一方当作一种手段、工具来对待;不把对方当作人,而把对方当作物。弗罗姆在讲到贪婪的问题时说:“贪婪是一种高度的自我中心的情感。

不管它是为了饥饿或性欲,贪婪者总是急切地想得到它,并且把自己变成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很明显地,当某人有了这一形式的饥渴或性欲时,另外一个人将被造成了一个‘物’“。

①其实,不仅是“另外一个人被造成了一个‘物’”

,他自己本人也成了一个物,一个十足的动物。马克思也尖锐地指出过这一问题。他说:“吃、喝、性行为等等,固然,也是真正的人的机能。但是,如果使这些机能脱离了人的其它活动,并使它们成为最后的和唯一的终极目的,那么,在这种抽象中,它们就是动物的机能”。

②那种只追求肉体的快乐的行为,只是一种动物的行为。

感官快乐还有一个缺点,即如果它脱离理性的指导,把感官快乐视为人生的唯一快乐,就会使人陷入其中,而不懂得还应当追求精神快乐。这样,人的心灵、灵魂,就会受到感官快乐的侵蚀,从而必然出现精神空虚、麻木、不安等现象。此时,人的心灵不时地会受到物欲、肉欲的干扰,灵魂

①见弗罗姆:《为自己的人》。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集,第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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